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5安徽省“有你更‘皖’美”生物多样性主题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摄影家协会,各有关单位: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展现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聚焦自然生态之美,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激发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省环保宣教中心联合省摄影家协会开展2025安徽省生物多样性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有你更‘皖’美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主办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支持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媒体支持:江淮晨报

三、参赛对象

全省生态环保摄影爱好者、摄影家(含省籍在外)均可投稿参赛。

、征稿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5月5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集内容

(一)自然之美:有奖征集安徽境内珍稀动植物、大型真菌、典型生态系统的自然景观记录。其中,珍稀动植物分为:陆生高等植物、陆生哺乳动物、鸟类、昆虫、水生生物等;典型生态系统分为:湿地、森林两大类。

(二)共生之美:有奖征集近年来安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的成就及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发生的感人故事讲述,赞颂安徽自然之美、生态之美,探索人与自然相依相存关系,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三)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成果:全省第一、第二批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的23个县区,定向征集提供若干张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照片,并配100字以内文字介绍。

    六、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作品分照片和视频两类,内容要求如下:

照片类:照片风格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图片参赛作品需提交电子文件、JPEG格式(不得提交RAW、PNG等其他格式),2MB以上且长边不小于1500像素。拍摄设备不限于相机、手机、无人机(需注明)。

视频类:投稿数量不限,时长不限,表现形式不限,剧情短片、纪录片、动画片、沙画等均可;拍摄分辨率要求最低为1920×1080(高清),视频格式为mp4等,帧率为25至60,音乐字幕不限。

(一)参赛作品须为2021年以来创作,拍摄地点须在安徽省境内;内容必须真实、形象生动,富有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二)每幅(部)作品配备15字内标题,并附100字以内的文字介绍和主题分类、拍摄详细地点、日期、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者须保证摄影作品为本人拍摄,版权归属清楚无争议,不另外支付稿酬。

(三)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严禁使用AI生成,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获奖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主办单位免费用于相关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同时,主办单位有义务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和版权所有者的署名权。

七、奖项设置

(一)图片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只发获奖证书。

(二)视频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只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自理。

八、宣传推介

开设网上主题宣传页面,并通过“安徽生态环境”微信、江淮晨报等媒体进行宣传。

九、投稿方式

投稿指定邮箱:646656088@qq.com

邮件标题注明:“有你更‘皖’美+组别+作品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诚  0551-62824767 18715602468  

 

 

 

安徽省环境保护宣传宣教中心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2025年3月25日

2024年“乐游贵港·秀美平天”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展现贵港市的城乡建设、民族风俗和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生态风光,搭建广大摄影爱好者交流摄影艺术平台,助力打造“运动之城、休闲之都、秦汉古郡、千年荷城”,贵港市摄影家协会、广西贵港市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联合举办2024年“乐游贵港·秀美平天”摄影大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摄影作品,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投稿。

一、活动名称

2024年“乐游贵港·秀美平天”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

贵港市摄影家协会

广西贵港市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

三、征集内容

1.城市形象和人文风光类:全面征集以反映贵港市辖区内城市建设、人文建设、民族风俗等方面积极向上的摄影作品。

2.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类:全面征集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园内自然风光,游客深度体验等的摄影作品。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五、赛事奖项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入选作品共102幅(组),其中:

1.城市形象和人文风光类:

一等奖作品1件  稿酬8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3张

二等奖作品2件  稿酬各5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2张

三等奖作品3件  稿酬各3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2张

入选作品45件   稿酬各1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1张

2.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类:

一等奖作品1件  稿酬8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3张

二等奖作品2件  稿酬各5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2张

三等奖作品3件  稿酬各3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2张

入选作品45件   稿酬各100元+平天山公园年卡1张

(以上稿酬额度均指税前金额)

同一类别等级奖不重复颁发给同一作者;但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入选作品两件以上可作为申请加入贵港市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作品投稿要求:

(一)所有参赛作品须符合征稿主题内容,摄影作品必须拍摄于贵港市范围内及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创作时间为2020年至今。作品讲究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黑白、彩色均可,投稿数量不限,投稿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以4—8张为一组。

(二)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作品,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可接收接片。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三)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2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MB以内。

