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五届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参赛方案

组织机构

联合主办

清华大学

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协办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学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所属

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风景园林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颁奖与年会承办

江南大学

学术支持

《装饰》 《世界建筑》

活动支持

清控人居集团

筑巢投资集团

*参加范围

中国各类开设城市设计、建筑学、景观学、风景园林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的高等院校大二、大三、大四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含港澳台地区)

奖项设置

第一类:专业奖项

A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研究生组

建筑设计      金奖3名  银奖5名  铜奖10名  入围奖若干名

城市设计      金奖3名  银奖5名  铜奖10名  入围奖若干名

景观设计      金奖3名  银奖5名  铜奖10名  入围奖若干名

室内设计      金奖3名  银奖5名  铜奖10名  入围奖若干名

B 高等职业学校专科组

景观设计    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

室内设计      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3名   入围奖若干名

评委会根据每年投稿的数量、质量进行一定比例的调整。

第二类:指导与组织奖

奖 项     评定资格

优秀指导教师奖  参赛作品得到铜奖以上学生的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奖   组织10组学生以上以集体报名形式参赛的院校

以个人名义参赛的作品获奖不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定资格。

*评审标准

1  应体现对社会、文化、历史及环境的关注,有正确的价值导向;

2  有明确的设计目标和问题意识;

3  清晰地表达设计分析思路和设计思考过程;

4  设计的调研和分析,也即其设计思维和设计逻辑应该是设计的一部分要特别体现出来,倡导创新性和独特性的符合设计目标逻辑的设计成果;

5  包含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完整的设计图纸内容;

6  通过效果图、实体模型照片等方式客观真实地表达设计效果与设计意图;

7  关注结构、材料构造、及设备技术条件等工程技术可行性问题;

8  版面要求图文并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

*参评要求

本次参赛主题:设计.可持续

参赛作品以各高校本科、研究生课程作品或毕业设计作品为主,无论设计作品实际图纸数量的多少和版面尺寸的大小,所有交送参评的作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作品,不进入终评程序。

1. 提供参赛资料包括3部分:

专家评审部分:

[1]    提供JPG文件,包括设计说明,草图方案,主要的平、立、剖面图和彩色效果图;

[2]    JPG文件数量为10—20页;为方便专家评审,图片尺寸为1600宽×1200高(像素)(精度200dpi);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这一部分不得出现参加院校、指导老师和学生的相关信息;

[3]    设计说明应结合调研分析和设计流程进行,不单独列出;无设计说明、只有效果图的参评方案视为放弃参评;

[4]    动画和PPT文件无效。

出版使用部分:

[1]    提供主要分析图和方案设计图纸的JPG文件:一般应包括主要的分析图、平、立、剖面图和彩色效果图。文件应为原始图,无需排版,每张图纸尺寸约为A4大小,精度为350dpi,数量为10-15张。

[2]    提供相关说明文字:1参赛信息;2方案设计的整体说明;3对所有提交的出版图片文件的图注(图片命名+说明)。

展板使用部分:

提供JPG文件,并按A0竖向幅面排版制作,精度至少为200dpi,以便满足展览需要,数量不超过5版。请在模板中的指定位置添加参赛信息(参赛类别、学校、姓名、指导教师、作品名称)。

2. 为保证一定的参赛作品质量,各参加院校的参赛作品须由校方推荐,并提供推荐意见。没有校方组织的各院校学生可自行报名参赛。

3. 为提高评审效率,各高校可以以学院、系为单位参加。各参赛单位推荐作品最多不能超过10件,超过部分视为以个人名义参赛。

*参赛程序

1.    参赛单位和个人请登陆“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官方网站www.xuenianjiang.com,通过在线平台提交作品,交件截止时间7月10日

2.     各类参赛作品经组委会秘书处分类初筛后,将进行三次评审,分别是初审、复审、终审,时间8月——10月,11月颁奖。

3.     *参赛作品、参赛资料表格等电子文件,均通过在线平台完成提交。线下邮寄均不给予评审。*“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官方网站www.xuenianjiang.com

*补充说明

1.    所有参赛者文件必须齐全,否则无参评资格,作品均请按照要求署名和提供作者详细联系方式;

2.    活动组委会有权刊登及出版、展览本次活动作品,以作宣传之用,不再另付稿酬;

3.    凡参加本活动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内容,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负。

4.    一件作品只能参与一个类别的评选,不接受多个类别投稿。

5.    *每件参评作品的作者不得多于5人,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得多于3人。作者(设计小组)多于5人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6.    作品提交前请详细检查专家评审部分的电子文档已经清除作者、导师、院系等相关信息。在评审中如发现有相关信息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参评电子文档严格按照参评要求提供,不符合规格者也视为自动弃权。

