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征集通知

2025年4月24日是第十个“中国航天日”,今年的“中国航天日”以“海上生明月,九天揽星河”为主题,主场活动将在上海举行。为配合“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开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025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2025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

二、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24时截止。

三、设计主题
2025年“中国航天日”的活动主题为“海上生明月,九天揽星河”。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航天局

承办单位:国家航天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中国航天基金会

五、作品用途

选定作品将用于2025年“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作品,并为其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最终使用海报(视情选择1-3幅)将从这10幅作品中选出,其作者还将获得1万元奖金。

为鼓励数字赋能航天文化及群众参与热情,本次活动支持AI创作参与,欢迎大家通过AI创作航天日相关海报作品并投稿。将视情评选航天AI海报创作奖1幅,并为作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七、设计要求

海上生明月,九天揽星河。引用自“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寓意全世界全人类共享同一片浩瀚星空。体现了中国航天一直主张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维护外层空间安全,在外空领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造福全人类的宗旨;同时“海”呼应了第十个中国航天日举办地上海,既是航天对外合作的重要窗口,也是航天科技创新的发展沃土。

“九天”原意指极高的天空,象征着中国古人对宇宙奥秘无尽的求索与向往。这一古老的概念不仅是中华民族探索未知的精神传承,也深深融入了当代中国航天事业的伟大实践中。“揽星河”则生动地描绘了中国航天事业在不断跨越深空探测里程碑的路上,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决心与行动。从嫦娥探月到天问探火,再到未来更加遥远的深空任务,中国航天人以坚定的决心和卓越的技术能力,书写着人类探索宇宙的新篇章。

2025年将是中国航天事业再创辉煌的“跨越之年”。深空探测天问二号将于上半年发射,标志着中国深空探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也为全球小行星研究领域注入新的活力。中国探月工程“嫦娥七号”任务稳步前行,即将开启新的月球探索之旅,为人类揭开月球更多的神秘面纱。与此同时,中国空间站工程也将迎来一系列重要飞行任务,持续巩固中国在国际航天领域的领先地位。在这一背景下,中国航天展现出了更加开放的姿态,商业航天领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多家私营企业积极参与航天发射、卫星制造及运营等业务,与中国航天国家队携手共进,共同推动中国航天事业的蓬勃发展。

宣传海报应符合2025年“中国航天日”活动主题,突出航天特色元素兼顾上海地域特色,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延伸性,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和社会道德风俗,体现航天科技与航天精神的有机融合。

宣传海报应包含“海上生明月,九天揽星河”、4·24、2025年“中国航天日”等字样和“中国航天日”标识,可绘制在A3规格的画布上,分辨率为300dpi,可用于大型画布喷绘。作品提交时应提交海报的效果图,效果图文件大小不超过5M,请勿使用网络搜索结果作为航天器参照,建议取材来源为国家航天局网站、中国载人航天网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新华社、央视等主流媒体及各官方新媒体平台。评选出的10幅优秀作品,其作者须向主办单位提供获奖作品的源文件。

“中国航天日”标识

八、提交方式

参评者关注“中国的航天”微信公众号后,在菜单栏点击“海报投稿”填写相关信息。(如作品采用AI创作,需注明创作平台)

为保证公平公正,投稿通道分非AI作品、AI作品两个入口,参赛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赛入口,如提交错误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品。
投稿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格式为jpg或png,其他格式为无效投稿。若同一参评者提交多份参评作品,须1次提交1份作品,作品名称不能重复,请勿重复提交同一作品。AI海报作品也可通过微博@中国的航天并参与话题#中国航天日AI海报创作#进行作品展示。咨询电话:010-88581667。
九、评选方式

评审委员会由航天、艺术设计、媒体等领域专家组成,通过函审、现场评审等方式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设计作品,最终使用的宣传海报将从10幅作品中选出。

十、版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提交作品的参评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参评作品是参评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若参评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参评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评选出的10幅优秀海报作品(非AI作品)及1幅AI海报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须与主办方签订《参评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三)参评者提交作品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四)参评者应同意,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参评作品进行修改及借鉴,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宣传海报。

(五)主办方对本通知、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024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征集

2024年4月24日是第九个“中国航天日”,今年的“中国航天日”以“极目楚天,共襄星汉”为主题,主场活动将在湖北省举行。为配合“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开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024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2024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

二、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24时截止。人工智能AIGC创作平台通道将于3月11日开启,3月24日截止。

三、设计主题

2024年“中国航天日”的活动主题为“极目楚天,共襄星汉”。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航天局

