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大赛等活动的统筹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决定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赛总体方案见附件,请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总体方案细化各类具体赛事方案,积极做好赛事组织,充分扩大宣传效应,主动对接服务企业,确保各项赛事有序有效完成。

联系电话:010-68209142,68209141,6820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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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体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体方案
一、大赛宗旨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遵循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助力原则,围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搭建“政、产、学、研、用、金、服、城”多向对接交流平台,发现优质企业和团队,发掘源头创新与早期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服务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支撑国家高新区、国家自创区建设,助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
二、赛事总体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设立大赛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统筹、指导和监督工作。大赛由地方赛、全国赛和专业赛组成。
(一)地方赛
地方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赛道、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本地区企业。地方赛组织单位确定本地区赛事承办方,鼓励国家高新区、国家自创区围绕主导优势产业积极承办地方赛。企业原则上按属地参赛,对不举办地方赛的,大赛办公室做统筹安排,企业可自主确定是否参赛。
(二)全国赛
全国赛由大赛办公室牵头组织,参赛者为各地方赛评选并推荐的优胜企业。全国赛分为半决赛和决赛,按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比赛,承办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赛
专业赛由大赛办公室联合地方政府部门、部属单位、协会学会、专业机构、大型企业共同举办,主要聚焦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重要领域,以及颠覆性技术、创新挑战、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科技创新服务、技术融合创新等重点方向。参赛企业或团队可根据自身主攻方向选择参加不同主题的专业赛。
三、地方赛、全国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因创而聚,向新同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支持单位:招商银行、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
承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
特别支持:招商银行科技创新公益基金
(三)参赛企业条件
1.地方赛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2.全国赛
(1)企业参加地方赛并获评优胜企业。
(2)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3)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全国赛。
(四)地方赛安排
1.地方赛主名称为: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赛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2.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和报名。报名企业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地方赛参赛注册截止日期和报名截止日期分别为2024年7月15日和7月20日。
3.地方赛采用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初赛环节要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比赛评选要注重发挥创业投资专家作用。地方赛比赛时间为2024年7-8月。
4.地方赛组织单位自主设置地方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增值服务。
5.地方赛组织单位从优胜企业中推荐全国赛入围企业,在大赛官网完成网上推荐程序,并附尽职调查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推荐和上传尽职调查报告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赛。入围企业名额由大赛办公室根据各地方赛举办情况和参赛企业数量确定。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
(五)全国赛安排
1.全国赛入围企业共1000家左右,其中初创企业组约300家,成长企业组约700家。大赛办公室将于2024年9月中旬,在大赛官网公布入围全国赛企业名单。
2.全国赛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五类行业方向,分别进行半决赛和决赛。全国赛安排在2024年10-11月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全国赛采用线下路演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比赛,主要邀请投资专家担任评委,参考创业投资标准,从技术和产品创新、市场前景和竞争、管理团队、财务及融资等方面对参赛企业进行评价和打分。
4.全国赛半决赛评选出优胜企业400家左右,其中前100家进入全国赛决赛(初创企业约30家,成长企业约70家),全国赛决赛分别评选出五类行业方向的前三名。
5.全国赛年终颁奖活动将组织评选和公布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50强”等各类排名和奖项,举办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赛组织方案
(一)专业赛名称
各类专业赛主名称为“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业赛”(“*”为专业赛主题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冠以反映专业赛特点的副名称。专业赛的赞助单位可以冠名专业赛副名称,但不得在主名称前冠名。
(二)专业赛分类
1.颠覆性技术大赛:颠覆性技术是“可改变游戏规则”的创新技术,具有另辟蹊径改变技术轨道的演化曲线和颠覆现况的变革性效果。颠覆性技术大赛聚焦对产业具有颠覆前景的技术项目,挖掘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技术方向,推动颠覆性技术创新与突破。
2.创新挑战赛: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通过“揭榜比拼”方式,以需求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组合创新资源,解决技术创新难题,创新项目形成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3.细分产业领域专业赛: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等新赛道,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人形机器人、新型显示、第三代互联网、先进高效航空装备、绿色智能船舶等标志性产品,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方向,集聚并发掘一批高水平创新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产业科技创新。

