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学函〔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精神,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定于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每个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

1.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详见附件2)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同期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职业体验等系列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总决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行为予以处理。

(五)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大赛赛制

(一)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二)校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各地各高校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参赛名额、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地完成省赛选拔后,择优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须保持合适比例),并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

(三)全国总决赛参赛学生选手约60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300人,就业赛道约300人。各赛道每所高校入围选手不超过2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向各地分配全国总决赛参赛名额。

(四)全国总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单项奖、地方和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9月—2024年1月)。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或指定通道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

大赛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省赛安排决定,但不得晚于2024年1月31日。

(二)校赛省赛(2023年9月—2024年3月)。各地各高校按要求设省级、校级管理员,使用大赛组委会分配的账号登录大赛平台进行省赛和校赛的管理及信息查看。各地应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省赛组织工作。

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三)全国总决赛(2024年4月或5月)。参加总决赛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各地各高校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要求。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促就业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大赛平台生涯闯关功能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开放,鼓励高校广泛动员学生参与,与学校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就业。各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要协助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和相关专家参与大赛。

(三)广泛宣传。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联动地方卫视等媒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处 李龙翔

联系电话:010-66097455

电子邮箱:xssjyc@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李玉洁

联系电话:010-68352207

电子邮箱:qgzgs@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编:10004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 余梦梦

联系电话:021-23116737

电子邮箱:xsc@shec.edu.cn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复旦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蒋梦莹

联系电话:021-65643879

电子邮箱:fdcareer@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叶耀珍楼211室

邮编:200433

附件:1.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定于2023年5月至10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新时代好青年,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塑造力。

——更全面。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引领力。

——更创新。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丰富竞赛内容和形式,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创造力。

——更协同。充分发挥大赛平台纽带作用,促进优质资源互联互通,推动形成开放大学、开放产业、开放问题的良好氛围,助推大赛项目落地转化,营造支持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共同合作、互相包容、互相支持的良好生态。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和萌芽赛道(详见附件1—5)。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三)同期活动。即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成立仪式、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指数发布会、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等系列活动。

五、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天津大学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天津市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级赛事的赞助支持。

(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七、比赛赛制

(一)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二)大赛共产生41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2300个(国内项目1800个、国际项目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600个、职教赛道600个、产业命题赛道400个、萌芽赛道200个。

(三)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3个,职教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3个,产业命题赛道每道命题每所院校入选项目不超过3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总决赛项目不超过2个。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3年5—8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初赛复赛(2023年6—8月)。各地各学校登录https://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应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并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三)总决赛(2023年9—10月)。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省市组织奖、高校集体奖及若干单项奖。入围总决赛的项目将通过评审,择优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人才招聘、资源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各校可充分利用网站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

九、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协调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基教等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域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

(三)提供支持。各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四)扩大共享。各地各校要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十、其他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一)大赛工作QQ群号为760259385,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萧潇

联系电话:010-68352259

电子邮箱:jybdcw@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编:100044

天津大学 张诗阳

联系电话:022-85351069

传真:022-85351069

电子邮箱:tjdxcxcy@tju.edu.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编:30007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刘坤

联系电话:010-66097850

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附件:1.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4.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5.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方案

教 育 部

2023年5月19日

教育部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至9月,在31个赛区举行,共设134个赛项。大赛开幕式将于今年5月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在山东潍坊举行。现将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和创新,在引领“三教”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中外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赛区要把办好大赛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落实、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行动措施,严格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大赛“公平、优质、高效、廉洁”。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能力比赛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教育部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比赛时间

2023年5月至9月

三、赛区安排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主办单位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

五、冠名支持

中国银行以“中银杯”独家冠名赞助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做好赛事赞助对接工作。

六、比赛分组

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七、比赛项目

共设134个赛项(详见附表1)。其中,中职组42个赛项;高职组92个赛项。试点教师赛赛项14个,师生同赛赛项16个。

八、报名要求

1.名额分配。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个人赛每省每赛项参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团体赛每省每赛项参赛队原则上不超过2支;计划单列市可单独组队参加中职组比赛且限1队报名。师生同赛由师生共同组队,教师赛选手全部为教师。根据赛项覆盖专业2022年学校数和招生人数,适当调增相应省份参加学生赛(含师生同赛)名额(详见附表2)。

