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拓展融合创新应用,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定于2022年9月-12月举办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大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China Industrial Internet Contest 2022)

二、大赛主题

工赋智造 数字育能 打造发展新优势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浙江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宁波市人民政府

执行承办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架构

大赛组委会: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大赛秘书处: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服务部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

大赛秘书处办公室: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行业机构、大型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顾问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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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赛安排

大赛由主赛和专业赛组成。

(一)主赛

主赛分为地方赛和全国赛,以新锐组和领军组两个组别进行比赛。地方赛由各赛站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等牵头组织,地方赛产生的优胜企业按分配名额入围全国赛。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

1.主赛赛题

以推动数字化转型为主线,挖掘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易推广复用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加快工业知识的沉淀、传播和复用,以价值为牵引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具体参赛作品名称自行拟定。

赛题方向一:面向中小企业综合赋能的解决方案。针对中小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灵活部署通用性强、安全可靠、易二次开发的工业APP,研发新型数据产品和服务,赋能中小企业快速构建数字化能力,帮助中小企业基于平台低成本获取资源和服务,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潜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由宁波赛站举办。

赛题方向二:引领大型企业集成创新的解决方案。面向大型企业,基于工业互联网纵向推进企业内或集团内各部门系统集成,横向促进不同业务环节贯通,实现企业整体数据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赋能大型企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价值创造水平,加强大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新动能。由青岛赛站举办。

赛题方向三: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的解决方案。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构建透明的数字化供应链,基于供应链大数据协同,保障要素资源供给稳定,实现采购、制造、销售、配送、服务等一体化协同,打造安全、柔性、稳定的供应链网络,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促进固链、稳链、强链、延链。由深圳赛站举办。

赛题方向四:推进产业园区创新应用的解决方案。面向产业园区管理侧和企业应用侧,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强化园区运营管理、安全监管、态势感知、碳排放监测、能耗管控等数字化水平,通过共享制造、集采集销等模式创新提升线上线下资源汇聚能力,加快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园区绿色、安全、集约发展。由北京赛站举办。

2.主赛赛程

大赛官方网站是参加大赛的唯一官方渠道。赛事各阶段评审规则、工作流程、具体时间和晋级名单详见大赛官网。

(1)报名参赛(2022年9月2日-10月21日)。参赛团队登录大赛官网报名参赛和提交参赛作品。

(2)地方赛阶段(2022年10月-11月)。地方赛按赛题方向采用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各赛站组织方案由相关组织单位另行公布。地方赛组织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评审规则和标准,采用网上评审、网上路演、线下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于指定日期前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拟晋级全国总决赛的推荐名单。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

(3)全国总决赛阶段(2022年12月)。全国总决赛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通过路演答辩评审,评出大赛一、二、三等奖。全国总决赛及系列活动方案由组委会另行公布。

(4)大赛闭幕式(2022年12月)。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大赛闭幕式并颁发奖项,具体时间和方案由组委会另行公布。

(二)专业赛

专业赛聚焦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特定领域,设置 “工业互联网”系列专业赛。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牵头主办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专业赛,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牵头主办工业互联网+精益生产专业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专业赛,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主办工业互联网+数字孪生专业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牵头主办工业互联网+数字仿真专业赛,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主办工业互联网+国企数字场景创新专业赛。各专业赛与地方赛、全国赛相互独立,赛事单独举行,专业赛的获奖团队不参与全国赛赛事议程。专业赛通知由各赛事主办方另行发布。

六、参赛条件

(一)主赛参赛条件

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赛。大赛注册报名和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参赛单位须独立参赛,可选择一个赛站参加大赛,每个参赛作品限报一个赛题方向。大赛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1.参赛组别

本届大赛设置新锐组、领军组两个组别,在赛事各阶段分别进行比赛,报名截止后不可更改参赛组别。

(1)领军组参赛资格:参赛单位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从业人数大于300,或营收大于10000万元。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大于1000,或营收大于40000万元。

中央企业(集团)及下属公司。

(2)新锐组参赛资格:高校,以及不符合领军组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参赛单位要求