7.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霞 王旭东

联系电话: 62798271、15711323708

微信公众号:China-rjxnj

电子邮件:xuenianjiang_msc@163.com

网    址:www.xuenianjiang.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A430

邮    编:100084

 中国人居环境设计学年奖组委会

2019年4月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安排,我省定于2019年4月至8月组织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共同主办,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商学院联合承办。省教育电视台、红网、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等参与协办。

设立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组长蒋昌忠担任主任,各大赛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成员(详见附件1)。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

设立大赛专家委员会,由有关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设立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等单位人员组成,对大赛组织工作、专家评审工作、承办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作出处理。

二、总体安排

今年的大赛将进一步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做大红色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着力培养和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均可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对象与高教主赛道相同)、职教赛道(限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院校参加)和萌芽版块(限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参加),具体赛事方案详见附件2。

今年,全省将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省、校两级分别组织参赛大学生以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我省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本地、本校深化教育改革的总体方案,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根据需要组织师生观看《当我们海阔天空》等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宣传,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双创”。各市州教育(体)局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大赛组织工作,及时将本文件转发至本地所有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动员和组织学校参加相应组别的赛事活动。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所有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组织部门,完善责任分工体系与协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确保各校报名项目数和参赛学生人数持续快速增长。

2.提高项目质量。各参赛学校要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各学科专业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赛(包括支持国际交换生参加国际赛道)。鼓励和引导所有专业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特别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和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开展师生共创。要积极参加组委会的项目培训,视需要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或行业企业精英提供专业辅导,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各地、各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组织赛事活动,特别要严审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大赛的公平与质量。

3.强化支持保障。各地、各高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教师指导大赛及获奖情况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其他学生竞赛活动),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校内绩效分配、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等各项工作中,切实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影响权重,同时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专升本优惠加分、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创新创业积极性。各校要设立大赛专项经费,为师生参赛和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提供大力支持。

4.注重沟通协调。各地、各高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上下衔接、信息报送与专家推荐等工作,并指定工作人员加入大赛工作QQ群,做到大赛信息沟通顺畅。请各地、各高校于4月26日前报送大赛领导小组名单、牵头工作部门及联系人回执单(附件3>)、专家推荐表(附件4)以及本地、本校大赛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将省赛推荐项目名单以及大赛组织文件、专项经费及相关激励政策等简要支撑证明材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相关资料,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激励措施

为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推动各地、各高校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厅将在加大大赛奖励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配套政策措施。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绩效考核、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与认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项目遴选、经费分配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因素。

2.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限在籍学生项目)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

3.对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将按学校获奖项目总量,等量奖励该校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评选获奖项目相关成果。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直接单列认定为重点科技项目和一般项目。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相关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4.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奖励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认定为“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入选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

5.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6.对积极组织大赛活动的市州教育(体)局,我厅将综合本地学校参赛报名、大赛获奖以及社会反响等情况,设立市州优秀组织奖。

五、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161661268。各参赛高校指定2名大赛工作人员,市州教育(体)局指定基教、职教各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

2.大赛组织工作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方艳纯、贺阳、王彬,电话:0731-82116078、82116066,邮箱:3268546490@qq.com。

省教育厅高教处巩德亮、杨卓,电话:0731-84764849。

省教育厅职成处刘彦奇,电话:0731-84714897。

省教育厅基教处鲁荷阳,电话:0731-84715075。

3.纪律监督工作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720554。

4.大赛新闻发布

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周宇瑶,电话:0731-82116067,邮箱:1348055270@qq.com。

附件:

1.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3.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回执单

4.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3日

关于征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吉祥物的公告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将于2019年10月在浙江杭州举行。为更好地营造大赛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关注和参与大赛的热情,全面提高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把大赛办成闪耀全球的双创盛会,大赛组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征集本次大赛的吉祥物。现将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承办:浙江大学 人民网 腾讯网

协办:大赛各合作媒体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5月10日。

三、征集内容及有关要求

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题为“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大赛吉祥物征集作品须体现本次大赛的内涵特点,体现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体现青年人勇立潮头的使命担当,体现科技的魅力多元和未来的无限可能。

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可生动新奇,具有时代气息和想象空间,充分考虑艺术性和延展性,便于推广传播和后期制作。

2.作品须包含中英文名称,名称得体、朗朗上口。

3.作品须提供效果图及设计创意说明。

4.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如有抄袭等侵权行为,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征集办法

1.参评方式

请将投稿作品电子文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mayudan@zju.edu.cn。邮件以“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赛吉祥物征集”为标题,正文体现投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征集联系人

联系人:马宇丹

联系电话:0571-88981339

电子邮箱:mayudan@zju.edu.cn

3.免责声明

投稿作品不予退还。因作品文件不完整、邮件无法送达或其它非征集组织工作原因造成作品无法正常参评的,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评选方式