2.参赛资格。参赛选手为学生的,中职组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组须为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资格以报名时所具有的在校学籍为准;参赛选手为教师的,须为职业院校教龄2年以上(含)的在职教师。同一学校相同赛项参赛队不超过1支,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今年同一专业类赛项的比赛。

3.指导教师。学生赛可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个人赛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赛每队限报2名指导教师。教师赛及师生同赛不设指导教师。

附表:1.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名单

2.2023年调增参赛名额的省份及对应赛项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教语用厅函〔20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深化全民阅读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依据《教育部评审和竞赛项目清单》和《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旨在提升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激发其对中华经典的热爱,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助力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

二、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主题: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

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语言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从中华经典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彰显时代精神,展现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中华经典的传承与创新,助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三、赛事平台

大赛官网:www.jingdiansxj.cn。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报名参赛、上传作品、查看赛事通知和名单公示、下载证书等。各赛项赛段具体要求等事宜均通过大赛官网发布。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小程序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四、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各赛项实施方案见附件。

五、赛项组织

(一)诵读大赛

诵读大赛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赛区初赛。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组织方式,选拔推荐入围复赛作品、上传官网,赛区管理员在官网确认被推荐作品。

(二)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

北京、山西、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新疆等11个赛区组织讲解大赛初复赛。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4个赛区组织书写大赛初复赛。北京、山西、上海、浙江、广西、贵州、甘肃等7个赛区组织篆刻大赛初复赛。上述赛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方式,选拔推荐入围决赛作品、上传官网,并在官网中确认入围决赛作品信息。

其他赛区的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网,个人自主报名参加相关赛项比赛。

六、时间安排

(一)初赛:2023年4月至7月

组织初赛(初复赛)的赛区,参赛者按所在赛区要求报名参赛;其他赛区的参赛者自行登录大赛官网报名,参加初赛知识测试,合格后上传参赛作品。

(二)复赛及决赛:2023年7月至9月

参赛者根据赛事要求提交作品或参与现场评比。各分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完成相关赛段工作,确定获奖名单。

(三)展示:2023年10月至12月

通过电视节目、展演、展览等形式,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进行成果展示。

七、奖项设置

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面向指导教师设立指导教师奖,面向各地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学校及相关赛事组织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团体、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其他奖项在大赛官网自行下载电子证书)。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大赛相关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大赛全面统筹工作,大赛执委会(语文出版社)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工作、各分赛项执委会(各赛项承办单位)负责大赛具体实施。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积极配合大赛执委会和各分赛项执委会,结合本地区全民阅读活动安排和青少年读书行动等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保障赛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三)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和学生参加。

(四)参赛信息须依据大赛官网提示准确、规范填写。作品标题、所在学校/单位等信息须用全称。作品及作品信息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五)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大赛执委会尹老师

电  话:010-65592960(工作日8:30—11:30,13:30—16:30接听咨询)

邮  箱:jingdiansxj@ywcbs.com。

附件:1.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2.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3.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

4.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1日

教育部关于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8年以来,教育部持续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连续四年公布通过审核的竞赛清单,取消了学前教育阶段各类竞赛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竞赛,大幅削减了竞赛数量,基本斩断了竞赛与招生、考试、培训挂钩的利益链,有效遏制了竞赛横生的乱象。但受利益驱使,违规竞赛仍时有发生,这些违规竞赛扰乱了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和家长负担,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近期,教育部指导地方接连查处了多起违规竞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奥林匹克英语大赛”违规办赛情况

“奥林匹克英语大赛”原名“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竞赛内容为中小学生英语作文、口语、演讲等,对外宣称主办方为“国际双语教育协会英汉专业委员会”“奥林匹克英语大赛组委会”,利用“奥林匹克英语大赛”官网、“中国英语作文网”和奥英赛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

