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居宜游新安宁”旅游摄影大赛

2016年“宜居宜游新安宁”旅游摄影大赛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

为了充分展示兰州市安宁区优美的黄河沿岸自然风光和不断完善的仁寿山景区等独有的人文景观,以及十里桃乡风土人情,展示安宁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发展取得的各项重要成果和全区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打造生态安宁、宜居安宁、宜游安宁、幸福安宁、美好安宁,激励全区人民为实现“中国梦”不断努力奋斗,我区将举办2016年“宜居宜游新安宁”摄影大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此次摄影大赛,旨在通过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宣传安宁特色生态资源,深度挖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秀美的自然风光,以达到进一步提升安宁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宜居宜游新安宁

三、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安宁区委宣传部、安宁区文明办、安宁区文广局、安宁区商务局、安宁区旅游局

协作媒体:人民摄影网 甘肃零距离网、兰州新闻网、兰州广播电视报

承办单位:甘肃现代摄影家学会、兰州市旅游摄影家协

会、安宁摄影协会

四、摄影内容

主要是安宁区内以仁寿山景区为代表的各大旅游景区以及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十里桃林、城市发展、工业园区等方面的摄影作品。组委会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和区旅游局的组织下积极做好一下三项活动:

  (一) 举办摄影大奖赛

设立较高的奖项鼓励摄影人积极参与本次摄影活动,征集出较高的摄影作品;全方位、多视角的摄影活动,充分展示安宁景区景点的靓丽景观和社会发展成果。

  (二)举办摄影创作活动

实行分散和集中形式的摄影创作,配合节会重点活动组织水平较高的摄影家多次进行重点采访,同时,对全区经济、文化、生活、生产、教育、卫生、社区、企业和商贸等到角度全方位可喜发展变化的拍摄题材,不要遗漏下遗憾的活动照片,鼓励大部分摄影人按照自己的构想实行个体创作, 拍出视角独特的作品。

  (三) 举办摄影展览

通过征集到的众多摄影作品,经过评委评选出的优秀摄影作品,进行放大制作进行展览并举行展览和颁奖仪式,制作大赛作品画册达到推广宣传安宁之目的。

五、参赛对象

凡是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比赛

六、评 委

组委会邀请部分摄影家专家组成评委会

七、奖项及其他费用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20名,奖金200元。各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八、作品要求

(一)参赛人:参赛作者年龄职务不限,省内外摄影人均可投稿。

(二)参赛作品:以2016年以来的作品为主。每人最多交10幅照片,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照片。创作表现形式不限,允许不同风格和式样的作品参与。电子照片每幅不得低于5M。

(三)投稿要求:作品投稿必须同时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尺寸为7-10寸,不需装裱,作品入选后,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原创电子版,电子版作品不得设置边框或其他特殊标记,作品必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

(四)凡是参加比赛的作品均可在今后的宣传活动中予以使用。如不按时提交原创电子版作品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九、作品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十、作品报送地点

  (一)南关十字光达图片社

地址:庆阳路南关十字百安商场外廊光达数码影像

联系人:杨焕光 电话:8401122、13919088010 QQ:350939270

  (二)七里河新建图片社

联系人:王建新 电话:13038700629 QQ:1277891694

十一、作品展览及颁奖仪式

本次大赛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展出,展出及颁奖仪式将于2016年10月中旬在安宁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安宁区旅游局

  2016年7月1日

2016中国·华宁柑橘旅游烹饪大赛

2016中国·华宁柑橘旅游烹饪大赛

各餐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策划‘舌尖上的云南’行动计划”重要批示精神,为弘扬玉溪本土美食文化,提升餐饮行业的整体素质,激励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钻研技术,勇于创新,提升滇菜烹饪技能,于2016年9月9日,2016中国华宁柑橘旅游文化节暨玉溪市第三届(华宁县首届)美食烹饪技能大赛在华宁县举办。本届烹饪技能大赛坚持“政府引导、餐企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现就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玉溪市商务局、玉溪市总工会、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华宁县委、华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玉溪市饮食行业协会、华宁县餐饮行业商会

