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微视频征集大赛

美好生活的感受,既有家国大情怀,也常常来自于生活中“小确幸”,从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到一次久违的相聚、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期待中的礼物、一次意外的惊喜……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不一样的美好时刻。“美好生活”微视频征集大赛,旨在鼓励人们用视频方式纪录自己关于美好生活的故事与细节,由此汇聚成新时代的美好中国影像记忆。

此项赛事由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中国新华新闻电视网(CNC)、阿里文娱集团优酷网共同主办,将分季举行,第一季主题为“跨年”:成长、蜕变、回家、团聚,告别2017,拥抱2018……第一季活动投稿时间从2017年11月26日开始,至2018年3月3日结束。

活动组委会将邀请多位业界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并举办颁奖仪式,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大赛设特等奖1名,专业组和大众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共计100名。其中:特等奖奖金10万元(1名);一等奖奖金5万元(2名);二等奖奖金1万元(10名);三等奖奖金5千元(40名);优秀奖:优酷会员年卡1张(100名)。

不管你在何地,都可以拿起你的手机、DV记录下你(或你身边人)的美好一刻。视频征集作品时长在30秒-3分钟之间,需原创作品,拍摄器材不限,拍摄者提供3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注明拍摄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器材型号以及拍摄者联系方式。作品同时上传给新华社及优酷(PC端、移动端APP),上传时加标签“美好生活”。新华社作品接收方式为:发送邮件至meihaoshenghuodsp@163.com。

本次活动征集到的精彩视频将在新华社和优酷的各自新媒体网络和遍布各大城市的户外屏幕上面进行展示,同时还会在良友(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数家卫视及地面台合作的《纪录时间》栏目上播出。让更多人随着镜头,去发现身边的美好,感悟中国近年发展的伟大成就。

新华屏媒(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海外营销协调部主任李晖在启动仪式上致辞。

新华屏媒(北京)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海外营销协调部主任李晖在启动仪式上致辞。

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赛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展现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在脱贫攻坚战中的精神风貌,挖掘一批在扶贫一线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展示党和政府为消除贫困所做的巨大努力,彰显党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决心,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发内生动力,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打赢脱贫攻坚战良好社会氛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文新广局和贵港广播电视台于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举办“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作品征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主题

我眼中的扶贫

二、征集时间

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三、征集作品

围绕“我眼中的扶贫”主题的反映贵港市脱贫攻坚情况的微视频(附剧本)、摄影作品。

四、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贵港广播电视台

五、参赛对象

(一)市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传媒公司、网站(手机电视台)及广大视频摄影作品创作爱好者均可报送符合征集主题内容的微视频作品和摄影作品参赛,鼓励多报。

(二)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符合征集主题的一部微视频作品和一件摄影作品,鼓励多报。

(三)市直、中区直驻贵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报送反映本部门本行业脱贫攻坚举措或帮扶工作开展成效的微视频、摄影作品,鼓励多报。

鼓励企事业单位及视频摄影作品创作爱好者踊跃参赛,为营造脱贫攻坚氛围,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一份力量!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对凝聚全社会力量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具有积极意义。反映各级各部门推动脱贫攻坚战的举措、成效和经验;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个人参与扶贫,弘扬扶贫济困精神的事迹;贫困群众自强不息、脱贫摘帽的事迹;一线扶贫人艰苦奋斗、出谋划策带领贫困群众脱贫的风采面貌等,即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反映扶贫主题的身边人身边事便是“我眼中的扶贫”。

(二)微视频要求:

作品时长5-10分钟,通过DV或专业影视摄录设备、手机拍摄制作合成的视频短片,也可以是动漫等形式表现的影像短片;要求画面清晰,设置中文字幕,提交作品为AVI或VOB或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压缩),适合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创作者(单位)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附微视频剧本及200字以内的作品文字简介。作品统一命名为:作品类别+参赛者名称+作品名称”,如:微视频xxx制《xxx》。

(三)摄影作品要求:

摄影作品须是原创彩色作品,不得进行后期合成处理,改变原始拍摄场景内容。单幅、组照(鼓励用组照展示变化)均可, JPG或RAW格式。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附上100字以内作品简介,创作者(单位)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作品统一命名为:作品类别+参赛者名称+作品名称”,如:摄影作品xxx摄《xxx》。

(四)其他要求:

所有提交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剽窃、抄袭(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有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关责任;每位参赛者投作数量不限,但不得一作多投;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活动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播放权。

七、奖项设置

(一)微视频设优秀奖、好作品奖、鼓励奖三个奖项。

1.优秀奖:1个,颁发奖金8000元、获奖证书;

2.好作品奖:3个,各颁发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3.鼓励奖:5个,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二)摄影作品设优秀奖、好作品奖、鼓励奖三个奖项。

1.优秀奖:3个,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2.好作品奖:5个,各颁发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3.鼓励奖:10个,各颁发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八、活动安排

(一)报名及作品征集时间: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参赛者进入贵港市扶贫网(http://www.gxggfpw.com/)或西江传媒网(http://www.xijiangtv.com/)的“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赛专区进行报名。采用实名制报名,阅读《征集赛启事》,下载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两份:①word文档版;②有作者签名或单位(公司)盖章的扫描件或拍照图片),连同作品(微视频需附剧本)一并发送到邮箱:ggtvxmt@163.com;或者有作者签名或单位(公司)盖章的报名表纸质版、有报名表word文档版、作品简介word文档版及作品的光盘或U盘一并邮寄至承办单位(贵港广播电视台,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98号广电中心,邮编537100,联系人:黄彬群,联系电话:4222279,13878596069),邮件请注明“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赛参赛作品,所有参赛者提交作品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二)作品初审: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经评审组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自2017年12月1日起陆续在贵港市扶贫网及西江传媒网等媒体的“我眼中的扶贫”微视频摄影作品征集赛专区中进行展示。

(三)作品评选阶段:2018年1月1日— 1月20日。

1.评选采用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审组对提交的作品进行筛选,选出入围作品于2018年1月1日— 1月20日在贵港市扶贫网、西江传媒网、贵港手机台等媒体上进行展示;

2.社会各界通过“贵港脱贫攻坚”微信订阅号(二维码附后)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入围作品的最终得分由公众投票(每一票一分)得分数和专家评委评分数共同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将在贵港扶贫网、贵港脱贫攻坚微信订阅号、西江传媒网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颁奖及展播

1.承办方将通知获奖者前来领取奖金和证书,不进行统一颁奖。

2.获奖优秀作品今后将在贵港广播电视台、贵港扶贫网、贵港扶贫微信订阅号 、西江传媒网及户外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展播。

九、其他事项

1.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但作品内容需为反映贵港市脱贫攻坚情况的内容。

2.主办方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可以将获奖作品用于展播、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作商业用途),不再另附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

贵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国科办政[2017]91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活动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2.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和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推动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

(3)作品应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或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播出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和普通话。

3.形式、格式要求。

(1)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2)须为MP4格式的高清视频,单个视频大小为100兆—200兆之间。

二、推荐方式

各市(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的作品,需填写《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于11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建设处,由科技厅再推选不超过5部优秀作品参加本次全国微视频大赛,推荐参加本次全国微视频大赛作品由科技厅通知后进行投稿。

三、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推荐作品需登录中国科普网(www.cpus.gov.cn或www.kepu.gov.cn)科普微视频专区上传视频;并同时提交《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附件)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至邮箱314886656@qq.com。

2.实物投稿。

推荐作品需邮寄推荐微视频视频光盘(3套)、纸质版《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推荐表》(附件)(3份)至中国科普网。

3.注意事项。

作品推荐截止日期2017年11月30日;

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拥公司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许可。

四、评选办法

经形式审查后,由公众对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展播的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在此基础上,科技部将组织评议专家组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金芝   电话:0951-5032671

邮 箱:992785674@qq.com

附件:《科技部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附件下载:

201711091003037.pdf

第二届新湖南微视频(微电影)展播大赛网络投票启动

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湖南电视台国际频道《世界看湖南》栏目组、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第二届新湖南微视频(微电影)展播大赛网络投票正式启动,并将于11月11日结束。

大赛发挥微视频(微电影)优势,用海内外观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易于理解的语言讲好湖南故事,传播好湖南声音,诠释好“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本次大赛共征集到作品近800部,现已完成作品征集、作品初评阶段,经过大赛组委会初评后,共有61部作品入围。10月31日,专家评审对61部作品从主题意境、内容导向、编导手法和后期制作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评审,给出了评奖的初步意见。大赛将于网络投票完成之后进行终评,投票结果占最终评审分数的30%,网络票数最高的作品将获得大赛的网络人气奖。

央广军事首届原创微视频创意大赛征稿

为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军事宣传中心特举办首届 “强军杯”原创微视频创意大赛,从即日起面向全军视频工作者和爱好者征集作品,欢迎基层官兵踊跃投稿。

一、内容要求

原汁原味接地气儿,形式多样有创意!主要包含Rap、MV、微电影、纪录片、动漫等形式,学习十九大习总书记讲话、军队建设、军营文化生活、军属感人故事等成品微视频,着力记录人民军队在新时代的军营生活,展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新的步伐,以及广大官兵积极投身新时代的强军目标。(背景音乐为原创歌曲、镜头角度独特、脚本故事感人等优先)。

二、作品格式

视频必须为AVI、MOV、MP4格式原始作品(无logo),分辨率不小于1920px×1080px。画面、声音清晰,字幕标注准确。适合在网络等新媒体传播。

三、征集时间

①、即日起进行征集。

②、2017年12月1日至5日由央广军事评审团进行海选。

③、2017年12月上旬在央广军事网站、微博、企鹅号、今日头条等平台进行网上展播,在微信平台进行投票。

四、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发到大赛邮箱:ygwx@cnr.cn

电话:010-56807231

联系人:路恒,微信号:lu674252171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作品奖3名。所有获奖者将颁发证书以及央广特色纪念品。

参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使用权及活动最终解释权。

等你来参加!

陕西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各普通高等学校:

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定于2017年4月20日至6月20日,举办全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展示高校在推进平安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请各高校于5月26日前精选推荐至少1个作品,按照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关于举办全省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大赛的通知》的格式标准,将《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名单》(见附件2)、《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原创承诺函》(见附件3)和参赛作品电子数据(移动硬盘或数字U盘)报送至省委高教工委稳定办。

联 系 人:巩建朝

联系电话:029-88668630   88668631(传真)

邮    箱:jytwdb@163.com

附件:

1.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登记表

2.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比赛作品名单

3. 首届平安陕西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征集原创承诺函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新载体、新方法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效果,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全力推动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新进展,公安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大赛时间为2017年3月至10月,采用全国、省、市三级比赛评选机制,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分为市级海选初赛、集中展播、省级复赛、全国决赛4个阶段。各地省级、市级比赛活动由同级禁毒办商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现将大赛组织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面向全社会广泛海选禁毒微视频摄影作品,逐级开展比赛和宣传,充分借助微视频摄影作品纪实性、可视性、生动性特点,客观揭示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广泛传播毒品预防教育知识,全面反映禁毒工作成效,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远离毒品侵害,参与禁毒斗争。同时,通过挖掘展示禁毒工作典型单位、先进人物事迹,激励各级禁毒相关部门、个人积极投身禁毒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争先创优,努力实现宣传教育工作与禁毒各项业务工作互相推动、互相促进,为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参赛对象

鼓励支持各级禁毒部门、禁毒委成员单位、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大众传媒机构、影视制作机构、禁毒专兼职工作者、院校师生、视频摄影爱好者等全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大赛。以单位、团体或个人名义参加大赛均可。

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协办单位:中国禁毒基金会、中国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电影学院、全国禁毒教育(北京)基地。

