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二届百度&西安交通大学大数据竞赛

百度&西交大第二届大数据竞赛

大数据竞赛是由百度和西安交通大学联合主办,旨在通过全国高校范围内,挖掘、发现大数据尖端人才,并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实践机会。第一届百度西安交通大学大数据竞赛于2015年5月正式启动,历时四个月,吸引了全国高校近900支团队参加。第一届竞赛题目是基于百度的“知识图谱”技术展开,以挖掘明星(人物)关系为场景,进而构建知识挖掘系统。

今年,竞赛题将围绕用户消费决策影响因素展开,从评价性文本片段中,结合上下文,提取核心内容,为用户判断提供有力依据。本届竞赛要求参赛者给出一个算法或模型,从评价性文本片段中,结合上下文提取子句中的核心实体,即识别出该子句所讨论的最重要的实体。

一、任务设定

本次竞赛要求参赛者给出一个算法或模型,从评价性文本片段数据集中,结合上下文提取文本片段中的核心实体,即识别文本片段所讨论最重要的实体。竞赛数据由若干文本片段组成,每个文本片段单独占一行,可能包含多个子句,每个子句以半角句号结尾,要求参赛选手识别出每个文本片段子句及其核心实体。

输入输出说明:

输入:逐行读取文本片段;

输出:逐行输出该文本片段的子句以及提取到的核心实体,以json形式分装,格式如下:

[

{

“content”: “子句1”,

“core_entity”: [

“entity1”,

“entity2”

]

},

{

“content”: “子句2”,

“core_entity”: [

“entity1”,

“entity2”

]

}

]

样例数据:

文本片段:

不得不说锤子手机在很多功能操作上的优化真的很用心,尤其是一些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卵用但让人感觉确实舒服的小设计。如果说苹果的设计是强行的改变用户习惯,我宁愿选择这个能够随时迁就用户个性的锤子。

答案:

[

{

“content”: “不得不说锤子手机在很多功能操作上的优化真的很用心,尤其是一些 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卵用但让人感觉确实舒服的小设计。”,

“core_entity”: [

“锤子手机”

]

},

{

“content”: “如果说苹果的设计是强行的改变用户习惯,我宁愿选择这个能够随时 迁就用户个性的锤子。”,

“core_entity”: [

“苹果”,

“锤子”

]

}

]

二、评分标准

正确识别文本片段中至少一个核心实体得1分,如文本片段包含多个核心实体,每多正确识别一个加0.5分,识别错误反扣0.5直到该子句得分为0为止,实体名称以该实体首次出现在文本片段中的名称为准。

三、竞赛阶段

Ø  训练阶段(4-8月):

参赛者获得训练数据,开始训练模型;

发布1.2万条语料片段的训练数据集;

Ø  测试阶段(8-9月):

参赛者获得测试数据,得到模型运行结果后,在线提交,实时刷新测试成绩;

发布20万条语料测试数据集;

Ø  验证阶段(9月):

排行榜前10名队伍上传源代码及说明文档,竞赛评委组使用官方验证数据集进行测试,最终给出排名;

发布20万条语料验证数据集;

注:

1、参赛者可以任意使用其他公开的外部数据源或者词典作为辅助数据,但提交时需要说明清楚使用方式并将使用到的外部数据一并提交,同 时禁止人工标注数据用于系统优化,如有发现成绩归零。

2、说明文档至少包含编译环境说明,算法、代码等说明。

3、报名截止日期:8月10日。

训练数据 

数据集包含1.2万个文本片段,每个文本片段后给出Json格式的子句及其核心实体;

下载链接(百度网盘分享):http://pan.baidu.com/s/1pLtfjSZ

密码:jzy9

该数据为竞赛专用,严禁用于商业用途!

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参赛队伍可以是单人组队,或者自由组合,但是最多不超过三人;4月9日早8点开放报名!

注:

1、每人只能参加一支队伍;

2、保证参赛队员报名信息准确有效,否则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激励;

3、报名方式:用百度账号登入官网、填写完个人信息,可报名参赛。

4、百度西交大大数据竞赛官方交流群,QQ群:482699741

奖项分为两类:普通奖项和特别贡献奖,各奖项均以团队进行评比;获奖团队成员优先推荐进入百度实习或工作。

注:一个团队不可同时获得两类奖项

普通奖项

一等奖  2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  1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  5千元人民币

特别贡献奖

10万元人民币(1名)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松山湖(生态园)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我市创新创业氛围,加快创新驱动步伐,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四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6〕743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  2016年中集智谷杯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赢在东莞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市赛”),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

2、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且2015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非上市企业且无不良记录(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二)团队组

1、在报名时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公司;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三)学生组

1、面向东莞所有高等院校在读的或毕业3年内的毕业生,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核心成员最少1名为东莞户籍生或东莞高校在校生);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他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注:参赛对象范围不包括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获奖团队负责人。 2013-2015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或团队可以报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但不纳入市赛参赛对象范围。即可以参加国赛和省赛,但不能参加市赛。

二、市赛分组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分别为电子信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如部分行业参赛项目数量较少或过多,则适当调整行业赛事设置);大学生组不设行业赛。

三、申报程序

 

有意向参加市赛的企业、团队、大学生,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进行报名。注册成功登陆后,点击“项目管理—项目申报—2016年项目—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填写参赛资料。