经查,该竞赛实际为广州龙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举办,所谓的“国际双语教育协会英汉专业委员会”“奥林匹克英语大赛组委会”均未经合法注册,所办竞赛活动违反《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目前,该竞赛已被依法依规取缔。

二、“希望数学”违规办赛情况

“希望数学”对外号称原名“希望杯”,通过豆瓣、小红书、知乎、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招生宣传。

经查,“希望数学巅峰对决国际精英挑战”“希望数学巅峰挑战营竞赛活动”“希望少年俱乐部”及其他名为“希望数学”“希望杯”的相关赛事为彗星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企业违规举办,所办竞赛活动违反《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目前,该竞赛已被依法依规取缔。

三、“JEA China”违规办赛情况

“JEA China”对外宣称是美国新闻传媒教育协会中国分会,在国内举办3个活动(YOC全国青年观察项目、YIC青年影响力项目、MR全国高中生媒体作品评选)和1个奖项(全国青年领导力奖)。

经查,上述竞赛活动为上海解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无远科技教育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举办,所谓的“JEA China”未经合法注册,所办竞赛活动违反《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目前,该竞赛已被依法依规取缔。

除上述违规竞赛外,所谓的数学花园探秘、华数之星、五羊杯、走美杯、美国大联盟、卓越360统测、全英赛、世奥赛等均未列入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均属违规竞赛。

教育部在此郑重提示:有关市场主体要合法合规经营,不要违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对于违规竞赛活动,教育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广大学生和家长要擦亮眼睛,凡是未列入“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均是违规竞赛,名单内没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所有竞赛均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竞赛及竞赛产生的结果均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也不作为高考加分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提醒,引导广大家长、学生理性看待各类竞赛活动,自觉抵制违规竞赛。

附件: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定于2022年4月至10月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感召力。

——更国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更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的新时代青年奋斗者,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塑造力。

——更全面。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引领力。

——更创新。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优化赛制选拔,改革赛事组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详见附件1—5)。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三)同期活动。即“创撷硕果”——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创联虹桥”——大赛优秀项目资源对接会、“创享未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校长论坛。

五、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重庆大学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重庆市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级赛事的赞助支持。

(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七、比赛赛制

(一)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二)大赛共产生35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2000个(国内项目1500个、国际项目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500个、职教赛道500个、萌芽赛道200个、产业命题赛道300个。

(三)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3个。产业命题赛道每道命题每所院校入选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八、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2年4—7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7月31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初赛复赛(2022年6—8月)。各地各学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各地自行决定,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各地应在8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并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三)总决赛(2022年10月)。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省市组织奖、高校集体奖及若干单项奖。入围总决赛的项目将通过网评和会评,择优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人才招聘、资源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

九、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二)协调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基教等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

(三)提供支持。各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四)扩大共享。各地各校要结合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和落地转化。

(五)疫情防控。各地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十、其他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一)大赛工作QQ群号为:530012505,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萧潇

联系电话:010-68352259

电子邮箱:jybdcw@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编:100044

重庆大学  曾梦茹

联系电话:023-65102675

传真:023-65102675

电子邮箱:cqucx@cqu.edu.cn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邮编:400044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周建林

联系电话:010-66097850

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附件:1.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

4.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方案

5.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方案

教育部

2022年4月6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依据《教育部评审评估和竞赛清单》和《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旨在提升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营造亲近中华经典、热爱中华经典的社会氛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主题:经典筑梦向未来。

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语言文字表现形式,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从中华经典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彰显时代精神,展现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中华经典的传承与创新,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三、赛事平台

大赛官网:www.jingdiansxj.cn。参赛者可通过官网查看赛事通知及相关信息、报名参赛、上传作品、下载证书。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zhjdsdgc)、抖音官方号、视频号、微信小程序和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等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四、大赛赛项

本届大赛分为四个赛项:“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各赛项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五、赛项组织

(一)诵读大赛

诵读大赛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初赛。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组织方式,选拔推荐入围复赛作品、上传官网,并提交入围复赛参赛者基本信息(填报表格见附件5)。

