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和海报设计创意征集

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于2025年9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活动宣传口号和海报设计创意。

一、征集时间

2025年5月6日—5月31日。

二、作品要求

(一)宣传口号应当体现正确舆论导向,言简意赅、便于传播,每条口号不超过20个字。

(二)海报设计应当体现正确舆论导向,力求创意新颖,视觉上有感染力,应突出展示质量元素,便于推广。海报创意作品需包含彩色图稿和设计说明。作品须为JPG、PDF格式效果图或AI、CDR等矢量图形,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颜色模式为RGB模式和CMYK模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宣传口号和海报创意可围绕以下主题进行设计: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培育优质品牌;更好发挥质量作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撑产业建圈强链、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社会共治等。

三、作品用途

优秀作品将在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宣传使用。

四、其他说明

1.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或AI直接生成,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作者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同意由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宣传使用,包括且不限于对作品进行编辑、修改、传播等。

2. 投稿作品发送至邮箱:xinbiao2018@163.com,或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邮编100029,联系电话:010-51780153。请注明“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和海报设计创意征集”,邮件请附作者或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全国“质量月”活动是我国长期开展的一项重要群众性质量活动,旨在增强全民“质量第一”意识,推动各行各业提升质量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农业大学120周年校庆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百廿风雨兼程,一路芳华绽放。2025年10月,中国农业大学将迎来建校120周年华诞。这是学校传承历史文脉、展示发展成就、擘画未来蓝图的重要契机,是广大师生校友凝聚“强国先强农、农大作先锋”共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农业强国砥砺奋进的新起点。为进一步营造“重学术、求创新、聚人心、谋发展”的“双甲子”校庆氛围,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120周年校庆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

一、征集对象

中国农业大学全体师生、校友、关心支持中国农大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项目及要求

(一)校庆标识(logo)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

征集要求:校庆标识整体设计应主题明确,充分体现中国农大文化传统与办学特色,构图精巧、内涵丰富、形式简洁、易于识别,富于美感和视觉冲击力,应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表达规范,便于进行各类延伸推广应用。

(二)校庆宣传口号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征集要求:校庆口号应主题鲜明、含义深刻、简洁明快、凝练上口,凸显中国农大风格传统与农大人共有价值理念,能够振奋精神、鼓舞人心,易于传播和诵读,字数限制在30字以内。

三、投稿要求

(一)提交校庆标识设计方案须提供电子版(矢量格式,文件小于5M;或者TIF、JPG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文件小于3M),并附以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二)提交校庆宣传口号作品时,请提供300字以内的作品理念阐述及对应的英文翻译。

(三)作品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wxcb@cau.edu.cn。邮件主题填写为“120周年校庆标识/口号征集”。请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本次征集可以个人身份单独投稿,也可以单位或集体名义投稿;同一应征者可以只参加其中一个项目内容的征集,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内容的征集,可以投交多件作品。

四、评选奖励

(一)设优秀奖若干,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校庆系列活动。

(二)学校12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最终评选。

五、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二)应征作品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和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等构成侵权,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独立承担一切后果。

(三)所有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中国农业大学所有,学校12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保留对作品进行修改、宣传展示和应有的权利。

(四)来稿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通知各项条款的规定。

(六)本通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国农业大学12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7610

中国农业大学120周年校庆筹备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关于 “自然资源”公益宣传标志和宣传口号征集启事

为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全社会共同守护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对自然资源的认知度,更好地展示自然资源工作良好形象,增强自然资源公益宣传的知名度、美誉度,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公益宣传标志(LOGO)和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自然资源”公益宣传标志(logo)设计(静态、动态)

2.“自然资源”公益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1.“自然资源”公益宣传标志(LOGO)

要求遵循思想性、情感化、大众化和个性化的原则,很好地表达出“自然资源”公益宣传的性质、理念、文化,直观反映自然资源的美丽景观,适用于平面及视频宣传活动推广使用。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1)标志设计要体现“自然资源”公益宣传的理念,构图创意独特,图案造型流畅,色彩简洁明快,标志寓意深刻,给人过目不忘的印象。

(2)标志设计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的运用(如网站、视频、展览等),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标志设计尺寸:120mm×120mm。标志须为矢量图,同时提供JPG或TIF格式文件,分辨率300dpi。

