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第三届少儿舞蹈大赛

金华市第三届少儿舞蹈大赛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社会发展)局、教育局:

为推动我市少儿舞蹈表演艺术的普及与提高,发展少儿个性特长,为广大少儿提供展示舞台和交流学习机会,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经研究,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金华市教育局决定举办金华市第三届少儿舞蹈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金华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金华市文化馆

金华市舞蹈家协会

二、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6年9月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金华市文化馆群星剧场(中山路35号)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年龄限定4到15周岁之间,分幼儿组、儿童A组、儿童B组、少年组四个组别:幼儿组(4-6岁)(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A组(7-9岁)(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B组(10-12岁)(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少年组(13-15岁)(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四、比赛规则

1.参赛项目:单双三及群舞,学习节目和创作节目均可参赛,创作节目可加分。

2.参赛规则:以各县(市、区)文化馆为单位组织海选,各地选送8个节目以DVD形式报送,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选出40个节目进入决赛,每个参赛节目表演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分组设金奖、银奖、铜奖、组织奖若干名,金奖、银奖、铜奖奖项按决赛节目数10%、20%、30%设置。获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将授予优秀辅导老师奖。

六、联系方式

金华市文化馆社会活动部(金华市中山路35号)。

联系人:丰 嘉       联系电话:18005792515

附件:金华市第三届少儿舞蹈大赛参赛报名表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金华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

中国梦.舞九州–“领舞杯”2016年全国广场舞大赛预赛竞赛

中国梦.舞九州--“领舞杯”2016年全国广场舞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黑龙江省体育局

广东省体育总会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佳木斯市体育局

肇庆市体育局

(三)冠名单位:

梦舞九州国际文化科技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四)支持单位:

中信银行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佳木斯站

2016年8月9日至12日在佳木斯市会展中心举行。8月9日报到,10日至11日比赛,12日离会(裁判员8日报到)。

(二)肇庆站

2016年9月20日至23日在肇庆市牌坊广场举行。9月20日报到,21至22日比赛,23日离会(裁判员19日报到)。

三、竞赛项目

(一)规定套路

1.佳木斯站规定套路: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联合推广的广场舞《自豪的建设者》、《小苹果》、《广场style》、《倍儿爽》、《快乐舞步健身操》和《微笑》(六套任选一套)。

2.肇庆站规定套路: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联合推广的广场舞《今夜舞起来》、《站在草原望北京》、《策马奔腾》、《最炫民族风》、《中国美》和《中国味道》(六套任选一套)。

(二)自选套路: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的广场舞(一套)。

四、参赛要求

(一)以省(区、市)及大赛支持单位中信银行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佳木斯站:每单位选派1-3支队伍参加,队伍总数达到48支截止报名。每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管理1人,参赛选手8到16人,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

(三)肇庆站:每单位选派1-3支队伍参加,队伍总数达到48支截止报名。每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管理1人,参赛选手8到16人,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

(四)参赛选手年龄须为1951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五、竞赛办法

(一)评分规则

统一使用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编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心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

(二)赛制

1、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各参赛舞队将参加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各一轮竞赛。

2、各参赛队出场顺序抽签决定。

3、违反竞赛规程者,取消决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六、比赛动作、音乐、视频格式要求

(一)规定套路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和文化部推广的广场健身操舞的动作和音乐,各参赛舞队不得随意进行修改、剪辑。

(二)自选套路既可以为各参赛舞队自行创编的广场舞,也可选用除12套规定套路以外的已有套路,形式不限。整套动作时间为3'00"至4'30"。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

(二)预赛按照队伍最后得分排列名次,前24名的队伍取得参加总决赛资格,如有入选队伍放弃资格,按名次顺延替补参加总决赛。

(三)预赛设特等奖4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特等奖奖金4000元/队;一等奖3000元/队;二等奖2000元/队,其余正常完成比赛的队伍授予三等奖,颁发证书。

(四)预赛设团队风采奖10队、优秀编排奖10队、优秀组织奖10队、道德风尚奖10队,颁发证书。

八、裁判和仲裁

比赛仲裁、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负责选调,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费用

(一)佳木斯站大赛期间食宿费分180元/人/天、240元/人/天两个标准(房间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原则,报名时须注明标准),报到时一次交清,提前离会不退款。

