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业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实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作部署,推动数字产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要求,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拟承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业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专业赛重点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关键问题和主要场景,设置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管理与服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四个赛道,着力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请各单位根据相关条件积极参与(赛事内容和参赛要求详见附件)。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电子联合会秘书处:

黄旭,18210027362

2、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丘凯倩,13924162343郑媛,18925104487

3、系统技术支持:

010-88656315(注册、认证、登录,企业信息变更)18600405563,18510860556(报名技术问题)

附件: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业赛实施方案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业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落实“数字中国”重大战略,推动数字产业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赋能数字经济发展。聚焦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分行业分领域挖掘典型场景,以赛促研、促用,以赛选才、引才,通过数字化转型能力创新,促进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

二、大赛主题

“数智驱动,赋能制造”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办公室

主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专业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统筹和监督工作。

四、征集方向

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和主要场景,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明显的优秀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工具和产品,通过典型路径模式梳理总结,优秀经验复制推广,推动制造业进一步强化数字化思维,用好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算力、绿色低碳等新质生产力,实现全域、全链、全线数字赋能制造业发展新生态。

五、赛道设置

大赛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热点问题和主要场景设置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管理与服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四大赛道方向,具体内容如下:

1.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赛道:关注智能制造系统在工业环境中的研发与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工厂、数字孪生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等。参赛项目应聚焦制造流程核心环节,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技术,构建协同作业、自主管理的解决方案,推动生产流程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

2.工业互联网平台赛道:聚焦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构建与运营,涵盖平台功能的完善性、高效性以及跨行业服务的创新性。参赛项目需展示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稳定性、可扩展性,在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及应用方面的能力以及跨行业服务能力,以满足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多元化需求。

3.数字化管理与服务赛道:遴选能够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核心数字化管理系统。参赛项目需贴合制造业需求,设计全面、精确、实时的数字化管理系统,优化管理决策,展现创新理念与实践能力。

4.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赛道:强调大模型与大数据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深入融合与应用,如生产流程优化、预测性维护、智能决策与调度、质量控制、个性化定制等,参赛项目需充分展示人工智能技术和数据要素对工业产品设计、智慧生产、供应链协同、质量全生命周期管控应用等关键环节的提质增效作用。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条件

本次专业赛面向全国,参赛项目需符合本专业赛设定的专业方向并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和数字化转型实践经验,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参赛方式

1.有意向参加本专业赛的企业可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cxcyds.com),点击“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业赛报名入口报名参赛,报名项目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一个企业限定线上提交一个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

七、赛事安排

大赛总体分为四大阶段:

(一)初审(即日-2024年10月15日)

由专业赛组委会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参赛资质、专业方向,对报名的参赛企业进行资质和技术符合性审查,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参赛企业获得预赛资格。

(二)预赛(2024年10月)

由专业赛组委会组织专家采用线上集中评审方式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预赛,每个赛道按照预赛分数高低排序遴选出晋级决赛项目。

(三)决赛(地点:北京,2024年11月中旬)

由专业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决赛企业通过路演答辩方式进行决赛,根据评委打分情况,每个赛道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四)颁奖(地点:北京,2024年11月中旬)

于第三届数据治理年会暨博览会上公布大赛获奖结果并颁奖。

八、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每个赛道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一等奖1个,奖金1万元;二等奖5个,奖金8000元/项;三等奖10个,奖金5000元/项;优胜奖:若干。

(二)支持政策

1.优先入库:获奖企业将优先进入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数据治理生态合作伙伴计划。

2.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入选企业数字化转型百项案例集及年度创新产品/推广目录,可在大赛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3.成果对接:优先推荐参加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举办的项目对接活动,同时推荐获奖企业参加第三届数据治理年会暨博览会,帮助企业提升影响力,促进企业项目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

4.培训交流:优先推荐参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举办的政策宣贯、行业交流、成果转化、数字化转型专业培训等。

5.贯标采信:获奖企业可以作为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相关贯标工作主要采信证据。

关于举办全国制造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创新大赛的通知

制造业智能化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系统深入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中央企业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IEC智能制造系统委员会中国专家委员会、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等联合举办首届全国制造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创新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大赛主题

