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我的中国梦” 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努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组织开展第四届“我的中国梦”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

本次大赛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办,湖南教育电视台承办。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第四届“我的中国梦”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和安排,广泛发动大学生积极参与微电影创作,并给予参赛团队技术指导和相关支持,对作品的政治导向、思想观点、内容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要把握时间节点,在2017年3月30日前上报参赛信息报名表(见附件2)和剧本,8月30日前提交参赛作品,提交的作品必须签署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作品实属原创。要积极配合大赛组委会开展各项活动,并利用微博、微信平台、电视台、报刊、校园网等各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扩大大赛参与面和影响力。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刘舒睿

电 话:0731-85392291、18774887550

电子邮箱:hnxywdy@yeah.net

教育工委联系人:崔恒源、赵青

电 话:0731-84720593、85715329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1 第四届我的中国梦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方案

附件2第四届我的中国梦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作品信息报名表

附件3第四届我的中国梦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承诺书

首届“亮丽内蒙古”微电影创作大赛作品征集

为传播“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品牌形象,展示内蒙古壮美的自然风光和绚丽的民族风情,由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牵头主办、各盟市旅游局协办,北京东尚君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的以“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为主题的首届“亮丽内蒙古”微电影创作大赛,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原创影视作品。

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12月16日——2017年3月31日;作品投票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30日24:00时;作品评选时间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15日;颁奖时间2017年5月20日;参赛对象,面向全国影视爱好者,性别年龄不限,所学专业不限。参赛方法:参赛资格获取,在报名时间内,参赛者必须在赛事官方网站(或官方媒体、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指定页面下载报名表与大赛统一片头,根据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如果不填写或者填写不全者、填写内容虚假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统一片头和报名表下载链接: http://zxm.nmgtour.gov.cn:12001/zxw/channel-indexVideo.do(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形式参赛费用,报名表请随作品投递至大赛组委会);参赛作品提交,请参赛者于指定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3月31日)前按照说明完成投片,实体投递与网络上传选一即可。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

各相关单位: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作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决策,十年间,社会工作迎来了10年的黄金发展期。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行业影响力,提升社会工作从业者社会地位,在业内普及各领域优秀工作理念及方法,加大社会工作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作为全国性的行业枢纽组织,决定联合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追随镜头 记录点滴——用影像展示社会工作十年发展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不限对象。所有关心社工发展、热爱社工事业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包括微电影作品和剧本两种,获奖剧本将由组委会进行筛选并出资邀请知名导演参与拍摄成作品进行传播。

2)所有参赛内容,要求:包含社会工作元素,围绕社会工作行业,反映行业整体精神面貌、各领域优秀工作理念及方法、社工个人风采、典型优秀案例等均可。内容新颖,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有一定的故事性、观赏性、艺术性,利于传播。

3)所有参赛作品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文字标明作品的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方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同时需在片头或片尾中标注为“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技术指标须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杂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画面流畅,码流率256 Kbps以上,帧率不低于25 fps,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MPEG4或MOV格式。片长15-30分钟,入选作品须再剪辑一段1-3分钟的小片用于推广。

4)参赛剧本需逻辑清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1000-5000字左右。

5)参赛影片须统一制成DVD格式光盘寄送到组委会。随光盘附影片参赛回执(详见附件一)。

参赛剧本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组委会邮箱,需附参赛回执表格(详见附件二)。

6)获奖作品、剧本由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和参赛者共享版权。

四、赛事奖项:

1、大赛设最佳影片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5万元)和获奖证书。

2、大赛设最佳剧本奖(不分个人、单位)1名,授予奖杯、奖金(2万元)和获奖证书。

3、大赛另设优秀影片奖、优秀剧本奖若干名,授予奖牌、奖金和获奖证书。

4、对积极组织开展赛事活动,获奖作品较多、获奖级别较高的单位,授予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大赛作出重要支持的单位或个人,组委会授予特别贡献奖。

五、赛事时间:

1、启动征集时间: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

2、专家评审时间:2017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3、结果公示时间: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

4、颁奖典礼时间:2017年国际社工日

5、入围及获奖作品展播周期:入围作品宣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各参赛单位、个人根据大赛通知要求,将作品或剧本于2017年1月31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给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二层209室 第二届全国社工微电影大赛组委会(100020)。