协办单位:华宁随园食餐厅、华宁县城关五队待客城

二、比赛名称、时间及地点

名称:玉溪市第三届(华宁县首届)美食烹饪技能大赛

时间:2016年9月9日

地点:华宁县城关五队待客城

三、具体事项

  (一)比赛形式:以餐饮单位及个人形式参赛,参赛作品既可是经典传统,也可是现代创新。参赛作品要求美味与营养相结合,安全与绿色相辉映,紧密贴近市场,实用并易于推广。

  (二)比赛要求

1、本次大赛设个人赛和团体赛。(1)个人赛由个人单独进行比赛。(2)团体赛:每4名选手为一参赛队。

2、团体赛:每4名选手为一参赛队,以展台展示为主要表现形式,以展出菜点为主要评分对象。展品内容及参赛品种为热菜(凉菜)4道,面点2道,凉菜拼盘1道(带6味碟)。(具体品种和台样由各队自定)每个参赛团队,按抽签顺序在赛场各设一个展台,台面由赛场提供展台1个,用于摆放参赛作品。展品由各队选手在场外加工预制,按规定时间送展、布展。

3、个人赛:选手在60分钟内制作2道菜品,即规定菜品一道(以柑桔命名的菜品),自选菜品一道。按筵席10人量制作,其中两人量菜肴供评委品尝。整只(条)原料的作品可以不送品尝碟。要求本地食材,菜品具有推广性,贴近大众。

四、大赛奖励

1、按专家评定的结果,依得分顺序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特金奖、金奖、银奖,颁发牌匾和证书。

2、团体赛:特金奖10%、20%金奖、30%银奖。

3、个人赛:特金奖10%、20%金奖、30%银奖。

4、荣获参赛特金奖的选手,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破格晋升为高级工,并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及奖牌。

5、荣获参赛金奖者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初级

职业资格证书(原持有初、中级证书的基础上晋升一级)。6、荣获参赛银奖的选手只颁发奖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凡餐饮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和社

会群众,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前

(三)报名地点:华宁随园食餐厅

(四)联系电话:15987081488

六、报名费:个人赛200元、团体赛500元(比赛结束退还选手,如自行放弃参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在此次大赛中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由“玉溪市饮食行业协会”吸纳入会,获奖菜品将由协会编入玉溪具有代表性的本土菜系,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平台、宣传册等方式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玉溪市饮食行业协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选手参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时间:2016年9月9日

二、参赛地点:华宁县城关五队待客城

三、8:00—12:00团体赛比赛时间

四、13:00—15:30个人赛比赛时间

五、参赛选手必须着厨师服和厨师帽,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

的安排。

六、参赛选手在菜品制作完成后,必须清理完并带走自己在赛区的物品,打扫好现场卫生,摆放好炊具。对没按上述要求做到的,处理如下:

1.操作完不注意现场卫生(现场卫生不好)的,扣总分的5%;

2.操作完成后不带走自己物品的,扣总分的5%;

3.操作完成后没按规定摆放好各类炊具的,扣总分的10%;

4.对不听指挥和劝导、不守规则的选手,取消参赛资格;

七、组委会向参赛者提供常规的操作设备(灶具、炒勺、料缸等)、普通调料品(油、盐、酱油、醋);菜品使用的主、辅料,特殊器具及特殊调味料由选手自带;

八、参评器皿、桌布均由选手自带;

九、参赛菜点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野生动、植物。玉溪市第三届(华宁县首届)美食烹饪技能大赛

第二届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

第二届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

为促进海内外华侨华人及归侨、侨眷的书画交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团结海内外侨胞同圆共享“中国梦”,国务院侨办、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将联合主办第二届“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题:丝路远帆腾中外·翰墨凝侨论古今

二、时间:2016年10月11日—16日

三、地点:天津美术馆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美术家协会;

(二)承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宣传司、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宣传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天津市政协教文卫委、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三)支持:中央及地方有关媒体。

五、活动描述

从海内外征集作品,在天津举办书画展,期间举办开幕式、交流笔会及名家讲座,展览作品拟印制画册等。

六、征稿对象

面向海外华侨华人及国内归侨侨眷征集书画作品。

七、活动计划

  (一)筹备阶段

1.征集作品:8月15日截止,请将作品图片(要求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及著录(含名称、材料、尺寸、创作时间等)发至2192019488@qq.com邮箱;

2.作品遴选:9月初,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最终选出约150画作和50幅书法作品参加展览。组委会将发送正式入选通知及参展要求。

3.布展:10月8日-10月10日。

  (二)书画展开幕:10月11日

  (三)其它活动:

1.10月12日,书画交流笔会

2.10月14日,书画高层次交流会

3.10月15日,书画名家讲座

此次书画展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附件:

1.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报名表

2.文化中国·全球华人书画展征集作品标准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宣传司

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宣传部

2016年7月14日

联系人:马长松(天津市侨办)、王培远(国侨办宣传司);

联系电话:022-23030658、13920116691;

010-88387941、13810673855;

传真:022-23030697、010-68327524。

2016文化中国•海外华人中华舞蹈大赛

2016文化中国•海外华人中华舞蹈大赛

一、展演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9日-11月12日

深圳华夏艺术中心剧场

二、报名资格

海外华侨华人舞蹈从业者及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三、展演作品类别

以中国民族民间舞和中国古典舞为主,其他舞蹈种类参演应表现中国及中华文化题材。作品原创与改编均可,鼓励原创及群舞作品。

四、参演组别及数量

1、组别:分为独(双人、三人)舞和群舞两大组别。(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群舞作品时间不超过6分钟,演员不超过18人)。

2、各组别报名作品不限数量,经评审后前来深圳参加展演的节目总数不超过50个(约200人)。

五、奖项设置

每组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各3名,优秀表演奖若干名。

六、展演安排

  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海外初选(即日起至9月15日):由驻外使(领)馆推荐当地华人文化社团作为承办单位,组织舞蹈展演的海外初选(已挂牌成立的华星艺术团地区,由华星艺术团作为赛事组织单位)。各承办单位将推荐的优秀舞蹈节目视频刻录光盘并填写报名表报送展演组委会(深圳华夏艺术中心)。每张光盘只录制一个参赛节目,光盘上注明作品名称。展演视频要求:带妆,着演出服,不要求灯光、背景等舞美设置。单双三组节目须提供演员个人照,群舞组节目须提供集体照。

  2.专家评审(9月15日—9月30日):组织专家小组集中评审各地推荐节目,于9月30日前公告入选展演的节目,并通知入选单位及个人。

 3.展演(11月9日—11月12日):参加展演的舞蹈队在深圳集合,展演以现场表演、专家点评、优秀节目汇演的方式进行。初步日程安排如下:

11月9日: 报到,排练

11月10日: 全天排练,第一场展演

11月11日: 全天排练,第二场展演

11月12日: 优秀节目集萃汇演晚会

11月13日: 送行

七、宣传

1、  自展演通知下发之日起,鼓励各地承办单位在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推广;

2、  十月中旬,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3、  在深圳举行展演期间,邀请国内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4、  深圳电视台《第一现场》跟踪报道;

5、  展演结束后,安排有关媒体对优秀参演人员作专访。

八、费用

参加展演的演职人员国际差旅费用自理,参演服装自备,在深圳期间的食宿交通由主办方安排。每支参演队伍除演员外,限专职领队一人,其他人员行程食宿自行安排。

九、联系方式

请向各有关驻外使领馆咨询。

国务院侨办宣传司

2016年8月9日

2016年孝感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

2016年孝感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

为了丰富2016中国·孝感孝文化旅游节活动内涵,推动我市传统特色文化与旅游资源的深度融合,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按照市政府召开2016年旅游产业工作会议要求,决定举办2016年孝感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0日~9月10日;

二、参赛产品或作品

参赛产品或作品寓意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必须弘扬历史优秀文化和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鼓励创意创新,符合旅游景区的消费特点,具有市场开发前景,具有收藏价值或纪念意义,具有工作生活功能的文化旅游产品。

  (一)文化旅游产品

1、参赛产品为正式产品或已制作完成的样品。种类包括纪念品、工艺美术品、特色食品等传统旅游用品,鼓励科技创新和创意类旅游产品。

2、产品或具有孝感市、县(区)地域文化信息特征,或体现景区人文山水特色,具有纪念意义和一定的收藏价值;或具有创新性,注入科技元素、创意元素,具有娱乐功能和工作、生活用品实用功能。

3、参赛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和假冒。

4、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产品形式创新,工艺精良,绿色环保。

  (二)创意设计作品

1、参赛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发布的原创设计作品。

2、参赛作品注重挖掘孝感地理、人文、历史、风俗、非遗等优秀文化,较好地体现孝文化、楚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等文化特色,与景区所在地域文化和景区特点相联系,同时各种文化元素与旅游时尚理念相结合,具有市场开发潜力。

