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英文名:Sichuan Artists Association,以下简称“四川省美协”)成立于1953年3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四川省各民族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重要力量。四川省美协是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和中国美术家协会团体会员。

四川省美协对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美术工作者和新的美术组织、新的美术群体、新的美术聚落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协会现有个人会员4368人,各市州美协及在川艺术院校等团体会员26个,各专门艺术委员会(含工作委员会)16个。协会主要任务是聚焦“出作品、出人才、惠民生”,组织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深入生活采风、主题创作实践、评审评奖评论、成果展览展示、编辑出版宣传、理论研究研讨、文艺志愿服务、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四川省美协办公地点位于四川成都市人民西路6号四川美术馆内。

为适应新时代文化建设和四川美术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四川省美协的品牌识别度和影响力,现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启动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具体征稿事宜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设计师、设计团体、设计机构、独立设计师、艺术高校设计专业学生、美术爱好者、热心群众等征集。

二、征集设计要求

1、设计内容要求: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形象标识(Logo)和“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的中英文标准字。

2、内涵要求: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形象标识(Logo)图形应与“四川”“美术”及本会职能相关联,有较为明确的身份识别性。

3、艺术性与技术性要求:

3.1. Logo图形创意新颖、简洁大方,有较强的视觉识别性(独创性)和艺术感染力,便于记忆传播;中文名称字体须为原创设计,Logo图形与中英文字体风格应相协调。

3.2. 应征设计须为相关专业图形设计软件制作,且制作精细到位,无技术瑕疵。不提倡以手绘原稿及其照片应征。

3.3. 设计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不能是已发表作品,或是对他人作品的复制、修改或抄袭等。应征人应保证对应征设计享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侵害其他第三方权益的任何情况。如参赛作品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赔偿给征集人因此导致的损失。

3.4. 所有应征人应确保应征作品自投稿之日起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财产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衍生品开发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征集人,并遵守保密与反隐性营销政策。如征集人发现任何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擅自使用了提交的应征作品或其中标志性元素,或者违反保密与反隐性营销政策,征集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应征文件组成及提交

1、应征文件组成

每位应征者最多可提供两种设计方案。投稿文件包括:

1.1. “Logo图文组合+标准色值+设计说明”的JPG图片1张,Logo图文组合也可单独另成一张图片同时提交,JPG图片尺寸为A4,精度不低于300dpi。图片中不得有任何作者个人信息标记。

1.2.《应征人承诺函》电子版1份(附件一),《作者基本信息回执表》电子版1份(附件二)。

1.3. 获评前5名的作品(即采纳提名作品)须在评审结果公布后(或征集方电话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设计方案的CDR、AI或PSD等源文件格式发送至征集方电子邮箱。

2、作品提交

2.1. 征稿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24时(含)。应征人完成提交的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若有改动,以征集人官方通知为准。

2.2. 作品提交方式:线上电子邮件提交。请将应征设计及相关文件(盖章、签字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scsmx_1@foxmai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或院校)+作者姓名+Logo征集”。

咨询电话:028-86695975(或在四川省美协微信公众平台后私信均可);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件时间截止后,征集人不再接收任何应征文件。

四、评审、奖次及待遇

征集方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评选方式、等次及作品待遇如下:

1、入围作品30件:从所有应征设计方案中评选出30件入围作品(同一作者最多入围1件)。所有入围作品作者(川籍或长期居住在川的作者。如作品为团队创作,仅限排名第一的作者。下同。)具备申请加入四川省美协会员资格条件一次,并颁发证书予以确认。如无入会需求者,仅颁发入围证书。

2、采纳提名作品5件:从30件入围作品中评选出5件作品作为采纳提名作品。每件采纳提名作品设立税前奖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享受入围作品相关待遇。

3、采纳作品1件(不排除空缺):最终从5件采纳提名作品中评选出1件采纳作品。采纳作品设立税前奖金人民币15000元(含采纳提名作品税前奖金人民币4000元),作者同时享有四川省美协入会资格(即,如作品为个人独立创作,作者可直接申请入会;如作品为团队创作,则排名第一的作者可直接入会,排名第二、第三的作者享有入会资格条件一次,其余作者不再享受相关入会条件待遇),并颁发采纳作品证书。

