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街道的记忆与梦想——发现“醉”美邻玉 邻玉街道首届影视作品创作大赛公告

江阳区邻玉街道,地处泸州城南,与中心城区和方山景区隔江相望,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投资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建设,已经形成以白酒产业、建筑产业、装备制造业和金融保险业为特色的主导产业。

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邻玉街道又将迎来的新的改革任务和发展契机。围绕着江阳区委推动“全国百强”升位进位、“幸福江阳”高水平建设的目标,邻玉街道将坚定不移的践行“工贸驱动、城乡联动、文旅带动,建设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江南新城”发展思路。将以“一地一区一园”为实施路径,努力打造成高品质生活样板区和产城融合示范区。

为更好、更快的实现这一美好愿景,现邻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起以“一个街道的记忆与梦想——发现‘醉’美邻玉”为主题的全民有奖摄影/短视频创作大赛。参赛者可围绕邻玉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非物传承、生态建设、工业生产、文旅发展等方面展开内容创作,记录邻玉的记忆、畅想未来的美好,为邻玉的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注入活力。

此次摄影/短视频创作大赛为有奖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将在全区公开展岀,并设置总额近2万元的奖金对获奖作者进行奖励,大赛内容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1月10日。

二、参赛方式

请参赛创作者通过邮箱报送作品,邮箱:1944425010@qq.com(联系人:侯女士,18181863240)。

三、比赛详情

(一)摄影比赛:

1.作品要求:

(1)邻玉街道境内拍摄的照片,能够具有记忆性或者创新性等特点,可以是以前拍摄的老照片,也可以是活动期间去拍摄的新照片,照片要求画质清晰,内容完整,具有故事性,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物、环境、场景画面等。

(2)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需在提交的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3)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干5MB,JPG格式,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设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4)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进行展览、出版、刊登网站、刊登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5)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6)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7)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

2.参赛作品奖项设定: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6名

优秀作品奖:10名

3.摄影奖金设定:

一等奖:2000.00元

二等奖:1000.00元

三等奖:500.00元

优秀作品奖:200.00元

(二)短视频创作大赛:

1.视频要求:

(1)视频叙述完整。内容风格包括但不仅限于:短剧、宣传片、混剪创意视频;

(2)时长15秒-120秒,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920*1080为佳;

(3)视频类型为mp4、mov、m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

(4)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所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不再另付稿酬。

(二)参赛短视频奖项设定: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6名

(三)短视频奖金设定:

一等奖:2000.00元

二等奖:1000.00元

三等奖:500.00元

本次摄影/短视频创作大赛旨在发掘和保护邻玉街道的珍贵记忆、展望和梦想邻玉街道的崭新未来。在作品创作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稿,同一创作者可提交多幅(组)参赛作品,每位创作者最高可有3个作品入选;如符合创作要求但参加过其他赛事并获奖的作品,请不要重复参赛,对于此类优秀作品,本次大赛将不予参评,仅做展示所用。

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影视大赛全国启动

近年来,随着儿童教育受到越多越多家长的重视,少儿模特培训被推上了风口,受到中国年轻家长的青睐。能够取得中国年轻家长的关注归根到底在于少儿模特培训为孩子带来的切身改变,经过系统培训的儿童在形体发育、自我表现、自信力方面有了显著的变化。

2018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影视大赛是由中国星省代携手横店影视城重磅推出的重量级赛事,致力于推动中国少儿艺术的蓬勃发展。受到CCTV、浙江电视台、江苏电视台、新浪、搜狐、网易等媒体的全面关注。本次比赛在少儿模特自带的时尚属性中融入大量影视元素,为闪耀的小麻豆们拓展更全方位的平台,让他们的风采不再止步于T台,而是走向屏幕,走近生活。

据悉,本届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大赛将于十月国庆黄金周期间在有“中国好莱坞”之称的“横店影视城”隆重举办。届时参赛城市将多达80余个,覆盖近十万人参赛。最终角逐出500名优秀的少儿模特进入总决赛。赛事环节丰富精彩,由古代与现代两大环节构成。呈现给观众们的将是金庸笔下“风雪连天射白鹿”的豪情万丈、大侠风范;琼瑶笔下经典“还珠系列”的阿哥、格格;蒲松龄笔下“聊斋志异”的白面书生,所有景点影视造型一一上场,可谓好戏连台!最值得一提的要数古装亲子赛环节,在这个环节上场一展风采的不仅仅是小模特们,还有他们潮酷貌美的爸爸妈妈,他们将与孩子一起共同感受T台的魅力、体验穿越古今的酣畅淋漓。

本次赛事启动时间为2018年暑假,报名截止9月中旬,参与年龄段3-14周岁,获得荣誉的小选手将有机会参与横店影视城剧组拍摄以及获得参与中国时装周的机会,此外,本次大赛总决赛的评委环节更是值得期待,十大影视剧组进驻现场担任大众评委进行现场选角,机会十足、挑战十足,下一个未来之星即将在中国国际少儿模特影视大赛中脱颖而出!