(二)肇庆站参赛舞队大赛期间食宿费为280元/人/天,报到时一次交清,提前离会不退款。

(三)提前抵达或延期离会及超编人员的相关费用自理。

十、参赛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报名同时采用“领舞APP”软件与传真(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

1.“领舞APP”软件报名

微信搜索公众号“lingwuzhongguo”,关注并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右下角“下载APP”安装后注册报名或点击底部菜单左下角“大赛报名”直接注册报名。

2.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

(1)佳木斯站

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或电子邮件)至佳木斯市体育局。

联系人:张佳伟、崔国华

电  话:0454-6760009

手  机:13845416234(张佳伟)

18004547650(崔国华)

传  真:0454-6760008

邮箱:qtkcgh@163.com

(2)肇庆站

请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或电子邮件)至肇庆市市体育局

联系人:高双成、卢雪云

电  话:0758-2852347

手  机:13802851005(卢雪云)

13560920101(高双成)

传  真:0758-2828277

邮  箱:gdzqqt@126.com

(3)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联系人:张秋月

电  话:010-87182191。

(二)报到

1.佳木斯站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安排宾馆;接站地点为佳木斯市火车站、客车站、佳木斯机场。

联系人:张佳伟

电  话:0454-6760009

手  机:13845416234

   2.肇庆站

根据报实际情况安排宾馆;接站地点为肇庆市火车站、肇庆市高铁站、肇庆市轻轨站、肇庆市汽车客运站。

联系人:何  生

手  机:13824629368。

(三)各参赛舞队报到时均需提交:

1.第二代身份证件;

2.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2016年健康证明;

3.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单;

4.责任书。

以上材料经大会组委会统一核准后,方可参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循革命先辈足迹,展今我风采”纪念建党95周年全国书画大赛

“循革命先辈足迹,展今我风采”纪念建党95周年全国书画大赛

2016年,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华诞。95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共同谱写了一曲抵御外侮、民族自强的壮丽篇章!如今,中国这艘巨轮已经驶过了烽火硝烟的革命洪流,正在改革和发展的浪潮中奋勇前行。面对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日益多元化,我们只有秉承先辈的革命精神,才能再次奏响时代的最强音!

为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党的领导,中国书画艺术发展研究会决定举办“循革命先辈足迹,展今我风采”纪念建党95周年全国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循革命先辈足迹,展今我风采”为主题,颂扬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描绘新时期的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改革发展成果,所表现出的创新变革,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国书画艺术发展研究会

    2、协办单位:

中国乡土艺术协会文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国际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联盟

中国国际灵维书画艺术研究院

北京万福文化艺术研究院

中国新闻传播中心

中国国际品牌协会

中国国际佛教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家协会

中国国际医学院书画养生馆

中国国际收藏家与鉴定师协会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中心

中华道教协会

中华国学国术研修中心

中国未来研究学社

国际青少年道德教育发展中心

《万福》杂志编辑部

《中国调查中心》编辑部

《中国文学艺术》编委会

《中国乡土文学艺术家》编委会

《中国新青少年》杂志社

《少儿启蒙》杂志社

《中华未来》杂志社

    3、承办单位:

北京万福国际文化传播中心

三、征集时间

从2016年6月23日起至2016年8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征稿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五、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包括美术、书法两类,表现形式不限;

2、每位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3、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4、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富于创意。

5、作品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6、为便于充分宣传参赛者和参赛作品,参赛者在提供作品的同时,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百字以内的个人简介。

六、评审及奖项

1、评审:组委会将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评选。

2、奖项设置:

本次书画比赛将评选出一等奖25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50名,特等奖50名。

七、奖励:

1、获奖作品将在所主办和有关网站上刊登公布;

2、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收藏作品颁发收藏证书;

3、入选作者即具备加入中国书画艺术发展研究会的条件;

4、凡参赛书画家,均可优先获得润格证书;

5、凡获奖书画家均可申请授予中国书画艺术发展研究会、中国国际灵维书画艺术研究院等机构首席画家或书法家、客座教授、荣誉院长,爱心大使等荣誉称号,享受各方面相关待遇。

七、作品展示网站

www.wf666.orgwww.ibs10000.org

八、其它事项

1、参赛者参赛作品是其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得抄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版权等法律问题,需取得相关的合法授权。凡产生权利等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不得包含色情、诽谤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