五、相关说明

1、征集人如对采纳作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应征人应积极主动配合,直至定稿。否则,征集人有权从其他采纳提名作品中另择采纳作品。

2、入围作品、采纳提名作品、采纳作品的有关待遇,将在征集结果确认且官方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兑现。

3、除上述奖金外,征集人不再向应征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征集人对所有应征文件不予退还,请应征人自留底稿。

5、评选结果将在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宜

1、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征集人的有关规定。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人自行承担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征集人不承担应征人因自愿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3、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人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应征作品参赛资格,不予评审或取消该作品的相关待遇。

4、作品一经投稿提交,设计者不再享有任何与该设计作品有关的权利(即使该投稿作品未入围、采纳提名或者采纳),所有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及衍生权利归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所有,四川省美术家协会仅对入围、采纳提名或者采纳作品发放相关待遇。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在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下载:附件一、附件二.docx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10月22日

关于征集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为进一步提高大赛社会认知度,增强大赛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各1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设计要求

  (一)大赛形象标识设计要求

  1.作为大赛宣传的基础元素和核心形象,应展示新时代民政行业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和职业风采,对社会公众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2.作品以图形为主,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符合标志标识设计表达规范,适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印制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需求。

  3.设计者应提交电子版作品JPG格式文件2个、源文件1个。JPG文件尺寸210x297mm,竖版,分辨率300dpi。文件1包含征集标识的彩色稿,标识的CMYK标准色值规范并附以标识释义(100—200字);文件2包含简要的标识设计应用效果;源文件为矢量格式或PSD格式,文件尺寸210x297mm,分辨率300 dpi,色彩模式为CMYK,内容为征集标识的彩色底稿。

  (二)大赛海报设计要求

  1.海报应突出大赛主题,紧贴职业特点,富有创意,彰显民政领域特有的人文底蕴和精神传承。作品须适用以多种方式在社交媒体或公共场所展示宣传。

  2.设计者应提交电子版作品JPG文件+电子版源文件,源文件为矢量格式或PSD格式,所有文件尺寸规格为A3(297×420mm),竖版构图,分辨率300dpi,色彩模式为CMYK,并附以100—200字的设计理念说明。

  (三)大赛吉祥物设计要求

  1.吉祥物应充分体现大赛特色和民政行业元素,形象须具有人文特色、拟人化特征。充分考虑色彩的冷暖平衡,设计色彩纯度要饱和、明快,增加颜色的对比度和视觉效果,便于鉴别。

  2.作品须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与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方便印刷和制成礼品、模型(不限于陶瓷)等立体化展示品,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3.吉祥物设计者应提供设计创意说明和标准设计图稿,要求提交设计源文件,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图案不小于1200×1200像素,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图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以及背面图,并附以100—200字的设计理念说明。

  四、应征作品评选方式和权属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小组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批后在网站公布。应征人提交的作品获奖后其著作权归属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但由于使用方式的特性不宜署名时,将不予作者署名),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使用时不再支付作者任何费用。

  五、奖项设置

  对最终评定的大赛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均可获得3000元奖励。奖励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发放,应征人或应征单位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或吉祥物征集+单位或姓名”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2.《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表内含设计说明);

  3.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由应征作品创作者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加盖公章)的《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扫描件(或照片);

  2.设计作品应根据作品要求提交相应尺寸;

  3.同一应征单位投来的设计作品不超过3件;同一应征个人仅限报1件;

  4.投稿人需保留《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原件和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或矢量源文件。获选作品创作者须提供该源文件用于组委会使用。组委会秘书处在比赛结束后,与获奖者进行纸质版文件交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的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联 系 人:姜雪芹

  联系方式:010-66062578

  电子邮箱:minzhengdasai001@163.com

  附件:1.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点击下载)

             2.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形象标识、宣传海报和吉祥物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点击下载)

  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024年2月8日

重庆设计之都形象标识征集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庆设计之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示重庆城市品牌形象和设计底蕴,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指南,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重庆设计之都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背景

2023年10月3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公告,重庆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以下简称设计之都),成为中国第五个、西部第一个设计之都。重庆是一座极具设计感的“8D”魔幻城市,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的国家战略支点。作为中国唯一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的直辖市,重庆提出以“设计赋能产城乡融合提升”为主题,聚焦工业设计、工程设计、时尚设计三大领域,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就业质量,“工程设计”赋能城市更新提升、改善人居环境,“时尚设计”赋能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提高生活品质,致力于打造全球化、国际化设计之都。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球公开征集,报名者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设计师、院校教师及学生、自由从业人员等企业、团队及个人。