第十二届广东省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互联网影视大赛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活动的育人塑人功能,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 合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十二届广东大中专学生互联网影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聚焦新时代 共筑中国梦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东南方领航影视传播有限公司、暨南大学

三、参赛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各中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比赛安排及要求

青创新锐互联网视频大赛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体现青春正能量的“网络大电影”和“网络短视频”创作征集竞赛,为更多拥有影视梦想的青年 人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并由学界和业界的重磅评委为此次大赛评审把关。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校大学生原创。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每位学生或每个团队限报一份作品。参赛作品可聘请指导老师1至3名,每位指导老师可指导多份作品。

2、作品应具备市场性、艺术性和思想性,题材不限。内容符合广电审查标准,不含血腥暴力、低俗、封建迷信等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内容。

五、比赛项目

(一)网络大电影

网络大电影初选征集片长为60分钟以上网络电影作品的剧本创意、人物小传和故事梗概,复选增加同一作品的剧本、拍摄方案和过往作品等评选环节,通过复选的项目和团队将获得 “2017新锐互联网视频青创计划”参与资格,推荐进入电影样片拍摄环节,优选项目将获成片投资拍摄机会。鼓励有剧本创作和拍摄制作能力的团队参赛。

1、参赛流程

(1)初赛:提交电影剧本创意、人物小传和故事梗概。关注“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ID:guangdongxuelian),回复关键字“互联网影视大赛”获取报名资料,或者关注“新锐互联网影视青创计划”微信公众号(ID:y-project)点击“高校报名”获取报名资料,按照要求填报内容并于2018年1月22日前(含1月22日)发送《项目报名表》至以下邮箱:38284469@qq.com。

资料要求:片长为60分钟以上电影作品的剧本创意(100字以内)、人物小传(500字以内)、故事梗概(1000字以内),详见报名资料。

评审方式:评审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至2月10日。由专业影视策划人、影评人、编剧等对参赛者提交项目创意、人物小传和故事梗概进行评审,选出30个项目进入复赛。2018年2月10日公布初赛结果。

(2)复赛:进入复赛的项目团队,提交同一电影剧本、拍摄方案及过往代表作品(说明用途)。入选复赛项目或队伍于2018年3月9日前将电影剧本、拍摄方案及过往代表作品发送至以下邮箱:38284469@qq.com。

资料要求:电影完整剧本(Word格式,60分钟时长,40000字以内,题目三号黑体,小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单倍行距,篇尾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方案(PPT格式,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团队、拍摄计划、制作预算等整体摄制计划);代表作品剪辑(MOV/MP4格式;视频编码:H.264;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视频分辨率:1280×720或1920×1080,逐行扫描,视频码率:5-20M/s;大小不超过500MB,以超大附件形式上传)。

评审方式:评审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3月下旬。参赛者提交剧本和拍摄计划等,由学校专业老师等进行评审,选出15个项目颁发奖项,其中优选5个项目进入“新锐互联网影视青创计划”。

(3)决赛:进入“青创计划”的项目团队,将进行项目拍摄阐述,有机会获得样片(20000元/部)或成片拍摄(100-300万元)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并获得业界领军人物的拍摄指导。详细章程和要求届时参见“青创计划”官方发布。

3、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评审,设置“最佳项目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入围优胜奖”等奖项。

网络大电影单元奖项设置
奖项 数量 奖金(元/项目)
最佳项目奖 5 5000
最佳剧本奖 3 3000
最佳创意奖 3 2000
入围优胜奖 4 1000

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网络短视频

网络短视频征集时长30秒至30分钟的正能量短视频作品,在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官网、荔枝台APP等平台进行展播、评审、竞赛。

1、创作选题

本届互联网视频大赛短视频单元征集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主题的视频作品:

1.实现伟大中国梦;

2.一带一路;

3.脱贫攻坚;

4.改革开放;

5.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

6.青年核心价值观养成;