企业组/团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6月3日—7月31 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8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学生组的资料填报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月15日,镇街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3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网上申报资料经镇街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下载打印纸质资料并装订[按封面(复印资料填写表的封面即可)、资料填写表(网上打印)、相关附件的顺序用淡蓝色虎皮纹纸装订成册,书脊名称“项目名称+企业/团队名称”],一式五份统一送至市赛承办单位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见下方。

四、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8-11月份,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奖励设置

(一)奖励资金

本届市赛企业组和团队组拟分6个行业赛进行比赛,每个行业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学生组不设行业赛,共10个获奖名次。

1、企业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2、团队组

一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共12名,每名奖励20万元。

三等奖:共18名,每名奖励10万元。

3、学生组

一等奖:共1名,每名奖励10万元。

二等奖:共3名,每名奖励5万元。

三等奖:共6名,每名奖励3万元。

4、特等奖

总决赛企业组第一名和团队组第一名可获得特等奖,奖励金额提高到60万元。

5、申请条件

本次市赛获奖项目须在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后才可享受市赛奖金。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投资时间以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2)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所占的企业股份比例不低于5%。

国赛、省赛获一、二和三等奖的项目申请资金奖励可不受以上申请条件的限制。

(二)国省赛事奖励

1、参赛奖励

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需到广东省以外地区参加比赛的东莞企业或团队、大学生,赛后可凭相关参赛资料申请费用补贴,每个项目1万元。团队或大学生需在赛事结束后半年内在莞注册成立企业,才可获得补贴资助。

2、落户奖励

对于市外的国赛(含港澳台赛)、省赛获奖的企业、团队或大学生,获奖后半年内来莞落户注册成立公司,并开展获奖项目的相关工作,可按照相应组别和级别的资金额度予以奖励。

(三)其他支持政策

市赛获奖项目还可获得各支持单位提供的优惠服务政策,详见市赛官网。

六、注意事项

(一)本届市赛和国赛、省赛通过不同的系统进行申报,市赛申报系统为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国赛和省赛的申报系统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有意同时参加三级赛事的单位和团队请注意同时登陆填报。

(二)请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企业、团队和大学生参赛。

(三)参赛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系统提交申报工作(为避免网络堵塞,建议在申报截止日期前2—3天提交)。

(四)参赛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熊振伟、黄志立,22831334

(二)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新芬路38号科学馆六楼

联系人:李国欢、赵国杰、李耀东、杨锐勇

联系电话:22113221、22114393、22118660、22112031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06号)

2016年赢在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电子报名表格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2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全国大学生移动应用创新大赛

 全国大学生移动应用创新大赛

全国大学生移动应用创新大赛(China Mobile Application Innovation Tournament)是一项聚焦在校和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移动&互联网相关领域创新创业的全国性赛事活动。大赛为大学生搭建了一个以移动互联网为工具,展示创新创业能力的平台;广泛对接投资机构、产业园区、行业专家、新闻媒体等,汇聚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大学生创业创新。

CMAIT自2014年举办首届以来,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广泛关注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大量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通过大赛洗礼融资成功,走上了快速持续发展的道路。大赛将始终致力于为大学生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力争通过“汇集多领域资源、凝聚多方面力量、开拓多元化渠道”吸引有志有才的青年创客,发现中国创造的核心力量,实现青年创客的创业梦想,逐步发展成为推动大学生“锐意创新、非凡创意、精实创业”的标杆平台。

参赛方式

参赛团队全部以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并提交参赛作品。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报名期间登录大赛官网根据相关说明,选择相应比赛进行报名。 比赛报名截止日期为北京时间2016年7月31日23:59。

项目要求

本次大赛参赛项目要求为移动应用类,包含但不限于Android、IOS、Windows Phone等平台上的App应用、游戏或者微信平台的应用,以及智能外设,如果你只有idea,那也可以来创意一把。

参赛作品要求如下:

(1)参赛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作品必须具有创新性和独创性,具有一定的社会和市场价值;

(3)参赛选手需保证参赛项目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利的情况。

参赛资格

本次大赛以团队(团队人数可为1人)的方式进行报名,团队可包含指导老师,并确定团队负责人(不得为指导老师)。报名本次大赛需满足以下条件:

团队主要成员须为全国高等院校在校或海外留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学生(包括大专、本科或研究生);

每位参赛选手只能加入一个团队;

一个团队可报名多个参赛项目。

报名方式

1、参赛选手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了解参赛规则,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注册成功后,可直接在网上填写参赛报名表,务必如实逐一填写,不得缺项或误填,否则按无效处理。

2、提交报名表时,参赛选手所填写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名字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处理。

3、参赛选手须确保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将按照规定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4、大赛在报名及各环节评比阶段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为参赛团队承担一定的现场路演差旅费用。

5、参加专项赛题的团队不影响赛事正常的评审及奖励。

竟赛分组

创意组:移动互联网类的创意想法、或者基本实现创意想法的项目

创业组:项目已融资或即将进行融资

分赛区

大赛按地区将全国分为六大赛区,各赛区单独评选出优秀团队以及最终一、二、三等奖,进行分赛区优秀团队的表彰。

 

