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选拔赛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江苏省选拔赛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2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省选拔赛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69号)相关规定,结合各赛项比赛成绩,现将获奖情况公布如下:

一、对参赛人数超过20人(组)的移动应用开发、平面设计技术等5个赛项,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设置奖项,其余排名前50%的选手授予优胜奖

二、对参赛人数在10至19人(组)的电气装置、餐厅服务等41个赛项,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设置奖项,其余排名前50%的选手授予优胜奖。

三、对参赛人数在5至9人(组)的家具制作、软件测试(国赛精选)等45个赛项,按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设置奖项,其余排名前50%的选手授予优胜奖。

四、对参赛人数少于5人(组)的美发(4人)、区块链技术(3人)等10个赛项的第1名选手颁发一等奖。

五、对符合晋升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选手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六、对参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选拔赛命题和执裁工作的吴迎祥、季剑波等123名专家颁发聘书。

以上获奖选手、专家证书均为电子证书。

希望获奖选手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技能劳动者学习技能、崇尚技能、投身技能,争当新时代高技能人才的典范;希望各地、各部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劳动者队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附件: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选拔赛获奖选手名单.pdf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江苏省选拔赛专家组长、裁判长名单.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0月15日

关于2025第九届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第二批)赛项参赛报名及征集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的通知

金砖赛组委会函〔2025〕150号

各相关单位:

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以下简称“金砖大赛”)是2017年金砖国家最高领导人会晤筹备委员会认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备案、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批准的国际大赛,自2017年发起,已成功举办八届,累计45万余人次参与了竞赛及相关会议、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等活动,连续八年在《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工作报告》中作为成果设计呈送给金砖各国最高领导人。

金砖大赛拉开了金砖国家技能竞赛和技术创新合作的序幕,成为推动金砖国家间教育合作、技能开发和人文交流的重要平台,得到了金砖各国的高度认可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相关单位的支持。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被列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赛事。

为持续落实金砖国家系列宣言中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相关精神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5第九届金砖大赛将于2025年5-11月开展。其中,金砖大赛中国赛区的竞赛统称为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以下简称“一带一路暨金砖大赛”或“大赛”)。现将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大赛第二批赛项参赛报名及征集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开发以“工业4.0”为核心的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工智能、数字技术技能、未来技术技能,培养国际化、高技术技能水平的未来技术技能人才和人文交流人才。

二、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

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中方理事会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培训中心

联合主办单位

中国发明协会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

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技能发展、应用技术与创新中方工作组

专项赛联合承办单位

详见附件1

三、竞赛项目

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大赛第二批赛项共设38个竞赛项目,各赛项详细信息见附件1

四、表彰奖励

1.以参赛队最终比赛成绩为依据,按照组别,依据四舍五入的原则,设一等奖(金牌)占比10%,分别颁发金牌及证书;二等奖(银牌)占比20%,分别颁发银牌及证书;三等奖(铜牌)占比30%,分别颁发铜牌及证书;其他选手颁发优秀奖证书。

2.获得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队伍的学生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3.获得一等奖(金牌)的参赛单位颁发最佳组织奖证书;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参赛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4.另设竞赛支持奖、突出贡献奖若干名,颁发给各竞赛平台支持单位、竞赛承办单位,按类别颁发证书、奖牌。

5.国内赛前2名的参赛队获得优先出国参加比赛的资格。

6.参赛队技能比赛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参赛选手,可以自愿申领C级技能护照证书。

五、参赛费用

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参赛及比赛期间交通、住宿、餐饮费用自理。

六、参赛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s://www.bricsacademy.org.cn/signup/index(选择【2025第九届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报名入口,查看各赛项报名截止时间,按要求完成报名)

2.大赛官网http://www.brskills.com/#/Contests/100913,可查看各赛项竞赛规程、QQ群、比赛时间地点安排等更多信息。

七、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申报及申报流程

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大赛第二批赛项共设38个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现针对这些赛项征集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请阅读附件2,了解承办要求。

2.填写附件3《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bricsskill@126.com。

3.申报单位需为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金砖+国家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非成员单位需同时填写附件4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成员申请表》和《金砖+国家科技创新联盟成员申请表》,申请加入联盟。

4.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经申请后可授予未来技术技能与人文交流人才国际训练基地(金砖工坊)(筹)。

八、金砖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王  晓 18333692378 ST-130、Arc-WT