4.大中小企业融通专业赛:以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创业、多方资源融会贯通的产业生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整合细分领域的产业资源,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开展精准对接和专业服务,鼓励大企业开放优势创新资源,为参赛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源头、资金支持、应用场景和产品市场等相关产业资源,探索形成企业创新联合体,推动建设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5.科技创新服务专业赛:聚焦科技创新服务新场景,以技术服务、人才服务、金融服务等为重点,发掘、支持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活动的优质企业,提升科技服务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建立新时期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6.技术融合创新专业赛:面向民用与国防双向应用技术开发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发掘和培育符合国家需求导向的技术融合创新生力军,搭建技术融合交流合作网络平台,促进市场机制驱动下的技术融合创新与资源整合。
7.其他类型专业赛。
(三)专业赛安排
1.大赛办公室统筹组织各类专业赛方案的征集和论证,综合考虑赛事宗旨特色、前期工作基础、支撑保障条件等因素,确定专业赛组织单位、专业赛类型及名称,并于2024年7月15日前在大赛官网公布。
2.专业赛组织单位通过大赛官网公布具体赛事方案。有意向参加专业赛的企业、团队自愿登录大赛官网,选择相应专业赛报名入口注册和报名。报名企业、团队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3.专业赛组织单位自主设置赛事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增值服务。
五、赛事工作要求
(一)地方赛、专业赛组织和承办单位要不断完善和规范赛事评审工作制度和流程,不得向参赛企业或团队收取任何费用,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生投诉、纠纷等情况,地方赛、专业赛组织和承办单位负责妥善处理,并报大赛办公室备案。
(二)地方赛、专业赛组织和承办单位要积极宣传大赛,认真组织赛事,建立并完善对参赛企业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做好大赛成果转化,及时将赛事总结提交大赛办公室。
六、大赛服务政策
(一)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大赛合作媒体渠道、大赛附属论坛、展览、培训等活动,对大赛优胜企业、团队和项目进行宣传展示。
(二)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级基金及其他市场化创业投资基金推荐大赛优胜企业。通过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为企业在优惠信贷、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参赛企业贷款授信支持。
(三)通过组织“创新创业训练营”等活动,为优秀参赛企业提供组织管理、人才管理、产品质量提升、安全风险防范等专业咨询和培训,以及专项政策对接、与大企业合作、新技术场景应用等增值服务。联合相关高校为参赛企业举办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招聘,推荐参赛企业参加国家高新区科研助理岗招聘活动。
(四)支持符合条件的参赛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择优向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推荐优胜企业,争取国家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支持。
(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国家高新区、国家自创区等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精准支持参与大赛的各类企业或团队。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的通知

工信厅信发函〔20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培育工业APP、推动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经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主办2020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National Industrial Internet APP and Information Consumption Race)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株洲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结构
 (一)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二)大赛秘书处: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负责大赛各项具体执行工作。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行业机构等相关专家组成。
四、赛事规则
 (一)参赛对象
大赛面向全国科研机构、企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工业APP开发者群体;从事信息消费产品、应用服务研发的企事业单位。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立五个赛项,同一参赛单位可申报不同赛项,每个赛项限报一个参赛项目。
赛项一:工业APP命题赛
本赛项面向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企业、工业软件企业以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展开,赛题聚焦轨道交通、汽车、航空航天、硬质合金、陶瓷、电子信息、纺织服饰、农业机械、高分子新材料、医药、包装印刷、节能环保、工程机械、石化、轻工家电等特定行业,鼓励参赛团队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工业技术结合开发相应工业APP。
赛项二:工业APP新意赛
本赛项面向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企业、工业软件企业展开,重点征集题材新颖、行业属性突出、创新性强的工业APP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一是面向制造业重点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实施和重要装备研制需求,具有安全可靠性、高支撑价值的工业APP解决方案;二是面向工业“四基”领域,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工业APP解决方案;三是面向轨道交通、汽车、航空航天、硬质合金、陶瓷、石化、轻工家电、电子信息、纺织服饰、农业机械、高分子新材料、医药、包装印刷、节能环保、工程机械等重点行业需求,具有推广价值的行业通用工业APP解决方案;四是面向个性化需求的企业专用工业APP解决方案。
赛项三:信息消费技术创新
本赛项针对与信息消费产品及服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包括但不限于5G、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超高清、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方向,要求参赛项目技术上有较强的先进性。
赛项四:信息消费产品创新
本赛项针对信息消费产品或支撑服务平台创新,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等,要求参赛项目能够融合线上线下场景,能够满足消费者高品质、个性化需求,有效提升消费体验。
赛项五:信息消费应用创新
本赛项针对信息消费各领域的应用模式创新,要求参赛项目面向智能生活、数字内容、行业服务等领域提供创新型解决方案,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消费领域的深度融合,培育形成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三)参赛要求