大赛面向全社会开放,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织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

(1)参赛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需独立参赛。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参赛团队和作品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作品,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

(2)参赛团队必须且仅能选择一个赛站报名参赛,并需遵守赛站的赛事要求和安排。

(3)参赛团队需遵守大赛规则,在大赛官网上注册报名、提交参赛作品和相关证明材料,阅读并同意《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服务规则》《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参赛承诺书》。参赛团队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不得包含不文明字样。

(4)地方赛相关组织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本赛站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

(5)获得晋级全国赛资格的企业应接受赛站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的尽职调查,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全国赛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团队需按照大赛作品提交要求,在大赛官网(www.cii-contest.cn)提交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品提交应满足下列条件:

(1)参赛作品须符合本届大赛赛题要求并符合所报赛站赛题方向,作品名称应能体现解决方案主要特征。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3)往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不参加本届大赛。

(4)在地方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作品名称和主要功能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作品迭代升级,对应赛程最后一次提交的作品为参赛作品。

(5)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作品有关材料。

(6)所有已提交的参赛作品和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4.参赛作品提交内容

参赛作品以最后一次提交资料为准。参赛作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品申报书。

a.作品概述:项目背景、应用范围、核心优势等。

b.解决方案:架构设计、方案功能、技术内容等。

c.应用成效:应用情况总述、具体应用案例介绍等。

d.商业模式:推广模式、市场空间、生态运作等。

e.团队介绍:核心成员履历、团队核心资质和优势等。

注:申报书模板可在官网下载。

(2)相关证明材料。与参赛企业相关的基本资质、申报主体责任声明、财务审计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和参赛作品相关的技术能力、应用推广证明材料。

(3)作品介绍PPT。

(4)作品介绍视频。展示产品/解决方案的主要内容、效果等,帮助评审专家直观了解参赛作品。

(5)其他。例如:可使用的安装程序和说明文档,可使用的解决方案云服务托管链接和说明文档,Demo和说明文档等。

(二)专业赛参赛条件

专业赛参赛条件由相应组织方另行发布。

七、奖项及奖励

(一)主赛奖项及权益设置

1.地方赛

地方赛自主设立本赛站的奖项类别、获奖名额、奖金金额,赛事奖励和权益由相应组织方另行公布。

2.全国赛

各赛题方向新锐组和领军组分别按比例晋级。全国总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各单项奖。大赛总决赛奖金池为500万元,以奖金、奖杯、证书等形式进行发放。同时,根据全国赛比赛成绩,颁发优秀奖证书。根据大赛组织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生态号召力奖证书。

一等奖2个,奖金为人民币100万元/队(税前)+大赛权益+证书;

二等奖6个,30万元人民币/队(税前)+大赛权益+证书;

三等奖12个,10万元人民币/队(税前)+大赛权益+证书。

此外,全国赛提供以下赛事权益和政策激励:

(1)获奖团队所在企业将有机会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试点示范、专项项目等。

(2)宣传展示。获奖作品可在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体验中心/推广中心、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主流媒体等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3)资本对接。进入全国赛的团队均可参与大赛组委会组织的资本相亲会、产融合作等活动,向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推荐,享受各类投融资机构提供的多元化服务。

(4)供需对接。进入全国赛的团队均可参与大赛组委会组织的供需对接、知名生态链供应链企业合作等活动,促进资源对接,助力参赛企业拓展市场。

(5)落地入驻。获奖团队所在企业落户宁波市海曙区,享受产业基金扶持,优先纳入“百创汇海”项目,可最高享受4000万资助。获奖团队所在企业优先入驻甬水桥科创中心,享受翠柏里创新街区专项政策。获奖团队所在企业落户宁波市可以进入宁波市智能制造工程服务商资源池,优先获得相关政策扶持。

(6)人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全国总决赛优秀获奖团队申报宁波市级引才工程。

(7)交流学习。获奖团队有机会参与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政策宣贯、专业培训、成果转化等活动。

