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明光-明光市′2018迎春书画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推动我市书画摄影艺术创作,鼓舞全市人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建设“山水田园生态市,滨湖花园度假城”。经研究,决定举办“美丽明光——明光市′2018迎春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明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 承办单位:明光市美术馆   明光市文化馆

三、 协办单位:明光书画院

四、 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面向全市广泛征稿,在明光市工作、生活的书画摄影爱好者及明光籍书画摄影家。

2、作品要求

(1)书法: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及讴歌新时代、赞美美好新明光的诗歌赋。最大不得大于180厘米*97厘米,竖幅为宜,书体不限。

(2)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均可,主题健康向上(提倡主题性创作)及表现明光山水、风土人情。最大不得大于180厘米*97厘米,竖幅为宜,西画作品横向不大于200厘米,(书法、绘画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

(3)摄影:以表现美丽新明城及明光自然风光为主题,兼及人物摄影创作,墨白彩色均可,数码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投稿作品要求不小于4M,文件名请以作者姓名加图片主题命名(如:《作者+作品名称jpg》,作品不能进行后期制作PS)。

五、截稿日期

二0一八年元月四日,逾期不收。

(主办单位将成立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入围作品参加展览)

六、 时间、地点

1、 展览时间:

二0一八年元月三十日至二0一八年二月三十日

2、 展览地点:

明光市美术馆展厅

七、 收稿地址:

书法、绘画作品:明光市美术馆接待室

电话:0550-8109261

联系人:王传杰,电话:13855025066

摄影作品:明光市文化馆

电  话:0550-8259060

联系人:董鹏程

邮箱:245323906@qq.com

明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0月14日

首届 “大美渔村平安渔业” 中国渔业摄影展征稿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信息资源部

支持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中国农业新闻网、《中国渔业报》社、《中国水产》杂志社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北京国艺光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媒体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国际网、影像中国网、中国农业新闻网、中国国家公园网、中国摄影手机报、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搜狐网、蜂鸟网、色影无忌、现代摄影网等50余家。

三、征集主题

展现丰富的渔文化底蕴、独特的江河湖海自然风光、多彩的渔风渔俗、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建设、渔业资源管理与保护以及渔业经济的发展。用影像记录和展示渔民、渔村、渔业的状况与自然之美。

四、截稿时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上传日期为准)

五、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 100 件(组),稿酬人民币各 1000 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征书,加盖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信息资源部” 及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印章,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六、征稿细则

  1. 全国渔业系统及广大渔业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 8-12 幅,并附文字说明),组照按 1 件计算。
  2. 首届摄影展以近 10 年来的创作作品为主,已在中国摄协认证的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和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入选的作品不得投稿。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反映渔村文化、渔业特点的摄影作品。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
  3. 本次摄影大展谢绝电脑创意作品,鼓励纪录类作品参评,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4. 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5.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 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步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7. 对于拟入选的作品,投稿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五日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数字影像供主办单位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注: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1. 本次摄影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等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 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和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3.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4. 作品入选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上展览一年。
  5.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投稿须知

  1. 网络投稿:摄影作者可在影像中国网的首届 “大美渔村平安渔业” 中国渔业摄影展投稿专区注册、上传作品,投稿作品需为 jpg 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 500px, 总大小不超过 5M。上传时须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 邮箱投稿:作者可将作品打包发送到邮箱 photomail2016@sina.com。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 500px,总大小不超过 5M,组照需标注。请注意一定要在作品名称处标注#大美渔村平安渔业+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联系电话#等信息,无信息或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3. 光盘、U 盘投稿:光盘、U 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 文档)。投稿作品为 JPG 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 500px,总大小不超过 5M,组照需标注。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 或 DVD-R)、U 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 48 号中国摄影家协会信息资源部 “大美渔村 平安渔业” 中国渔业摄影展办公室收(100007),联系人:刘雪峰,电话:010—65598095。

  1. 网络及光盘、U 盘投稿不得重复。

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征稿

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促进优秀水利摄影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现新形势下治水兴水成就,推进水利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举办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截稿日期:2016年12月1日

评选日期:2016年12月10日

公示日期:2016年12月15日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组委会主任:

何源满(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李先明(中国水利报社总编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主席)

蒋建军(陕西省引汉济渭办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孙秀蕊 (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唐  瑾(中国水利报社策划部主任)

王辛石(陕西省水利宣传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发民 (陕西水利博物馆馆长)

杨玉田(陕西水利摄协副秘书长)

主办单位: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水利报社(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

