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理解、重视、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利条件,搭建广阔舞台,发现、培育一批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前列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助力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学联决定,共同举办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一、大赛目的

搭建青年创新创业日常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平台,整合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园区、创投基金、创业导师等资源,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帮助广大青年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并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在科技含量、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和团队。

二、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

三、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学联、陕西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共青团陕西省委、共青团浙江省委、共青团江西省委

3.冠名赞助单位

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

四、组织机构

1、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2、大赛成立全国组织委员会,领导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3、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创投行业著名人士、青年创业导师和有关行业专家学者组成。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州、盟)举办地区赛时,应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五、赛制规则

1、规范赛事名称

各级组委会在赛事宣传推广中,规范使用名称: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全国赛

全国赛采用“主体赛+分组赛”的赛制,具体分为主体赛事(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和互联网组赛事,另设APP专项赛(各赛项参赛规则见官网)。

1)商工组:重点关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产业

2)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重点关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3)互联网组:重点关注互联网科技创新、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

4)APP专项赛: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应用开发项目

3、地区赛

地区赛采用整体赛制。各地可将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及APP专项赛整合举办。鼓励将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活动与大赛结合开展。

六、赛程安排

1、报名及审核(2017年6月10日至8月15日)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6月10日至8月15日。参赛项目须登录“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云平台 http://cqc.casicloud.com (附件5)注册报名(未登录系统报名的不得参加全国赛)

2、地区赛(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举办省级赛事;我爱竞赛网温馨提示,原则上,各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应举办市级赛事;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县区举办相应赛事。全国赛之前,秘书处将根据各地赛事规模及组织情况,进行晋级名额分配。

3、全国赛

暂定于2017年8月底前举行互联网组全国赛和APP专项赛全国赛,9月中旬举办主体赛事(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全国赛。

七、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以2017年6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同,分设组别。其中,商工组赛设初创组、成长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赛设现代农业初创组、现代农业成长组和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赛、APP专项赛设创意组、创业(应用)组。企业创办年限以2017年6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是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初创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3、成长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www.52jingsai.com

4、农村电子商务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方向,以经营涉农产品及涉农服务项目为主,如农产品销售和配送、农技服务、乡村旅游等。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5、互联网组及APP专项赛创业(应用)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文件;APP专项赛创业组还应提供应用程序(必须是基于安卓或IOS系统设计开发的APP应用程序)。参赛团队应对项目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八、奖励及激励

1、奖金及物质奖励

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及物质奖励。

2、金融支持

为入围全国赛的参赛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创业项目享有优先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中挂牌展示或融资的权利,并给予一定额度的挂牌补贴支持。

3、创业服务

入围全国赛决赛的项目可申请入驻大赛合作园区,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可优先享受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专业服务;对于符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的项目,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4、社会荣誉

入围全国赛决赛的参赛者可申报中国青年创业奖、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主办单位应根据《第四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竞赛规则》(附件2、附件3、附件4)设立地区赛事组织机构,细化赛事流程和竞赛规则,积极推荐、遴选优质青年创业项目参赛。要积极整合资源,出台优惠政策,做好创业扶持工作。

2、加强宣传,突出主题。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全媒体合作,采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赛事影响,大力弘扬“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的理念,着力塑造“创青春”工作品牌,持续引领青年创新创业、成就梦想。

3、汇总情况,报送信息。各地要及时汇总整理本地区赛事筹备和开展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应于6月30日前,将地区赛事组织方案、赛事细则和宣传方案报至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十、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cqc.casicloud.com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员:董文斌、路智勇、李征然

联系电话:010-85212087、85212452(传真)

电子信箱:jycygzc@163.com

内蒙古团委第四届“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启动

由内蒙古自治区团委主办,河套酒业集团协办的内蒙古第四届“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我的奋斗故事》大型励志公益栏目主题活动正式启动。

