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微短剧剧本创作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中国文联关于引导推动高质量文艺创作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微短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我省微短剧影视公司实力雄厚的优势,搭建起剧本创作和制作发行之间的桥梁纽带,推精品、育人才,不断擦亮“西部影视”特色文化品牌,繁荣新大众文艺,特举办微短剧剧本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陕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微短剧专业委员会、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都市生活中心、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支持: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

媒体支持:都市快报、丝路微短剧、影视全报道、万夫电影等

学术支持: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繁星指数

二、创作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两山论”2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新时代伟大实践、人民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中的动人故事,以“微短剧+”赋能千行百业,助力移风易俗、文旅宣传、乡村振兴,通过带有“烟火气”、充满“人情味”、激发“共鸣感”的好作品讲好中国故事、陕西故事。

三、征集对象

全国高校师生,影视从业者,编剧爱好者等不限人群,个人或团队(工作室、公司)均可投稿。

四、剧本要求

1.题材:不限。但要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对微短剧的相关要求,拒绝低俗、庸俗、媚俗的内容。

2.体裁:10-15分钟/集的,提供不少于前5集剧本文本;5-6分钟/集的,不少于前10集剧本文本;1-3分钟/集的,不少于前20集剧本文本。

3.格式:标准剧本格式,WORD文档,字数不限。

4.原创性:未公开发表,未在其他赛事获奖,未与其他机构签约,严禁抄袭、洗稿。

五、时间安排

六、奖项设置

1.剧本奖

最佳剧本奖1名:证书+签约孵化+入职机会+跟踪扶持

优秀剧本奖2名:证书+签约孵化机会+实习+跟踪扶持

好剧本奖5名:证书+签约孵化机会+实习机会+跟踪扶持

2.创意奖

最佳创意奖1名:证书+签约改编+入职机会+跟踪扶持

优秀创意奖2名:证书+签约改编机会+实习+跟踪扶持

好创意奖5名:证书+签约改编机会+实习机会+跟踪扶持

3.最佳组织奖

对大赛举办及作品指导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

七、大赛亮点

1.大赛邀请了陕西30多家微短剧出品承制公司参与签约孵化,作品被签约孵化概率高,获奖者有机会享有版权费、改编授权费等收益,还有机会获得这些公司的实习/入职机会及加入陕西视协的资格,从而打通创作到就业的闭环。

2.大赛特别设置了创作训练营环节,即使新人小白也可以获得获奖/爆款编剧的培训指导和业内同好交流,发现自己的创作天赋,提升创作实战能力,积累人脉资源。

3.大赛特别设置了版权登记环节,让大家的智力成果能够得到免费的版权登记,切实保护参赛选手的权益。

4.大赛特别设置了跟踪扶持环节,加强对获奖作品的后续跟踪指导,促进从剧本到精品的全产业链转换。

八、其他要求

1.投稿时应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概不退稿。凡参赛者报名成功,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3.参赛者(个人/单位)须积极配合大赛宣传,允许大赛主办方将参赛作品及参赛信息用于大赛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制作宣传片、海报、画册等。

九、报名方式

请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报名链接,学习了解相关微短剧政策要求和其他参考资料后,填写报名表

https://sxtvaa99.feishu.cn/docx/GGfodqmM9owd9KxVXY0cWSOOnlb?from=from_copylink

十、联系方式

赵娟:029-87907025 17391125100

高伟:029-87907065 19991222966

陕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2025年5月21日

首届中国工业文学作品大赛

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发展,制定并实施“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是民族之魂。在五千年文明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推动我国工业发展壮大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进步,随之形成中国特色工业文化,又丰富了我国先进文化。

工业是立国之本。世界强国的兴衰史和中华民族的奋斗史一再证明,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就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强盛。目前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在诸多方面差距明显,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我们必须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要求,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把我国建设成为引领世界制造业发展的制造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支撑世界大国地位。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工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提炼升华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文化,特举办首届中国工业文学作品大赛。

目的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以习总书记关于我国工业方面的系列指示,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反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体现我国工业体系发展壮大、体现中国工业精神,反映企业家、科研人员、工人队伍精神风貌的文学作品。通过征集活动,推出一批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充分展现中国特色工业文化的优秀作品,讲好中国工业故事,传播好中国工业声音,树立中国工业新形象,大力配合“一带一路”建设。