(四)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本次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五)摄影作品的入选作品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选作品的原始数据(指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从手机、相机中下载的含有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信息的数据文件,尽可能提供RAW格式的数据)和正式电子文件数据大图(JPE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7MB,TIF格式的不小于20MB,手机类文件不小于3MB)。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和正式电子大图的入选作者,判定为自动弃权,由主办方按规定从候选作品中递补。

(六)摄影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入选作品名单在权威媒体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核查情况属实,将取消入选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七)主办、承办方有权将所有获奖入选的图片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复制、编辑、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并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八)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符合参赛规定要求的作品,一旦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

七、投稿方式

作品投稿为网络投稿,每件作品(摄影作品一幅或一组为一件)均标注“姓名+作品名称”。

投稿邮箱:ggssyjxh@163.com(每位作者投稿时请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需注明:“姓名+电话号码+“乐游贵港·秀美平天”摄影大赛”字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张庆杰(贵港市摄影家协会),18269469382;

杨开博(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19175740003。

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简介

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距中心城区10公里,是一个以优良的森林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大面积的高山草地、秀美清幽的溪谷为特色,以观光休闲、健身徒步、山野露营、户外运动为主要功能的城郊型国家森林公园。

公园总面积1676.2公顷,森林覆盖率85%。平天山以山体高大雄伟,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森林密布,峡谷飞瀑,溪水流潺,奇树怪石遍布而著称,具有“雄、奇、险、秀、幽”的山形地貌特征。园内主要景点有“林海奇景、北岳仙池、平天大峡谷、石人石马、状元帽、桫椤群落、仙人瀑布、高山茶园、高山矮林、黄三立寨遗址”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主峰大平天山海拔1157.8米,是贵港境内最高点,也是观赏日出及远眺郁江平原的最佳观景点。山顶得天独厚的3500多亩草甸是广西第一大高山草甸。公园内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有喜树、海南五针松等珍稀植物和18种国家二级保护的兰科植物,以及苏门羚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既是科考、野营、教学的重要场所,又是旅游度假、休闲娱乐的理想胜地。园内森林茂密、森林覆盖率较高,空气清新,负氧离子含量高,据测定,公园内的空气负氧离子含量均在1000个/以上,溪谷一带的空气负氧离子含量达10000个/cm 3以上,负氧离子含量最高达53800个/cm3,是城市空气负氧离子含量的250多倍,是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更是生态旅游、休闲养生的理想之地。

近年来,在贵港市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平天山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和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得到很大的改善,知名度也不断提高,2016年被评为“中国健身名山”,2019年被评定为国家AAAA旅游景区和自治区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化核心示范区,2023年获批自治区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目前,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已经发展成为区内外休闲度假的旅游胜地。

欢迎广大游客朋友到广西平天山国家森林公园游玩!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 赛项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赛项规程的通知》,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年11月06日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

英文名称:2023 Anhui College Students Photography Competition

组    别:高校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安徽画报社

技术支持: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高  原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任  永 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

刘冬梅 安徽画报执行主编

委   员: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崔光磊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马  梅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执行院长

李子华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院长

(二)专家委员会

主  任:

许  国 安徽省文联副主席、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刘小兵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李晓红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张东俊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徐国康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委  员:

许文龙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陈志勇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乐卫星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安徽处首席代表

马启兵 安徽画报社图片总监

(三)仲裁委员会

主  任:

吴春雷 安徽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

副主任:

罗  戟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

韩  洁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四)秘书处

秘书长:

刘  佳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

工作人员:

王 蕾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秘书

崔 翠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秘书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三、竞赛目的

大赛为培养大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搭建平台,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拓阵地。大赛旨在推动我省高校摄影相关专业的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掘培养高素质摄影人才,推动我省摄影产业快速发展。

四、竞赛内容

1、纪实类: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实类作品要准确客观的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

投送纪实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8幅。

2、艺术类: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可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减,可进行多个图像及元素的组合,原始画面系作者独立完成,不得下载、抄袭。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8幅。

五、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为个人赛,以摄影作品为参赛依据,以学校为单位报名。

六、竞赛流程

2023年10月30日-11月12日:完成前期筹备工作,下发文件和宣传摄影大赛活动,各学校组织学生创作摄影作品。

2023年11月13日-11月30日:各学校独立筛选优秀作品,并将优秀作品上传至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指定官方邮箱。

2023年12月1日-12月24日:专家评委匿名评审,作品评选由专家组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选出入围暨获奖作品,并公示。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安徽省所有高等院校在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不限。