据“创青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秘书长、内蒙古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斯日格楞介绍,此次在大赛中获得一、二、三名的优胜者除获得助力奖金外,还可以获得进军全国赛、创业孵化政策支持、导师结对辅导、创业融资支持、宣传平台支持等奖励。创新创业是社会进步的永恒动力,青春充满活力、知识结构新、敢闯敢试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是打造祖国边疆亮丽风景线的重要力量。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等部门携手河套酒业集团、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举办此项活动,秉承开放办赛、项目化运营管理,必将推动大赛迈上新的台阶。

河套酒业集团总经理、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刘立清在启动大会上指出,当前自治区青年创业就业作为内蒙古文化及经济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青年创业就业在改革发展中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重重问题。河套酒业作为自治区的一个代表性企业,有责任、有义务为全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助和扶持,让青年创业人群发挥出潜能和优势,并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另据悉,《我的奋斗故事》是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推动创业、拉动就业的工作部署,以“奋斗故事、精彩人生、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向奋斗中的中流砥柱致敬”为主题,全面弘扬“奋斗精神”,评选“奋斗人物”青年创业扶持项目,旨在打造自治区大型励志公益栏目,助力内蒙古奋斗者实现梦想。本栏目斥资1000万元打造自治区大型励志公益栏目,助力内蒙古奋斗者实现梦想。

第四届 “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团委、 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局) 、 农业 ( 农牧、 农村经济) 厅 (委、 局) 、 商务主管部门、 扶贫办、 学联,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网信办、 工信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农业局、 商务局、 扶贫办、 学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深化 “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冶 , 在全社会营造理解、 重视、 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有利条件, 搭建广阔舞台, 发现、 培育一批走在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冶 前列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助力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 共青团中央、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学联决定, 共同举办第四届 “ 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

创业大赛 (以下简称 “大赛冶 )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赛目的

搭建青年创新创业日常展示交流、 资源对接、 项目孵化等平台, 整合创业服务机构、 创业园区、 创投基金、 创业导师等资源, 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帮助广大青年增强创业能力、 提高创业成功率, 并重点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 在科技含量、 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和团队。

二、 大赛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

三、 组织单位

1.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全国学联、 陕西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2. 承办单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共青团陕西省委、 共青团浙江省委、 共青团江西省委。

3. 冠名赞助单位:上海盐商集团有限公司。

四、 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 由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大赛成立全国组织委员会, 领导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 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在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 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

会由创投行业著名人士、 青年创业导师 和 有 关 行 业 专 家 学 者组成。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及地 ( 市、 州、 盟) 举办地区赛时, 应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五、 赛制规则

1. 规范赛事名称:各级组委会在赛事宣传推广中, 规范使

用名称: 第四届 “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 全国赛采用 “主体赛+分组赛冶 的赛制。 具体分为主体赛事 (商工组、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 和互联网组赛事。另设 APP 专项赛。

商工组重点关注节能环保、 新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 新材料、 新能源汽车等相关产业。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重点关注种养殖、 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 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项目给予重点倾斜。互联网组重点关注互联网科技创新、 互联网基础服务、 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APP 专项赛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应用开发项目。

3. 地区赛采用整体赛制。 各地可将商工组、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 互联网组及 APP 专项赛整合举办。 鼓励将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活动与大赛结合开展。

六、 赛程安排

1. 报名及审核: 参赛项目须登录 “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云平台 (附件 5) 注册报名。 未登录系统报名的不得参加全国赛。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2017 年 6 月 10 日至 8 月 15 日

2. 地区赛: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应举办省级赛事; 原则上, 各副省级城市、 省会城市应举办市级赛事;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 县区举办相应赛事。 全国赛之前, 秘书处将根据各地赛事规模及组织情况, 进行晋级名额分配。

时间: 2017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

3. 全国赛:暂定于 2017 年 8 月底前举行互联网组全国赛和APP 专项赛全国赛, 9 月中旬举办主体赛事 (商工组、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 全国赛。

