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滨海杯”微电影创作大赛

由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天津市滨海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主办,天津滨海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承办,鱼坞众创空间协办的首届“滨海杯”微电影创作大赛昨天正式启动,作品报名工作也随即展开。

首届“滨海杯”微电影创作大赛的主题是“文化滨海,创意之都”。大赛目的是为了推进滨海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扬广大人民群众和文化工作者的创造精神,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大量涌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推广“微电影”在新媒体技术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微电影”的形式展示滨海新区的建设成果及新区人民的精神风貌,并通过打造“微电影”的拍摄及制作产业平台,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发掘更多优秀的“微电影”作品以及优秀的“微电影”导演及制作人才,推动新区电影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

大赛的报名途径有两种:第一种是关注“滨海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第二种是现场报名,本次大赛共设置两个现场报名点,分别为滨海广播电视台和鱼坞众创空间。鱼坞众创空间报名联系方式:02260869555。

另外,首届“滨海杯”微电影创作大赛设置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12万元,二等奖两名,每人奖励人民币8万元,三等奖3名,每人奖励人民币6万元。大赛另设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最佳外语片、最佳科幻奖、最佳人气奖七个单项奖,每个奖励人民币5万元。所有奖项合计人民币81万元,所有奖项均颁发奖杯和证书。

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评选结果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3号)安排,经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全省中小学生积极踊跃参与微电影作品的创作。本次微电影大赛参与面广,作品题材丰富,类型多样。全省共征集微电影作品921部,经市、县教育部门逐级评选推荐,省级参赛作品223部。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四坡小学拍摄的《候鸟》等79部优秀微电影作品被评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西安市教育局等10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组织奖,惠斌等41人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师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加强微电影剧本创作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带动更多的学生创作微电影,弘扬真善美、彰显新风尚。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师生要以获奖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影视教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健康快乐成长。

