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美丽南方”——第二届广西微电影大赛

“中国梦·美丽南方”——第二届广西微电影大赛

一、大赛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2.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3.联合承办:

文化厅信息中心

广西综路传媒集团

南宁电视台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电台·经典1049

广西美术馆

广西彩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多家合作单位加入中)

4.协办单位:

南宁市群众艺术馆

柳州市群众艺术馆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

梧州市群众艺术馆

北海市群众艺术馆

防城港市群众艺术馆

钦州市群众艺术馆

贵港市群众艺术馆

玉林市群众艺术馆

百色市群众艺术馆

贺州市群众艺术馆

河池市群众艺术馆

来宾市群众艺术馆

崇左市群众艺术馆

 (二)领导机构

1.大赛组委会。

2.组委会秘书处。

3.大赛评审委员会。

三、比赛形式

(一)组织办法

1.分赛区。各设区市设立分赛区,承办本分赛区的作品征集、赛事的宣传推广等工作,并可以通过招商及合作等形式吸收社会资源赞助赛事。

2.网络功能。将广西微电影官方网站重新改版,将所有赛事活动、作品等展示于其中,并将接受网络报名和上传作品。在网站上进行大众投票,投票作为作品评选的参考指标之一。

3.每月之星,新增的赛事内容—“每月之星”,组委会从每个月中选出当月投交的优秀参赛作品1-3部为“每月之星”,作品在官网的首页作推荐展示并接受大众点赞。“每月之星”的作品获得直接进入复赛的资格。

4.优秀作品展播

(1)赛事期间,不定期举行优秀影片展。将阶段性评出的部分优秀影片公开展映,并邀请相关主创团队到场领奖、观片交流。

(2)将参赛作品引进广西文化厅“周周演”项目内,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明星剧场进行公益性的公开放映。

(3)将参赛作品授权于各设区市群众艺术馆,用于社区、学校、广场等地进行群众性的公益放映等活动。

5.总决选及颁奖晚会

时间:2016年12月。

地点:广西南宁民歌湖广场(暂定)。

对晚会进行电视直播和网络视频直播,邀请获奖的主创团队赴现场领奖。

 (二)评奖方式

1.大赛组委会负责统一制定大赛评奖办法。

2.组委会组织专家从各地报送的作品中评出各奖项。获得奖项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奖杯和作品创作补贴。

3.为使大赛公平、公正,请驻自治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奖项设置

1.参赛作品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作品。

2.参赛作品中评出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后期奖、最佳男演员奖、最佳女演员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等奖项。

3.获奖团队及个人

(1)获奖作品优秀团队将有机会获得为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拍摄或出演公益宣传片的机会。

(2)获奖作品将获得推荐参加国内外各类微电影比赛的机会。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报名者年龄、专业不限。

2.作品题材不限,但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杜绝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应确定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4.作品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576(高清格式为最佳),并设置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

5.参赛作者需报送作品格式为avi或mpg,并如实填写参赛登记表,连同作品视频文件、作品剧本及介绍一并以数据光盘或U盘报送。

6.影片将按以下6个类别分别报送:

(1)故事类,时长不超过20分钟;

(2)动画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广告类,时长不超过5分钟;

(4)音乐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5)记录类,时长不超过15分钟;

(6)手机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本次大赛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完整的使用权(非盈利性用途)。组委会不承担因作品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二)作品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可通过线下邮寄或官网报名的方式。

1.报送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15日。

2.报送地点:

(1)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11-4号。

邮编:530023。

电话:0771-5628554; 18607710201。

邮箱:gxqymsb@126.com。

(2)分赛区作品递交地点:全区各设区市群众艺术馆。

(3)官方网站报名:www.gxwdy.net(新版官网改版中)。

(4)官方微信号:gxwdyds

广西微电影大赛组委会

2016年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德行天下·微影故事”大赛

“德行天下·微影故事”大赛

根据中宣部的要求和部署,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举办“德行天下·微影故事”——广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视频(电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德行天下·微影故事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12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办单位成立活动组委会。