三、设计要求

(一)标识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体现重庆作为设计之都的特色亮点和发展愿景,能充分展示重庆城市形象、城市文化、城市理念等。

(二)标识要风格简洁,色调和谐,寓意深刻,鲜明生动,富有视觉感染力,易于记忆和传播,思想性和艺术性要高度统一,具有人文化、国际化、全球化特质。

(三)标识设计要充分考虑中英文双语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和制作,能适用于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等场景。

(四)标识的设计、使用等方面注意事项须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标识使用指南(中英文版)以及UCCN—logo设计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四、投稿要求

(一)作品提交时以压缩包文件发送,以“姓名+电话”命名。文件夹须包含以下内容:

1.标识矢量图(jpg或pdf格式,彩色图案1份,黑白图案1份,黑白坐标图案1份);

2.PS或AI设计源图文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设计样稿应尽可能详细阐述设计理念或释义。

(二)提交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shengfuchu@126.com

(三)征集截止日期:2024年1月15日。

五、评选和奖励

(一)评选办法。

邀请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征集情况及评选规则,确定若干入围作品,同时对入围作品进行公众投票和媒体意见征集,最终结合投票情况、媒体意见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综合确定3名优秀作品。

(二)奖励办法。

对入围作品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1万元/名,除发放奖金外,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报酬,评选结果将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

六、特别声明

(一)作品必须是原创或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合法授权,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撤销该作品的报名资格。

(二)报名作品一经评选采用(包含入围作品和优秀作品),即视为同意由重庆市工业设计促进中心提供作品版权登记服务,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享有推介、展示、宣传等权利。

(三)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四)活动解释权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廖政东,023—63898012;刘梦秋,023—63899557。

附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标识使用指南(中英文版)以及UCCN—logo设计标准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月7日

附件下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标识使用指南(中英文版)以及UCCN—logo设计标准.zip
文件下载:渝经信服务2024001关于开展我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形象标识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潍坊银行杯”潍坊市区域高端质量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语设计创意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潍坊市质量品牌建设,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具有潍坊鲜明特色的区域高端质量公共品牌(以下简称“公共品牌”)。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潍坊银行杯”设计创意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评选潍坊市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和宣传语。现将大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宣传标语设计创意,并附创意说明。

二、征集时间及对象

(一)征集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及组织均可参加。

三、组织方式

本次设计创意大赛由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作品要求

(一)公共品牌应能够代表潍坊市优质产品、工程、服务和区域形象,能够体现品质好、认可度高、竞争力强的品牌内涵,可用于公益宣传以及符合条件市场主体的商业宣传。

(二)公共品牌名称须富有创意,体现潍坊公共品牌内涵,突出潍坊地域特色(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等),名称要求简洁明了、内涵丰富,便于记忆、推广性强。字数以2-4字为佳。(示例:“好品山东”(山东)、“天府名品”(四川)、“美豫名品”(河南)、“吉致吉品(吉林)”等)

(三)公共品牌形象标识(LOGO)应体现与公共品牌名称相一致的内涵、特色等,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和整体美感。形象标识(LOGO)图案尺寸在125px*125px以上,投稿者需提供矢量和JPG两种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及其尺寸,同时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四)公共品牌宣传标语应体现与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相一致的内涵、特色等。字数以8-16字为宜,简洁明了,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

(五)应征作品应包含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宣传标语,成套提交。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享有完全的排他性,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被确定选作公共品牌名称、形象标识(LOGO)或宣传标语的作品,其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和版权均属征集单位所有,除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入选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一经发现,征集方有权对应征者及使用者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条款。

(七)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投稿作品无论采用与否,

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若征集的公用名称有重复的,按照投稿先后顺序优先征用。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于8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发送至邮箱:1913037912@qq.com 。报送作品时,请备注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此作为奖励依据。

六、评选方式

由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通过市级媒体进行公布,并通知作品设计创意应征者。

七、奖项设置

(一)评定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含税,下同);

(二)评定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评定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评定优秀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联系人:黄东     电话:0536-8887931

