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根据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于2016年举办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时间

2016年6月—12月

二、参赛对象

市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学、文化(广告)公司以及在株洲生活、学习、工作的微电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0月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2、纪录片、专题片、故事片、电视散文、MTV、动画片等各类影像作品均可参赛。

3、作品格式不限,清晰度必须达到高清。

4、作品时长为3到12分钟。

四、赛事安排

此次微电影大赛分为初选征集(即初赛)、决赛评选和作品巡展等阶段。

1、初选征集(6月—8月):此阶段即大赛初赛阶段,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最终每个县市区统一推荐选送3—5个优秀作品参加决赛评选。

2、决赛评选(9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对各县市区推荐选送的优秀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同时,进入决赛的优秀作品将上传到网络平台接受大众投票。

3、作品巡展(10—12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大赛优秀作品在各网站、电视台、电影院展播,并在市内各机关、社区、学校进行巡展。

五、评审工作

1、活动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工作。评委会由专家评审、媒体评审和网络投票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40%、30%、30%。其中,专家评审由省、市影视、文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媒体评审由省、市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网络投票将在大赛指定网站进行。

2、本次大赛将设最佳故事片金奖、最佳故事片银奖、最佳纪实片金奖、最佳纪实片银奖、最受大众欢迎作品奖(网络奖)。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等若干单项奖。

六、作品报送

1、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2、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初选作品后,填写表格、刻制碟片或者存储U盘,统一报送活动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微电影大赛组。

联 系 人: 龚   琳    尹德胜

联系电话:28686261  28686263

邮    箱:605836365@qq.com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B803室

附件: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作品报送表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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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

各高等学校:

中宣部宣教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将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通过征集展示主题微电影的方式,在全社会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省委宣传部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高校组织动员广大师生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创作并报送微电影作品。范围包括剧情微电影(微视频)、纪实微电影和动画微电影,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组织方将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向社会发布,组织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各类社会媒介集中展映展播,并适时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奖。

各高校要利用自有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该主题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动员相关专业师生积极参与。具体报送要求及相关材料请在湖北省教育厅官网下载(http://www.hbe.gov.cn/)

请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省委高校工委宣传处(省教育厅思政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904室,汇总后统一报省委宣传部。同时,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bgxgw@163.com。

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

联系人:王立彬,电话:027-87328219。

附件下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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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青少年公益电影节·电影配音大赛

第十二届青少年公益电影节·电影配音大赛

为激发和调动青少年对电影艺术的热情,加强对电影艺术的了解,电影节组委会将利用电影配音这种青少年喜爱的形式,举办“首届全国青少年电影配音大赛”。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北京青少年公益电影节组委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青年宫

杭州菲助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玖久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7月

(二)日程安排

1.报名启动

时间:2016年5月10日开始

形式:在“英语趣配音”app上搭建大赛专区,并通过社会媒体、共青团组织系统、电影节自媒体等形式,发布大赛比赛通知,组织广大青年报名参赛。

2.网络人气选拔

时间:2016年6月2日-7月2日

形式:

(1)初赛:参赛作品将被英语趣配音APP内用户进行“大众评选”,并按投票结果选出人气200强进入复赛。

(2)复赛:复赛作品将在英语趣配音APP内用户进行“盲选投票”,并按投票结果选出优胜100强进入最终决赛。组委会将为大赛进入人气100强的选手颁发“人气奖”证书,并有资格入围专家评审。

3.专家评审

时间:2016年7月10日前

形式:由”北京青少年公益电影节组委会”的专业评委对决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本次大赛的金银铜奖,其中,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获奖名单将在“英语趣配音”APP和电影组委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4.参加电影节活动

时间:2016年7月下旬(为期2天)

形式:获奖选手可免费参加组委会于电影节期间在北京组织电影体验活动,包括参加本届电影节开幕式暨电影音乐会、参观中国电影博物馆、聆听著名老艺术家讲座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选手往返交通自理,活动承办方解决金银奖选手在京活动食宿。

(三)活动报名

1.报名年龄

儿童组:7-11岁

少年组:12-16岁

2.报名方式

(1)通过手机软件市场或扫描二维码下载“英语趣配音”APP,完成注册登录;