四、作品内容及要求

1.作品内容: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讲好爱国故事;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密联系生产生活实际,讲好创新、敬业、诚信等企业精神故事;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中华文化的精神和价值,讲好家风家训、乡贤文化故事;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和凡人善举,讲好崇德向善的感人故事;传递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情感和正向能量。

2.作品要求:参加大赛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严禁剽窃、抄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3.格式标准:影片时间3-30分钟,MPG、MOV等视频格式,分辨率要求高清。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字幕必须为简体字,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作品按照时长分别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进行报送。

4.参赛作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参赛单位在广西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创人员为广西户籍人员,或在广西居住、生活一年以上非广西户籍人员,或者是广西学校在校学生;作品以广西为主拍摄场景地,反映广西题材、对广西进行正面宣传。

5.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年1月1日后出品。

五、参与方式

本次大赛作品须邮递快件或直接送达。参赛者先登陆大赛官网(新浪广西http://gx.sina.com.cn/)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完整作品、电影海报或者截图(JPG格式,须大于500K),用光盘或U盘装载寄送至活动组委会,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69号新华大酒店304房广西电视台新媒体部(注明“微视频大赛”字样)。联系人:谭江13877151198,张虎18978949006。作品必须在2016年8月30日前报送,报送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提名奖10名;单项奖最佳导演奖1个、最佳摄影奖1个、最佳剧本奖1个;优秀奖若干。本次比赛专设青少年组(18岁以下)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七、活动安排

1.作品报送(2016年6-8月)。6月初开始广泛征集作品,9月上旬开始进行初选,入围的参赛短片将于比赛期间在大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播放。

2.网民投票及作品总评选(2016年9-10月)。汇聚全年度参赛作品,进行网络投票,结合专家集中评审意见,综合评出年度优胜作品名单。

3.颁奖盛典(2016年11月)。举办首届广西“德行天下·微影故事”微视频(电影)大赛颁奖典礼。

4.优秀作品向全国推荐及展播展映(2016年11-12月)。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电影大赛。

联系人:黄程斌、伍爱春。联系方式:0771-5885920(电话)、5883259(传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2016年6月1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16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

2016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东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新蓝网)、杭州米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电影家协会、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杭州爆米花科技有限公司。

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评奖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邀请网络视听业界知名人士参加评审。

二、活动主题

大赛以“绿色、创新、梦想、励志”为主题,通过精彩感人的影像,寻找感动、传递温暖、凝聚正能量。在G20峰会背景下,展示浙江创新、开放、绿色、发展的新风貌;本次大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发掘微电影新力量,汇聚青年电影人才,推动微电影产业发展。

三、奖项和奖金设置

1.作品奖

一等奖1个    奖金5万元

二等奖5个    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15个   奖金各5000元

2.单项奖

最佳导演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摄影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编剧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各1人   奖金1万元

3.最佳短视频奖

G20主题获奖微电影:奖金各5000元

4.新锐导演扶植基金6万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类型为微数字化视频,内容须围绕反映全国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等相关元素进行创作,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展现各地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改革发展成就和人文故事等。参赛作品应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构思巧妙、积极向上,着力刻画最美人和事、讴歌人间真善美。本次大赛特设“携手G20•城市十分钟”微视频单元,号召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周围时事热点。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

具体要求:

1.原创作品需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时间在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

2.原创短视频单元作品时间在10分钟以内;

3.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4.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

5.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数额不限;

6.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

五、活动安排

1.大赛暨新锐导演扶植计划启动(5月初)

2.报名征集期(5月初~8月31日)

3.评选期

(1)初评(9月中旬)

(2)中评(9月底)

(3)定评(10月中旬)

4.颁奖典礼(10月底)

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登陆新蓝网(www.cztv.com),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在线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参赛作品成片。(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网络上传为rmvb、mov、MP4、mpeg格式。)

2.寄送报名:登陆新蓝网(http://www.cztv.com),下载报名表,并进行打印填写(禁止手写),报名表需打印五份,连同参赛作品DVD光盘一张,一同寄送至: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4号C座103新蓝网,邮编:310005。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七、作品展示和版权归属

1.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该参赛作品使用权。

2.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以及其它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展播不局限于网络平台(例如影院/电视台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参赛者拥有作品的所有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公益性使用作品。参赛者需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