  1. 1.参赛对象为团队(含个人)或企业(工业APP命题赛参赛赛队人数不得超过6人,其他赛项不作赛队人数要求);
  2. 2.参赛报名须保证所提供的企业及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3. 3.参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4. 4.参赛作品的创意、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所有。

(四)赛程安排
1.工业APP命题赛赛程由赛题公布、报名及应用开发、项目提交、初赛评审、决赛评审等五个阶段构成。
2.工业APP新意赛、信息消费技术创新、信息消费产品创新、信息消费应用创新赛项赛程由报名及方案提交、初赛评审、决赛评审等三个阶段构成。

各赛项具体进度将在大赛网站(www.cndids.com)公布。

(五)赛题征集

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优秀单位参与工业APP命题赛出题,鼓励以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和经营管理等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实际需求作为赛题原型参与出题。

(六)报名方式

1.参赛单位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大赛网站(www.cndids.com)在线报名及提交项目有关材料。
2.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组织推荐优秀参赛项目(填写附件1、2),于10月20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

(七)评分规则

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项目的核心技术水平、应用效果、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初赛、决赛评审,确定获胜项目。

五、奖项及激励
 (一)大赛奖项:大赛面向赛项一评选出工业APP创新成果转化一等奖、二等奖,面向赛项二、三、四、五分别评选出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奖、信息消费技术创新奖、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奖、信息消费应用创新奖。
(二)获胜项目激励
大赛承办方提供的奖金;推荐入选工业互联网 APP优秀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优先入选大赛《工业APP优秀项目集》《信息消费优秀项目集》;优先对接市场资源、传播资源。具体激励措施将在大赛网站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本地区骨干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协会、联盟等行业机构参与大赛。

(二)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大赛相关活动,具体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三)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宋 波  010-88559665

朱可心  010-88559655/13910175485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红亮  0731-88955538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

李 琰 010-68208246

附件:
1.2020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参赛项目推荐表
2.2020年全国工业APP和信息消费大赛参赛报名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8月24日

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报名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文启动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大赛面向全国从事信息消费产品、应用服务研发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分为应用创新和技术创新两个方向。大赛将评选出“新型信息消费应用创新奖”“新型信息消费技术创新奖”。获奖项目将优先获得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先列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信息消费优秀产品和应用案例集,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优先参与中国国际工业品博览会等展览。所在单位的地区将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得到优先支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信软〔2018〕140号),鼓励核心技术研发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更多消费领域广泛融合渗透,我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将共同主办首届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名称

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National Information Consumption and Electronics Race,英文简称:NICER)

二 大赛主题

新时代 新经济 新消费

三 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四 组织结构

(一)大赛组委会:大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二)大赛执行委员会:大赛设立执行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组织,由承办机构、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参与。

(三)评审委员会: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行业机构等相关专家组成。

五 赛事规则

(一)参赛对象:全国从事信息消费产品、应用服务研发的企事业单位。

(二)参赛要求:参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示范推广价值,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大赛将设立两个方向,参赛单位每个方向限报一个参赛项目。

方向一:应用创新。

本方向针对信息消费各领域的应用模式创新,要求参赛项目面向智能生活、数字内容、行业服务等领域提供应用解决方案,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方向二:技术创新。

本方向针对运用创新技术的信息消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终端、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等,要求参赛项目技术上有一定先进性,能提升信息消费产品的用户体验和获得感,满足对高品质信息消费产品的需求。

(四)赛程安排:大赛分为大赛报名、地方预选、初赛评审、决赛评审等四个阶段,具体进度将在大赛网站(www.cndids.com)公布。

(五)报名方式:请参赛企业于2019年2月1日前通过大赛网站(www.cndids.com)在线报名,确认参赛意向,并将相关信息(附件1)报送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参赛作品进行预选,并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通过预选项目统计表(附件2)反馈至大赛组委会。