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若干项入围作品,并从中产生一项获选作品。

六、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人民网及腾讯网正式公布。

七、奖励办法

获选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0元(税前),其他项入围作品投稿人将获得证书及奖金人民币3000元(税前)。

八、著作权及使用

获选作品的著作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并由大赛组委会进行使用,投稿人保留署名权。

九、其他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9年4月

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大赛华中科技大学分赛区比赛通知

由湖北省网信办作为指导单位,荆楚网(湖北日报网)主办的“全国大学生评论大赛”系列活动自2013年首次举办以来,迄今已连续举办了五届。它以权威的考核标准、创新的表现方式、庞大的参与群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显著成绩,在全国大学生乃至社会人士中享有盛誉。

为进一步铸造活动品牌,更好地在广大青年中开展网络正能量宣传教育,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拟于今年继续举办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大赛。经前期充分的汇报沟通,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大赛将由中央网信办、省网信办共同作为指导单位,赛事规格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本届赛事将继续邀请学界知名教授、业界资深专家担任线上打分、线下决赛评委,并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大学等多家985、211重点高校合作,并首次创新采取“分赛区+总决赛”模式。本通知即华中科技大学分赛区比赛通知。

一、参赛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不限。

二、比赛时间

4月5日至4月30日

三、比赛环节

第一环节:妙笔生辉。选手可根据自身实际,抓取有价值的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撰写千字左右的新闻评论。

参赛选手需指定日期内完成评论文章,并将其命名为“评论大赛+姓名+联系方式”,以word附件形式提交至邮箱yuluntougao@163.com。

文章收到后,我们将尽快对稿件进行初次筛选,初筛通过作品将首先在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喻论”刊登,并推荐至荆楚网(湖北日报网)东湖评论频道发表。

4月30日后,我们将在“喻论”公布所有已过初筛作品名单,并组成专家评阅组,对所有通过初筛的文章进行打分,由高到低选取10-15人进入下一环节。打分结果将会在第一时间公示于众。

参赛作品要求:

1、聚焦时代发展变化,歌颂真善、抨击丑恶、弘扬正义,以热点新闻事件为切入口进行评论创作;

2、强调原创,杜绝抄袭,一经查处,取消评选资格;

3、切忌一稿多投。

第二环节:纵横捭阖。本环节采用即兴评述形式,通过上一环节的选手以抽签决定评述题目,限时5分钟进行准备,围绕评论热点进行评述。此环节,按照从高到低得分,选取3-5名,进入总决赛。第二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范雯宇 韩宗峰

联系电话:027-87544547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19年4月4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19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发大学生群体的创业热情,促进创业项目与创投资本、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有效对接,我局将举办2019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逐梦青春 创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19年4月-9月

三、组织单位

本次大赛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主办,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主办;深圳各院校协办;市公共就业中心承办。

本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市公共就业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统一协调、部署以及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代表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1.在校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4年6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二)参赛条件

1.参赛对象需在深圳有创业意向(尚未进行登记注册)或于2016年5月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了初创企业(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参赛对象需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在深圳进行登记注册时,须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3.每个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具有一定的成长潜力,包括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等,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5.参赛创业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在参赛过程中或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弄虚作假,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事实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

6.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

五、赛事安排

大赛4月启动,分为启动、报名、初赛、复赛、能力提升培训、决赛和颁奖等阶段。其中,初赛、复赛和决赛,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开比赛。

(一)启动仪式(4月)

4月17日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同时启动报名工作。

(二)报名(4-5月)

报名时间:4月17日-5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zmb.zsjcyxm.com。

(三)初赛(6月)

初赛采取专家评审项目计划书的方式,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评审,各选出30个项目、60个项目进入复赛。

(四)复赛(6-7月)

复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分组进行。在校生组前15名晋级决赛;毕业生组前30名晋级决赛。

(五)能力提升培训(8月)

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选出一名代表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模拟路演、创业导师沙龙、参观知名企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参赛团队和企业的创业能力。

(六)决赛和颁奖(9月)

决赛在深圳人才园举行,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两天进行比赛。在校生组前10名获奖,毕业生组前20名获奖。颁奖典礼9月下旬举行。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30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在校生组(10名)

一等奖1名,奖励2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1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20名)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30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15万元/名;

优秀奖10名,奖励5万元/名。

另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及个人),奖励对象为大赛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决赛中成绩突出的深圳院校及学校负责创业工作的老师。

七、支持措施

(一)所有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根据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二)所有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咨询服务。

(三)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优先获得创业担保贷款。

(四)所有进入复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直接参加2019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的机会。

(五)组织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专场项目路演,与创业孵化场地和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通知所称普通高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是指全日制大专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是指全日制高级工层次以上的技工院校。