1、学生参赛需由学校统一上报参赛作品和报名材料。

2、纪实类、艺术类两个类别中,每个参赛类别每个学校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100件,参赛者每类别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件、总参赛不超过6件。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项,作为第二指导老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项,总数不超过4项。

为保证竞赛公正公平,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及工作组成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二)报名要求

1、参赛者保证其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参赛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2、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2023年度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期间展映环节的无偿展映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图像等用于本次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3、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对其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对于评选后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独家享有出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

4、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的所有参赛细则。

5、作品必须在11月30日之前成功上传。参赛者一旦提交参赛申请,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6、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投寄前自行备份。

7、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

8、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表彰。

9、参赛作品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如因参赛作品使用主体、范围、方式等产生冲突,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0、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大赛所有参赛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项目全部成员)须注册登录“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www.lingyangplat.com),并将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发给大赛组委会邮箱备案。

(三)报名方式

2023年11月30日中午12:00前,各参赛院校需准确填写《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每位参赛者需填写《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学生承诺书》,指导老师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指导教师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同时报送电子版;或者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生成PDF版后发送至邮箱。

参赛作品及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各参赛院校上报的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学校、指导教师姓名、参赛者姓名等信息,上报作品经编号后进行匿名评审。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13855388919;电子邮箱:704354981@qq.com;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邮编:241002。

(四)成绩公布

大赛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高教网将获奖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颁发竞赛获奖证书。

八、成绩评定

(一)省赛入围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创作的原创作品。

(二)参赛作品内容需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血腥、恶搞、低俗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参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画面精美,作品创作时间均为2022年之后,彩色、黑白均可,每组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

(四)评分标准

1、主题:主题突出、思想深刻、作品原创,内容充实,表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40分)

2、创意:独具个性创意品位,有新鲜的画面设计、有明确的表达角度,有巧妙的个性化视角。(30分)

3、技术控制:拍摄手法新颖、视觉冲击力强,层次丰富,细节清晰,构图合理,色彩搭配协调。画面稳定、概念准确,有表现力、感染力。(30分)

(五)评审流程

1、大赛初选:专家初评推荐每个参赛类别最高不超过300件参赛优秀作品,产生入围名单,进入终评环节。

2、专家终评:入围作品终评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根据所得平均分排序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九、奖项设置

1、根据比赛的成绩分别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

2、以每个参赛类别进入终评环节的参赛项目数为基数,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一等奖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

3、评选“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面向所有参赛学校,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评选比例为参赛学校总数的20%。

   十、竞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参赛人员必须为高等学校在籍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文明参赛,遵守大赛相关规定。为确保赛事的顺利推进和活动的组织效率,各参赛者应严格按照赛程设定的赛事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二)指导教师须知

指导老师负责参赛作品的意识形态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入“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QQ群,在赛事期间密切关注工作群发布的通知。

   (三)工作人员须知

积极热情,为参赛人员提供周到服务。本项赛事的工作人员包括评委、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各有分工各有职责。

1、接受组委会邀请的专家评委,应提前认真研读赛题,对赛题的主要知识与能力做好准备。在正式评审前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专家承诺书》。

2、评委应主动不与任何参赛团队接触,在比赛未结束前不对参赛团队或赛题进行实质性点评。在评审时,严格按照评审评分细则进行公正评审。

3、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按赛程各时间节点进行信息发布、收集、分类、寄送,对各赛团队的反馈意见、材料进行登记、处理或上报。在大赛正式发布时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承诺书》。

 十一、申诉与仲裁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如对比赛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由参赛校领队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签名。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竞赛宣传展映

(一)参赛作品将通过网络平台展播;

(二)大赛海报等赛事信息将通过网络平台向省内高校宣传报道。

十三 、竞赛联系方式

官方QQ群(指导教师):“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群号:188282384,请各参赛高校指定1—2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以便联系。

 联 系 人:刘佳

 联系方式:13855388919

 邮    箱:704354981@qq.com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    编:241002

附件1: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doc

附件2: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附件3-6:大赛承诺书.doc

关于举办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师生员工、广大校友:

为积极落实兰州大学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做全做强榆中校区,做精做优城关校区”的总体要求,生动展现榆中校区建设发展面貌,记录校园各类景观,展现师生学习、工作与生活的精神风貌的各类场景,为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展示摄影技能的机会,搭建提升审美力、激发创造力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兰大更合拍”——兰州大学榆中校区摄影大赛