附件:1.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获奖作品名单

2.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3.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优秀组织奖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
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
获奖作品名单
小学组(26部)
序号
作品名称
所在学校
奖次
1
《候鸟》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四坡小学
一等奖
2
《静待花开》
榆林市第四小学
3
《把根留住》
延安市安塞区第一小学
4
《特殊的一课》
商洛市商洛小学
二等奖
5
《纸飞机》
西安市阎良区西飞第四小学
6
《心愿》
延安市甘泉县杨家砭小学
7
《四颗糖的故事》
西安市莲湖区行知小学
8
《小乐的烦恼》
延安市甘泉县第一小学
9
《牵挂》
渭南市实验小学
三等奖
10
《铅笔》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小学
11
《一个也不能放弃》
安康市平利县城关第三小学
12
《回家》
渭南市华州区毓秀小学
13
《敢》
安康市宁陕小学
14
《妈妈最美》
渭南市合阳县城关第二小学
15
《爸爸抱抱我》
延安市洛川县北关小学
16
《足球梦》
汉中市陕飞二小
17
《爱的力量》
安康市平利县城关第二小学
优秀奖
18
《文明的车站》
宝鸡市金陵小学
19
《我的眼》
延安市甘泉县第二小学
20
《这个冬天不太冷》
宝鸡市陈仓区西堡小学
优秀奖
21
《成长足迹》
榆林市第二十小学
22
《爱心传递》
延安市延长县雷赤小学
23
《留守的约定》
宝鸡市渭滨区铁五处子校小学部
24
《为了你的爱》
渭南市临渭区育红小学
25
《苍穹之变》
西安高新第一小学
26
《让梦绽放》
商洛市洛南县城关中心小学
初中组(26部)
序号
作品名称
所在学校
奖次
1
《暖》
渭南市合阳县第三初级中学
一等奖
2
《唤》
宝鸡市岐山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
《爱的阳光》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
4
《英雄本色》
宝鸡市第一中学
二等奖
5
《“大”的车》
榆林市米脂县第二中学
6
《梦想的力量》
安康市汉阴县初级中学
7
《一份调查问卷》
渭南市初级中学
8
《毕业那年》
商洛市山阳县城区第三初中
9
《逃回》
西安市临潼区任留初中
三等奖
10
《野百合的春天》
榆林市第八中学
11
《我并不孤单》
咸阳市礼泉县实验初级中学
12
《我的手机我的家》
榆林市定边县第二中学
13
《带着妈妈进考场》
宝鸡市凤县凤州初级中学
14
《我们多么希望》
安康市石泉县城关中学
15
《最美的星空》
府谷县第二初级中学
16
《挡不住的希望》
商洛市山阳县中村中学
17
《举起梦想》
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初级中学
优秀奖
18
《风雨后的彩虹》
宝鸡市陈仓初中
19
《阳光下的等待》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景民初级中学
20
《夫子游春》
安康市石泉县后柳中学
21
《爱巢》
铜川市宜君县尧生中学
22
《暖阳》
西安市莲湖区回民中学
23
《志远求学》
汉中市勉县第三中学
24
《我要拍电影》
安康市汉阴县初级中学
25
《候鸟,并不孤单》
汉中市西乡县第四中学
26
《为青春起舞》
宝鸡市陈仓初中
高中组(27部)
序号
作品名称
所在学校
奖次
1
《三个人的皮影戏》
西安市第三十中学
一等奖
2
《长安》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3
《灯影下的千古绝唱》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4
《星空下的少年》
咸阳市渭城中学
5
《万里长梦》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二等奖
6
《梦境的守护者》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7
《朋友》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8
《来得及》
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学
9
《星星的孩子》
宝鸡市渭滨中学
10
《非常主播》
西安市长安区第五中学
三等奖
11
《少年!少年!》
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
12
《走过》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13
《年韵洛阳》
汉中市龙岗学校
14
《星光》
铜川市耀州中学
三等奖
15
《扶》
宝鸡市凤翔中学
16
《诚信积分》
宝鸡市渭滨中学
17
《别离》
宝鸡市长岭中学
18
《有教无类》
榆林市第三中学
优秀奖
19
《东方立体画·棉絮画》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
20
《watermelon》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21
《又见花开》
宝鸡市凤翔县西街中学
22
《请尊重每一个平凡的人》
汉中市佛坪中学
23
《奔跑吧,少年》
西安市长安区第七中学
24
《当你是我》
咸阳市实验中学
25
《那一刻我懂了》
榆林市靖边三中
26
《小王子》
安康市石泉中学
27
《妈妈再抱抱我吧》
榆林市子洲县子洲中学
附件2
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
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序号
组别奖次
作品名称
所在学校
指导教师
1
小学组
一等奖
《候鸟》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四坡小学
惠斌
2
《静待花开》
榆林市第四小学
王燕
3
《把根留住》
延安市安塞区第一小学
李梅
4
小学组
二等奖
《特殊的一课》
商洛市商洛小学
林琳
5
《纸飞机》
西安市阎良区西飞第四小学
武姝瑜
6
《心愿》
延安市甘泉县杨家砭小学
薛慧 刘润
7
《四颗糖的故事》
西安市莲湖区行知小学
王娟茹
8
《小乐的烦恼》
延安市甘泉县第一小学
张大伟
9
初中组
一等奖
《暖》
渭南市合阳县第三初级中学
白英丽  王晓锋
10
《唤》
宝鸡市岐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曹林博
11
《爱的阳光》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分校
王博
12
初中组
二等奖
《英雄本色》
宝鸡市第一中学
淡云
13
《“大”的车》
榆林市米脂县第二中学
李波
14
《梦想的力量》
安康市汉阴县初级中学
成典平 龚主华
15
《一份调查问卷》
渭南市初级中学
丁辉 杨静 卢阳 景博
李沁笑 杨晓庆 张皓月
16
《毕业那年》
商洛市山阳县城区第三初中
李云波 王瑞哲
17
高中组
一等奖
《三个人的皮影戏》
西安市第三十中学
高帅 秦文政 周植辉
种娟 程涛
18
《长安》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董哲
19
《灯影下的千古绝唱》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黄晨 岳莎 张梦玥
20
《星空下的少年》
咸阳市渭城中学
王鑫 刘晨 焦林
21
高中组
二等奖
《万里长梦》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王俊卿
22
《来得及》
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学
赵红
23
《星星的孩子》
宝鸡市渭滨中学
王若珊

附件3

2017年陕西省中小学生微电影大赛

优秀组织奖名单

西安市教育局

宝鸡市教育局

延安市教育局

榆林市教育局

渭南市教育局

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

安康市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商洛市山阳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汉中市勉县教育体育局

铜川市耀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第三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

各相关单位:

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自2015年启动以来,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已成功举办两届,参赛者广布北京、上海、广东、宁夏、云南、江苏等20余个省份,参赛作品近500部。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旨为社会工作从业者提供更大的舞台,通过影视讲述生动的真情故事,宏扬“助人自助”的专业宗旨,展示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宣传和谐社会正能量,更好地助力社会工作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宣传社会工作发展成果,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决定于2017年7月11日启动“第三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工作,并面向社会同步进行“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LOGO征集活动,计划于第九届中国社工年会期间举行大赛颁奖礼。

本次大赛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主办,上海梓丞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价值追求与职业情怀–社会工作的职业魅力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不限对象。所有关心社工发展、热爱社工事业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参赛,角逐各类奖项。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内容仅限微电影作品

2)所有参赛内容要求: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聚焦社会工作行业,以社会工作元素为主,助力社会工作者形象宣传、展现社会工作职业魅力。以社区、学校、企业、矫正等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展现专业价值理念、专业工作方法、优秀案例,多角度呈现我国社会工作者在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所发挥积极作用的微电影、短视频作品。

3)所有参赛作品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文字标明作品的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方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同时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标注为“第三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技术指标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杂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设置中文字幕,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画面流畅,码流率256 K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 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MPEG4或MOV格式。片长15-30分钟,入选作品须再剪辑一段1-3分钟的小片用于推广。

4)参赛影片须统一制成DVD格式光盘寄送到组委会。随光盘附影片参赛回执(详见附件一)。

5)获奖作品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和参赛者共享版权。

四、评选方式:

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并邀请知名企业及行业专家加入评审队伍,组成企业专家评审团参与评审。

五、赛事奖项:

1、大赛设最佳影片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5万元)和获奖证书。

2、大赛另设优秀影片奖若干名,授予奖牌、奖金和获奖证书。

3、大赛增设提名影片奖若干名,授予获奖证书。

4、对积极组织开展赛事活动,获奖作品较多、获奖级别较高的单位,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作出重要支持的单位或个人,组委会授予特别贡献奖。

六、赛事时间:

1、启动征集时间: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2、网络投票与初审时间: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

3、专家评审与企业评审时间:2018年1月20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4、结果公示时间:2018年3月1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

5、颁奖典礼时间:2018年国际社工日

6、入围及获奖作品展播周期:入围作品宣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获奖作品及名单在社工中国网进行公布,并将在社工中国网、新华社工、《社会与公益》杂志以及社工中国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宣传展播。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也可私信联系“社工中国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沟通。

各参赛单位、个人根据大赛通知要求,将作品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给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二层209室 第三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组委会(100020)。

联系人:于素华。

电话/传真:010-65016220。

邮件:movie@swchina.org。

访问官网网址:http://news.swchina.org/trends/2017/0711/29465.shtml

相关竞赛信息请关注社工中国网官方网站(www.swchina.org)及“社工中国网”微信公众号。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2017年7月11日

2017“最美滨河”微电影大赛

8月4日下午,2017“最美滨河”微电影大赛启动仪式在银川市滨河新区举行。本次微电影大赛以“最美滨河人、最美滨河事、最美滨河景”为主题进行创制,吸引了30多家本地影视公司的专业人士前来采风。

此次活动由银川市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联合主办,银川滨河新区社会事务和文化旅游局、宁夏融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办。本次2017“最美滨河”微电影大赛以“最美滨河人、最美滨河事、最美滨河景”为主题,以聚焦滨河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为主线,吸引全国影视创作团队从不同的视角,去发现滨河新区的美丽、灵动、发展,让滨河新区的声音传遍大江南北,让全国人民进一步的了解银川市滨河新区,提升银川市滨河新区在全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7“最美滨河”微电影大赛将在8月4日至9月15日期间面向全国征集优秀作品,并海选出30部入围作品。最终通过网上投票、路演、专业评委评审等环节评选出“微影·滨河”金象奖1名,奖金10万元;“微影·滨河”银象奖2名,奖金5万元;“微影·滨河”铜象奖3名,奖金2万元;另设5个优秀奖,奖金5000元。此外,本次大赛另特别设置了“创投大赛”单元,主要针对微电影创制能力较强的单位、团体或个人(独立完成过3部以上作品),于8月31日前,向主办方提交创作剧本,经评委审定后选出3部,可获得主办方的5万元投资奖励,创作的微电影亦可参加本次微电影大赛的评选。