(二)专业赛奖项及权益设置

专业赛赛事奖励和权益等由相应组织方另行发布。

八、公示与举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赛实行获奖作品公示和举报制度。

获奖作品公示范围和时间:在大赛官网公示获得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作品,公示期为30天,供各界监督、评议。未通过公示的团队将取消获奖成绩并追回奖励。

举报要求: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受理、核查、裁定。

为保证赛事公益性,大赛全国赛、地方赛、专业赛均不得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赛事主办单位对本赛站组织机构设置、经费募集使用等工作负责,加强赛事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其他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项请登录大赛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

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伍凌芳、冯帆、高哲

第四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组委会

2022年9月1日

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高校,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拓展融合创新应用,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定于2021年7月-12月举办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大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China Industrial Internet Contest 2021)

二、大赛主题

融合创新 数字赋能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承办单位: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中央企业数字化发展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特别支持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结构

大赛组委会: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大赛秘书处: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国务院国资委科创局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事项。

大赛秘书处办公室: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承担赛事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行业机构、大型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顾问名单如下:

(按姓氏笔画排序)

五、大赛安排

大赛由主赛和专业赛组成。

(一)主赛

主赛分为区域赛和全国赛,以新锐组和领军组两个组别进行比赛。区域赛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主办,杭州赛站组织消费品行业和能源行业赛,青岛赛站组织装备行业(领军组)和原材料行业赛,深圳赛站组织电子行业和建筑行业赛,长沙赛站组织装备行业(新锐组)赛。区域赛产生的优胜企业按分配名额入围全国赛。

1.主赛赛题

主赛聚焦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需求和关键场景,面向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能源、建筑等行业,征集基于工业互联网实现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连接,以及研发、设计、生产、运维、营销等环节融通应用,形成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智能化产品、平台化设计等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具体参赛作品名称自行拟定。

赛题方向一:原材料工业。面向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聚焦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产能优化等行业关键需求,能够基于工业互联网助力原材料行业加速新材料研发、工艺改进、能耗优化、设备健康管理等解决方案落地,构建数字供应链体系,持续提升原材料行业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水平。

赛题方向二:装备工业。面向机械、汽车、船舶、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行业,聚焦装备产业链条长、企业量大面广、产品附加值较低等问题,通过工业互联网整合零部件供应商、专用设备和整机厂等上下游企业供需资源,支撑企业开展协同研发、供应链协同、设备远程运维、产能共享、产融合作等数字化转型模式,提升装备产品技术附加值和价值链地位。

赛题方向三:消费品工业。面向轻工、家电、纺织、服装、食品、医药、烟草等行业,聚焦行业跨度大、市场竞争激烈、质量问题突出等问题,通过工业互联网增强用户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参与度,精准挖掘用户需求,通过提供个性化设计、柔性生产、产品追溯和远程服务等应用,提升消费品质量和品牌竞争力,加速释放内需潜力。

赛题方向四:电子信息制造业。面向电子元件及专用材料、电子器件、通信设备等行业,聚焦行业知识沉淀不足、质量一致性、关键技术卡脖子等问题,以平台为载体汇聚产学研用资源,提供协同研发、工艺优化、质量追溯、智能生产等服务,推动工艺知识数字化、模块化、软件化沉淀与自主创新,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迈进。

赛题方向五:能源工业。重点面向电力等能源行业,聚焦行业能源利用率低、供需波动大、运维成本高等问题,基于工业互联网推动能源生产、输配、服务、消费等全场景数据互联互通,提供AI辅助运维、应急能力建设、并网消纳等服务,为电力市场交易、产融合作、产业协作、智慧电网等模式提供应用场景,促进能源行业低碳、绿色、循环发展。

赛题方向六:建筑业。面向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等行业,聚焦建筑工程质量不稳定、安全问题突出、能源资源浪费等问题,基于工业互联网提供覆盖BIM建造、质量管控、生产安全、节能降耗等多场景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建筑设计、制造、施工、服务等产业链全流程互联互通,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2.主赛赛程

主赛赛程分为区域赛、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其中区域赛由各赛站主办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大赛官方网站(www.cii-contest.cn)是参加大赛的唯一官方渠道。赛事各阶段评审规则、工作流程、具体时间和晋级名单详见大赛官网。