4.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5.组委会保留对其它未尽参赛规则的解释权。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美丽西城第九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美丽西城第九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各地市电影(影视)家协会、省直相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影视制作(文化传媒)公司:

为推动我省微电影创作的发展步伐,用微电影的镜头记录美丽中国,展现人民为梦想奋斗的精神风貌,鼓励青年原创作品,挖掘、培养和储备青年影视人才,同时挖掘优秀的微电影剧本创作人才,促进微电影精品创作生产,山东省电影家协会将举办“美丽西城”第九届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

作为省文联主办的“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的重要活动之一,本届大赛将在以往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继续打造我省青年文化艺术领域的知名赛事品牌。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组委会

济南市委宣传部

济南日报报业集团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舜  网

济南新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山东沐文尔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

人民日报山东分社、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山东艺术》杂志社、舜网、大众网、齐鲁网、鲁网、时代影视、济南日报、济南时报、都市女报、济南电视台、济南广播、优酷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爱济南客户端

艺术顾问:

著名表演艺术家、山东影协名誉主席 李保田

二、大赛主题

光影青春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新闻发布会和媒体宣传及颁奖典礼期间嘉宾接待服务、优秀微电影剧本评选、优秀微电影作品评选、颁奖典礼等各环节的内容审定及组织主持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办公室由宣传组、会务组、外联组、大型活动组及后勤保障组组成。评委会由艺术顾问、主席及评委组成,成员为国内外知名影视界专家、学者担任和主办单位领导,负责作品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各大专院校师生、专业影视文化公司、微电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参赛要求

1、题材要求: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健康,具有时代精神,以思想性、观赏性与创造性相统一的原则,围绕“中国梦”的主题,从不同的侧面反映波澜壮阔的祖国在奋进的过程中发生的丰富多彩、鲜活多姿的动人故事,如志愿服务、生态环保、尊老助残、爱心传递等,倾诉爱国情怀、记录身边感动、讲述凡人小事,讴歌奋斗人生,塑造道德模范,刻画最美人物,以此彰显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主题鲜明,积极向上。

围绕“美丽西城”这一命题,鼓励创作包含西城元素的原创作品,涵盖西城人文故事、西城自然风光、西城文化景观等均可。

2、制作要求:作品分别制作成MOV、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和FLV格式标清影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200兆,此格式视频上传网络,用于网络观看和投票评比)

3、参赛作品时长要求: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均限10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

4、作品创作时间:2015年1月1日—2016年6月20日之间拍摄的作品。

5、作品分类:

(1)、故事片(2)、纪录片(3)、动画片(4)、公益片

六、奖项设置

(1)学生单元:

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和公益片各设一、二、三等奖。

(2)社会单元:

该单元接收故事片和纪录片,共设一、二、三等奖。

(3)导演奖、表演奖、摄影奖和剪辑奖。

(4)优秀编剧奖:

为鼓励原创,设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2000元),和优秀剧本奖(奖金1000元)。

届时,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作品数量与质量确定具体奖项数量。

(5)最佳网络人气奖包括:最具人气影片1部。

七、参赛方式

①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纸质大赛《申报表》;参赛者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舜网http://www.e23.cn/微电影大赛官方页面、西城集团官网大赛专题页面http://www.jnxbxc.cn/或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shandongfa.org.cn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页面下载申报表(复印有效)。

②该作品的文学剧本,字数3000字以内;并附300—500字的故事梗概和主要人物简表,按照剧本格式编写,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QQ。

③注明作品名称的U盘,包括以下内容:

★电子《申报表》。

★电子版文学剧本。

★参评作品的高清、标清全片。

★15秒高清片花。

★作品尺寸为50*40(cm),存储格式为*.tif,不得低于300万像素的海报、剧照、主创人员(编剧、导演、男女主角、摄影、剪辑等)的彩色近照1张(生活照或工作照均可)。

邮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日照路与腊山河西路交汇处济南报业大厦四楼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67976844、67976362

