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

2016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

为展示我国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呈现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等森林旅游地的瑰丽景色,培养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体验自然的情感,激发人们热爱祖国、走进自然的热情,提升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利用水平,推动我国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健康长久发展。中国林业集团公司、中国绿色时报社联合主办以“森林公园 绿色瑰宝”为主题的2016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

一、大赛名称:2016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

二、大赛主题:森林公园 绿色瑰宝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中国绿色时报社

承办单位:《森林与人类》杂志

支持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作品征集时间

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31日

五、作品拍摄范围

影作品以反映国家森林公园的美丽风光及森林旅游活动为主,包括森林公园、林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以及各种森林旅游和与森林旅游有关的活动等。

六、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

  1. 参赛作品须以森林公园、林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的风景资源为拍摄对象,主要包括森林植被景观(含季相变化)、地貌景观、水体景观、野生动物景观、冰雪景观、日出云海以及部分有代表性的人文景观、民俗活动、旅游活动等。尤其欢迎表现森林旅游、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兽类)、野生植物(特别是野生花卉)的精彩照片。
  2. 参赛作品应为用数码照相机拍摄的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照片。参赛作品要求组照形式,每组针对同一个公园、林场或保护区,且不少于5张图片(不接受单张图片参赛)。
  3. 参赛作品应能较全面地反映森林公园、林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的风景资源特点。
  4. 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亲自拍摄,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
  5. 参赛作品须为数码照片,彩色,格式要求为JPEG,每张图片的文件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参赛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不接受冲印照片。照片电子版要求大于4M,并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
  6. 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5组(含5组),每组5-10张。一组照片填写一张报名表,每组照片与对应的报名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拍摄人姓名-拍摄地点(如‘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联系电话”作为文件夹名称。请在参赛表格中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作品信息和作品介绍,通过作品介绍阐述图片背后的故事与关联知识。
  7. 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12年1月1日。在首届“中林杯”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中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摄影比赛、2015影像自然中国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赛。

七、参赛登记表及作品投送方式

电子邮箱:senlinfengguang@163.com

联系人:王苒 冯安妮 杨晶 杨思超 胡晓雪

电话:010-84238676/9077/8272

八、活动安排

  1. 作品征集。2016年7月15日-8月31日,通过中国林业网、中国森林旅游网、《中国绿色时报》、《森林与人类》杂志及其他相关媒体发布活动信息。
  2. 作品初选。2016年9月5日前,承办单位组织对作品进行初选,遴选出符合规定范围、主题、格式和图片质量的作品。
  3. 专家评审。2016年9月上旬,由主办方、承办方、中国摄影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评委会,逐轮淘汰,评选出优胜作品。
  4. 结果公布。2016年9月中旬公布获奖作品名单。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绿色时报》、《森林与人类》杂志、中国林业网、中国森林旅游网及其他相关媒体公布。
  5. 颁奖仪式及作品推介。2016年9月下旬,在“2016中国森林旅游节”上举行活动颁奖仪式,并举办优胜作品展览、适时出版优胜作品图片集等。

九、奖项设置

金奖2名,奖金10000元(税后);

银奖4名,奖金5000元(税后);

铜奖8名,奖金2000元(税后);

优秀奖30名,奖金800元(税后);

入围奖100名,奖价值216元的1年12期《森林与人类》杂志。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十、主办单位声明

  1. 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由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解决。
  2.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注意备份原始作品。
  3.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4.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使用权。组织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
  5. 组织单位将参赛作品用于公益宣传以及与本次比赛相关的评审、宣传、网站展示等时,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6. 所有获得“优秀奖”以上奖项(含“优秀奖”)的作品,组织单位将其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时,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7. 如果本次征集活动评委认为某一奖项没有足够数量符合标准的作品,则该奖项可以有空缺。
  8. 参赛作品应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凡因参赛作品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如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一律由作者自行负责。
  9. 凡参加本次大展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附件:《2016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参赛登记表