开拓新质生产力 推进新型工业化——创新驱动 赋能智造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中央企业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

IEC智能制造系统委员会中国专家委员会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

协办单位:

中德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合作联盟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

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联盟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制造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权负责,下设领导小组、秘书处、赛事工作组、专家委员会、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由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等代表组成。

四、大赛安排

(一)赛道方向

本届大赛围绕制造业智能化涉及的产品全生命周期、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产业链供应链全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设计了三个基本赛道;同时针对智能检测装备关键短板设置一个专题赛道。每个作品只能选择一个赛道参赛。

赛道一 基础制造能力升级:数字化设计仿真、装备数字化、智能生产线、数字孪生工厂、高性能工业网络等。

赛道二 关键生产环节优化:计划调度动态优化、质量综合管控、厂内智能物流、设备预测性运维、智能运营决策等。

赛道三 核心要素资源保障:智慧供应链协同、能碳精益化管控、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工业安全一体化管控、人工智能工业应用等。

赛道四 智能检测装备创新:制造过程在线检测装备、产品质量检测及溯源装备、设备运行检测装备、生产安全环境监测装备等。

(二)参赛对象

本届大赛面向全国,各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创新创业团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作品应为已实现应用的制造业智能化解决方案。

(三)赛程赛制

赛事流程为:注册报名、提交作品、初赛、全国总决赛。总决赛结束后将择期举办大赛颁奖典礼活动。

初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出各赛道前20名优胜者,经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全国总决赛。总决赛采用现场路演及答辩方式,由专家评选出各赛道总决赛优胜者。

五、奖项设置及权益

(一)奖项设置

各赛道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大赛专题奖、优胜奖若干名。组委会将为获奖团队颁发团队及个人获奖证书,并设一等奖奖金10万元,二等奖奖金6万元,三等奖奖金3万元。

(二)权益服务

1.政策辅导。组委会将为获奖团队及其所属单位提供个性化的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政策咨询辅导。

2.供需对接。大赛将举办系列供需对接活动,组织参赛团队与行业有关单位广泛深入开展技术和市场对接。

3.融资服务。组织银行、基金等金融投资机构对优秀作品开展精准对接,帮助优秀作品获得投融资机会。

4.宣传推广。大赛将邀请各主流媒体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并对优秀作品和团队进行专题宣传。

六、大赛报名

2024年1月15日至2月19日,参赛团队可登录https://cxds.cipim.org.cn/gateway报名并填报参赛作品。具体要求及填报内容详见《参赛作品说明书(模板)》(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大赛初、决赛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大赛报名入口

参赛作品说明书下载

七、大赛联系方式

赛道一:刘 刚 13910902803

赛道二:刘 鹏 18811628689

赛道三:于志鹏 13811571801

赛道四:白玉帅 18201213505

组委会秘书处:

周学良 15811014658

霍文芳 18910695954

制造业智能化解决方案创新大赛

组织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21年“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的行动部署,发挥创新设计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促进设计与制造融合发展,决定继续举办2021年“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为确保大赛顺利举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制造业基础,广泛集聚创新设计资源,充分发挥广大制造业企业、设计机构、高校院所和专业设计人才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宣传推广创新设计的新理念、新产品、新模式,促进创新设计与制造业融合互动,提升我市制造业创新设计水平和设计成果产业化能力,加快我市制造业设计赋能和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主题

面向智能化  勇攀新高峰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宁波市经信局、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市总工会

执行单位:宁波市工业设计联合会、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

支持单位: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海上丝绸之路创新设计产业联盟,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等在甬高校,宁波市电子行业协会、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宁波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协会、宁波市塑机行业协会、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宁波市文具行业协会、宁波市玩具与婴童用品行业协会等

媒体支持:新华社、浙江日报、浙商传媒、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设计在线等

四、参赛作品(产品)范围

聚焦“246”万千亿产业集群,突出强调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以及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创新设计。参赛领域分为:

1.交通装备与工程机械:乘用车、专用车和改装车、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以及其他重大技术装备;农业机械、施工机械等。

2.仪器仪表与制造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基础制造设备、增材制造设备;关键基础零部件;智能测控装置、智能化仪器仪表、医疗设备等。