(4)作品需附简要创意设计说明(300字左右)。

2.“自然资源”公益宣传口号

要求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具有自然资源文化特色,适用于各类宣传活动推广使用。

(1)“自然资源”宣传口号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琅琅上口、易于传播和方便记忆,不超过16字。

(2)“自然资源”宣传口号文字释义不超过300字。

(3)参选稿件为原创、未公开发表过。

四、作品提交

1.活动官方邮箱:zrzybxjzx@126.com

2.请保留好设计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投稿时注明“LOGO”或“宣传口号”字样。作者请详细填写《“自然资源”公益宣传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1)或者《《“自然资源”公益宣传标志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1)或者《“自然资源”公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附件2)docx》(附件2)。

五、奖项设置

1.“自然资源”公益宣传标志(LOGO)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各5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 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2.“自然资源”公益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 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8名 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六、征集声明

1.应征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当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一等奖可以空缺。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莲花池西路28号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邮编:100830

联系人:喻贵银 计宏煜 电话:010-63881681 63881670

附:报名表下载

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征集宣传标识及宣传口号

根据《国家无线电办公室转发<中国无线电协会关于开展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及宣传口号征集与评选活动的通告>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社会公众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国家无线电办公室指导中国无线电协会,组织开展了“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及宣传口号征集与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通过组织专家评选和网上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评选出“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1个、宣传口号10条。其中,标识征集设立入围奖5名,每名设计费2000元;优胜奖1名,设计费30000元。宣传口号征集设立入围奖20条,每条设计费500元;优胜奖10条,每条设计费1000元。

活动要求,宣传标识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无线电管理工作特色,便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应用宣传与推广;宣传口号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新时期无线电管理核心工作和时代精神,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易于记忆,易于社会公众直观了解和普遍接受。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有意应征者可在中国无线电协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并提交作品。

活动通告及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rachina.org.cn/2016-10/24/content_1789271.htm

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为进一步提升龙南旅游知名度,树立龙南旅游新形象,全面唱响龙南旅游品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龙南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龙南旅游形象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止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有创意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设计方案,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宣传口号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体现龙南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特色。

2.文字精炼,韵味传神,言辞大气,响亮有力,具有冲击力。

3.字数限制在10字以内,并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二)形象标识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能充分反映龙南旅游的灵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鲜明的个性特征。

2.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3.作品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五、征集方式

1.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和发送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交。应征龙南旅游形象标识的,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复印件2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规格大小、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版。入围标识作品将另行通知递交矢量图。

2.应征投递方式

(1)寄送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委宣传部(请在信封上注明“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字样),邮政编码:341700。

(2)投稿邮箱:lnlyzjb@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或形象标识)征集”)

(3)联系电话:0797-3512501联系人:李清鹏

3.所有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

4.应征作品须在2016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5.评选结果预计于2017年元月20日公布。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南县委宣传部所有。

六、评选方法

1.本次征集活动由龙南县委宣传部和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投票,同时接受网友、读者监督和抄袭举报等。

3.经公开投票后,由县委、县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七、奖励办法

1.宣传口号奖励标准。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从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龙南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其它两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

2.形象标识奖励标准。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从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龙南县旅游形象标识,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其它两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

八、特别声明

1.应征者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是原创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他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的宣传口号或形象标识;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无论采用与否,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其著作权归评委会独家所有,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入围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评委会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评委会主张分享其入围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中共龙南县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16日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征集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征集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由国家住建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公园协会共同承办,将于2018年12月-2019年5月在广西南宁举办。为进一步扩大本届园博会的影响力,体现公众广泛参与的办会原则,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本届园博会“生态宜居 园林圆梦”办会主题的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

二、征集内容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6年11月1日开始,于2017年3月1日18时(北京时间)截止。

四、奖项设置  

(一)设置吉祥物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叁万元;设置优秀奖9名,每名奖励人民币伍仟元。

(二)设置主题曲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叁万元;设置优秀奖9名,每名奖励人民币伍仟元。

(三)设置宣传口号金奖1名,奖励人民币伍仟元;设置优秀奖9名,每名奖励人民币壹仟元。

(四)以上各奖项除规定奖品外,还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纪念品一份。

五、具体征集方案、参选者资格要求、参选作品要求以及参选办法等内容请下载附件。

联系方式:0771- 6770920    王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二届园博会吉祥物、主题曲及宣传口号征集方案.doc

附件2:第十二届园博会征集活动报名表.doc

附件3:第十二届园博会征集活动确认书.doc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

筹办工作指挥部宣传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