(二)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5〕20号),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参赛条件第5条:“曾在2016-2018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再接受报名参赛”,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18年“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即视为重复参赛,不具备参赛资格。

(四)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参赛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已获奖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相关奖励)。

(五)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明确。

联系电话:0755-82132853(黄小姐)

电子邮箱:cyfw@hrss.sz.gov.cn

报名网址:http://zmb.zsjcyxm.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6楼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18〕 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3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和国际赛道拓展;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突出“海丝”特色,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突出海峡特色,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深度交流;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四十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打造国际大赛平台,努力办一届惊艳非凡的全球双创盛会。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教育先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从“丝绸之路经济带”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全面布局,为民心相通、合作共赢铺路搭桥。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举办“一带一路”大学校长创新创业教育论坛,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创教育合作和青年交流,为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贡献新经验。

3.“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大赛总决赛期间举办“大学生创客秀”,在承办校厦门大学设置项目展示区、项目路演区、投融资对接区、合作签约区、交流分享区、创意产品体验区等,开展投资洽谈、创新创业成果展、团队展示等活动,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的机会。

4.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邀请改革开放40年来涌现出的有影响的企业家、投资人、行业领军人物、技术专家与大学生创业者对话,在总决赛期间开设报告会或主旨演讲,围绕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人才需求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大学生成长发展。

5.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在2018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大赛总决赛期间设立专区,开展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实施国际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计划,举办地方政府与双创项目对接巡展,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中国。

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福建省省长唐登杰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等)等参与协办。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八、国际赛道

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九、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5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全国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4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国际赛道产生30-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十、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

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十一、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二、大赛奖项

大赛主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450个。另设港澳台项目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赛道金奖15个、银奖和铜奖另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三、宣传发动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

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厦门大学  张晴

联系电话:0592-2182276,传真:0592-2186206

电子邮箱:hlwjds2018@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杨皓麟  徐家庆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

电子邮箱:yanghaolin@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附件: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教育部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决定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色筑梦点亮人生  青春领航振兴中华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中国最大的思政课堂,引导青年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活动安排

1.制定方案(2018年3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制定本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以调研为基础,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组织各高校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本地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安排、地点、规模、活动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3月23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邮箱:yanghaolin@moe.edu.cn)。

2.启动仪式(2018年3-5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3月底在福建古田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推荐3-10个项目参加启动仪式,并于3月16-21日完成启动仪式报名(网址:http://dc.ncss.cn/answer/red)。详细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启动仪式后,还将选择在部分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组织全国性项目对接活动,有意向承办全国性对接活动的省(区、市)可在活动计划日期一个月前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3.活动报名(2018年3-8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并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cn),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8日至8月31日。

4.组织实施(2018年3-9月)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本地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

5.总结表彰(2018年9-10月)

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四、项目要求

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项目来源包括:

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

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大赛组委会成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奖励基金,对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支持。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大赛组委会拟拍摄《青年筑梦》专题记录片,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

六、联系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杨皓麟  徐家庆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

电子邮箱:yanghaolin@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厦门大学  洪海松

联系电话:0592-2186669,传真:0592-2186206

电子邮箱:qnhszmzl2018@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窦慧姣

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

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

邮编:100098

关于举办2019年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暨第十八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选拔赛的通知

2019年3月4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与福建省教育厅向我省各有关高校发布通知称:为加强我省大学生思辨、创新能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拓展在科技、教育、文化和历史等方面的交流,福建省科协和福建省教育厅将继续联合举办2019年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暨第十八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选拔赛(以下简称“省赛”),并从中选拔出两支高校代表队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八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

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省内大学本科院校均可报名,名额不限。

二、报名方式:请于2019年3月25日前填好回执表并盖章,传真至省科协闽台科技交流中心或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hxszwh@163.com。

三、赛队组成:参赛代表队由7人组成,其中:领队、指导老师各1名,辩手5名(其中1名候补),辩手资格为在读大学生或硕士研究生。

四、比赛规则:省赛的比赛规则参照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赛制,采用投票和打分相结合的评判方式。

五、奖项设置:团体总分前四名(冠、亚、季、殿军),最佳辩手奖,优秀辩手奖,优秀指导老师奖(进入前四代表队),优秀组织奖。

六、选拔规则:获得本次辩论赛的冠、亚军两支高校代表队将代表福建省参加第十八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

七、比赛时间、地点、辩题由福建省科协闽台科技交流中心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丽13960939742、0591-87533181

邹光盛13599392810、0591-87825961

传真:0591-87533181

附件:2019年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暨第十八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选拔赛报名表

闽科协发[2019]12号附件.doc

关于举办“2019 年(第 12 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赛区、省级直报赛区:

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是当前一个时期高等学校面临的主要任务。为了全面

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切实提高计算机基础教学水平,激励大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技术、技能的兴趣和

潜能,提高大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我委决定开展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

计大赛”。该项赛事始创于 2008 年,已经举办了 11 届 52 场赛事。我国大陆地区已有半数以上的大学本

科、半数以上的原 211 大学、半数以上的原 985 大学参加了这一赛事。

2019 年(第 12 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由 2018-2022 年教育部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

员会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主办。

大赛对象是2019年在校的所有本科生。

2019年大赛分设:(1)软件应用与开发;(2)微课与教学辅助;(3)物联网应用;(4)大数据;(5)

人工智能;(6)信息可视化设计;(7)数媒普通组(主题:海洋世界);(8)数媒专业组(主题:海洋

世界);(9)数媒动漫游戏(主题:海洋世界);(10)数媒微电影(1911年以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

(11)数媒中华民族元素(服饰、手工艺、手工艺品、建筑);(12)计算机音乐创作普通组;(13)计

算机音乐创作专业组。

决赛共组合为 5 个现场:

(1)人工智能/数媒普通组(主题:海洋世界)/数媒专业组(主题:海洋世界),

吉林大学(吉林省长春市,7.17-7.21);

(2)微课与教学辅助 /大数据 / 信息可视化设计,北京大学(北京市,7.22-7.26);

(3)软件应用与开发/数媒中华民族元素(服饰、手工艺、手工艺品、建筑),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省芜湖市,8.13-8.17);

(4)物联网应用 / 数媒动漫游戏,湖州师范学院(浙江省湖州市,8.18-8.22);

(5)计算机音乐创作(普通组/专业组)/数媒微电影(1911 年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

浙江音乐学院(浙江省杭州市,8.23-8.27)。

请根据“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章程”的相关要求,以及本校具体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对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及组队参赛的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

大赛通知附件

附件 1:2019 年(第 12 届)大赛内容、分类、承办院校与决赛时间

附件 2:大赛简介

附件 3:关于大赛收费的有关说明

附件 4:大赛信息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大赛信息发布网站:http://jsjds.ruc.edu.cn

咨询信箱: baoming@jsjds.org

电话: 010-82500686 010-62765117

 2018-2022 年教育部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 国 大 学 生 计 算 机 设 计 大 赛 组 织 委 员 会

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以下简称:大广赛)是由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组织,中国传媒大学举办,大广赛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承办的全国高校文科大赛。大广赛成为广告及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试金石、检验平台。大广赛是迄今为止全国规模大、覆盖高等院校广、参与师生人数多、作品水准高的全国大学生赛事。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类、视频类、动画类、互动类、广播类、策划案类、文案类、营销创客类、公益类等九大类。

自2005年第一届大广赛开赛至今,成功举办了十届十一次赛事,全国一千四百多所高校参与其中,数十万学生提交作品,形成了稳定的、成熟的、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学生教学实践平台。

大广赛秉持公平公正的办赛原则。聘请学界、业界资深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组成专业评审团,评选参赛作品,并将评审后的作品进行网络公示,杜绝抄袭,不断提升赛事的公信力。

大广赛以企业真实营销项目作为命题,与教学相结合,真题真做,了解受众,调研分析,提出策略,现场提案。大广赛成为教学与市场相关联的实践教学平台,也成为企业提升知名度及扩大影响力的传播平台。先后有100余家企业与大广赛进行了命题合作。

大广赛是大学与企业、行业交互的平台。线上、线下互动分享、交流,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探讨创新,产生了大量优秀作品,不仅使企业收获鲜活的有创意的作品,也建树了有活力的年轻品牌形象,让企业的理念、产品在大学生这个庞大的群体中,得到有效的传播和深远影响。

大赛宗旨 >>> 促进教改 启迪智慧 强化能力 提高素质

大赛特点 >>> 一次参赛 三级评选

大赛形式 >>> 政府指导 学生为主 企业参与 专家评审 专业机构主办

大赛章程

第一条 总则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以下简称:大广赛)是由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组织,中国传媒大学举办,大广赛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承办,是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群众性的广告策划创意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活跃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养,推动大学新闻传播、广告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竞赛平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 大赛宗旨

促进教改、启迪智慧、强化能力、提高素质。

第三条 组织形式

政府指导、学生为主、企业参与、专家评审、专业机构主办。

第四条 组织领导

1、由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组织,中国传媒大学举办,大广赛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承办。各赛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指导。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成立全国及各赛区大广赛组委会。

2、大广赛组委会,负责大广赛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设立秘书处: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主持大广赛的日常工作。

3、各赛区组委会,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高校代表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赛区的大广赛组织领导工作。各赛区承办单位由赛区组委会指定。