3.电子通讯与数字视听产品:信息通信设备、传感器及物联网设备;数码产品、虚拟现实及人工智能产品;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

4.家居及日用消费品:家用电器、运动器械、五金工具、办公用品、文体用品、家居用品、玩具、智能家居系统等。

5.其他类: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领域,以及根据本地制造企业提出的设计需求进行创新设计的领域。

五、大赛组别及要求

大赛分为产品设计组、业态设计组、概念设计组三个组别进行评选。每个参赛对象每个组别最多申报2项。

(一)产品设计组

1.参赛对象。面向宁波市内制造业企业、设计研究院(机构)、高校院所、独立设计师等,征集已获得或已申请专利并实现市场化量产的产品。

2.参赛要求。参赛作品必须是2018年10月以来完成的原创作品(产品);提供功能样机或已生产产品(特别大的产品可提供实物模型和视频介绍)。具体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赛作品设计图、实物照片、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证书)及复印件、获奖证书等;

(4)产品市场化证明(销售凭证、销售发票等)。

每件参赛作品还需提交A3横式幅面和900mm×1200mm竖式幅面的版面各1张(只提供电子稿,无须打印),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包括创新点、市场前景,不超过200字,并提交word版)等。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业态设计组

1.参赛对象。面向宁波市内制造业企业、设计研究院(机构)、高校院所、独立设计师等,征集通过设计思维来推动体验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的产品或服务,重点征集针对制造环节或行业共性难点,能够体现“集成设计、技术协同”的系统解决服务方案。参赛作品,可以是系统集成实物,也可以是可实施的系统集成设计方案。

2.参赛要求。参赛作品需提供设计方案或方案实施后的软硬件产品(特别大的产品可提供实物模型和视频介绍)。具体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赛作品服务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系统集成的实物照片和视频、模具照片、设计图、客户出具的项目评价意见;

(4)参赛作品所取得的专利证书及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受理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能体现创新性及技术先进性的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有明确指向的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充分表现设计产品的整体效果。

(三)概念设计组

1.参赛对象。面向国内外企业、高校院所、设计机构、独立设计师、学生等,征集尚处于试产阶段、未投入市场的工业新产品,以及未量产、未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

2.参赛要求。

概念设计组需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参赛作品若为尚处于试产阶段、未投入市场的工业新产品,尽量提供产品实物;若为未量产、未产业化的概念设计作品,需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参赛作品名称若是外文的,必须增加中文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用于网上公示对接),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能充分表现设计作品的整体效果。

六、报名要求

(一)概念设计组。参赛者需在官方网站上完成用户信息注册,登录“和丰奖作品提交系统”http://zptj.hefengid.net/,按照提示要求完成作品及申报书的提交(提交时请注明是否能够提供产品实物或功能样机)。

(二)产品设计组、业态设计组。参赛者为宁波区域内注册法人的,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后(资料健全、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性检查等),报送主办方。申报者为自然人的直接报送主办方。其中: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hefengid@163.com

申报材料纸质版(按序打印装订成册)报送宁波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杨丹,联系电话:0574-87830012、13588240152,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号9楼);

申报作品实物送市工业设计联合会(联系人:金轲,联系电话:0574-87806786、15105741213,地址:宁波鄞州区江东北路375号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503-3)。业态设计组若无产品实物可不提供。

(三)申报材料(含作品实物)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七、评审流程及标准

组建由相关部门及业内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根据作品申报情况,视情组织初评和终评。专家评审组按照评审细则和分工,负责各评审阶段作品评判和打分,提出获奖名单及等次。

(一)初评。初评根据作品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序号 项目要求 概念设计组 产品设计组 方案设计组
1 先导性 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引领行业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10% 15% 15%
2 创新性 具有创意,体现与众不同的创新性与独特性,体现参赛者的想象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35% 25% 30%
3 实用性 设计应考虑生产中的工艺、材料及成本等因素,并具备生产的可行性。 5% 15% 10%
4 美学效果 在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具有较高水平。 25% 10% 10%
5 经济性 实施后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20% 20%
6 环保性 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 10% 10%
7 表现力 作品应在设计方法、绘画能力及设计细节上最大程度地表现参赛者的设计意图。 25% 5% 5%