而此次2017“最美滨河”微电影大赛还将呈现出4大亮点,第一,实地采风,主办方将带领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赛团队实地考察滨河新区,近距离体验滨河新区的文化及发展;第二,现场路演,将在银川市各大公共场所或影院、高校进行微电影现场路演,由各拍摄团队对作品进行阐释,吸引更多人关注,同时开通大众评审及网络投票;第三,创投加大赛的形式,深度挖掘滨河新区的产业形态,优秀的故事和人物事迹,激发参赛者的积极性,创作出更加优质的作品。第四,全媒体宣传,除传统媒体外,还将通过银川发布、银川手机台客户端,银川发布、银川晚报、银川新闻网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腾讯视频、网易视频、优酷视频、新浪视频等全国网络媒体对参赛作品进行大幅度的推送展示。

附微电影大赛参赛方式:

1、 参赛时间:8月4日—9月15日

2、 作品格式:参赛的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可为mp4、mpg、rm、rmvb等格式。

3、 时长要求:10分钟

4、 投送方式:

①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邮箱为:ycen1117@163.com 。

②以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寄送至银川滨河新区社会事务和文化旅游局(月牙湖乡银川滨河新区创新大厦A座5楼)、宁夏融媒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主楼311),注明“最美滨河”微电影参赛。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行做好备份。

4、 投送要求:登录银川新闻网(www.ycen.com.cn)下载参赛表格。参赛作品须注明标题、出品人或出品方、拍摄时间、简短的文字说明。参赛者请提供姓名、手机、联系地址、职业身份等真实有效信息。主办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奖作者,如遇无法联系的情况,将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奖项。参赛作品如遇版权纠纷,则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联系方式:0951-5921738、0951-5921739、18209502627

“创投”单元投稿方式:

1、投稿时间:8月4日—8月31日

2、投稿方式:将剧本以word形式发送至邮箱:ycen1117@163.com ,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创投”字样。并在邮件中附带由本人或团队的3部原创作品。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长春消夏旅游微电影大赛

长春,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赋予其冰雪与避暑两大稀缺旅游资源。2007年开始至今,长春成功打造十届消夏节,消夏节已然成为长春旅游的品牌常青树之一。

在2017年消夏节即将到来之际,为扩大长春消夏旅游的影响力,提升长春消夏节的品牌内涵,讲好长春故事,调动全民挖掘大美长春,由长春市旅游局主办、长春市外办支持、吉林省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长春消夏旅游微电影大赛”将于即日起正式启动,热爱拍电影的您,可通过一个小故事,感受长春的特别韵味;用精炼、时尚的故事讲述长春的风土人情,并赢取3万元现金大奖。快来,用长春故事,展示您的电影才华吧!

最高奖项:奖金30000元

本次微电影大赛拟定设立最佳微电影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技术奖(全部待定);所有奖项入围三部,选定一部最终获奖,采用初评和终评相结合的方式,初评由组委会指定初评单位完成,终评由评审委员会组成投票权重。

其中,最佳微电影奖一等奖,30000元奖励;二等奖,20000元/人奖励;三等奖,10000元/人奖励。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技术奖各5000元奖励。

参赛要求:

A:参赛对象要看清:

包括学生、外国友人在内的、与长春有过初步接触、所有想讲述长春故事的个人、团队、组织单位

B:参赛方式您记牢:

参赛者登录官方网站吉网(中国吉林网)和吉刻APP下载报名表。而后,采用如下方式:

(1)邮寄提交

报名表、授权协议,打印填写并盖章(若有选送单位);参赛作品请提交DVD数据光盘或U盘(不予退回)等存储介质,与报名表、授权协议原件一同寄送至“长春旅游文化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邮寄地址:吉网传媒(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会,长春总部基地C区A1栋)

联系人:王寅  联系电话:13514415581

(2)邮件传送:

报名表、授权协议,打印填写并盖章,扫描连同参赛作品作为附件发送至组委会官方邮箱。

(3)QQ邮箱发送:31806710@qq.com

C:主题要求

以夏季的长春故事为主,展示长春特色、长春精彩,剧本题材不限,要有完整的剧情主线,内容丰富,构思新颖、情节感人、耐人寻味。

D:作品格式:mp4、mpg、mov视频格式均可,分辨率1920*1080(高清)。

特别说明:参赛者无需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记者从大赛组委会了解到,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凡参赛者必须遵循本次微电影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安排。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组委会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作品征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新疆军区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族团结一家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今年9月,自治区将举办“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成就图片展。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工作方案》,拟在全区开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和形式