第十届《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征稿

第十届《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征稿

《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是中国出版集团艺术类重点出版物。本出版物侧重于刊登展示我国高校美术专业在校生优秀的绘画与设计作品。出版物秉承传统文化,追求内涵发展,坚持以时间顺序为线索,以年度成果为横断面,真实全面展现当代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创作才华与进取精神,同时也为各艺术院校在学术理论上的探讨研究、在教学实践上的开拓创新,及广大同学之间的交流学习,提供一个重要平台。

一、征稿规范

  1. 征稿对象为中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港澳台地区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
  2. 大学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投稿,本《年鉴》往届收录过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
  3. 每人最多提交4 件(套)作品,每件作品作者不得超过2人,系列作品不得超过4件。
  4. 投稿作品其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组织方对所有投稿作品拥有选编、出版、展览展示等权利。
  5. 征稿截止日期:2016年6月20日。

二、征稿类别(点击下载 投稿登记表 )

造型部分: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陶艺、装饰画、水彩、水粉、素描、速写、书法、篆刻等

设计部分:标志、广告(招贴)、包装、书籍、网页、环艺、产品、服装、摄影、动画、CG插画等

三、提交作品规范(只接受电子文件,作品处理与投稿方式如下)

  1. 造型部分、摄影、设计实物类作品:提交高清晰度数码照片(原始精度不低于1200万像素)。
  2. 电脑制作类作品:提交电子稿件(图片),最短边长不低于15cm,300dpi,JPEG格式(图像品质为“最佳”),CMYK模式;环艺表现类作品每件(套)需提供2-4张不同视角效果图(无需排版);网页作品提交2-4个静态页面;影视动画类作品需按时间顺序提供关键帧截图8-10幅。
  3. 投稿登记表为Word文档(2007版或以下版本),字体为“中文简体 (宋体)”,作品命名要简短规范控制在10字以内,符合语法,避免使用生僻字。
  4. 投稿作品命名统一规范为“作者名+作品名”,例如“张三+风景写生”。
  5. 提交作品一律采用网络投稿方式,PC格式(不接受Mac格式、原稿和实物),每位投稿作者需单独建一个文件夹,将自己的电子“作品”与“投稿登记表”放入其中,然后打压缩包并以附件形式一次性发送到收稿邮箱:bwh_2008@188.com

四、收录办法

  1. 分批择优收录,对达到要求的作品发放电子版入选通知。
  2. 定期在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官网 http://www.cnartdoor.cn 公布入选作者的姓名与作品名称。
  3. 每批次评选出“特色作品”15件左右,当选作品免缴终评费并直接进入终评(刊登、评奖)。

五、参评费与证书颁发

  1. 投稿时不收费,获得初评入选资格后每件作品需缴纳终评费50元(初评入选后再通知缴纳)。

2.入选证书与获奖证书统一在本年度9-10月份颁发(特殊情况在说明原因后准许作者申请提前颁发)。

六、奖项设置与评奖标准

  1. 年度金奖:3 名。
  2. 年度银奖:30名。
  3. 年度铜奖:60名。
  4. 年度优秀奖:120名。
  5. 最佳指导教师奖:不限名额(独立指导6名投稿作者进入终评,特邀为编委,颁发证书,配送年鉴1册)
  6. 评奖标准:作品质量占比70%,入选数量占比30%。
  7. 本年度8月上旬评奖,8月中旬公布获奖名单。

七、《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款式与出版发行

  1. 《年鉴》总卷计划收录刊登造型、设计两大类作品约2000件,本年度10月份出版发行。
  2. 入选作者在征稿期内享有5折购书之权利,每册仅以180元接受预订(全价360元人民币)。

八、《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主办单位及媒体协作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出版集团

承办单位: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编委会

发行单位: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特邀媒体:中国设计之窗 http://www.333cn.com

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 http://www.szdc.org

媒介支持:视觉同盟 http://www.visionunion.com

插画中国  http://www.chahua.org

中国艺术设计联盟  http://www.arting365.com

创意在线 http://www.52design.com

九、联系方式

咨询、联络及获取“征稿函与投稿登记表”请发邮件到电子邮箱:bwh_2008@188.com。邮寄纸质信件或集体作品投稿光盘至邮政收件地址:广州市 广州大道南 穗和南街16号905信箱《年鉴》编辑办,邮政编码510300,咨询电话020-34072425。

第十届《中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年鉴》投稿登记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16第五届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作品征集

2016第五届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作品征集

为推动我国高等院校艺术设计教育的发展、加强院校间沟通与交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化学工业出版社联合主办“2016第五届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大赛旨在弘扬中国文化精神,倡导设计创新,全面提升中国的设计教育水平,不断推动我国文化与教育的发展。本届大赛以“ 东方维度”为主题,以期全面展示各高校的设计教学成果,欢迎全国高等院校艺术设计专业师生踊跃参加。

一、大赛主题

东方维度

二、主办单位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化学工业出版社

三、支持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

四、媒体支持

设计在线网 大学生艺术网 《装饰》 《设计教育》 《包装与设计》 《艺术与设计》

五、大赛组委会

主 任: 谭 平 潘正安

副 主 任: (按姓氏笔画排序)

