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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宣传语

龙门县征集形象logo及宣传语

龙门县征集形象logo及宣传语

活动主旨

本次开展大美龙门——龙门县形象logo及宣传语有奖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开放互动的参与形式,集思广益,汇聚网友才智,提升龙门县的整体形象。

通过今日惠州网东江论坛、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共同推出大美龙门——龙门县形象logo及宣传语征集活动,向网友公开征集形象生动、富有龙门特色的形象logo及郎朗上口的形象宣传标语。

征集要求

(一)符合龙门县定位,能展现龙门独特资源和文化魅力,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具有较高辨识度;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二)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在新闻媒体、户外媒介等不同领域广泛推广使用。

(三)应征作品须包含形象标识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四)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五)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八)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九)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十)主办者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解释或制定。

参与方式

参与作品一律以邮件形式发到邮箱:hzby2016@sina.cn,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奖励设置

(一)获奖形象logo  1名,奖金5000元/人及证书,共5000元;

(二)入围形象logo  2名,奖金600元/人及证书,共1200元;

(三)优秀参与奖5名,奖金或奖品100元/人及证书,共500元。

评奖方式

(一)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评委首先从全部作品中评出入围形象logo 10个。

(二)通过今日惠州网网站、官方微信,共同对入围作品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数据作为主办方评审参考依据。

(三)结合评委意见及投票数据,最终评出各奖项。

发布于 2016-09-0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宣传语、形象、龙门、龙门县于龙门县征集形象logo及宣传语留下评论

海口市征集城市宣传语、标识(Logo)及吉祥物

海口市征集城市宣传语、标识(Logo)及吉祥物

为进一步彰显城市特色、树立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凝聚发展共识,增强发展自信,塑造传播良好的海口城市形象,海口市现面向社会征集海口市城市宣传语、城市标识(Logo)及城市吉祥物。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海口市城市宣传语。

2、海口市城市标识(Logo)。

3、海口市城市吉祥物。

二、相关时间

1、公开征集:2016年09月01日——2016年10月10日

2、专家论证: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1日

3、网络投票: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保证作品原创性、唯一性和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充分展示海口市城市气质和城市特征,具备国际传播的普适价值。

1、城市宣传语:原创,中英文对照,中文不超过12个汉字,英文不超过8个单词。能充分反映海口自然和文化内涵特色,彰显海口丰富自然资源和人文历史,有时代气息,有较强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和亲和力,语言通俗易懂,易于记忆。

2.城市标识:符合海口城市定位,展现海口独特资源和文化魅力,具有较高辨识度;简洁明快,可在新闻媒体、导向系统、户外媒介等不同领域广泛推广使用。方案说明应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 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或CDR文件)。

3.城市吉祥物:符合海口城市定位及自然、文化特征,生动活泼具有亲和力。吉祥物造型具象或抽象均可,要求可站立摆放,在授权产品、形象衍生方面应有较强的适用性与延展性。每款方案应提供至少5种动作的形象展示。

四、投稿须知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5)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五、投稿方式

接受2种方式投稿:

1.电子邮件投稿:hkcghyszwglc@163.com(邮箱)

2.邮寄或当面交付: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南楼5033市政公用管理处韩伟芬(收);邮编:570135。联系人:韩伟芬,电话:68723653。

六、奖励办法

1.城市宣传语:入选作品1名,入围作品5名;入选作品奖励3000元,入围作品每名奖励1000元。

2.城市标识(Logo):入选作品1名,入围作品5名;入选作品奖励10000元,入围作品每名奖励3000元。

3.城市吉祥物:入选作品1名,入围作品5名;入选作品奖励10000元,入围作品每名奖励3000元。

七、活动流程

经过社会征集、专家论证、网络投票推选、市委政府研究通过等程序遴选出最能体现海口特色的宣传语和标识设计方案。

1、公开征集: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10日,在相关媒体发布《征集公告》并接受投稿。

2、专家论证:征稿结束后,将邀请业内专家评选入围作品18件(城市宣传语6件、城市标识6件、吉祥物6件);

3、网络推选:本次形象语及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指定官网为http://www.hkbtv.cn/(海口广播电视台网站),入围作品将在该网集中展示,接受公众投票;