宋小琴 13681338220 ST-131至ST-138

何美连 13520741338 ST-140至ST-143

吴秀春 13306055883 ST-144至ST-147、TI-004

白  丽 13701309823 ST-148至ST-149

程  帅 13811689136 ST-150至ST-153

崔雪艳 15910438067 ST-154至ST-159

朱宏书 13366769921 ST-160至ST-162、ST-165

杜红杰 15010650107 ST-163、ST-164

何  薇 18605036933 王  雪 15710661369 TI-003

官  网:www.brskills.com

邮  箱:bricsskill@126.com

附件:

1.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第二批)赛项详细信息表

2.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承办要求(参考)

3.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申请表

4.联盟成员申请表

5.技能护照

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组委会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

2025年05月23日

关于2025第九届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第二批)赛项参赛报名及征集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的通知.pdf

附件1: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第二批)赛项详细信息表.pdf

附件2: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承办要求(参考).doc

附件3:2025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专项赛联合承办院校申请表.doc

附件4:联盟成员申请表.doc

附件5:技能护照.pdf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福建集训基地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社部竞赛工作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将于2025年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为做好我省参赛集训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5号),现组织申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福建集训基地(以下简称集训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集训基地按照质量优先、综合评估、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遴选,结合我省各地区、院校和行业(企业)情况,统筹合理布局,科学均衡发展。对接世界技能大赛竞赛规则技术标准,科学组织集训,提高竞赛成绩和培养能力。

  二、申报范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暂定比赛项目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59号)文件,组织开展59个世赛选拔项目的集训基地申报,具体如下:

  (一)物流与运输6个

  飞机维修、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重型车辆维修、物流与货运代理。

  (二)结构与建筑技术13个

  砌筑、家具制作、木工、混凝土建筑、电气装置、精细木工、园艺、油漆与装饰、抹灰与隔墙系统、管道与制暖、制冷与空调、瓷砖贴面、数字建造。

  (三)制造与工程技术19个

  数控铣、数控车、建筑金属构造、电子技术、工业控制、工业机械、制造团队挑战赛、CAD 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自主移动机器人、焊接、水处理技术、化学实验室技术、增材制造、工业设计技术、工业4.0、光电技术、可再生能源、机器人系统集成。

  (四)信息与通信技术7个

  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商务软件解决方案、网站技术、云计算、网络安全、移动应用开发。

  (五)创意艺术与时尚6个

  时装技术、花艺、平面设计技术、珠宝加工、商品展示技术、3D数字游戏艺术。

  (六)社会及个人服务8个

  烘焙、美容、糖艺/西点制作、烹饪(西餐)、美发、健康和社会照护、餐厅服务、酒店接待。

  三、集训基地申报

  (一)申报条件

  福建省内的各类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等单位,具备以下条件可申报集训基地:

  1.具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所在地市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确保提供保障政策和财力物力等支持;

  2.具有规范的组织管理、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训练计划;

  3.具备满足集训工作任务要求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和工具耗材,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健全的后勤服务保障制度,能够为集训工作和工作团队提供较好的生活场所和服务保障;

  4.具有提供集训技术支持的工作团队(技术专家、教练等)。

  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集训基地。同等条件下,福建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成绩突出选手的培养单位优先作为集训基地的推荐对象。

  (二)申报程序

  1.有申报意愿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福建集训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撰写集训基地建设、承担竞赛任务以及培养选手获奖、集训实施方案、运行管理制度等情况并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2.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申报单位按所在地原则向本地区人社部门申报,经本地区人社部门初审评定后向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省属单位(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下同)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后直接向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3.省人社厅将组织专家对集训基地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集训基地并公布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初审工作,择优推荐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应真实、准确,若发现虚假申报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各设区市、各省属单位每个项目可向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推荐1个项目集训基地。

  (三)各有关单位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倪冠韬

  电  话:0591-87611120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龙山里14号龙山大厦6楼

  电子邮箱:fjzyjnjs@163.com

  附件: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福建集训基地申报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的公示

根据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苏人社发〔2022〕15号)和《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号)相关规定,组织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申报遴选工作。

经自主申报、遴选推荐、综合评议,现将第二批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1日

联系电话:(025)83271721

邮箱:1257033282@qq.com

附件: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承办、技术支持单位(第二批).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7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深圳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深圳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我市举办了33项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其中首饰设计师、鸿蒙移动应用开发(计算机程序设计员)2个项目为面向全国举办的“工匠之星”技能竞赛。现将优胜选手及在参赛办赛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一、认定2名选手为“工匠之星”,认定219名选手为“深圳市技术能手”。

