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马山手信”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2016年“马山手信”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为推动马山县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生产,打造一批游客“看得上、带得走、送得出”的马山县旅游商品——“马山手信”,2016年7-10月举行首届“马山手信”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赛事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乐游鼓乡歌海,探寻马山手信

二、举办时间

(一)作品征集时间:7月25-9月20日。

(二)作品评选和颁奖时间:9月23日-10月31日。

如有变动,以活动组织方具体公布为准。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马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马山县旅游发展局

协办单位:马山县金伦洞景区、 弄拉生态旅游景区、 水锦·顺庄旅游景区、 小都百乡村旅游区、 易珑山庄、 汇龙大酒店

四、参赛对象

所有对旅游商品设计有兴趣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五、征集范围

本次大赛共征集2类作品,参赛者可自行选择参赛类别。参赛作品要求契合大赛主题,能充分展现马山风貌,具有浓厚的马山文化底蕴。一方面围绕马山旅游形象来设计,另一方面对设计作品的概念性、时代性、市场性、工艺性、功能性、纪念性、地域性、系列性、整体性、实用性、便捷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虑。要突出反映马山作为“中国长寿之乡”“中国黑山羊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会鼓之乡”“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独特魅力。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民俗、风情、人文、历史、地貌、建筑、景观、农特产品及旅游创业精神等均可作为创作题材。

(一)旅游纪念品

以马山县民俗文化、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为元素,设计出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纪念性强、创意新颖、精巧美观、方便携带、经济实惠的特点,且利于批量生产和市场化,能成为马山对外交往、商务往来的精美礼品和旅游购物商品。

(二)农特产品包装设计

对马山县生鲜肉制品类(如:黑山羊、里当土鸡、周鹿香牛、红水河鱼、竹鼠、豚鼠等)、蔬果类(如:马山生态果蔬)、茶饮类(如:金银花、洛神花、百香果汁、黑山羊神酒、永州米酒等)、杂粮类(如:上龙大米、杨圩红薯、黑豆、竹豆、黄豆等)、干杂类(如:旱藕粉丝、干笋、农家腊味等)等农特产品进行包装设计。

六、评分标准

参赛作品应突出以下八个特点:

(一)创新性:礼物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具有产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纪念性:突出“马山手信”主题,体现马山的地域文化特点、文化元素和反映旅游景区(点)的内涵与风貌,具有纪念意义或收藏价值。

(三)经济性:具有商品开发导向性、示范性和市场影响力,价格适中。

(四)实用性: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及价值,易于携带;寓用于乐,包装方式、材料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有与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五)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制作精湛,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六)技术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七)文化性:有深厚的马山文化底蕴,有民族特色和马山地域文化特点。

(八)礼品性:便于游客携带及馈赠亲友。

七、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后,由主办方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比赛标准对全部作品进行评分。同时将参赛作品在人民网广西频道(gx.people.com.cn)和公众微信号:桂人桂气(rmwgxpd)上发布,由公众投票评选。

本次大赛评分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法,专家评审权重比例为60%,公众投票权重比例为40%。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评选出获奖作品。

八、奖项设置

(一)旅游纪念品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农特产品包装设计

1.生鲜肉制品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2.蔬果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3.茶饮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4.杂粮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5.干杂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奖金及证书;

注:1、以上各奖项如存在无参赛作品符合评比标准的,该奖项可空缺。

2、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全额承担。

十、参赛方式

参赛者请登录人民网广西频道(gx.people.com.cn)或广西马山网(www.gxnnms.cn)了解活动相关细则,下载相关报名表格。 所有参赛作品均可以实物或图纸两种方式参赛。

(一)实物(样品)及相关材料请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马山县金伦大道西一里13号二单元二楼马山县旅游发展局(邮编:530600)

(二)参赛作品相关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马山县旅游发展局邮箱:gxmslyj@126.com。

参赛热线:0771-6804520/6825919

传真:0771-6804004

联系人:张琪(18174700007)岑志林(18177156199)

