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5〕14号)要求,为切实聚焦制造业当家,通过政策引导、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全方位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我市将举办第九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聚五邑 智造未来

  二、赛事组织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主办单位: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待定

  三、赛事时间

  2025年6月—7月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械人、生物医院与健康(包括养老产品、康复辅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②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及“创客广东”地市赛、专题赛,近三年入围全国500强或创客组100强项目、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和江门地市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2.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后,参赛者需将参赛的《商业(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及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jmstpc@126.com。

  (二)初赛

  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晋级地市赛决赛名单,名额为:企业组20个,创业组10个。

  (三)决赛前培训

  对入围决赛的30个项目进行培训,明确路演的要求、程序,提早参观路演场地,并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四)决赛

  入围地市赛决赛的30个项目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委专家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决出企业组、创业组的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地市赛决赛优胜奖。

  (五)颁奖仪式

  在决赛路演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并按要求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可推荐项目数为江门地市赛报名项目总数的5%,其中推荐项目数的80%为企业组项目、20%为企业组项目)至省复赛。

  (六)强化辅导

  为推荐省复赛参赛者开展针对性强化辅导,加强比赛现场素质和展示能力。

  六、奖励及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参赛项目奖项设置与现金奖励安排,并按积分排名推荐入围省复赛,具体设置如下:

序号

名次

奖项设置

1

一、二等奖

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创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颁发现金奖励或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三等奖

企业组5名,创业组5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地市赛决赛优胜奖

进入决赛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其中企业组12名、创业组2名,颁发荣誉证书。

4

参与优秀奖

除了进入决赛30个项目以外,按照初赛成绩取前40名,其中企业组35名、创业组5名,颁发荣誉证书。

  优质项目将获推至江门市相关金融机构,从金融端口深度赋能企业,金融机构会给优质项目开辟快速审批绿色通道,在授信额度、利率上给予倾斜保障支持,并引入相关产业投资资源,从资金、市场端更好助力企业发展。(除省中行额度外)。

  (二)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凡入围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100强企业组名单是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

  4.为获奖项目免费提供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培训课程。

  (三)跟踪服务

  1.辅导入围省赛、国赛决赛项目。

  2.对获奖项目开展宣传展示和对接服务。

  3.入围全省100强和地市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

  (四)投融资支持

  本届大赛将招募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及私募股权基金(包括资深投资经理、行业领军人物及天使投资人等)担任投资顾问,在项目展示阶段进行现场考察与对接。与大赛携手的风险投资机构将筹集总计10亿元的资金池,对具有潜力的项目给予优先融资支持与战略投资机会。

  (五)项目授信

  大赛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获奖企业开立结算账户和融资的,可享受科技金融优惠扶持。

  (六)政策专题培训

  组织对企扶持政策专题培训,由政策相应导师为获奖企业开展针对辅导。

  (七)专业辅导

  邀请战略、运营、创新等领域的导师为参赛项目梳理商业模式,优化发展路径,深度挖掘企业潜力,提升各类项目评审的晋级概率,并免费提供一站式创业及资本运作咨询与指导服务,借助行业资源网络,组织获奖企业赴标杆企业参观交流。

  (八)免费会籍

  获奖企业将免费获得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会会员会籍一年,免费享受和参加会员服务和部分走访交流活动。

  (九)孵化优惠

  入围决赛团队可享大赛合作智慧园区定制化服务,并优先入驻重点双创基地,并提供租金减免、免费法务支持、战略规划、导师辅导、知识产权申报、精益生产、技能培训、资源对接、人才输送等专属扶持。

  (十)技术对接

  入围决赛团队可参加与龙头企业、高校院所、领军企业深度交流活动,促进技术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

  七、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园区、双创载体、孵化器、高校、企业和创客参赛,并落实参赛项目报名到江门地市赛。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各推荐不少于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各推荐不少于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企业或创客参赛项目情况请于6月23日前报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大赛暨第九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行业领域细分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4日

  (联系人:黄颖杰,联系电话:17703014050;联系人:梁美甜,联系电话:0750-3279840)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 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3〕12号)要求,全面落实我市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聚焦制造业当家,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提质升级,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市将举办第七届“创客广东”江门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指导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江门市企业联合会