承办单位:国家航天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中国航天基金会

五、作品用途

选定作品将用于“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作品,并为其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最终使用海报(视情选择1-3幅)将从这10幅作品中选出,其作者还将获得1万元奖金。为鼓励数字赋能航天文化及群众参与热情,本次活动与腾讯混元大模型合作,欢迎大家通过AI创作航天日相关AI海报作品并投稿。评选航天AI海报创作奖1幅,并为作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七、设计要求

极目楚天,共襄星汉。“极目楚天”源自武汉“天下江山第一楼”——黄鹤楼的东侧牌匾“楚天极目”,寓意是登上黄鹤楼荆楚之地的大好河山尽在眼前,承载了古今众多登楼人的凌云之志。襄者,助也,辅助。“共襄”指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一项重要任务的意思。本词中“襄”取“成就、完成”之意。“星汉”化用了古典文学意象,意为银河、天河,寄托着中华民族对于浩瀚宇宙的美好想象。“汉”也寓意2024年中国航天日的举办城市是武汉。

2024年也是中国航天的“大年”:中国探月工程“嫦娥六号”任务进展顺利,将择机发射,载人航天工程将陆续实施天舟七号、神舟十八号等4次飞行任务。“共襄星汉”意指未来在深空探测、载人航天等任务中,中国人探索浪漫宇宙的脚步仍将驰而不息。

宣传海报应符合2024年“中国航天日”活动主题,突出航天特色元素和湖北地域特色,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延伸性,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和社会道德风俗,体现航天科技与航天精神的有机融合。

宣传海报应包含“极目楚天,共襄星汉”、4·24、2024年“中国航天日”等字样和“中国航天日”标识,可绘制在A3规格的画布上,分辨率为300dpi,可用于大型画布喷绘。作品提交时文件大小不超过5M,纵向构图,请勿使用网络搜索结果作为航天器参照,建议参考素材来源为国家航天局网站、中国载人航天网站、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新华社、央视等主流媒体及各官方新媒体平台。评选出的10幅优秀作品,其作者须向主办单位提供获奖作品的源文件。

*AI作品需通过官方合作平台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AI生成海报作品内容具有随机性和偶然性,其画面包含的航天器及其他元素均不代表官方指导意见,建议创作者手动添加“4·24”、“中国航天日”等信息后投稿。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pSx3mznpzqrHh0evOtrxA?pwd=2024

提取码: 2024

点击链接下载高清版“中国航天日”标识

八、提交方式

参评者关注“中国的航天”微信公众号后,在菜单栏点击“海报投稿”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作品时需注明是否采用AI大数据创作,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格式为jpg或png,其他格式为无效投稿。若同一参评者提交多份参评作品,须1次提交1份作品,作品名称不能重复,请勿重复提交同一作品。AI海报作品也可通过微博@中国的航天并参与话题#中国航天日AI海报创作#进行作品展示。咨询电话:010-88581092。

九、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设计作品,最终使用的宣传海报将从10幅作品中选出。评审委员会由航天、艺术设计、媒体等领域专家组成,由评审委员会通过函审、投票等方式进行评审。1幅优秀AI海报作品将通过网友投票和专家评选方式选出。

十、版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提交作品的参评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参评作品是参评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若参评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评资格。为避免版权纠纷,参赛AI作品应通过官方指定平台创作,非官方指定平台AI海报作品不纳入评选范围,入围AI创作作品需提交生成关键词等相关信息,以供后台核对创作信息。
(二)参评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评选出的10幅优秀海报作品(非AI作品)及1幅AI海报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须与主办方签订《参评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三)参评者提交作品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四)参评者应同意,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参评作品进行修改及借鉴,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宣传海报。
(五)主办方对本通知、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关于征集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进一步提高大赛社会认知度,增强大赛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各1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设计要求

  (一)大赛形象标识设计要求

  1.作为大赛宣传的基础元素和核心形象,应展示新时代民政行业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和职业风采,对社会公众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2.作品以图形为主,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符合标志标识设计表达规范,适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印制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需求。

  3.设计者应提交电子版作品JPG格式文件2个、源文件1个。JPG文件尺寸210x297mm,竖版,分辨率300dpi。文件1包含征集标识的彩色稿,标识的CMYK标准色值规范并附以标识释义(100—200字);文件2包含简要的标识设计应用效果;源文件为矢量格式或PSD格式,文件尺寸210x297mm,分辨率300 dpi,色彩模式为CMYK,内容为征集标识的彩色底稿。

  (二)大赛海报设计要求

  1.海报应突出大赛主题,紧贴职业特点,富有创意,彰显民政领域特有的人文底蕴和精神传承。作品须适用以多种方式在社交媒体或公共场所展示宣传。

  2.设计者应提交电子版作品JPG文件+电子版源文件,源文件为矢量格式或PSD格式,所有文件尺寸规格为A3(297×420mm),竖版构图,分辨率300dpi,色彩模式为CMYK,并附以100—200字的设计理念说明。