七、 参赛条件

(一) 参赛者

1. 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 也可团队申报。

2. 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的中国公民, 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 凡团队申报的项目, 团队总人数不多于 5 人, 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 40 周岁, 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二) 参赛项目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 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经营规范, 社会信誉良好。

4. 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 (种子轮、 天使轮或 A 轮投资) 。

5. 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 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 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 (以工商登记为准) 不同, 分设组别。

其中, 商工组赛设初创组、 成长组; 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组赛设现代农业初创组、 现代农业成长组和农村电子商务组; 互联网组赛、 APP 专项赛设创意组、 创业(应用) 组。 企业创办年限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 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 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 但是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 市场调研报告, 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 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 初创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 2 年 ( 含)的企业创业项目。 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 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 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 (含) 。

3. 成长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 2 至 5 年 ( 含)之间的企业创业项目。 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 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 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且所占股份不低于 30% (含) 。

4. 农村电子商务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 5 年(含) 以内的创业项目。 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 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 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方向, 以经营涉农产品及涉农服务项目为主, 如农产品销售和配送、 农技服务、 乡村旅游等。 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且所 占 股 份 不 低 于 30%(含) 。

5. 互联网组及 APP 专项赛创业 (应用) 组申报规则。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 5 年 (含) 以内的创业项目。 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文件; APP 专项赛创业组还应提供应用程序 (必须是基于安卓或 IOS 系统设计开发的 APP 应用程序) 。 参赛团队应对项目拥有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八、 奖励及激励

1. 奖金及物质奖励:金奖、 银奖、 铜奖获得者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及物质奖励。

2. 金融支持:为入围全国赛的参赛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 金奖、 银奖、 铜奖获奖创业项目享有优先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中挂牌展示或融资的权利, 并给予 一 定 额 度 的 挂 牌 补 贴支持。

3. 创业服务:入围全国赛决赛的项目可申请入驻大赛合作园区, 享受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 可优先享受法律、 人力资源、 财务管理等专业服务; 对于符合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的项目, 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4. 社会荣誉:入围全国赛决赛的参赛者可申报中国青年创业奖、 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九、 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各级主办单位 应 根 据 《 第 四 届“创青春冶 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竞赛规则》 (附件 2、 附件 3、附件 4) 设立地区赛事组织机构, 细化赛事流程和竞赛规则, 积极推荐、 遴选优质青年创业项目参赛。 要积极整合资源, 出台优惠政策, 做好创业扶持工作。

2. 加强宣传, 突出主题: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 创新方式方法, 进一步加强全媒体合作, 采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赛事影响, 大力弘扬 “ 创新引领未来·创业成就梦想冶 的理念,着力塑造 “ 创青春冶 工作品牌, 持续引领青年创新创业、 成就梦想。

3. 汇总情况, 报送信息。 各地要及时汇总整理本地区赛事筹备和开展情况。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团委应于 6 月 30 日前, 将地区赛事组织方案、 赛事细则和宣传方案报至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

相关附件下载

“创青春”第四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文化创意类专项赛

“创青春”第四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文化创意类专项赛

各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文化创意产业新突破,激发文化创意新活力,按照团中央《关于举办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中青联发[2016]8号)和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举办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2016陕西省(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团发〔2016〕5号)文件要求,共青团陕西省委决定举办“创青春”第四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文化创意类专项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一)大赛主题

创客执笔,绘向文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陕西省委

支持单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北大科技园

协办单位:

陕西省青年创业联盟

陕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陕西省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陕西省青年创业导师协会

(三)参赛对象

凡与文化创意、工艺品相关的研发机构、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生产厂家、设计公司、广告公司以及文化创意创新业余爱好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均符合参赛条件:

1.年龄在18-40岁,品德优秀、资信优良,目前没有企业,但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可行项目的自然人;

2.年龄在18-40岁,品德优秀、资信优良,拥有注册企业和可行项目,且企业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法人代表。