(1)报名参赛(2021年7月29日-9月18日)。参赛团队登录大赛官网报名参赛和提交参赛作品。

(2)区域赛阶段(2021年9月-10月)。区域赛按行业采用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各区域赛组织方案由相关组织单位另行公布。区域赛组织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大赛组委会制定的评审规则和标准,采用网上评审、网上路演、线下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于指定日期前向大赛组委会提交拟晋级全国半决赛的推荐名单。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

(3)全国半决赛阶段(2021年11月)。大赛组委会根据区域赛情况和推荐名单,确定并公示100个左右的团队和作品晋级全国半决赛。全国半决赛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举办,通过路演答辩评审,确定大赛优秀作品,以及20个左右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和作品。全国半决赛及系列活动方案由组委会另行公布。

(4)全国总决赛阶段(2021年12月)。全国总决赛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举办,通过路演答辩评审,评出大赛一、二、三等奖。全国总决赛及系列活动方案由组委会另行公布。

(5)大赛闭幕式(2021年12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举办大赛闭幕式并颁发奖项,具体时间和方案由组委会另行公布。

(二)专业赛

专业赛聚焦工业互联网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置 “工业互联网”系列专业赛,涵盖产融合作、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生产、精益生产、人工智能、数字仿真、数字孪生等7个领域,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分别牵头承办。各专业赛与区域赛、全国赛相互独立,赛事单独举行,专业赛的获奖团队不参与全国赛赛事议程。专业赛组织方案另行发布。

六、参赛条件

主赛参赛条件

符合参赛条件的单位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ii-contest.cn)报名参赛。大赛注册报名和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参赛单位须独立参赛,可结合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一个赛站参加大赛,每个参赛作品限报一个赛题方向。大赛不向参赛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1.参赛组别

本届大赛设置新锐组、领军组两个组别,在赛事各阶段分别进行比赛,报名截止后不可更改参赛组别。

(1)领军组参赛资格:参赛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从业人数大于300,且营收大于10000万元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大于1000,且营收大于40000万元

(2)新锐组参赛资格:不符合领军组条件的团队。

2.参赛单位要求

大赛面向全社会开放,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织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

(1)参赛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需独立参赛。每个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参赛团队和作品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作品,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

(2)参赛团队必须且仅能选择一个赛站报名参赛,并需遵守相关赛站的赛事要求和安排。

(3)参赛团队需遵守大赛规则,在大赛官网上注册报名、提交参赛作品和相关证明材料,阅读并同意《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服务规则》《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参赛承诺书》。参赛团队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不得包含不文明字样。

(4)区域赛相关组织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和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赛站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

(5)获得晋级全国赛资格的企业应接受区域赛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的尽职调查,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全国赛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团队需按照大赛作品提交要求,在大赛官网(www.cii-contest.cn)提交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品提交应满足下列条件:

(1)参赛作品须符合本届大赛赛题要求并符合所报赛站赛题方向,作品名称应能体现解决方案主要特征。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并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3)往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不参加本届大赛。

(4)在区域赛、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作品名称和主要功能的基础上,持续推进作品迭代升级,对应赛程最后一次提交的作品为参赛作品。

(5)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作品有关材料。

(6)所有已提交的参赛作品和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4.参赛作品提交内容

参赛作品以最后一次提交资料为准。参赛作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品申报书

a.作品概述:项目背景、应用范围、核心优势等。

b.解决方案:架构设计、方案功能、技术内容等。

c.应用成效:应用情况总述、具体应用案例介绍等。

d.商业模式:推广模式、市场空间、生态运作等。

e.团队介绍:核心成员履历、团队核心资质和优势等。

注:申报书模板可在官网下载。

(2)相关证明材料

与参赛企业相关的基本资质、财务审计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和参赛作品相关的技术能力、应用推广证明材料。