(二)其他赛项

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7个省(区、市)组织讲解大赛初复赛,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5个省(区、市)组织书写大赛初复赛,北京、山西、上海、广东等4个省(市)组织篆刻大赛初复赛。

组织初复赛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方式,选拔推荐入围决赛作品、上传官网,并提交入围决赛参赛者基本信息(填报表格见附件5)。不组织初复赛省(区、市)的参赛者可登录大赛官网,个人自主报名参加相关阶段比赛。

六、时间安排

(一)初赛:2022年4月至7月

组织初赛(初复赛)的省(区、市),参赛者按相关省(区、市)要求报名参赛;其余省(区、市)的参赛者自行登录大赛官网报名参赛,开展作品创作或进行知识测试。

(二)复赛及决赛:2022年7月至10月

参赛者根据赛事要求提交作品或参与现场评比。各分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完成相关赛段工作,确定获奖名单。

(三)展示:2022年10月至12月

通过电视节目、展演、展览等形式,充分利用全媒体平台进行成果展示。大赛组委会和大赛执委会将结合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润乡土计划、“家园中国”民族地区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全国校园节庆日诵读公益直播活动等相关工作,展示大赛优秀作品。

七、奖项设置

各赛项面向参赛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面向指导教师设立指导教师奖,面向各地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学校及相关赛事组织单位或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团体、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其他奖项在大赛官网自行下载电子证书)。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和数量按大赛相关制度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负责大赛全面统筹协调工作,大赛执委会(语文出版社)负责大赛执行实施工作。各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大赛执委会和各分赛项执委会,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保障赛事工作有序开展。

(二)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大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参赛单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三)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和学生参加。

(四)参赛信息填报须准确、规范。作品标题、所在学校等信息须用全称,不得出现错别字、错误名称、不规范表述等。

(五)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寄送的作品实物,赛项方案中明确不予退还的,视为参赛者向大赛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六)联系方式:大赛执委会 赵老师、井老师,010-65256713(工作日8:30—16:30接听咨询),邮箱jingdiansxj@ywcbs.com。

附件:

1.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pdf

2.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pdf

3.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pdf

4.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pdf

5.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pdf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2日

教育部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5月至6月,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7个赛区举行,共设102个赛项。大赛开幕式定于5月20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在山东济南举行。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国家职业教育的重大制度设计与创新,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的重点工作,各赛区要按照大赛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加强疫情和风险防控,确保大赛“精彩、高效、廉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教育部

2021年5月12日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定于2021年4月至10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

——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详见附件1—4),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3.同期活动。即“慧秀中外”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慧智创业”中国民族品牌主理人面对面、“慧展华彩”历届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慧治创新”全球乡村振兴智慧化高端论坛、“慧云闪耀”全球数字化教育云上峰会、“慧聚未来”国际青年学者前沿思辨会。

 五、组织机构

1.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南昌大学、南昌市人民政府和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承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江西省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3.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4.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5.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级赛事的赞助支持。

6.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六、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七、比赛赛制

1.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2.大赛共产生32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2000个(国内项目1500个、国际项目500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500个、职教赛道500个、萌芽赛道200个。

3.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3个。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1年4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初赛复赛(2021年6—8月)。各地各学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各地自行决定,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各地应在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复赛,并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3.总决赛(2021年10月下旬)。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等。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教育部大学生就业服务网(新职业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九、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协调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基教等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

3.提供支持。各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4.疫情防控。各地要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十、联系方式

1.大赛工作QQ群号为:46079849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萧潇

联系电话:010-68352259

电子邮箱:jybdcw@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编:100044

南昌大学 周明 涂欢

联系电话:0791-83968059

传真:0791-83968059

电子邮箱:nccc@ncu.edu.cn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编:33003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李炜

联系电话:010-66097850

电子邮箱:internetplus@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

2021年4月9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依据《教育部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清单》,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通过竞赛方式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近中华经典,提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动力。

