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公益摄影大展征稿

“江河”公益摄影大展征稿

江河,是地球跳动的血脉,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人类自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与江河息息相关,不可割裂。可以说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认识江河、顺应江河和治理开发与保护江河,从而推进文明进步的伟大历史。

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我国气候十分异常,洪涝灾害呈现多年少有的南北并发、多地齐发的严峻态势,长江中下游干流全线超警,太湖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不少江河发生超警、超保甚至是历史罕见的大洪水,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江河再次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此,特举办以“江河”为主题的公益摄影大展活动,以江河为焦点,用镜头记录我国多姿多彩的江河美景和雄伟壮观的各类江河工程,展现与江河有关的风土人情和历史文化,体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江河文明发展成果。

本次公益摄影大展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江河(含湖泊、湿地、冰川等水体,不包括海洋)为切入点,征集一批近年来高质量的反映江河自然、人文和工程的优秀图片,全方位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追溯江河历史文化,体现江河工程建设成就,向全社会开展国情水情宣传教育。

主办单位:长江出版社、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世界自然基金会、阿里公益天天正能量、人民画报社

承办单位: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北京江河聚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影像中国网、央广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 、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网、长江水利网、《江河》杂志

征集主题

本次公益摄影大展设“江河·自然”“江河·人文”“江河·工程”三个专题。“江河·自然”主要反映江河、湖泊、湿地、冰川等水体的自然风景;“江河·人文”主要反映江河所孕育的人文风貌和文化文明;“江河·工程”主要反映与江河有关的各类工程和设施。

鼓励2010年以来拍摄的作品投稿,内容与江河的自然风光、人文地理、工程建设有关,作品应真实、生动,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纪实性,能够凸显祖国的秀美山川、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等,体现五大发展理念,弘扬正能量。

征稿时间

2016年9月—11月2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张,彩色、黑白均可。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入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江河公益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光盘、U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

江河公益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江河”公益摄影大展征稿启事作品表(供光盘、U投稿使用
作品标题           □单幅     □组照()张
作品分类□ 江河·自然□ 江河·人文   □ 江河·工程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寻觅风电”摄影大赛征稿

“寻觅风电”摄影大赛征稿

为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展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风电产业发展历程,分享风电行业的精彩,感受风电产业的激情,共同见证风电发展的步伐,为风电示范区未来喝彩,并给广大摄影爱好者提供交流和互动平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推进龙头企业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协调小组特举办本次摄影大赛,现将有关活动细则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摄影大赛活动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推进龙头企业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办(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协办。

二、征集时间

2016年9月27日至11月1日

三、征稿主题

参赛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选题:

1.景物,风电场美景、风电产品精美照片;

2.现场,风电现场工作状态、环境、故事;生产车间、设备制造、科研现场;物流运输、吊装运维等;

3.风采,风电工作者风采、风电团队精神等;

4.见证,重要项目专题照片、会议照片、相关活动纪实照片、事件和人物照片等。

四、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要求与风电相关,参赛者不受地域限制。拍摄时间原则上为近五年以来(2011-2016)的作品。此次大赛不仅接受传统的相机作品,越来越普及的手机摄影也被纳入征集作品之中,相机或手机拍摄照片均可参赛。

2.投稿数量,每位参赛者只限投6幅作品,组照算一幅(每组照不超过6幅),本次摄影大赛只接受电子版,所有摄影作品须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入围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摄影作品,须提交原始电子版本(即未进行电脑合成的原始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PS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请保留作品EXIF信息,且未曾公开发表和获奖,作者本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协调小组办公室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协调小组办公室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4.每幅投稿作品请按照回执表要求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身份证号、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随参赛作品及著作权声明一并发至报名邮箱,投稿作品原则上需填写《2016年“寻觅风电”摄影大赛参赛回执表》,表格下载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uetdsme.com/uetd/notice/

2016-09-18/2187.html

5.摄影大赛所有入围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摄影展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相关活动,并不再另付稿酬,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6.参赛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有违反,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7.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所有参赛作品,无论是否获奖均不再退还。