参赛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规和产业政策;

2.相关创意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3.参赛企业处于初创期或快速成长期,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四)活动时间

2016年8月至11月,活动历时4个月。具体报名时间截至10月底,将在地市、高校、孵化器等机构举办若干场次的单场路演擂台赛,10月举办特训营,11举办总决赛。大赛的宣传贯穿整个大赛过程。

 (五)项目设置

1.已注册或未注册成立企业,且企业未上市、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涉及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文化用品、设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的项目;也包括通过技术、创意的方式对某类中国传统文化或艺术因素进行开发、改进、营销,如书画艺术、文学创作、表演艺术等。

(1)设计服务产业:产品设计企划、产品设计、机构设计、原型与模型制作、流行设计、商标设计、视觉设计、包装设计、网页多媒体设计、设计咨询顾问,以及广告会展、出版传播等方面策划实施等工作。

(2)视觉艺术产业:从事平面、立体或多媒体艺术品的创作及经营。

(3)工艺品产业:从事工艺设计、工艺创作、工艺品展售、工艺品鉴定等。

(4)设计品牌时尚产业:从事以设计师为品牌的设计、顾问、制造与流通。

(5)数字休闲娱乐产业:从事数字休闲娱乐设备、环境生态休闲服务及社会生活休闲服务。

(6)创意生活产业:a.源自创意或文化积累,以创新的经营方式提供衣食住行、教育娱乐各领域有用的商品或服务;b.运用复合式经营,具创意再生能力并提供学习体验活动。

(7)交叉产业:利用互联网及先进技术如AR、VR与文化娱乐行业相结合的领域。

2.本次大赛注重产学研一体,鼓励有文化类创新创业需求的企业借助大赛平台发布相关需求,大赛可按照企业需求,进行项目征集或单项擂台赛(单项赛奖励、评审等费用由需求方提供),实现设计与生产的无缝衔接。

(六)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分为团体组织报名和个人报名,参赛者通过青年之声·陕西(http://shanxi.qnzs.youth.cn/wsgqt/index)进行报名,或者登陆“陕西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官方微博、微信咨询报名。

二、赛制设计

按照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要求和本次文化创意类专项赛实际,本次赛事采取边报名边比赛的单场路演“擂台赛”方式进行,最终进行总决赛。总体分擂台赛、特训营、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擂台赛(8月初到10月底)

结合地市、高校报名情况,组织选手边报名边比赛,可以根据专业、地点、时间、需求等分成不同的“擂台赛”进行。一般报足15个项目可以组织一场“擂台赛”。比赛采用“10+10”模式进行现场路演答辩。参赛企业项目路演10分钟,现场答辩10分钟,5名评委(3名创投评委,2名技术评委)现场评分。单场路演擂台赛评出擂主1-3名,各奖励擂主金腰带一条及现金1万元。同时,可遴选擂主参加“创启未来”2016国际青年科技创业大赛全球总决赛,与国内外优秀项目团队交流切磋,争夺百万大奖。

(二)特训营(10月至11月)

10月底或11月初组织20-30个优秀项目选手参加为期2-3天的特训营。

(三)总决赛及颁奖(11月底前)

总决赛选手从“擂台赛”的优秀项目中选拔,比赛采取“10+20”模式进行现场答辩,评委现场评分并公布结果,按得分高低评选出每个组别前6名企业。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奖金

大赛总决赛设若干奖项,对其获奖的选手颁发相应证书和奖金。

(二)大赛配套支持政策

本次文化创意类专项大赛,是作为“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的一项分项赛进行,同时享受大赛提供的以下支持:

1.综合历届大赛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创青春”全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大赛合作相关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为参赛团队落地优先提供场地、资金等支持;对各组优秀项目,可优先入驻陕西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并经相关孵化基地同意,提供2年免费办公场地。