  二、赛事时间

  2023年4月—6月

  三、参赛对象

  (一)参赛领域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和江门区域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和江门区域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四、赛程安排

  (一)大赛报名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2.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后,参赛者需将参赛的《商业(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市区统一收集后报送至我局。

  (二)初赛

  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赛企业和团队进行书面评审,筛选优秀项目晋级决赛,晋级复赛的名额为:创客组15个,企业组15个。

  (三)决赛前培训

  对入围决赛的30个项目进行培训,明确路演的要求、程序,提早参观路演场地,并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四)决赛

  入围决赛的30个项目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委专家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决出企业组、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

  (五)颁奖仪式

  在决赛路演后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并推荐优秀项目(10个企业组项目、6个创客组项目)至省复赛。

  五、奖励及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1.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入围省复赛。

  2.大赛设置优胜奖18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政策扶持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

  2.凡入围省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3.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近三年进入“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100强企业组名单是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直通条件之一。

  (三)跟踪服务

  1.辅导入围省赛、国赛决赛项目。

  2.对获奖项目开展宣传展示和对接服务。

  3.入围全省100强和地市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

  六、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园区、双创载体、孵化器、高校、企业和创客参赛,并落实参赛项目报名到江门市地市赛。其中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各推荐不少于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市各推荐不少于6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企业或创客参赛项目情况请于6月2日前报我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七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行业领域细分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林九艳,电话:3279762;韦海珊,电话:3901263,13652733124)

附件下载:

 

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

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拟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9月

地点:决赛在佛山市南海区举行,其他赛事根据需要安排。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黄建明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初赛评审专家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大赛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承办单位主办。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时间:2019年4—8月。

1. 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赛事,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积极参与,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地市,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各地市须于4月25日前将《地市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其他未组织地市赛的地市,由秘书处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不超过该市参赛项目总数10%的比例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2. 专题赛。省级有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各行业协会、各大高校等围绕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专题赛,发动行业企业、创客积极参与。各专题赛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专题赛,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有意主办专题赛的单位须组织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并于4月25日前将《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

(二)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遴选出12强项目(入围省决赛)及省50强项目。

12强项目由6个行业复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的第1名组成,入围省决赛。省50强由6个行业复赛的一等奖(12个)、二等奖(24个)以及三等奖(按每个行业评审结果分组排名择优选取14个)组成。

时间:2019年8月。

(三)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其中我省决赛前4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前2名)自动进入全国200强备选名单)。时间:2019年9月。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将对参赛项目和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

1. 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大赛设置优胜奖50名,对省50强项目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

4. 大赛设置最佳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各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最佳组织奖”牌匾。

5. 复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相关资金从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跟踪服务。

1. 融资对接服务。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 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 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5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四)宣传推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各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纸媒及电视媒体,网易、创头条等网络媒体或新媒体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积极推动大赛各参与单位、各龙头企业、各大高校、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参与赛事的推广及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现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和附件4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附件5、6、7统一报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7月2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喆菁、杨桢,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附件:

1.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要求

4.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附件1-7.zip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8日

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通知

粤工信服务函〔2019〕94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见附件1)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有效发挥龙头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拟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9月

地点:决赛在佛山市南海区举行,其他赛事根据需要安排。

三、赛事组织

按照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涂高坤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一)秘书处。秘书处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黄建明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委派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由投资人、龙头企业、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负责人、创业导师、行业专家、财务专家等共同组建,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和指导等工作。专家评委由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赛事举办单位、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推荐,报经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建立专家库。大赛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初赛评审专家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

大赛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主办,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海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地市赛、专题赛由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承办单位主办。

四、参赛与报名

(一)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含大数据等)、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2.创客组。

(1)遵纪守法个人或团队,或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前两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通过大赛官网(http://i.gdsme.org)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www.gdei.gov.cn)、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地市赛和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于7月20日前在大赛官网上完成项目的评审及入围复赛项目提交工作。

