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岛国际车展摄影大赛

展会时间:2017年5月10日-15日

展会地点: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崂山区苗岭路9号)

主办单位:2017青岛国际车展组委会、青岛城市摄影家协会、青岛女摄影家协会

支持单位:中国青年摄影家协会、中关村在线摄影论坛、五月风摄影俱乐部、青岛网络电视台摄影论坛

2017青岛国际车展将于5月10日-15日在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作为青岛国际车展的经典品牌活动之一,摄影大赛每年都吸引着众多摄影爱好者的积极参与。诚邀爱好摄影,爱好汽车的你,用镜头记录车展的美妙瞬间,秀出精彩的汽车生活。还等什么,快来参加吧,你的作品一定与众不同!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单幅、组图均可,黑白、彩色不限,尺寸7寸以上(含7寸),数量10-20幅,一经上交,不再退回。

2、参赛作品须在2017青岛国际车展现场拍摄,拍摄内容要与车展主题相关。

3、参赛作品应以展会的开幕式、火爆人气、活动表演、香车美女、绿色环保等为选题,突出本届车展的闪亮之处,再现车展的美妙瞬间。

二、大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日-5月6日

2、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100押金到车展组委会办公室报名领取证件。

3、参赛名额:限额100人,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4、押金退还:5月26日前,向车展组委会提交10-20幅高分辨率的作品后,凭本人身份证和押金条办理退还押金,逾期不予退还。

5、联系方式:地址:香港中路169号天虹大厦1104室

电话:0532-85889193     孙先生

三、作品提交及评选

1、作品提交:5月28日前,选手将冲洗好的10-20幅作品,以及高分辨率的作品(刻录光盘或U盘拷贝)提交到车展组委会,联系方式同上,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2、作品评选:6月15日前,评审团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名单及作品将在青岛国际车展官方网站(www.autoqingdao.com)、官方微信上公布。

3、颁奖典礼:评审结束后,组委会将举行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 1 名,奖金1500元人民币 + 荣誉证书;

二等奖 2 名,奖金800元人民币 + 荣誉证书;

三等奖 3 名,奖金500元人民币 + 荣誉证书;

优秀奖大场景组 3 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 荣誉证书;

优秀奖开幕式组 2 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 荣誉证书;

优秀奖活动组 3 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 荣誉证书;

优秀奖车模组 2 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 荣誉证书;

优秀奖展车组 2 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 荣誉证书;

优秀入围奖 10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五、责任声明

1、本次摄影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将不再退还;

2、选手须确保参赛作品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侵害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

3、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刊发、展示,有权在展会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包括出版、发行、展览、广告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车展为售票展会,如发现参赛选手利用摄影证件进行有损展会票务规定的行为,将不再退还押金,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5、大赛主办方视为所有参赛选手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6、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2017青岛国际车展组委会所有。

2017青岛国际车展组委会

首届“大美青海——天境祁连”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为进一步提高祁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推进和文化产业的融合 发展,借助摄影艺术的表现形式进行宣传,祁连县人民政府、《大众摄影》杂志社、青海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大美青海——天境祁连”全国摄影大展。

主办单位:

祁连县人民政府

《大众摄影》杂志社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北京博瑞众成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祁连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北京摄影艺术协会

征稿内容:

凡是反映祁连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应征。

截稿时间:2017年2月28日截稿。

大展特设: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500元。

凡在本大展中入选的作者,都将获得由《大众摄影》杂志社颁发的荣誉证书,入展作品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得到展示、推广的待遇。所有入选作品均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

作品要求:

1.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每组4幅)不限。

2.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其长边为900像素,500K以内。投稿的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文件(数据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3M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3.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大展提醒投稿者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凡存在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因此产生的调查、辨认、论证等费用由投稿者承担。

5.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6.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获奖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办单位对本展览及本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大众摄影网 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583_1.html 点击本链接进入投稿专区“发帖”投稿,谢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联系电话:010-65251453

烟台优秀摄影图片征集

烟台优秀摄影图片征集

烟台,山海相拥、风光旖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这里具有秀美的自然风光、丰厚的旅游资源和丰富的物产资源。为全面展现烟台的自然之美、生态之美,提升烟台的对外形象和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烟台优秀风光类摄影图片。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烟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烟台市摄影家协会