  (三)大赛吉祥物设计要求

  1.吉祥物应充分体现大赛特色和民政行业元素,形象须具有人文特色、拟人化特征。充分考虑色彩的冷暖平衡,设计色彩纯度要饱和、明快,增加颜色的对比度和视觉效果,便于鉴别。

  2.作品须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方便印刷和制成礼品、模型(不限于陶瓷)等立体化展示品,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3.吉祥物设计者应提供设计创意说明和标准设计图稿,要求提交设计源文件,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图案不小于1200×1200像素,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图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以及背面图,并附以100—200字的设计理念说明。

  四、应征作品评选方式和权属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小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批后在网站公布。应征人提交的作品获奖后其著作权归属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但由于使用方式的特性不宜署名时,将不予作者署名),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使用时不再支付作者任何费用。

  五、奖项设置

  对最终评定的大赛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均可获得3000元奖励。奖励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发放,应征人或应征单位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或吉祥物征集+单位或姓名”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表内含设计说明);

  3.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由应征作品创作者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加盖公章)的《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扫描件(或照片);

  2.设计作品应根据作品要求提交相应尺寸;

  3.同一应征单位投来的设计作品不超过3件;同一应征个人仅限报1件;

  4.投稿人需保留《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原件和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或矢量源文件。获选作品创作者须提供该源文件用于组委会使用。组委会秘书处在比赛结束后,与获奖者进行纸质版文件交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联 系 人:姜雪芹

  联系方式:010-66062578

  电子邮箱:minzhengdasai001@163.com

  附件:1.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点击下载)

             2.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点击下载)

  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024年2月8日

2023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征集通知

2023年4月24日是第八个“中国航天日”,今年的“中国航天日”以“格物致知,叩问苍穹”为主题,主场活动将在安徽省举行。为配合“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开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2023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征集内容

2023年“中国航天日”宣传海报

二、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24日24时截止。

三、设计主题

2023年“中国航天日”的活动主题为“格物致知,叩问苍穹”。

四、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航天局

承办单位:国家航天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中国航天基金会

五、作品用途

选定作品将用于2023年“中国航天日”系列活动。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作品,并为其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及纪念品。最终使用海报(视情选择1-3幅)将从这10幅作品中选出,其作者还将获得1万元奖金。

七、设计要求

南宋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学家朱熹提出,“格物致知”是指穷究事物原理,研究其中规律,运用科学方法解决问题,“叩问”出自《警世通言》,意为询问、询叩、打听,含尊敬意。

“格物致知 叩问苍穹”一是展现在二十大开局之年,航天人将继续秉承弘扬“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探月精神和新时代北斗精神,怀着对未来的希望和探索未知的决心,推动航天事业发展,致力航天强国建设;二是意指在取得“嫦娥”探月、“祝融”探火、“羲和”逐日等成就后,中国航天将持续在深空领域开展更广泛、更深层次的研究,积极助力构建外空领域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推进人类航天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三是倡导广大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行而致知,知而促行,敢于追逐梦想,锻造致用人才,用格物致知的精神,不断探索深空奥秘。

宣传海报应符合2023年“中国航天日”活动主题,突出航天特色元素和安徽地域特色,构思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应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延伸性,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和社会道德风俗,体现航天科技与航天精神的有机融合。

宣传海报应包含“格物致知,叩问苍穹”、4·24、2023年“中国航天日”等字样和“中国航天日”标识,可绘制在A3规格的画布上,分辨率为300dpi,可用于大型画布喷绘。作品提交时应提交海报的效果图,效果图文件大小不超过5M。评选出的10幅优秀作品,其作者须向主办单位提供获奖作品的源文件。

八、提交方式

参评者关注“中国的航天”微信公众号后,在菜单栏点击“海报投稿”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作品效果图,效果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若同一参评者提交多份参评作品,须1次提交1份作品,作品名称不能重复。咨询电话:010-88581092。

九、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设计作品,最终使用的宣传海报将从10幅作品中选出。评审委员会由航天、艺术设计、媒体等领域专家组成,由评审委员会通过函审、投票等方式进行评审。

十、版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提交作品的参评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参评作品是参评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若参评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参评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评选出的10幅优秀海报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须与主办方签订《参评作品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

(三)参评者提交作品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四)参评者应同意,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参评作品进行修改及借鉴,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宣传海报。

(五)主办方对本通知、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的航天”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中国的航天”提交作品

“中国航天日”标识

点击下载附件:“中国航天日”标识规范

国家航天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