参赛者请按大赛活动时间安排报名和送交作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20日。

(三)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1.参赛团体或个人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同一件作品只能参加一种类别比赛, 已获过国家、自治区及市本级相关旅游商品评比活动奖项的商品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作品同时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包括报名表(一式两份)、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和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至少三张,正面、背面、侧面等不同角度,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和材质。电脑制作样稿和手稿均可)或者相关视频,报名时必须提供100-300字的作品说明材料,阐述作品主题、设计理念、结构工艺、使用材料、预计成本和市场价格等。

3.参赛者需保证所投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4.若有雷同作品,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寄当地邮戳时间为先后次序)。承办与执行评选单位,对邮寄过程中造成的商品损坏、遗失等概不负责。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活动组织方收藏。

5.本次活动不收任何费用,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在参投作品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6.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7.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马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

>>点击下载报名表

“中国梦·美丽南方”——第二届广西微电影大赛

“中国梦·美丽南方”——第二届广西微电影大赛

一、大赛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3.联合承办:

文化厅信息中心

广西综路传媒集团

南宁电视台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电台·经典1049

广西美术馆

广西彩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多家合作单位加入中)

4.协办单位:

南宁市群众艺术馆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

梧州市群众艺术馆

北海市群众艺术馆

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

贵港市群众艺术馆

玉林市群众艺术馆

百色市群众艺术馆

贺州市群众艺术馆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

崇左市群众艺术馆

 (二)领导机构

1.大赛组委会。

2.组委会秘书处。

3.大赛评审委员会。

三、比赛形式

(一)组织办法

1.分赛区。各设区市设立分赛区,承办本分赛区的作品征集、赛事的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可以通过招商及合作等形式吸收社会资源赞助赛事。

2.网络功能。将广西微电影官方网站重新改版,将所有赛事活动、作品等展示于其中,并将接受网络报名和上传作品。在网站上进行大众投票,投票作为作品评选的参考指标之一。

3.每月之星,新增的赛事内容—“每月之星”,组委会从每个月中选出当月投交的优秀参赛作品1-3部为“每月之星”,作品在官网的首页作推荐展示并接受大众点赞。“每月之星”的作品获得直接进入复赛的资格。

4.优秀作品展播

(1)赛事期间,不定期举行优秀影片展。将阶段性评出的部分优秀影片公开展映,并邀请相关主创团队到场领奖、观片交流。

(2)将参赛作品引进广西文化厅“周周演”项目内,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明星剧场进行公益性的公开放映。

(3)将参赛作品授权于各设区市群众艺术馆,用于社区、学校、广场等地进行群众性的公益放映等活动。

5.总决选及颁奖晚会

时间:2016年12月。

地点:广西南宁民歌湖广场(暂定)。

对晚会进行电视直播和网络视频直播,邀请获奖的主创团队赴现场领奖。

 (二)评奖方式

1.大赛组委会负责统一制定大赛评奖办法。

2.组委会组织专家从各地报送的作品中评出各奖项。获得奖项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奖杯和作品创作补贴。

3.为使大赛公平、公正,请驻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奖项设置

1.参赛作品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作品。

2.参赛作品中评出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后期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女演员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等奖项。

3.获奖团队及个人

(1)获奖作品优秀团队将有机会获得为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拍摄或出演公益宣传片的机会。

(2)获奖作品将获得推荐参加国内外各类微电影比赛的机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报名者年龄、专业不限。

2.作品题材不限,但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杜绝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应确定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4.作品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576(高清格式为最佳),并设置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

5.参赛作者需报送作品格式为avi或mpg,并如实填写参赛登记表,连同作品视频文件、作品剧本及介绍一并以数据光盘或U盘报送。

6.影片将按以下6个类别分别报送:

(1)故事类,时长不超过20分钟;

(2)动画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广告类,时长不超过5分钟;

(4)音乐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5)记录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6)手机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本次大赛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完整的使用权(非盈利性用途)。组委会不承担因作品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作品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可通过线下邮寄或官网报名的方式。

1.报送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5日。

2.报送地点:

(1)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1-4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28554; 18607710201。

邮箱:gxqymsb@126.com。

(2)分赛区作品递交地点:全区各设区市群众艺术馆。

(3)官方网站报名:www.gxwdy.net(新版官网改版中)。

(4)官方微信号:gxwdyds

广西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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