(六)评分规则: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项目的核心技术水平、应用效果、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初赛、决赛评审,确定获胜项目。

六 奖项及激励

(一)大赛奖项:大赛评选出“新型信息消费应用创新奖”“新型信息消费技术创新奖”。

(二)获胜项目激励

1.获胜项目将优先获得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先列入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信息消费优秀产品和应用案例集,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优先参与中国国际工业品博览会等展览。

2.获胜项目所在单位的地区将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得到优先支持。

七 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本地区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参与大赛。请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大赛联系对接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附件3)反馈至大赛组委会。

(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大赛相关活动,具体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三)大赛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朱可心

王 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刘 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刘一鹏

附件1:首届新型信息消费大赛报名表

附件2:新型信息消费大赛报名统计表

附件3: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络员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9日

2016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2016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和“大企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按年度举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将2016年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搭建“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创客中国”平台),激发“草根”创业创新潜力;集聚创新创业资源,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创业创新成功率;构建产业上下游融合生态圈,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16年度“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方案审批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冯飞副部长担任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评审委员会2个执行机构。秘书处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落实、组织协调、大赛宣传和技术保障等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

六、赛制规则

大赛分为小微企业项目组和创客项目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参赛项目、组织专家网络评审、举办现场决赛三个阶段组成。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为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须登录“创客中国”平台官网(网址:www.cnmaker.org.cn),点击“创客大赛”栏目,进入“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系统,通过“我要参赛”注册报名,并按大赛申报流程(见附件1)在线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未登录大赛系统报名的项目不得参加大赛。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

(二)项目推荐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从秘书处获得登录大赛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大赛系统,查阅本地区报名参赛项目内容,推荐本地区参赛项目。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与秘书处联合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评审,产生推荐项目。鼓励有条件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举办区域赛的方式产生推荐项目。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最多推荐小微企业项目和创客项目各25个,并按照专家评审得分或区域赛获奖等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三)网络评审

评审委员会的专家通过网络查阅参赛项目信息,评选出参加现场决赛的优秀项目。

(四)现场决赛

在现场决赛前一周,秘书处在大赛系统发布参加现场决赛项目名单。现场决赛以参赛项目现场展示、专家提问、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按分数高低分别产生小微企业组和创客组获奖项目。

现场决赛时间暂定于2016年10月中旬,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

八、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参赛者条件

 1.小微企业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

(2)未上市(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除外);

(3)生产经营中无不良记录。

 2.创客

(1)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个人、团队;

(2)参赛项目的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者,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奖励和激励

(一)奖金及证书

金、银、铜及优胜奖的获奖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

(二)展览展示

获奖作品可优先推荐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展会上展览展示,并在“创客中国”平台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扶植

1.小微企业项目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向大赛合作投资机构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投融资方面的支持;

向大赛合作银行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贷款支持;

获得与大赛合作的股权托管中心、产权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等单位提供的并购、股改和上市等免费辅导、培训和服务。

2.创客项目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投融资方面的支持;

向大赛合作的大企业推荐,给予资金、技术方面的支持或进行项目合作、产权交易等;

对有创业意向的参赛者,优先安排创业导师进行创业辅导和培训;

推荐优秀项目进入与大赛合作的创客空间、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或其他产业基地,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扶持。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将大赛作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营造“双创”氛围、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鼓励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项目的发现和推荐工作。

为做好工作衔接,请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于2016年8月31日前发至秘书处邮箱,秘书处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反馈。

(二)举办区域赛,扩大影响力

举办区域赛是营造“双创”氛围,扩大大赛影响的重要途径,是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条件的省市应结合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特色,积极组织举办省市、地市和区县等区域赛。举办区域赛须向组委会报送申请书(见附件3),经批准后,统一冠名为“2016年度‘创客中国’XX(省市、地市或区县名称)创新创业大赛”。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和创客的“双创”热情。

(三)做好总结,持续服务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于2016年11月30前将大赛的总结报告报送秘书处。

对本地区的优秀项目要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杨东菁 王海宽

电    话:010-68200361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

cnmakercontest@qq.com

附件:

1.“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流程

2.“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联络员信息表

3.“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申请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