二、对在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877名选手名单予以公布。

三、对在大赛开展选手选拔、宣传发动、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大技能人才不断打磨技艺,提升本领,攀登技能高峰,走好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深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深圳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名单

2.2024年深圳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

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办人字〔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林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倡导和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提升林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我局决定于2017年5月24—26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宗旨,以提升职业院校林业相关专业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全面展示林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彰显学生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扩大林业职业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和学生就业,进一步提升林业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二、竞赛主题

展风采心系林业建设,练技能助力成才创业。

三、竞赛性质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本届竞赛为国家级二类竞赛。

四、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国家林业局。

实施单位:国家林业局人事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国家林业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全国林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林业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分会。

承办单位: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为加强大赛组织领导,成立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执委会”)(名单见附件1)。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五、赛项设置

大赛设中职、高职2个组别,分别设置竞赛项目。其中,中职组2个竞赛项目:礼仪插花、林木种子质量检测;高职组4个竞赛项目:手工木工制作、园林景观设计、林木种子质量检测、植物组织培养。

六、参赛对象

(一)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应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已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同一项目比赛。

(二)组队要求

参赛院校应以学校为单位,按竞赛项目组队,每个竞赛项目每所学校仅限报一个参赛队,参赛队员应通过校内选拔产生。

每所参赛院校需确定领队1人(可由指导教师兼任)。参赛队由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若干人组成,具体人数应符合竞赛项目限额要求(不设备选队员)。其中,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个参赛队(或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七、竞赛规程

大赛主要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要点以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和就业岗位需要,适当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技能)等相关内容。各竞赛项目的竞赛规程详见附件2、3。

八、工作程序

(一)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止。各参赛院校安排专门的管理员,登陆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网站(http://zjzx.forestpolice.net),进入“全国林业技能大赛”专栏,下载并填报相关表格,经学校审核后,按要求寄发。

参赛院校的报名材料(包括加盖学校公章的大赛报名表(见附件4)、参赛回执(见附件5)、录取名册的首页及参赛选手所在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2张蓝色背景小二寸照片),需在2017年4月20日之前以院校为单位统一邮寄至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信封上须注明“林业技能大赛报名”字样),并发送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2017年4月25—30日。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参赛选手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编制竞赛秩序手册并发布。

(三)裁判培训。大赛执委会在赛前组织所有裁判员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

(四)组织参赛。通过资格审查的各参赛队需在2017年5月24日14时前,到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当天下午大赛执委会统一组织参赛选手熟悉比赛场地,当天晚上分项目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理论测试。5月25日进行比赛。

(五)公布成绩。5月25日下午公布成绩。

(六)颁奖。5月25日下午颁奖。

大赛按竞赛项目设置学生奖(分个人奖、团体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按参赛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等。

1.学生(个人、团体)奖:大赛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按参赛人(队)比例设置奖项,比例分别为该竞赛项目参赛人(队)数的10%、20%、50%;优秀奖若干名。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组织奖:根据参赛学校的数量组织评选,原则上不超过参赛学校的40%。

奖项评定根据各参赛队竞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序,分数相同时可以并列。获奖人员和单位由国家林业局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同时,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按照《林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竞赛费用

大赛组委会统一筹集竞赛相关的经费。比赛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各参赛院校相关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行为及结果,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本项目竞赛成绩公布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3.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包含申诉内容、申诉理由、申诉要求、领队及申诉人签名等内容。

4.申诉人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大赛执委会设仲裁工作组接受由各代表队领队提出的申诉。

2.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于比赛当日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一、其他要求

(一)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相关院校落实参赛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二)各院校要围绕“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认真做好参赛准备,严格遴选参赛选手,严格审核选手参赛资格,加强纪律要求,坚持公平竞赛,自觉服从裁判。比赛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要求,严防发生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

(三)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大赛承办单位和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简朴、隆重、公平、公开、安全、有序”原则,组织好大赛的赛事运行、食宿安排、人员接待、技术支撑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安全高效,万无一失。

(四)参赛选手完成报名后一般不得更换,确有原因需要更换的,需在正式比赛10天前由选手所在学校向大赛执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更换,未经批准不得更换。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严肃处理选手所在学校。

