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 和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广电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县级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省内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及相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全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和2025年度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弘扬“五个文化”。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强化扶持引导、选题规划、交流合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精品创作、播出的积极性。要积极发挥公益广告短小活泼、便于传播的特点,拓展传播渠道,大力加强全媒体、跨平台传播,引导推动公益广告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要进一步推动优秀公益广告作品直达基层和存量优秀作品再传播,鼓励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积极下载播出全国、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中优秀作品。要发挥公益广告在讲好中国故事、讲好青海故事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新青海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认真落实公益广告播出规定要求,即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二、2025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申报

(一)主题内容

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宣传创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平安中国、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文明旅游、卫生健康、敬老助残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本次征集评审的优秀作品将纳入全省“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并择优推荐参加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

(二)项目设置作品申报项目分设类别:“广播类作品”“电视类作品”,机构申报项目分设类别:“传播机构类”和“组织机构类”。

(三)申报主体

1.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以及热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的个人可申报“广播作品类”“电视作品类”项目。

2.省内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融媒体中心)对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申报“传播机构类”项目。

3.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其他对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推广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机构,可申报“组织机构类”项目。

(四)作品要求

1.电视类作品:

(1)高清视频:MP4格式,1920×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

(2)4K超高清视频:MP4格式,3840×2160(16:9)分辨率,视频编码采用AVS3标准,码率不低于18Mbps;视频编码采用AVS2标准,码率不低于 36Mbps。

(3)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AI)技术制作的作品,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2.广播类作品:

MP3 或 WMA 格式,应支持立体声或5.1环绕声编码,有条件可支持三维声编码,可采用 Audio Vivid 标准。立体声和 5.1环绕声压缩码率不低于256Kbps,三维声压缩码率不低于384Kbps。

3.作品时长:

为更好满足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新媒体平台展播要求,广播、电视作品单件长度(以秒为单位)最长不超过180秒。

(五)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作品评审时间:2025年10月。

3.作品展播时间: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

4.申报“传播机构类”“组织机构类”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六)报送方式

参加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公益广告征集作品申报表并盖章(附件),连同作品的音频(广播)、视频(电视)U盘、作品申报表(纸质、电子版)一同报送至省广电局。

三、其他要求

(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不能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四)除非特别申明,选送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

(五)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联系电话:0971—6329073 联系人:王咏梅

邮  箱:qhgdcmc@163.com

附件:附件1.2025年广播电视作品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2.2025年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5年组织机构扶持项目申报表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5年4月10日

【通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打造高新视频新业态新服务,加速推动超高清视频端到端产业链成熟,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广电视听领域深层次融合应用,科技赋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将举办第二届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应用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时间

主办单位: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活动时间:2025年1月至2月

二、参赛单位

大赛面向北京地区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

三、赛道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超高清视听创新应用和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两个竞赛方向,具体要求如下:

(一)超高清视听创新应用方向

大赛聚焦超高清视听端到端全产业链各环节,围绕技术创新、场景创新、业态创新、应用推广等方面开展评比,共设置超高清视听、沉浸视频、互动视频3个赛道。包括:

1.超高清视听赛道。超高清视听赛道以促进端到端优化升级为目标,分为生产端和呈现端两个场景,其中生产端重点评选超高清视听生产制作各环节中在先进性、安全性、可用性、兼容性、国产化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软硬件系统;呈现端重点评选超高清视听呈现环节中在功能支持、性能优化、国产化、呈现效果、呈现形式、终端形态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序号1)。

2.沉浸视频赛道。沉浸视频赛道以推进节目内容形态创新、打造高品质沉浸式交互化视听体验为目标,分为生产端和呈现端两个场景,生产端重点评选在VR视频、沉浸式视频生产制作各环节中在技术先进性、系统安全性、传输实时性、应用拓展性、国产化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软硬件系统;呈现端重点评选沉浸视频呈现环节中在现场体验感、空间沉浸感、交互实时性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的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序号2)。

3.互动视频赛道。互动视频赛道以优化用户体验为目标,重点聚焦互动感知方式、交互方式等方面,评选互动视频拍摄、制作、编解码、传输、分发、终端呈现、用户交互等环节取得创新突破的软硬件系统等(要求详见附件1序号3)。

(二)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方向

本次大赛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广电视听领域的优化机制和创新应用,设立算法赛道和方案赛道。具体如下:

1.算法赛道。旨在遴选满足广电视听行业需求的人工智能算法,重点考察算法创新,以及针对行业场景的优化能力,本届大赛设置智能生成与制作、智能字幕与译制两个赛题。

(1)智能生成与制作。智能生成与制作技术可用于场景、物体、人物和特效视频生成,提升内容生产效率和质量。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操作演示视频和算法试验结果,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政策合规性、技术可行性、自主创新程度、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优化机制等。