(3)演示视频或视频链接

展示产品/解决方案的主要内容、效果等,帮助评审专家直观了解参赛作品。

(4)作品介绍PPT

(5)其他

例如:可使用的安装程序和说明文档,可使用的解决方案云服务托管链接和说明文档,Demo和说明文档等。

(二)专业赛参赛条件

专业赛参赛条件由相应组织方另行发布。

七、奖项及奖励

(一)主赛奖项及权益设置

1.区域赛

各区域赛自主设立本赛站的奖项类别、获奖名额、奖金金额,区域赛的赛事奖励和权益由相应组织方另行公布。

2.全国赛

全国总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各单项奖,各赛题行业新锐组和领军组分别按比例晋级获奖;根据全国半决赛比赛成绩,颁发优秀奖证书;根据大赛组织情况,颁发最佳组织奖证书。

大赛总决赛奖金池为500万元,以奖金、奖杯、证书等形式进行发放。

一等奖2个,奖金为人民币100万元/队(税前)+大赛权益+证书;

二等奖6个,30万元人民币/队(税前)+大赛权益+证书;

三等奖12个,10万元人民币/队(税前)+大赛权益+证书。

此外,全国赛提供以下赛事权益:

(1)获奖团队所在企业将有机会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试点示范、专项项目等。

(2)获奖团队所在企业可直接落户杭州市临平新城,可享受2000万让利性股权引导基金,人才落户最高750万元配套奖励以及300万元安家费补助等专项政策。

(3)获奖作品可在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体验中心、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主流媒体等渠道进行推广展示。

(4)资本对接: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均可参与大赛组委会组织的资本相亲会、产业合作等对接活动。

(5)供需对接:进入全国半决赛的团队均有机会参与大赛组委会组织的与业内知名企业、需求方进行项目洽谈与合作等活动。

(6)交流学习:获奖团队有机会参与大赛组委会举办的相关会议、参观、培训等活动。

(二)专业赛奖项及权益设置

专业赛赛事奖励和权益等由相应组织方另行发布。

八、公示与举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赛实行获奖作品公示和举报制度。

获奖作品公示范围和时间:在大赛官网公示获得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作品,公示期为30天,供各界监督、评议。未通过公示的团队将取消获奖成绩并追回奖励。

举报要求: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受理、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并最终裁定。

为保证赛事公益性,大赛全国赛、区域赛均不得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区域赛主办单位对本赛站组织机构设置、经费募集使用等工作负责,加强赛事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其他

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项请登录大赛官网(https://www.cii-contest.cn)、微信公众号(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查询。

联系人及电话:

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伍凌芳、李京南、高哲、冯帆

010-68645450/88685977/88686052/88684861

官网技术支持:010-88684332

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组委会

2021年7月29日

2018中国(天津)工业APP创新应用大赛启动

由工信部、天津市政府共同主办,中国工业技术软件化产业联盟、天津市工信委联合承办,工信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天津智慧城市研究院筹办的“2018中国(天津)工业APP创新应用大赛”在第二届世界智能大会召开的首日正式启动。

大赛以“百万工业APP,汇聚制造新动能”为主题,围绕国内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中的典型问题,以地方工业企业真实场景下工业APP应用需求为牵引,汇聚工业APP开发团队和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形成一批满足市场需求、可实际应用、可流通的工业APP,推动工业APP企业落户带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工业技术软件化进程, 推动工业APP培育,打造合作共赢、协同演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生态,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永才在启动仪式上作“新形势下信息化、软件化发展思考”主题演讲,指出了软件加速渗透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软件定义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带来了社会经济领域巨大的全方位变革。

来自工信部、中国工程院、天津市的相关负责人,工业APP设计、研发与应用相关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等代表共同见证了大赛启动。

2017年第七届大学生集成电路设计大赛

为落实国务院制定的《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纲要》中关于产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并响应国家提出的集成电路双创教育战略。在教育部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北京市教委指导下,由北京电子学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移动硅谷、天津北方芯云联合主办,北方工业大学和北京工业大学承办的第七届“大学生集成电路设计•应用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定于2017年10月北京举办。

本届大赛拟邀请到以下知名集成电路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协办:

集成电路企业:

展讯、集创北方、时代民芯、BOE、新视界光电、希格玛微电子、华大半导体、燕东微电子、深鉴科技、首钢微电子、汉天下、兆易创新、同方微电子、大唐微电子、思必科、七芯华创、圣邦微电子、灵动科技、S2C

创新应用支持单位:

灿芯创智、华润上华、中关村芯园、中科院微电子所、芯愿景、北京电子情报所、芯云汇、鸿之微、博达微、南通富士通、确安科技、华大九天、福建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美科科技、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其他行业媒体、组织及投资方:

亦庄国投、亦庄创投汇、北京市科协、电子工业出版社、清芯华创、亦庄国投、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IEEE中国、IC China、派特恩知识产权、中国电子报、计算机世界、IC咖啡、瑞同科技传媒.

一、活动宗旨:

丰富微电子、半导体物理、电子信息、通信、光电、自动化等集成电路领域相关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创新及工程操作能力,巩固和加深所学专业知识基础,推动国内高校集成电路领域相关专业的交流和发展,并对自主EDA软件、FPGA及自主集成电路生产制造封装工艺的普及和应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活动内容: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参赛队报名及分赛区承办单位报名申请阶段:

2017年2月至2017年6月;分赛区选拔赛阶段,包括培训、选题及作品提交阶段;

2017年7月:初赛全部作品网上评分,网络互动答辩;

2017年8月:公布每个赛区中的获奖队伍,选拔代表队参加“总决赛”,及举办分赛区颁奖仪式。

2017年10月:北京亦庄总决赛及颁奖仪式。届时还将举办双创高峰论坛、企业人才对接、项目对接等系列活动。

三、报名日期及联系人:

报名起止日期: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联系人:陈静15652606351

邮件联系方式:nuicdc@163.com

大赛官网:www.nuicdc.org

特别说明:

各企业杯赛将分别设置奖项在2017年1月底公布

参赛队报名要求:包括微电子、半导体物理、电子信息、通信、光电、自动化等集成电路领域相关专业学生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可以跨校、跨学历、跨专业自由组合,例如:北方工业大学本科2人+北京工业大学硕士1人,指导老师各校1人

分赛区申请要求:包括院校、园区等相关地区单位,具有一定的赛事组织能力及地方资金支持,在组委会的指导下完成分赛区邀赛、培训、评审、颁奖仪式等工作

参赛人员及分赛区申请细则详见大赛官网www.nuicdc.org。

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

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妇女联合会、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企业局,驻威各高校、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为营造全市创业氛围,持续激发创业热情,聚集和整合各种创业资源,为创业工作搭建更加优质的服务平台,以创业带动就业,拟于2016年8月至12月举办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大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弘扬我市创新创业文化,衔接国内国际创新创业资源,鼓励和引导更多创业者在威海创新创业,推动产业强市、工业带动战略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大赛名称

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题

众创成城 赢在威海—-最暖创业城市欢迎你

四、大赛时间

时间:2016年8月—12月

五、组织形式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威海创业大学、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迪沙药业集团、威海北洋集团、威海海珂孵化器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支持单位:威海北洋集团、山东望海集团、诺亚(威海)财富管理中心、山东巨蟹云电商孵化器、瑞欣科技企业孵化器、乳山成创空间

支持媒体:威海报业集团、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大众网、齐鲁晚报

(二)大赛组委会

为加强大赛的组织领导,保障大赛顺利开展,成立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赛事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宣传报道、技术保障等工作;成立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大赛指导、项目评审、资源对接等相关工作;成立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导师团,负责项目选拔与辅导,通过导师带徒和参观交流等形式,帮助项目成长;成立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投资团,负责项目评审和资本对接;成立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讲师团,负责参赛项目的产品与服务、商业模式、市场策略、创业团队、财务风险与管控、发展前景与规划、路演技巧等方面的辅导提升工作。

六、比赛项目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分为三个专项大赛:

1、优势产业创业大赛。围绕我市五大重点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吸引国内外在碳纤维、医疗器械与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海洋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方面进行创业的项目和人才,与我市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开展合作、交流,促进创业项目落地发展。