二、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传承中华经典,庆祝建党百年”为主题。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多种方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价值观,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蓄精神力量。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主办。大赛设立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单位包括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及各分赛事的承办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语文出版社,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赛事平台

参赛者可通过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网址:www.jingdiansxj.cn)查看赛事通知及相关信息,报名参赛,上传作品,下载证书。同时可通过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jdsdgc)、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小程序、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抖音官方号(抖音号:zhjdsdgc)、腾讯相关宣传平台,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五、赛事分类

本届大赛分为四类:“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各项赛事具体方案见附件。

六、组织方式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部门)负责组织诵读大赛初赛,推荐选拔复赛入围作品,提交复赛入围者基本信息(填报表格见附件5),上传复赛入围作品。组织方式由各省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初赛不统一要求各省级部门组织,可由参赛者自行报名参赛。

如省级部门有意愿和条件组织初赛,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告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并于4月10日前报送赛事方案(电子版),相关赛事将不再接受该省份参赛者个人报名。省级赛事报名截止时间应与各大赛个人自行报名的初赛截止时间相同。省级部门推荐作品进入全国决赛(或评审),须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推荐入围名单(填报表格见附件5),并完成赛事入围作品上传工作,入围作品量不超过本省份参赛作品的20%。

七、时间安排

(一)初赛:2021年4月至7月

省级部门组织初赛的,请按各省份要求报名参赛。省级部门不组织初赛的,参赛者自行登录赛事平台报名参赛。

(二)复赛及决赛:2021年7月至9月

参赛者根据赛事要求提交作品或参与现场评比。各赛事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完成复赛、决赛相关工作,确定获奖名单。

(三)成果展示:2021年10月至12月

通过电视节目、活动展演、展览等方式进行成果展示(具体参与人员、作品及展示方式另行通知)。同时,大赛组委会及各省级部门将结合教育系统2021年奋进之笔“加大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润乡土计划、“家园中国”民族地区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等工作,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展示大赛优秀成果。

八、奖项设置

各项赛事根据方案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同时设优秀组织奖(集体、个人)、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纸质证书,由大赛组委会寄送至各省级部门;其他奖项颁发电子证书,获奖者可在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自行下载)。

九、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周密组织,精心安排,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大力宣传,保障赛事工作有序开展。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赛事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赛事平台另行通知。

(二)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者收取费用。

(三)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和学生参加。

(四)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井老师,010-65592960,songdugc@163.com(工作日8:30—16:30接听咨询)。

附件:

1.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2.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3.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

4.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5.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方案

诵读古今经典,彰显百年风华。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增强爱党爱国情怀,特委托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戏剧学院承办“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并确定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国大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及社会人员。

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组、教师组及社会人员组,共6个组别。

每组可个人参赛,也可2人(含)以上组成团队参赛,团队人数不设上限,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小学生组仅限小学生参赛,中学生组仅限中学生参赛,其余组别团队参赛的应按第一参赛者身份组别报名。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诵读内容应为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的,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经典诗文。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表。鼓励诵读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的经典作品。

(二)形式要求

鼓励以团队形式集体诵读。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吟诵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三)提交要求

作品要求为2021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长度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作品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视频开头要求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组别等内容,此内容应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视频开头展示信息为准。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7月10日前

各省份自行组织初赛,形式自定,7月10日截止报名。各省份每组推荐作品不超过本省该组参赛作品的10%(各省推荐总数不超过150个)进入全国复赛,于8月10日前将《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5)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ongdug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省份+诵读大赛汇总表”。

(二)复赛:8月

各省级部门通知入围复赛参赛者于8月31日前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网址:www.jingdiansxj.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通过专家评审方式,评选出各组入围决赛作品。

(三)决赛:9月初

决赛分为线上评审半决赛和现场总决赛。半决赛每组评选出三等奖、优秀奖,其余作品进入总决赛。总决赛按照组别通过规定选题的形式进行现场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展播:10月至12月

总决赛节目及获奖作品将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全媒体矩阵展播,优秀作品通过腾讯等平台展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教育电视台 李老师;中央戏剧学院 白老师、李老师