8.本次摄影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五、奖项奖酬

(一)、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0名。

(二)、奖酬

一等奖1名,稿酬5000元;

二等奖2名,稿酬各3000元;

三等奖3名,稿酬各2000元;

优秀奖50名稿酬各500元。

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前金额,主办方代扣代缴税金。

六、评审方式

(一)社会征集结束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次征稿主题和征稿细则;

2.逾期送达;

3.不符合投稿要求、资料不齐的作品。

七、投稿邮箱及联系方式

邮箱发送:参赛作者将作品及参赛回执表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454191141@qq.com,图片JPG文件须注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

递交时限:请于2016年11月1日之前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递交时限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隗强

联系方式:0991-3713485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推进龙头企业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醉美玉符河”主题摄影比赛

“醉美玉符河”主题摄影比赛

为大力宣传水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展示玉符河综合治理的新成就,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发展、共同维护环境优美的生态环境,济南市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将举办“醉美玉符河”主题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稿范围

广大摄影爱好者、全体水利工作者、玉符河工程相关单位职工等均可参加。

二、征稿内容

反映玉符河统合治理成就、人水和谐发展、水利人精神风貌的摄影作品。主要有以下内容:

1.能够反映在玉符河综合治理过程中的精彩瞬间;

2.能够反映玉符河综合治理之后的显著变化;

3.能够反映人、水、自然和谐,河道治理给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带来的积极影响。

三、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应紧扣大赛主题,且必须是在玉符河拍摄的作品,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2.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 3-5 幅)。

3.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版形式投稿,作品大小不小于2M。

4.提交作品时,请附上作品标题和简要的摄影说明(字数200字以内),并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等。

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不得使用软件(PS、模板)进行景观、人物加字、加边框等形式的后期加工处理。如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入围及获奖作品,将择优在济南水利网等媒体发表。

4.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获奖和入围作品的权利,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宣传,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但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5.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5日

五、评奖及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在2016年10月25日前聘请摄影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届时,公众可登录济南水利网参与网络评选。主办方将综合评审委员会及网络评选结果,评出如下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颁发证书;

入围作品均有纪念品一份。

颁奖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获奖作者将由专人电话通知。凡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本次摄影比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担邮路(济南市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接收邮箱:jnsyfh@163.com

联系电话:58671963

联 系 人:李岩

济南市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O一六年十月二日

2016“美丽宁海”市民摄影节 摄影作品征集

2016“美丽宁海”市民摄影节 摄影作品征集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两美”宁海的奋斗目标,全力助推“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加快“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从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人文历史、节庆民俗等多角度,展现宁海生态文明自然之美、科学发展和谐之美、温暖感人人文之美,发动全县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大整治活动,为“两美宁海”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宁海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住建局、县新闻中心

承办单位:宁海新闻网、宁海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宁海县网联会

二、活动规则

1、拍摄主题:美丽宁海之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两大主题类别。照片取材要有宁海地域特色,反映宁海最美的环境、最美的景、最美的人和事。美丽县城主要征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城市建设成就和老城记忆等照片;美丽乡村主要征集我县精品线、特色村点、新兴产业、乡村变迁等照片,从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乡土特色风貌美、业新民富生活美、人文和谐风尚美、改革引领发展美等6个方面展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2、征稿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将组织专家评选,初选入围作品在宁海县新闻网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专栏展示,在初选基础上按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两大题分别评出:

一等奖2名,各奖3000元奖金;

二等奖3名,各奖2000元奖金;

三等奖5名,各奖1000元奖金。

优秀奖10人,各奖500元奖金。

四、作品投稿

 (一)投稿要求:

1、参赛者须提供本人拍摄创作的图像格式为JPG、照片要求原创,手机或相机拍摄、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张照片要注明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参赛作品可对反差、亮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或其他电脑特技制作。投稿时请务必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一并附寄,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影展等。