二、图片内容

以风光类图片为主。包括自然风光、地标性建筑、旅游景点、物产资源、厂容厂貌。图片要求必须取材于烟台境内,以“山、海、城、人、物”为主题,体现烟台城乡优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作品要求积极向上、主题明确、色彩漂亮、层次感强、富有感染力。

三、投稿要求

1、作品要求一律为电子文档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小于500k,长边介于600—1000像素之间,图片上下不能有文字和边框。

2、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不能改变原始影像或进行电脑创意,文件不能进行合成、添加、挖补等大幅度的技术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

3、作品可以单幅也可以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组按1幅计算,并以“6-1”、“6-2”的方式注明组照顺序。

4、作品请在“文件命名处”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及通讯方式(地址、电话)、作品门类、题目、拍摄时间、地点、简要介绍等。

5、作品以近三年来拍摄的图片为主。

6、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7、投稿邮箱:tp6789710@126.c

8、截稿时间:2017年6月30日

9、联系人:

景淑红  电话:0535-6789710

林裕超  电话:0535-6219613  13280912599

四、征集方式

分个人投稿和集体投稿。集体投稿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相关部门(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为单位,其中每个县市区提供图片不少于200幅。海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以个人名义选送作品。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个人奖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8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20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有关说明

1、投稿者必须是作品的原创人,并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征集作品将作为烟台城市形象图片库备选图片,用于城市形象宣传推广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再支付报酬,来稿一律不退。

3、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展示。征集结束,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布。入选作品将集结制作画册,举办“大美烟台”优秀摄影展。

4、为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投稿者可登陆山东省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http://drmlu.rdgchina.com),免费进行作品登记,有效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7日

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征稿

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促进优秀水利摄影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现新形势下治水兴水成就,推进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举办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截稿日期:2016年12月1日

评选日期:2016年12月10日

公示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组委会主任:

何源满(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李先明(中国水利报社总编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主席)

蒋建军(陕西省引汉济渭办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孙秀蕊 (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唐  瑾(中国水利报社策划部主任)

王辛石(陕西省水利宣传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发民 (陕西水利博物馆馆长)

杨玉田(陕西水利摄协副秘书长)

主办单位: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水利报社(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

陕西省引汉济渭办公室

协办单位:陕西省水利宣传中心

陕西水利博物馆

三、规则

1.征稿对象:全国水利系统职工及关注水利题材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作品类别:本届摄影展分主题类和非主题类,并设特别奖。主题类为“2016水利精彩瞬间”(只征集与水主题相关的纪录类作品,作品应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创作)。非主题类包括纪录类、艺术类。特别奖从主题类和非主题类中产生,不另设类别。同一作品不得选送不同类别。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限4-12幅)。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

3.投稿方式:本届摄影展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投至收件邮箱。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大小不低于1M,并按照要求填写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作品说明、联系方式。组照应按照图片顺序编号。多次反复投送同一作品者,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类、非主题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6.所有参展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8.郑重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参展资格;对已获奖的作者,将收回奖牌、奖金、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所有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9.特别提示:入选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10.根据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要求,无论投稿者是否是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都有权对其参赛作品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违反了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的相关规定。由于下述原因如:不接受审核、拒绝提交作品的原文件或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而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活动奖项

1.水利届展之主题类奖项

“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奖: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水利届展之非主题类奖项

(1)纪录类

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艺术类

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3.特别奖项

特别奖:30个,奖金1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4.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对本届大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以上奖项的设置,组委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获奖、入选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类别释义

1.“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类:是指在2016年拍摄的,真实、全面、客观反映水利现状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纪实类作品,以期通过摄影唤起全球大众、政府和媒体对水利的关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新闻(防汛抗旱防台风、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水利执法、水污染事件处理等突发性新闻等)

(2)民生热点(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粮食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

(3)生态文明(水环境整治、人水和谐、水与文化、水与历史等)

(4)日常工作(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管理等)

(5)人物风采(主要讲述水利人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故事等)

2.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3.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4.特别奖:涉及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和秦岭北麓水生态建设两个题材,各设奖15个。

(1)引汉济渭调水工程是国家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陕西省在建的基础性、战略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图片应反映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移民搬迁、水源保护等内容。

