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安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5〕7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有关单位,有关博士后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万名博士后聚江淮”若干措施,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博士、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精神,将举办中国(安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安徽等您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2025年4月至7月

(二)赛事内容:中国(安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三)参赛组别:博士后创新组、博士后创业组、博士创新组

(四)项目赛道: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四、参赛条件

(一)博士后创新组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我省在站或已出站在皖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他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博士后创业组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省内在站或已出站在皖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4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博士创新组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的研发负责人或核心团队成员中,至少包含1名在读博士研究生。至报名截止日期,该成员的年龄应不超过四十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安徽省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他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日期前,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五、赛程设置

(一)报名审核阶段

1.时间安排:4月20日至6月15日

2.报名方式:

(1)博士后创新组、博士后创业组。依托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进行报名,请有意向参赛的选手,于4月20日起至6月1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

(2)博士创新组。通过省赛组委会邮箱进行报名,请有意向参赛的选手,于4月20日起至6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word版及PDF版提交至省赛报名邮箱(邮箱:ahbshds@163.com)完成自主报名(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3)。

(二)初赛阶段

时间安排:6月下旬

分组别、分赛道邀请投资机构代表、技术专家和知名企业家对参赛人员提交的项目计划书等材料进行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三)决赛阶段

时间安排:7月下旬

采用“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分组别、分赛道邀请投资机构代表、技术专家和知名企业家等进行评审。决赛择优推荐博士后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在正式推荐之前,须通过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团队中国内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的核验)。

六、支持政策

(一)省赛设置金奖4个,奖金20万元;银奖14个,奖金10万元;铜奖28个,奖金3万元;优胜奖56个,奖金1万元。

(二)国赛各组别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全国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以上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称号。省财政给予国赛获奖项目等额奖金激励。

(三)在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从事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期满后出站留皖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赛、省赛中取得铜奖以上奖励的,可直接评审认定高级职称。

(四)对积极组织参加国赛、省赛的设站单位,在博士后站考核评优上适当给予倾斜。

(五)参加大赛及获奖的博士后在省博士后生活资助、科研项目资助、国际交流项目资助上给予倾斜。对省赛获奖博士进入我省博士后站开展研究工作的,享受此项倾斜优惠。

(六)优先向省级股权基金及合作基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相关单位推荐获奖项目,帮助获奖项目进行融资对接,获得融资支持。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好大赛相关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在站以及出站博士后和在读博士研究生人员积极参赛,做好大赛报名工作。要对参赛获奖博士后给予奖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参赛报名的个人或团体,要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确保所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符合条件。省赛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实施“千名博士(后)安徽行”启动仪式,推介博士后政策,发布博士后岗位需求,开展项目对接,实施博士后进站签约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赛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博士后走进科大硅谷活动,实地调研科大硅谷等地高新技术企业,分享合肥科创及产业发展经验,促进人才、科技、产业、资本链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赛决赛期间,将同期举办“人工智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探讨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化面临的问题和解决路径,就发挥人工智能科研技术优势,集聚人工智能领域资本、技术、人才,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进行交流研究,寻找新的发展路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组织“博创营”赛前培训,针对晋级省级决赛的参赛选手进行决赛前培训辅导,并邀请投资机构等进行项目对接。针对决赛后推荐参加2025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进行国赛前培训辅导,并邀请投资机构等进行项目对接。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待全国赛通知。在皖博士后站及其他单位博士后参加国赛揭榜领题、海外赛的,同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联系人:汪方红,电话:0551-62998226

李秋卉,电话:0551-62614559

附件:1.中国(安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创新组参赛报名表

2.参赛承诺书

3.中国(安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博士组项目计划书

附件1-3.doc

 2025年4月18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25年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中央在鄂及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组队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落实战略人才力量“十百千万”行动要求,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做好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预选工作,决定举办2025年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5年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博聚楚天 共建支点

三、大赛内容

分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均按预选、复赛、决赛、总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一)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博创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创新赛预设机器人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暂不划分专业领域。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留创赛”)设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创新赛赛道设置与博创赛相同;创业赛暂不划分专业领域。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四、参赛对象

(一)博创赛(具体条件见附件1)

创新赛: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创业赛: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所创办的初创企业;揭榜领题赛: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

参赛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含8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3人,且至少有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留创赛(具体条件见附件2)

创新赛:已在鄂或有意来鄂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团队;创业赛:已在鄂或有意来鄂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团队所创办的初创企业。

参赛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含8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3人,且至少有1名留学回国人员)。