孙 明 李炳训 何 洁 何人可 何晓佑 汪大伟  宋建明 罗 力 郎红旗 赵 健 郭线庐 鲁晓波 潘鲁生

委 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泉 马俊成 王 铁 王 敏 王亚非 王安霞   王志俊 王绍强 王铁军 王雪青 方晓风 孔 森  叶 苹 田忠利 宁绍强 吕 曦 吕敬人 过伟敏  邬烈炎 刘 波 刘境奇 许 平 孙湘明 苏 丹  李 群 李利华 李建设 李剑平 李超德 吴 洪  吴 勇 吴国欣 吴学夫 吴冠英 吴海燕 邱 松  汪田明 辛向阳 张 同 张 苏 张夫也 张进平  陈小林 陈汉才 陈汗青 陈劲松 苗登宇 范汉成  林家阳 林磐耸 杭 间 周 峰 周利群 周靖明  宗明明 胡绍中 赵 燕 荆 雷 郭振山 贾荣林  钱 竹 殷会利 黄 励 黄建平 韩 续 韩 然  彭 程 娄永琪 靳埭强 路盛章 廖 军 潘长学

秘 书 长: 李中扬 李植峰

副秘书长: 岳洁琼 解建军 © www.dolcn.com

办公室主任:张 华 李彦玲

六、征集对象

中国高等院校教师、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以及成人教育学生。

七、大赛组别与项目类别

1.大赛组别

大赛分设:①教师组 ②研究生、本科组 ③高职高专组

2.  项目类别

自选类包括A-E五个类别。

A.视觉传达设计类

① 标志设计 ② 品牌设计 ③ 包装设计  ④ 书籍装帧设计 ⑤ 招贴设计

作品尺寸指定为A4、分辨率为300dpi(210mm×297mm、2480dpi×3508dpi);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为cmyk; 构图横竖均可;系列作品不可超过4 张;如作品内容较多,可简单排版,但每页不可超过4幅图,以保证图片放大时清晰度不受影响,且页数亦不可超过4张。

B.环境艺术设计类

① 建筑设计 ② 景观艺术 ③ 室内设计 ④ 展览展示

作品尺寸指定为A4、分辨率为300dpi(210mm×297mm、2480dpi×3508dpi);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为cmyk;如有设计说明可一并排版,字号不能超过8号,所占版面不能过大,须与图片分开;作品需要提交主要平面、立面、色彩效果图,已竣工的作品可提交实景照片;如作品内容较多,可简单排版,但每页不可超过4幅图,以保证图片放大时清晰度不受影响,且页数亦不可超过4张。

C.动画与多媒体设计类

① 二维、三维动画 ② 微电影 ③ 电子书

二维、三维动画等以播放形式展现的作品格式指定为avi,图像大小1280px×720px;微电影时长5-15分钟,作品格式MPEG-2,分辨率480*360以上;电子书设计作品格式为exe或chm。

D.产品与服装设计类

① 产品设计 ② 礼品、饰品设计 ③ 服装设计 ④ 人物形象设计

作品尺寸指定为A4、分辨率为300dpi(210mm×297mm、2480dpi×3508dpi);文件格式为jpg;色彩模式为cmyk;构图横竖均可;如有设计说明可一并排版,字号不能超过8号,所占版面不能过大,须与图片分开;产品设计作品需要提交计算机三维模型、电子版效果图及设计图,如有产品实物照片也可提供;服装设计类作品需提交设计效果图(手绘、电脑制作均可)、款式图,如有成品照片也可提供;作品内容较多,可简单排版,但每页不可超过4幅图,以保证图片放大时清晰度不受影响,且页数亦不可超过4张。

E.  论文(仅限教师组参加)

① 学术研究方向 ② 教学研究方向

论文要包含中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等部分,注释统一采用尾注方式,参考文献统一列在文末,格式为“作者.题名.译者(若无则略).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页码.”全文3000~5000字,word文档格式。

专项大类征集函另附

八、大赛时间

1.启动日期:2016年5 月10日

2.截稿日期:2016年9 月20日

3.初评时间:2016年9月底 © 设计在线.中国

4.终评时间:2016年10月上旬

5.展览与颁奖时间:2016年11月底

九、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者需将作品电子文件、参赛报名表及报名费汇款凭证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学校+姓名+作品名称”,文件夹命名时作者人数与顺序、作品名称须与报名表中一致),压缩后发至大赛官方邮箱sjdscip@163.com,组委会统一打印。
  2. 为确保大赛评审的公平、公正,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和学校名称。
  3. 团体作品每件(套)作者不超过3人(二维、三维动画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系列作品视为一件(套)作品。
  4. 请认真将参赛报名表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每件(套)作品都应对应一份报名表,提交后的作品及署名不予更改;证书邮寄之前,如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告知组委会。

十、奖项设置

自选(A类——E类)奖项按作品数量比例设置:

特等奖(1‰)、一等奖(1%)、二等奖(3%)、 三等奖(5%)、优秀奖(10%)、入围奖若干。

另外,特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院校组织奖若干。以上奖项皆有获奖证书。

十一、大赛费用及汇款说明

1.本次大赛报名需交纳报名费,包括作品打印费、宣传费、证书制作及邮寄费。

学生每件(套)作品收取50元,教师每件(套)作品收取100元,论文每篇收取200元。系列作品3件内按单件收费,超过另计。如需开具发票,请在发送汇款凭证时在邮件中告知组委会,并提供发票抬头、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编及详细邮寄地址,汇款的单位和发票抬头需一致。