3、参赛作品种类不限,既可为传统类文化旅游产品,也可为科技创意类作品。

三、评选条件

(一)突出原创,体现孝感特色,创意新颖,凸显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具有市场开发潜力。

(二)参赛产品均需报送实物1份。

(三)每件参赛产品必须同时提交报名表一份(单位参赛则加盖单位印章),其中,要填写产品简介并附一张产品4寸彩照。

(四)创意作品必须提交文字方案,对创作思路、文化内涵、必要的尺寸、工艺和材料进行标注或说明。作品正文、设计画稿等不得出现表明作者身份的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参赛产品和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0日17:00止。

四、评选方式

1、本届评奖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参赛产品和作品的文字简介和照片不退,报名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将通知报送者取回。所有参赛产品将分批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

2、专家评审时间:2016年9月11日~9月20日;网上公示时间:9月21日~30日;评选等级的确定和授牌时间:10月1日~10日。

3、在所有候选礼品中,将最终评选出10种最具孝感形象和魅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同时评选出10件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方案。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设孝感文化旅游产品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5名。获奖产品均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并推荐参加“湖北礼道”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同时组织在孝感AAAA级景区布点展销。

2、本次比赛还设立孝感最佳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奖5名和最具市场潜力创意设计奖5名。在校大学生的获奖作品将推荐到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参赛。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承办单位:孝感市战友传媒文化中心

七、联系方式

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产业科

联系人:朱畅

联系电话:0712-2827229

孝感市战友传媒文化中心

联 系 人:周杰

联系电话:0712-2822681;13307290855

邮    箱:ZJL88688@163.com

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2016年8月10日

作品邮寄地址:

孝感市战友传媒文化中心

地址:湖北孝南经济开发区周楼社区居民委员会(孝南经济开发区107复线澴川路鼎观世界东大门对面)

咨询电话:0712-2822681

送样电话:0712-2089835

报名表下载:2016年孝感市文化旅游产品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

“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

“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泸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泸西的文艺事业,提升高原花园城市的文化品位,繁荣和活跃群众文艺舞台,展示泸西人民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音乐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立足点,弘扬时代主旋律,培育和谐新风尚,激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正能量,切实宣传推介好泸西,提高泸西文化影响力,为加快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打造实力泸西、美丽泸西、幸福泸西凝聚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

承办:泸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协办:泸西县音乐舞蹈家协会

泸西县盛艺演艺公司

  (二)工作机构

成立“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段立青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胡国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丽娜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马丽亚   县文产办主任

何绕生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宋洪青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总支副书记

张俊波   县文化馆馆长

秦丽萍   县音乐舞蹈家协会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文体系统),负责本次大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谭丽娜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组委会下设综合秘书、舞台现场布置、报名抽签、音响灯光、宣传报道、比赛监督、后勤保障七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统筹调度、协调指挥。

三、参赛歌手及作品要求

(一)本次大赛参赛选手年龄限定为16周岁至45周岁(含16周岁、45周岁),户籍不限,自由报名。

(二)本次大赛唱法:通俗唱法,以及以流行音乐为主要唱法的其他唱法。演唱形式:独唱、对唱、组合演唱均可。

(三)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新、老、中、外作品均可。

(四)关于自备伴奏:伴奏光盘、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由参赛歌手自行解决,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总人数不能超过10人。

(五)参赛人员需准备多首歌曲,各轮次曲目不得重复。

四、比赛程序及规则

  比赛分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流程。

  (一)海选:选手各演唱一首自选曲目,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演唱形式为清唱。

演唱过程中评委可以根据选手演唱情况举淘汰牌,累计有三位评委举淘汰牌,该选手停止演唱,晋级失败。没有中途淘汰的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举牌决定淘汰或晋级。三位及以上评委举淘汰牌,即为该选手被淘汰;三位及以上评委举晋级牌,即为该选手成功进入初赛。

注:海选当天请各参赛选手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照抽签顺序候场。海选后请留意评委会对晋级选手的分组情况,并找到组员,根据评委会提供曲目选定本组的演唱曲目。并抽签决定该组成员在整个初赛中的参赛顺序以及各选手在该组中的演唱顺序。