第五条 赛区的组成

赛区原则上以省、直辖市、自治区独立组成,高等院校较少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可与临近省联合组成一个赛区。联合组成的赛区由承办院校所在地省、市、区教育厅(教委)牵头负责组织、指导。

第六条 参赛资格

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第七条 大赛规则

为保证大广赛工作顺利进行,使运作程序化、规范化,大广赛组委会制定《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参赛办法》,供参赛者遵照执行。

第八条 奖项设置

大广赛总赛区设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1个全场大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各赛区设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

第九条 评奖及奖励

1、大广赛组委会聘请高校和广告业界专家组成“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评奖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评奖办法》和对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各赛区的评选工作由各赛区自行组织。

2、为了扩大受益面、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大广赛采取学校初选、赛区评选、总赛区评审的形式。各赛区将获等级奖的作品报送大广赛组委会参加全国总赛区评审。获各赛区奖项的作品由各赛区颁发获奖证书,获得全国总赛区奖项的作品由全国大广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奖牌、奖品或奖金。

3、评奖比例:全国总评选获奖比例,平面类作品一般不超过各赛区报送作品总数的15%,视频类、动画类、互动类、广播类、策划案类、文案类、营销创客类、公益类作品一般不超过各赛区报送作品总数的20%。大奖从评选的一等奖作品中产生。

4、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获奖的参赛学生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考虑。对于辅导学生创作付出辛勤劳动的指导教师,应在学校考核教师业绩、计算教学工作量时予以适当考虑;对于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应考虑给予适当方式奖励。

第十条 参赛费用

大广赛组委会的工作费用自行解决,不收取学生参赛费。各赛区所需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评审、邮寄作品等)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收取参赛费,但参赛费用原则上应由参赛学生所在学校承担。允许各赛区与当地有关企业合作命名本地区的大广赛名称。

第十一条 公示、举报

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大广赛实行总评审监审组全程监督、评出的获奖作品公示和举报制度。

1、公示的范围、时间:公示的作品为获得大广赛一、二、三等奖和大奖的作品,在大广赛官网和相关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15天,供各界监督、评议。

2、举报要求:举报实行实名制(即要求写真实姓名),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匿名举报无效。举报受理原则上由各赛区组委会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大广赛组委会裁决。

第十二条 大赛时间安排

大广赛自2005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届,从2014年开始改为一年举办一届。届时以通知为准,各赛区可根据通知自行安排。

第十三条 大赛形式

大广赛采取全国统一命题的公益广告或企业公益广告和以企业背景资料命题的商业广告两种形式。

第十四条 经费来源

1、由承办单位自筹。

2、社会相关企事业单位赞助。

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规定

参赛作品必须按照大广赛组委会统一指定的命题和规定的企业背景资料(见大广赛官网和参赛手册)进行创作。

三、作品类别

1、平面类(移动端、传统媒体)

2、视频类(影视、微电影)

3、动画类

4、互动类(移动端、场景互动)

5、广播类(广播电台、互联网音频)

6、策划案类 (广告策划、营销策划)

7、文案类(广告语、长文案)

8、营销创客类(指定产品)

9、公益类(根据命题要求创作)

四、作品标准

各类参赛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其他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鼓励采用广告新思维、新形式、新媒介进行设计和策划。

五、参赛流程

第1步:下载命题

登陆大广赛官网下载命题。

第2步:作品创作

第3步:上传作品

在作品上传平台注册,填写报名表、承诺书,按要求上传作品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作品参赛编号。(计划5月15日平台开放,以官网公布为准)

第4步:下载、打印报名表

确保报名表内容完整、正确,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第5步:报送至学校

将报名表盖章后,与作品光盘及纸质作品一同交到本校。

第6步:学校报送至赛区

参赛院校将初评筛选出的作品提交至各赛区进行评选,各赛区联系方式见大广赛官网首页“赛区列表”。

第7步:赛区报送至总赛区

各赛区将评选出的入围作品提交至全国大广赛组委会进行全国总评审。

六、作品规格及提交要求

(一)平面类(移动端、传统媒体)

移动端:移动端发布的静态广告,作品可超过6幅加手机型边框,或长幅广告,可排版在3张A3页面上。

传统媒体:包括纸质媒体广告、VI设计、包装设计、产品设计等。

1、网上提交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RGB, 规格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作品不得超过3张页面。

2、本届大广赛全国总评审各赛区须提交电子版作品;各高校根据所在赛区的要求提交电子版作品或纸质作品;

纸质作品打印规格:A3(297×420mm)并装裱在350×500mm黑卡纸上。

(二)视频类(影视、微电影)

影视广告或带有故事情节的微电影广告

1、拍摄工具及制作软件不限(也可以用短视频形式制作)。影视广告时间:15秒或30秒两种规格自选。微电影广告时间:30-180秒。画面宽度不小于600像素,不要倒计时。

