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湖南职业技能大赛·第九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长沙选拔赛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养和选拔适应新时代产业发展需要的数控技术领域高素质技能人才,激励广大院校师生和企业职工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根据2020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9月下旬举办2020年湖南职业技能大赛•第九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长沙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明确有承办能力的技工院校或企业(另行确定)承办。

二、大赛项目和参赛对象

(一)大赛项目

大赛设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五轴联动加工技术)、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数控系统与工业软件应用技术)、数控程序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4个项目,分别设职工组、教师组、学生组3个竞赛组别。

其中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五轴联动加工技术)为单人赛,机床装调维修工(数控机床智能化升级改造)、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数控系统与工业软件应用技术)、数控程序员(数字化设计与制造)3个赛项为双人赛。

(二)参赛对象

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各院校在校教师和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赛项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及在2019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工或教师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往届全国大赛已获得前5名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该赛项学生组比赛。

三、大赛命题

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组、教师组竞赛以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要求为基础,学生组竞赛以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设备)、新技能等相关知识。

四、大赛时间

时间:2020年9月下旬,具体竞赛时间、赛程和技术文件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园区要会同工会等单位,组织发动辖区内院校、企业,做好选手送选工作,积极参赛。于9月21日前向组委会统一上报《参赛代表队回执表》(附件1)及《选手登记表》(附件2)。组委会将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参赛人员资格审查。参赛选手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所有选手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参赛。

(二)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大赛的赛前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开发布消息,营造良好氛围。

(三)大赛期间,所有人员往返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各代表队要严格管理本代表队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大赛疫情防控和竞赛安全等各项规定,确保竞赛工作平稳安全。

(四)为方便大赛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信息及时沟通,请各参确定一位工作人员加入本次大赛工作交流群,微信号:13787207324(请先加周良超微信),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群发布。

六、联系方式

长沙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84907571、84907561

周良超:13787207324  苏卫华:18670057633

附件:

1.选手报名登记表

2.选手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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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技术文件的通知

为做好第十三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初赛组织与决赛备赛工作,现下发数控车工、动画制作员、模具工、汽车装调工等4个职业(工种)的决赛技术文件。各级初赛要以技术文件为参考,依据初赛办赛条件,组织好初赛。

决赛注意事项如下:

1. 决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试题范围将在决赛前一个月在大赛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2. 数控车工理论知识塞题库、实操比赛样题,动画制作员实操比赛练习模型,汽车装调工理论试题范围等相关内容将在决赛前一个月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3. 对大赛工作和技术文件的相关问题可以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提问,组委会将组织统一释疑。

附件:

数控车工(数控车工技术文件-第十三届“振兴杯”大赛.pdf)

动画制作员(动画制作员技术文件-第十三届“振兴杯”大赛.pdf)

模具工(模具工技术文件-第十三届“振兴杯”大赛.pdf)

汽车装调工(汽车装调工技术文件-第十三届“振兴杯”大赛.pdf)

第十三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7年5月22日

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27号)精神,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院校学生、教职员工和企业职工刻苦钻研技术技能,做好参赛选手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技师学院承办。为加强对竞赛的领导,决定成立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组委会(见附件1),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龙岩技师学院。

二、竞赛职业(工种)、竞赛标准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职业(工种)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二)竞赛标准

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各100分)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在省人社厅机关党办的监督下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裁判人员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技能试题根据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相关要求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竞赛技术文件等资料将在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www.fjosta.org.cn上公布。选手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

  (三)参赛对象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均为单人赛项,分设职工教师组和学生组2个竞赛组别。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我省企业从业人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编(或长聘)教师和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相应工种和组别的竞赛。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职工和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大赛,往届全国大赛获前5名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学生组比赛。

  (四)竞赛其他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执行。

三、竞赛安排

  竞赛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时间安排

2016年8月30日前,以各设区市为单位进行选拔赛(省属院校、企事业单位按所在地向各设区市报名),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决赛。2016年9月22日,组织全省决赛。

1.决赛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10日。

2.决赛地点:龙岩技师学院。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8号。

3.食宿由龙岩技师学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组队要求

1.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决赛。各设区市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每个项目每个组别限报5名选手参赛。

2.各设区市应于报名截止前填好代表队花名册(见附件2)、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报组委会办公室。

3.竞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免冠正面2寸照片4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在另外3张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及选手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彭晓欢,联系方式:0591-87611120,邮箱:fjjs113@foxmail.com。

龙岩技师学院联系人:黄必兴,联系方式:13959024544,邮箱:jwc2005@163.com,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凤凰北路8号;

  (三)裁判人员

1.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按职业(工种)及竞赛人数的要求不同,提出每项竞赛职业(工种)所需的裁判人数及候选裁判人员名单,候选人数应超过竞赛需要的裁判人员数一倍以上。

2.候选裁判人员名单由竞赛组委会向行业主管、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库征集具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具有高级技师或本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家。

3.根据竞赛需要在省人社厅机关党办的监督下从候选裁判人员名单中抽取由组委会提出的所需裁判人员和候补裁判人员(对具有竞赛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可优先选用)。

4.裁判长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已抽中裁判人员中指定。

5.裁判人员、工作人员应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如与参赛对象有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或提出被告知回避。

四、竞赛奖励

  (一)个人奖项

1、本次竞赛每个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本次竞赛职工教师组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并认定高级技师;获得职工教师组2—5名的选手,按程序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称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为技师,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以上选手的理论与技能成绩均需60分(含60分)以上。

3、对参加本次竞赛所有参赛项目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二)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本次学生组竞赛一等奖的选手的指导老师(每个项目只能指定1名指导教师),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竞赛监督

竞赛具体监督工作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及《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组织各类院校、企业参加竞赛,将竞赛与强化技能实习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竞赛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

  附件:

1.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代表队花名册

3.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选手报名表

4.第七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裁判员推荐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