(2)秦岭北麓水生态治理保护是陕西省正在规划实施的重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图片应反映陕西境内秦岭北麓到渭河南岸自然风光、水生态治理保护和人文等内容。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国内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集中评选。

七、相关事项

1.本届摄影展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本届摄影展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1月在中国水利摄影官方网站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水利部所属官方媒体上公布。

3.组委会可展示本届摄影展相关作品,并将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年鉴、图录、画册、光盘及媒体宣传、网上线下活动、水利图片库展示等,可不支付报酬。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5.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摄影展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 757250759@qq.com

投稿联系人:王瑞琨,13309220602

合作联系人:孙秀蕊,13901308907

水利摄协QQ群:203136790

附件: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参赛作品登记表

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征稿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征稿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95周年华诞纪念,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 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的要求,进一步贯彻2016年中央《关于落实发展 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及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联合主办的以“决胜全面小康 聚焦‘三农’发展”为主题的“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即日起向全国农民摄影家和爱好者征稿。

一. 特别要求

  1. 凡具有农业户籍的摄影家和爱好者均可投稿(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翻拍或扫描之电子文件均可)。
  2. 大展仅接收电子投稿。文件格式均为JPEG,文件大小限500kb以内。
  3. 农民朋友如在摄影志愿者辅导下参与大展活动,请在注册投稿时,注明辅导人姓名、联系电话。
  4. 请登陆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或扫描海报所附的二维码进入征稿启事,点击链接至 “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注册专区投稿,并可查阅大展活动信息与内容。

二.  时间规定

截稿时间:2016年9月30日止(以上传日期为准)

拍摄时间:2014年1月 1日至截稿日

三.  征稿细则

  1. 征稿分为纪录类、艺术类及手机摄影单元。
  2. 投稿人可依据情况选择不同类别投稿。同一作者可投送多种类别,但同一幅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
  3. 凡在历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展、全国农民摄影大展入选之作品谢绝投稿。
  4. 投稿者需实名注册,认真按照网上参展表的要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5. 纪录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请将组照按照顺序上传;艺术类、手机摄影单元谢绝组照。
  6. 本次大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7. 主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稿酬。
  8. 投稿作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涉及有关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9. 咨询电话:010-65288011   联系人:黄燕

四.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注:每幅/组作品为“一件”)

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和中国文联相关管理规定,“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设置入展作品共计120件,每位投稿作者最多可入展3件作品,稿酬各人民币500元/件。

主办方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其作者支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 特别说明

  1. 纪录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题材。

重点关注:

1) 农村中的“新貌”:多角度记录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村和农民的巨大变化,展现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文化生活、民主管理等有关农村建设的“新貌”。

2) 农业中的“新业”:着重记录农业发展中的“新业”,关注农业发展中的“六次产业”(第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农业科技、互联网+,以及当下农村生产生活创新、创业以及发展变化。

3) 农民中的“新人”:关注“走进都市的新农民”、“回乡创业的新农民”,关注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的群体与个体,聚焦农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生活。

4) 农村发展的“新态”:紧跟时代、真实记录当下农村发展过程中的变化和问题,推动农村发展进步。反映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精准扶贫的实施;关注留守儿童生 活、教育、家庭和身心成长等现实;聚焦农村留守老人社会福利、养老保障、文化生活等现状;在外农民返乡日记;记录原生态古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表现农耕文化 的传承等新态势、新观念等等。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3.手机摄影单元:仅限手机拍摄的各类题材摄影作品,入展作品需提供相应的原始数据。

4.释义:

1)纪录类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2)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及事件要点)。

3)纪录类入展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保证及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

4)主办方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纪录类、手机摄影单元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对违规者将视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本届展览评选结束后,将选出的入展作品信息在中国摄影展览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7)中国摄协万名摄影志愿者可积极推荐、帮助自己身边的农民摄影人参与影展。入展作者的辅导人将获得“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优秀摄影志愿者”荣誉证书。(参与细则详见《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摄影志愿者工作指南》)

8) 为了展现新农村建设十年历程,中国摄影家协会在举办“2016全国农民摄影大展”的同时,特别举办“新农村纪实摄影工程邀请展”,诚邀广大摄影家以对比的 方式,将十年间拍摄的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等的不同变化,以影像的形式予以见证,主办方将为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  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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