(2)注册完成后,点击APP内大赛活动页参与报名,在大赛专区内提交详细的参赛报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省市区县、参赛组别、联系方式等);

(3)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在大赛专区选择相关英语影视片段进行配音,提交配音作品即参赛成功。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68号北京青少年公益电影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颖

电话:010-66180271、010-66152211转2005

邮箱:bjqsngydyj@126.com

北京青少年公益电影节组委会

2016年4月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

为了能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绿色建筑,普及绿色建筑,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的深入开展,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现面向绿建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绿色建筑视频文案,现对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活动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个人或集体创作均可投稿。

二、征集时间:2016年6月3日至6月30日。

三、征集要求:

1、主题自拟,总体能够全面展现中国绿色建筑内涵,写实或写意风格自定。

2、文案可供制作8-15分钟的动画人物视频,字数不限,注明文案主题、风格、创意思路、视频解说词正文。

3.文案作品形式以Word文本或PPT形式提交。个人应征请在文案后注明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及邮箱;公司应征请在文案后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姓名,主创人姓名及职务,公司联系电话及邮箱。

4.应征文案应为应征公司或个人原创,如产生版权纠纷,需由应征方自行承担责任。

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应征文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59466421@qq.com , 邮件标题为:“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主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

四、合作联系

如您有合作意向或赞助意向,请联系:刘志勋,电话:010-58933142-806;手机:1870127833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大院乙2楼南侧4楼。

五、声明

1.应征内容应为原创作品。若创意或文案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如主办方发现投稿方存在抄袭、剽窃行为,则有权取消投稿方的参赛资格。

2.主办方将邀请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并对评选出的入围作品给予一定的奖励。

3.创意文案一经选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各项内容的相关要求。

5.未尽事项,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关于征集绿色建筑视频文案的通知.pdf

“天途杯”大连青年微电影大赛

“天途杯”大连青年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市青少年中营造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环境与争做道德模范的社会氛围,传播身边一切向上、向善的人和事,传递温暖,凝聚力量,推动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将举办“天途杯”大连青年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共青团大连工业大学委员会

大连广播电视台

大连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主任:

张延松  共青团大连市委书记

副主任:

李长吾  大连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孙晓峰  共青团大连市委副书记

王  陆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曲大钧  大连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郭喜财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总经理助理

张晓丹  大连工业大学团委书记

傅寒松  大连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总监

郑  军  大连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成员:

唐  茹  大连团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李士光  大连天途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云应用中心经理

全绍华  大连工业大学团委副书记

孟凡锐  大连移动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品推中心总监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大连地区所有青年电影爱好者(含所有在校大专院校学生),参赛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是编剧、导演、制作3类人员)年龄均须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以后出生)。

注:本次大赛下设“青年组”和“学生组”两个比赛组别。主创人员多为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学生组”。

三、时间安排

1、报名及作品征集期(2016年6月~2016年10月);

2、作品评审(2016年11月);

3、作品展映(2016年7月-12月):大连高清互动平台、大连高清导视频道、天途云APP、移动数字电视、大连团市委网站随时播放参赛优秀作品。

四、作品上报时间及方式

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作品上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大连团市委网站(http://www.dlyouth.gov.cn/),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dlpu.edu.cn,并进行打印填写(禁止手写),报名表需打印3份,连同参赛作品成片DVD光盘一张(成片规格:1280×720像素以上,MP4或mpeg格式;同一单位有多部作品参赛,每部作品单独一张光盘,标清作品明细),一同寄送至大连工业大学团委。

邮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工业大学轻工苑1号综合楼A座810室团委会收。

联系电话:0411-86323793   联系人:王晨阳

五、作品要求

1、作品须鲜明体现引导青少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上向善的主题。

2、参赛报送作品为范围内有关机构及个人制作的中文微电影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4、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团队原创,作品各个环节全部由参赛团队创作并制作,不得抄袭,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

5、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6、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明确的主题和完整的片头、片尾故事情节,须为画面配上普通话书写的对白及旁白字幕,同时附上中文简体的对白及旁白剧本,以方便评审。作品时长5-20分钟(动画类影片时长可低于5分钟)。作品格式分辨率为720p以上(1280×720)。上传视频文件大小在2G以内。