二、活动时间

1.参赛作品提交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

2.作品评审时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3.作品展览时间:12月上旬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综合办公室、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兰州大学摄影协会

四、参赛对象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紧围绕主题,内容健康向上,突出展现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的各类景观,以及榆中校区师生学习、工作与生活精神风貌的各类场景等。

2.作品必须为一次性原创拍摄,不接受拼接、拼图或AI作品。参赛者可对作品进行适当的后期调整,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挖补、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

3.作品格式及要求:投稿作品包括单幅或组照(每组限5幅),JPG或JPE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 5M 以上,最大不超过20M,300 分辨率,长边5000像素以上。

4.作品上不得有任何标注、文字、水印。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

七、其他事项

1.参赛者均需实名参加,作品须为原创,由参赛者独立或合作完成,对报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作品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对参赛及获奖作品,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不付稿酬。

3.对于违反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4.凡参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之所有规定,主办单位具有最终解释权。

5.请于11月20日前,以压缩文件形式将参赛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lzusyxh01@163.com。邮件主题及作品压缩包范例:单位/学院-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

联 系 人:刘老师、李正阳同学

联系电话:0931-5292560 17393149649/15609459256

兰州大学榆中校区综合办公室
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兰州大学摄影协会
2023年11月1日

关于开展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职工主题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农垦、渔业、畜牧系统相关单位工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 团结奋斗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唱响新时代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展示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职工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时代风貌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现新时代职工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劳动逐梦风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坚定信心、自信自强,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决定举办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职工主题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

二、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

协办单位: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垦局

媒体支持:中工网

三、参赛人员

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职工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林水利气象系统产业工会负责本地区工会隶属关系内相关单位推荐的摄影作品征集把关推荐工作;其他地区由各农垦、渔业、畜牧系统相关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摄影作品的征集把关推荐工作,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会负责本单位摄影作品的征集把关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可择优选送不超过8部摄影作品,并填写摄影作品登记表、汇总表(附件1、附件2)。以“推荐单位-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格式命名,于8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报送参赛作品以及附件1、附件2的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

(二)作品评审

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主办单位将对作品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的摄影作品,通过中工网进行网上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同时,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评出获奖作品,得分方式为网络投票占比20%,专家评审占比80%。

(三)结果展示

9月中下旬公布获奖作品和组织奖名单,并在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官方网站、中工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示获奖作品,并寄送评比通报和获奖证书。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比出以下奖项:

(一)作品奖

一、二、三等奖分别为入围作品的5%、10%、20%

最佳创意奖 一名

最佳构图奖 一名

最美视觉奖 一名

(二)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若干

六、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须以“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为主题,捕捉农牧渔业职工最美劳动瞬间,记录下工作中真实与美好的感情带给我们的感动,通过一张张真实的图片,诠释影像的力量,让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人心,进一步鼓舞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投送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组照视为一幅作品,限4—8幅),不接收自然山水风光类等与主题无关的作品。

(三)只征收电子稿件,每幅作品以JPG格式,长边为3000像素以上;相机类作品大小:5MB以上,手机类作品大小:3MB以上。作品中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

(四)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方面内容进行增减(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提交的图片必须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调用。

七、特别说明

(一)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凡已在全国性影展、影赛获奖的作品均不得参赛。

(三)主办方享有全部入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有权在展览展示、印刷出版、网络传播等相关宣传中使用(非商用)。所有参赛作品不另付稿酬,也不退稿。

(四)对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

八、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此次比赛,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职工文化建设,充分展现广大职工在建设农业强国中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精神风貌。

(二)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以此次比赛为契机,引导广大职工深刻感受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变化新气象,汇聚职工团结一心、持续奋斗的正能量。

(三)各相关单位可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网络投票,但不得采取刷票等不正当投票手段。

联系人:汪松涛   电话:010-68591043

接收作品邮箱:wangsongtao@acftu.org

附件:

1.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职工“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摄影作品登记表.docx

2.全国农垦渔业畜牧系统职工“光影致敬劳动 定格最美瞬间”摄影作品汇总表.docx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各设区市、县(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推动《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实施,激励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和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创作,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省科普服务中心、省科学传播中心、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省高等教育学会摄影专业研究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即将拉开帷幕。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大赛的组织发动和作品申报等工作。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科普惠及民生 创新引领发展”为主题,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以摄影的形式积极参与科普创作,推动社会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可围绕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倡导全民健康生活、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等角度进行创作。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