3、本次比赛免收报名费用。

4、所有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收藏并展出,作品不退稿,主办方拥有对入围作品在今后宣传活动中使用权,不再另行付稿酬。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东贸国际2号楼507室

邮编:065201

联系人:梁茹茹15311426342

邮箱:zglwsh@163.com

    纪念建党95周年全国书画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6年6月23日

“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征集

“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征集

为充分展示“浑河之夏”文化品牌的精彩内容,由中共和平区委宣传部、和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组织“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创作活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作品。

一、征集时间

2016年6月27日起,7月27日止。

二、歌词主旨

1.抒发“浑河之夏”文化艺术季内涵;

2.描写浑河及长白岛内河人文及自然风光。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词句清新,意境高远,朗朗上口,易于歌唱,富有感染力。

2.应适于二人或多人合唱。

四、投稿须知

1.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

3.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4.参赛者请在网上提交作品,投稿需注明“浑河之夏主题歌词征稿”字样及作者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大赛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3229642;电子邮箱:zxkhao@126.com;qq:942220

5.所有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五、奖励办法

经组委会最终确定的主题歌词,奖金5000元;入围作品奖5个,每个奖金1000元。

六、作品评选和采用

入选作品将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选定。

七、特别声明

1.本次创作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2.对于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非盈利目的的媒体宣传中使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署名权,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所有入围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4.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5.凡投稿者一律视为承认并遵守本通知各款规定。

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

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

一、主办单位:

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

新美术馆

学术支持:

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委员会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中心

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少儿美术教育项目

承办单位:

上海央美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展览时间与地点:

《第二届新美杯国际青少年公益美术大赛获奖作品展》将于2016年9月初在新美术馆举行。

三、活动亮点:

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专业学术评审

中国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委员会指导

中央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中心指导

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全程支持

携手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

四、作品征稿相关要求:

1、征稿范围:

全国范围适龄儿童、少年(4-18周岁)。各公(私)立幼儿园、公(私)立中小学、青少年宫、艺术学校、艺术文化培训机构,均可以个人或团体形式报名参赛;

2、组别设置:

大赛分书法和绘画(中国画、油画、水彩粉画、版画等)两大类,每类按年龄段分设四组,分组如下:

幼儿组 4-6岁 (出生日期在: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小学组 7-12岁 (出生日期在:2004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初中组 13-15岁 (出生日期在:2001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

高中组 16-18岁 (出生日期在:1998年9月1日-2001年8月31日)

3、以“我眼中的世界”为大赛创作主题。

我眼中的世界,远如银河亿万光年,近如眼前触手可及;高如珠峰圣洁巍峨,低如马里亚纳神秘莫测;我眼中的世界,既有功夫熊猫的武侠情怀,又有飞屋环游记的奇幻旅程,还有灰姑娘的纯洁善良;我眼中的世界,千奇百态,波澜壮阔,奥妙无穷,独一无二。

4、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独立创作,绘画题材、形式不限,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率真自然,富有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展现青少年乐观自信的精神风貌和对祖国的热爱之情,书法作品尺幅在2-4平尺之间,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不小于30×21cm(A4纸尺寸)不大于90×90cmcm。

5、作品征集通道:

2016年6月1日至8月10日(以收件时间为准),参赛者通过新美术馆官方网站(www.newgalleryofart.org)“美育中心”下载报名表,注册会员并于“个人中心”上传电子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电子照片(无需提交报名费),电子照片不小于1MB不大于3MB。每位参赛者可以兼报书法类和绘画类比赛,每类比赛限一张参赛作品,一张报名表仅限一件作品;获奖作品将另行通知递交作品原作参加展览。

6、咨询电话:

+86(21)64956386 +86(21)64956993 朱老师 陈老师;

新美术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7号楼207室。

7、敬请关注新美术馆官方网站www.newgalleryofart.org和官方微信SH-NGA,及时了解大赛进程。

五、大赛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本次大赛评选由国家艺术与文化政策研究所专业评委老师统一无记名电子阅卷,通过初评、复评两轮评选择优甄选获奖作品。

2、奖项设置:

  • “明日之星”特别奖:1名
  • 一等奖:每组1名,奖金120元/每人
  • 二等奖:每组5名,奖金50元/每人
  • 三等奖:每组10名,奖金20元/每人
  • 优秀奖若干
  • “新美杯美术大赛园丁奖”:获特等奖及一等奖辅导老师
  • “新美杯聚才菁英奖”:优秀参与集体或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将向入选作品、获奖作品颁发参展证书及获奖证书;大赛组委将精选获奖作品参展2017年2月在美国纽约举办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中央美术学院承办的“欢乐春节•艺术中国汇”。

六、主办权: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作品及获奖作品拥有收藏、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精准扶贫杯”专题摄影大赛

“精准扶贫杯”专题摄影大赛

10月17日是国家扶贫日,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弱济贫”的传统美德,凝聚共识,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经仪陇县委、县政府同意,举办一次“精准扶贫杯”专题摄影大赛。

一、大赛主题

“聚焦精准扶贫,定格全面小康”。

摄影创作必须紧紧围绕精准扶贫这一主题,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搬迁扶贫、健康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培训扶贫、交通扶贫、医疗扶贫等为重点,以纪实手法,全面反映仪陇精准扶贫的丰硕成果,反映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涌现出的新气象、先进人物、重大事件以及农村发生的深刻变化。

二、主办单位:

仪陇县扶贫移民局

三、承办单位:

仪陇县摄影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

中国旅游摄影网 仪陇新闻网

五、征稿对象、内容、要求:

1、征稿对象:摄影家协会会员、县内外摄影爱好者。

2、征稿内容

(1)综合篇。反映中央和省市领导视察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进村入户、看望困难群众及我县加强扶贫工作领导、村第一书记风采的照片。

(2)产业开发帮扶篇。反映我县实施产业开发帮扶举措,拓宽贫困人口或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的照片,尤其是能反映以特色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照片。

(3)基础设施帮扶篇。反映10年来贫困乡村农村公路、农户安全饮用水、村庄环境整治与节能减排、农村电力改造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照片。

(4)异地搬迁帮扶篇。反映边远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库区群众异地搬迁前后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发展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照片(新旧对比组照从优)。

(5)培训就业帮扶篇。反映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帮扶,促进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增收的照片。

(6)社会救助帮扶篇。反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灾害等社会救助方面的照片。

(7)行业(如金融、电信、水电气等部门)支持帮扶篇。反映各行业对口支援、定点帮扶贫困乡村产业发展的照片。

( 8)结对帮扶篇。反映中央部门、省直部门和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贫困乡(镇)、村和农户结对帮扶的照片。

3、征稿要求

( 1)摄影作品必须是县域内反映扶贫开发及与之相关联的原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每人限投5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6张)像素不低于3—5MB(JPG格式)的数码照片电子版,除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调整及构图剪裁外,合成照片、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不予参评。

(2)摄影作品必须是原创,每位作者在作品下方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未命名作品原则上不予参评。

( 3)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报刊、杂志、CD、画册使用不另付稿酬;

(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5)凡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公告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六、征稿时间及投稿邮箱:

1、作品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2、投稿邮箱: 1278427077qq.com 316733448@qq.com

陈思涛、电话:13550583768 祝雪松,电话:18783991122

七、评审办法

评委会由主承办方负责人、摄影家协会会员组成或主办单位邀请南充市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稿件进行匿名评审。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000元(1名)

二等奖:800元(2名)

三等奖:500元(4名)

优秀奖:200元(40名)

                                仪陇县扶贫移民局

                                仪陇县摄影家协会

                                 2016年6月23日

冷水江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

冷水江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

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发展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一转三化”战略为指引,按照“一年起步、三年见效、五年变样”的目标要求,通过2011-2015年第一轮的建设,取得良好建设效果,扎实完成了五批次共184个农业村(居)的新农村建设任务,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用独特的摄影视角,聚焦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反映我市广袤农村近几年来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展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特举办冷水江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冷水江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

冷水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冷水江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

冷水江市摄影家协会成员及全市摄影爱好者。

三、大赛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方针,从基础设施(包括村庄环境整治、绿化、亮化、道路建设、安全饮水、房屋风貌改造、集中新建区建设等)、特色农业产业、乡风文明等多角度、全方位彰显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获得的长足发展,体现新农村建设成绩,凸现 “新风貌、新村庄、新产业、新农民”的新农村风貌,引导更多群众了解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就,营造全民关注我市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赛形式