2.报名费的支付方式

报名费可以以个人或团体的形式进行汇款

银行汇款或转账:

户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惠新支行

账号:01090376000120109005230

支付宝:账号:sjdscip@163.com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支付,个人汇款请标注“学校、姓名”,团体汇款请标注“学校、作品件数”; 如未作标注或标注不清,责任自负;汇款时可采取“支付宝→支付宝”、“银行→银行”、“银行→支付宝”,切不可采取“支付宝→银行”。

十二、版权及其他说明

  1. 在设计和参赛过程中发生任何侵权行为均由作者负责,与大赛主办方无关。获奖作品如有抄袭和其他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2. 参赛作品如有违背大赛主题、民族传统习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道德标准等情况,将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入选。
  3. 所有参评作品著作权归设计者所有,大赛主办方享有对其进行宣传使用、公开展览和出版发行等权利。
  4. 由于专业和比赛作品数量不定,获奖数量可略做调整。
  5. 对本次大赛所产生的任何疑义,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三、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www.sjds.cip.com.cn

官方微信:ci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化学工业出版社A座2层

《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组委会

电话:010-64519125,010-64519106,010-64519244

QQ群: 160710792/262984965(学生群)

262971302(教师群)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李老师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16年第二届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

2016年第二届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

一、大赛简介

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Graduate Contest on Application, Design and Innovation of Mobile-Terminal)(以下简称“大赛”)是“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赛事之一。大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和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办,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邮电大学。

第二届大赛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承办,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终端实验室,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信息中心、通信工程学院和计算机学院提供技术支持。

二、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2、联合主办单位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3、协办单位

中国通信学会移动智能终端技术创新与产业联盟

4、承办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5、秘书处单位

北京邮电大学

三、大赛日程

发布参赛通知及开始报名:2016年5月4日

参赛选手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 2016年8月15日

初审及结果公示:2016年8月17日-9月15日

确定参加总决赛名单及发布通知:2016年9月17日

进入全国总决赛的作品修订与完善: 2016年9月17日-9月30日

全国总决赛:2016年10月14日-10月17日

四、参赛对象

凡正式注册的在读研究生及已确定本校保研资格的本科生均可参赛

五、大赛报名

1、参赛选手通过大赛官网www.mtdasai.com.cn进行报名注册、参赛与作品提交

2、参赛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也可以是集体作品,大赛组委会鼓励参赛学生以团队形式提交集体作品

3、参赛作品的申报者,为1至4人,且必须为学生。申报集体作品的,队员排序和分工须明确

4、同时,参赛队伍或选手可申报至多2名指导教师,大赛秘书处将以作者申报的顺序排序

六、作品范围

本届大赛不设固定赛题,大赛作品主要包含以下范围:

1、移动生活。随着科技不断进步,移动互联网正越来越多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如移动智能家居状态查询或控制软件,支持医疗健康、交通旅游、文化学习等活动的辅助软件;用于生活辅助的可与移动终端互联或直接接入移动网络的可穿戴式设备等。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针对移动终端开发的APP软件或移动终端硬件设计方案,所有与移动生活有关的作品均可提交。

2、移动商务。移动商务是一种新型的低碳商务办公模式,能为企业和社会节约资源,减少排放。如移动支付、移动采编、信息分享、移动办公、移动金融、移动政务、移动营销等。学生提交的参赛作品,可以是一个APP作品,也可是移动终端设备硬件设计方案。所有与移动商务有关的作品均可提交。

3、移动娱乐。移动终端为人们随时、随地的享受各种娱乐提供了可能。如网络游戏、唱K软件、益智游戏等。作品既可是移动终端设备硬件设计方案,也可以是APP软件。所有与移动娱乐有关的作品均可提交。

4、移动云服务与安全。移动云服务是云计算技术在移动互联网中的应用。参赛学生可针对企业云服务、个人云服务和公共云服务及其安全等问题,提交竞赛作品(不接受纯学术性研究成果,提交作品须反映其实际或潜在的应用价值)。作品内容可以是移动终端设备硬件设计方案或APP软件。

5、其他。学生可根据移动终端或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特征和未来发展趋势,或者用户的使用习惯,自行设计,拟定参赛题目和提交参赛作品。

七、作品提交

参赛学生在提交作品时,除在大赛官网填写必要内容之外,还须一并提交相应的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技术文档

需包括以下内容:作品简介、作品的创意及其来源、与国内外相关内容的比较分析、作品所使用的技术及目前实现程度、作品的应用价值或实际推广价值、总结或结论,以及其他您认为所应展示的内容。技术文档要求以PDF格式上传。

2、演示视频

以视频压缩文档主流格式(如rm、avi、wmv等),分辨率不小于320X240,时长不超过5分钟。

3、支撑材料

此项为非必须上传的内容。为了评审专家能够更加全面、客观的进行评价,如您有相关的源程序、电路图等支撑材料,建议您上传。

八、大赛赛制

第二届大赛赛制分为初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参赛单位发动和组织学生通过大赛官网提交参赛作品,并对学生的有效身份信息进行审核。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网上匿名评审。评审结束后,由专家委员会拟定参加总决赛名单,报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以现场展览展示和专家质询的方式进行。