陕西省引汉济渭办公室

协办单位:陕西省水利宣传中心

陕西水利博物馆

三、规则

1.征稿对象:全国水利系统职工及关注水利题材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作品类别:本届摄影展分主题类和非主题类,并设特别奖。主题类为“2016水利精彩瞬间”(只征集与水主题相关的纪录类作品,作品应为2016年1月1日之后创作)。非主题类包括纪录类、艺术类。特别奖从主题类和非主题类中产生,不另设类别。同一作品不得选送不同类别。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限4-12幅)。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

3.投稿方式:本届摄影展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投至收件邮箱。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大小不低于1M,并按照要求填写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作品说明、联系方式。组照应按照图片顺序编号。多次反复投送同一作品者,取消参评资格。

4.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类、非主题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6.所有参展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8.郑重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参展资格;对已获奖的作者,将收回奖牌、奖金、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所有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9.特别提示:入选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10.根据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要求,无论投稿者是否是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都有权对其参赛作品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违反了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的相关规定。由于下述原因如:不接受审核、拒绝提交作品的原文件或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明材料,而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活动奖项

1.水利届展之主题类奖项

“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奖: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水利届展之非主题类奖项

(1)纪录类

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艺术类

入选奖:60个,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证书(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3.特别奖项

特别奖:30个,奖金1000元人民币,颁发证书。

4.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对本届大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以上奖项的设置,组委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获奖、入选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类别释义

1.“2016水利精彩瞬间”主题类:是指在2016年拍摄的,真实、全面、客观反映水利现状和存在问题等方面的纪实类作品,以期通过摄影唤起全球大众、政府和媒体对水利的关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突发新闻(防汛抗旱防台风、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水利执法、水污染事件处理等突发性新闻等)

(2)民生热点(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粮食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

(3)生态文明(水环境整治、人水和谐、水与文化、水与历史等)

(4)日常工作(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管理等)

(5)人物风采(主要讲述水利人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故事等)

2.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3.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4.特别奖:涉及引汉济渭调水工程和秦岭北麓水生态建设两个题材,各设奖15个。

(1)引汉济渭调水工程是国家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陕西省在建的基础性、战略性水资源配置工程,图片应反映引汉济渭工程建设、移民搬迁、水源保护等内容。

(2)秦岭北麓水生态治理保护是陕西省正在规划实施的重大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图片应反映陕西境内秦岭北麓到渭河南岸自然风光、水生态治理保护和人文等内容。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国内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集中评选。

七、相关事项

1.本届摄影展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给予获奖作品入会积分2分。

2.本届摄影展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1月在中国水利摄影官方网站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水利部所属官方媒体上公布。

3.组委会可展示本届摄影展相关作品,并将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年鉴、图录、画册、光盘及媒体宣传、网上线下活动、水利图片库展示等,可不支付报酬。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

5.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摄影展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 757250759@qq.com

投稿联系人:王瑞琨,13309220602

合作联系人:孙秀蕊,13901308907

水利摄协QQ群:203136790

附件:第一届中国水利摄影展参赛作品登记表

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

2016抗洪纪实摄影展征稿

2016抗洪纪实摄影展征稿

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我国入汛时间早、汛情来势猛,洪涝灾害呈现多年少有的南北并发、多地齐发态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洪工作,国家防总超前部署、科学调度,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组织、全力应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广大干部群众众志成城、顽强拼搏,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冲锋在前、敢打硬仗,中华大地上演了一场又一场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取得了一次又一次防汛抗洪的伟大胜利。

越是台风暴雨和洪涝灾害发生的时候,越是见证广大干部群众战胜自然灾害精神风貌的时候。很多新闻记者、摄影师乃至参与抗洪的干部群众,在抗洪一线用相机或者手机记录了一个个惊心动魄、感人肺腑、稍纵即逝的精彩瞬间。我们希望更多的摄影人,把镜头对准英勇无畏的抗洪抢险救灾的干部群众,记录中国抗洪人的精神风貌,定格中国抗洪人的精彩瞬间,见证中国抗洪人的伟大壮举,共同用摄影语言描绘2016年波澜壮阔的抗洪事件,讲述那些感人的英雄人物和事迹,展现抗洪决胜的中国精神。

经研究,拟于今年第四季度举办“2016抗洪纪实摄影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设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组委会主任:

王  瑶 (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分党组书记)

刘学钊  (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文明办主任)

何源满  (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副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周振红  (水利部文明办副主任)

李先明  (中国水利报社总编辑)

蒋建军  (陕西省引汉济渭办主任)

刘振国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

包旭东  (中国摄协组联部主任)