电 话:010-66490108,010-56620334,010-56620301(工作日8:30—16:30接听咨询)

邮 箱:songdu@cetv.cn

 

附件2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中华经典诗词中所蕴含的民族正气、爱国情怀、道德品质和艺术魅力,引领诗词教育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特委托南开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承办“迦陵杯•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并确定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国大中小学校教师及大学生。分为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初中、高中、中职教师)、大学教师组、大学生组(含研究生和留学生),共4个组别。其中,中、小学教师参赛组别应根据讲解作品所属学段确定。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和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收录的一首古典诗词作品或红色经典诗词作品。

参赛教师应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

参赛大学生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讲解诗词作品,并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

(二)形式要求

每名参赛者提交1个参赛视频,时长5—8分钟。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B。视频开头须注明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单位、姓名、组别等信息。

(三)提交要求

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www.jingdiansxj.cn),准确填写姓名、组别、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获奖证书需采集的信息并上传作品。

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要求报名参赛。

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作品要求为2021年新创作的作品。每人限报1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4月15日至7月10日

初赛为诗词经典素养在线测试。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按照参赛指引完成报名,并参加诗词经典素养在线测试(含模拟答题演练、AI智能背诵测评等),测试可进行3次(以正式提交为准)。初赛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赛。初赛测试成绩按30%比重计入复赛成绩。

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通知要求报名参赛、提交作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省级部门可联系承办方使用诗词经典素养测试服务。

(二)复赛:7月至8月

复赛为视频作品评比。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于7月31日前通过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提交作品,专家综合评审为参赛作品评分。作品评审成绩占70%。复赛成绩为初赛测试成绩(30%)与作品评审成绩(70%)之和。

举办省级赛的地区,省级部门汇总推荐作品名单,于8月20日前将《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5)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ongdug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省份+讲解大赛汇总表”。

(三)决赛:9月初

决赛分为线上评审半决赛和现场总决赛。省级推荐入围的参赛者,于8月21日至8月31日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完善基本信息、上传作品,与其他入围决赛的参赛者共同参加半决赛。根据所有作品的半决赛成绩排名,确定部分奖项等次及现场总决赛的参赛者。总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南开大学 闫老师、吴老师;高等教育出版社 何老师

电  话:022-23498255,022-83661960,010-58582224(工作日8:30—16:30接听咨询)

邮  箱:jialingbeidasai@163.com

 

附件3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方案

汉字和以汉字为载体的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为激发广大社会民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对汉字书写的兴趣,提高规范使用汉字的意识和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特委托语文出版社、西泠印社承办“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并确定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国大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及社会人员。

设硬笔和软笔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教师组和社会人员组,共10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书写内容应为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经典诗文、成语、警句或古今名人名言。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表。鼓励书写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的经典作品。

硬笔类作品使用规范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字体要求使用楷书或行书;软笔类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字体不限,但须通篇保持一致。

(二)形式要求

硬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29.7cm×42cm以内)。软笔类作品用纸规格为四尺三裁至六尺整张宣纸(46cm×69cm—95cm×180cm),一律为竖式,手卷、册页不在征集之内,不得托裱。

(三)提交要求

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www.jingdiansxj.cn),准确填写姓名、组别、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获奖证书需采集的信息。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要求报名参赛。

硬笔作品上传分辨率为300DPI以上的扫描图片,软笔作品上传高清照片,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2—10M,能体现作品整体效果与细节特点。

作品要求为2021年新创作的作品。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每人限报1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4月15日至7月10日

初赛为语言文字知识及书法常识测试。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按照参赛指引完成报名,并参加在线答题测试。每人可测试3次,系统确定最高分为最终成绩,60分以上合格。合格者可提交参赛作品。

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通知要求报名参赛、提交作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省级部门可联系承办方使用语言文字知识及书法常识测试服务。

(二)复赛评审:7月至8月

复赛为作品评审。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按参赛作品评审成绩确定入围决赛作品。

举办省级赛的地区,省级部门汇总推荐作品名单,于8月20日前将《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5)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ongdug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省份+书写大赛汇总表”。