5.其它反映十九大精神的主旋律主题。

2、参赛报名

2018年2月10日前(含2月10日)上传短视频到主办方官方邮箱(短视频上传邮箱:97522588@qq.com)。

资料要求:MOV/MP4格式;时长不超过30分钟;视频编码:H.264;视频分辨率:1280×720或1920×1080,逐行扫描;视频码率:5-20M/s;大小不超过1GB,以超大附件形式上传。

3、评选方式

经审核成功上传的作品经视频播放量、微信公众号投票及专家评审三种方式综合评选。

(1)视频播放量视频播放量反映作品的播放热度。评委会根据作品在广东网络广播电视台官网及官方APP(荔枝台)等平台总播放量的前20名进行评审。

(2)微信公众号投票

获奖候选作品分批次在暨南大学(暨南大学,微信号:jinandaxue1906)和青创计划公众号(新锐互联网影视青创计划,微信号:y-project)进行展示宣传和投票,投票时间以公众号发布为准。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获奖候选作品微信投票数的前30名进行评审。

(3)专家评审

视频播放量和公众号投票数综合前20名和前30名的作品进入专家评审环节。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入选作品进行评审。获奖名单将在暨南大学和青创计划公众号上公布。

4、奖项设置

根据决赛评审,设置“最佳视频奖”、“最佳创意奖”、“最佳摄制奖”、“最佳人气奖”、“最佳剧本奖”等。

网络短视频单元奖项设置
奖项 数量 奖金(元/项目)
最佳视频奖 5 5000
最佳剧本奖 3 3000
最佳摄制奖 3 3000
最佳创意奖 4 2000
最佳人气奖 5 1000
入围优胜奖 10 500

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相关活动

1、影视创作分享论坛:活动期间,在暨南大学举行影视创作分享论坛,邀请业界知名创作人与学生分享影视创作经验、进行拍摄实践指导,欢迎各主创人员来展映场地与观众见面、座谈,进行交流活动。

2、新锐网络影视盛典:1月下旬在暨南大学举办“新锐网络影视盛典”,对网络大电影和网络短视频的获奖项目或团队进行颁奖。

3、创作沙龙及拍摄扶持:主办方在社会举办若干场影视创作沙龙,及为青年影视创作者提供拍摄场地、拍摄场地的扶持。详细活动内容见青创计划公众号(青创计划,微信号:y-project)发布。

七、注意事项

1.参赛者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个人信息,确保实名参加。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体同意后方可参赛。且作品未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中以文字标示该等内容的来源。如为改编作品,必需于片尾字幕前以文字标示原作品来源。

3.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每位参赛者限投一稿,但不得一稿多投。建议在递交作品参赛之前同时注册版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对于获奖作品,除非特别申明,组委会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出、结集出版,或用于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主办方享有将获奖作品用于影视教育和知识产权宣传等非商业性活动的展出和使用权。

5.大赛组委会将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一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6.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7.公众投票和播放点击环节严禁恶意刷票,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

8.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9.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工作,利用校内广播、海报等,营造浓厚的文体艺术节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编撰学校推荐作品微博、微信在校内广泛宣传,微博以#互联网影视大赛#为主题,并@广东学联进行转发;校园微信平台要及时推送本校参赛作品信息,广东学联将在微信上开辟活动专题,开展微信投票活动。同时,此项工作为校园文体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之一。

八、联系方式

(一)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林晓雯

电  话:020—87185614

(二)暨南大学

联系人:丘鸿润

电话/传真:8522039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暨南大学艺术学院212

(三)广东南方领航影视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峰

电话/传真:020-26188805/020-26188812

邮箱:97225588@qq.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中心

第十二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广东省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互联网影视大赛的通知.pdf

“为中国原创编剧加油”征集作品

为鼓励编剧深入生活、关心社会、关注现实、努力创作优秀原创作品,“克拉玛依——为中国原创编剧加油!”面向全社会征集原创作品,并将于10月27日至29日在新疆克拉玛依举办。

据悉,该活动在征集作品之外,开设了编剧作品创投、编剧论坛、项目交易、克拉玛依采风等精彩板块,重在鼓励原创,孵化、产出优秀作品,致力于为优秀原创编剧、剧本找到投资平台,为影视投资公司、文化传媒企业找到好的投资项目,实现优秀作品“孵化—创作—交易”的全链条打造,将活动引入产业化、社会化、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使克拉玛依成为原创编剧的“加油站”。

东方美少女影视大赛山东赛区启动

9月6日上午,2017第九届东方美少女影视大赛山东省总决赛在济南正式拉开帷幕。本次大赛将于10月中旬进行海选,并在10月28日进行山东赛区总决赛。此次大赛由山东慧可大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举办。