媒体支持: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中国禁毒报、中国禁毒杂志、中国禁毒网、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百度、腾讯、搜狐、优酷、乐视、爱奇艺等视频网站。

参赛作品内容范围

参赛作品要以反映禁毒工作、传播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者风采为核心内容,可从以下5个方面选题拍摄制作。

毒品预防教育。包括学校、单位、家庭、场所、社区、农村等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知识传播、舆论氛围营造等内容。

吸毒人员管理务。包括吸毒行为查处、吸毒人员的管理、网格化服务、关爱帮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回归社会等内容。

打击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犯罪案件侦办查处、毒品公开查缉、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等内容。

禁毒公益慈善服务。包括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服务工作、禁毒社会捐赠、公益慈善活动等内容。

禁毒宣传公益广告。包括以识毒、防毒、拒毒为主题制作的禁毒公益广告、动漫、图片等内容。

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规格:

1、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摄影作品以组图为主。

2、微视频作品时长要求分为3分钟、5分钟、7分钟,其中的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短片时长要求为30秒、60秒。

3、微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提交。

4、摄影作品应采用JPG、TIFF格式,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4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作品内容要求

1、突出主题性。参赛作品要紧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主题,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讲好故事、说好事迹、传好思想。

2、突出真实性。参赛作品要以真实的禁毒工作为创作素材,以禁毒工作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可在此基础上对表现形式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鼓励采用随警做战、纪实拍摄的制作方法(禁毒宣传公益广告不受此限制)。

3、突出新颖性。参赛作品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4、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参赛、未在相关媒体发表过。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5、突出公益性。参赛作品在比赛展播过程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禁毒部门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大赛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全国决赛获奖作品将纳入国家禁毒办“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库”,提供全国禁毒部门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

赛程安排

大赛时间为2017年3月至10月,采用全国、省、市三级评选机制,分为市级海选初赛、集中展播、省级复赛、全国决赛4个阶段。各地省级、市级比赛活动由同级禁毒办商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

 (一)市级海选初赛阶段(3月至5月底)

1、主办单位联合下发关于举办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通知和活动方案,并通过中央媒体向全社会发布大赛消息,公布大赛活动方案。

2、省、市、县各级禁毒部门按照大赛活动方案要求,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制定本地比赛活动实施方案,在当地发布大赛消息,组织地方媒体关注报道大赛部署、海选初赛情况,吸引最大范围的社会关注和人员参与,为大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每个县(区)级禁毒部门在每个题材范围内至少推荐1部作品参加大赛。

3、各市级禁毒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建初赛组委会,参照本方案决赛程序,组织开展全市参加大赛海选作品的收集整理和初步筛选工作,借助地方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市级初赛,最终评比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依据获奖名次选出代表本地参加省级复赛的作品,参加复赛作品数量要符合省级大赛组委会要求。

 (二)集中展播阶段(6月至8月底前)

各省级、市级大赛组委会会同网信、广电部门,组织协调地方主要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新媒体平台参与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作品展播。大赛作品展播情况作为省级复赛、全国决赛评比的重要参考条件。

 (三)省级复赛阶段(7月15日前)

各省级禁毒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建复赛组委会,参照本方案决赛程序,制定本地复赛方案,提出复赛作品要求,自选形式开展复赛,最终评比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复赛依据获奖名次选出微视频、摄影各10部(组)作品(在上述5个题材范围每个题材评选出2个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四)全国决赛阶段(9月底前)

全国决赛将采用网络初评、专家复评、社会公示的形式最终确定各类获奖作品奖项。

1、网络初评(7月15日至8月底前)。全国各地复赛报送的微视频摄影作品640部(组)和国家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中央主要媒体机构制作的作品统一上传至中国禁毒网(www.nncc626.com)展播。社会大众可通过登录中国禁毒网、各协办视频网站、“中国禁毒”微信(微信号:onncc626)、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www.626china.org)对大赛决赛展播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初评,每个题材作品投票数前20名的作品进入专家复评。