7、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六、奖项设置

1、专题类奖4名(10000元或等值奖品):最佳故事片奖、最佳纪录片奖、最佳公益短片奖、最佳动画片奖。

2、单项奖6名(1000元或等值奖品):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

3、作品类奖项(分组别):

青年组:一等奖1名(10000元或等值奖品)、二等奖3名(3000元或等值奖品)、三等奖5名(2000元或等值奖品);

学生组:一等奖1名(10000元或等值奖品)、二等奖3名(3000元或等值奖品)、三等奖5名(2000元或等值奖品)。

4、入围奖(天途云VIP会员资格一年):对于积极参与本次大赛的单位、团体及个人,并且参赛作品进入复赛环节的,设立入围奖若干。

5、组织奖:对于积极组织参与本次微电影大赛的单位和团体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6、全民点赞“最具人气奖”5名(2000元或等值奖品):本次大赛入围作品将全部呈现于大连“天途云”平台(包括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网友可登陆“天途云”平台对喜爱的参赛作品进行点赞,以赛事评审时间为截止时间,累计集赞数前五名的作品将颁发“最佳人气奖”。

除奖品外,以上单位及个人均将获得主办方办法的证书或奖牌

七、作品版权归属

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需具有原创性,大赛组委会将不对参赛作品引起的版权纠纷承担任何责任;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宣传权和出版权;一经参赛即视作接受本比赛细则之全部内容,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力。

“天途杯”大连青年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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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作品征集

“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作品征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快青海文化名省建设,同时为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三区建设,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以“青海影视产业创意园”为依托,举办“印记高原·分享大美”首届微电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印记高原·分享大美

二、活动意义

以微电影的形式宣传和讴歌赞美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扶贫攻坚重任、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和事,传递正能量、歌颂真善美,以此激发全省各族人民对新青海、新家园的热爱之情,推动我省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展现我省和谐社会建设魅力,讲好青海故事。

三、组织机构

主办: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承办:青海影视产业创意园

青海中广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青海奥卡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亿轩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金麒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青海星萃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四、参赛对象

省内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影视制作机构、各单位影视宣传工作者、各专业视频创作者、草根原创作者。

五、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5日—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2016年9月15日截稿;

第二阶段:作品展播2016年9月16日至10月25日。

第三阶段:奖项评选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六、作品要求

1、片长:20分钟以内;

2、影片需有完整的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

3、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画质、格式为MP4;

4、参赛作品需附竖式海报一张(电子档);

5、作品积极传播正能量、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寓意深刻、富有创意、形式新颖、构思巧妙、有一定的视觉冲击,主要展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扶贫攻坚重任、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各类故事;

6、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七、评奖方式

组委会将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进行评选,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评选出:

一等奖作品1部、二等奖作品2部、三等奖作品5部、优秀编剧奖1名、优秀导演奖1名、最佳男演员奖1名、最佳女演员奖1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剪辑奖1名、最佳摄像奖1名、最佳风尚奖1名、优秀组织奖1名 。

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八、参与方式

登录青海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详细填写微电影大赛参赛报名表(责任人签名必须手写);将填好的纸质报名表、参赛作品高清视频正片、照片、海报、剧照等电子版资料刻录成数据光盘,邮寄或送达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路44号青海影视产业园12楼

收件人:“印记高原·分享大美”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邮编:810000

联系电话:0971-4298888

联系人:马女士

QQ群:565129653

九、活动声明

严禁作者采用任何不法手段参与本次评选,如抄袭、盗用等。所有参加评选作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因评选作品所导致的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主要媒体进行刊播、展览、出版、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2016年6月1日

“印记高原 分享大美”2016青海首届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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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卫”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

“美丽中卫”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

中卫建市以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美丽中卫建设行动计划和节能环保行动计划,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保治理成效明显,统筹城乡步伐加快,“宜居、休闲、生态美”成为中卫靓丽名片。为充分展示中卫市秀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淳朴的城乡民风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以电视和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通过微电影的表现形式,生动展现中卫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提升“美丽中卫”在国内外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美丽中卫”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9月31日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以“美丽中卫”为主题,以“宜居、休闲、生态美”为重点,艺术地展现中卫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要求作品融入中卫元素,贴近身边生活,讲述身边故事。要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故事性、艺术性、观赏性。

