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

工信部联军民函〔2017〕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军民融合意识,促进军民协同创新,发掘优秀军民两用技术,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现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面向全国拥有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的单位和团队,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核技术应用、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比赛。大赛按照“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两个类别,分项目征集、初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实施。

二、时间和地点

大赛于2017年5月至10月举办,初赛安排在北京市进行,半决赛按照不同领域分别安排在陕西省西安市、江苏省无锡市、江苏省常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和湖南省湘潭市开展,决赛安排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

三、有关要求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积极动员,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参赛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相关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

(二)请各申报单位和团队登录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http://jmjh.miit.gov.cn)了解大赛章程、活动方案及相关申报要求。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录制项目路演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B,格式采用wmv、avi、mp4或mpeg均可)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三)请你们对申报材料(项目纸质版和word格式电子文档光盘、项目路演视频光盘各2份)进行汇总,于2017年6月30日前统一函送组委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大赛为非密赛事,参赛项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联系方式

李 雪:010-68767612、18612171513

徐曼倪:010-68767634、18610302626

唐甜甜:010-68767457、13261001856

李 英:010-68196969,13501372720

冯敬选:010-68205698

传 真:010-68370895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6号航天科技大厦1018

邮 编:100048

附件:

1.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章程(修订)

2.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实施方案

3.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申报表

4.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技术信息保密审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防科工局       军委装备发展部

军委训练管理部    全国工商联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

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助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举办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四、赛事组成

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担任组委会主席,张峰总工程师担任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部机关相关司局及部信息中心。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部信息中心,负责赛事活动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技术保障等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完善项目评审规则等工作。

六、组织单位

(一)总决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承办单位:部信息中心、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区域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校。

(三)专题赛组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则上为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部信息中心与全国性行业协会、大企业和地方政府等。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1),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区域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专题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参赛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区域赛和专题赛。

(二)项目推荐

1.区域赛推荐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部属各高校依托大赛官网,使用大赛秘书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负责本区域内参赛项目审查,并进行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通过举办区域赛或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产生。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校最多推荐50个优秀项目,报大赛秘书处。区域赛主办方填写《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见附件2),于5月31日前报组委会备案。区域赛介绍见附件3。

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

2.专题赛推荐

专题赛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聚焦行业和专业领域关键技术和创新产品,主办方填写《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于5月20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汇总,由组委会统筹申报情况,另行公布专题赛计划。各专题赛主办方依托大赛官网,使用大赛秘书处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负责本专题赛参赛项目审查,并组织赛事活动,赛事结束后向组委会推荐2个优秀项目,经组委会审定后进入总决赛前200强。专题赛介绍见附件4。

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日。

(三)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通过网络、会议评审等方式,在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部属各高校推荐项目的基础上,进行200强和24强项目评审。所有评审结果将在大赛官网进行公示。

200强项目名单将在2017年9月10日前公示,24强项目名单将在2017年9月25日前公示,公示期5天。

(四)现场决赛

现场决赛通过网络路演、现场演示和答辩、现场打分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现场总决赛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公证。

现场决赛定于2017年10月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

八、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3.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国内注册不到1年的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九、奖励激励

(一)赛事奖励

大赛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大赛同时设置入围奖200名。

(二)展览展示

获奖项目优先参加与大赛相关的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并在大赛官网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参加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在知名媒体、工业和信息化部宣传渠道、“创客中国”平台(含微信微博公众号、创客中国头条、产业头条、产品直播室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2.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进行投融对接,争取投资支持。

3.向大赛合作的银行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4.入驻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小镇,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5.提供“创客中国”平台上的云计算、大数据和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

6.安排创业导师、投资、管理和技术专家进行辅导和培训。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部属各高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领域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为做好工作衔接,请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发至秘书处邮箱。

(二)举办赛事,扩大影响

各区域赛主办方应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和产业特点,积极组织举办区域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各专题赛主办方要认真开展专业领域的赛事活动,以技术创新培育新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建立产业创新格局。赛事主办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的影响力。

(三)做好总结,持续服务

赛事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及时将赛事活动的总结报送秘书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的优秀项目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报告,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四)遵守规则,公平公正

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曹宏伟  张飞云

联系电话:010-68205319

(二)大赛秘书处

联系人:王海宽  栾焕江  于孟琪

联系电话: 010-68200361/010-68200372

电子邮箱:cnmaker@miit.gov.cn,cnmaker@dream-it.cn

(三)大赛技术支持

联系人:于微  苑泽标

联系电话:010-68200382/010-68200383

微信公众号:创客中国头条

附件:1.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2.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3.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介绍

4.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题赛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