(二)终评。终评通过答辩进行评价。包括综合阐述和问题答疑两个环节,各占50%权重分。

1.综合阐述:采取现场演示或PPT形式,对作品进行综述,时间为10分钟。

2.问题答疑:主创设计者或团队成员1-3人参加答疑,采取问答方式,由专家提出1-2个问题,时间为10分钟。

八、活动奖励

(一)奖项设置

奖项类别 名额(个) 奖金(含税)
产品设计组 金奖 6 30万/个
银奖 8 15万/个
优秀奖 10 5万/个
业态设计组 金奖 2 20万/个
银奖 3 10万/个
优秀奖 5 4万/个
概念设计组 金奖 2 15万/个
银奖 3 5万/个
优秀奖 5 3万/个
合  计 44 500万

(二)其他。对获得各组金奖的本市主创设计师,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港城工匠”和“宁波市首席工人”、“宁波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核发对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工业设计评奖;获奖企业(机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九、有关说明

1.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上述行为发生,参赛者应当担负全部侵权、赔偿责任。

2.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产品)所有佐证材料必须规范、真实、完整,同一件(系列)作品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已获得市级以上设计奖项的作品不能参赛。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3.为保证作品质量,主办方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主办方对所有参赛和获奖作品(产品)享有展览展示、宣传推介等权利。除主办方和参赛对象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产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等。参赛作品(产品)实物不予退回。

4.主办方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入围产品、拟获奖作品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通过邮件(hefengid@163.com)向大赛主办方投诉。

5.有关要求和具体内容可登录“和丰奖”创新设计大赛官方网站查阅(www.hefengid.net)。

6.大赛主办方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联系人:徐红,联系电话:0574-89292039。

附件:2021年“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申报书


附件

编号:□□□□□□□□□□□

2021年“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个人(盖公章或个人签字):

申报作品名称:

申报组别:£产品设计组□业态设计组

£概念设计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市“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制

填写要求

一、本申报书须如实、认真填写。封面右上角编号一栏由大赛领导小组填写。表内其余内容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团队须提供主创设计者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四、须按表1、表2、表3的具体要求提供材料。外地设计机构为本地企业提供设计项目参赛,需提交所合作企业的推荐证明。

五、申报书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hefengid@163.com,纸质版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提交。

六、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4月15日。

七、承诺书须由法人或本人签字。

承诺书

申报单位/个人在“和丰奖”制造业创新设计大赛申报过程中,应做出如下承诺:

1.自愿参加,遵守大赛各项规则,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干扰本次大赛正常工作。

2.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材料规范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3.申报作品应是作者原创,如果出现抄袭、伪造、争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核实,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赛资格,并由申报单位/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已获奖项的作品,大赛主办方有权收回颁发的全部奖项,并登报声明。

4.申报作品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光盘或U盘均不退回。

申报单位法人/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1:基本情况

作品名称
申报单位

类别

□企业      £团队      □个人
单位申报信息栏 个人申报信息栏
单位社会

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

姓名

电话/手机 电话/手机
邮箱 邮箱
主创设计者
团队成员
单位或个人简介(限300字)

注:可另加附页。

表2:验证材料

应提供以下复印件及其他验证材料复印件
*单位申报张贴处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个人及学生申报张贴处

身份证

(信息面)

*学生申报张贴处

学生证

(信息面)

*申报产品(作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获奖、荣誉等内容的复印件。

注:可另加附页。

表3:作品情况

作品名称
作品领域 □交通装备与工程机械  £仪器仪表与制造设备

£电子通讯与数字视听产品  □家居及日用消费品

□其他类

申请专利 £是  □否 版权登记 □是  □否
尺寸

(长mm×宽mm×高mm)

上市或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作用

(促进产品创新和产业化)

项目产业化现状和社会经济效益
产品整体照片(侧前)

为了便于评审,请提供较高精度产品照片

产品整体照片(侧后)

为了便于评审,请提供较高精度产品照片

产品关键细节照片1

为了便于评审,请提供较高精度产品照片

如有更多细节可加页

产品关键细节照片2

为了便于评审,请提供较高精度产品照片

如有更多细节可加页

相关文字说明: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可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