九、作品评审

1、好的创意是决定一部作品能否成功的首要因素或关键因素,作品创意约占总体评分的30%;

2、作品在软硬件上的实现度决定了作品的生命力,是作品评价的重点,此部分约占总体评分的70%。

3、作品评分细则将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由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4、参赛作品应具有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

十、奖项设置

1、第二届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共设一、二、三共3个等级奖项。其中,一等奖占比不超过有效作品总数的5%,二等奖占比不超过有效作品总数的10%,三等奖占比不超过有效作品总数的20%。此外,根据参赛作品的质量,从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中,通过公开展演等形式产生特等奖。

2、大赛给予获得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伍或选手数额不等的现金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为所有有效作品的参赛队伍或选手颁发成功参赛证书。

3、同时,大赛还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并为获得以上奖项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十一、申诉仲裁与纪律处罚

1、各参赛培养单位严格审查参赛选手资格,若出现参赛选手资格问题,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参赛培养单位评优资格及承办单位申请权,并通报组委会各委员单位。

2、参赛作品指导教师仅负责指导参赛选手完成作品,不得将指导教师个人相关科研项目、研究成果作为参赛作品。如出现此类问题,取消参赛作品资格及指导教师评优资格,并通报组委会各委员单位。

3、参赛选手不得运用非法手段破坏大赛官方网站。如出现此类问题,取消参赛选手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培养单位,由所在培养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4、参赛选手不得运用非法手段窃取他人技术数据、创新想法、创意设计方案等。如出现此类问题,取消参赛选手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培养单位,由所在培养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5、大赛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及评审专家等各职能部门及个人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若出现渎职、包庇等行为,取消相关作品资格,撤销相关责任人职务,并通报组委会各委员单位。

6、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参赛作品,专家委员会一律不予评审。如获奖作品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十二、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依法享有知识产权保护,竞赛参属单位人员对所接触的参赛作品负有保密义务,组委会不负责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等相关事宜。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填写组委会制定的《<全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作品知识产权保护免责声明》。未填写的,一律不予评审和评奖。

十三、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www.mtdasai.com.cn

大赛邮箱:mtdasai@163.com。

官方微信: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账号为mtdasai)

官方微博: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www.weibo.com/mtdasai)

1、承办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联系电话:0571-86919139

联系人员:李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310018。

2、组委会秘书处(北京邮电大学)

联系电话:010-62283527

联系人员:李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165信箱,邮政编码:100876。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16年第五届“金拇指”大学生公益项目创新大赛

2016年第五届“金拇指”大学生公益项目创新大赛

一、大赛简介

你拥有“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的敏锐触觉吗?你具备“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公益精神吗?你怀揣“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公益情怀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们一起创·2017公益潮流吧!

为助推大学生实现公益梦想,为大学生搭建社会工作创业平台,发现大学生公益领袖,为锦江区社会建设工作储备专业梯队人才,同时打造大学生社会工作优秀团队,借助“锦•校”战略合作,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成都社会组织学院决定联合主办2016年第五届“金拇指”大学生公益项目创新大赛。

二、大赛组织

1、主办单位

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成都社会组织学院

2、支持单位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共锦江区区委、锦江区人民政府、锦江区区委组织部、共青团锦江区委、四川省协力公益发展中心、成都公益组织服务园、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宜宾学院、乐山师范学院等全省58所高校

三、大赛日程

1、参赛报名:2016年5月4日-2016年6月6日

2、作品报送:2016年9月15日前

3、作品评选:2016年9月-10月

4、主题活动:2016年10月

5、结果公布:2016年10月

6、颁奖典礼:2016年11月

7、专场招聘:2016年11/12月(公益岗位专场招聘会)

8、参访计划:2016年12月/次年1月或2月(锦·青年公益参访计划项目)

9、项目落地:2016年11月-2017年10月

四、参赛对象

全国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

五、组队要求

1、认同大赛主题和理念:“创·2017公益潮流”、“社区营造”

2、申请人需以团队形式报名,支持跨年级、专业组团参赛,不支持跨校组团参赛

3、各参赛团队由3-7人组成,团队需设立1名负责人,1人仅限参加一支团队

4、各参赛团队需邀请1名学生所在学校的专职教师作为指导老师,每位老师最多指导4支团队

六、大赛报名

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24:00,大赛组委会会及时公布更新成功报名名单。

1、网站报名

通过官方提供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进入)

2、微信报名

扫描官方提供的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此略,详见官网)

七、参赛选题

参赛团队需紧扣“社区营造”的概念,围绕“创·2017公益潮流”主题进行选题:

1、要求选题:针对“社区营造”理念下人、文、地、景、产五个方面等设计公益服务与创新项目。

2、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各参赛团队确定的选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结合项目执行中会遇到的实际情况,创新性的设计解决问题的服务方案,同时兼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八、作品提交

1、参赛团队统一在正文下方附件或锦基金官网“资料下载”栏目处下载并填写《第五届“金拇指”大学生公益项目创新大赛作品设计书》,按照设计书统一格式和要求设计作品,并在2016年9月15日12:00前向大赛组委会邮箱jmzdszwh@163.com报送《第五届“金拇指”大学生公益项目创新大赛作品设计书》电子版,同时将作品纸质版(1份)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如果邮寄,以大赛组委会接收邮件时间为准)。