江苏省科普服务中心

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

江苏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摄影专业研究委员会

协办单位:

江苏省艺术与科学中心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传媒学院

南京市全民阅读促进会

三、大赛规则

1.参赛作品应运用摄影技巧,形象深刻地表现科普主题,将摄影艺术与科学普及属性紧密结合,主题明确、积极向上、充满感染力、富有思考和想象空间,融科普性、知识性和艺术性为一体,具有科普教育意义;

2.大赛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作品,欢迎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摄影团体积极组织参赛,也欢迎科普摄影爱好者个人报名参赛;

3.投稿者应保证投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4.彩色、黑白均可,作品可进行适当的后期制作,但不得违背科学规律;

5.每人投送总件数不超过20件(含20件),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件4-10幅),组照按1件计算,每件作品附20—50字文字说明;

6.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和参赛费,投稿作品一律为电子版,允许手机拍摄作品投稿,作品电子版长边1000-1200像素,文件不小于3MB;

7.作品入选获奖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请作者将原图片(要求RAW格式或jpg格式不小于5MB,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或格式不符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获奖资格;

8.为保证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大赛将邀请相关科普、摄影方面的专家组成江苏科普摄影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9.评选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10.投稿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7月15日。

投稿方式:作品连同《报名登记表》(附件1)、《作品授权书》(附件2)一同上传至邮箱:kpsy2023@163.com

四、奖项设置

1.作品奖

一等奖3名、各付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各付奖金300元;三等奖20名、各付奖金100元;优秀奖100名;入围奖若干。作品奖同时颁发获奖证书。主办方具有获奖作品使用权,用于展示、展览、制作画册、网络传播等科普活动,不再支付参赛者稿酬。

2.优秀组织奖

组织奖10个,颁发证书,按照单位、团体组织动员参赛人数、作品数、作品质量等进行评选。

3.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颁发证书。

五、优秀作品展出及出版

1.评选结束后,主办方将从获奖作品中精选部分优秀作品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展出,并将在全省巡展;适时优选获奖作品编印成册。

2.优秀作品推荐参加2023年中国科普摄影优秀作品征集活动评选及展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蕴丰

电话:025-8667076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417

邮编:210019

附件:1.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报名登记表

          2.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作品授权书

江苏省科普服务中心              江苏省科学传播中心

江苏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摄影专业研究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第三届江苏科普摄影大赛作品授权书.doc

一个街道的记忆与梦想——发现“醉”美邻玉 邻玉街道首届影视作品创作大赛公告

江阳区邻玉街道,地处泸州城南,与中心城区和方山景区隔江相望,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投资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建设,已经形成以白酒产业、建筑产业、装备制造业和金融保险业为特色的主导产业。

在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邻玉街道又将迎来的新的改革任务和发展契机。围绕着江阳区委推动“全国百强”升位进位、“幸福江阳”高水平建设的目标,邻玉街道将坚定不移的践行“工贸驱动、城乡联动、文旅带动,建设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江南新城”发展思路。将以“一地一区一园”为实施路径,努力打造成高品质生活样板区和产城融合示范区。

为更好、更快的实现这一美好愿景,现邻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起以“一个街道的记忆与梦想——发现‘醉’美邻玉”为主题的全民有奖摄影/短视频创作大赛。参赛者可围绕邻玉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非物传承、生态建设、工业生产、文旅发展等方面展开内容创作,记录邻玉的记忆、畅想未来的美好,为邻玉的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注入活力。

此次摄影/短视频创作大赛为有奖征集活动,优秀作品将在全区公开展岀,并设置总额近2万元的奖金对获奖作者进行奖励,大赛内容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22年12月12日-2023年01月10日。

二、参赛方式

请参赛创作者通过邮箱报送作品,邮箱:1944425010@qq.com(联系人:侯女士,18181863240)。

三、比赛详情

(一)摄影比赛:

1.作品要求:

(1)邻玉街道境内拍摄的照片,能够具有记忆性或者创新性等特点,可以是以前拍摄的老照片,也可以是活动期间去拍摄的新照片,照片要求画质清晰,内容完整,具有故事性,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物、环境、场景画面等。