潍坊市质量强市和推进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潍坊市“品牌潍坊”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深圳品牌—“深圳精品”形象标识创意设计作品征集通告

为全面塑造深圳品牌形象,弘扬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新时代发展进程中擦亮“深圳品牌”,树立深圳在全球范围内高质量、高标准的国际型城市形象,全力打造体现世界水准、中国气派、深圳魅力的全球著名的品牌之都,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深圳品牌”形象标识创意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背景

品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品牌经济体现一座城市的商业创新力和影响力。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多个重要文件部署推进品牌工作,《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了“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

目前,深圳正在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全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全球高端品牌中国首发地。为此,深圳市拟设计展示能够充分体现城市人文精神内涵的深圳品牌形象标识,在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数字创意、专业服务、建设工程、商贸文旅、餐饮购物、居民生活等各领域中广泛应用,积极融入国家形象塑造,努力打造“中国品牌”第一方阵,为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深圳品牌力量。

二、征集方

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征集内容

深圳品牌——“深圳精品”形象标识创意设计。

四、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7日止。

五、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自然人、专业设计机构、文创企业、行业协会等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机构名义应征投稿。

六、投稿方式

(一)投稿邮箱。应征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huangheling@sist.org.cn

(二)邮件命名。投稿者请将作品打包命名为:个人/单位名称+手机号码+深圳品牌形象标识创意设计。如投稿人为企业或团队,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人证件。

(三)投稿人应按要求填写《深圳品牌形象标识创意设计应征信息表》(附件1)、《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附件2),连同投稿作品一同报送。每份作品对应一份《深圳品牌形象标识创意设计应征信息表》。

七、征集要求

(一)创作要求

1.围绕“打造全球著名的品牌之都”目标定位,体现新时代深圳“敢闯敢试、开放包容、务实尚法、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人文理念、价值取向,能够充分展现深圳精品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文化精髓,比如诠释和体现“精品”的品质、文化、技术、服务、信用以及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构成要素,又如彰显深圳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的内涵特质:理念前沿、观念开放、产品卓越、服务精良、信誉卓著、管理规范、创新引领、时代风尚、行稳致远、臻于至善等,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和广泛的号召力,能够代表深圳城市魅力和功能品级的区域品牌形象。

2.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可提交多组不同征集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作者的多组优秀作品,皆可单独获奖。

(二)设计要求

1.本次征集以“深圳精品”为载体,进行形象标识创意设计和应用延展创作。投稿者按照创作要求完成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传播的深圳品牌——“深圳精品”主形象的设计,以及科技、设计等领域的子形象的设计。

2.作品立足深圳区域品牌文化及地域特色,需体现深圳品牌文化价值,以弘扬深圳先进文化为核心,充分考虑深圳精神、深圳特色、人文理念、时代使命等共通特质的有效表达。作品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彰显深圳品牌的使命担当。

3.所有提交的标志设计作品需包含完整中英文名称“深圳精品Shenzhen Quality”与LOGO的基本组合方式,做到图文并茂,有完成度较高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作品图片上任何位置不能出现姓名或机构名称。

4.本次征集不限视觉语言,参赛者可任选适合产品、深圳城市形象进行内容创作,表现形式不限,参赛者可自由发挥。作品力求完整、品牌关联、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可延展应用,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等特点,构思新颖、美观大方、内涵丰富。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5.本次征集同样鼓励形象标识创新,无论是概念形象标识还是实用可直接投入生产的形象标识创新均需展开说明,可作为征集加分项。

6.其他:本活动不接受AI(人工智能)作品、高度模仿作品作为参赛作品。

7.示例(仅供参考):武宣文化LOGO征集作品(详见附件3)。

(三)格式要求

1.参赛作品标准尺寸应为:3840像素x2160像素,16:9(横版),300DPI。

2.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左右),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提交作品需不少于5张,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同时需提交设计源文件(提供源文件将用于后续品牌方选购及实际应用)。

4.作品中出现的文字务必使用免费商用版权字体,或设计师自有创作字体、手写字体,如因字体侵权产生法律纠纷,后果由投稿者承担。

八、评选方式

(一)组建评审组

为确保活动的权威性、公正性,征集方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邀请包括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高等院校专家学者、行业领域知名人士、业界著名设计师、社会代表等组成评审组,根据不同阶段采用集体评议、评委打分方式,采取平均分、综合评分法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二)评选标准