五、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

博创赛按4月-5月12日报名提交资料、5月23日前预选(各流动站设站单位、市州人社局推荐)、5月下旬复赛(书面评审)、6月中旬决赛(路演答辩)、7月上旬总决赛(路演答辩)四个阶段实施。

留创赛按4月-6月12日报名提交资料、6月23日前预选(各流动站设站单位、市州人社局、相关单位推荐)、6月下旬复赛(书面评审)、7月中旬决赛(路演答辩)、7月下旬总决赛(路演答辩)四个阶段实施。

详见附件3。

(二)报名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于4月15日起登录赛事网页(http://59.175.218.206:9997/hbzj-web/2025.html)注册报名,并提交项目材料。

(三)参赛方式

1.博创赛创新赛、创业赛,参赛者根据项目所在地或人员关联情况,自主选择市州人社局、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单位等参加组队(以下简称组队单位,见附件4);各组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确认、项目预选后,推荐参加复赛项目,有条件的组队单位可视情况组织预选赛。

博创赛揭榜领题赛面向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公开征集技术需求,由大赛办公室面向社会发布“揭榜领题”清单,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揭榜应征参赛。

2.留创赛创新赛、创业赛,参赛者根据项目所在地或人员关联情况,自主选择市州人社局、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等参加组队(以下简称组队单位,见附件4);各组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项目预选后,推荐参加复赛项目,有条件的组队单位可视情况组织预选赛。

3.省外有意来鄂的人员、项目可选择拟前往市州的人社局作为组队单位。

4.同一参赛项目或同一人员只能报名一种赛事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重复报名。

六、组织工作

大赛指导单位: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赛主办单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大赛办公室设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

大赛成立评委会,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选工作。

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大赛合作机构,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的可联系大赛办公室。

七、奖励政策

(一)博创赛

对参赛获奖团队,给予最高60万元、优先纳入博士后项目计划、职称政策倾斜、优先引进使用等多方面奖励,详见附件5。

(二)留创赛

对参赛获奖团队,给予最高60万元、职称政策倾斜、优先引进使用等多方面奖励,详见附件5。

八、衔接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正在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具体可查询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

省赛的创新赛创业赛作为国赛预选环节。有意代表湖北省参加国赛创新赛创业赛的参赛者和项目,一般应先参加省赛,经遴选推荐参加国赛复赛。省赛的揭榜领题赛作为国赛预选环节,国赛张榜后,省人社厅将组织各组队单位博士后参赛揭榜。国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行报名参赛。

对国赛获奖团队,给予配套奖励资金、导师专家选拔绿色通道、优先纳入博士后项目计划、职称政策倾斜、优先引进使用等多方面奖励,详见附件5。

九、工作要求

(一)各组队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预选等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络员,于4月11日前报大赛办公室(报名回执见附件9)。

(二)参赛报名的个人或团队,要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所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符合条件。

(三)省赛期间,将组织湖北省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员所在单位自行承担,比赛期间用餐和市内交通由大赛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大赛期间各项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五)各组队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简约节俭办赛,务实高效做好各项组织筹办工作,确保实效和质量。

十、联系方式

大赛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6656672

027-87812526

邮  箱:z86656653@163.com

附件:1.博创赛参赛条件

2.留创赛参赛条件

3.赛事安排

4.组队单位名单

5.奖励政策

6.评审专家推荐条件

7.评审专家推荐信息表

8.博创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征集表

9.组队单位联络员报名回执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日

附件:

关于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有关单位,有关博士后站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精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国赛)将于2025年10月在福建举办。现就积极组织参加国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国赛参赛事项按照《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有关要求推进。为遴选我省优秀博士后参赛,展示博士后风采,促进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工作安排,拟举办中国(安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省赛),申报通知另行印发。

二、激励政策

(一)省赛拟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省赛奖项丰富,最高奖金20万元。

(二)国赛各组别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全国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以上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称号。

(三)在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从事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期满后出站留皖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赛、省赛中取得铜奖以上奖励的,可直接评审认定高级职称。

(四)对积极组织参加国赛、省赛的设站单位,在工作站考核评优上适当给予倾斜。

(五)获奖博士后在省级博士后生活资助、科研项目资助、国际交流项目资助上给予倾斜。

(六)申请安徽省博士后生活资助、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博士后,原则上须参加省赛或国赛。

请各市、各流动站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活动动员工作,宣传好博士后相关政策,加大博士后参赛激励,为我省博士后参加国赛、省赛创造优越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2025年3月24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参加全国博士后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3〕12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基地)单位:

现将《山东省博士(后)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山东省博士(后)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