2、网上提交:成片flv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3、光盘提交:提交高质量文件,格式不限。

(三)动画类

创作方式及制作软件不限,作品要符合动画广告的概念。24帧/秒,时间15秒或30秒两种规格自选,配音、配乐,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件,画面宽度600—960像素,不要倒计时。

1、网上提交:成片swf格式或flv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

2、光盘提交:Flash文件须提交可编辑的fla格式及生成的swf格式,其他格式请提交高质量文件,格式不限。

(四)互动类(移动端、场景互动)

1、互动广告包括:A移动端(手机)H5互动广告;B场景互动广告,不限位置。

2、接收作品的格式:

(1)线上互动类作品

①、用HTML5软件制作,创作平台由创作者自由选择。可以为H5动画,H5游戏,H5电子杂志,H5交互视频等。

②、作品分辨率要适合手机屏幕尺寸,即默认页面宽度640px,高度可以为1008px、1030px,页数不多于15页。

③、作品需提交作品发布后的链接及二维码,并向所在赛区提交作品链接和报名表的电子文档。

(2)场景互动广告以H5文件形式加以演示说明,并提交作品链接;

(五)广播类(广播电台、互联网音频)

广播广告和移动端APP音频广告。广播时间15秒或30秒两种规格自选,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件。

1、网上提交:mp3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B。

2、光盘提交:mp3格式。

(六)策划案类(广告策划、营销策划)

可以做广告策划案或其他类策划。

1、内容要求

(1)内容提要;(2)市场环境分析(数据翔实,引用数据资料注明出处,调查表附后);(3)营销提案;(4)创意设计执行提案;

(5)媒介提案;(6)广告预算(应符合企业命题中的广告总预算)。

2、策划案的提交

(1)网上提交:需要网上报名,不需网上提交作品。

(2)实物作品提交:策划书打印规格为A4纸, 正文不超过30页,附件不超过10页,装订成册。将作品编号贴在封底左上角。随策划书提交一张光盘,刻有PPT文件与链接文件。

3、广告策划案现场决赛

策划案的全国一等奖,通过现场提案的形式产生,参赛学生约有不少于20天的准备时间,现场决赛时间请关注大广赛官网。

4、广告策划案可根据命题企业特殊要求进行创作。

(七)文案类(广告语、长文案)

1、广告语:字数不多于30字(含标点)

长文案:字数在100-500字之间(含标点)

2、网上提交:直接在提交时录入、编辑文字,不用上传作品电子文件。作品无需加入命题logo,不得在作品中插入图片及其他形式文件。

3、光盘提交:可编辑的word格式文件。

(八)营销创客类(指定产品)

创客是以用户创新为核心理念,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营销创客就是在营销领域,将营销方案落地实施,实践自己所拟商业目标。

1、指定产品做校园营销创客。

2、提交程序:

商业计划书—企业选择合格团队—产品营销—-企业开具成绩单—提交营销策划书+实效成绩+营销过程视频(纸质+光盘)

3、作品提交方式同策划案类。

(九)公益类(根据命题要求创作)

1、公益命题类可以以平面、视频、动画、互动、广播、文案、策划案等类别自选创作。

2、作品规格、提交方式及要求,按相关类别标准执行。

七、参赛须知

(一)大广赛在全国设立赛区,采取一次参赛、三级评选的方式进行。即:参赛作品经院校初选后,报赛区评选,在赛区获得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再由赛区统一报送(平面类作品不超过所在地区参赛作品总数的15%,其他类别不超过20%)参加全国总赛区的评审。全国总赛区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

(二)参赛选手需打印2张报名表(1张赛区存留、1张报送大广赛组委会)。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或院系公章。

(三)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院校、系、姓名及其他特殊标记。

(四)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存入光盘并随作品一并报送,光盘上务必标明参赛编号。

(五)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人数要求:

每件作品的作者:平面类、文案类不超过2人;互动类、广播类不超过3人;视频类、动画类、策划案类、营销创客类不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

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文案类作品不得超过1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2人。

(六)学生创作所用素材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

(七)请遵守《承诺书》的承诺。

八、提交作品其他要求

纸质作品按赛区通知要求提供,所交纸质作品内容需要与网上提交的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一)网上提交作品的要求