(五)参赛院校应为参赛选手购买相关的人身保险。

(六)参赛院校需提供以下大赛宣传材料,并于2017年4月25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宣传材料内容包括:

1.本院校的发展历程、基本现状、发展特色,2013年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含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建设等)和未来工作展望,总字数不超过2000字,同时提供反映本校建设发展的照片或图表6—10张。

2.学校2013年以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工学结合、社会服务以及对外交流情况(不超过2000字)。

(七)竞赛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届大赛的有关规定。大赛期间有关的工作守则、竞赛观摩、宣传事项、竞赛资源转化等方面的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另文下发。

(八)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通过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网站,发布大赛的有关信息和文件。负责对参赛院校提出的共性问题进行汇总,交大赛组委会研究,并统一进行解答。

十二、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国家林业局职业教育研究中心)

联 系 人:张如宏

电    话:025—85878767  13505154661

电子信箱:1290012746@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邮    编:210023

(二)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何武江

电    话:024—89812109  15242481777

电子信箱:hewujiang@163.com

报名联系人:王明坤

电    话:13940466329

电子信箱:wangmingkun2145@sina.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

邮    编:110101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名单

2.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竞赛规程(高职组赛项)

3.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竞赛规程(中职组赛项)

4.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5.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林业技能大赛参赛回执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中国(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口号征集

世界技能组织(World Skills International)成立于1950年,是非政府国际组织,现有76个国家和地区成员,其宗旨是通过各会员之间的合作,促进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在世界范围推动职业技能事业发展。目前,我国正积极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并同意推荐上海作为承办城市。为向全世界传播中国(上海)申办理念,展示中国(上海)传统文化、工匠精神,表达中国(上海)欢迎世界的热情,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国(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口号。

一、征集内容

“中国(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口号(中英文)。

二、征集范围

全社会热爱技能、支持和关心中国(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并愿意积极参与申办口号征集的专业人士、团体及普通民众。

三、征集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于2017年2月17日开始,至2017年3月3日截止。

四、征集要求

1.主题明确:主题要围绕“青年·技能”、“合作·交流·推广”、“客观公正·开放办赛”三大主题。

2.青年性:要以青年为主体,突出青年特色,能够充分展示活力、健康和蓬勃向上的青年风采。

3.国际性:要融入国际化元素,反映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主题,突出通过各会员之间的合作,促进职业技能水平提高这一世界技能大赛的价值内涵,能够被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所接受。

4.本土性:要立足中国和上海的历史文化特点,明确传达在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办赛,将最大程度改变世界技能大赛的影响力;在世界最大青年群体中推广世界技能大赛,有助于宣传技能改变人生、技能成就梦想的理念;给中国一个机会,还世界一个奇迹;上海有能力办成高水平、高质量的赛事。

5.应征口号要求语言简洁明快、易记上口,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号召力,富有正能量,便于视觉表达,能够打动人心。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本次口号征集工作,由“中国(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委员会(筹)申办口号征集办公室”(简称:“申办口号征集办”)负责,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中路816号解放日报社,邮编200041。应征人应填写本启事后附的参选表格,并于活动期间将经有效签署的参选表格同应征口号一同提交到申办口号征集办公室。

2.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应征稿件的应征人,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或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worldskillschina.cn/) 下载打印《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格》,并按有关说明填写后邮寄至:上海市延安中路816号解放日报社,邮编200041,信封标注“中国(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委员会(筹)申办口号征集办公室”。

3.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征稿件的应征人,可以将《“中国(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hsssb@shanghai.gov.cn。

六、应征作品评选

2017年3月4日至10日,申办口号征集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和公示。

七、荣誉奖励

申办口号征集办公室将向评审入选的口号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获选奖:1名,10000元;

入围奖:5名,每名5000元;

纪念奖:30名,上海世赛申办纪念品一份。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八、其他事宜

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上海市解决。申办口号征集办公室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国(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委员会(筹)

申办口号征集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附件1 “中国(上海)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格填表说明.doc

附件2 世界技能大赛有关情况.doc

附件3 历届世界技能大赛承办国家(地区)和地点一览表.doc

附件4 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比赛项目一览表.doc

2016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能手杯”工匠技能大赛

2016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能手杯”工匠技能大赛

各建筑装饰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李克强总理在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倡导的“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精神。根据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而执行难,技术工种繁多而技术等级缺失、从业人员成份复杂而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等主要问题,在改革环境下,有必要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和技能鉴定,树立一批能工巧匠,带动和促进行业工匠素养和技能的提升,唱响工匠品牌,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为此,参照《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能手杯”工匠技能大赛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大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