  (二)初赛:晋级选手分组PK(分组方式由组委会视晋级选手情况确定)。各组选手根据大赛评委会为各组提供的10首候选歌曲中选择1首作为本组选手的初赛参赛曲目,组内每名选手均完整演唱本组选定曲目。五位评委现场为该组选手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在该组的得分,最后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选出该组晋级选手(每组晋级名额由评委会视晋级选手情况确定)。该环节选出20名选手进入复赛。

注:各参赛选手在初赛当天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评委会的分组及组内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初赛结束,将进行晋级选手复赛顺序的现场抽签。

  (三)复赛:每名选手自选一首曲目进行完整演唱,歌曲不能与初赛相同。伴奏光盘选手自备,通俗唱法可现场乐队伴奏。每名选手演唱一首完整曲目后,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复赛得分,最后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选出10名选手进入决赛。

注:各参赛选手在复赛当天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复赛结束,不再进行抽签,决赛的演唱顺序按照复赛的排名由低到高进行演唱,即从第十名到第一名的演唱顺序。

  (四)决赛:分两轮来进行,满分为20分。决赛期间演唱的曲目不能同初赛和复赛的曲目重复,伴奏光盘选手自备,也可现场乐队伴奏;

第一轮:选手演唱一首完整的曲目,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第一轮得分(占10分);

第二轮:帮唱环节,选手邀请帮唱嘉宾共同完成一首完整的与初赛、复赛不同的曲目。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第二轮得分(占10分)。

注:帮唱嘉宾只能为1名选手帮唱。

选手在决赛中两轮得分相加为该选手的决赛得分,最后按得分高低决出各奖次。比赛结束后,现场公布获奖选手名单,并进行颁奖仪式。

具体各轮次的比赛时间和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奖项设置

本次泸西大奖赛所有获奖歌手按组别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分别设立以下奖项。

第一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5000元;

第二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3600元;

第三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2600元;

第四名:证书一本,奖金1000元;

第五名:证书一本,奖金960元;

第六名:证书一本,奖金900元;

第七名:证书一本,奖金860元;

第八名:证书一本,奖金800元;

第九名:证书一本,奖金760元;

第十名:证书一本,奖金7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各单位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将我县的“好声音”充分挖掘出来。

(二)各党工委至少选派两名选手参加比赛,多者不限;各社区、学校、各文艺团体、各唱歌爱好者均可自由报名参赛。同时,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群众参与、群众创造、群众享受”的大赛氛围。每位参赛者(参赛组合)需缴纳30元报名费。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下午17:30;报名地点:泸西县文化馆;电话:6621751;邮箱:lxwhg751@126.com。

(四)海选演唱顺序抽签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

抽签地点:泸西县文化馆二楼休息厅。

参赛选手本人到场抽签,不得请人代抽。

(五)比赛时间:拟定比赛时间为2016年8月24—28日(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泸西县阿庐文化中心临时搭建灯光赛台。

七、评委构成及公正机制

(一)评委由省州县权威音乐和文艺专家组成评委会。

(二)大赛组委会将制定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确保大赛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组委会工作人员、评委及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任何人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举报,对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选手报名表》;

2.二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选手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选手可选择个人报名或单位集体报名。

  (三)每期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将以补充规则方式另行通知。

 附:“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选手报名表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1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

各盟市文联、电影家协会、自治区各有关微电影生产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以微电影形式讲述鄂尔多斯和内蒙古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促进和繁荣微电影创作,决定在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期间,组织举办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管委会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届微电影节分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进行征集作品。已参加过第一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的作品不在此次征集活动之内。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的微电影作品。

3、作品主题为“自在”,拍摄地点应为鄂尔多斯市境内的微电影作品。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参赛作品要求

1、弘扬正能量,内容健康,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具有完整性和可试听性的微电影作品。

2、作品类别应为“故事片”和“宣传片”,商业用途广告等都不再此列。

3、应为内蒙古区域出品、内蒙古境内拍摄的微电影作品,主题不限。

4、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部作品提交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两个视频格式刻在一张光盘上,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及报名者电话,如出现因质量问题作品无法正常读取,视为放弃参赛。

5、作品创作、完成成品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者,组委会将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6、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有版权,改编,抄袭等争议,后果由报名者自负。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画统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中演职人员、制作单位等。