3.优先推荐给中央及地方有关主流媒体进行企业宣传报道。

4.免费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创业培训及辅导活动。

5.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主要负责人,可优先参评“陕西省青年创业奖”。

6.赛程期间举办若干创业辅导与培训、艺术沙龙、主题论坛、商务对接、国内外交流考察等活动。

(三)组织工作奖项奖励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3-5名,对组织工作得力的地市、高校团委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及一定的现金奖励。同时,西安北大科技园为优秀组织单位设立产学研用、创新创业服务工作联络站,或在北大科技园国内外分园为优秀住址单位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应充分发挥各地区的地域优势和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好地区选拔赛,遴选一批符合地域文化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符合创业青年实际的优质项目参赛。其中全省市级团组织推荐项目数量不低于150个(附件1)。

2.请各地市于2016年8月18日18:00前将联络员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88406415@163.com。

3.优秀组织奖评选将根据各市赛事组织情况、报名情况(附件3)和工作动态报送情况(赛事简报、图片、视频资料等)等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于2016年11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及电话:

王少平  88418539   13572499003

冯  颖  88406415   13636816963

李宗际  88415242   18092208017

宋  琪  18612969013(西安北大科技园)

电子信箱:88406415@163.com

附件:

1.“创青春”第四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文化创意类专项赛组织推荐项目数量表

2.“创青春”第四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文化创意类专项赛赛事联络人员信息表

3.“创青春”第四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文化创意类专项赛赛事组织信息表

“创青春”第四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文创类专项赛通知(陕团办发52号)word.doc

                           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

                             2016年8月12日

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

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全国铁道团委宣传生产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农青年部:

为做好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赛事组织工作,现将赛事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秀我APP 腾飞青春梦

二、组织机构

  1.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江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商务厅、共青城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赞助单位:无极道控股集团

运营单位:中青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腾讯应用宝、腾讯众创空间、共青团九江市委、共青科技职业学院、众诚智库、航天科工江西科技创新中心、北京金和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组织委员会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委员由主办、承办、协办、运营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分设在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和共青团江西省委,负责执行具体赛务。

  3.评审委员会

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规则、评审参赛项目,委员由企业家、移动互联网领域专家学者、创投行业代表、青年创业导师担任。

三、奖励设置

1. 项目奖。大赛按照应用类、创意类参赛项目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设金奖6个(应用类别4个,其中冠军奖1个;创意类别2个)、银奖7个(应用类别4个,创意类别3个)、铜奖21个(应用类别16个,创意类别5个)、优秀奖86个(应用类别72个,创意类别14个)。

应用类项目冠军奖奖金20万元,金奖奖金15万元,银奖奖金10万元,铜奖奖金5万元,优秀奖奖金0.5万元;创意类项目金奖奖金8 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优秀奖奖金0.5万元。

2. “伯乐奖”。综合各创业服务机构、众创空间、高校、企业等组织发动参赛项目报名及参赛项目获奖情况,评选产生8个“伯乐奖”,每个奖金0.5万元。

3. 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省级团委赛事报名数量、赛事组织、项目获奖、宣传资料报送情况,评选产生10个优秀组织奖,每个奖金2万元。

四、半决赛安排

  1. 时间地点

初定2016年8月12日至14日。12日下午16:00前报到,14日下午开始返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各省级团委大赛领队报到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茶山迎宾馆(共青城市共青大道58号,总台电话:0792-7728888)。

选手报到地点:江西省共青城市金航大酒店(共青城市共青大道理工学院北门检察院对面,总台电话:0792-4355666)。

  2. 参加人员

(1)大赛组委会成员;

(2)各省级团委大赛承办部门工作人员1名,担任领队;

(3)入围全国半决赛的120个项目参赛选手(每个参赛项目选派2名核心成员,确定其中1名表达能力较强的成员为现场答辩人);

各省级赛区领队、参赛选手比赛期间食宿费由大赛组织方承担,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或自理。