2.参赛作品类型为微型影片、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建议分辨率1080P (1920×1080),格式为mpg,视频文件大小在2G以内。需为画面配上普通话书写的对白及旁白字幕,同时附上中文简体的对白、旁白剧本及创作人员名单(含导演、制片、摄像、编剧、剪辑等),5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WORD格式,尺寸为A4纸张),以方便评审。

3.参赛的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等相关责任由申报人负责。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低俗、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三、参与方式

参赛者需将相关材料刻录为DVD数据光盘并附纸质《“美丽中卫”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申报表》(可在中卫新闻网下载)。各县(区)参赛者向住地所在县(区)党(工)委宣传部(党群部、综合办)报送作品,收集的作品由各县(区)党(工)委宣传部(党群部、综合办)整理审核后报中卫新闻传媒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寄或直接报送方式参与征集。地址:中卫新闻传媒中心总编室(邮编:755000,联系人:保永琴,联系电话0955-7015271)。报送资料注明“美丽中卫微电影征集”字样。

四、评奖方式

本次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评选采用评委打分与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首先由大众投票选出入围作品,再由专业评委和大众现场投票选出最终奖项。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将颁发奖金和证书。

请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推荐,积极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征集活动。社会影视制作机构和影视制作爱好者围绕大赛主题可积极参赛,遴选优秀作品上报。本次作品征集情况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中宁县、海原县各推荐优秀微电影作品不少于5部,沙坡头区推荐作品不少于3部,海兴开发区及市直各大口党委部门推荐作品不少于1部。

中共中卫市委宣传部

中卫新闻传媒中心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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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美丽南方”——第二届广西微电影大赛

“中国梦·美丽南方”——第二届广西微电影大赛

一、大赛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3.联合承办:

文化厅信息中心

广西综路传媒集团

南宁电视台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电台·经典1049

广西美术馆

广西彩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多家合作单位加入中)

4.协办单位:

南宁市群众艺术馆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

梧州市群众艺术馆

北海市群众艺术馆

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

贵港市群众艺术馆

玉林市群众艺术馆

百色市群众艺术馆

贺州市群众艺术馆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

崇左市群众艺术馆

 (二)领导机构

1.大赛组委会。

2.组委会秘书处。

3.大赛评审委员会。

三、比赛形式

(一)组织办法

1.分赛区。各设区市设立分赛区,承办本分赛区的作品征集、赛事的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可以通过招商及合作等形式吸收社会资源赞助赛事。

2.网络功能。将广西微电影官方网站重新改版,将所有赛事活动、作品等展示于其中,并将接受网络报名和上传作品。在网站上进行大众投票,投票作为作品评选的参考指标之一。

3.每月之星,新增的赛事内容—“每月之星”,组委会从每个月中选出当月投交的优秀参赛作品1-3部为“每月之星”,作品在官网的首页作推荐展示并接受大众点赞。“每月之星”的作品获得直接进入复赛的资格。

4.优秀作品展播

(1)赛事期间,不定期举行优秀影片展。将阶段性评出的部分优秀影片公开展映,并邀请相关主创团队到场领奖、观片交流。

(2)将参赛作品引进广西文化厅“周周演”项目内,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明星剧场进行公益性的公开放映。

(3)将参赛作品授权于各设区市群众艺术馆,用于社区、学校、广场等地进行群众性的公益放映等活动。

5.总决选及颁奖晚会

时间:2016年12月。

地点:广西南宁民歌湖广场(暂定)。

对晚会进行电视直播和网络视频直播,邀请获奖的主创团队赴现场领奖。

 (二)评奖方式

1.大赛组委会负责统一制定大赛评奖办法。

2.组委会组织专家从各地报送的作品中评出各奖项。获得奖项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奖杯和作品创作补贴。

3.为使大赛公平、公正,请驻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奖项设置

1.参赛作品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作品。

2.参赛作品中评出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后期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女演员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等奖项。

3.获奖团队及个人

(1)获奖作品优秀团队将有机会获得为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拍摄或出演公益宣传片的机会。

