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安全理念,广泛普及应急知识,不断提升全民安全素养,省厅决定举办2024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应急能力筑牢安全防线

二、大赛时间

初定2024年4月10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大赛地点

南昌或赣州,具体另行通知

四、选手范围

全省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科普讲解工作的专职或兼职讲解人员、应急救援专业人员,高校、企业及社会应急科普爱好者,其他从事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选手参赛,其中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各至少推荐1至2名选手参加;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厅机关及厅属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分别推荐1至2名选手参加;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护(瑞金)体验中心、南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基地可另派1至2名选手参加并统一报名(不计入设区市参赛名额);邀请江西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选派1至2名选手参加。

(二)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参赛内容,组织预选赛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并将组织预选赛情况(文字、图片、花絮视频等)、报名汇总表和推荐选手信息(每个选手报名表、20秒自我介绍视频、参赛PPT或视频、一张参赛工作或生活照片打包命名为“推荐单位+选手姓名”)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于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至大赛邮箱:jxyjdx@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推荐单位+2024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材料”(选手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及PDF盖章扫描件)。以上材料以第一次提交为准,未按要求命名视为无效提交,大赛将根据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三)同步向社会发布参赛征集令,社会参赛人员根据大赛主题要求,提供20秒自我介绍+4分钟自主命题讲解视频,填写选手报名表,于2024年3月22日前以“自主参加2024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姓名”为邮件名打包材料报送至大赛邮箱:jxyjdx@163.com,大赛组委会组织甄选后通知报名人员参赛。

(四)省厅根据提交资料情况最终确定参赛人员,在开赛前发放参赛手册明确参赛时间、报到地点,参赛选手于正式比赛前一日自行到达参赛报到地点报到,并根据安排参加号码牌抽取和赛事彩排。大赛无需缴纳参赛费用,参赛选手用餐由组委会统一负责,住宿及差旅费由选派组织单位承担或自理。

(五)比赛使用普通话,参赛选手统一使用无线耳麦。耳麦、激光笔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参赛选手着装应大方得体。本次大赛按照全省科普讲解大赛半决赛设置赛程,由4分钟自主命题讲解及限时10秒科技常识问答两个环节构成,有志于通过大赛进入全省科普讲解大赛决赛的选手,可按照全省科普讲解大赛决赛赛程要求预先准备相关内容,全省科普讲解大赛有关通知附后。

(六)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分别给予一定奖励金,设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奖若干名,发放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3名选手参加全省及应急管理部科普讲解大赛,大赛评分标准及赛程安排细节详见附件3。

(七)为方便沟通交流并后期通知大赛具体时间地点、发放赛事手册等,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明确1名赛事联络员,并将联系方式填写至报名汇总表(附件1)。

赛事咨询联系人:刘方、刘金慧;联系电话:0791-85257383。

附件:1.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报名汇总表

           2.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

           3.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赛事安排、规则及评分标准

           4.2024年江西省科普讲解大赛通知

附件.zip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

关于开展第二届深圳市应急管理数据创新大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试点建设,切实推动智慧应急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加强城市安全领域数据的融合应用与创新,促进数据应用成果转化、释放数据价值,特开展本次活动。

一、大赛背景

为持续推进深圳市“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设,切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进一步实现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试点建设“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三大功能,提升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能力和水平,由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委办、市安委办、市减灾委办)主办,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联合创新中心共同承办第二届深圳市应急管理数据创新大赛。通过大赛,促进知识、技术、资本和服务等要素对接,助力城市生命线产业生态的形成与发展,为应急管理、安全应急产业的发展贡献更多深圳经验、深圳模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委办、市安委办、市减灾委办

指导单位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承办单位

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联合创新中心

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

深圳防灾减灾技术研究院

协办单位

各相关单位

三、大赛方案

(一)主题和赛道

本届大赛本着“业务引领、科技支撑、团队保障、开门创新、深化应用”的理念,充分运用和挖掘我市应急管理大数据库和安全防范、监管执法、监测预警、联合指挥平台建设成果,聚焦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需求,紧扣《深圳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45项工作任务(http://www.sz.gov.cn/zfgb/2022/gb1246/content/post_9898955.html),以切实解决业务痛点、难点问题为目标,广泛邀请市应急委、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各类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参加。

大赛设置两条赛道,分别为政府赛道和开放赛道。

政府赛道面向政府单位,由市应急委、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处室、中心等参加,各参赛单位可针对日常工作中的业务痛点、难点问题,形成创意解决方案,要求可落地实施、可实战检验,已形成工作机制的优先。各参赛单位可选择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公共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等领域,聚焦《深圳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45项工作任务,从需求分析、场景设计、解决方案、落地验证等环节开展设计,提交创意解决方案,已形成成熟系统、数据模型或运算结果的优先,最后由主办单位经过初步筛选,评出优秀方案,经现场答辩,由评审专家对方案进行打分。