2、专家复评(9月上旬)。由国家禁毒办委托中国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禁毒基金会组建专家复评组,分别承担大赛微视频作品、摄影作品的复评工作。每个复评组均由不少于5人的禁毒、宣传等知名专家学者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组成,从与禁毒工作结合度、艺术性、感染力和展播覆盖面、宣传效应等角度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复审评定。最终获奖作品分数由网络初评折算分数和专家复评分数(各占50%权重)组成,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各等级奖项。

3、获奖作品公示(9月下旬)。获得优秀组织奖和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作品将统一在中国禁毒网和协办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由国家禁毒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由中国禁毒基金会颁发奖金,具体颁奖时间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国家禁毒办将在人民公安报、中国禁毒网、“中国禁毒”微信等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展映获奖作品。

奖项设置

大赛分设优秀组织奖、单项作品奖和优秀展播机构奖。各省、市级禁毒部门分别编列奖金对本地区的复赛、初赛有关获奖单位和作品进行奖励。

(一)优秀组织奖:大赛主办单位将根据各省级禁毒办的全国决赛获奖数量、初赛复赛效果、地方整体动员、宣传工作力度、参赛作品数量、媒体展播等情况,共评选出10个优秀组织奖,各颁发奖金1万元。

(二)单项作品奖项:微视频作品、摄影作品各根据5类题材分类设一等奖1个,奖金1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5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通过网络初评、进入专家复评而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评为优秀奖,颁发证书。

(三)优秀展播机构奖。大赛主办单位将根据省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及新媒体对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作品播放频次、时段、覆盖范围和宣传报道情况,综合评定10个优秀展播机构奖,颁发证书。各省级复赛组委会应在8月底前,向国家禁毒办报送本地区优秀展播机构名单和展播报道情况。

“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加强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展示“浙江美丽南大门”建设成果,着力讲述苍南好故事、传播苍南好声音、展示苍南好形象,面向全社会开展“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县网信办、县新闻宣传中心

协办单位:县网络文化协会

二、活动主题

浙里是苍南,这里是浙江美丽南大门。

三、活动形式

紧紧围绕主题,进行微信、H5页面、微视频、音乐MV等四个方面的创作,多方位展示我县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魅力风采。

四、时间安排

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作品创作、报送(2017年5月5日前)。

第二阶段:审核初选(2017年5月8日-5月18日)。大赛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参赛作品进行审核和统计,完成作品初选。

第三阶段:微信投票(2017年5月22日-5月28日)。将入围作品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示并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23时59分)。

第四阶段:专家评审(2017年6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综合网民投票和专家评审的结果评出获奖作品。

第五阶段:表彰展示(2017年6月中旬起)。大赛组委会将在“苍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适时予以表彰奖励。

五、作品要求

创作选题要反映苍南自然风光、入文景观、风土人情、经济发展、城乡面貌、工作成效等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坚持原创,表达流畅,富有创意,具有时代气息,符合大众审美。

1、微信:版式新颖、页面简洁、不宜过长。

2、H5场景应用:总页数不超过13页,图文并茂,配上音乐。

3、微视频:视频类作品,视频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10分钟。

4、音乐MV:MV作品,格式不限,要求高清晰度,时长不超过10分钟,并配有简短的文字说明。

六、奖励表彰

大赛设最佳创作奖4名,优秀奖16名,组织奖若干名。其中:最佳微信创作奖1名,奖励3000元;最佳H5创作奖1名,奖励3000元;最佳微视频创作奖1名,奖励8000元;最佳MV创作奖1名,奖励8000元。优秀奖16名,各奖励1000元。

具体根据参赛作品情况进行调剂,所有获奖者,皆颁发证书和奖杯,予以表彰。

七、作品报送

1、各乡镇要从四类作品(微信、H5、微视频、MV)中选择两类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各部门要从四类作品中选择一类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同时,鼓励新媒体、影视工作者、社会公众积极参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最新的原创作品。

2、凡参赛作品,均需填报《“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参评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9919323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联系人:陈孝涛,联系电话:0577-68898987。

