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醉美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第二届“醉美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护一湖秀水,富一方百姓”。坐拥一流山水资源的浙江省淳安县紧紧围绕“秀水富民”战略,加快推进“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现面向全国征集以“醉美·千岛湖”为主题的摄影作品。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星空下的千岛湖 汪子夏/摄星空下的千岛湖 汪子夏/摄

主办单位: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淳安县摄影家协会、淳安千岛湖全景摄影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全面征集反映淳安县境内,特别是千岛湖风景区的四季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本次活动采取分春、夏、秋、冬四季进行作品征集,时间跨度为一年。

总征稿时间:2016年4月—2017年3月31日(每季均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春季征稿时间: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夏季征稿时间: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秋季征稿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冬季征稿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每季选出100-150幅季度入围作品,四季共400-600幅。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从四季入围作品中选出120幅年度入展作品,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年度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淳安县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鼓励近两年创作的新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及历届由中国摄影报社举办的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 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淳安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入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参展”专区“第二届千岛湖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第二届千岛湖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优惠政策:在大展征稿期间,持有中国摄影家协会、省级摄影家协会或地市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证的摄影家,可免费进入千岛湖景区采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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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驿城·聚焦橡林”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美丽驿城·聚焦橡林”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今年七一前夕,驿城区将举办“美丽驿城·聚焦橡林”摄影展。为全面反映驿城区暨橡林街道办事处各项建设的丰硕成果,不断地扩大驿城区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美丽驿城·聚焦橡林”摄影大赛。

一、征集主题

参赛作品必须是近几年来驿城区城乡建设风貌和改革发展成果。主要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幸福生活、地标建筑、社区建设、园林绿化、美化亮化、人居环境、建设者风采。拍摄范围限于驿城区境内,鼓励创作反映橡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城乡建设、人居环境、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摄影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宣传部

驻马店市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办事处

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驻马店市驿城区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10日。

四、征稿细则

1.投稿数量限每人20幅作品(组照4张~6张为1幅,每人限4幅)彩色、黑白不限。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所有照片通过网络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小于2MB,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入选后调取原文件,提交原件大于10MB,缺项则恕不安排参评。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各奖价值500元的奖品

二等奖5名 各奖价值300元的奖品

三等奖10名 各奖价值200元的奖品

优秀奖20名 各奖价值100元的奖品

入选奖每一幅20元

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家级、省级摄影专家公平、公正评选,欢迎监督。监督电话:0396-2828265 2828262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28262

联系人:李 阳 18272998566

侯喜才 15803968985

投稿邮箱:ycqsyjxh@126.com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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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安阳航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第三届安阳航空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全面反映近年来安阳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充分展示安阳航空事业发展建设成就,配合安阳爱飞客飞行大会——第八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的隆重举行,用镜头记录本次航空节精彩瞬间,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组委会、航空航天新闻摄影学会、中国航空报社、安阳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第三届安阳航空主题摄影大赛。

媒体支持单位:中国航空摄影报、中新社河南分社、中国新闻网、中国新闻摄影网、中国航空新闻网、环球网军事、网易航空、中华网军事、环球飞行杂志。

一、作品内容及要求

1、凡在2016年5月1至2016年6月1日内拍摄的以安阳爱飞客飞行大会——第八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各项活动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2、大赛欢迎新作,鼓励表现手法的创新,拍摄题材、体裁、风格不限,要求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作品谢绝使用电脑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造型等技术处理)。

4、投稿时请提供作品JPG文件,或十吋照片。注明:标题、拍摄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

5、对于获奖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6、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7、比赛期间,凭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均可进行正常采访拍摄。

二、大赛奖项设置

杰出航空摄影师 2名 奖金各2000元

优秀航空摄影师 10名 奖金各1000元

优秀航空摄影作品奖 50名 奖金各100元

三、作品报送

大赛即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16年6月10日,参赛作品请交至安阳市摄影家协会展览部。

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雅美图片社”

联系电话:0372-5038900

负责人:李世阳 张洪斌

投稿邮箱:aysyjxh@163.com

四、评选颁奖

作品报送结束后,组委会将聘请国内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奖。

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发表于:《中国航空报》《中国航空摄影》《中国新闻网(河南)》《中国航空新闻网》等媒体。

组委会择日举行颁奖仪式。

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组委会

航空航天新闻摄影学会

中国航空报社

安阳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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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开始征稿

第九届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开始征稿

为热烈庆祝西藏和平解放六十五周年和青藏铁路通车十周年,吸引更多摄影人群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充分挖掘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向国内外观众生动展示雪域高原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民生改善、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稳固的崭新局面,“2016·西藏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主题展——第九届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定于2016年第三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期间在拉萨举行。

西藏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日前发出第九届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征稿启事。“此次征集的主题为反映西藏各地的自然风光、名胜古迹、人文风情、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主题的摄影作品。截稿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第九届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将入展作品300幅,稿酬8.5万元。入展作品均颁发入展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组委会将邀请优秀作品作者到拉萨参加开幕式及颁奖典礼,费用由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组委会承担。

那么,此次摄影大展的征稿规则是怎样的呢?西藏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展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彩色、黑白作品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电子文件每幅图片大小不小于2M(JPEG格式)。

另外,记者了解到,“2016·西藏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主题展——第九届中国西藏珠穆朗玛摄影大展评选时间定于2016年7月28日在拉萨举行,“评选委员会由国内著名摄影家组成。想要投稿的摄影爱好者可以拨打电话13658901068、18189980222咨询,也可将摄影作品发到xzsyjxh@163.com邮箱。”喜马拉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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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征稿