本次大赛采取摄影作品征集、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奖励的方式进行。

五、征稿时间

2016年6月23日至7月15日17时30分。

六、作品投稿要求

(一)本次摄影作品投稿为单反数字影像,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每人限投作品1-3幅,文件为jpg格式,要求长边为1024像素,大小300K以内,请作者保存好原文件,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文件(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4M以上),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名称及1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拍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参赛作品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等纠纷,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作品一旦获奖必须在接到通知三日内按指定QQ邮箱提交拍摄原图,如无法提供原图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三)拍摄地点、题材内容仅限冷水江市184个新农村建设村(居)建设效果并符合大赛主题,拍摄时间限2011年3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欢迎报送不同视角、不同创意的作品参赛。

(四)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违者将取消入选资格。

(五)本次参赛的所有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摄影展览、制作画册、公益事业、网络宣传推介等,不再另付稿酬。

(六)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

(七)主办单位拥有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采用公众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比,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其中,网络投票分值占总分40%,专家综合评审分值占总分60%,最后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由中共冷水江市委宣传部、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冷水江市文联、冷水江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八、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9名):奖金各4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资金各200元,颁发证书;

入围奖(10名):颁发证书。

二等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获奖者均由中共冷水江市委宣传部、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颁发证书。

九、作品投稿

邮 箱:183889219@qq.com

联系人:潘勇

联系电话:15973880161/0738-5258159

  冷水江市统筹城乡工作办公室

  冷水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冷水江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6月23日

2016年优秀童谣创作征集

2016年优秀童谣创作征集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教育管理办公室、团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县直有关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现将我县开展2016年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1.突出爱国主义。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以及“中国梦”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2.突出核心价值。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场景出发,以童真童趣的生动语言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3.突出中华美德。围绕弘扬勤俭、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践行好校训好校风,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讲文明、有道德、树新风。

二、征集标准

1.内容健康向上。童谣作品应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时代气息,弘扬时代新风,体现未成年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形式生动活泼。符合未成年人接受习惯,语言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真童趣。

3.保证原创首发。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已获全国、全省优秀童谣奖项的作品不再推荐。

三、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6月25日前,各乡镇、各单位认真筛选近年来优秀童谣征集活动中符合主题的优秀作品,也可组织开展面向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童谣征集或组织创作。

2.评选推荐。6月30日前,各乡镇推荐5首童谣参加全县优秀童谣评选,县直有关单位可择优推荐。县文明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选取优秀童谣作品参加全省评选。

3.组织传唱。县文明办将评审出优秀童谣作品在《宿松新闻网》、《宿松文明网》和《安庆日报·宿松周刊》上刊登发表,供广大少年儿童学习传唱。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征集创作优秀童谣,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既符合主题要求、又受少年儿童喜爱的优秀作品。

2.所有参与征集创作的童谣作品,视为作者授权主办单位及其指定出版单位可以在全国以各种形式和文本出版、发行该作品,并拥有专有出版权。童谣作品要确保原创,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原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请各乡镇、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推荐作品并附推荐表(见附件)统一报送县文明办。电子版发邮箱:ahsswmb@163.com,电话:0556-7838102。

附件:宿松县2016年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推荐表

中共宿松县委宣传部 宿松县文明办

宿松县教育局 共青团宿松县委

宿松县妇联

2016年6月12日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

为了能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的了解绿色建筑,普及绿色建筑,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的深入开展,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现面向绿建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绿色建筑视频文案,现对绿色建筑视频文案征集活动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个人或集体创作均可投稿。

二、征集时间:2016年6月3日至6月30日。

三、征集要求:

1、主题自拟,总体能够全面展现中国绿色建筑内涵,写实或写意风格自定。

2、文案可供制作8-15分钟的动画人物视频,字数不限,注明文案主题、风格、创意思路、视频解说词正文。

3.文案作品形式以Word文本或PPT形式提交。个人应征请在文案后注明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及邮箱;公司应征请在文案后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姓名,主创人姓名及职务,公司联系电话及邮箱。

4.应征文案应为应征公司或个人原创,如产生版权纠纷,需由应征方自行承担责任。

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应征文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59466421@qq.com , 邮件标题为:“ 绿色建筑视频文案+主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