八、日程安排

(1)、作品征集:2016年3月1 日—2016年6月20日

(2)、网络投票:2016年6月25日—7月5日

(3)、专家评奖:7月

(4)、颁奖典礼:2016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5)、巡回展映:2016年10月

九、版权及有关问题特别说明

山东影协将协助和支持获奖微电影作品的深度推广:

(1)获得一等奖的微电影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直接推荐参加山东省文艺界最高奖——“泰山文艺奖”电影类的初评。

(2)所有获奖选手均由大赛组委会推荐在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山东电影制片厂及省外影视剧组中,担任相应职务和角色。

(3)获奖作品推荐参加国内外电影节短片单元的展映或比赛。

为保证大赛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山东省文联、山东省电影家协会组织省内外电影导演、表演、评论、技术等专家、院线负责人、发行业负责人等组成评审委员会。

参赛组织和个人拥有参赛作品完全著作权,并对该作品负一切版权责任。除非参赛者在填写报名表时有特别申明,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基于本次活动的目的,以复制、发行、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形式,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

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山东省电影家协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由湖北省台办、湖北省委宣传部、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暨高峰论坛,开始征集参赛作品。

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暨高峰论坛,以“温暖·中华情”为主题,旨在以微电影创作为切入点,为两岸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共同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此次大赛主要内容分为三个版块: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导师制创作营、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和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

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导师制创作营

本次微电影创作营,将特邀台湾著名导演廖敬尧、台湾艺术大学电影学系副教授何平、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怡、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授张雅欣,组成“金牌导师团”,实施导师负责制,给怀揣着微电影创意和梦想的两岸青年提供免费特训、全程指导的机会。

5月17日起,海峡两岸青年学子可选择喜爱的导师报名,邮寄独立创作的作品到各导师联络处,由导师挑选优秀的学员进入导师训练营。每名导师将带领2到3支创作团队,同一时间赴湖北随州(炎帝故里寻根节前后进行创作素材的取景,即6月1日前后)参加微电影的摄制。

创作团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出各自制作的微电影作品,组委会将从中评出四个特别奖,并与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30部入围作品一起参与展播。

咨询详情和报名可拨打027—87122089。

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

5月17日起,第三届“金飞燕”海峡两岸微电影大赛开始征集参赛作品,征集截至时间为8月15日,凡去年10月1日至今年8月1日之间创作的微电影作品,均可报名参赛。据了解,前两届大赛分别征集作品200多部和500多部,本届有望超过千部。

本届大赛将评选30部入围作品角逐“金飞燕奖”、“银飞燕奖”和“铜飞燕奖”,从中评出“金飞燕奖”作品1部、“银飞燕奖”作品2部、“铜飞燕”作品3部,再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

此外,本届大赛设置6个单项奖,分别为: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具创新奖、最佳音效奖、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咨询详情和报名可拨打027—87122089。

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

本届海峡两岸微电影高峰论坛将于今年9月举行,主题为“海峡两岸微电影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趋势”,两岸与会嘉宾将围绕这一主题,分析探讨两岸微电影产业的发展现状、微电影的媒介特性、微电影发展的政策管理及微电影创作、生产、传播和文化影响力等方面的信息和行业发展趋势。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客都明珠·美丽梅县”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

“客都明珠·美丽梅县”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广大电影爱好者进行微电影创作,汇集具备文化创新的精神作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展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风貌。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宣传部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客都明珠·美丽梅县”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

一、征稿时间

2016年4月21日—11月30日。

二、参赛对象

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广大视频爱好者、院校师生、影视制作公司、专业视频创作者、网络工作者、草根原创作者及相关团体或个人。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2016年1月1日以来摄制,时间长度为5–2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参赛作品规格需适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并单独以无损格式储存于光盘中,以备选用;所有作品均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2、题材不限,与梅县的经济、社会、文化、人物、事物、事件、生活相关。

3、作品内容必须是积极向上的,宣传正能量的,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参赛者报送的作品数量不限,但不得一稿多投。

5、参赛者须填写参赛登记表,参赛者无须支付报名及后期评选费用,邮寄作品费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6、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曾经获奖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大赛,如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负责。

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主办方可以将参赛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附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