五、赛程安排

(一)初赛。

初赛分地市赛、专题赛两类。时间:2019年4—8月。

1. 地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赛事,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积极参与,赛后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地市,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各地市须于4月25日前将《地市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其他未组织地市赛的地市,由秘书处组织评委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按不超过该市参赛项目总数10%的比例择优选取入围复赛。

2. 专题赛。省级有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各行业协会、各大高校等围绕参赛领域积极组织策划专题赛,发动行业企业、创客积极参与。各专题赛可推荐不超过12个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参赛项目超过100个的专题赛,可再推荐6个项目由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核后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关要求见附件3)。

有意主办专题赛的单位须组织不少于50个参赛项目并于4月25日前将《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以及《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见附件4)报组委会秘书处审核确定。

(二)复赛。

经过地市赛、专题赛后,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等6个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复赛后遴选出12强项目(入围省决赛)及省50强项目。

12强项目由6个行业复赛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的第1名组成,入围省决赛。省50强由6个行业复赛的一等奖(12个)、二等奖(24个)以及三等奖(按每个行业评审结果分组排名择优选取14个)组成。

时间:2019年8月。

(三)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12个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现场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评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赛后按照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项目(其中我省决赛前4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前2名)自动进入全国200强备选名单)。时间:2019年9月。

六、扶持措施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收集创业者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服务等后续服务。

(一)奖励设置。

大赛将对参赛项目和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

1. 决赛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 对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分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 大赛设置优胜奖50名,对省50强项目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

4. 大赛设置最佳赛事组织奖若干名,向积极参与各地市赛、专题赛组织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开展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颁授“最佳组织奖”牌匾。

5. 复赛和决赛评委均以组委会名义颁授“复赛评委”、“决赛评委”聘书。

(二)政策扶持。

1.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2. 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操作另行通知),相关资金从现有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跟踪服务。

1. 融资对接服务。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2. 产业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3. 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5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四)宣传推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各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纸媒及电视媒体,网易、创头条等网络媒体或新媒体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积极推动大赛各参与单位、各龙头企业、各大高校、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参与赛事的推广及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现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专题赛举办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投资机构、龙头企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赛事活动的评审、项目对接指导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于4月2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地市赛(专题赛)整体工作方案》和附件4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附件5、6、7统一报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7月2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刘喆菁、杨桢,电话:020-83134534、83135944;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附件:1.关于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9〕58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要求

4.初赛申报备案(审核)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申报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7.zip

2018年“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二届“创客广东”大赛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见附件1)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7〕101号)提出“做大做强创客广东等创业创新大赛”的要求,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引导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我委拟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广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客广东,匠心南粤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

三、赛事组织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涂高坤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姚德洪同志担任副主任,组委会成员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人员组成。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人员组成,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工作。

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投资人等成员组成。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赛事举办单位、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等推荐,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项目对接指导、赛事活动评审等工作。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参赛者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www.gdei.gov.cn)的大赛报名入口统一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参赛者可参考《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附件2)完整撰写项目情况,再录入系统。

(二)项目推荐。

1.地市赛(地市推荐)

鼓励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本区域内赛事,并发动当地龙头企业、小企业创业基地(特别是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共同参与,组织策划本辖区的地方区域赛事(见附件3)。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最多可推荐10个优秀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其他项目由大赛秘书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地市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取入围复赛。有意愿举办地市区域赛的须填写《分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4)。

2.专题赛

鼓励各省级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省级金融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创业创新基地(园区)等,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题赛,并负责参赛项目审查、赛事组织及项目推荐(见附件3)。各专题赛的承办单位最多可推荐10个优秀项目直接入围复赛;其他项目由大赛秘书处统一组织专家对各专题赛项目进行审核,择优选取入围复赛。专题赛主办单位须填写《分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4)。

(三)复赛。

根据地市赛和专题赛情况将所有入围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五大行业领域分组进行复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

复赛后推荐50名参赛者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客中国”总决赛。复赛中每个行业领域赛事的企业组和创客组第1名,以及除此之外复赛阶段得分最高参赛项目,共计12名(企业组和创客组各6名)入围我省决赛。时间:2018年6-7月。