3、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凡提交的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方或经主办方授权可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可选以下任意一种参与大赛:

电子邮件投稿:2590571037@qq.com;

电子文件现场投稿:作品交至宁海县时代大道160号宁波银行大厦五楼510室宁海新闻网办公室,联系电话65577969。

附:

美丽县城创建图片拍摄内容

序号 拍摄内容 拍摄项目
1 城区 全景照(晨曦、日景、夕阳、夜景)
2 天明湖(包括天明湖公园) 日景、夜景
3 高速互通宁海出口改造 收费站、景观绿化等全景照及局部照片
4 现代商务楼宇 1、桃源商务楼;2、环球中心;3、科创中心;4、会展中心;5、世贸中心;6、金融中心;7、西子国际建筑照片
5 城南生态 1、生态洋溪;2、徐霞客大道一带生态绿化;3、西门城楼区块(结合住宅)
6 绿色之城 1、柔石公园周边区块;2、正学公园周边区块;3、城区绿化(秋景);
7 宜居 1、荣安凤凰城;2、御华府
1、下洋吴村安置小区;2、杨家村安置小区;3、胜利桥下潘安置小区;4、华山村安置小区;5、华山小学东侧D-3住宅小区
8 市政道路 1、平安大道;2、桃源北路;3、兴海路
9 火车站站前区块 1、火车站站前广场;2、新客运中心;3、市民出行便利照片
10 活力宁海 1、汽车4S店区块;2、紫园生物项目;3、生物产业园项目;4、物流园区现代家居、五金建材市场等;5、风力发电。
11 市民生活 1、城区各大节点、公园、广场市民休闲生活照;2、西子国际给市民带来的繁荣商业、一站式休闲、消费图片。
12 教育 1、兴海小学;2、一职高;3、技工学校
13 缑城记忆 1、老城区(水角凌、城隍庙等区块)原貌,包括建筑与人文
14 建设之美 城区部分建筑工地
15 美丽宁海、宜居宜业为主题的较大气的图片
16 杜鹃山盛景

首届湖南省“老祖岩生态旅游”摄影大赛征稿

 

首届湖南省“老祖岩生态旅游”摄影大赛征稿

为全面展示老祖岩奇特秀美的人文风貌和自然风光,打造一张桃源文化旅游名片,湖南省文联、湖南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湖南省“老祖岩生态旅游”摄影大赛,特别突出我省在旅游开发扶贫中取得的亮点,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感受到老祖岩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与养生文化浓厚的形象魅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南省文联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HPA摄影网

桃源县文体旅广新局

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

湖南唐宸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湖南省新闻纪实摄影委员会

常德市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

“生态老祖岩 养生福缘地”

三、作品内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老祖岩文化生态旅游区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文化、生态资源以及农林特产的摄影作品。

2、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内涵丰富,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和有伤风雅。

四、征稿时间

2016年9月28日——2017年9月28日(以收到日期为准)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专业组和手机组两个组别。

(一)专业组

一等奖一件 奖金5000元

二等奖两件 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三件 奖金各2000元

入围奖三十件 奖金各400元

网络人气奖一件 奖金2000元

(二)手机组

一等奖一件 奖金3000元

二等奖两件 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三件 奖金各1000元

入围奖四十件 奖金各200元

网络人气奖一件 奖金1000元

六、征稿细则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

专业组和手机组投稿要求:参赛者登录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网站HPA摄影网(www.hpa.net.cn)大赛专题页面注册并投稿(已经注册的作者可直接投稿),投稿数量不限,手机摄影作品亦可通过湖南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稿。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4-8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作品长边为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组照须编号。不得装裱设计,画面中不得添加任何文字、字符和图案。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

3、参赛作品必须是2013年1月1日以后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并且未在省级及以上的摄影家协会参与主办、承办和协办的摄影比赛中获奖。

4、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将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专业组单幅照片不低于1500万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3M,建议TIFF格式。手机组单幅照片不低于600万像素。)发至大赛电子邮箱1404276787@qq.com,逾期视为弃权。