2、一支参赛团队只能报送一项参赛作品。

九、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紧扣“社区营造”理念下人、文、地、景、产五个方面,契合“创·2017公益潮流”主题,结合作品设计地区“社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作品方向并设计作品,要求具有公益性、创新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项目(备注:“社区营造”即居住在同一地理范围内的居民,持续以集体的行动来处理其共同面对社区的生活议题,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创造共同的生活福祉,逐渐地,居民彼此之间以及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社会联系)

2、参赛团队需深入城市的街道、社区、院落或农村的乡、镇、村等基层区域开展实地调研,并根据调研的实际情况进行作品设计

十、大赛流程

1、大赛启动:2016年5月

2、进高校宣传、参赛报名:2016年5月-6月

3、需求调研、作品设计、作品报送:2016年7月-9月

4、作品评选:2016年9月-10月

5、“创·2017公益潮流”主题活动:2016年10月

6、大赛结果公布:2016年10月

7、颁奖典礼:2016年11月

8、公益岗位专场招聘会:2016年11/12月

9、锦·青年公益参访计划项目:2016年12月/次年1月或2月

10、项目落地:2016年11月-2017年10月

十一、作品评选

1、评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评选方式

1)初赛评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集并整理好所有参赛作品电子版后,初步筛选出符合大赛要求的作品进入复赛

2)复赛评选: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评审组将参照评分标准,对作品进行综合评价打分,确定除“金拇指”奖以外奖项

3)决赛评选:大赛组委会结合复赛的评选结果+线上投票人气+5支公益项目大学生团队现场展示对作品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金拇指获奖名次。各阶段评选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锦基金官网发布评选结果,并以邮件向参赛团队反馈评选结果

4)优秀推荐: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公益创业赛

5)项目落地:链接企业与爱心人士,资助优秀公益项目落地实施

十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根据各团队提交参赛作品的最终数量设置奖项,分别设立金拇指特等奖,金拇指奖,优秀奖,优胜奖,提名奖,最佳指导老师。原则上:

1、“金拇指特等奖”:1个,奖杯、证书、奖金(10000元)

2、“金拇指奖”:4个,奖杯、证书、奖金(5000元/个)

3、“优秀奖”:6个,证书、奖金(2000元/个)

4、“优胜奖”:8个,证书、奖金(1000元/个)

5、“提名奖”:5个,证书、奖金(600元/个)

6、“最佳指导老师”:5个,证书、奖金(2000元/个)

十三、特别说明

参赛团队及其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1、跨校组团参赛

2、团队成员数量少于3人或多于7人

3、同一人参加多支团队

4、同一名指导老师指导团队数量多于4支(按照提交报名表的时间顺序进行确定)

5、参赛作品有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

十四、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www.jjsodf.org/index.php?c=msg&id=2262

大赛组委会: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成都社会组织学院

办公室:设在成都市锦江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项目发展部

联系人:邱梦竹

电话:(028)86673036

邮箱:jmzdszwh@163.com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宏济巷23号莲新市民中心5楼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什么是“创青春”公益创业大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大赛章程(2014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  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  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

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九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的章程组织大赛活动并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条  竞赛设立全国指导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邀请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关注青年创业的经济学家、企业家、风险投资界和新闻媒体界等人士担任成员。全国指导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

第十一条  全国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为:对大赛的组织工作及高校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给予宏观性、战略性指导。

第十二条  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非高校的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全国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三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接受对参赛项目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审看参赛项目,与作者进行问辩;

4.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次。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高校须根据自身实际,在原有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举办基础上,逐步举办与全国大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科协、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项目资格审查和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第十五条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第十六条  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第十七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八条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九条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大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件。其中,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专项竞赛名额另计。

参赛项目须经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送全国大赛的项目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第四章 展览、交流、孵化

第二十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它活动,丰富大赛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目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国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二条 在每次大赛举办期间,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

第二十三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强与有关方面特别是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方面的合作,并通过成立大学生创业联盟等,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大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3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2项主体赛事实行统一申报,决赛实行抽签分组,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不计入所在学校得分。

第二十五条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创业资金、专业指导、出国培训等奖励。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大赛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第二十七条 在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国组织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单项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大赛结束后,对获奖项目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大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项目资格不符者,取消该项目获得的奖励,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投诉,将保护实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九条大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大赛及3项主体赛事的赞助。

第三十条 www.chuangqingchun.net 为”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全国组织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大赛主办单位及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第十一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第十一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4月22日,由教育部、科技部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在北京大学科技园举行了启动仪式,标志着第十一届“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正式拉开帷幕。即日起有回国创业意向的在外留学人员可登录“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网站报名参赛。

教育部、科技部、中关村管委会、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北大科技园等有关单位代表,共同点击启动2016年第十一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今年,“春晖杯”大赛继续推广海外分赛区模式,在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支持和推动下,设立了北美、法国、德国及墨尔本分赛区,分赛区组织工作将覆盖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及澳大利亚墨尔本地区。通过海外分赛区的广泛宣传和深度动员,将鼓励更多在外学习和工作的优秀留学人员积极参与,帮助他们实现回国创新创业的梦想,引导他们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截至2015年底,“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共遴选出1759个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已有325名入围项目的参赛留学人员顺利走上回国创新创业的道路,其中有20名留学人员已成功入选国家“千人计划”。