决赛阶段,参赛项目需在大赛指定地点,根据大赛提供的场景、人物、物体和特效等方面10项任务,现场开展视频生成制作,大赛组织方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语义一致性、伦理合规性、内容准确度、内容质量和创意等)进行评价。

(2)智能字幕与译制。依托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同声传译影视作品,推进智能字幕与译制技术可应用于直播字幕生成、语音转文字、多语言/语种翻译等,提升语言转换效率和质量。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操作演示视频和算法试验结果。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政策合规性、技术可行性、自主创新程度、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优化机制等。

决赛阶段,参赛项目需在大赛指定的地点,根据大赛提供的中文语音转中文字幕,汉语语音转藏语、维语字幕,中文语音译制为英语、法语字幕等10项任务,现场开展字幕生成与译制,大赛组织方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语义一致性、翻译流畅性、风格符合性、文化适应性和响应速度等)进行评价。

2.方案赛道。旨在遴选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优秀案例,重点考察人工智能技术在行业典型场景应用的方案设计以及应用效果,本届大赛设置智能修复与增强、智能推荐与个性化服务、智能监测与审核、数字虚拟人四个赛题。

(1)智能修复与增强。智能修复与增强可应用于历史影像资料复原和经典影视内容再现,提升视频内容质量,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创新性、安全可靠性、修复质量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2)智能推荐与个性化服务。智能推荐通过用户画像和内容标识,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视听内容和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政策合规性、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创新性、安全可靠性、画像实时性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3)智能监测与审核。智能监测与审核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内容的自动监测和审核,确保视听内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动态适应性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4)数字虚拟人。智能生成数字人可用于影视拍摄、垂直场景应用,提升技术应用效率和质量。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动态适应性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四、工作要求

同一个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头申报,将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定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作为申报单位,同时确定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单位,并在相应竞赛方向压缩包中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写明排序,避免引发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项目的参赛资格。参赛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且须排序。

超高清视听创新应用项目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填写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技术系统介绍视频及参赛项目演示视频;以上实物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月7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市广电局,张老师,010-55565371(邮编101117),电子材料WORD版同时发送至邮箱kjc@gdj.beijing.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单位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参赛项目申报书,**单位**参赛项目介绍视频,**单位**参赛项目集锦视频。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填写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上实物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月7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市广电局,张老师,010-55565371(邮编101117)。电子材料WORD版同时发送至邮箱kjc@gdj.beijing.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单位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参赛项目申报书,**单位**参赛项目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参赛项目,市广电局将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四届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和第四届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全部获奖项目列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科技创新应用重点项目库,优先推荐参评北京市相关委办局各类政策及资金扶持,并在总局及北京市重点活动平台进行展示推介,优先向行业应用单位推荐合作,对接市场需求。

附件:高新视频创新应用方向申报要求及材料

1.大赛赛道分类说明、提交材料要求

2.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3.大赛参赛项目申报书

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方向申报要求及材料

4.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5.算法赛道参赛项目申报书

6.方案赛道参赛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5年1月16日

附件1-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赛道分类说明、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2-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3-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4-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5-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算法赛道参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6-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方案赛道参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

附件1-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赛道分类说明、提交材料要求.docx

附件2-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高新视频创新应用大赛参赛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5-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算法赛道参赛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6-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方案赛道参赛项目申报书.docx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 应用创新大赛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机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学会协会、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广电视听领域深层次融合应用,构建行业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生态,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广电总局决定举办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时间

主办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技术支持:广播电视人工智能应用白皮书编制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中国传媒大学

活动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

二、参赛单位

大赛面向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

三、赛道设置

本次大赛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广电视听领域的优化机制和创新应用,设立算法赛道和方案赛道。具体如下:

(一)算法赛道

旨在遴选满足广电视听行业需求的人工智能算法,重点考察算法创新,以及针对行业场景的优化能力,本届大赛设置智能生成与制作、智能字幕与译制两个赛题。

1.智能生成与制作

智能生成与制作技术可用于场景、物体、人物和特效视频生成,提升内容生产效率和质量。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操作演示视频和算法试验结果,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政策合规性、技术可行性、自主创新程度、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优化机制等。

决赛阶段,参赛项目需在大赛指定地点,根据大赛提供的场景、人物、物体和特效等方面10项任务,现场开展视频生成制作,大赛组织方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语义一致性、伦理合规性、内容准确度、内容质量和创意等)进行评价。

2.智能字幕与译制

智能字幕与译制技术可应用于直播字幕生成、语音转文字、多语言/语种翻译等,提升语言转换效率和质量。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操作演示视频和算法试验结果。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政策合规性、技术可行性、自主创新程度、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优化机制等。

决赛阶段,参赛项目需在大赛指定的地点,根据大赛提供的中文语音转中文字幕,汉语语音转藏语、维语字幕,中文语音译制为英语、法语字幕等10项任务,现场开展字幕生成与译制,大赛组织方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语义一致性、翻译流畅性、风格符合性、文化适应性和响应速度等)进行评价。