四、参与方式

参赛者须提供DVD数据光盘,盘内同时刻录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并注明参赛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作品时长等。同时将报名表格一并邮寄或送至: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区委区府大院宣传部宣传股;邮编:514700。联系人:房喻文。联系电话:0753—2589513。

五、评审方式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工作。将初选的作品通过梅县区宣传网专题登录进行公开投票,各项大奖的最终定夺以评委意见的70%与观众投票意见的30%进行最终的定夺。最终根据分值评选出最佳影片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配乐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男主角奖和最佳女主角奖等7项获奖作品。

六、奖项设置

获奖者分别发给奖金和证书。设最佳影片奖、最佳剪辑奖、最佳配乐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男主角奖、最佳女主角奖各1名及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30000元、10000元、10000元、10000元、10000元、5000元、5000元和各2000元。

七、其他说明

1、凡参赛者必须遵循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安排。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3、大赛其它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4、有关活动详情可咨询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2589513,邮箱:2417165589@qq.com。

第二届梅县区微电影大赛作品登记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寻•展古村落”公益微视频创意大赛

“寻•展古村落”公益微视频创意大赛

广东省作为岭南文化的核心,千百年来,其建筑及其装饰以简练、朴素、通透、雅淡的风格自成体系。这些建筑群积淀着极为丰富的历史、文化、民族、地域和情感的价值信息。在岁月的洗刷和历史变革的浪潮中,如今很多老屋已人去楼空,或破旧不堪,或被拆掉,珍贵的古建筑及其文化将面临“死亡”。拯救老建筑,保护岭南传统文化迫在眉睫。“寻•展古村落”项目组在连续两年的“寻”与“展”中为传播保护古村落及传统文化努力着,现在,我们将举办以“寻•展古村落”为主题的公益微视频创意大赛。只要你热爱岭南文化,均可踊跃报名比赛,加入到我们保护古村落的行列!

年关将近,岭南的游子们承载着厚重的亲情,纷纷踏上了归家征程,故乡那让人魂牵梦绕的沧桑老建筑、特有的传统民俗民艺、民间美食再次袭上心头。不再犹豫,赶紧拿起相机,让镜头留下你美丽的家乡,“寻•展古村落”期待你的参与,期待你能展示家乡古老村落、建筑和人文景观的历史文化价值,让更多的人欣赏到你家乡的美,让家乡的文化永远传承。

为做好“寻•展古村落”公益微视频创意大赛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大赛名称

“寻•展古村落”公益微视频创意大赛

二、大赛主题

作品可围绕岭南的老建筑、传统民俗民艺、民间美食等题材进行创作,通过新颖的创意,独特的美感和寓意,用微视频的形式传递岭南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唤起人们热爱岭南传统文化,重视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识,助推岭南公益文化事业。

特别声明:为保证大赛作品对岭南文化的有效宣传,所有应征作品应紧扣主题,需体现岭南的地域风貌。对于设计大赛的优秀作品,我们将推送到各大媒体进行展示和宣传。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协办单位 :

中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中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寻•展古村落项目组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影像类原创作品,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此次“微视频”影像类作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微电影、纪实类微视频、动画创作动态展示。每组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视频文件字幕文字应统一用中文或者英文标注,鼓励后期技术处理。

4、作品提报:微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200兆之内,最好为高清视频。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行做好备份。

5、每件作品需填写参赛报名表电子版,注明标题、作者、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简短的文字说明,随作品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

五、作品报送方式及投稿日期

1、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可在大赛网站下载),随参赛作品的电子文件一起打包压缩发送至大赛作品邮箱:boai100_xz@126.com。

2、邮件标题为:“微视频:×××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

3、咨询方式:qq在线:2120654699

4、截止日期:2016年5月1日。

六、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大赛由组委会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组评分。其中:专家评审占60%;公众网络评审占40%。

奖项设置如下:

最佳创意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金奖:一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银奖: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铜奖:八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优秀作品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大赛的详细资料可在“独家官方微博或大赛官方微信——发布。

(二)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3、所有参赛作品须填写详尽的参赛表(可在大赛网站下载),接到入选通知的作品须填写参赛承诺函(可在大赛网站下载)。