(四)决赛。

对于入围决赛的企业组、创客组的12名参赛者,集中在佛山举办我省决赛。现场决赛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分组,各选出一等奖1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名),二等奖2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2名),三等奖3名(即企业组和创客组各3名)。时间:2018年8月。

五、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高端制造(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及核心零部件、增材制造、新材料等)、生物医药、绿色低碳(如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数字创意(如工业设计、文化创意、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参赛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5.上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上届“创客广东”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六、奖励与扶持

(一)赛事激励。

根据大赛决赛阶段成绩,将对于获奖企业或团队予以资金奖励。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并各组别设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大赛将设置优胜奖50名,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全省50强参赛者颁发荣誉证书。大赛同时设置赛事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授予积极参与组织各地市赛、专题赛事工作的地市及单位,以及对于大赛的整体组织工作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

(二)政策扶持。

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三)融资推荐。

决赛入围参赛者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优先推荐至各金融合作机构,争取获得银行授信及贷款服务。

(四)产业对接。

本赛事将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骨干企业参与项目对接活动。参赛者将被推荐至该领域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实质性对接,同时将优先推荐至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入驻,享受场地及专业服务。

(五)宣传推广。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门户网站将公布赛事结果,加大宣传力度;获奖企业将获得本次活动合作媒体的传播及曝光机会,并推荐至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权威媒体,网易、创头条等合作机构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六)培训支持。

入围全国总决赛的优胜参赛者可免费获得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创客领头雁培训,通过系统课堂教学以及项目路演等活动,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同时,邀请优秀龙头企业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七)后续跟踪服务。

组委会将持续跟进优胜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融资、资源对接等需求,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收集项目对接需求以及龙头企业创新需求,组织举办专项培训对接活动,提供相关政策扶持等后续服务。

七、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和组织保障。各地市主管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佛山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积极做好大赛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实施。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大宣传推广,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在省公共服务平台(www.968115.cn)专门开辟“创客广东”大赛栏目,同时在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持续跟踪报道。

(二)积极举办赛事并推荐项目。有意向举办地市区域赛、专题赛的赛事举办单位要按时间和程序要求提交《分赛申报(备案)表》,加强与组委会沟通协调并做好赛事组织、项目推荐等工作。鼓励没有组织地市区域赛的地市和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发动宣传并推荐项目参加省组织的复赛,每个地市(含双创示范基地)按其推荐项目数的10%(省组织专家评审)参加复赛。双创示范基地推荐项目数和获奖项目数将作为基地以后复核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广泛征集政策需求和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一是征集政策需求。为鼓励获奖项目落地广东,向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以及国家和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征集政策措施,请各地市积极汇总填写本地区各单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措施表》(见附件5),届时组委会将汇总整理集中宣传。二是广泛征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为促成产业实体与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无缝对接,鼓励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各地市主管部门、各赛事举办单位等推荐收集龙头企业创新需求,邀请参与参赛项目对接,并填写《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见附件6),届时组委会将统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龙头企业需求。

(四)邀请推荐专家评委。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专题赛举办单位、行业协会等可邀请推荐4名专家,国家或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各投资机构可推荐1名专家,龙头企业企业家不限数量,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各专家评委填写《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附件7),由各地市(汇总本地区双创示范基地推荐名单)、高等院校、专题赛举办单位、行业协会报组委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委员会,参与项目对接指导、赛事活动的评审等工作。入选专家将纳入我省组建的“广东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家智库”。

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各专题赛举办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和附件4、5、6、7于3月20日前统一报组委会秘书处。各地市、各专题赛主办单位汇总参赛项目和入围复赛项目于6月1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鄢帅、孙海扬,电话:020-83135944、83135841;传真:020-83135859,E-mail:fwc8313@126.com。

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服务联盟黄绮文,电话:18200679814,传真:020-83484400,E-mail:huangqw@gdsme.org。

申请加入大赛官方微信交流群,请添加微信cujinhui201。

附件:1.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552号)

2.商业(创业)计划书撰写提示

3.地市赛和专题赛介绍

4.分赛申报(备案)表

5.龙头企业创新需求表

6.创新创业扶持政策表

7.专家评委信息登记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3月4日

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