创业大赛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调动山东省博士(后)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性,鼓励博士后努力拼搏、勇争一流,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奖励专项资金,对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团队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代表山东省参加大赛的博士(后)获奖团队给予奖励,其中,金奖奖励6万元,银奖奖励3万元,铜奖奖励1万元。同时,为获得大赛金奖、银奖参赛选手团队负责人直接颁发“山东惠才卡”,可在山东省享受医疗保健、职称评定、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岗位聘用等29项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第三条  大赛奖励资金于大赛获奖结果正式公布后3个月内拨付至获奖团队负责人,由获奖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之间自行协商奖金分配问题。

第四条  大赛奖励资金发放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大赛奖励资金的核定、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大赛奖励资金的统筹保障工作。

第五条  大赛奖励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大赛奖励资金。对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举办第二届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有关单位,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博士、博士后团队:

为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0号)要求,将于2023年8月7日—9日举办第二届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博创集智  才聚江淮

二、指导和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安徽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战略合作单位:建设银行马鞍山分行

三、活动时间

2023年8月7日—9日

入选项目团队代表于8月7日12点前报到;各市人社局博士后工作分管副局长、专技科科长于8月9日12点前报到。

四、报到地点

马鞍山市金鹰尚美酒店(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南西路8号,电话: 0555-6618888)

五、活动安排

(一)“百名博士后马鞍山行”活动

时间:8月7日下午

地点:薛家洼生态湿地公园、宝武马钢智园

内容:走进特大型央企—宝武马钢智园,了解马钢历史,感悟马钢非凡成就,考察数字化、智能化与钢铁生产的深度融合,沉浸式体验“绿色发展、智慧制造”;以薛家洼变迁为重点专题讲解长江东岸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成果,感受马鞍山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

(二)博士后创新创业决赛

时间:8月8日-9日

地点:8楼金鹰厅

内容:参赛项目采用“7+5”模式进行路演答辩,7分钟项目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答辩,每个项目12分钟,超时酌情减分。评审组专家按照《2023年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评分指标》设置的条件,根据项目路演及选手答辩情况,科学评判,现场独立赋分。评委的赋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赋分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为该项目路演成绩。

(三)颁奖仪式

时间:8月9日下午

地点:8楼金鹰厅

内容:按决赛综合成绩排名,从入选初赛的60个项目中择优评选出24个项目(其中创新组12个,设置1金2银3铜6优胜;创业组12个,设置1金2银3铜6优胜)给予奖励。金奖给予10万元奖励,银奖给予5万元奖励,铜奖给予3万元奖励,优胜奖给予3千元奖励。对活动组织成效较好的有关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参加人员

(一)各市人社局博士后工作分管副局长、专技科科长,需指定一位同志作为联络员。

(二)入选项目团队代表

第二届安徽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入选项目团队,每个团队2名以内代表参加。

(三)其他参加人员

部分受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投资机构、孵化机构代表,博士后代表,相关媒体代表等。

七、其他事宜

(一)参赛PPT比例设置为16:9,主页内容:主标题、副标题、赛项(创新或创业)、赛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目录内容:项目背景、产品及服务、核心团队、成果应用、财务分析、发展规划;结束语:口号或目标(相关模板见附件)。并于2023年8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ayph44828@163.com或1404253342@qq.com。

(二)各市参加人员、入选项目团队代表,按属地原则由本市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并带队参会。其他参加人员由承办单位通知。请按参会人员类别填写报名回执,将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于2023年8月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957018003@qq.com。

(三)入选项目团队代表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交通费自理;各市参加人员和其他参加人员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文林18895551156;0555-2366838

张鑫18895551266;0555-8880248

施恒权15905178941;0555-2366838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孟剑光 13966661736;0551-62653375

汪方红:13739253220;0551-62998226

附件:1.参赛PPT有关模板

2.报名回执

附件.doc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预选工作,决定举办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大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江苏 共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3年6月至8月

三、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江苏省博士后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大赛赛制

大赛项目设置对标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置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每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综合(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具体产业方向可参考“赛事项目指引”(附件1)。

五、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参赛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创业赛参赛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且尚未有国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的,可直接报名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海外(境外)赛。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江苏参赛地区(单位),并在通过相应遴选程序后获得全国赛参赛资格。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资格审核、初赛、决赛、颁奖仪式等环节。

(一)报名(6月30日前)

本届全省比赛依托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博士后或团队报名参赛需通过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核(7月1日至5日)

省人社厅对照参赛条件,对已报名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三)初赛(7月30日前)

根据申报项目数情况,视情组织书面评审进行择优遴选后,分组别、分赛道邀请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四)决赛(8月上旬前)

决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评委由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等担任。赛后举行颁奖仪式。