“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

“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

为展示重庆市实施以行政村通畅工程为重点的交通扶贫成效,用镜头反映村村通畅给当地群众思想观念、产业发展、生活方式等方面带来的深刻变化和积极影响,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交委、市文联组织开展“寻找最美乡村公路”主题活动有关要求,重庆市公路局、重庆日报报业集团、重庆市摄影家协会拟举办“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面向市内外广大专业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征稿时间

2016年7月18日至11月18日。

二、征稿主题

围绕“最美乡村公路”主题,以路为载体,用镜头记录一批工程建设难度大、发挥经济效益好、带动贫困户多、便于村民出行的乡村公路,反映乡村公路建设者、基层干部群众的风采、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各方支持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奉献精神以及农民、农村、农业因交通改善带来的巨大变化,彰显重庆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崭新面貌和独特魅力。

三、征稿细则及作品要求

1. 本次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设职业、年龄、地域等限制,相机、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每位参赛者最多限投5幅作品,单幅、组照(4—8幅)均可,彩色、黑白不限。

2. 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年7月大赛启动以来拍摄的重庆市辖区内的乡村公路。乡村公路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3. 参赛作品可静态反映乡村公路建设成果和沿线风光,同时也要以人为中心,反映人与路的关系,充分展示农村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幸福生活。

4. 参赛作品仅限于纪实类作品,应为JPEG格式。每件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文字说明、创作时间、创作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赛作品请放入文件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的名称格式为:“相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或“手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5. 相机拍摄的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得低于5MB,且使用RAW格式拍摄。主办方不接受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度、饱和度、反差等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或接片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有权在媒体、画册、展览、发行以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有署名权。在媒体上展示的作品并非当然的获奖作品。

7. 投稿者应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若参赛作品涉嫌抄袭、拍摄地点不在重庆辖区内、拍摄内容非重庆乡村公路、拍摄时间不是2016年7月之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8. 大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参赛者一旦投送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由主办方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500元。

等级奖获奖作者不得重复。获奖作者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网络投稿。

投稿邮箱:846373732@qq.com(注明“寻找最美乡村公路摄影大赛”字样)。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电话:023—67725531。

六、评选方式

本次大赛采取专家评选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出优秀作品。参赛作品经主办方审查后,在重庆市主要媒体展示,华龙网开设专题网页集纳并开通网络投票端口,接受市民投票(网络投票占总分40%)。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12月底在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重庆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经人举报属实,或主办方复查发现不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取消获奖资格,并在有关媒体发布公告。所空缺奖项不再递补。

第三届“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第三届“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闻名全国的安陆古银杏国家森林公园位于安陆市王义贞镇,古银杏参天连片,是目前我国现有两大自然状态古银杏群落之一,是中原地区罕见天然古银杏群落,是我国设立的“大洪山银杏资源自然保护区”的重点地域之一。景区占地60平方公里,有千年以上古银杏59株, 100年以上4683株,同时还拥有天女金桂、状元古柏、 桂竹园、兰草路、桃花溪等天然园林群5处,拥有梅花洞、哪吒洞等两处天然溶洞。 钱冲古银杏群落不但数量之多,年代之古老为全国罕见,且树形各异,有夫妻树、情侣树、子孙树、母子树。

白兆山李白文化旅游区和安陆古银杏国家森林公园恰似两颗璀璨的明珠,给“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增添了无 穷的魅力。白兆归来不写诗,钱冲归来不看树,安陆是摄影家和旅游家的乐园!

为进一步宣传安陆,安陆市联合中国摄影报社继续共同举办第三届“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全国摄影大展。热 忱欢迎全国各地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报社 、第三届“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全国摄影大展安陆市组委会

承办单位:第三届“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安陆方面)

协办单位:孝感市摄影家协会、安陆市摄影家协会、安陆市立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12月—2016年12月2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 100幅 稿酬各人民币6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第三届“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安陆方面)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谢绝组照及历届“千年银杏 诗画安陆

”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

3.作品必须取材于安陆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

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

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

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MB,jpg

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B)。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

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

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

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

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

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选片;已选片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

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

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第三届安陆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