东方美少女影视大赛创立于2009年,由中国倚平台传播机构、《东方模特》杂志联合打造,是国内唯一以“影视大赛”为主导,经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央视新影集团、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等权威性机构唯一支持的国际级专业影视表演赛事,被社会各界公认极具权威性。

据悉,第九届东方美少女影视大赛已于2017年7月在重庆起航。作为本次大赛的亮点,决赛选手同步参与拍摄以本次大赛为背景的电影,这在国内所有同类赛事中属首创。全国总决赛后,优秀选手有望在两年内参与主办机构投拍的5部电影。

2017东方美少女影视大赛中国区域跨年度总决赛将在海外豪华邮轮上举办,最终角逐出年度优秀选手,并与影业公司签署影视合约,解决了选手赛后无人问津的难题。活动共设冠亚季军各1名、其他各项单项奖近20名。其中,冠军最高奖金金额近100万元,同时可与北京倚视界影业有限公司签影视合约2年、价值高达300万元。

第十三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志愿者招募

第十三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志愿者招募

第十三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将于2016年10月11日大幕开启,为期5天。志愿者招募正在火热进行中。

即日起至9月14日,可登录第十三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官方网站(www.chinaccff.com)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发送到指定邮箱zgccdyj@sina.com;或关注新浪微博@中国长春电影节及微信公众号“中国长春电影节”,按照提示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81162983、81162992

联系人:张帆、赵铁成

期待你加入到长春电影节志愿者服务的行列,共同分享电影人的光荣与梦想!

第十三届中国长春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第四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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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届微电影大赛的第三大主体活动之一——第三届中国(武汉)电影产业交易博览会,将在2016年12月24日—2017年1月5日举办。博览会包括中国电影道具展、电影VR技术展、中国武汉国际公益电影展;交易会包括影视成品播映权交易会、剧本交易会,项目投融资交易会等。

“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

“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

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市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川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七进•四川法治微电影”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川司法发〔2016〕22号)要求,结合我市法治内江大型系列活动的开展,经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创作高质量的法治影视作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产品,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法治内江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

承办单位:内江广播电视台

三、参赛主体

1.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2.各影视传媒专业院校、影视文化公司和相关专业机构可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3.广大影视爱好者可自行创作法治影视作品参赛。

四、作品要求

本次报送参赛的法治微电影作品的形式为:故事片、纪录片、纪实片、动漫作品、公益广告等。参赛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以案说法”原则,通过叙一事,讲一法,明一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2.作品应是2014年以来拍摄制作的与“法律七进”主题相关的作品,以新拍摄作品为主。

3.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

4.作品最高时长:纪录片、纪实片、故事片不超过20分钟;动漫作品不超过8分钟;公益广告不超过3分钟。

5.作品技术要求: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设置完整中文字幕。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可出现作者署名外,主体内容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所有作品制作尺寸要求最低为720×576(标清作品),格式为MPG、AVI、MP4、MOV。对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提交高清版本。

6.报送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于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主办单位拥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作者拥有在作品上的署名权和依法使用作品的权利。

五、活动程序

1.启动(5月1日至5月31日):主办单位下发通知,明确参赛方式、

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并通过全市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

2.初评(6月1日至7月31日):各部门、各地进行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1日。通过细化分类,主办单位邀请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筛选并进行网上投票。

3.网络投票(8月5日至8月10日):主办、承办单位将所有参赛作品在内江广播电视台官方新媒体甜橙网进行集中展示,并在甜橙网开通网络、微信投票平台供社会公众为自己喜欢的参赛作品投票,网络投票情况占最终评分的40%。

4.终审评定(8月11日至8月20日):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总结,并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审,按公众投票占40%,专家评审组占60%的权重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

5.宣传展播(9月起):评选出的法治影视作品将推送至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参加全省“法律七进•四川法治微电影”活动评选;同时,在网络平台建立“法治影视作品创作大赛”专题,供公众观看,并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村)等线下活动进行展播。

6.颁奖(12月上旬):举行颁奖典礼,具体颁奖时间在终审评定结束后及时在甜橙网发布。

六、奖项设置

所有参赛作品共评选出20部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七、参赛方式

各县(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部门在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开展法治影视作品创作征集,对拟报送的影视作品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后报送至市司法局。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可自愿向主办单位申报参赛。评选采取公众投票与主办单位组织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参赛声明