大赛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文联第十次、中国作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集中推出一批体现工业题材的文学创作成果,表彰一批以我国工业为坐标的文艺创作人员。鼓励、支持、引导更多作家和艺术家关注工业、深入工业,挖掘与讲述工业建设的中国故事。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致力于把工业文学创作打造成为传承文化、繁荣发展的文化品牌,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有关创作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力争形成一个关注中国特色工业文化、促进中国特色工业文化发展的文艺群体,为社会提供丰富多彩的工业文化产品,在全社会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民族自尊和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

活动流程及时间

活动流程:2017年8月,活动正式启动;2017年8-11月,作品征集阶段;2017年11-12月,作品评审阶段;2018年1月,颁奖展示阶段。

参赛作品将通过线上进行征集,接受个人报名,及单位推荐报名。大赛将设置专家评审与网络票选活动,最终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印编成作品集,同时向活动优秀组织者颁发证书。

活动名称及主题

活动名称:首届中国工业文学作品大赛

活动主题:聚文化之力 铸工业之魂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工业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电影家协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电影学院

支持单位:新华社瞭望智库、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中航出版传媒公司、《军工文化》杂志社、中国航空工业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工信光耀(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开发中心、北京神剑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宣传媒体:中国工业报社

活动要求

参赛作品体裁:小说、剧本、报告文学共三种体裁七个类别,分别是短篇小说(3万字以内)、中篇小说(3-10万字)、长篇小说(10万字以上),电影、电视剧剧本,中篇报告文学(3-10万字)、长篇报告文学(10万字以上)。

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要围绕“中国工业”,反映中华五千年发展史、党领导的革命战争年代期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我国工业领域对中华民族发展、对我党我军发展、对新中国建设、对人类进步和世界和平的贡献。以工业文化的视角,展现我国工业现代化发展历程。重点以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工业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现实主义、科幻及科普作品均接受投稿。已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作品投稿,发布时间须为2015年1月1日之后。

活动内容

(一)作品征集

通过大赛网站、微信、微博、下发文件、媒体报道等形式发布活动通知及征稿启事;所有参赛作品需在大赛官网以电子格式提交,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可以推荐作品参赛。

(二)作品评审

投稿参赛的各类作品,由大赛承办方发布在大赛专题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采取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各类别金奖、银奖、优秀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组织奖。

(三)颁奖展示

大赛拟定于2017中国工业文化发展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及获奖单位参加本次大赛的颁奖典礼,由权威专家及大赛各支持单位的领导、嘉宾现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参与大赛的优秀作品将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予以展出或进行公益展出,获奖作品将汇编至大赛获奖作品集,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出版或进行影视制作。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征集作品的文学体裁暂限定为小说、剧本、报告文学3大类,共分为7个组别。

经过资格审查、初评、终评等环节,每个组别最终评选出1名金奖、2名银奖、3名优秀奖和5名最受欢迎奖和若干名最佳组织奖,奖金总额高达100万元,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向全社会正式公布。

首届中国工业文学作品大赛组委会

电        话: 010-68200660

传        真: 010-68200663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423室

邮        编: 100846

邮        箱: gongyewenxue@163.com

宁夏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电影节(第25届国际葡萄酒电影节)剧本征集启事

中国葡萄酒酿造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自从张骞出使西域,将葡萄种植与葡萄酒酿造技术带回中国,葡萄酒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葡萄酒从诞生开始,就被人们赋予了丰富的精神内涵,葡萄酒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闪耀着人类智慧光芒的文化与艺术发展史。

由宁夏党委宣传部、宁夏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电视台、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局共同主办的宁夏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电影节(第25届国际葡萄酒电影节),将于2017年第六届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博览会期间(8月29日)启动。通过电影电视独特的艺术形式与传播体系,进一步彰显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满足广大群众葡萄与葡萄酒文化精神需求,深化宁夏对外交流与合作。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主题电影电视剧本。

一、征集单位

宁夏文联

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局

二、征评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7月30日。

2.作品评选时间:2017年8月20日前。

3.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30日。

4.结果公示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宁夏日报、网易、《朔方》、宁夏葡萄产业发展局官网等。

三、来稿要求

1.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小说或电影(包括微电影)、电视剧本(包括电视连续剧)。不接受剧本大纲、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应征作品及散文、诗歌等其它不适宜改编剧本的作品。