4、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举办或参与评奖、公益巡展等活动;大赛官网和主办方所辖之“微薄或者微信平台”等可常年无偿使用大赛获奖作品供浏览学习;大赛组委会拥有无偿出版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三)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四)组委会不承担各组别获奖者领奖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

(五)主办方将以email或者电话方式通知获奖作者,如遇无法联系的情况,将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奖项。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寻•展古村落”公益微视频创意大赛组委会所有。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16年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

2016年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 中央新影集团 | 中国传媒大学 |即墨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高校影视学会 | 中国教育电视学会高校电视专业委员会 | 高校创意总部 | 中央新影集团文化创意产业拓展中心

即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即墨市广播电视台 | 即墨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团委 | 中央新影集团微电影发展中心 | 中传北广(北京)文化传媒产业有限公司

联合承办:北京格外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新华社 | 人民日报 | 中央电视台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教育电视台 | 北京电视台 | 新华网 | 人民网 | 央视网 | 新浪 | 搜狐 | 网易| 中国移动视频基地| 中青视讯 | 豆瓣 | 天涯 | 猫扑

一、日程安排

创作比赛部分:

剧本征集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剧本评审时间: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作品扶持拍摄时间: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作品参赛部分:

作品征集时间: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作品播出评审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颁奖典礼:次年3月

签约导演、深度扶植:次年4月起

二、大赛主题

2016年“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以“穿梭光影,逐梦青春”为行动口号,以“传承”为年度创作主题。鼓励创作团队用微电影的形式,传承几千年中华文化的精髓,在继承中发扬、在传承中发展,让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在新时代结出累累硕果。

同时,大赛设立“即墨故事”创作单元,鼓励参赛团队报送表现即墨历史与现实的剧本和作品。“即墨故事”创作单元将提供更大力度的资金扶植与创作指导,力争把即墨丰富的历史与当下通过微电影这一新兴媒体形式表现出来,并广泛传播。

大赛分为“剧本”和“作品”参赛两部分,分别设立“剧情、动画、纪实”三个单元,分为报名——初选——终选——创作拍摄——验收——评审——颁奖典礼几个阶段。大赛组委会将从参赛剧本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扶持拍摄,还将与各大电影节合作,设立相应入围奖项,全方位发现、扶植、培养新生代影像创作力量。

三、参与对象

有国内各大专院校/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学生参与主创的团队,主创系指导演、编剧、主演、摄影、剪辑等,参赛对象不限国籍。

四、参赛办法(报名表内注“*”为必填项,不符合规定即无效报名)

1.线上报名:

(1)剧本参赛:

(2)作品参赛:

*注:A.请将作品上传至大赛指定视频网站,上传要求如下:填写视频信息并上传,标题和标签须包含【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或【CCSMFC】(上传作品必须添加大赛片头,请尽可能完善视频资料及标签内容)。

1.电子报名邮件命名方式: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档(或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参赛类别+作品类别+参赛者名称+作品名称”(如:x年x月x日 剧本类/作品类 剧情短片/纪实短片/动画短片 xxx 《xxx》)。

2.同时将以下材料快递至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

(1)剧本类:《报名登记表》、剧本需打印,连同参赛者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打印稿、参评作品其他有助于阐述其艺术价值和投资价值的资料。邮寄至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指定地址。 必须提供项:

a.《报名登记表》;

b.含有导演及剧组人员近期生活照(JPG格式1024*768以上)1张(可提供多张,组委会将随机抽取展示);

c.参赛作品剧本;

建议提供项:

a.剧情短片、动画短片剧本,分镜头稿本;

b.电子档宣传海报(JPG格式1024*768)1张,多张将随机抽取展示;

c.创作团队宣传片。

(2)作品类:《报名登记表》需打印,已完成作品简介、照片、海报的电子版资料需刻录成数据DVD光盘或U盘,连同参赛者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打印稿、参评作品数据DVD光盘或U盘邮寄至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指定地址。 必须提供项:

a.《报名登记表》;

b.含有导演及剧组人员近期生活照(JPG格式1024*768以上)1张(可提供多张,组委会将随机抽取展示)、参赛作品简介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的DVD数据光盘或U盘;

c.参赛作品;