征集展示作品主要有四类。包括摄影图片、微电影(微视频)、媒体公益广告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

(一)作品内容

1.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作品,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在新疆成功实践的作品。

2.反映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就的作品。

3.展示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本职工作,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喜迎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作品。

4.宣传反映弘扬中国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彰显时代主旋律、传递社会正能量的作品。

5.反映自治区党委坚定不移抓基层打基础,深入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学转促”专项活动和推进“去极端化”、发声亮剑等的作品。

6.展示自治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推动建立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的作品。

7.宣传自治区围绕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持续办好多渠道扩大就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扎实推进精准脱贫、积极推进住有所居等利民惠民实事好事的作品。

8.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军队和国防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现人民军队始终瞄准“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强军目标,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以及反映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各族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作品。

(二)作品形式

1.摄影图片。作品主要围绕“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时政、纪实、艺术类均可,单照和组照均可,如果是组照,则一组作品控制在3-5张,组照作品可以是不同角度的同处,也可以是相关联的多处。图片格式为JPG或TIFF,每幅照片数据不小于1Mb。

2.微电影(微视频)。主要是剧情微电影(微视频)、纪实微电影和动画片三种,作品时长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少数民族语言作品要有汉语字幕,并生成一版无字幕版一并报送,无字幕版格式与作品相同。报送作品视频格式可以是MP4、MOV、WAV、MPG、AVI。

3.媒体公益广告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主要是传播正能量,具有较强教育意义的标版广告、情景广告,时长为7至30秒,少数民族语言作品要有汉语字幕,并生成一版无字幕版一并报送,无字幕版格式与作品相同。报送作品视频格式可以是MP4、MOV、WAV、MPG、AVI。

4.“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作品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用图画加文字的“图说”形式表现,格式为JPG,分辨率为72PPI以上,规格为A3或A4,颜色模式CMYK,存储大小不超过3M。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创意新颖、画面清晰完整。微电影(微视频)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的画面要清晰稳定,声音清楚,剪辑流畅,符合不同影视作品语言标准。平面公益广告和摄影图片作品要构思巧妙,构图艺术性和表现力强,色彩搭配和谐。

2.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报送者必须享有作品完全版权。作品一经报送视为自动授权活动主办方可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包括可对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1、宣传动员(6月14日-25日):新疆日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新疆经济报、天山网等媒体要发布征集启示,于6月15日起统一发布征集广告,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滚动播发做好发布征集启示、播出活动广告,动员各地、各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专业学校和动漫、广告制作机构,以及各族干部群众中的摄影摄像、广告设计、动漫制作爱好者围绕主题踊跃投稿。

2、征集初选(6月21日-7月20日):各地、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征集评选,经初选后将参赛作品和作品登记表分类统一报送指定的征集单位。微电影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剧本要于7月13日前报送。

3、评审和网络评比(7月21日-8月25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并组织网络评比活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只进行专家评审,不组织网络评比)。

4、展示奖励(8月26日-9月30日):根据专家评审和网络评比的意见,进行终评,对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并在自治区“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成就图片展和各媒体“砥砺奋进的五年”专栏中集中进行展播展示。大赛评比结果将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刊播。

四、评比办法

1、专家评审。将按照内容的政治性、思想性、教育性、可视性、益智性、娱乐性等方面,按照不同类型主题作品的标准进行打分评审,专家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网络投票。经过初审的作品将在天山网专题栏目进行展示,同时在天山网和手机APP上接受广大网民投票,网络投票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奖项设置

1、组织奖:5个。

2、作品奖: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作品将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文明办颁发证书、给予创作补助。

摄影图片:设一等奖3个,各3000元;二等奖5个,各2000元;三等奖10个,各1000元,优秀作品奖20个,颁发证书。

微电影(微视频):设一等奖3个,各10000元;二等奖5个,各5000 元;三等奖10个,各2000元,优秀奖20个,颁发证书。

媒体公益广告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设一等奖3个,各8000元;二等奖5个,各4000元;三等奖10个,各2000,优秀作品奖20个,颁发证书。

“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将评选出不少于300幅的优秀作品,报送中国文明网参加中宣部宣教局和中央文明办联合举办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示活动,获奖作品将由中国文明网颁发证书、给予创作补助。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摄影图片、微电影和公益广告征集展示活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发挥系统内牵头抓总的作用,做好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创作,认真落实作品的制作、征集、审查和报送等工作。