1.文化性:作品需融合深圳区域特色,品牌产业文化价值,助力深圳提升影响力与美誉度。

2.设计性:作品需具有新意与想象力,立意新颖,色彩搭配得当,视觉效果突出,辨识度高。

3.应用性:作品需逻辑清晰,视觉规范内容完善;延展性强,可供品牌应用到线上及线下各种使用场景。

4.传播性:作品需易于传播;能够引起各圈层人群的共鸣。

5.完整性:作品表达清晰、作品提交格式规范,描述清晰,表达流畅,内容完整。

(三)评选流程

1.资格初审。征集方采取集体评议方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2.初评阶段:邀请不少于5位评审专家,采取评委打分方式,综合考量评选标准以及视觉效果、设计理念、契合程度等维度进行作品初评,作品最终得分取评审专家所打分数的平均值,选出最多20份作品。

3.终评阶段。邀请来自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高等院校专家学者、行业领域知名人士、业界著名设计师、社会代表等组成专家组,对初评选出作品进行终评打分,确定一二三等奖作品。综合评分=征集方评选平均分*0.2+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平均分*0.2+行业专家评选平均分*0.45+社会代表评选平均分*0.15。以上平均分都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

(备注:如有出现相同分数,以初评得分高者入围。如仍无法确定名次,则由评委再次根据相同分数的作品进行重新打分,直至分出名次;如本次大赛征集作品,专家评委一致裁定没有达到一等奖作品,该奖项可空缺。)

九、奖项设置和结果公示

(一)奖项设置。综合设计理念、呈现效果等最终评选出“深圳品牌”形象标识6名入围作品,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名;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名;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名。

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奖励金额均指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二)后续服务。采用作品需凭源文件签署著作转让合同,签订后续服务协议,完成深圳品牌全套形象设计。采用奖获得者拒签著作转让合同、后续服务协议的,视作主动放弃奖励,采用奖按综合评分的高低依次替补。

(三)公开颁奖。在首批“深圳精品”名单公布仪式上,向采用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十、征集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具有完备知识产权,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民族宗教信仰和社会公序良俗。凡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承担全部责任。征集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二)标识一经选用,其知识产权归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并决定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其直接和间接利益均与原作者无关,投稿者不得在其它任何场合使用或进行相关产品开发。

(三)投稿作品须为首次投稿(或虽非首次投稿但从未被利用),且在本次征集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投稿作品转让、授权给第三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投稿。

(四)若需对获奖作品进一步完善或开发,投稿者有义务配合协助。其余未入选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征集方拥有对本次全部投稿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及用于市场活动的权利,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五)投稿者不向征集方缴纳任何费用。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投稿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投稿作品征集方一律不予退还,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投稿者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参赛作品,以设计执行完整精细者/先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作者。

(七)获奖投稿者在征集活动结束后请注意查收获奖通知,并根据提示的内容,配合征集方完成著作权转让等相应协议签署、奖金发放、底稿和设计源文件移交等工作,该投稿作品及其相关资料所有权利均归属主办方。若在规定时间内拒签著作权转让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

(八)提交投稿作品即视为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

(九)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活动咨询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755-83219871。

附件:1.深圳品牌形象标识创意设计应征信息表.doc

附件:2.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doc

附件:3.武宣文化LOGO征集作品.doc

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6月15日

庆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为充分展示庆阳城市形象,打造陕甘宁毗邻地区区域中心城市品牌,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庆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庆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1、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2、征集范围: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1、庆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求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的特点;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可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2、庆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突出庆阳区域特色、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体现庆阳历史文化底蕴及传承,符合城市的历史积淀及鲜明特征。有关庆阳城市简介及人文历史资源情况,可登录庆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zgqingyang.gov.cn/)。
3、庆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

四、奖项设立

1、优秀奖1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
2、入围奖5名,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五、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征作品的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和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应征作品进行出版和各种宣传的权利,不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3、应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文件及纸质文稿,另附纸张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应征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电子邮箱qyslvyou@163.com,纸质文件信封上请注明“庆阳城市LOGO征集作品”字样,邮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821室,邮编745000。
4、应征作品和文稿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问题,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6、庆阳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的未尽事宜,由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7、咨询方式: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科技信息与宣传推广科,联系人:栗仕超,联系电话:0934—822695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
庆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