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

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

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

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第三届安陆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中国梦·光影舞台”首届舞台艺术摄影大展

“中国梦·光影舞台”首届舞台艺术摄影大展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用影像记录丰富多彩的舞台艺术,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特举办《中国梦· 光影舞台》首届舞台艺术摄影大展。

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摄影学会

湖南省文化艺术基金会

湖南省演艺集团

湖南省舞台艺术摄影家协会

截稿时间

2016年10月30日截止,逾期视为无效作品。

征集内容

(一)凡反映我国各类舞台艺术的摄影作品,包括各类戏剧及舞剧、歌剧、音乐会、演唱会、民间文艺活动及

与舞台艺术相关的演出、场景等。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内涵丰富。拍摄手法应尊重摄影艺术规律 。

(二)征稿作品分类

1.纪实类:投稿作品仅限于裁剪、亮度、对比度和色彩的调整,不得用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改变原始影像内

容,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2.创意类:可对影像作品进行后期加工和各类创意设计。

奖项设置

1.纪实类

一级收藏:1名  颁发奖杯及证书  稿酬10000元

二级收藏:2名  颁发奖杯及证书  稿酬4000元

三级收藏:3名  颁发奖杯及证书  稿酬2000元

优秀收藏:50名  颁发证书  稿酬500元

2.创意类

一级收藏:1名  颁发奖杯及证书  稿酬10000元

二级收藏:2名  颁发奖杯及证书  稿酬4000元

三级收藏:3名  颁发奖杯及证书  稿酬2000元

优秀收藏:50名  颁发证书  稿酬500元

说明

1.每类获得一级、二级、三级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获优秀收藏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

2.同一作者可获得不同类的一级、二级、三级收藏作品。

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大展主办方从稿酬中代为扣除个人所得税,

并邮寄完税证明。

征稿细则及投稿方式见中国摄影家网。

海螺沟杯第二届圣洁甘孜国际摄影大展

海螺沟杯第二届圣洁甘孜国际摄影大展

甘孜藏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部,青藏高原东南沿,境内自然风光雄浑壮丽,旖旎多彩,有世界级精品旅游区金沙江流域的香格里拉核心区——稻城亚丁;有蜀山之王——贡嘎山;有现代冰川森林公园——海螺沟;有中国美丽的乡村古镇——美人谷丹巴;有美丽的草原——川西高寒草原;有茶马古道的重镇——康定;有红色名桥——泸定桥等久负盛名的风景名胜。这里还是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康巴文化的中心。《康定情歌》、《格萨尔王传》、藏传佛教文化、川藏茶马古道文化均为享誉世界的文化品牌。同时,境内因区域、信仰、民族传统之异同,民俗文化丰富多样,保留完整,特色各异。甘孜州已成为中国西部世界级自然生态旅游和康巴文化旅游的目的地,是世界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的天堂!

为推动甘孜州全域旅游发展,打造全州旅游文化品牌,加大“圣洁甘孜国际摄影大展”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川省文联、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中国摄影报社决定共同主办“海螺沟杯”第二届圣洁甘孜国际摄影大展。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以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美丽的自然风光和康巴文化、民风民俗为题材的摄影作品,具体如下:

1.风光类:山水风光、田园风光、旅游景区景点等;

2.人文类:民俗风情、百姓生活、节庆活动、城乡新貌、工农业生产发展等;

本次大展增设了“天空的视角”特别收藏作品,以鼓励国内外航拍爱好者到甘孜州创作采风。

截稿时间

2016年8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风光类

一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50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0元

佳作作品20幅 稿酬人民币各2000元

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人文类

一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50000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30000元

三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0元

佳作作品20幅 稿酬人民币各2000元

优秀作品5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除以上入展作品外,特设 “天空的视角”航拍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0000元。

以上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获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甘孜藏族自治州文学艺术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征稿细则及投稿方式见中国摄影报官网。

“康养黔西南·四季花园城”文学、摄影大赛

“康养黔西南·四季花园城”文学、摄影大赛

五月的黔西南,早已繁花似锦,姹紫嫣红的三角梅随处可见。

“花是一座城,城是一朵花。”一朵花美丽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呵护着一朵花。这朵花叫三角梅,这里是黔西南。