4、最终审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最终确定入选作品,并在官网公示后颁奖。

发布于 2016-09-0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吉祥物、城市、宣传语、标识、海口于海口市征集城市宣传语、标识(Logo)及吉祥物留下评论

广东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语征集

广东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语征集

广东拟建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生态优美、环境宜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

为向全国乃至世界树立广东生态建设典范,通过打造“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品牌,进一步彰显特色、扩大影响,推动广东城市森林的发展,广东省林业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 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广东省林业厅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办公室

➤ 征集内容

(一)“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征集

(二)“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征集

➤ 征集形式及程序

(一)征集形式:向社会个人或组织公开征集作品

(二)征集程序:

1、公开征集

2、专家评选

3、社会公告及网络评选

4、公布结果及公示

➤ 征集时间

(一) 征集时间:

2016年8月25日——2016年9月20日

提交参赛文件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16年9月20日17:30。

(二) 评选时间:

1、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9月22日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4日—2016年9月28日

(三) 公布时间:2016年9月30日

评选结果将在广东林业网(www.gdf.gov.cn)上公布并公示,同时电话通知获奖作者领取奖金。

➤ 征集要求

(一)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紧扣“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概念,充分体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内涵和特色。

(二)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绿色阳光、低碳活力、有现代感,体现国际化,导向正确、形象正面健康。

(三)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实用性强,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四) LOGO设计作品提交文件应包括彩色稿、黑白稿(网格图)以及两种设计标准图稿。

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 评选方式

(一)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设计评选

1.专家评选:公开征集结束后,由承办单位邀请LOGO设计相关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并为入围各作品打分。

2.公众网评:入围作品进入公众网评,作品按网评排名得出网评得分。

3.最终评定:根据专家打分(占70%)及网评排名得分(占30%),综合得分确定标志获奖作品。

(二)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评选

1.专家评选:公开征集结束后,由承办单位邀请宣传标语撰写相关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评选,产生入围作品,并为入围各作品打分。

2.公众网评:入围作品进入公众网评,作品按网评排名得出网评得分。

最终评定:根据专家打分(占70%)及网评排名得分(占30%),综合得分确定宣传标语获奖作品。

➤ 报名要求

(一)每位参赛者(个人以身份证为准;机构以单位名称为准)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不得多于5个;提交的宣传标语作品不得多于5条。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活动。单项征集活动,个体作品多于5个者,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前5个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弃权。

(二)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现象,即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报名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作废。

(三)全体参赛者需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资料,包括:

1.活动报名表

2.作品创意说明(该作品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作品(按要求格式提交作品)

4.版权转让承诺函(确认其作品为本人自愿提交参赛,如获奖,其作品的版权将归广东省林业厅所有,著作权归作者本人)

(四)LOGO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LOGO设计作品上应附有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2.LOGO设计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电子稿及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均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

3.文件包中含AI或CDR矢量图格式文件及JPG文件。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尺寸为A4。

(五)宣传标语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宣传标语作品以WORD文档提交

2.文件命名格式均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宣传标语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

所投稿件概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提交文件:

1.报名电子邮箱:gdforestry@126.com

2.报名咨询电话:020-85511701

接受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09:30-17:30)

➤ 奖励

(一)LOGO设计奖金

1.一等奖(一个):人民币5000元整/个作品

2.二等奖(五个):人民币1500元整/个作品

3.三等奖(十个):人民币500元整/个作品

(二)宣传标语奖金

1.一等奖(一个):人民币3000元整/个作品

2.二等奖(二十个):人民币500元整/个作品

3.三等奖(五十个):人民币100元整/个作品

(三)证书

承办单位将为入围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 版权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证自己提交作品的原创性,且未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等行为,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

  1. 获奖作品和采用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广东省林业厅所有(参赛者一经投稿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比赛,获奖者不管是否放弃奖金,都不可以任何理由索回版权)。广东省林业厅有权对获奖作品和采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保护及进行许可使用,参赛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署名进行行业作品比赛除外)。
  2. 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3.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办公室所有。

➤ 附件

  1. “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报名表格 
发布于 2016-09-02作者 欧米网分类 未分类标签 logo、城市群、宣传语、广东、森林、珠三角于广东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LOGO及宣传语征集留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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