四、合作联系

如您有合作意向或赞助意向,请联系:刘志勋,电话:010-58933142-806;手机:1870127833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大院乙2楼南侧4楼。

五、声明

1.应征内容应为原创作品。若创意或文案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如主办方发现投稿方存在抄袭、剽窃行为,则有权取消投稿方的参赛资格。

2.主办方将邀请专家进行专业评审,并对评选出的入围作品给予一定的奖励。

3.创意文案一经选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各项内容的相关要求。

5.未尽事项,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关于征集绿色建筑视频文案的通知.pdf

“我眼中的赛里木湖”手机随手拍图文征集

“我眼中的赛里木湖”手机随手拍图文征集

赛里木湖是博州的母亲湖,相信热爱旅游的人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季节,或多或少都去过那里,赞叹她山青如洗、水碧如染、花海如潮,赞叹她冰清玉洁、一尘不染、人间仙境。为她的美丽壮观纯洁而感动。您的手机里有赛里木湖的美景吗,有关于她的倩影,想与人分享她的美丽吗,那么就请您把美景照片投到我们的邮箱里,参加博尔塔拉报社和州赛管委举办的“我眼中的赛里木湖征文和手机拍赛里木湖”活动吧。文章或照片是您对赛里木湖表达热爱方式的选择。投稿邮箱:zbswxgzh@163.com

一、主办单位

博州赛管委、博尔塔拉报社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7月27日

三、参赛主题

围绕赛里木湖风景,以图或文的形式,展示赛里木湖自然风光。

四、投稿方式

邮箱:zbswxgzh@163.com

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栏注明“手机随手拍微信图文征集”字样。

五、参赛文学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主题,可以是游记、散文、诗歌等形式。

2、每位作者投稿只限一篇。作者地域不受限制,全国各地的文学和手机摄影爱好者都可以参加。

3、参赛作品严禁抄袭,若发现抄袭即刻取消参赛资格,文责自负。

4、参赛作品必须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百字以内个人介绍。

5、主办方对所有征集的作品享有无偿使用权和修改编辑权,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六、参赛图片要求

1、参评照片必须为手机拍摄,照片要保留其原始信息。违规送评或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评照片,主办方将视为无效作品。

2、本次大赛投稿单幅作品不得超过3张,组照不超过5张。作品上传格式为jpg文件,不小于2m。投稿时需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作者、作品名称、手机型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3、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和剪裁,不能用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商品开发等活动拥有使用权、并不支付稿酬。

七、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网友投票+专家评委的方式进行评选,评选分三个阶段进行。

1、海选阶段

时间:2016年6月1日——7月10日

主办方将对所有投入指定邮箱的图文作品在博尔塔拉新闻网“我眼中的赛里木湖”专题页面进行展示,展示期间网民可积极踊跃投票。主办方根据大众投票占60%和专家评审占40%的方式,各选出前30名入围作品在博尔塔拉报微信和博尔塔拉新闻网继续进行投票。

2、网站、微信评选阶段

时间:2016年7月11日——7月21日

对海选出来的30篇(幅)文字和图片,继续进行分组投票。

主办方再按照大众投票占60%,专业评委投票占40%的方式,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10名优秀奖。图片作品在微信平台进行投票。可关注博尔塔拉报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主页面后,点击菜单栏“摄影大赛”即可进行投票。

文学作品在博尔塔拉新闻网进行投票。进入博尔塔拉新闻网“我眼中的赛里木湖”专题页面后即可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投票一次。

3、评奖阶段

时间:2016年7月22日——7月27日

对评选出来的文字和图片作品,在《博尔塔拉报》、博尔塔拉新闻网和博尔塔拉报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无异议后由博州赛管委和博尔塔拉报社对获奖人员进行颁奖。

文学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400元;优秀奖10名,赛里木湖风景区门票一张。

照片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赛里木湖门票一张。

八、注意事项

1、参评者应保证自己是参评作品的著作权人,如果参评作品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剽窃等在内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参评者自已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2、参评作品不得涉及庸俗、暴力、宗教禁忌和法律禁止的内容,参评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参评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和邮箱两种方式与入围作品参评者联系,要求参评者在指定日期内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愿放弃。

4、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

5、已经获过奖的作品(含收藏作品),谢绝参评。

6、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博州赛管委

博尔塔拉报社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