七、特别说明

1、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作者承担。

2、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报酬。

3、如均不能达到某类奖项评审标准,大赛组委会有权保持此项奖项空缺,并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4、评委、主办及承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5、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及入选作品将在HPA摄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6、获奖名单在赛事官网公布后三个月内未领取奖金者,按自动放弃奖金处理。获奖者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7、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获奖资格,2年内停止参加湖南省摄影家协会主、承办的赛事资格。

8、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大赛的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9、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10、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11、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大赛咨询

1、大赛官网:HPA摄影网 http://www.hpa.net.cn/

2、联系电话:湖南省摄影家协会:0731-89839181,曾伟

“天华杯”精品丝路·绚丽甘肃全国旅游摄影大展作品征集

"天华杯"精品丝路·绚丽甘肃全国旅游摄影大展作品征集

由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甘肃省文联、《大众摄影》杂志社、甘肃省摄影家协会主办,兰州晨报协办的“天华杯”精品丝路·绚丽甘肃全国旅游摄影大展正式启动。活动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集反映甘肃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民俗文化和时代发展成就的作品,征集时间持续到2017年2月28日,预计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1500元。

为积极贯彻“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全面展示绚丽甘肃、人文甘肃、养生甘肃和如意甘肃其独特的历史文化、自然风貌、民族风情和旅途之美,提升“精品丝路、绚丽甘肃”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推广甘肃精品旅游资源和线路产品,吸引国内外摄影爱好者来甘肃进行摄影创作,提升甘肃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甘肃省文联、大众摄影杂志社、甘肃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此次摄影大展,摄影爱好者可通过网络(http://www.pop-photo.com.cn)投稿,入展作品将自动入选甘肃旅游图片库,用于甘肃省旅游宣传、对外展览、出版及境内外甘肃旅游营销代理中心开展宣传项目。活动预计评出入展作品100幅(组),奖金各1500元。凡在本大展中入选的作者,都将获得由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甘肃省文联、大众摄影杂志社、甘肃省摄影家协会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入展作品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甘肃旅游网站及甘肃摄影家协会网站和“大众影廊”等合作平台展示、推广的待遇。所有入选作品均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征稿规则

1.参展作品必须是拍摄于甘肃境内的历史遗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现代建设、休闲养生、旅游文化、旅游产品等充分反映甘肃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旅游风貌的各类摄影作品。大展重点征集近年拍摄的作品。

2.参展作品鼓励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单幅、组照(不超过8张)不限。

3.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调整后的作品大图,用于公示、展览和画册制作等(JPEG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不退还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遗失、损坏等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不再付酬。

7.入展作品将自动入选甘肃旅游图片库,用于甘肃省旅游宣传、对外展览、出版及境内外甘肃旅游营销代理中心开展宣传项目,不再另付稿酬。

8.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10.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2016品读•崖州之美摄影大赛

2016品读•崖州之美摄影大赛

崖州区拥有上千年历史文化,是三亚市文化根源之所在。继2015年成功举办崖州区第一届摄影大赛,共收到498幅参赛作品,今年将继续开展“2016品读·崖州之美”摄影大赛活动。大赛旨在进一步挖掘和展现崖州区秀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历史文化,向大众多角度呈现崖州的古韵新姿,促进崖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大赛将于9月中旬在崖州区开镜。

一、摄影大赛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6年09月06日至2016年12月29日

评选时间:2016年12月30日

获奖公布:2016年12月31日

颁奖时间:2017年01月23日

展览时间:2017年01月23日至2017年02月03日

摄影大赛采风暨启动仪式时间地点拟定于9月份在崖州区保平村举行。

二、摄影大赛拍摄主题

本届大赛主题以 “2016品读·崖州之美”为主题,主要征集反映崖州区自然风光、人文风貌等题材的摄影作品。

三、摄影大赛奖项设定

本次大赛分别设自然风光、人文纪实两大类别奖项,奖金以及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1.自然风光类