八、其它事项

1、凡出现抄袭、剽窃行为的,取消参赛资格,作品中涉及的图片和知识版权及肖像名誉权等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严禁采用刷票软件等不正当方式进行投票,如有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主办方可以将参赛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付稿酬,凡报送的作品均视为同意此规则。

4、参赛者须加入官方QQ群(“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QQ群号:182367378),群内设置赛事客服,全程解答参赛选手提问。

附件:“浙里是苍南”微创作传播大赛参评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2日

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微视频大赛

进一步全方位展现武汉工程大学的精神风貌,宣传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将举办2017年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美,工程大

主题说明:

以展示学校校史人文、校园风物、科技创新为主要创作方向,展示学校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办学育人特色、科研创新成果,记录青春、传递正能量、塑造形象。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的征稿对象为武汉工程大学全体师生、校友。

三、参赛要求

1.作品内容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且有青春的气息,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切合本次大赛主题。

2.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独特性,形式新颖,勇于挑战表演和拍摄有较大的难度的表现方式。

3. 作品可用手机、相机、DV等设备拍摄,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4.作品提交格式为:mp4、mpeg、mov或avi等(各种格式不限).

5. 参赛作品长度30秒—10分钟。(建议2-5分钟)

6. 可附上旁白(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可以有少量方言、英语等,但需加上字幕),可插入背景音乐。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人,奖金6000元;

二等奖3人,奖金3000元;

三等奖4人,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给予适当奖励;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五、时间安排及投稿途径

投稿途径:

参赛个人(或团队)将作品和报名表打包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itjizhetuan@qq.com。或将作品和报名表打包后上传百度云,生成分享链接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itjizhetuan@qq.com。

可直接将作品上交至钟楼210办公室。联系人:周丹

六、其它事宜

1. 本次大赛由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主办,武汉工程大学记者团具体承办。

2. 大赛对收到的所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请自留作品。

3. 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4. 所有获奖作品需提供原始文件,其著作权、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直接采用、部分采用或用其素材再修改再创造,将不另付稿酬。

5. 凡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6. 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

第三届上海新视角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征集作品

市(区)广播电视台、上影集团、各社会影视制作机构、各有关单位(院校)、个人: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具有完整策划和系统制作体系支持、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微视频(微电影)短片。它们以其短小精悍、平民视角、草根文化的特点迅速突起而广受关注,成为一种全新的、百姓喜闻乐见的影视艺术表现形式。

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上海微视频(微电影)的创作和发展,经上海市文联批准,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广电处的指导下,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与上海市网络视听行业协会在成功举办两届大赛的基础上,今年将再度携手举办第三届新视角微视频(微电影)大赛。

一、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微视频(微电影)的影像展示现实生活,反映时代风貌。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制作精良,不限题材和类型,团体机构和个人均可参赛。

2、本次大赛征集作品的制作时间,必须是2016年1月1日——2017年2月28日期间创作拍摄的作品。

二、征集时间

作品集时间:2017年3月1日——5月31日

三、作品评选

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领导、华东六省一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专家及本市业内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采用评委集中审片的形式进行评选。

为充分体现评选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本次活动按剧情类、纪实类、动漫类、网络剧四大类进行评选,分类别设置奖项,并给予获奖作品一定的的奖励。

在本届新视角大赛上获奖的作品,主办方将对其进行推广。推荐参加第五届华东六省一市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和第五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微电影“金海棠”奖,及其他各种微电影大赛的评选。

四、报送要求

1、表格原件(盖章)2份,复印件10份;

2、视频格式MPG或MP4,刻盘、U盘均可;

3、类别在标识栏“方框”里涂黑标明;

4、作品长度在15分钟以内;

5、通知及表格,在上海市文联网www.shwenyi.com.cn下载。

五、联系方式

地址: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705室(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

电话:62781078(直线+传真)、62483323转245

电子邮箱:shsx@smg.cn

联系人:姚蔚135 8587 4326

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

上海市网络视听行业协会

2017年3月1日

附:第三届上海新视角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征集作品登记表(请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