建议提供项:

a.剧情短片、动画短片剧本,分镜头稿本;

b.电子档宣传海报(JPG格式1024*768)1张,多张将随机抽取展示;

c.创作团队宣传片。

地址: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4号中国传媒大学40号楼3层

联系人:戴老师

快递收件人电话:010-56202038

邮编:100024

* 注:

a.所有参赛者提交的作品,组委会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邮寄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b.组委会示收到快递为选手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即报名成功。

c.纸质报名登记表签名项需选手手写。

d.主创团队中只需有一名大学生即可参加大赛,报名表中须注明该学生真实姓名、职务及所属大学院系等信息。

五、参赛作品要求

1、参选剧本类型

剧情类、动画类、纪实类。

所有剧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约束,提交剧本不可与相关规定抵触,拒绝色情、暴力内容。

2、参赛作品时长要求

微电影作品:10-15分钟,网络电影作品:60分钟以上。

六、扶持拍摄

经过终评入围剧本可以获得大赛组委会的资金或技术扶持拍摄,获得资金扶持作品必须在8-9月份拍摄制作完成,如未按时完成,大赛组委会有权追回扶持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参赛作品版权

1、参加微电影大赛作者(包括联合制作)须确认拥有投递剧本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参加本微电影大赛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本次微电影大赛期间之外,未获得资金扶持拍摄的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余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责任由作者负责。

3、 获得资金扶持的参赛作品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及其合作组织有权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等活动。获得资金扶持参赛作品,未经大赛组委会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可权予第三方使用,不可私自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

八、其他

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扶持资金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本章程、规则、条款或与本章程相关的其他规定。

九、大赛官网

http://www.chinesemfc.org/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16“清洁节水青春行”全国高校节水主题微电影大赛

2016-04-17_165557

水是“生命之源”,是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的基础,在第24个世界水日即将来临之际,为促进我国水资源保护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唤起公众节水意识,倡导清洁绿色生活方式,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将联手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开展2016“清洁节水青春行”全国高校节水主题微电影大赛 (以下简称大赛),以生活方式绿色化、节水、护水为主题,引导广大青年学子用微电影手段宣传环保意识,传播正能量,展现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

主办单位: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花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浙江传媒学院团委、文学院

时间安排

2016年3月4日-4月21日

参赛作品征集

2016年5月

获奖者将受邀参加在上海举办的活动闭幕式,并现场进行作品展示

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新颖,格调高雅,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

2、作品围绕生活方式绿色化、节水等主题创作;

3、参赛作品需在片头文字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片长不少于300秒(5分钟)、不超过1800秒(30分钟);需有字幕。

4、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请保证播放质量。标清分辨率作品要求标准PAL制式DVD影碟;高清分辨率要求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的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或采用以上两类分辨率之一并以Quicktime(MOV)格式、H264视频解码、MPG格式、MP4格式、AVI格式刻录的数据光盘。以上三类视频格式可任选其一。

5、请在参赛光盘上标明详细文字说明,同时附纸质说明。说明文字包括:作者或参赛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作品主创姓名(编剧、导演、主要演员、摄影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人

二等奖(2名)

奖金5000元/人

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人

以及优秀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若干。

全部获奖者将于5月活动闭幕式现场(上海)进行作品展示,并获得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金。

此外,一、二等奖获奖者将有机会受邀参加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夏令营活动,所需经费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承担。

报名方式

各参赛单位、个人根据大赛通知要求,请在2016年4月21日前填写参赛报名表(单位组织参赛的,请加盖公章),以及作品(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寄送给组委会并发送至大赛邮箱。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参赛者信息(姓名、学校、专业、电话等)。

大赛邮箱:

dasai_weidianying@163.com

邮寄地址:浙江嘉兴桐乡市逾桥西路998号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文学院办公室(张林燕收)

大赛官网:http://www.ceec.cn

联系人:

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     张林燕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郑 妍、孟 蝶

联系电话:

0573-89390333(张)

010-84665685(孟)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2016年3月9日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欧米网仅转载以供参考。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