2.明确任务,广泛征集。各地(州、市)报送摄影图片作品不少于500幅,报送微电影(微视频)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作品数量不少于10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作品不少于50幅。自治区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报送摄影图片、微电影(微视频)和媒体公益广告作品,数量不少于10幅(部)。

3.深入发动,积极宣传。新疆日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新疆经济报、天山网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在制作和报送本单位作品的同时,按工作进度做好发布活动启示、公布活动结果以及获奖优秀作品展示等。天山网同时要负责开展微电影、视频类公益广告和优秀摄影图片作品的网上投票,统计参评作品成绩。

同时,各地各单位要按要求做好作品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报送作品要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作品光盘(U盘),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送达等方式一并报送。

摄影图片、“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平面公益广告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阿布都尼牙孜 0991-2391645 13579241297

刘启荣 0991-2391655 18199869686

QQ邮箱:752129470@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第一联合办公楼15楼1516室,830002。

微电影(微视频)和媒体公益广告和户外大屏公益广告(视频类公益广告)作品报自治区文联电影家协会。

联系人:彩才 18167892929 安尼瓦尔 1365998618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716号自治区文联办公楼7楼712室,830000。

附:“砥砺奋进的五年”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作品登记表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文明办

2017年6月14日

陕西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各普通高等学校:

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定于2017年4月20日至6月20日,举办全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展示高校在推进平安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请各高校于5月26日前精选推荐至少1个作品,按照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关于举办全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的通知》的格式标准,将《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名单》(见附件2)、《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原创承诺函》(见附件3)和参赛作品电子数据(移动硬盘或数字U盘)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

联 系 人:巩建朝

联系电话:029-88668630   88668631(传真)

邮    箱:jytwdb@163.com

附件:

1.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登记表

2.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名单

3.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原创承诺函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汉中第二届“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2017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节”的影响力,充分展示汉中特色旅游资源,提升“两汉三国•真美汉中”城市形象知名度、美誉度,推动汉中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汉中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汉中市第二届“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具体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金色花海 真美汉中”微电影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汉中市委宣传部、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汉中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新浪•汉中、陕西吉祥鸟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环球影城

三、大赛简介

1、公告时间:2017年3月15日起

2、报送时间:2017年3月16日—4月18日

3、参赛对象:面向社会团体、个人均可;

4、报名方式:参赛者可通过汉中市文物旅游局官方网站、新浪网汉中频道网站主页报名;或关注“汉中市旅游”、“汉中身边事”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完成信息注册、填写参赛表格。

5、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在2017年3月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2)参赛作品内容需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具备一定的艺术性、故事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低俗恶搞等不良内容;

(3)参赛作品要求画面清晰,作品片长3—8分钟内,建议设置中文字幕,分辨率不低于720P,普通话、方言均可,文件为avi、mov、mp4、mpg格式;

(4)参赛作品要求体现汉中油菜花海画面不少于片长的30%,汉中景区景点、带有汉中元素及历史景观画面不少于片长的5%;内容形式分三大类:剧情短片、自然风光记录片、文学艺术片均可摄制参赛。

6、作品提交:在2017年4月18日之前,打印《参赛表格》并签字,拍照或扫描后连同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高清版本发送至微电影大赛官方指定邮箱2631097058@qq.com,或直接送至新浪•汉中办公点(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茶城艾斯国际办公中心1102室)。

7、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的作品评选,共分为四个步骤:

(1)初赛:由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筛选;

(2)入围赛:入围赛分为网络投票及专家评选,对初选入围的20部作品在指定的微信公众号“汉中市旅游”发起网络投票,且本次投票得分占最终评选的30%。专家评委对入围的20部作品,进行现场观影打分,本次打分占最终评选的70%。综合网络投票及专家评选,评出13部作品进入决赛。

(3)决赛:邀请专业评委针对进入决赛的13部作品进行专业评分,最终决出奖项名次。

作品展播:对入围作品将在汉中广播电视台及各媒体网络平台展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伍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贰万元,计:肆万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壹万元,计:叁万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一千元,计:壹万元;

合计:壹拾叁万元整。

备注:奖金应上缴税费由获奖者承担。

五、特别申明

1、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参赛作品中使用的音乐或其他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2、所有个人及单位参赛的微电影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本次大赛活动期间展映环节的无偿播放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中/英文字幕拷贝版、宣传片花等用于本次微电影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播出、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3、严禁参赛作品一稿两投,如有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保证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主办单位(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或其指定单位无偿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对于评选后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独家享有播放、出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及再许可权。