即日起,由黔西南州旅发委、黔西南日报社承办,黔西南州作家协会、黔西南州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康养黔西南·四季花园城”文学大赛、“醉美三角梅”随手拍摄影大赛、“康养黔西南·四季花园城”专业摄影大赛,面向全州征集作品!!“康养黔西南·四季花园城”文学大赛

征文主题

围绕三角梅或适宜黔西南生长且有一定规模的花卉,用散文或诗歌的文学形式进行创作。文章的主体必须是关于花的描写、抒情、叙事等。

征文要求

散文1500字以内;诗歌仅限新诗,60行以内。

截稿时间

本次征文将于2016年8月10日截稿。来稿将择优在《黔西南日报》和中国黔西南网刊发。

奖项设置

将邀请有关作家进行评奖,散文和诗歌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征文结束后将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投稿

投稿地址:黔西南日报社专刊中心

联系 人:文建秋

电 话:18885996609

邮 箱:1027237787@qq.com

(本次大赛组委会对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卫计局“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征稿

卫计局“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征稿

各县(区)卫计局,临港区社事局,委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人口健康文化,展示卫生计生工作亮点,讴歌卫生计生工作中典型人物,我委将于2016年9月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对焦楷模、争当先锋”书法、摄影和绘画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

二、征稿类别

(一)书法类:毛笔书法、篆刻作品。

(二)摄影类:彩色、黑白摄影作品。

(三)绘画类:中国画、水彩画、油画等。

三、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对开竖式,尺寸为四尺——六尺,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请附释文),无需装裱。

(二)绘画作品。尺寸自定,须装裱,禁用玻璃镜框。

(三)摄影类作品报送数字照片。图片的文件名为作品标题,格式为jpg,尺寸不小于2.5MB,可以进行剪裁和简单调整,但不得进行组合、拼接、特效等加工,否则将取消资格。

(四)报送方式:各县(区)可推荐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各5件以上;委直属单位可推荐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各2 件以上。请严格按要求进行筛选,择优选送参评作品,确保质量上乘。每位作者的书法、美术和摄影类作品最多可各推荐2幅。凡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推荐。

(五)作品标识。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写出作品名称及作者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摄影作品在作品名后面小括号内标注。

四、征稿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8月5日。

五、投稿联络

投稿地址:市卫生计生委宣传科

联系人:黄中继

联系电话:13002887261

六、作品展览

(一)评审。组委会将邀请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审,分美术类、书法类和摄影类评出一、二、三等奖。对征稿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和集体,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

(二)版权。所有作品不退稿,所有权、出版权等属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约定。

(三)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推荐报送。

宜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4月25

“财政给力生态文明建设”征文、摄影大赛公告

“财政给力生态文明建设”征文、摄影大赛公告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批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为全面展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湖南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政给力生态文明建设”征文、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湖南日报、红网

二、征集时间

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

三、征集内容

1、好点子征集。要求:紧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湖南省“十三五”规划》、《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及2016年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对照财政部门为主承担的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第三方治理和两型采购等改革任务,立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持力度,提出符合我省实际、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好思路、好举措、好政策。

2、好图片征集。要求:作品拍摄地点须在湖南境内,必须以新老图片对比为一组,全面展示生态文明建设的前后对比情况(拍摄对象可以是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具体项目,也可以是生态保护与修复较好的流域、区域等),直观反映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3、其他要求。征文作品(好点子)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格式统一采用国标仿宋三号字体、word 2003及以上版本;摄影作品(好图片)要求原创,可使用编辑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不得合成、添加、删除、大幅改变色彩等,格式统一为JPG格式,每幅图片大小1-5M。征文作品、摄影作品均请注明作者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赛事奖励

1、好点子、好图片每周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奖金分别为800元、500元、200元,持续4周。

2、大赛最后分类评出金奖一名、银奖两名和铜奖三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纪念奖若干名,奖金100元。