二、大赛时间:

竞赛11月30日前完成,12月适时表彰。

三、申报对象:

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申报,并填写“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能手杯”工匠技能大赛申报表”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要求

1、企业执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提供与业主或单位签订的规范性《施工合同》。

3、各竞赛单元所使用的装饰主材须提供环保等级证书。

4、竞赛单元是以工匠个人作为独立竞赛者参赛,参赛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红底)。

五、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企业在近二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2、建筑装饰工程建设中因商业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

3、因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及市场行为,受到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申报工程:

申报工程为准备进场施工的装饰工程(家装工程尚未进场施工,公装工程可以是已经进场施工)。家装工程以“套”为单位,公装工程以“项目”工程为单位。竞赛单元为五大工种:管工、电工、镶贴工、精细木工、涂裱工。

七、申报受理:

工匠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常设地金华市装饰装修协会,地址东阳街1033号二楼。

联系人:倪萍82477869、吴时胜 8247781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金华市建筑装饰行业“能手杯”工匠技能大赛申报表

2.金华市装饰装修行业“能手杯”工匠技能大赛实施细则

(详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总工会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装饰装修协会

2019年9月21日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36号)、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决定共同主办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深圳好技师系列活动,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提出的走人才引领的发展道路的方针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大师,激发广大劳动者爱岗敬业、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崇尚技能,创业伟大”的理念。

二、赛事性质

2016年深圳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列入2016年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纳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和深圳市总工会主办的“2016年职工技术(技能)大赛”。

三、竞赛宗旨

通过竞赛培养选拔一批在无人机领域具有精湛技艺的应用型技能人才,推进我市无人机技术人才的提升,满足我市无人机行业及应用技术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自动化学会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三)技术支持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次竞赛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赵忠良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艳玲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朱 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王鸿利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崔歧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马 阳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

杨金才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会长

隆仕明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主临宁 深圳自动化学会会长

吴 雁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跃平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崔歧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马 阳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

孙从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艾 军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吴映霞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廖学斌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临宁 深圳自动化学会会长

庞 伟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秘书长

吴 雁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跃平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黄志文 王生淋 俞益飞 方少钟 李亚妮 吴义元 刘强黄小燕 何龙辉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地点为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2室。

联系人:何龙辉,联系电话:82997882(三)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专家组、裁判组、监督仲裁组、赛务组、设备组和后勤保障组。

六、竞赛项目、标准、内容

       (一)竞赛项目

无人机组装与调试、无人机驾驶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根据我市无人机行业发展状况并结合无人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及考核要求制定竞赛标准,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相关技术文件。

  (三)竞赛内容

  1. 无人机组装与试调竞赛项目

初赛:参赛选手需要完成一台指定机型的无人机组装任务,不要求调试,但是无人机零部件的位置必须安装合理、正确。

决赛:要求参赛选手完成一台指定机型的无人机组装、调试任务,除要求无人机零部件的位置必须安装合理、正确外,还需完成相关调试任务,最后进行起飞、降落飞行测试。

  2. 无人机驾驶竞赛项目

初赛:参赛选手需要按指定赛道完成绕圈飞行、躲避障碍等基础飞行任务,主要考查参赛选手对无人机的操控能力和技巧。

决赛: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快递运输”和“电塔架线”两项模拟应用飞行任务,主要考查参赛选手对无人机的精准操控能力和技巧。

七、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年龄18岁以上,在我市从事无人机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无人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学员、无人机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项目竞赛自动取消。

  (二)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可于2016年10月14日前登录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szzx.org.cn/),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表,选手需打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资料于报名截止前递交或快递到报名点审核。

  (三)报名资料

1.个人报名表(网站报名后自动生成);

2.选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选手本人2寸免冠黑白证件照一式5张;

  (四)报名资料审核点及联系人咨询电话:

报名资料审核点: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8299788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2室

八、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二)赛前培训(2016年9月5日至10月20日)。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设备环境和了解竞赛与技术要求,竞赛组委会将于赛前每周六、周日开放高训大厦2楼无人机实训室,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可以参加组委会定期举办的免费培训讲座。