5、所有参赛作品请自行备份,概不退回。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汉中市文物旅游局所有。

第十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创办于2008年的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是山东省境内唯一的微电影艺术领域的专业权威赛事,大赛创办的宗旨为引领山东的文化潮流,传播向上的微电影作品,鼓励青年的探索精神,挖掘优秀的青年人才,推动微电影艺术的繁荣发展。国内各大专院校师生、专业机构、微电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本届主题:喜迎十九大 共筑中国梦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 舜  网 山东影协微电影工作委员会

二、参赛要求

1、题材要求: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具有时代精神;围绕“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的主题,从不同的侧面反映波澜壮阔的祖国在奋进的过程中发生的丰富多彩、鲜活多姿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记录身边感动、讲述凡人小事,讴歌奋斗人生,以此彰显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

2、制作要求:

①须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拍摄单位、字幕等信息;②影片需制作两种格式,即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的MOV或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和适合网站播出的FLV格式标清影像,并附加电子海报一张(尺寸规格120cm×90cm,像素分辨率150,色彩模式CMYK,图片格式JGP),海报须体现片名、主创人员名单、出品、拍摄单位等文字信息;③故事片和纪录片、动画片时长15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使用手机、相机、专业等设备拍摄均可。3、作品创作时间:2016年6月——2017年6月拍摄的作品。

三、作品分类:

(1)学生单元: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公益片

(2)社会单元:故事片、纪录片

四、奖项设置

(1)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和公益片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优秀编剧、导演、表演、摄影各设立奖项1-2名,其中获奖的故事片剧本将在《时代影视》发表。

(3)最佳网络人气奖1部。

(4)最佳原创剧本奖5部。

五、参赛方式:

以单位、机构名义参赛的作品,由各地市电影(影视)家协会、微电影工作委员会统一报送;外省机构或个人,以及省内没有成立电影(影视)家协会参赛的,可登陆大赛官方网站(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shandongfa.org.cn和舜网http://www.e23.cn微电影页面)下载报名表,复印有效,并如实填写,直接报送活动组委会。

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以下资料寄送至大赛组委会,以邮戳为准。

(1)亲笔签名的纸质报名表;

(2)纸质剧本(仅限故事片),字数5000字以内;并附300—500字的故事梗概和主要人物简表,按照剧本格式编写,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字体一律为宋体,字号最小为小四号,单倍行距。

(3)U盘,包含①电子申报表;②参评作品的高清影像和标清影像;③15秒高清影片片花;④分辨率为300JPG文件的电子海报;⑤电子版剧本(仅限故事片);⑥三张剧照;⑦编剧、导演、男女主角、摄影等主创人员的彩色近照各1张,U盘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

(4)恰逢大赛创办十年之际,为鼓励原创,本次大赛特别为那些未能拍摄的微电影作品设立最佳原创剧本奖。参与“原创剧本”评选的剧本作品,仅限故事片,不需要成片,优秀参赛作品将陆续在《时代影视》杂志进行刊登,并有机会单独成册出版。请将剧本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dyswdy2017@163.com。剧本要求5000字以内,附300—500字的故事梗概和主要人物简表,按照文学剧本格式编写,邮件中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

邮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西路中段济南报业大厦四楼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办公室

报名电话:0531-67976362、68978562

六、特别说明

山东影协将协助和支持获奖微电影作品的深度推广:

(1)获得一等奖的微电影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直接推荐参加山东省文艺界最高奖——“泰山文艺奖”电影类的初评。

(2)所有获奖选手均由大赛组委会推荐在山东影视集团、山东电影制片厂及省外影视剧组中,担任相应职务和角色。

(3)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国内外电影节短片单元的展映或比赛。

参加单位、机构及人员须拥有参评作品的合法版权,如发生侵权等问题,相关法律责任自负。主办方拥有该作品传播使用权,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和播出,包括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

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七、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宣传组、会务组、外联组、大型活动组及后勤保障组组成。