金奖1名:奖金8000元

银奖2名:每名奖金6000元

铜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800元

2.人文纪实类

金奖1名:奖金8000元

银奖2名:每名奖金6000元

铜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20名:每名奖金800元

在 金、银、铜奖中,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奖,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四、摄影大赛投稿方式

本次参赛仅接受电子图片方式投稿,投稿者请注明姓名、电话、作品标题及150字简介等基本信息(无图片简介的作品,评分时相应扣除评委得分的15%)。

每名作者不限投稿数量,上传作品须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得任意奖项。参赛者以组照方式投稿的,每组作品不得超过10幅。大赛将邀请三亚市摄影界权威专家担任评委,并参考网络人气指数进行综合评选。最终获奖作品将于2017年1月前公布于三亚日报、人民网、南海网等。

联系人:黎太华

联系电话:0898-88830095  15120784481

投稿邮箱:yazhouquxcb@163.com

五、参赛须知

1.投稿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上传作品为jpg或jpeg格式,最长边不得低于1800像素,并须保证能够提供300dpi拍摄原稿,作品入选后,须提供入选照片的原始文件;

2.每名作者不限投稿数量,上传作品须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得任意奖项;参赛者以组照方式投稿的,每组作品不得超过10幅;

3.参赛作品不得为作品人为后期处理,作品的后期处理,仅限于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允许任何涉及内容的更改;作品上不能出现与任何本次大赛无关的商业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曾在崖州区举办的摄影比赛中获奖及被征用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5.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

6.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7.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照片者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8.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9.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且须未在其他比赛中有获奖项,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10.参赛者同意获奖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著作权、署名权由作者保留,主办方必要时可引用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11.大赛征集作品中,如均不能达到某类奖项评审标准,大赛组委会有权保持此项奖项空缺;

12.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13.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获奖作品使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

14.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与本赛事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大赛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大赛广告等。

“魅力龙江”保山龙陵县摄影大赛

“魅力龙江”保山龙陵县摄影大赛

龙陵县龙江乡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国庆节前后,稻香鱼肥,一片片梯田,稻浪翻滚,鱼儿跳跃,游客与村民悠闲地穿梭于这一方福地,充分展现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的优美画卷。

2016年国庆节期间,龙陵龙江将举办首届“稻花鱼节”,诚邀四海宾朋到龙江观赏梯田,品尝稻花鱼。为丰富活动内容,宣传推介龙江特色生态旅游,展示“龙江稻花鱼”这张名片,特举办此次摄影比赛。

一、作品主题:

魅力龙江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龙江乡党委  龙江乡人民政府

协办:龙陵县摄影协会

三、征稿要求及细则

1、面向全国征稿,广大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必须在龙江拍摄,凡龙江乡境内拍摄的风光、人文、生态等作品均可参赛,时间不限,曾在国内外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均可参加。

3、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风格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稿件以JPEG格式的电子图片参赛,每张图片不小于3MB;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有权调取作品原始文件,用于展览、画册制作等用途。入选摄影作品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文件(raw格式或者jpeg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对色阶、锐度、色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相机内多重曝光和后期接片除外);

5、每人投稿数量限10幅(组)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不超过6幅。投稿要求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命名,并另附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简短文字说明;

6、举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公益、展览、出版物、媒体、旅游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7、一、二、三等奖中同一作者不能重复。

8、 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松山、宝地龙陵》等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9、本届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10、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11、本活动公告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12、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参赛说明之所有规定。

13、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

14、投稿邮箱:LJDHYJZWH@163.com

15、联系人:杨荣珺,联系电话0875-6830016

四、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600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00元;

3、三等奖4名,奖金各1000.00元;

4、优秀奖50名,奖金各200.00元。

五、大赛工作流程

1、即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在网络及微信等媒体发布征稿启事并进行征稿。

2、参赛作品于2016年9月26日前按照评选规则整理分类,以备评选。

3、2016年9月28日前,由龙江乡稻花鱼节组委会组织邀请知名摄影专家及学者组成的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4、评选结束后,精选57幅作品将于国庆期间在龙江乡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展出。