2.创作主题要紧扣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与葡萄酒文化,讲好产区故事、酒庄故事、人物故事,构思新颖、故事性强,人物形象丰满生动,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3.原创小说作品篇幅至少1万字以上,适合改编电影或电视剧本;电影电视剧本作品不少于3万字;所有获奖作品稿费按有关标准发放,奖金另计。

4.应征电影电视剧本须附3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

5.鼓励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葡萄酒从业人员积极创作宣传宁夏产区故事、酒庄自己的故事及品牌故事参赛作品,奖项参照相关标准另设。

四、投稿方式

1.只接受邮箱投稿,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562046272@qq.com;

2.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征集投稿+作者名+作品名;

3.在作品文末请备注详细的作者个人资料。

五、评审机构

评委委员聘请全国知名作家、编剧、制片人、导演、电视电影管理机构、制作机构、播出机构、主流媒体等有关人员出任。

六、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原创作品,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原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2.主办方优先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和改编权,并有权授予第三方拍摄制作、发行和播放电影电视剧。

3.已经在其他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介上发表过的作品不能参投,不能一稿多投。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4.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奖项设置

所有投稿作品经评审专家评选后,设置四个等次的奖项。

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20万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10万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5万元;

优秀奖10名,每名奖金1万元;

鼓励奖20名,每名奖金5000元。

八、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集结果将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公布;

2.来稿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3.联系人:李 凡 13909519556

李如意 0951-6366678

注:征集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解释权。

宁夏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电影节

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第二届优秀儿童电影(动画片)剧本征集

为贯彻落实《电影产业促进法》,提升儿童电影的创作质量,增进儿童电影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联合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北京电影学院、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共同开展第二届优秀儿童电影(动画片)剧本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征集优秀儿童电影(动画片)剧本。

一、征集评审时间

1、征集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30日

2、初评时间: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30日

3、复评时间:2017年7月01日——2017年7月30日

4、终评时间: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30日

5、颁奖时间:2017年11月

二、参赛剧本要求

1、本活动征集以少年儿童(含高中在校生)为主角、主题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适合广大中小学生观看的儿童电影(动画片)剧本。

2、本次活动只征集电影长故事片(动画片)剧本。根据剧本能够摄制的影片长度不低于80分钟,剧本正文不少于2.5万字。

3、涉及改编而原作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剧本,参赛者(机构)需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原著作权人授权;该授权无需在剧本提交时提供给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会在剧本评审阶段联系参赛者处理此类事宜。

三、征集活动规则

1、参加征集和比赛的剧本,须为少年儿童题材,主题健康、积极,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价值、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

2、作品须(人物)形象鲜明,结构完整,语言(含台词)流畅,符合剧本写作规范。

3、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文责自负。

4、所有进入终评的作品,在未来完成作品中须署名“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监制”(凡提交剧本参赛者,默认同意此署名要求)。

四、征集资助奖项

剧本征集截止后,主办机构将组织儿童电影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电影发行放映机构中的业内专家等进行剧本评审工作。

1、一等奖2部,资助每部5万元;

2、二等奖4部,资助每部2万元;

3、优秀奖10部,资助每部5000元。

4、所有奖项获得者都将获颁荣誉证书,所有资助金额均为税前数额(人民币),将在依法扣税后发放给获奖者。

五、征集剧本使用

参与本次剧本征集活动的影视制作机构将优先选择获奖剧本,主办单位也将积极向其他影视制作机构推荐投拍,同时通过网络和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

六、版权及著作权事宜

1、参赛作品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2、参赛剧本的版权和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为保护参赛者合法权益,强烈建议参赛者在递交作品前进行著作权(或版权)注册;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对于获奖作品,除特别申明外,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出或用于与儿童电影事业相关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影视教育和知识产权宣传等非商业性活动的展出和使用。

4、为保障参赛者、组委会和可能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针对以上三点,在进入终评阶段,大赛组委会将通过版权协议(含版权代理协议)等方式予以确认;该协议事宜届时另行通知,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未予确认并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权。

七、征集剧本提交

1、参赛者需填写“参赛申请表”(请在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官方网站:www.cchfa.cn下载),表格内含作者信息、人物(角色或形象)简介、故事梗概(1500字以内)和完整剧本(40000字以内)。

2、参赛者将填写好的“参赛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ETDYDS@126.com邮箱,电子邮件主题须为剧本名。请勿发送其他无关文件或信息。

3、大赛组委会办公电话:82047292   (工作时间9:30—17:00)

八、其他

该活动自通知发布日启动,解释权归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所有。本细则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官方网站网页上提示修改内容。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如果参赛者在公告发出七个工作日后仍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的,视为接受所有变动内容。

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

2017年4月21日

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征稿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是由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同发起的年度学生影视交流 活动。作为“国家教育部高校文化建设优秀项目”,其组织规模庞大、参与人数众多、社会覆 盖面甚广,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大学生自主举办的“全国青年影视盛典”!