(2)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需在提交的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3)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干5MB,JPG格式,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设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4)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进行展览、出版、刊登网站、刊登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5)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6)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7)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

2.参赛作品奖项设定: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6名

优秀作品奖:10名

3.摄影奖金设定:

一等奖:2000.00元

二等奖:1000.00元

三等奖:500.00元

优秀作品奖:200.00元

(二)短视频创作大赛:

1.视频要求:

(1)视频叙述完整。内容风格包括但不仅限于:短剧、宣传片、混剪创意视频;

(2)时长15秒-120秒,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1920*1080为佳;

(3)视频类型为mp4、mov、m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

(4)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所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不再另付稿酬。

(二)参赛短视频奖项设定:

一等奖:1名

二等奖:3名

三等奖:6名

(三)短视频奖金设定:

一等奖:2000.00元

二等奖:1000.00元

三等奖:500.00元

本次摄影/短视频创作大赛旨在发掘和保护邻玉街道的珍贵记忆、展望和梦想邻玉街道的崭新未来。在作品创作中,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稿,同一创作者可提交多幅(组)参赛作品,每位创作者最高可有3个作品入选;如符合创作要求但参加过其他赛事并获奖的作品,请不要重复参赛,对于此类优秀作品,本次大赛将不予参评,仅做展示所用。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师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

英文名称:2022 Anhui College Students Photography Competition

组    别:高校组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协办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安徽画报社

技术支持: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

(一)大赛组委会

   任: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

陆   林 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

刘冬梅 安徽画报执行主编

   员: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杨柏岭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处长、新闻与传播学院执行院长

李子华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院长

崔光磊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二)专家委员会

  任:

许  国 安徽省文联副主席、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刘小兵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李晓红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张东俊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郑  雯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徐国康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员:

许文龙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

陈志勇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乐卫星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安徽处首席代表

马启兵 安徽画报社图片总监

(三)仲裁委员会

主  任:

吴春雷 安徽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

副主任:

韩   洁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

罗   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四)秘书处

秘书长:

刘  佳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

工作人员:

王  蕾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学秘书

张  雁 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秘书

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三、竞赛目的

大赛为培养大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搭建平台,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拓阵地。大赛旨在推动我省高校摄影相关专业的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发掘培养高素质摄影人才,推动我省摄影产业快速发展。

四、竞赛内容

1、纪实类: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实类作品要准确客观的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

投送纪实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8幅。

2艺术类:以表达拍摄者自身意趣、感受、审美为主要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可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减,可进行多个图像及元素的组合,原始画面系作者独立完成,不得下载、抄袭。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3—8幅。

五、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为个人赛,以摄影作品为参赛依据,以学校为单位报名。

六、竞赛流程

2022年10月1日-10月17日:完成前期筹备工作,下发文件和宣传摄影大赛活动,各学校组织学生创作摄影作品。

2022年10月18日-11月20日:各学校独立筛选优秀作品,并将优秀作品上传至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指定官方邮箱。

2022年12月10日-12月30日:专家评委匿名评审,作品评选由专家组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选出入围暨获奖作品,并公示。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安徽省所有高等院校在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不限。

1、学生参赛需由学校统一上报参赛作品和报名材料。

2、纪实类、艺术类两个类别中,每个参赛类别每个学校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100件,参赛者每类别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件、总参赛不超过6件。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项,作为第二指导老师指导作品不超过2项,总数不超过4项。

为保证竞赛公正公平,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及工作组成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二)报名要求

1、参赛者保证其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且参赛作品已取得合法授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2、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组委会在2022年度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期间展映环节的无偿展映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图像等用于本次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3、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对其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对于评选后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或其指定单位独家享有出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

4、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的所有参赛细则。

5、作品必须在11月20日之前成功上传。参赛者一旦提交参赛申请,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6、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参赛者投寄前自行备份。

7、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

8、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表彰。

9、参赛作品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如因参赛作品使用主体、范围、方式等产生冲突,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0、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大赛所有参赛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和参赛项目全部成员)须注册登录“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www.lingyangplat.com),并将注册成功页面截图发给大赛组委会邮箱备案。

(三)报名方式

2022年11月20日中午12:00前,各参赛院校需准确填写《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每位参赛者需填写《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学生承诺书》,指导老师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指导教师承诺书》,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安徽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同时报送电子版;或者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生成PDF版后发送至邮箱。