联系人:于素华。

电话/传真:010-65016220。

邮件:movie@swchina.org。

附件下载:

附件一:影片参赛信息回执

附件二:剧本参赛信息回执

相关竞赛信息请关注社工中国网官方网站(www.swchina.org)及“社工中国网”微信公众号。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征集

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征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

为保证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的顺利进行,现就比赛作品征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参赛作品为十八大以来创作的政法综治题材,必须符合活动主题,积极健康向上,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与其抵触的内容。

二、作品分类

作品分为微电影、微视频两大类

(一)微电影为时长不超过15分钟的剧情类作品

(二)微视频为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纪实类作品

(三)本次比赛不接收动漫、广告和宣传片作品

三、技术指标

(一)格式标准:MP4

(二)视频大小:微电影作品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G,微视频作品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5G,微电影作品和微视频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

(三)存储介质:U盘

(四)每个报送的作品均需提供:《作品登记表》、《作品海报》、视频文件U盘

四、有关要求

(一)征集方式: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征集本省(区、市)政法各单位、媒体和社会机构拍摄的作品。中央政法各单位不负责作品征集工作。作品征集结束后,由中央政法委与中央政法各单位共同组织作品评选。

(二)报送数量: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报送的微电影作品不少于20部、微视频作品不少于20部。

(三)征集时间:2016年10月25日—11月25日。

(四)报送方式: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统一征集作品,于2016年11月25日前送至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

附件:《全国首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登记表

中央政法委政法综治信息中心

2016年10月24日

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

201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6-1426

各市文明办、文联、民政局、农业局,省直有关新闻单位:

为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大力加强乡风民风建设,推动农村“软环境”与“硬环境”同步发展,展示倡树文明新风尚、净化乡风民风新成果,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山东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移风易俗树新风为主题,通过微电影艺术形式,真实纪录全省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过程中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形象再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反对盲目攀比等方面的生动故事,提高群众参与度,为乡村文明行动持续升温营造浓厚氛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山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省电影家协会、大众网、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山东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省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总协调,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省民政厅、省农业厅负责活动的组织推动,省文联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大众网、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负责作品展示工作,省电影家协会、山东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做好作品征集、评选、表彰等工作。

三、参与范围

凡以山东各地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为拍摄主题的微电影均可参加。拍摄单位、机构、个人不限。

四、活动安排

组织发动及作品征集:2016年9月—2017年3月

作品评审及表彰通报:2017年4月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分为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3类。

2、要求紧扣主题、导向正确,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注意把握习俗与低俗、传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党员与群众四种关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

3、作品题材要聚焦乡风民风中的热点问题,关注身边生活中的平凡人、平凡事。聚焦一个点,写好一件事,从细小之处表达对移风易俗的理性思考,唤醒对乡风民风诸多问题的反思,引发人们对移风易俗树新风的思想共鸣。

4、鼓励创意和创新。从选择题材、编织故事情节、展开矛盾冲突等方面充分展现微电影的艺术特征,以简洁短小的规模表达深刻的思想内涵,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5、制作要求①须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拍摄单位、字幕等信息;②影片需制作两种格式,即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的MOV、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和适合网站播出的FLV、 WMV格式标清影像;③故事片和纪录片时长15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使用手机、相机、专业等设备拍摄均可,作品语音普通话、方言均可。

6、参加单位、机构及人员须拥有参赛作品的合法版权,如发生侵权等问题,相关法律责任自负。主办方拥有作品传播使用权(两年),即在两年内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和播出,包括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农村电影院线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将分设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为一等奖1部,二等奖3部,三等奖5部,优秀奖若干部,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和1000元。此外,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作品评选结果公示后,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网络、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展映。

七、有关要求

以单位、机构名义参赛的作品,由各市文明办统一报送,报送数量不设上限,但每市报送作品不少于3部,即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各1部。个人参赛,可登陆“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活动官方页面(http://www.dzwww.com/2016/yfyssxfwdy/)下载报名表(复印有效)并如实填写,直接报送活动组委会。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高清、标清全片和电子版报名表以数据文件形式拷贝至光盘或U盘,并连同1份纸质报名表寄送至活动组委会。以邮戳为准。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参赛作品名称、出品单位、创作人员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