开放赛道由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参加,鼓励各类民营科技企业积极参加。各参赛单位可基于大数据分析,形成对应急安全业务进行数据分析、模型研判的参赛作品。开放赛道参赛单位可选择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公共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等领域,聚焦《深圳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建设工作方案》45项工作任务,基于大数据分析,对应急安全业务进行数据分析、模型研判,形成数据模型或运算结果的作品。由主办单位经过初步筛选,评出优秀作品,经现场答辩,由专家对方案进行打分。

(二)比赛开始及报名阶段

政府赛道和开放赛道

开始时间:2023年11月6日

正式公布大赛赛道、赛制等具体内容,组建赛事运营团队,负责赛事策划和运营。参赛单位填写政府赛道模型征集表(详见附件1)或开放赛道模型征集表(详见附件2),在报名截止时间内(2023年12月5日18点前)发送至邮箱yjjkjc@sz.gov.cn。主办方为参赛单位提供赛事咨询、答疑等服务。

(三)作品提交和遴选阶段

2023年11月6日-12月13日

各参赛单位在作品投递时间内上传参赛作品至yjjkjc@sz.gov.cn,由主办单位对两赛道报名作品进行遴选,最终选定优秀参赛作品进入答辩阶段。

(四)答辩评审阶段

组织答辩会,经现场答辩,由专家分别对作品进行打分。

1、评审规则

政府赛道主要从需求分析、场景设计、解决方案、落地可行性等环节考察作品,经过现场方案介绍和答辩,由专家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和优胜奖若干名(评分规则详见附件3)。

开放赛道综合考虑数据获取难度、技术可行性、实用性、模型精度等方面,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和优胜奖若干名(评分规则详见附件4)。

2、奖励说明

本次大赛以引入科技企业参与安全应急事业,打通后续政企合作通道,提供应急场景开发对接,促进政企联合创新为目的,不设立奖金。

(五)颁奖阶段

第二届深圳市应急管理数据创新大赛拟组织颁奖活动,并择优在颁奖活动后分享经验。

四、注意事项

(一)原创原则

参赛作品严格遵守原创原则,请勿抄袭,盗用他人作品。

(二)数据安全

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中关于数据开放的相关规定执行;申请我局或其他单位数据时需使用脱敏后的数据,应规避任何暴露个人隐私、泄露敏感信息的风险;相关数据等文件勿上传云盘、微信群等存在风险的地方。

附件1 政府赛道模型征集表.docx

附件2 开放赛道模型征集表.docx

附件3 政府赛道评分规则.docx

附件4 开放赛道评分规则.docx

附件5 第一届深圳市应急管理数据创新大赛获奖名单.docx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公布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落实《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部署,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应急管理法治文化,不断增强全民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应急能力,2021年7月,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

本届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层层动员、踊跃参加,全国共有1665万余人参与答题,总答题量超过26.8亿人次,总点击量超过42.5亿人次。线上答题排名前10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代表队共20支队伍获得了决赛资格。2021年12月10日,决赛以线上形式举行,省级代表队和中央企业代表队各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名单见附件1)。竞赛活动还评出了特别组织奖4名,优秀组织奖252名(名单见附件2)。

希望各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支持和参与应急管理普法工作,为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提升全民应急管理法治素养积极贡献力量。

附件:

1.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获奖名单

2.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组织奖名单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1年12月29日

正文下载: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结果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

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中央企业: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群众安全法治意识,展现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成就,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法治观念,推进依法应急。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

(二)承办单位: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产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森林法、草原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
具体法律法规名录在竞赛答题平台(见附件1)发布。
四、竞赛活动安排
(一)竞赛形式及时间。
竞赛分集训营、实战营、总决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1.集训营。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5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地区、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实战营。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为正式赛,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2021年12月上旬,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实战营最终总成绩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共20个参赛单位,分别组织一支6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从参加实战营答题人员中选择,并请于12月3日前报送参赛人员身份认证信息。
(二)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安排。
1.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将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通知已另发)。
2.送法下基层。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和各中央企业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送法下基层”应急管理普法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开展。主办单位将随机进行指导调研,并对典型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五、奖项设置

根据总决赛成绩,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广泛动员,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切实抓好落实,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和各中央企业要根据活动总体方案制订具体组织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并确定竞赛活动和宣传报道联络员各1名。请于10月15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发送到活动专用电子邮箱(yjpfjs@163.net),同时请联络员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3)。
(三)深入基层,选树典型。各单位要以本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基层一线,普及应急法律法规知识,并充分调动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群众的学法普法积极性。同时,对本单位普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要及时总结上报、宣传推广。
(四)中国应急管理报社驻各省记者站对口联系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总工会和中央企业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宣传材料要保质保量,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各单位将普法宣传稿件发送到活动专用电子邮箱(yjpfjs@163.net)。
(五)联系方式。
1.竞赛工作组:夏丽平、郝旭东,010-82328255、82328275。
2.宣传工作组:杨 华、翟 琳,010-64463042、87986116。
附件:
1.竞赛答题平台
2.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联系表
3.联络员工作群二维码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1
竞赛答题平台

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劳法聚焦微信公众号

2

第三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联系表

3

联络员工作群二维码

竞赛活动工作群

宣传报道工作群

来源:应急普法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孟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