孙秀蕊   (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王辛石   (陕西省水利宣传中心主任)

戴  钢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总监)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水利文学艺术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中国水利报社、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网、水利部水文局、陕西省水利厅、河北摄协、河南摄协、安徽摄协、湖北摄协、湖南摄协、江苏摄协、江西摄协、中央国家机关摄协、中国职工摄协、中国纺织摄协、中国金融摄协、中国海洋摄协、中国铁路摄协、中国石化摄协、中国煤炭摄协、全国公安摄协、中国电力摄协、中国财政摄协、中国通信摄协、检察官摄协、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北京市水务局、江苏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厅、湖北省水利厅、传给雅昌

二、征集主题

本次摄影展以反映2016抗洪救灾中展现出的英勇事迹、救灾场面、备防备汛、重建家园等内容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三、截稿时间

2016年9月20日。

四、优秀作品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500件(可空缺)。

优秀作品120件。

优秀作品从入展作品中产生,每一作者获得优秀作品的数量不超过3件。

入展作品由中国水利摄影家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由活动主办单位共同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五、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的创作时间必须为2016年。

2. 投稿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相机、手机拍摄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限4-12幅。

3. 投稿作品必须为纪录类作品,且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反应英雄事迹的需对人物进行简单介绍)。

4. 本届摄影展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投稿至中国水利摄影网(http://photo.mwr.gov.cn)。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大小不超过5M。并按照要求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地点、作品说明、联系方式。组照应按照图片顺序编号。多次反复投送同一作品者,视为恶意攻击网站,取消参评资格。

5. 本届摄影展入展作品均收录于“见证——2016抗洪纪实摄影”画册。每件入展作品向作者发放100元稿酬以及画册一本(同一作者最多不超过3本)。

6. 参展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7. 本届摄影展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10月在中国水利摄影网(http://photo.mwr.gov.cn)上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电话,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8. 组委会可展示本届摄影展相关作品,并将入展作品用于展览、年鉴、图录、画册、光盘及媒体宣传、网上线下活动等,不另支付报酬。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评选委员会有权不予评选。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摄影展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9. 特别提示:入展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文件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展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展资格。

投稿咨询:王瑞琨,029—87463221    13309220602

网络技术保障:王宝军,18801332719

中国水利文协联系人:孙秀蕊,13901308907

“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展作品征集

“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展作品征集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第十四届北京国际图书节丰台分会场将举办“红色书海.花香丰台”系列主题活动,为更好的展示丰台区丰富的红色文化,让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系列活动中,“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展活动拟邀请广大市民参与,用手机、相机呈现出大众视角中的卢沟桥美景,全民参与探寻卢沟桥美景,品鉴卢沟桥文化,铭记卢沟桥历史,领悟卢沟桥精神,同时提高民众对北京国际图书节丰台分会场“红色书海.花香丰台”主题活动的关注与参与感。铭记历史,展现时代精神,是风景、是情怀,更是中国梦。

摄影作品展示时间:2016.8.26_2016.8.30

投稿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3日

展示地点:世界花卉大观园精品花卉园多媒体电子墙(丰台区南四环中路235号)

活动奖项设置:

1、“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大赛特等奖一名:

奖品为:“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大赛获奖证书;任选时代华语图书十本;

2、“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大赛一等奖三名:

奖品为:“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大赛获奖证书;

任选时代华语图书五本;

3、“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大赛二等奖五名:

奖品为:“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大赛获奖证书;

任选时代华语图书三本;

4、”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大赛三等奖十名:

奖品为:“醒狮.跨越时代的卢沟桥“摄影大赛获奖证书;

任选时代华语图书一本;

活动主办、承办、协办:

主办单位: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丰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丰台区委宣传部

丰台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北京时代华语图书股份有限公司

央视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世界花卉大观园

活动参与方式:

投稿要求:每幅照片标注作品名称,照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电子方式投稿:

关注”时代华语”微信公众号投稿

邮箱投稿:投稿邮箱:jieyi.lu@chinamediatime.com

联系人:陆洁

作品要求:

1、鼓励不同风格作品参赛。黑白、彩色不限,是否在其它影展影赛中入选、获奖不限。

2、作品要求:JPG格式,分辨率≥400dpi,附作品文字说明及作者详细联系方式。

3、本次大赛欢迎全市人民参与,需写明所推荐作品的作者姓名、详细联系方式外,如有企业、机构推荐应注明推荐单位或推荐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等。

4、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由作者自行负责。

5、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为作者与主办方共有,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进行展览、出版画册和用于企业宣传活动中,不另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