活动组委会设在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2799号和谐广场银座商务中心4号楼1004室。联系电话:0531-87035066 、15275170781,电子邮箱:362792637@qq.com,邮政编码:250021,联系人:密淑慧 。省文明办联系人:杨咏雪,联系电话:0531—51775201。

附件: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山东省文明办 大众报业集团

山东省文联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16年9月28日

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

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发展大繁荣。通过影视文艺作品的创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心态。团省委决定举办“你的眼中,我们的世界”四川大学生原创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2月

三、活动流程

1、报名投稿: 2016年9月。通过大赛指定邮箱投稿,大赛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具备参赛资格;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2、线上展示: 2016年10月;审核通过的优秀作品在爱奇艺等视频合作网站上展示。

3、网络投票: 2016年11月;对通过审核的优秀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4、评委评审: 2016年12月上旬。统计网上数据并公布,由评审团最终决议,评选出各单项奖和最佳影片奖;

5、2016年12月中旬举行大赛颁奖典礼。

四、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其参赛作品使用权。所有剧本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约束,提交剧本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征集作品为微型影片,总时长控制在5-15分钟。主题应符合正确的价值观,积极向上,拒绝色情、暴力内容。影片名称可自由拟定,类型、风格、题材不限;

3、微型影片的画质要求清晰,视频分辨率最低要求720*576。作品语言不限,普通话、方言均可,需设置中文字幕。

五、奖项设置

1、最佳影片奖:1个,奖金5万元;

2、单项奖:8个:奖金各1万元;(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原创剧本、最佳摄影奖、特别影片奖)

3、优秀组织奖8名。

全部获奖个人或团体均有机会参与由知名导演指导、制作的网络大电影。

六、工作要求

各高校团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优势,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浓厚氛围,调动高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作投稿。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征集比赛,筛选优秀作品上报。每个高校上报作品数量原则不少于5件。

联系人:王程平

电话:159-2808-2147

投稿邮箱:scmicrofilm@163.com

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剧本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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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蓝天,苍穹落日,重温历史风云变幻,梦回铁蹄奔腾岁月,用影像重现古城记忆,一同品味港城历史遗韵,感受滨海旅游文化。“魅力漳州港 微影绎精彩”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于2016年9月8日拉开序幕,现诚邀广大高等影视艺术类专业院校、专业微电影创作团队、影视传媒公司等微电影爱好者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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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由中共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宣传部主办,漳州开发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漳州开发区摄影家协会协办,厦门赛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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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的剧本主题应紧紧围绕漳州开发区,将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有机融入到剧本中,展现开发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风貌和生活情景,提高漳州开发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展现幸福、乐活的招商人。

本次微电影大赛共评选出30部“双鱼杯”剧本奖。评选方法、作品要求(部分景点简介)、评选结果等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或微信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一、时间安排:

1.投稿时间:2016年9月9日—10月19日

2.采风时间:2016年9月26日-28日

2016年10月12日-14日

3.评审时间:2016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二、采风介绍:

为让参赛者进一步了解漳州开发区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领略开发区城市风貌,以此深入进行剧本创作,承办方将从参赛的剧本中择优挑选出优秀剧本原创编剧参加采风活动。

三、剧本要求:

1.剧本主题应紧紧围绕漳州开发区,将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有机融入到剧本中,展现开发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风貌和生活情景,以达到通过电影打造一张个性化的城市名片,提高漳州开发区的知名度、美誉度的目的,展现幸福、乐活的招商人。

2.故事完整连贯,情节合理,结构清晰,立意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较高的传播价值,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性。

3.剧本可供拍摄时长限度在5-25分钟,字数5000字以内,附故事梗概(500字左右)。

4.剧本格式:封面+扉页+正文

(1)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QQ)

(2)扉页:故事梗概(500字左右)和主要人物简介

(3)剧本正文

5.剧本须为原创、未投拍的作品,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如系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不接受参加过相关大赛和已拍摄完成的微电影剧本。