(2)获奖作品将获得推荐参加国内外各类微电影比赛的机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报名者年龄、专业不限。

2.作品题材不限,但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杜绝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应确定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4.作品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576(高清格式为最佳),并设置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

5.参赛作者需报送作品格式为avi或mpg,并如实填写参赛登记表,连同作品视频文件、作品剧本及介绍一并以数据光盘或U盘报送。

6.影片将按以下6个类别分别报送:

(1)故事类,时长不超过20分钟;

(2)动画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广告类,时长不超过5分钟;

(4)音乐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5)记录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6)手机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本次大赛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完整的使用权(非盈利性用途)。组委会不承担因作品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作品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可通过线下邮寄或官网报名的方式。

1.报送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5日。

2.报送地点:

(1)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1-4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28554; 18607710201。

邮箱:gxqymsb@126.com。

(2)分赛区作品递交地点:全区各设区市群众艺术馆。

(3)官方网站报名:www.gxwdy.net(新版官网改版中)。

(4)官方微信号:gxwdyds

广西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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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联盟招募

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联盟招募

为推动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工作的协作和交流,全面促进戏剧教育发展,在北京团市委和北京戏剧家协会的指导下,北京市青年宫组织发起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联盟。现联盟招募工作与首届北京青少年戏剧大赛报名工作同步启动,报名工作即日起,至7月1日截止。诚邀首都各区县中小学、有关社会机构、文化企业、演出剧场(院)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联盟成立的目的在于以青少年戏剧教育的实践与展示为着力点,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性戏剧文化活动,推动戏剧教育事业的发展;建立联系首都各相关戏剧教育机构的有效机制,促进和深化国内和国际的戏剧教育交流、协调与合作,实现戏剧教育工作的业务交流和资源共享;为相关中小学、企业、机构及专家学者提供一个共商戏剧教育开展、戏剧文化普及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开放沟通交流平台。

今年10月中旬,首届北京青少年戏剧大赛期间,将举办青少年戏剧教育研讨会,并举行首都青少年戏剧教育联盟成立仪式。届时,将邀请和组织首都教育界、艺术界、文化界嘉宾,与各区县教委、中小学负责同志等,就如何开展青少年戏剧教育进行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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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由湖北省台办、湖北省委宣传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暨高峰论坛,开始征集参赛作品。

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暨高峰论坛,以“温暖·中华情”为主题,旨在以微电影创作为切入点,为两岸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共同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此次大赛主要内容分为三个版块: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导师制创作营、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和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

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导师制创作营

本次微电影创作营,将特邀台湾著名导演廖敬尧、台湾艺术大学电影学系副教授何平、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怡、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张雅欣,组成“金牌导师团”,实施导师负责制,给怀揣着微电影创意和梦想的两岸青年提供免费特训、全程指导的机会。

5月17日起,海峡两岸青年学子可选择喜爱的导师报名,邮寄独立创作的作品到各导师联络处,由导师挑选优秀的学员进入导师训练营。每名导师将带领2到3支创作团队,同一时间赴湖北随州(炎帝故里寻根节前后进行创作素材的取景,即6月1日前后)参加微电影的摄制。

创作团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出各自制作的微电影作品,组委会将从中评出四个特别奖,并与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30部入围作品一起参与展播。

咨询详情和报名可拨打027—87122089。

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5月17日起,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开始征集参赛作品,征集截至时间为8月15日,凡去年10月1日至今年8月1日之间创作的微电影作品,均可报名参赛。据了解,前两届大赛分别征集作品200多部和500多部,本届有望超过千部。

本届大赛将评选30部入围作品角逐“金飞燕奖”、“银飞燕奖”和“铜飞燕奖”,从中评出“金飞燕奖”作品1部、“银飞燕奖”作品2部、“铜飞燕”作品3部,再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

此外,本届大赛设置6个单项奖,分别为: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具创新奖、最佳音效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咨询详情和报名可拨打027—87122089。

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

本届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将于今年9月举行,主题为“海峡两岸微电影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趋势”,两岸与会嘉宾将围绕这一主题,分析探讨两岸微电影产业的发展现状、微电影的媒介特性、微电影发展的政策管理及微电影创作、生产、传播和文化影响力等方面的信息和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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