2、综合类创业大赛。面向我市有创业意向或近5年来已自主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

3、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面向全省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及2014—2016届高校毕业生中,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的个人或创业团队。具体参赛对象、条件及赛程安排另行制定。

同一个创业团队(项目)不得跨专项类别参赛,只能择一申请参赛。报名参赛的团队或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

八、参赛条件

(一)优势产业创业大赛

1、在碳纤维制造、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海洋科技等行业领域进行创业的海内外创业人才或项目;

2、上述创业人才或项目有意愿落户威海,或者有意愿与我市优势产业的代表企业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

(二)综合类创业大赛

1、有创业意愿或已自主创业的自然人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工商、民政部门注册);

2、首届威海市创业大赛获奖选手不得以相同项目再次参赛;

3、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九、大赛流程

(一)大赛报名

  1、优势产业创业大赛报名

由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迪沙药业集团、威海北洋集团、威海海珂孵化器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依托自身行业优势,组织碳纤维、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与智能制造、海洋科技等方面的创业项目报名工作。

  2、综合类创业大赛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9月30日。

报名方式:主要采取社会报名,各区市、各部门单位、驻威各高校、各创业孵化基地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赛选手、团队均需登录大赛官方网站www.chuangdawh.com,通过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推荐名额: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比赛或其他方式,至少推荐20个参赛项目;各部门单位,驻威各高校,各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至少推荐5个参赛项目。

(二)比赛形式

1、优势产业创业大赛

由拓展纤维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迪沙药业集团、威海北洋集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等依托自身行业优势,与大赛组委会共同组织相关行业创业项目的初赛与复赛工作,筛选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项目。

决赛的赛程赛制由大赛组委会与市优势产业的代表企业和高校商议后另行决定。

2、综合类创业大赛

(1)初赛:采取“项目展示+导师评审指导”的方式进行。

各参赛选手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创业计划书(附件3)、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提交至威海创业大学(高区创新创业基地A座515),路演PPT和创业计划书要求无明显抄袭痕迹,有可执行性,有市场前景。

10月下旬,大赛组委会组织企业家导师、创投导师组成专家评审会,对所有参赛项目依次进行路演评审,根据路演成绩评选出50个参赛项目晋级复赛。

10月底,大赛组委会组织所有胜出团队与创业导师团(6人)进行互选,结成创业师徒,每位导师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所属团队进行不少于4次面授,提升项目质量,导入商业资源,帮助项目实现快速成长。

(2)复赛:采取“创业计划书评审+项目路演+创投导师指导”的方式进行。

11月25日前,入围复赛的所有选手将修改完善后的创业计划书(共6份,纸质版)统一交至威海创业大学。

12月上旬进行复赛路演评审,大赛组委会聘请5位创投导师,从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市场策略、创业团队、财务风险与管控、发展前景与规划等方面,为选手评审、指导,并根据选手陈述及答辩表现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12个项目晋级决赛;

复赛后,大赛组委会对晋级决赛的选手进行路演礼仪、PPT制作、演讲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3)决赛:决赛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三)主题活动

1、启动仪式:报名结束后,于10月中旬举行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启动仪式暨众创联盟成立仪式,仪式结束后举行高峰论坛。

2、大赛初赛阶段将举行参赛选手彩跑活动。

3、复赛阶段组织导师参观选手企业、参赛选手参观导师企业等活动,参赛选手与导师结成对子,选手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工作内容在导师企业实习体验,开展深入交流和针对性学习。

4、针对综合类创业大赛入围复赛的选手,大赛组委会举办创业升级特训营,进行集中、封闭学习。

5、大赛期间组织参赛项目线上评选活动,在“威海创业发布”微信公众平台上对参赛项目进行展示,集中投票,投票时间一直延续到决赛前,综合得票数前十位的项目获得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最具人气奖”,每个项目奖励1000元。

十、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与资金支持

大赛设竞赛奖、组织奖:

1、竞赛奖

(1)优势产业创业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项目落地扶持奖金。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2万元。

优秀奖:奖金0.5万元,数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项目落地扶持奖金: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创业项目,在比赛结束后,在我市落地注册并正常运行的,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估认定后,分别给予万、万、万元的项目落地扶持奖金。