2016"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征稿

我国花卉种类繁多,不少珍品举世无双,很多世界著名花卉是以我国为分布中心,在世界园林中有“花园之母”的誉称。如洛阳的牡丹、南京的梅花、攀枝花的木棉花等知名花卉都成为城市的亮丽名片……而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北部,坐落着有“中国郁金香第一花海”美誉的荷兰花海,以“田园、河网、木屋、风车、花海”为设计元素,以荷兰名花郁金香为特色,成为集观光、摄影、养生、生态于一体的颇具荷兰风情的花海。就像爱情和生命是文学创作的永恒主题一样,花卉也是摄影的永恒主题。在摄影艺术中,花卉摄影与风光摄影、人像摄影一样,已成为一个单独的门类。为了繁荣花卉摄影艺术,打造荷兰花海景区旅游品牌,在江苏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中国摄影报社与江苏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决定自2015年起每年举办一届“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面向全国,全方位征集与花卉及花卉艺术有关的摄影作品,通过举办该活动,逐步建立起花卉摄影的影像宝库,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

承办单位:大丰区摄影家协会

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盐城市摄影家协会

盐城市大丰区丰盈置业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

战略合作媒体:

腾讯网图片频道

新浪网图片频道

新华网摄影频道

色影无忌

央广网

国际在线旅游频道

中国新闻图片网

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征集全国各地及荷兰花海核心景区以花卉及花卉艺术为主题的摄影作品,题材包括风光、人文、婚纱摄影、花卉小品等方面。

征稿时间

2015年9月30日——2016年8月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根据中央有关文艺评奖改革的要求和中国文联相关管理办法、规范,2016“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调整为: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江苏大丰荷兰花海旅游度假区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以及在历届荷兰花海杯摄影大展中入展的摄影作品。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15-2016年拍摄的新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作品创作地点不限,“荷兰花海景区”作品须取材于荷兰花海景区境内。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诠摄汇、荷兰花海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或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2016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2016荷兰花海杯中国花卉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

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优惠政策:

大展期间,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会员证及身份证可享受荷兰花海景区门票免费优惠。

拍摄指南:

详见荷兰花海景区官网:www.dfhlhh.com

详询电话:4001616920

联系人:徐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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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广东“海上丝绸之路”摄影大展征稿

首届广东“海上丝绸之路”摄影大展征稿

为贯彻落实“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全面宣传、推介广东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程

中闪现的动人瞬间和广东“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亮点,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与广东省文联共同主办的首届

广东“海上丝绸之路”摄影大展自即日起开始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广东省文联

承办单位: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协办单位: 南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女摄影家协会

南海区摄影家协会

桂城街道宣传文体办

桂城街道文化站

桂城摄影协会

广东南方二八九创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征稿内容

通过摄影艺术的视角,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在广东沿线的历史文化,与现阶段社会发展连接起

来,从海丝古迹、海洋经济、海洋文化、海洋风光、海底世界等,到当今城乡景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内

容包含地理风光、历史遗迹、人文风情和民间艺术等多个方面,全面彰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路的自然

风貌和人文魅力,作品需兼具时代感与观赏性。尤其欢迎结合历史老照片,与当今建设新貌相对比的创新之作.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

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

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为准。

(二)只收纸质照片。投稿作品规格一律为10寸(长方形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

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要装裱。接受单幅与组照(组照4-8幅按一

件计算,背面用透明胶带按顺序排列)。

(三)投稿作品背面均需注明标题、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拍摄时间、地点及拍摄对

象的有关背景情况简介;不得将作者及作品信息标注在作品正面。

(四)投稿作品须保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拍摄对象的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四、评选数量

入选作品:106件 创作补贴: 500元/件

五、有关说明

(一)对不按上述规格、规定送交的作品不予参评;

(二)对拟入选作品在广东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gdphoto.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如拟入选作品在公示过程中被举报并查实,确有不符合或违反《征稿启事》规定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选资

格。

(三)被取消入选资格的名额,可由在终评中按得分顺序排出的备选作品中依次替补;备选作品替补应当

按上列有关程序进行。

(四)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调集足够数据和精度的电子文件(反转片作品调底时,需由作者将

原底片滚筒扫描成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供放大展出及制作摄影作品集使用。如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面致主

办方无法联络入选者,或作者未及时将足够数据和精度的入选作品电子文件寄送到达,主办方将视为其主动放

弃入选资格。

(五)投送作品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投送作品一律

不予退稿。

(六)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摄影作品集(收藏、商业用途除外)

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另付稿酬。

(七)本次大展的所有入选作品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广东省文联共同颁发入选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

摄影家协会的业绩条件;

(八)凡投稿参赛者则视同承认本启事所有规定;

(九)本大展解释权归大展主办方。

六、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七、寄送稿件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0号广东省文学艺术中心四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邮政编码:510635。

投稿请注明首届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大展稿件。

联系人:张成风

电 话: 020-38906830

【附列指引】:

一、重点征集“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广东的相关摄影作品

(一)、广州:南海神庙、黄埔古港、粤海关、十三行等

(二)南海:“桑基鱼塘”,“南风古灶”等

(三)阳江:“南海1号”以及相关地带

(四)徐闻:汉代始发古港以及相关地带

(五)本省沿海各地、珠江流域各地……

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沿路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摄影作品

(一)东南亚、马六甲海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

(二)印度洋: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斯里兰卡

(三)北非:沙特、索马里、肯尼亚

(四)红海:埃及、土耳其、希腊……

三、为扩大影响力,让广大摄影人士拍摄到理想的作品,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将组织多次深入生活摄影采风创作

活动,敬请关注广东省摄影家协会网站(http://www.gdphoto.cn/)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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