6.获奖剧本版权与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原创编剧享有署名权。

四、“双鱼杯”剧本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税前):

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4000元

三等奖:4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23名,奖金1000元

五、剧本提交:

将符合参赛要求格式的剧本文本(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承办方指定邮箱: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或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织方所有。

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

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

各市(地)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省农垦总局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广播电视台,绥芬河市、抚远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台:

为更深入贯彻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我省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树立好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广播电视台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主题内容及口号

参评作品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法治与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特别是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祖国繁荣昌盛的主旋律。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宣传“大美龙江”,建设美丽中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等内容展开。

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口号为:“践行核心价值,引领时代风尚”。

二、评选活动的参加对象

以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兼顾省外作品。由各级广告协会组织本地区各类媒体、广告公司、高等院校等会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益广告爱好者设计、制作、报送公益广告作品。

三、评选活动的作品分类

参评作品分为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及订制类等四个类别。

(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作品: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或AVI,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微电影不超10分钟。盘盒上须按顺序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影视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

(二)广播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CD光盘上,储存格式为MP3或WMA,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广播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和一份文案。

(三)平面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DVD光盘上,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颜色模式CMYK、RGB色彩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

(四)订制类作品(视频):本省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其企业文化,选定公益主题,面向有实力的特定制作机构订制公益广告作品(视频),作品格式及标准要求参照影视类作品。

上述四类参评作品,每个单件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含三幅)作品属系列作品。每个系列作品必须刻录同一张光盘上;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每个单件或系列作品必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

四、评选活动的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按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等三类作品分别设置奖项,每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另外还设置若干个组织奖。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1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二)广播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8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三)平面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1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7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

(四)订制类作品:由公益广告订制企业和制作机构约定奖励额度。

(五)组织奖:设置5名,颁发组织奖奖牌。

五、评选活动的时间安排

2016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由组委会以媒体公告形式启动评选活动,征集和报送作品。11月21日至11月30日,由评审办公室对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评审办公室在网上展示初选作品,并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网上评选基础上,由组委会最终评出各类别金、银、铜奖作品及组织奖。12月底前,由主办单位实施总结表彰奖励。2017年1月至5月,通过在黑龙江公益网进行“我最喜爱的公益广告评选”、中央大街展览、高校巡展、黑龙江公益网专题、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等进行优秀公益广告展播。请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广告协会,于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参评的三类公益广告作品,集中报送到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文法楼208-4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六、关于评选活动的几点说明

一是参评作品不收费。

二是参评作品仅限于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评,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三是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评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四是参评作品概不退还。省工商局、省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创作单位享有署名权。评选活动协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

五是报送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请勿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六是参评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必填内容外,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以备参评后续工作所需。

七、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把本次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和宣传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摆上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加强宣传:各地宣传部、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这次获奖作品,保证篇幅、时长、频次,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三)保证质量: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组织创作单位和人员,在提炼主题、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在精心创意、精湛制作上下功夫,在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上下功夫,使更多思想深刻、艺术表现力丰富、简洁明快的公益广告作品脱颖而出。

(四)做好保障: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党政部门、各类媒体、广告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益广告财力物力保障工作。各地文明办要把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测评体系,推动公益广告宣传任务落实到基层。

八、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一)评选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由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主办;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广告协会、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承办。主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构架、方案制定、通知下达、督办落实和表彰奖励等工作;承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及宣传推介工作。

(二)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主任由省工商局局长张显丰、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殿军担任;副主任由省工商局副局长赵恩泽、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刘维宽、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王文堂、东北林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蔺海波同志担任。

(三)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宣传办公室和评审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台,主任由省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王瑾担任,成员由省广播电视台、省广告协会、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程宣传的组织领导和优秀作品的推广使用等工作。宣传办公室联系人:苑洪春,联系电话:0451-82890422。评审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东北林业大学),主任由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苏雪丹担任,评委由主办、承办、高校、广告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公益广告作品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组委会研究认定。评审办公室下设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三个评审小组,分别负责三类公益广告作品的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

附件:  (点击下载)