经上海电视节批复,上海大学生电视节作为上海电视节新增子项目于2008年正式创办, 2010年入列上海电视节“特别项目”。历届活动将近两个小时的颁奖晚会暨闭幕式均在上 海广播电视台相关频道录播和重播。2012年至2017年,上海大学生电视节连年获得上海 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教结合项目立项资助。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旨在 营造有志青年共同探讨影视作品制作和谐氛围,并为上海影视节提供具有行业未来导向 的参考意见。

十年大庆。2017年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拔锚起航,活动内容包括:开幕式、主持人大 赛、影视短片大赛、剧本创作大赛、《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论坛、宣传巡展活动、颁奖典 礼暨闭幕式。为了真正实现“大学生自主办节”,现向各高校征集“影视短片大赛”、“剧本创 作大赛”、《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宣传巡展”等活动的参赛个人及团队,详情如下:

一、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影视短片大赛

征集方向:

DV短片类:纪录片、剧情片、电视栏目片、公益片(不接受植入形式的广告片)、实验片、 VR视频、《创业新锐》微纪录片。

动画短片类:2D、3D(沙画、定格动画均可)

※注:参赛选手请自行准备15秒预告片以及1张海报,用于多渠道宣传展示。所有类型短片 不限制语种(外语片需添加中文字幕)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所有获奖作者、部分入围作者(个人或团体)参加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 视节“颁奖典礼暨闭幕式”。获奖作者将获得由颁奖嘉宾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纪念品。 颁奖晚会将在上海相关电视频道全程转播。 参赛选手有望牵手国际传媒大师,接受业界泰斗、精英面对面的指导,并参与上海国际影 视节亚洲新人奖红毯仪式、日内瓦国际影像节相关活动。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为参赛者原创,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出现任何 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制于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2、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在互联网、电视、新媒体展示,或刊登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 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 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大赛不另付稿酬。以上使用权指用于本赛的 宣传,以及获奖作品用于出版获奖手册、集锦刊物(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3、所有作品主旨应反映健康的社会文化风尚,表现当代大学精神风貌,可涵盖新闻、综艺、 文化、生活、体育等领域;

4、境外的学生作品参与特别奖“最佳外语短片”之评选;

5、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6、作品时长:DV作品5-45分钟(单部),动画作品1—10分钟、预告片15秒;

7、DV、动画短片提交作品需邮寄作品光碟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下详)。

※注意:

A、邮寄作品提交方式,均需下载参赛片头,合成于作品开篇(活动官网链接:www.sstvf.org

需先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

B、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

MOV、WMV、MP4),并附上15秒相同格式的预告片和海报一张,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 主创人员照1张。鼓励一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作感悟。

C、动画类作品除上述素材,鼓励提供电子版分镜头、人设、场景设定等相关资料。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

邮寄至: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1@163.com (短片、创业新锐)

第十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影视短片大赛奖项设置:

紫丁香评委会大奖; 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剧情片奖、最佳动画片奖、最佳实验片奖、最佳电视栏目奖; 最佳摄影奖、最佳编导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音效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动画技术奖、最 佳动画创意奖;最佳外语短片奖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报),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 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 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6、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 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8、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 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9、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注: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二、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剧本创作大赛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剧本需以"爱"为主题,题目自拟。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并注重剧本的文学性和视觉 造型性。

2.主题鲜明、故事完整、情节合理、贴近生活,符合微电影篇幅长度,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 性。剧本可供拍摄时长限定在20分钟以内,字数8000字以内。

3.剧本须为原创,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如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 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4.剧本提交格式:

(1)800字以内故事大纲

(2)剧本人物简介

(3)8000字以内剧本正文 规格要求:剧本统一使用简体中文,宋体小四号字;

5、所有参赛作品均需为参赛者原创,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不出现任何 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制于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6、投稿作品均默认许可在互联网、电视、新媒体展示,或刊登于报纸、期刊以及评选活动的 相关材料中。每位参赛者作品投稿后,即被视为已同意大赛主办者及其被许可人拥有参 赛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原作者拥有),大赛不另付稿酬。以上使用权指用于本赛的 宣传,以及获奖作品用于出版获奖手册、集锦刊物(如用于其他用途,均另行告知);