1、报送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拥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对于非原创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对于作品中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主办单位拥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拥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无偿使用所有获奖作品的权利,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及改版,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单位对作品做进一步修改。作者拥有在作品上的署名权和依法使用作品的权利。参赛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对于营造全社会法治氛围,培育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日常工作,组织选送有特色、有亮点的作品参赛。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列入201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和“法律七进”工作年度考评。评选获奖的作品申报地区和单位将给予加分奖励。

2、按时完成,保质保量。各县(区)报送作品不少于3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各司法、行政执法及有关重点部门报送作品不少于1部,其他市级部门可自愿申报,详见《“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报送任务安排表》(附件1)。参评作品需填报《“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参赛影视作品简介表》(详见附件2),2016年7月15日前将1份参赛作品光碟、作品简介表盖章纸质档和电子档报送至市司法局(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玉环巷11号)。

3.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所承担的任务逐一细化,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责任主体和工作效果等做出明确部署,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及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注意发现挖掘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影视作品,并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联系方式

本次参赛活动由内江广播电视台组织内江师院影视学院专家、内江广播电视学会专家、内江广播电视台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后将优秀作品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司法厅推荐申报。

市司法局联系人:黄冬梅,电话:2051943,

市依法治市办联系人:曾晓琴,电话:2228522,

联系邮箱:scnjfjb@163.com

附件:1、“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影视作品大赛报送任务安排表(附件1)

2、“法律七进•法治内江”参赛影视作品简介表(附件2)

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作品征集

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作品征集

为进一步推动影视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提升影视文学创作水平,完善剧本版权交易,积极为全国广大微小说作家和影视艺术工作者打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规范、透明”的微小说版权交易平台,由中国微型小说学会主办、《微型小说月报》杂志社、北京微然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的“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定于2016年12月上旬举办,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适合改编成影视项目的优秀微小说文学作品。

一、活动宗旨

本次征稿活动,旨在繁荣我国文化事业,竭力打造文化品牌,发现并推出优秀微小说作品,促进微小说创作成果转化,扩大优秀微小说的社会影响,并为广大微小说作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和自我形象的舞台,提供一个实现剧本创作、拍摄并制作成影视作品的机会,进而推动我国微小说文学创作和影视版权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含港澳台地区)作家的微小说、微型小说、小小说等原创作品。

三、征稿类别

公益(孝道、支教、留守儿童、禁毒、防拐、食品安全、关爱环卫工人、关爱民工、社区动员、文化科技、生态环境、应急救灾、扶贫救助、和谐医患、国际交流、人物)、亲情、爱情、友情、励志、武侠、喜剧、悬疑、动作、剧情、科幻、战争、伦理、乡村、青春、儿童、校园、惊悚、灾难、魔幻、罪案、职场、传奇、环保、工商、税务、质检、金融、保险、消防、公安、检察、医疗卫生、廉政、法制等类型。

四、内容要求

1.在全国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过的,3000字以内的微小说作品(包括微型小说、小小说、闪小说等,也欢迎系列微小说)。

2.作品内容需具有鲜明的人物性格和人物形象,突出故事性和文学艺术性,要求情节感人、故事新奇,价值取向具有正能量。

3.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宣传、推广等合理使用。

5.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交易类型

每位作家配备专职版权服务人员,负责作品推广、宣传、联络,开展线上、线下竞价拍卖,交易大会集中竞价拍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等,直至交易活动结束。

六、征集渠道

本次作品征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线上征集

  (一)邮箱发送

1.以“作品类型+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的作为邮件名称进行发送。

2.征集邮箱:wxszg2016@163.com。

3.作品以附件的形式进行发送,并在作品底部注明作品发表刊物和具体联系方式。

4.应征作品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审核进入评审阶段,评审通过后,由北京微然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作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通知作品入选进入拍卖交易阶段。

  线下征集

作者将作品复印件以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邮寄到以下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北岸1292小区B座311室 北京微然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占金国

联系电话:010-85361699

七、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1日止。征集期间至征集结束,“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组委会工作人员将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陆续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作品将与北京微然心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参与交易的法律文书,进入“中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拍卖环节,其余作品将进入“剧小说”的影视文学版权交易专项平台,由专业的经纪人进行常态化推介,增加交易机会。

八、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16年7月15日—8月20日)。举办活动启动新闻通报会,广泛邀请媒体出席报道,并在平面媒体和国内知名网站刊登微小说征集启事。