三、申报作品时间及遴选

(一)参加鄂尔多斯题材微电影主竞赛单元的区内外生产制作企业或个人,自印发本通知之日起即可组织创作团队围绕本届主竞赛单元主题赴鄂尔多斯市进行采风创作,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二)参评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的自治区有关微电影企业和个人将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完成作品报送活动承办单位。

(三)作品遴选

对于申报作品将有内蒙古电影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按照活动宗旨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入微电影节复赛作品名单。

(四)申报要求

作品DVD【两个视频格式,分辨率为高清(1920*1080)的MOV(H264)格式,以及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的FLV格式(用于网络上传),刻录到一张光盘上】和纸质版报名表各一式三份邮寄到内蒙古电影家协会或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联系方式

申报作品联系单位: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

电影电视局

联系人:张智峰   常 健(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5公里外内蒙古文联楼411室

联系电话:0471-4925767

联系人:赵 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局)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管委会大楼040A

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8595932

四、奖项设置

(一)鄂尔多斯主题微电影主竞赛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入围影片10部,从中评选出最佳影片奖1部奖励20万元,其余奖励1万元,并根据情况评选出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和最佳表演奖若干名,奖金另算。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二)内蒙古题材微电影征集评选单元

该单元将评选出一等奖1部,奖励5万元;二等奖2部,每部奖励2万元;三等奖3部,每部奖励1万元。如出现作品质量不佳,奖项可空缺。

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家协会

2016年6月30日

第二届鄂尔多斯微电影节征集微电影作品活动申报表

巴中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

巴中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网信办、电视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作用,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巴中日报社等八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创评大赛。结合巴中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6年8月至11月

二、参赛对象

全市县级以上广告发布媒体、经营广告业务的广告经营者、合法的社团组织、民间公益团体、职业院校和中小学生及热心公益事业的市民均可报名参赛。

三、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

参赛公益广告作品分为视频类、音频类、平面广告类三种类型。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反映时代精神,表达严谨清晰,引人产生共鸣,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形象生动,贴近生活,对公益理念的传播效果突出;要通俗易懂,富有想象力、亲和力、感染力;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融入巴中特色,彰显巴中人民勤劳智慧以及巴中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

四、主题类别

  (一)城市精神类

旨在弘扬“大气包容、创新创造”的巴中城市精神和“苦干、实干、创新、创造”的巴中时代精神。

  (二)文化传播类

结合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及地方节庆“十六登高”,创作认识传统、尊重传统、继承和发扬传统的精品力作;围绕“三·八”“五·一”“ 六·一”“七·一”等重要节日,体现主题性公益宣传。

  (三)文明倡导类

1.重点围绕学雷锋、志愿服务、邻里关系、孝道文化、道德模范等,大力宣传和弘扬雷锋精神,营造奉献、和谐、关爱、互助的良好社会氛围。

2.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围绕文明习惯养成,大力推动文明行路、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旅游、文明观影等一系列规范养成。

3.围绕文明餐桌、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等公益活动,创作精品力作,旨在体现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增强绿色生活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内涵。

  (四)道德风尚类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引导人民大众奋发向上、崇德向善。

  (五)法制宣传类

围绕法治巴中,旨在倡导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使公民了解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行使法定权利。

  (六)家庭风尚类

大力弘扬家风家教家训,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良好家风家教家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特等奖一名。特等奖获奖者为所有参赛作品得分最高者,不受题材和形式限制。

(二)视频类、音频类、平面广告类均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

(三)奖励机制。特等奖奖励现金6000元,一等奖奖励现金5000元,二等奖奖励现金3000元,三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优秀奖奖励现金1000元。

六、大赛安排

(一)宣传启动:2016年8月为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宣传启动月,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相关新闻媒体、报社对此次大赛进行宣传;市工商局负责组织设计统一宣传海报,利用有效载体,向公众发布公益广告大赛启动及赛制赛规、评选办法等相关信息;市教育局负责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的联系与宣传活动;巴中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视行业的宣传活动;市网信办负责组织互联网企业的宣传活动。

(二)创作与报送阶段:2016年8月下旬-2016年10月初,参赛单位、个人于9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参赛作品,联系人:朱梓瑶,联系电话:0827-5277533,报送地址:市政大楼923室,报送邮箱:963229252@qq.com。