7、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以及纸质版稿件一起邮寄至:

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7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2@163.com(剧本)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 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5、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 弃;

6、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 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7、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 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8、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三、《创业新锐》微纪录片大赛

参赛对象: 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海外各高等院校注册在校学 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作品要求:

1、反映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年轻人创业故事的纪录片;

2、时长不超过15分钟;

3、反映创业者(个人或创业团队)的商业模式、创业历程和励志情怀;

4、以夹叙夹议方式(画外音+实况采访)为主;

5、要求真实、生动、鲜活、正能量、故事性强;高清画质;

6、制作要求参照上海教育电视台“创业新锐”栏目。

※注意:

A、邮寄作品提交方式,均需下载参赛片头合成于作品开篇(活动官网链接:www.sstvf.org 需先注册,登录后方可下载)

2、邮寄方式提交的作品光盘需一式两份,光盘内容为作品高画质数据文件(格式 限MPG、 MOV、WMV、AVI),附上15秒相同格式的预告片和海报一张,并附栏目脚本、无字幕版作 品原片、电子版高像素剧照8张、主创人员照1张。鼓励一并附上文学剧本、导演手记、创 作感悟。

作品提交: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8日前将报名表(见附页或官网下载)与作品光盘(内含电子版报名 表)邮寄至:

上海市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 106 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同时将作品电子版发至 sstvf10_1@163.com(短片、创业新锐) sstvf10_2@163.com(剧本)

参赛须知:

1、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报),参赛者须确认 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 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 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2、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损毁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 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损毁责任;

3、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 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 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参赛期间外,参赛 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 与其他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规定的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者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晚会等相关活动,往返交通费部分报销,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6、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7、大赛评委会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业界资深人士以及优秀学生代表组成,评委会详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在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8、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网页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 变动内容;

9、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成报名表者,即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

注: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2017.03.01

影视短片大赛影视短片、剧本创作以及创业新锐微电影大赛联络方式

地址:上海市 松江大学城 文翔路2200号(20172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行政楼106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 67823044

官方网站:www.sstvf.org 官方微信平台:sstvf007 新浪微博:@上海大学生电视节

邮箱: sstvf10_1@163.com(短片、创业新锐)

sstvf10_2@163.com(剧本)

联系人:

执行办公室主任:徐莎莎 13957590783

大赛事务部主任:邱天 15026665359

行政中心主任:杨佳雯 13651741188

下载pdf版报名表

下载word版报名表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

各相关单位: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作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决策,十年间,社会工作迎来了10年的黄金发展期。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行业影响力,提升社会工作从业者社会地位,在业内普及各领域优秀工作理念及方法,加大社会工作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作为全国性的行业枢纽组织,决定联合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追随镜头 记录点滴——用影像展示社会工作十年发展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不限对象。所有关心社工发展、热爱社工事业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包括微电影作品和剧本两种,获奖剧本将由组委会进行筛选并出资邀请知名导演参与拍摄成作品进行传播。

2)所有参赛内容,要求:包含社会工作元素,围绕社会工作行业,反映行业整体精神面貌、各领域优秀工作理念及方法、社工个人风采、典型优秀案例等均可。内容新颖,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一定的故事性、观赏性、艺术性,利于传播。

3)所有参赛作品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文字标明作品的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方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同时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标注为“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技术指标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杂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画面流畅,码流率256 K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 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MPEG4或MOV格式。片长15-30分钟,入选作品须再剪辑一段1-3分钟的小片用于推广。

4)参赛剧本需逻辑清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1000-5000字左右。

5)参赛影片须统一制成DVD格式光盘寄送到组委会。随光盘附影片参赛回执(详见附件一)。

参赛剧本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组委会邮箱,需附参赛回执表格(详见附件二)。

6)获奖作品、剧本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和参赛者共享版权。

四、赛事奖项:

1、大赛设最佳影片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5万元)和获奖证书。

2、大赛设最佳剧本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2万元)和获奖证书。

3、大赛另设优秀影片奖、优秀剧本奖若干名,授予奖牌、奖金和获奖证书。

4、对积极组织开展赛事活动,获奖作品较多、获奖级别较高的单位,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作出重要支持的单位或个人,组委会授予特别贡献奖。