(2)综合类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参考专家组的意见发放一定数额奖励资金。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7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3万元;

优秀奖:6名,奖金0.5万元;

2、组织奖

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区市、各部门单位、各优势产业代表企业、驻威各高校、各创业孵化基地组织领导、赛程推进、选手质量、宣传报道等确定名次和奖项,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二)获奖后的支持政策

  1、政策支持:

(1)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相关创业补贴政策;

(2)进入复赛的企业或团队负责人可以免费参加市级创业特训营;

(3)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4)优先参加市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创业项目推介会、投融资对接沙龙等活动;

 2、媒体支持:获奖项目可以获得大赛合作媒体的跟踪宣传报道。

  3、融资支持:优先对接国内外优秀投资人和创投机构。

  4、孵化场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有场地需求的优先推荐到山东巨蟹云电商孵化器和双创人孵化器落户,并给予1年内免房租及相关扶持政策。

  5、大咖有约:获邀与创业圈大咖畅谈创业,享受创业指导专家“一对一”创业服务。
(三)资金来源:根据省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号)规定,本次创业大赛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举办创业大赛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推进大众创业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创业扶持政策、发掘培养创业 典型、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的重要载体。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加强对创业大赛的指导和支持。各区市要提高认识,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广泛选拔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赛。各区市、各部门、各高校、各创业孵化基地要认真研究创业大赛的方案,要将大赛带给创业者的场地支持、实训辅导、交流对接、融资支持、宣传推介等扶持措施及时告知创业者,积极动员各地区、各系统内的创业者参加比赛。各区市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辖区内的选手参加各个阶段的比赛。

(三)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市扶持创业的浓厚氛围。本届创业大赛既是对各区市创业工作的一次检验,也是对全市创业工作成果的全面展示,各区市都要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扶持政策、创业大赛、主题活动、获奖选手等,要在全市范围内同步营造气氛,确保创业大赛在全市深入人心、广受关注。

各区市创业大赛的贯彻落实方案、宣传方案及负责大赛组织工作的负责人名单,请于9月2日前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

1、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组委会名单

2、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报名表

3、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综合类)模板

注:所有附件均可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第二届威海市创业大赛网站下载打印。

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兰州工业设计水平,展示兰州工业设计创新成果,根据兰州市科技局的部署,特举办“2016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称和主题

大赛名称:2016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大赛主题:设计、创新、应用

二、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2、承办单位:兰州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3、协办单位:兰州工业设计创新服务联盟甘肃省工业设计行业技术中心

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设计专业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1、在兰企业或设计公司的设计人员;2、在兰高校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学生;3、在兰其他工业设计爱好者。

(可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参赛)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

五、评选原则及标准(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专业(二)评选标准

1、创新性:有效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

2、实用性:能够实现企业的推广转化应用、适合工业化批量生产制造。

3、经济性:符合当代技术发展趋势,综合高效利用社会和环境资源,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市场潜力。

六、组织和评审

1.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总体组织协调与规划指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宣传,作品征集及组织评审。

2.大赛组委会聘请企业技术专家、高校知名的学者、设计公司设计总监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

七、作品征集及参赛要求

  (一)作品征集时间及报送地址

1、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止。2、2016年9月举办工业设计作品实体展览和网上联展。

3、报送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创新部506室。

联系人:张洁杨艳

电话:0931-4636739

传真:0931-4637849

邮箱:877257452@qq.com

        (二)参赛需提交材料

1、提交《2016服务“双创”兰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在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生产力时空http://www.lppc.com.cn下载报名表)

2、设计作品尽可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等。

3、参赛作品的实物或模型须贴上标签,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学生作品如有指导老师的请注明指导老师姓名。

4、参赛作品需提交相关展板制作素材(要求重点突出,如主要的立面视图、立体图和使用场景图等,并提交电子稿),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展板。

  (三)其他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同类比赛,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四)其他说明

1、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有实物和模型的作品优先评审等级奖,大赛结束后作者自行撤展收回;

3、主办方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

4、主办方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