1、参赛者在大广赛作品提交平台自行注册会员、并按提示填写报名表、承诺书和上传作品。

2、一件作品生成一个编号,提交到赛区的作品及光盘要与之保持一致。

3、策划案类只需网上报名,不需上传作品。

(二)纸质及光盘作品提交

1、报名表、纸质作品及光盘(光盘中的文件名应为参赛编号)统一提交给学校主管赛事负责人,《参赛报名表》需学校盖章。

2、学校负责核对参赛者提交的报名表、作品、光盘和参赛编号,填写院校参赛统计表,分类别报送赛区。

(三)赛区参加全国总评审的入围作品提交形式

1、各赛区按照类别整理报名表和入选作品,按要求提交参评作品相关表格及作品光盘。平面、文案作品提交入选作品名单、光盘及原始参赛编号,视频、动画、广播提交光盘和文件目录,策划案纸质作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寄送大广赛组委会。

2、各赛区须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入围名单、内容填写要与学生报名表保持一致,表格样式由大广赛组委会提供。

九、参赛费用

大广赛总赛区不收取参赛费用,组委会的工作费用自行解决。各赛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收取参赛费(原则上每件作品最高不能超过50元,系列作品60元),参赛费用原则应由参赛学生所在院校承担,参赛费用主要用于赛区赛事的组织、宣传、邮寄作品、评审、颁奖等活动。

十、奖项设置

大广赛总赛区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1个全场大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组织类奖项等。各赛区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等。

十一、截稿时间

网上提交截止日期6月25日,各赛区截稿时间以各赛区通知为准。

各赛区报送全国总赛区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7月10日,邮寄日期以邮戳为准。

十二、联系方法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士阁A座1007、1803室

邮编:100022

电话:010-58612985,010-58612105/06/07/08/09

邮箱:sun_ada@126.com

QQ:1871292261 2634420625

《各赛区联系方式》点此浏览

赛区联系表

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校园赛的通知

为了积极备战全国及山东省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决定举办第九届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校园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高函[2010]13号)文件精神,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以下简称三创赛)是激发大学生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协同实战精神的学科性竞赛。三创赛为高等学校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开展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之间联系起到积极示范作用。在前八届“三创赛”获得了大量创新、创意及创业成果的基础上,第九届“三创赛”山东科技大学校园赛由经济管理学院承办。

二、题目来源

1.大赛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校企合作办大赛,本届大赛主题如下:

A三农电子商务 B工业电子商务 C跨境电子商务D电子商务物流E互联网金融

F移动电子商务 G旅游电子商务  H校园电子商务 I其他类电子商务

2.参赛队伍应该围绕大赛主题给出具体题目参加竞赛。

3.欢迎合作企业围绕大赛主题给出具体题目(见官网公布),引导和指导学生参加竞赛。

三、团队组成和指导原则

1.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大学生,每位选手经本校教务处等机构证明都有资格参赛;高校教师既可以作为指导老师(在学生队中)也可以作为参赛选手(在混合队中做队长或队员)组成师生混合队参赛。

2.参赛选手有两种组队方式(分两类竞赛):

(1)学生队:在校大学生作为队长,学生作为队员组队;

(2)混合队:高校教师作为队长,但本队中老师人数不得多于学生人数。

3.参赛选手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个题目的竞赛,一个题目最少3个人参加,最多5个人参加,其中一位为队长,提倡合理分工,学科交叉,优势结合,可以跨校组队,以队长所在学校为该队报名学校。

4.一个题目最多可以有两名教师和两名企业界导师指导。

5.大赛鼓励亲友助赛,一个参赛选手可以提供两名亲友助赛,大赛将采取摇奖的方式邀请部分亲友到现场助赛,进一步吸收社会力量,提高参赛队的参赛水平和获得社会更多的关注及帮助。

6、大赛鼓励参赛选手:创新思维、创意设计和创业实施。

四、时间安排

1.参赛团队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日;

2.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0日;

3.校级赛时间预计在2019年4月15日前举行;

4.省级赛时间预计在2019年6月15日前举行;

5.全国总决赛时间预计在2019年7月22日前举行;

五、报名方式

在大赛官方网站 (http://www.3chuang.net) 统一报名,报名表格请从网站下载或见附件一,报名时首先选择所在省份及学校并填写参赛队及助赛亲友情况,参赛题目可以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确定。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请在2019年3月1日前把报名表发到邮箱:jingguankechuang@163.com,以便学校统一帮助团队完成审核。特别提醒:所有队伍都必须在官方网站上统一注册,以便规范管理和提供必要的服务,大赛流程及规则请见官网大赛细则栏目。

六、作品表现及校园赛提交方式

1.以策划书为主要提交形式,尤其鼓励在作品中呈现电子商务网站(动态、静态皆可)、平面设计、移动终端应用软件、智能终端等形式;

2.2019年3月31日前提交电子版作品,发送到邮箱jingguankechuang@163.com(命名方式:学院+报名ID号+作品名称),纸质版本一份于2019年4月5日前交到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J6-134)。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李爱荣  17860783089

2.第九届三创赛校赛交流QQ群:852927381

教务处 校团委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