注:本次摄影大赛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6830016,联系人:梅恒晓、杨荣珺(来源:保山市龙陵县委宣传部)

2016年度“中国伞城·魅力崧厦”摄影比赛

2016年度“中国伞城·魅力崧厦”摄影比赛

为全面推进崧厦镇小城市建设,反映近年来我镇小城市建设、“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伞文化创意的积极成果,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推进崧厦小城市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担责的良好氛围,决定举办“中国伞城?魅力崧厦”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摄影主题:

以崧厦区域内小城市建设、“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为主题,内容包括:崧厦城乡优美风光;治理成效突出的河流环境变化;各类基础设施及治水工程建设;经济发展和伞文化创意;平安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各类活动。

二、参加对象:

全区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以作品电子稿接收时间为准。

四、活动细则:

1、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投稿作品需在2016年5月至10月期间拍摄的照片。参赛作品一律提交JPG格式电子文档,每幅数据量原则上不得小于5MB。

2、作者在提交作品时需提供以下信息: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缺一视为无效投稿。

3、作品要坚持真实性、原创性原则,仅可做亮度、色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不得加水印,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拥有版权,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的著作、肖像权由作者自负。

5、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规则。

6、本次比赛由崧厦镇人民政府主办,由崧厦镇宣传办、文化站承办。咨询电话:0575-82689716。

五、作品评选:

崧厦镇政府将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联合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比赛结束后,将选取获奖作品进行展示。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100元。

七、投稿方式:

来稿一律以电子方式报送至崧厦镇宣传办,联系人:陈秀春,邮箱:573263459@qq.com ;报送格式:邮件主题:崧厦镇2016摄影比赛作品;邮件内容:参赛作品+作品题目、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及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日

“用镜头记录盐城美”摄影大赛

“用镜头记录盐城美”摄影大赛

由盐城旅游行业协会主办的“三官﹒北京农庄杯”中国——盐城旅游摄影大赛于即日启动,活动时间从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将于2017年1月评奖。

此次摄影大赛是2016年盐城旅游的重要活动之一,大赛要求以反映盐城市自然风光、民俗风情、传统文化、城市风光、生态体验、景区魅力及旅游食住行购游娱六要素方面的摄影作品。让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摄影家通过手机、相机,拍摄美丽的盐城,全面反映盐城旅游自然山水、人文资源以及旅游产业发展新面貌。

此次大赛持续时间长,涉及题材广,为的是充分挖掘和展示盐城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多彩的人文风情,通过相机镜头捕捉盐城各地自然和人文之美,展示近年来盐城旅游景区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成果,全方位、多角度的彰显盐城旅游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升盐城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据了解,本次摄影大赛评审由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混合打分。投稿截止后,所有作品将由专家评审进行初步筛选,选定作品入围复赛。复赛评审采取大众评审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打分相结合的形式。在征集过程中,产生的作品,均可在“盐城旅游网”、“微游盐城”上参与微信投票,根据网友投票数和专家评选结合方式选出优胜者,其中大众投票占30%权重,专家意见占70%权重。

活动参与可通过关注“微游盐城”订阅号,在此微信页面点击“阅读原文”即刻参加,或直接将作品发送微信后台。还可通过邮箱投稿,地址为:yanchenglvyou@126.com。参评作品需提供JPG图片格式原始影像的作品。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单幅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3MB,作品需注明标题,并附带30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作品主题、作品内容、作品理念、拍摄时间、地点以及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最终,活动将产生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为200元;热心投票市民50名,赠送景区门票一张或旅游纪念品一份。同时,活动还将评选出“盐城十大最美风景”照片。

即日起,诚邀全国各地的游客和摄影爱好者,用手中的镜头拍摄盐城美景,助力盐城旅游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