(五)组织江苏代表团参加全国赛

9月,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根据省赛成绩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七、奖励政策

(一)奖项

省选拔赛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奖励,为优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授予获金奖、银奖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排序第1的国内进站博士后“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组织奖励

对组织参赛市、设站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颁发优秀组织奖,在下一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单位(企业)举荐中予以倾斜。

(三)获奖支持

报名参赛的博士后,在我省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八、其余事项

(一)请各地、各设站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大赛通知精神,对照参赛条件要求,积极做好参赛项目征集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原则上每个赛道应择优推荐不少于2个参赛项目,各设站数3个以上(含)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原则上应择优推荐不少于1个参赛项目,鼓励各类流动站设站单位、省属(中央驻苏)设站单位积极参与。

(二)有参赛意愿的博士后或所在团队,填写《项目计划书模板(创新赛、创业赛)》(附件2、3,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书》),于6月30日前,将《项目计划书》、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相应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其中,所在单位为省属、中央驻苏单位的,直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在单位为市、县(市、区)以下单位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参赛人员提交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金,相关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四)大赛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初赛、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5)83687885,83236069,邮箱:jsbsh@126.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314室。

附件:  1.赛事项目指引.doc

2.目计划书模板(创新赛).doc

3.项目计划书模板(创业赛).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3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第三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上海选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文件精神,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响应人社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总体部署,本市今年将举办第三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上海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作为2023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大会主体活动之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同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

二、赛道设置

大赛设创新组、创业组、揭榜组,共设9个专业领域,分3个初赛平台开展。其中,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组初赛由浦东新区承办;海洋开发与应用、金融科技、其他行业组初赛由虹口区承办;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组初赛由宝山区承办。

揭榜组项目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动征集。请有意向张榜科研需求的单位按照《关于征集第三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于5月25日前报送科研项目。

三、参赛条件

(一)创新组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本市在站或国内已出站来沪(留沪)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组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本市在站或国内已出站来沪(留沪)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揭榜组

揭榜组参赛选手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对象为本市在站或国内已出站来沪(留沪)的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及其团队;

2.能针对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3.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4.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5.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6.已在张榜单位或同一集团、系统内任职的人员不可报名本单位张榜项目。

已在历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或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中获奖的同一项目不再接受创新组、创业组参赛。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至6月25日)

参赛人员在“海聚英才”创新创业大赛网上报名系统内报名(网址:https://shrctcpt.sh-italent.cn/declare/#/)。其中,创新组、创业组即日起开始报名,揭榜组榜单预计5月31日前公布,公布后即可报名。

同时,请有意向报名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创业赛的选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要求,在6月25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sdhwrc.com)完成自主报名,6月25日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有意向报名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的选手,须在8月15日前在大赛专区或官网完成自主报名。

(二)资格审查、推荐阶段(6月26日至6月28日)

由本市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根据赛事组委会制定的参赛名额分配表,确认人员参赛资格后推荐上报。

外省市出站来沪博士后由市人才中心确定参赛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选手在报名系统内分送各初赛平台。

(三)平台审核阶段(6月29日至6月30日)

各初赛平台审核参赛人员资格。

(四)初赛(7月1日至7月30日)

各初赛平台邀请专家组对参赛项目开展现场评审,确定晋级决赛人员名单。

(五)决赛(8月底前)

1.地点:拟于2023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大会举办。

2.形式:选手线下路演,确定30名创新组、创业组、揭榜组的“优胜奖”获得者。

五、激励政策

(一)兑现“超级博士后”激励

对获得优胜奖的博士后,直接纳入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资助。已获得该计划人员不重复资助。

(二)选送参加高规格大赛

对获得优胜奖的博士后,择优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2023年“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大赛。

(三)科技成果转化对接

结合各承办区域产业特征,为创新项目提供项目成果价值评估、洽谈对接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创业项目提供投融资、办公场地等园区落地服务;为揭榜项目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率先推动应用。

(四)项目宣传推广

通过大赛平台和赛事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在2023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大会上,为项目提供展示交流、产业对接和人才服务等多项渠道。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大赛是集中展示本市博士后培养成果的平台,是检验各单位学科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的试金石。各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生动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在站及已出站博士后人员积极参赛,并为参赛及后续晋级下一阶段赛事人员提供有力支持。

(二)各区、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参赛人员的选拔和资格审核工作,保证单位内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选出能体现上海博士后风貌和水平的参赛人员。

(三)各区、各单位要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对获奖项目落地、获奖人员享受人才政策等予以优先支持。