(三)评选阶段:2016年10月初。由主办单位组织协调专家评审组,对公益广告作品进行评分,按照分值高低评出奖项。

(四)集中刊播阶段:2016年10月中旬-2016年11月,巴中日报社、巴中广播电视台、巴中晚报、巴中新报、巴中新闻网、巴中文明网等市级主流媒体对初评作品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展播,广泛征求市民意见。

七、工作要求

(一)主题要鲜明,内容要准确。要牢牢把握宣传主题,进一步突出公益广告的思想道德内涵,凝聚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同时也要打响巴中自己的文化名片,展现巴中人民精神风貌。

(二)形式要新颖,表达要创新。要把创新的理念体现在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之中,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结合起来,使公益广告作品富有美感、体现时代感、充满真情实感、体现地方特色,做到精巧构思、精美设计、精湛制作,打动人心,走进心灵,真正吸引人感染人。

(三)作品报送要及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大赛通知要求,组织好优秀作品报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于9月25日前上报至主办单位,所有作品均不收参赛费且概不退还,各报送单位和个人自行保存底稿。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公益展览和出版发行,不作商业用途。报送作品格式为文件夹,文件夹中应含有报送作品、参赛表及参赛声明三个文件,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参赛者所在地+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形式,文件夹压缩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作品格式仅限于:AVI、ASF、WMV、JPEG、JPG、GIF、PNG、DOC、PPT一式一份。

  附件:

1.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组织机构

2.巴中市首届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参赛表

3.参赛声明表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巴中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巴中日报社   巴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巴中市广播电视台    巴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

第六届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摄影

第六届书香中国・北京阅读季摄影

一个书香充盈的城市必定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一个城市最美丽的风景应该是阅读的风景。

为更好地展示全民阅读的社会风貌,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联合北京阅读季组委会共同发起“聚焦阅读——寻找最美阅读风景”活动,面向国内外热爱阅读和摄影的人群,广泛征集展现国内外读书的美好瞬间、展现书香北京、书香中国、书香世界风貌的摄影图片及微视频作品。

“风景”是诠释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最佳词语。当清晨的校园传来郎朗读书声;当一片秋叶飘落于扉页之上;当感动的眼泪滴落浸染了笔墨……

这一切,我们都将称之为一种“风景”,那是一幅景象、一个瞬间,甚至一种心情。快拿起相机或手机,记录下这份美好的风景!我们在这里等你一起进入阅读的世界!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新华社图片中心、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文联、东城区委区政府

承办单位: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参赛对象

国内外热爱阅读和摄影的人群

征稿主题

参与者可围绕“阅读”主题进行投稿,具体拍摄内容不限,最终入围作品将根据组委会奖项设置进行分类并参与评选。同时,参与者也可关注活动官方微博(@北京阅读季 @摄影世界)及活动官方微信(北京阅读季、摄影世界)参与活动相关话题互动,并将有机会获得精美礼品。

奖项设置

活动共设置“最美阅读面容”、“最美阅读空间”和“最美阅读小分队”三个征稿类别。每个类别各设:

金奖3名

银奖7名

铜奖10名

入围奖40名

共100名获奖者。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奖品,同时,获奖作品将在王府井进行为期1周的街展。

活动细则

作品需紧扣“阅读”主题,真实展示人们快乐阅读的情景。

构思立意新颖,直观简洁,具有极强的号召力,能够激发人民群众的读书热情,推动全民阅读的社会热潮。

作品格调要积极健康向上,富于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熟练运用摄影技巧,鼓励构思巧妙创意大胆的作品。

摄影作品须提交 JPEG 格式图片文件。拒绝电脑合成、翻拍、换底等创意做法,对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30秒-10分钟之内,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

已参加过前五届北京阅读季摄影展活动的作品不在本次征集范畴。

每位应征作者的作品不超过5组,每组作品不超过8幅。

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应征作者需留原始数据文件。

投稿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主办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投稿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对入选、获奖作品展示、出版及以其他形式宣传等权利。

摄影世界官方微博:@摄影世界

摄影世界官方微信:摄影世界(微信号:PhotoWorldMagazine)

以上所有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届大赛组委会拥有。

第四届中国(武汉)微电影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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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届微电影大赛的第三大主体活动之一——第三届中国(武汉)电影产业交易博览会,将在2016年12月24日—2017年1月5日举办。博览会包括中国电影道具展、电影VR技术展、中国武汉国际公益电影展;交易会包括影视成品播映权交易会、剧本交易会,项目投融资交易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