  3. 主要活动

大赛期间,将召开领队会、评委会、参赛选手培训会、应用类项目晋级赛、创意类项目总决赛等活动。

  4. 比赛规则

经各省级赛区推荐,确定120个项目入围全国半决赛。其中应用类项目96个,创意类项目24个。应用类项目将分为四组举行晋级赛,根据评委评分每组确定前6名,共产生24个项目,产生优秀奖及金奖、银奖、铜奖候选人。24个项目将通过电视赛的形式产生前8名入围全国决赛。创意类项目将分为一组举行决赛,根据评委评分确定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

比赛采取现场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参赛选手通过项目演示、项目陈述、回答评委提问,对参赛项目进行全方位展示介绍。评审专家根据评分标准,结合参赛项目演示和现场答辩情况,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分。项目演示7分钟、与评委互动7分钟。

应用类项目24强产生后将集中一段时间,采取电视赛的形式举行晋级赛。应用类项目采取视频或PPT演示的形式展示。视频要求画质高清、MP4格式,生动活泼,小品推演、三维动画、动漫、街头采访问卷调查以及体验者现身说法等形式均可。视频如不宜对外公开请在参赛回执表(附件6)中“备注”栏说明。创意类项目采取PPT的形式展示。

五、有关要求

1. 根据各省级赛区报名组织和宣传发动情况,大赛组委会确定了各省级赛区入围全国半决赛名额,请根据《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半决赛名额分配表》(附件3),遴选参赛项目参赛。参赛选手请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赛。

2. 各省级赛区按照要求(附件4、5),指导参赛选手认真准备参赛作品说明书及项目演示视频、PPT,并于8月7日下午4点前,将上述材料汇总发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电子信箱(应用类项目参赛者同时报送参赛作品APK软件),邮件标题为“XX赛区+半决赛参赛材料”。

3.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安排在南昌昌北机场、共青城市火车站、德安县火车站接站,请各省级赛区组织参赛选手合理安排时间,集中选乘8月12日14:00前抵达南昌昌北机场、共青城市火车站、德安县火车站的交通工具。请于8月7日下午4点前反馈《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半决赛参赛回执表》电子稿(附件6)。

4. 为做好大赛总结宣传工作,请各省级赛区将该赛区APP赛事组织情况(含图片、视频、媒体报道等)于8月15日前,发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电子信箱,邮件标题为“XX赛区+赛事宣传材料”。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共青团江西省委办公室

联 系 人:葛李保 刘 鹏

电话:0791-88910833(兼传真)

中青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金环 许 兵

电话:15812439075 13576116565

电子邮箱:zgyouthapp@163.com

附件:

1. 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评审规则

3.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半决赛名额分配表

4.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参赛项目说明书

5.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材料规范

6. 第三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APP专项赛半决赛参赛回执表

团中央青年发展部筹备组

(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代章)

2016年7月26日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什么是“创青春”公益创业大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大赛章程(2014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  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  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九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的章程组织大赛活动并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  竞赛设立全国指导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全国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全国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为:对大赛的组织工作及高校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宏观性、战略性指导。

第十二条  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全国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审看参赛项目,与作者进行问辩;

4.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校须根据自身实际,在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基础上,逐步举办与全国大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十五条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第十六条  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第十七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八条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九条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大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件。其中,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专项竞赛名额另计。

参赛项目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大赛的项目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第四章 展览、交流、孵化

第二十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它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目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国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二条 在每次大赛举办期间,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

第二十三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强与有关方面特别是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方面的合作,并通过成立大学生创业联盟等,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大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3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2项主体赛事实行统一申报,决赛实行抽签分组,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不计入所在学校得分。

第二十五条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创业资金、专业指导、出国培训等奖励。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大赛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第二十七条 在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国组织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单项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大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者,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大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大赛及3项主体赛事的赞助。

第三十条 www.chuangqingchun.net 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大赛主办单位及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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