第二阶段:微小说征集、初步评选及线上推介阶段(2016年7月18日—11月31日)。对应征作品,进行登记、分类,聘请各微小说知名作家、影视界知名编剧及评论家担任初评评委,对应征微小说进行初步评选,合格作品录入剧说网,上传至剧小说公众号,采取征集和推介同时开展的方式,向微小说影视版权需求单位及时进行微小说作品的推介和交易工作,使具有市场价值的优秀微小说征集与推介、交易工作同步进行。

第三阶段:为微小说集中评选推介阶段(2016年7月18日—11月31日)。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担任复评评委,对初评遴选的微小说进行集中评选。选取优秀微小说,聘请专业团队进行优秀微小说市场价值评估,制作作品宣讲PPT等推介载体,对具有孵化潜力的重点作品全力进行广泛宣传。

第四阶段:微小说现场交易阶段(2016年12月8日—10日)。组织召开由中国微型小说学会、编剧团队、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专业拍卖公司等参加的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会,让微小说作者与编剧人员、影视文化传媒公司等相关各方根据需要,对接商谈作品改编使用、稿酬版权等事宜,最终达到促进微小说进入影视改编版权市场,进而转化为影视艺术、舞台表演艺术等的交易成果。

  全国首届微小说影视版权交易大会组委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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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光影青春”青年微视频创作季

首届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光影青春”青年微视频创作季

各驻青高校团委,各区、市团委,各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团组织:

为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适应信息化深入发展对青少年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组织形态、动员模式产生重大深刻影响的新形势,团市委、市青联、市学联联合下发了青团发〔2016〕15号《关于举办全市首届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的通知》,通知规定大赛参赛作品类型分为三类,动画短片、漫画和微视频。

按照通知要求,微视频比赛将由主办单位联合青岛市广播电视台所属媒体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爱青岛手机客户端组织开展“光影青春”2016青岛市青年微视频创作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的基本内容,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通过创作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新媒体作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大赛时间

2016年6月至10月

三、参赛资格

凡是年龄在18岁至45岁,有创作能力的青年均可参赛。

四、作品要求

本届大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参赛者可围绕该主题,创作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展现青年积极向上活力的微视频作品。

参赛作品视频内容可展现青春故事、城市发展、校园生活、幸福瞬间等。

参赛作品要求:

1、格式要求:需提供AVI高清视频格式文件。

2、视频时长:片长3分钟到20分钟均可。

3、剧本提报:上传视频同时请另附剧本或创意文字说明,不上交剧本文字说明团队或个人视为自动弃权。

4、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不限。

5、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6、参赛者不得提供以下内容的参赛作品,如有违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含有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4)违反本比赛其他规定。

五、作品提交

作品提交有三种方式:

1、将作品送至所在区、市团委、市直团委,由区市团委、市直团委统一上报至团市委宣传部(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611房间),联系人:孙健,联系电话:85913032。

2、将作品上传至大赛指定邮箱:532531395@qq.com    请注明报送参赛作品。

3、将作品刻盘寄送至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0号广电大厦音像资料馆205-2办公室),联系人:关睿,联系电话:15689960327,85702219。

同一位参赛者可以创作不同作品重复报名。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六、赛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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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奖项设置

大赛将设立优秀组织单位奖项,颁发奖牌。

参赛作品分别评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获奖作品主办方具有优先使用权,并由主办方与获奖选手签订版权使用协议,给予版权使用费(含税),奖项允许有空缺。

一等奖:1名,授予证书及10000元版权使用费(含税)

二等奖:2名,授予证书及8000元版权使用费(含税)

三等奖:3名,授予证书及5000元版权使用费(含税)

单项奖:8名,授予证书及2000元版权使用费(含税)

八、活动要求

1、各高校团委、区市团委、市直团委要高度重视,将大赛的发动和宣传列入工作计划,组织精干力量,认真规划,确保落实,共同办好此次大赛。各高校团委报送微视频作品不少于2件,各区市团委、市直团委报送微视频作品不少于1件。

2、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大赛赛程等内容如发生变动,将在爱青岛手机客户端及团市委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3、团市委及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对参赛作品拥有展播、宣传的无偿使用权。对已支付版权使用费的获奖作品拥有全部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团市委。

团市委宣传部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0532—85913032

邮箱:qdgqt@126.com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611房间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联系人:关睿

联系电话:0532—85702219

邮箱:532531395@qq.com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0号广电大厦音像资料馆210-2

附件:关于举办首届青年新媒体作品创意大赛—“光影青春”青年微视频创作季的通知及报名表

共青团青岛市委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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