第十一届“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至7月31日,在线报名网址为“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网站:http://cyds.cscse.edu.cn。大赛要求报名参赛者为目前在外学习和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拥有回国创新创业项目。每位参赛留学人员限报一个项目。大赛不再接收往届入围者报名参赛,若往届入围者有新的创业项目并希望借助大赛组委会进行有效宣传,可通过邮件与“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按照大赛流程,第十一届“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将由在线报名、项目评审、对接洽谈和大赛颁奖等主要阶段组成。北美、法国、德国及墨尔本分赛区的相关工作,将分别在中国驻美国使(领)馆教育处(组)、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教育处(组)、中国驻法国使馆教育处、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及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的指导下进行,具体要求可参看相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网站。

第十一届“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的承办单位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办公室、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组委会办公室、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中国驻美国使(领)馆教育处(组)、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教育处(组)、中国驻法国使馆教育处、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及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协办单位包括神州学人编辑部和来自北京、上海、广州、大连、南京、西安、厦门、杭州、深圳、宁波、苏州、常州、常熟、张家港、太仓、东莞、湖州、嘉兴、包头、烟台、沧州等25个城市的48家国内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与风险投资机构。

在启动仪式上,教育部国际司、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大科技园以及“春晖杯”留学人员创业者等代表分别作了发言。中国驻德国使馆教育处公使衔参赞董琦先生、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总领事宋昱旻先生分别发来了贺信。中新社、人民日报海外版、搜狐、新浪教育、人民网、中国教育新闻网、央广网、中国网、《科技日报》、《神州学人》编辑部、《留学生》杂志、《中国留学生创业》杂志、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台等媒体代表参加了第十一届“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并对活动相关情况进行了报道。

“春晖杯”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投资处

大赛网站:http://cyds.cscse.edu.cn

电话:86-10-62677507, 传真:86-10-62677504

电子信箱:cyds@cscse.edu.cn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 纪念标志及主题海报征集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 纪念标志及主题海报征集

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始建于1958年。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为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发展性和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形成了“以课程改革为推动力,提升课堂教育质量;以科研为助力,建设专家化教师队伍;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扩大教育工作受益范围;以咨询辅导为重点,做好心理问题学生引导帮扶;以发挥辐射引领为己任,服务地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色工作格局,满足学生多元化的需求。

学校于1996年便成立了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在“十一五”期间率先建成占地500平方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市教委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下,于2014年在校内建成了天津市普通高校首个心理健康教育户外拓展基地。中心充分依托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心理与行为研究院的学科优势,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师资共享、科研成果共享、师生实践平台共享、交流机会共享。2013年底天津市教委成立了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挂靠在天津师范大学,学校也连续多次被评为“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学校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服务机构,同时也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构。中心面向全体学生,以培养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重在教育,积极预防。根据大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和成长中面临的问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维护和增进学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对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疾病和危机事件做到早期发现和干预。着眼于学生心理成长与发展,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己,并提供有效的心理帮助,促进人格的自我成长与完善。

为庆祝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特举办标志设计及主题海报征集活动,欢迎全校专业师生和天津兄弟院校乃至全国范围内设计机构、大专院校或个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办单位: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计与竞赛》编辑部

媒体协办:中国青年美术网、秀设计

截稿时间: 2016年5月20日

一、设计要求

1、标志: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LOGO (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尺寸:210mm x 297mm。

2、海报: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的海报,设计方向和风格应以“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LOGO为主,尺寸:600mm x 900mm。

3、符合并体现“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成立20周年”的主题和精神。

4、形式新颖,美观醒目,富有独创性。

5、表现形式不限,手绘、电脑等手段均可,主办方对最终采用作品具有修改的权利。

6、请在合作网站下载师大标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志(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等素材;也可以至信jingsai360@126.com索取素材,素材格式为EPS。(素材仅供参考)

二、投稿内容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包括彩色图案一份,按A4纸规

格,注明标准色(如果是手绘可以拍照邮寄、原稿邮寄恕不退回,敬请注意!)。

2、设计图稿须有设计理念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填写报名表(后附下载报名表)。

三、提交方式

1、 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2、 网上投稿:jingsai360@126.com(特别注意:接到通知后在进行网络投寄!)

3、作品格式要求:作品一律采用JPG/TIF(300dpi,A4幅面),或者AI格式。作品大小不超过4M。多个文件请使用压缩软件打包后提交。

4、邮寄地址:天津市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马明魁收  邮编:300382(信封注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0周年标志与海报征集)

电子邮箱:jingsai360@126.com

咨询电话:022-23853061

5、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之前送达,邮寄以邮戳为准。

6、 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稿件恕不退还。

四、评选方法

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在各合作媒体上发布。

五、奖项奖励

1、两类入选作者奖获得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金

2、两类各入围10名,可得到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颁发的入围证书

3、邀请作者参加相关纪念活动

六、版权声明

1、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奖项将全部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

3、获奖作品在公布并领取获奖证书后,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4、主办方有权优化和更改获奖作品方案,获奖作者保留署名权。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