评委会由国内外知名影视界专家、学者组成。

二O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首届2017甘肃“华盛杯”微电影剧本创作大赛

微电影是贴近人民生活、为人们喜闻乐见、传播正能量的文学艺术形式。甘肃微电影剧本创作大赛是面向全省的大型影视剧本创作竞赛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活动,旨在发现微电影创意人才,积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帮助微电影创作群体,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金激励、技术支持,从而扶植一批在微电影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创作者及其团队,让他们在独立创作的基础上,提升甘肃微电影创作的整体水平,带动微电影“短”“平”“快”式的良性发展。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甘肃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

甘肃省电影家协会

中共定西市委宣传部

定西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中共陇西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定西市陇中文化研究中心

甘肃陇西华盛集团

协办单位:

南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交通大学影视文化研究所

支持媒体:

《陇中文学》《定西日报》

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豆瓣等

二、大赛主题

1.反应我国社会生产和改革开放的优秀成果;

2.表现社会积极价值和正能量的好人善事。

3.表现精准扶贫及艰苦创业的优秀人物事迹。

4.表现美好校园生活和青春气息的优美励志故事。

5.歌颂真善美爱情和亲情的人生故事。

6.表现理想与现实间的黑色幽默或悲喜人生。

三、活动形式

1.报名阶段,通过媒体发布、高校发函等形式,启动并开放报名。报名条件为“故事梗概+剧本+主创团队”资料。可以直接向组委会报名,也可以由所在高校、协会、公司、团队统一报名。

2.初选阶段,组委会的评审小组参照1:1.5比例筛选入围创意,并给出创作指导意见。

3.终选阶段,组委会的评审小组根据创意修改情况评选确定最终入围创意。

4.评审阶段,评委会根据奖项设置及评选规则评选优秀作品。

5.颁奖典礼,在项目收官阶段,举办颁奖典礼,对其中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并通过合作的电视和网络平台传播。

四、大赛时间

1.创作比赛部分:

剧本征集时间:2017年1月1日至5月30日

剧本评审时间:2017年6月1日至8月31日

2.颁奖典礼:2017年10月

3.颁奖地点:甘肃陇西华盛集团古莱坞影视城

五、参赛对象

1.省内、国内各大学、大中专院校/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学生参与主创的团队。

2.社会微电影制作团体(导演、编剧、主演、摄影、剪辑等组合),参赛对象不限地域、国籍。

3.自由撰稿人等。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0000元):两名

二等奖(5000元):六名

三等奖(3000元):八名

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者均有获奖证书和组委会提供价值500元纪念品)。

七、参赛方法

1.大赛以电子邮件为主,电子报名邮件命名方式: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档(或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参赛类别+作品类别+参赛者名称+作品名称”(如:x年x月x日 剧本类/作品类 剧情短片/纪实短片/动画短片 xxx 《xxx》)。

2.同时将以下材料快递至甘肃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

3.甘肃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联系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定临路4号甘肃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电子邮箱lxsflzb@126.com;QQ:1491088557

4.组委会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连振波

联系电话:18993223629

工作人员: 杨 齐   贾黎鸣  贾 伟   谢春丽

苏  明   陈  蕾  刘双隆

联系人:贾  伟   13993206209

谢春丽   15193225109

苏  明   13919891193

八、大赛评委团(暂定)

1.林少雄     著名学者、上海大学电影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马青山    甘肃省作协副主席、《飞天》杂志社主编

3.程金城    省文联副主席、兰州大学文学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4.刘晓丽    甘肃电影家协会专职副主席

5.柴彦章    甘肃省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甘肃陇西华盛集团董事长

6.南振岐     文化部优秀专家、甘肃南特数码集团董事长

7.徐兆寿     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院长、教授

8.尔 雅        著名作家、影视评论家、甘肃交通大学副教授

9.连振波     甘肃中医药大学教授、定西市陇中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10.汪海峰   甘肃中医药大学图书馆馆长、副教授

11.苏 明       青年诗人、《陇中文学》诗歌编辑

九、参赛作品版权

1.参加微电影大赛作者(包括联合创作)须确认拥有投递剧本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参加本微电影大赛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本次微电影大赛期间之外,未获得资金扶持拍摄的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余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责任由作者负责。

3.获得奖励或组委会资金扶持的参赛作品,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及其合作组织有优先权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出版等活动。获得资金扶持参赛作品,未经大赛组委会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可权予第三方使用,不可私自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

4.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对违反上述约定的作品,保留改评或追回奖项、扶持资金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5.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首届甘肃“华盛杯”微电影剧本创作大赛组委会。首届甘肃“华盛杯”微电影剧本创作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本章程、规则、条款或与本章程相关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