(三)决赛评审:9月初

不举办省级赛地区入围决赛的参赛者,按照大赛网站通知要求(另行通知)寄送纸质作品。

省级部门推荐入围决赛的参赛者,于8月21日至31日登录大赛网站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电子图片,并按省级部门要求寄送纸质作品。

所有入围决赛的参赛者上传全身正面书写视频(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决赛通过纸质作品评审方式,确定获奖作品及等次。纸质作品不予退还。

(四)展示:10月至12月

部分获奖作品参与“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获奖作品展示活动,部分获奖者参与书写视频展示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语文出版社 赵老师;西泠印社 潘老师、吴老师

电 话:010-65256713,0571-86079739(工作日8:30—16:30接听咨询)

邮 箱:bmzg@ywcbs.com

附件4

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推广“大众篆刻、绿色篆刻、创意篆刻”的理念,通过传播篆刻文化与汉字历史文化知识,在师生中普及实践篆刻技能,特委托中华世纪坛艺术馆、中国艺术研究院篆刻院承办“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并确定方案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国大中小学校师生。

设手工篆刻和机器篆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学生)、大学生组(含研究生、留学生)、教师组,共8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篆刻内容应为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成语、警句或中华古今名人名言,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的词条。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提供110个词条,可自主选择。作品要求使用汉字,字体不限。

作品呈现应保证词条的完整性,同一组作品,可选择多个词条,各词条之间要有一定的意义关联性。

(二)形式要求

每位参赛者报送1件或1组作品(1组印章数量不超过6方)。需附印蜕及边款拓片(1组作品印蜕不超过6枚,并附两个以上边款拓片,需自行粘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上成印屏,即138厘米×34.5厘米,印屏一律竖式)。参赛作品材质提倡使用除传统石材以外的各种新型材料,鼓励使用木头、陶瓷等绿色环保材料。

(三)提交要求

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www.jingdiansxj.cn),准确填写姓名、组别、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获奖证书需采集的信息。

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要求参赛。

手工篆刻类作品要求上传印章实物、印蜕及印屏照片,另附作品释文、设计理念说明,标注材质、规格及制作工艺。

机器篆刻类作品要求上传印蜕、边款效果图(电子稿或扫描件),另附作品释文及设计理念说明。如已完成印章制作,需附实物及印蜕照片。

照片要求为JPEG格式,每张大小1M—5M,白色背景、无杂物,必须有印面,能体现作品整体、局部等效果,不超过5张。作品要求为2021年新创作的作品。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学生组每人限报1名指导教师,教师组不填写指导教师。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4月15日至7月10日

初赛为语言文字知识及篆刻常识测试。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按照参赛指引完成报名,并参加在线答题测试。每人可测试3次,系统确定最高分为最终成绩,60分以上合格。合格者可上传作品。

举办省级赛的地区,参赛者按各省级部门通知要求报名参赛、提交作品,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二)复赛评审:7月至8月

复赛为篆刻作品评比。不举办省级赛的地区,专家综合评审为参赛作品评分。按篆刻作品评审成绩确定入围决赛作品。

举办省级赛的地区,省级部门汇总推荐作品名单,于8月20日前将《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作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5)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ongdug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省份+篆刻大赛汇总表”。

(三)决赛评审:9月初

省级部门推荐入围的参赛者,于8月21日至8月31日登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上传作品。

所有入围决赛的手工篆刻类参赛者根据通知要求寄送印蜕及印屏实物作品,参赛印屏不予退还。所有入围决赛的机器篆刻类作品可由参赛者自行制作完成后寄送至承办单位,也可联系承办方协助制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决赛以印屏及实物评审方式确定获奖作品及奖项等次。

(四)展示:10月至12月

邀请部分获奖作品及参赛者参与“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获奖作品展览现场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华世纪坛艺术馆 张老师、贾老师

电 话:010-84187975,010-84187761(工作日9:00—17:00接听咨询)

邮 箱:zhkdasai@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中华世纪坛(篆刻大赛)

邮 编: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