附件一: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分类表

附件二: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地区编号表

附件三: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作品登记表

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

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县属各媒体: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勤耕好学,开明开放”新时期庐江精神,利用全媒体合力打造本土权威微电影创作赛事,通过对微电影创作价值取向的引导,充分挖掘庐江历史人文底蕴,表现庐江人民谋求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讲好庐江故事,展示庐江形象。同时通过大赛的举办,发掘和培养一批微电影创作、表演人才,为我县微电影市场繁荣发展做好人才储备。经研究,举办“庐江县第三届微电影大赛”,现向全社会征集优秀微电影作品。

一、大赛主题

讲好庐江故事,展示庐江形象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庐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庐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庐江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庐江县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庐江县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

  媒体支持:

《今日庐江》、庐江县广播电视台、庐江县政府网、庐江新闻网、微聚庐江、魅力庐江网、庐江在线网、51庐江网、庐江老乡网等。

三、作品征集及网络投票时间

作品征集: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网络投票: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

四、作品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参赛要求

  1、报名者不限年龄、专业、地区,凡是对影视创作有梦想、有追求的爱好者均可参加。作品必须与庐江的人文景观或历史文化等内容有关,反映庐江精彩或感动的人和事,弘扬美德庐江的时代精神,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

  2、征集作品为微电影

(1)片长:3-8分钟。

(2)提交参赛作品要求

(高清区):原拍摄视频分辨率为1920 X1080;上传视频格式:将视频转为分辨率720X576的2兆码流WMV视频文件,传至指定邮箱。

(标清区):原拍摄视频分辨率为720X576;上传视频格式:将视频转成分辨率640 X 480的 MPG、MPEG、WMV、AVI、MP4、MOV视频文件,传至指定邮箱。

  3、注意事项

(1)严格根据作品的画质分辨率分区域上传,务必保留高质量的视频原件,以便在入选后,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播出使用。

(2)务必填写清楚个人信息,方便大赛组委会联系。

(3)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5)登陆庐江县政府网站报名专区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连同微电影作品发送至:hfljxws@126.com (以作品名称命名)。

五、评奖方式

本次微电影大赛评选采用评委评分,网络、微信票选相结合。由网络、微信票选出入围作品,再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各奖项,并推荐到省、市参赛。

观众投票方式:通过庐江政府网、“微聚庐江”公众号观看竞赛影片,并进行网络、微信投票。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2名,奖金3000元

六、活动宣传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全媒体平台,对活动全程予以报道。

2、获奖作品将在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媒体进行展播。

3、获奖作品将通过官方和大赛支持媒体的微信、微博,进行活动话题互动等新媒体宣传推广。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82563709

联系人:何芳芳

附件:庐江县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8日

 

柳州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

柳州法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

各县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市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电影等艺术形式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法治漫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建设法治柳州。

二、征集对像

全市各单位、个人均可提交作品参评。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1.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2.结合2016年新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特别是国家安全法、反恐法、反家暴法、慈善法等的宣传,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为新法新规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倡导网络空间法治化理念,传播中国好网民理念,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与文明上网常识,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兴网络文明之风,积极推进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

4.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题材的作品。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

5.其他有助于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培育公民法治理念的内容。

  (二)作品形式

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六类。

  (三)作品时长

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四)权利义务及版权要求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于此相违背者,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作品参评资格。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和收到奖励与荣誉,并要求侵权者赔偿实际损失。

3.凡提交作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许可主办方无偿将该作品用于柳江水上舞台法治主题区、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展播及公益普法活动。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4.所提交的作品需未曾参加过往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四、征稿时间及报送要求

2016年9月25日前通过光盘寄送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作品(电子版格式)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同时附上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附件)。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设一、二、三等奖等奖项若干名。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1500元;三等奖各奖励800元;优秀奖各奖励500元;入围奖各奖励100元。主办单位将采取评审组评审和网上投票的方式决出各奖次,给予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推荐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动,所获奖励及荣誉归作品创作者所有。法治微电影类获评全国三等奖以上的,我市还将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辖区院校、动漫影视公司、基地和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要动员和发动机关、单位、企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创作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

联系人:胡晓林  刘秋玲

联系电话: 0772-2824133

投稿信箱:lzpf2829970@163.com

寄送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8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206室

邮编:545001

  附件:作品登记表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