附件:1.关于征集第三届上海市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项目的通知

2.第三届上海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相关附件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举办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鄂人社函〔2022〕15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中央在鄂及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打造博士后科研人员科研成果展示舞台、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破解技术难题揭榜领题擂台,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潜能,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决定举办湖北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聚楚天 共创荆彩

二、大赛内容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三项赛事,按预选、复赛、决赛、总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创新赛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以下简称8个专业领域);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不划分专业领域。

三、参赛对象

创新赛:省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创业赛:初创企业在省内的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个人或团队;揭榜领题赛:国内外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具体条件见附件1)。

参赛博士后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含8人),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含3人,且至少有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

2022年9月—12月上旬(详见附件3)。

(二)报名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于9月25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t.hubei.gov.cn)注册报名,并提交项目材料。注册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三)参赛方式

创新赛、创业赛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组队参赛、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单独组队参赛(名单见附件2),参赛报名人数多的地方和单独组队单位应开展预选赛,评选相应数量的项目晋级全省复赛(复赛名额分配见附件4);揭榜领题赛面向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公开征集技术需求,由大赛办公室面向社会发布“揭榜领题”清单,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揭榜应征、参赛。

报名创新赛的参赛者,须根据参赛项目情况,在8个专业领域中选择相应的领域。报名创新赛、创业赛的参赛者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单独组队单位,选择加入一支参赛队伍,不得在不同地区或单独组队单位之间重复报名。已在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各赛事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五、组织工作

大赛指导单位: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赛主办单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大赛办公室设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大赛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

大赛成立评委会,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选工作。

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大赛合作机构,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成为大赛合作机构的单位可联系大赛办公室。

六、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最高奖励50万元。对晋级总决赛的项目设网络投票通道,评选最佳人气奖。

(二)政策支持

1博士后项目方面: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湖北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对其中特等奖、金奖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纳入“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对银奖、铜奖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纳入博士后创新岗位,其他获奖博士后人员在博士后人才项目评审时给予倾斜。特等奖、金奖、银奖创业赛项目团队所在单位,经申请,可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直通国赛方面:特等奖、金奖、银奖项目可获省推荐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资格。

3职称方面:获得大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省市职称申报中,可不受基础职称限制,直接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获得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本专业副高级职称。获奖(含优胜奖)团队其他成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4引进使用方面:获奖博士后,省属事业单位可将其作为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开考核引进。获得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属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所在单位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无常设岗位空缺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三)组织奖励

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及单独组队单位工作突出的颁发优秀组织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及单独组队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预选等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络员,于9月16日前报大赛办公室(报名回执见附件8)。

(二)参赛报名的个人或团队,要认真阅读参赛条件和要求,所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符合条件。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队员所在单位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办公室统一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大赛期间各项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大赛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郝  茹  恽力达

电  话:027—51828223  027—86656653

邮  箱:z86656653@163.com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公平公正、高效节俭、绿色安全比赛理念,通过举办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活动,打造新时代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

二、大赛主题

博采科技精华、创新引领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6-10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工作,11月中下旬开展大赛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不划分专业领域。

(四)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6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以下简称各地区)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部分博士后工作规模较大的设站单位可单独组队参赛(名单见附件3),其他参赛者根据属地化原则在各地区参加预选。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作为大赛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佛山市人民政府作为承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协调、技术实施、开闭幕式活动、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大赛成立评委会,由知名行业专家、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选工作。

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可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开展宣传动员、资格审核、项目预选和组队参赛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发布地方赛事指引,组织预选赛。

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大赛合作机构,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成为大赛合作机构的单位可联系组委会秘书处。

五、奖励政策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二)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三)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四)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给予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组织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部门、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络员,并于6月5日前报组委会秘书处(报名回执见附件4)。

(二)各地区要推荐3项左右可供博士后挑战的有关单位技术需求(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揭榜领题赛组别发布。上述技术需求请于7月15日前报执委会赛事协调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地区和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要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参加创新赛、创业赛总决赛的项目和人员名单报执委会赛事协调组。各地区要加大对获奖项目和人员的支持力度,对获奖项目落地、获奖人员享受人才政策等予以优先支持。

(四)大赛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项目成果转化对接会,在总决赛现场设置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和人才交流、成果转化对接专区。各地区、单独组队的设站单位需在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设立一个独立展位。鼓励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参与设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七、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  芳、王若阳、王添翼

电话:(010)84208344、62335016、62335023

传真:(010)84208344

(二)执委会赛事协调组

联系人:詹丽珠、屈天宝、张弯弯

电话:(020)32166009

(0757)83351183、82366345

传真:(020)32205003

(0757)83321621

附件:

1.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3.可单独组队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名单

4.大赛联络员报名回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