五、赛事时间:

1、启动征集时间: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

2、专家评审时间:2017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3、结果公示时间: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

4、颁奖典礼时间:2017年国际社工日

5、入围及获奖作品展播周期:入围作品宣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各参赛单位、个人根据大赛通知要求,将作品或剧本于2017年1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给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二层209室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组委会(100020)。

联系人:于素华。

电话/传真:010-65016220。

邮件:movie@swchina.org。

附件下载:

附件一:影片参赛信息回执

附件二:剧本参赛信息回执

相关竞赛信息请关注社工中国网官方网站(www.swchina.org)及“社工中国网”微信公众号。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

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发展大繁荣。通过影视文艺作品的创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心态。团省委决定举办“你的眼中,我们的世界”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2月

三、活动流程

1、报名投稿: 2016年9月。通过大赛指定邮箱投稿,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具备参赛资格;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2、线上展示: 2016年10月;审核通过的优秀作品在爱奇艺等视频合作网站上展示。

3、网络投票: 2016年11月;对通过审核的优秀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4、评委评审: 2016年12月上旬。统计网上数据并公布,由评审团最终决议,评选出各单项奖和最佳影片奖;

5、2016年12月中旬举行大赛颁奖典礼。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其参赛作品使用权。所有剧本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约束,提交剧本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征集作品为微型影片,总时长控制在5-15分钟。主题应符合正确的价值观,积极向上,拒绝色情、暴力内容。影片名称可自由拟定,类型、风格、题材不限;

3、微型影片的画质要求清晰,视频分辨率最低要求720*576。作品语言不限,普通话、方言均可,需设置中文字幕。

五、奖项设置

1、最佳影片奖:1个,奖金5万元;

2、单项奖:8个:奖金各1万元;(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原创剧本、最佳摄影奖、特别影片奖)

3、优秀组织奖8名。

全部获奖个人或团体均有机会参与由知名导演指导、制作的网络大电影。

六、工作要求

各高校团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优势,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浓厚氛围,调动高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作投稿。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征集比赛,筛选优秀作品上报。每个高校上报作品数量原则不少于5件。

联系人:王程平

电话:159-2808-2147

投稿邮箱:scmicrofilm@163.com

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剧本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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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蓝天,苍穹落日,重温历史风云变幻,梦回铁蹄奔腾岁月,用影像重现古城记忆,一同品味港城历史遗韵,感受滨海旅游文化。“魅力漳州港 微影绎精彩”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于2016年9月8日拉开序幕,现诚邀广大高等影视艺术类专业院校、专业微电影创作团队、影视传媒公司等微电影爱好者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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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由中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宣传部主办,漳州开发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漳州开发区摄影家协会协办,厦门赛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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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的剧本主题应紧紧围绕漳州开发区,将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有机融入到剧本中,展现开发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风貌和生活情景,提高漳州开发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展现幸福、乐活的招商人。

本次微电影大赛共评选出30部“双鱼杯”剧本奖。评选方法、作品要求(部分景点简介)、评选结果等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或微信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一、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2016年9月9日—10月19日

2.采风时间:2016年9月26日-28日

2016年10月12日-14日

3.评审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二、采风介绍:

为让参赛者进一步了解漳州开发区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领略开发区城市风貌,以此深入进行剧本创作,承办方将从参赛的剧本中择优挑选出优秀剧本原创编剧参加采风活动。

三、剧本要求:

1.剧本主题应紧紧围绕漳州开发区,将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有机融入到剧本中,展现开发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风貌和生活情景,以达到通过电影打造一张个性化的城市名片,提高漳州开发区的知名度、美誉度的目的,展现幸福、乐活的招商人。

2.故事完整连贯,情节合理,结构清晰,立意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较高的传播价值,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性。

3.剧本可供拍摄时长限度在5-25分钟,字数5000字以内,附故事梗概(500字左右)。

4.剧本格式:封面+扉页+正文

(1)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QQ)

(2)扉页:故事梗概(500字左右)和主要人物简介

(3)剧本正文

5.剧本须为原创、未投拍的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如系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不接受参加过相关大赛和已拍摄完成的微电影剧本。

6.获奖剧本版权与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原创编剧享有署名权。

四、“双鱼杯”剧本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税前):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40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23名,奖金1000元

五、剧本提交:

将符合参赛要求格式的剧本文本(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承办方指定邮箱: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或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织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