参赛作品及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受理。各参赛院校上报的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学校、指导教师姓名、参赛者姓名等信息,上报作品经编号后进行匿名评审。

联系人:刘佳;联系电话:13855388919;电子邮箱:704354981@qq.com;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邮编:241002。

(四)成绩公布

大赛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高教网将获奖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公布获奖名单,颁发竞赛获奖证书。

八、成绩评定

(一)省赛入围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创作的原创作品。

(二)参赛作品内容需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具备一定的艺术性、观赏性、思想性。无色情、暴力、血腥、恶搞、低俗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参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画面精美,作品创作时间均为2021年之后,彩色、黑白均可,每组组照按一件作品计算。(JPE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

(四)评分标准

1主题:主题突出、思想深刻、作品原创,内容充实,表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40分)

2创意:独具个性创意品位,有新鲜的画面设计、有明确的表达角度,有巧妙的个性化视角。(30分)

3技术控制:拍摄手法新颖、视觉冲击力强,层次丰富,细节清晰,构图合理,色彩搭配协调。画面稳定、概念准确,有表现力、感染力。(30分)

(五)评审流程

1、大赛初选:专家初评推荐每个参赛类别最高不超过300件参赛优秀作品,产生入围名单,进入终评环节。

2、专家终评:入围作品终评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根据所得平均分排序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九、奖项设置

1、根据比赛的成绩分别按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

2、以每个参赛类别进入终评环节的参赛项目数为基数,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一等奖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

3、评选“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面向所有参赛学校,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评选比例为参赛学校总数的20%。

   十、竞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参赛人员必须为高等学校在籍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文明参赛,遵守大赛相关规定。为确保赛事的顺利推进和活动的组织效率,各参赛者应严格按照赛程设定的赛事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二)指导教师须知

指导老师负责参赛作品的意识形态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入“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QQ群,在赛事期间密切关注工作群发布的通知。

   (三)工作人员须知

积极热情,为参赛人员提供周到服务。本项赛事的工作人员包括评委、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各有分工各有职责。

1、接受组委会邀请的专家评委,应提前认真研读赛题,对赛题的主要知识与能力做好准备。在正式评审前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专家承诺书》。

2、评委应主动不与任何参赛团队接触,在比赛未结束前不对参赛团队或赛题进行实质性点评。在评审时,严格按照评审评分细则进行公正评审。

3、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按赛程各时间节点进行信息发布、收集、分类、寄送,对各赛团队的反馈意见、材料进行登记、处理或上报。在大赛正式发布时填写《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承诺书》。

 十一、申诉与仲裁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如对比赛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可由参赛校领队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签名。大赛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疫情防控

鉴于2022年的特殊情况,组委会、参赛院校、参赛团队所有成员在竞赛期间必须遵守各级政府和所在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

各参赛学校、参赛团队在作品制作、报送等环节,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无必要,不得开展大规模人员聚集的相关活动。确需开展小规模线下活动,必须按照相关防控要求向所在学校疫情防控机构报备,活动期间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各参赛队不得以作品创作特殊需要为借口,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旦发现参赛队员、指导老师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所在学校。

省赛评审阶段,组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评委等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签署健康承诺书,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会议现场。

若因疫情影响导致竞赛时间或安排调整,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十三、竞赛宣传展映

(一)参赛作品将通过网络平台展播;

(二)大赛海报等赛事信息将通过网络平台向省内高校宣传报道。

十四 、竞赛联系方式

官方QQ群(指导教师):“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群号:188282384,请各参赛高校指定1—2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以便联系。

 联 系 人:刘佳

 联系方式:13855388919

 邮    箱:704354981@qq.com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

邮    编:241002

附件1: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docx

附件2:2022年安徽省大学生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3:大赛承诺书.docx

昌江黎族自治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八届“昌化江畔木棉红”全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举办2021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八届“昌化江畔木棉红”全国摄影大赛,即日起向全国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稿。征稿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昌江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大赛主题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三、参赛细则

(一)参赛作品内容

1、投稿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2、投稿作品内容要紧紧围绕昌江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方位体现昌江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突出昌江打造王下乡乡村振兴样板,高质量推进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的工作成效。