3、作品权限。湖南省财政厅享有作品使用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署名权、著作权。

五、参与方式

参赛作品须提交电子版,文件夹以“征文作品”或“摄影作品”命名。

六、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2、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及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3、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4、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公告之所有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5、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获奖资格。

6、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他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7、本届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8、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9、截稿日期:2016年8月15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熊辉 李广祺

联系电话:0731-85165244 85165150

电子邮箱:czt85165150@163.com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1日

“株洲制造·中国骄傲” 主题摄影及图片、文字资料征集

“株洲制造·中国骄傲” 主题摄影及图片、文字资料征集

一、活动目的

株洲,一座深深刷着工业底色的城市,因工业而立、因工业而兴。中国第一辆电力机车、第一台航空发动机、第一枚空对空导弹、第一块硬质合金等就诞生在株洲。在共和国的历史上,株洲,创造了180多项“共和国第一”。

为深入挖掘株洲工业宝贵财富,即时记录株洲工业成果瑰宝,展示株洲企业风采,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市提供精神动力和有力支撑,特组织开展此次株洲工业文化主题摄影及征文活动。

二、活动主题:

“株洲制造·中国骄傲”,挖掘工业文化遗产,推介展示株洲制造行业国际国内领先的产品技术及株洲制造企业风采。

三、活动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8月28日

四、活动内容

  (一)摄影活动

采取个人兴趣报名方式,通过“市经信委”微信公众号报名参加,每次组织15-20位摄影家,到轨道交通、汽车、航空、服饰、陶瓷等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拍摄活动。

  主要拍摄内容:

工业芯:株洲工业领先国际国内的技术和产品。

企业美:工业企业风采。

工匠魂:正在工作的场面,体现株洲工人的工匠精神。

历史情:老工业区、老工业企业历史建筑设备等。

  (二)图片、文字资料征集活动

通过充分组织发动各相关单位、工业企业及本地媒体,向全市征集各个历史时期反映工业发展成就的遗址遗迹、文物等重要遗存的图片、游记和追忆追述;对各个历史时期工业发展重要历史事件的现场图片和追忆追述;对各个历史时期具有重要影响和里程碑意义的项目建设、产品开发的图片和追忆追述;对各个历史时期工业发展中形成的质量品牌文化、创新创业文化、企业文化的追忆追述;对各个历史时期国家重要领导者推动株洲工业发展的重大事项的图片和追忆追述;对各个时期工业战线英模人物或重要人物的追忆追述。

五、作品要求

每位参与者投送的作品数量不限,参与作品均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通过压缩文件打包的形式提交。

已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需注明出版物名称、出版时间,并尽量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摄影活动作品必须附有200字左右的说明,标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及亲见亲闻的感受;要求运用真实的用光、构图,不接受合成图片。提交作品一律为电子照片,其中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4M。

图片、文字资料征集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最好是亲历亲见亲闻。图片作品必须标注详细可查地址和源头,并附有历史性说明;征文引用资料必须标明出处,亲历亲见亲闻事件记忆模糊应在文中标记或用标注尽可能标明相关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检索渠道。

六、作品提交方式

1、参与者可通过Email邮件形式报送作品文件(报送邮箱:zzjxw123@sina.com ),或采取邮寄方式,将作品寄送至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信息综合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35号,邮编:412000)。信封上请注明“株洲制造·中国骄傲”作品。

2、现场提交方式:参与者可携带作品至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办公楼现场提交(机关办公楼30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何露  28681023   13873372166

七、作品运用及奖励

1、本次活动征集的所有作品经过筛选后提交到省经信委参与评奖,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将颁发证书并发放奖金,其中征文、摄影作品设一等奖各一名,奖金10000元。

2、省市主流媒体、企业内刊择优对作品进行发表或报道,被媒体杂志采用的作品由采用单位支付稿酬;

2、湖南省经信委、株洲市经信委网站、相关企业网站、株洲新闻网等开辟专栏宣传刊发;