(二)方案赛道

旨在遴选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优秀案例,重点考察人工智能技术在行业典型场景应用的方案设计以及应用效果,本届大赛设置智能修复与增强、智能推荐与个性化服务、智能监测与审核三个赛题。

1.智能修复与增强

智能修复与增强可应用于历史影像资料复原和经典影视内容再现,提升视频内容质量,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创新性、安全可靠性、修复质量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2.智能推荐与个性化服务

智能推荐通过用户画像和内容标识,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视听内容和服务,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组织方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政策合规性、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创新性、安全可靠性、画像实时性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3.智能监测与审核

智能监测与审核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内容的自动监测和审核,确保视听内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预赛阶段,参赛项目需提交资料性文件和系统演示视频。大赛根据参赛项目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察参赛项目的方案可行性、技术先进性、应用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动态适应性等。

决赛阶段,大赛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项目需在大赛规定时间参加项目答辩,重点考察自主创新程度、技术应用效果、行业推广价值、社会和经济效益等。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大赛分为推荐、预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机构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系统设备生产企业、业务研发和内容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各学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组织会员单位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总局直属有关单位,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申报单位,直接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申报,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

申报单位需填写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加盖单位公章;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上材料于2025年2月7日提交相应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25年2月20日将纸质版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各推荐项目申报书及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外大街2号广电大厦610室,吴鹏,010-86094063(邮编:100866)。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ediaAIAC@nrta.gov.cn,电子版文件名称应标明单位名称和材料内容,如:**省参赛项目汇总表,**单位**参赛项目申报书,**单位**参赛项目证明材料。

(二)预赛阶段

大赛组委会通过组织专家评审,选出进入决赛的项目。

(三)决赛阶段

算法赛道进入决赛的项目,需在大赛指定的地点根据大赛提供的任务现场提交结果,专家评审组对参赛项目提交的结果进行专家评价,按照成绩进行排序。

方案赛道进入决赛的项目,需按照大赛统一安排进行方案阐述、功能演示、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组根据参赛项目答辩情况对各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照成绩进行排序。

综合预赛、决赛得分和参赛项目整体水平,遴选出各类奖项并公示。

五、其他事项

同一个参赛项目只能由一个完成单位牵头、向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多头申报,将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如参赛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相关单位须提前做好沟通协调,确定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作为申报单位,同时确定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单位,并在附件2、3项目申报书“主要完成单位”一栏内写明排序,避免引发纠纷。如出现上述纠纷,将取消相关项目的参赛资格。参赛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0人,且须排序。

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区、市)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或所属相关单位,并做好相关组织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pdf

2.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算法赛道参赛项目申报书.pdf

3.第四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大赛方案赛道参赛项目申报书.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5年1月7日

“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作品征集

“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作品征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快青海文化名省建设,同时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三区建设,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以“青海影视产业创意园”为依托,举办“印记高原·分享大美”首届微电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印记高原·分享大美

二、活动意义

以微电影的形式宣传和讴歌赞美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扶贫攻坚重任、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和事,传递正能量、歌颂真善美,以此激发全省各族人民对新青海、新家园的热爱之情,推动我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展现我省和谐社会建设魅力,讲好青海故事。

三、组织机构

主办: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承办:青海影视产业创意园

青海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青海奥卡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亿轩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金麒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星萃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赛对象

省内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影视制作机构、各单位影视宣传工作者、各专业视频创作者、草根原创作者。

五、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5日—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2016年9月15日截稿;

第二阶段:作品展播2016年9月16日至10月25日。

第三阶段:奖项评选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六、作品要求

1、片长:20分钟以内;

2、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

3、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画质、格式为MP4;

4、参赛作品需附竖式海报一张(电子档);

5、作品积极传播正能量、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寓意深刻、富有创意、形式新颖、构思巧妙、有一定的视觉冲击,主要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扶贫攻坚重任、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各类故事;

6、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七、评奖方式

组委会将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进行评选,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评选出:

一等奖作品1部、二等奖作品2部、三等奖作品5部、优秀编剧奖1名、优秀导演奖1名、最佳男演员奖1名、最佳女演员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剪辑奖1名、最佳摄像奖1名、最佳风尚奖1名、优秀组织奖1名 。

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八、参与方式

登录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详细填写微电影大赛参赛报名表(责任人签名必须手写);将填好的纸质报名表、参赛作品高清视频正片、照片、海报、剧照等电子版资料刻录成数据光盘,邮寄或送达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44号青海影视产业园12楼

收件人:“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邮编:810000

联系电话:0971-4298888

联系人:马女士

QQ群:565129653

九、活动声明

严禁作者采用任何不法手段参与本次评选,如抄袭、盗用等。所有参加评选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因评选作品所导致的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主要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出版、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2016年6月1日

“印记高原 分享大美”2016青海首届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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