3、投稿作品须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境内拍摄,要挖掘昌江的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展示昌江自然风光、人文民俗、经济建设、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景象,体现出昌江旅游、商业、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的发展成效,充分展示“山海黎乡·纯美昌江”的良好形象。

(二)参赛作品要求

4、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为8幅,(组照按1幅计算,每组为4—8幅)。作品采用JPEG文件,上传照片最长边不超过1024像素,文件不大于1MB。摄影作品不得人为去除EXIF信息,不得添加任何影响摄影作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LOGO、签名、水印及修饰性边框等。

5、接受全景拼接摄影作品,但要求全景拼接仅用于拓展视野,且拼接成全景作品的照片要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设备一次性完成;谢绝提供电脑合成、电脑创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二次构图、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减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曾入选省级以上摄影比赛的作品,不可参加本次比赛。曾入选各类摄影比赛,作者放弃获奖权利或被取消参赛资格的作品,严禁参加本次比赛。

7、投稿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自负。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本次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在一、二、三等奖中,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奖。在优秀奖作品中,同一作者可以重复获奖不超过二幅(含二幅)。在入选作品中,同一作者可以重复获奖不超过三幅(含三幅)。所有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海南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所有入选作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以及授权公益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主办单位在评选结束后将调取所有入选作品大数据的原始数字文件,用于展览、出版物、印刷品、媒体网络、宣传广告等用途。

10、投稿者均视为有原始数字文件参赛,入选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入选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

11、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投稿者全部作品参赛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各摄影家协会会员将根据协会章程给予处罚。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评选出108幅摄影作品:

一等奖:1幅 奖金15000元;

二等奖:2幅 奖金8000元;

三等奖:5幅 奖金5000元;

优秀作品:20幅  奖金2000元;

入选作品:80幅  奖金500元。

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金为税后数额,由获奖作者提供奖金发票。

四、截稿时间

2021年12月20日止。

五、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上传至2990118292@qq.com邮箱,每幅作品文件需注明:作者作品题目、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居住地区。上传作品时,打包为一个附件,邮件主题格式需填写:第七届比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六、作品评选

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隐去作者姓名进行评选。比赛结束将在天涯社区海南一家昌江版公告,以及新闻媒体宣传。

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昌江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1年11月5日

关于开展中国藜麦之乡“乡村振兴杯”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根据静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乐县藜麦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静政发〔2020〕3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挖掘静乐藜麦文化资源,开发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藜麦摄影文化产品,扩大“中国藜麦之乡”品牌知名度,为静乐藜麦产品开辟市场空间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献礼,将开展中国藜麦之乡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乡村振兴•特色产业”,要求作品以独特的视角反映藜麦产业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纪实故事、感人故事、动人瞬间等,丰富藜麦产业文化生活,增强我县民众对“中国藜麦之乡”实现乡村振兴的行业自信。

二、活动期限

结合藜麦生长周期,确定本次大赛活动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1年10月15日。

三、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县农业农村局主办。

四、作品要求

1.单幅、组照均可投稿,组照算一件作品,限12幅以内。所有投稿作品必须原创,黑白、彩色不限,可适当调整对比度等基本参数,但不得对图片中的元素进行添加或减少,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赛。凡涉及图片中人物肖像权等侵权事宜均由作者负责。

2.本次大赛所有投稿作品均为电子版文件jpeg格式,每幅作品应大于等于5M(需要时调取原图)。所有作品需压缩打包发送。

3.投稿作品统一标注:作者+作品名称+联系方式,组照作品需注明组照。可有事件介绍、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县内外知名摄影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作品,评委会将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共 1 名:现金20000元+荣誉证书+稼祺藜麦米1公斤装10袋,藜麦原浆酒1箱(4瓶)。

二等奖共 5 名:现金10000元+荣誉证书+稼祺藜麦米1公斤装5袋,藜麦原浆酒2瓶。

三等奖共10名:现金 3000 元+荣誉证书+稼祺藜麦米1公斤装2袋,藜麦原浆酒1瓶。

优秀奖共100名:荣誉证书+藜麦原浆酒1瓶

本次大赛奖品中藜麦米与藜麦原浆酒由山西稼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静乐分公司额外赞助。

(三)有关事项

同一作者可报送多项作品,作品报送数量可作为评选打分依据,但同一作者只能以其中一项作品获取奖项。获奖作品将用于静乐藜麦文化宣传等公益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7335130789

  静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