4、通过审核并采用的作品作者均可获得与株洲工业有关的具有收藏价值的纪念品;表现突出的摄影家将邀请成为摄影顾问。

5、征集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不伤害历史事实的删改,有权进行编印成册或在宣传推介、展览展示等活动中使用,不另通知作者,不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征集的作品产生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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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三届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

2016第三届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

中国目前为世界第一大食用菌生产国,拥有丰富的菌物自然资源和多姿多彩的风土人情,它不仅“刺激”着人们的舌尖,还书写了一种文化,绽放着其独有的魅力。菌物文化值得后人发扬和传承,易菇网自2014年开始发起举办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已成功举办两届,先后收到近千幅参赛作品,其中优秀作品先后在在武汉、杭州的中国食用菌博览会上展出,吸引了众多业内专家学者和数万名市民参观。2016第三届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以“菌物奇观 菇影随行”为主题,现面向社会征集主题与食用菌相关的摄影作品,并计划于“2016中国食用菌产业年会暨第三届中国食用菌博览会”期间在福建省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优秀作品展和颁奖仪式。大赛全程将在易菇网和易菇网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动态播报及展示。现将有关赛事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2016中国食用菌博览会组委会

承办:易菇网

二、活动主题

菌物奇观,菇影随行

三、活动时间

1. 征稿时间:2016年5月5日-7月31日

2. 展览时间:2016年8月20-21日

3. 颁奖时间:2016年8月21日

四、投稿要求

1. 热爱食用菌、关心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专业摄影师和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 参赛的摄影作品拍摄时间不限,作品内容需要包含食用菌元素(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菌类、菇类,生产纪实及菇乡人文等),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展现作者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

3. 参赛作品表现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图不超过10张。谢绝提供电脑创意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 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真实拍摄,并且未在其他赛事活动中获奖,未在其他出版物中发表使用的作品(如不属实经查处取消参赛资格);

5. 投稿方式:参赛者需将作品电子文件通过电邮发送组委会指定邮箱:momk@emushroom.net,电邮作品请以附件形式上传,每张作品需有标题和简短的文字说明,邮件内容应注明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

6. 电邮组委会的作品文件大小不低于2兆(M),长边要求不低于1500px,分辨率为300dpi,格式为jpg,模式为rgb,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奖项设置(15500元大奖)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金奖1名,奖金3000元;

银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铜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100元;

鼓励奖若干,纪念品1份。

六、评审及展览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所有获奖及获选展出的作品,都将获得证书。获奖和入选作品,将在“2016中国食用菌博览会”期间进行展览,并在易菇网( http://www.emushroom.net)和易菇网的微信公众号(emushroom)上进行专题展示。

七、特别说明

1. 作品内容必须以食用菌为主,作品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内容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以及和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 参赛者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为配合比赛,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审核及对格式进行调整;

3. 获奖及展出作品的参赛者同意组委会在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使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广告片、摄影作品展、作品集、网络宣传等各种商业性使用。主办方在使用过程中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决定是否标注作者姓名、对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4. 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要求;

5. 评审后若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违反上述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证书和奖金,同时保留对可能产生的损害追加赔偿的权力;

6.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作品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组委会接到包括有关作品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违反规定的内容,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参赛者,核实后将取消参赛资格;

7. 组委会对比赛规则保有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八、赛事赞助

主办方将为本次活动的赞助单位增加媒体宣传力度, 提升企业品牌、树立良好形象。活动接受冠名赞助及作品装裱、制作、礼品等赞助,针对本次活动的赞助情况(赞助回馈方案另附),组委会将授予相关荣誉,并提供相应宣传服务。赞助申报截至日期2016年8月15日。九、联系方式

电 话:027-87864088 027-87864089

传 真:027-59905295转608

联系人:莫明珂 手机:13212781570(投稿咨询)

王飘云 手机:15549078244(赞助洽谈)

活动官网:http://dasai.emushroom.net/2015/

历届大赛作品回顾:http://www.emushroom.net/photo/sheyingdasai/

E-mail: momk@emushroom.net

       中国食用菌摄影作品大赛组委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