联系人:周济 联系电话:83249529 83240064(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

  1.无人机组装与试调竞赛项目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1)初赛进行无人机组装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前35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进行无人机组装、调试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决出优胜选手。

 2.无人机驾驶竞赛项目

竞赛分赛前模拟飞行、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赛前模拟飞行测试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比赛安全,证明参赛选手均已具备独立操控无人机的能力。通过模拟飞行的参赛选手才可参加初赛。

(2)初赛进行无人机基础飞行技能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前3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进行无人机模拟应用飞行技能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决出优胜选手。

九、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

1.荣获无人机组装与调试项目综合成绩第1名的选手,由所在单位工会推荐、按程序申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

2.荣获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参赛选手,由深圳好技师好讲师系列活动组委会授予“深圳好技师”荣誉称号,根据相关条件推荐参加省市“优秀技师”或“技能标兵”等评选活动。

  (二)获得优胜奖

本次竞赛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由竞赛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三)获得竞赛奖金

获得各竞赛项目前6名的参赛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金分配如下:

第1名,奖金20000元;第2名,奖金6000元;第3名,奖金3000元;第4至6名,奖金各2000元。

十、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或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有权对赛场违规选手的违规行为做出查处和裁决,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商竞赛主办单位后,做出决定。

十一、其他(一)各参赛企业应把参加竞赛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本企业参赛人员的组队和选拔工作;

(二)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本次竞赛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竞赛全程予以监督;

(三)各参赛人员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四)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2.《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无人机组装与调试项目技术文件》

3.《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无人驾驶项目技术文件》

  深圳好技师好讲师系列活动组织委会

  2016年9月19日

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27号)精神,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院校学生、教职员工和企业职工刻苦钻研技术技能,做好参赛选手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技师学院承办。为加强对竞赛的领导,决定成立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组委会(见附件1),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龙岩技师学院。

二、竞赛职业(工种)、竞赛标准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职业(工种)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二)竞赛标准

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各100分)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在省人社厅机关党办的监督下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裁判人员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技能试题根据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相关要求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竞赛技术文件等资料将在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www.fjosta.org.cn上公布。选手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

  (三)参赛对象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均为单人赛项,分设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我省企业从业人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编(或长聘)教师和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相应工种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职工和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大赛,往届全国大赛获前5名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

  (四)竞赛其他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执行。

三、竞赛安排

  竞赛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时间安排

2016年8月30日前,以各设区市为单位进行选拔赛(省属院校、企事业单位按所在地向各设区市报名),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决赛。2016年9月22日,组织全省决赛。

1.决赛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10日。

2.决赛地点:龙岩技师学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8号。

3.食宿由龙岩技师学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组队要求

1.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决赛。各设区市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每个项目每个组别限报5名选手参赛。

2.各设区市应于报名截止前填好代表队花名册(见附件2)、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组委会办公室。

3.竞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免冠正面2寸照片4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在另外3张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及选手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彭晓欢,联系方式:0591-87611120,邮箱:fjjs113@foxmail.com。

龙岩技师学院联系人:黄必兴,联系方式:13959024544,邮箱:jwc2005@163.com,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8号;

  (三)裁判人员

1.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按职业(工种)及竞赛人数的要求不同,提出每项竞赛职业(工种)所需的裁判人数及候选裁判人员名单,候选人数应超过竞赛需要的裁判人员数一倍以上。

2.候选裁判人员名单由竞赛组委会向行业主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库征集具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具有高级技师或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家。

3.根据竞赛需要在省人社厅机关党办的监督下从候选裁判人员名单中抽取由组委会提出的所需裁判人员和候补裁判人员(对具有竞赛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可优先选用)。

4.裁判长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已抽中裁判人员中指定。

5.裁判人员、工作人员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如与参赛对象有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或提出被告知回避。

四、竞赛奖励

  (一)个人奖项

1、本次竞赛每个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本次竞赛职工教师组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认定高级技师;获得职工教师组2—5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技师,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选手的理论与技能成绩均需60分(含60分)以上。

3、对参加本次竞赛所有参赛项目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本次学生组竞赛一等奖的选手的指导老师(每个项目只能指定1名指导教师),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竞赛监督

竞赛具体监督工作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组织各类院校、企业参加竞赛,将竞赛与强化技能实习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竞赛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附件:

1.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代表队花名册

3.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4.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