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 “大美渔村平安渔业” 中国渔业摄影展征稿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信息资源部

支持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中国农业新闻网、《中国渔业报》社、《中国水产》杂志社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北京国艺光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战略合作媒体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国际网、影像中国网、中国农业新闻网、中国国家公园网、中国摄影手机报、腾讯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搜狐网、蜂鸟网、色影无忌、现代摄影网等50余家。

三、征集主题

展现丰富的渔文化底蕴、独特的江河湖海自然风光、多彩的渔风渔俗、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建设、渔业资源管理与保护以及渔业经济的发展。用影像记录和展示渔民、渔村、渔业的状况与自然之美。

四、截稿时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上传日期为准)

五、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 100 件(组),稿酬人民币各 1000 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征书,加盖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信息资源部” 及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的印章,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

六、征稿细则

  1. 全国渔业系统及广大渔业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 8-12 幅,并附文字说明),组照按 1 件计算。
  2. 首届摄影展以近 10 年来的创作作品为主,已在中国摄协认证的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和中国摄协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征集活动中入选的作品不得投稿。彩色、黑白作品均可,但必须取材于反映渔村文化、渔业特点的摄影作品。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
  3. 本次摄影大展谢绝电脑创意作品,鼓励纪录类作品参评,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作品,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4. 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5.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 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步评选后产生拟入选作品,拟入选作品将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评委会有权结合公众反馈对拟入选作品的艺术性、合规性进行重新审视,并予相应调整。
  7. 对于拟入选的作品,投稿者须在拟入选名单公布后五日内提交未经任何改动的原始数字影像供主办单位审查,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查的,取消其资格。

注: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1. 本次摄影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等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 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和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展示,并不再支付稿酬。
  3. 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4. 作品入选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上展览一年。
  5.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投稿须知

  1. 网络投稿:摄影作者可在影像中国网的首届 “大美渔村平安渔业” 中国渔业摄影展投稿专区注册、上传作品,投稿作品需为 jpg 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 500px, 总大小不超过 5M。上传时须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 邮箱投稿:作者可将作品打包发送到邮箱 photomail2016@sina.com。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 500px,总大小不超过 5M,组照需标注。请注意一定要在作品名称处标注#大美渔村平安渔业+作者姓名 + 作品名称 + 联系电话#等信息,无信息或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3. 光盘、U 盘投稿:光盘、U 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 文档)。投稿作品为 JPG 格式,单张照片宽度需大于 500px,总大小不超过 5M,组照需标注。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 或 DVD-R)、U 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 48 号中国摄影家协会信息资源部 “大美渔村 平安渔业” 中国渔业摄影展办公室收(100007),联系人:刘雪峰,电话:010—65598095。

  1. 网络及光盘、U 盘投稿不得重复。

“世界怒江•壮美泸水”摄影展征稿

“世界怒江•壮美泸水”摄影展征稿

“世界怒江•壮美泸水”摄影展作为2016怒江傈僳“阔时”文化旅游节暨泸水撤县设市活动内容之一,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摄影作品,热忱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泸水县委

泸水县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

泸水县文联

二、征集主题

此次摄影展以“世界怒江•壮美泸水”为主题,围绕泸水壮美风光和人文景观以及建县65周年的建设成就及发展变化,以摄影人的独特视角,捕捉动人画面,充分展示泸水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人文风情和人民群众生活、精神面貌的深刻变化。

三、征集范围

各地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文化工作者均可参加。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五、荣誉奖励

设一等奖2名(风光类、人文类各1名),各奖励2000元;

设二等奖4名,各奖励1000元;

设三等奖6名,各奖励600元;

设优秀奖10名,各奖励200元;

入选作品78幅,每幅100元。

获奖作者由中共泸水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六、作品征集细则

1、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泸水境内,创作时间不限。

2、送展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不超过6幅),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后期制作中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做任何改变拍摄主体客观事实的增加和删减,不违背拍摄对象真实属性。

3、作品要求JPG格式电子数据,画面清晰,每位作者限投稿10件,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所在单位或联系地址,邮件主题请标注“世界怒江•壮美泸水”。

4、投稿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为本人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将入展作品用于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附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投稿方式

投稿地点:泸水县六库镇县级行政中心A1304(县文联)

投稿邮箱:lsxwlyd@163.com

联 系 人:何希予

联系电话:0886-3898753,13508869802

  泸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0月18日

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

201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6-1426

各市文明办、文联、民政局、农业局,省直有关新闻单位:

为深入推进乡村文明行动,大力加强乡风民风建设,推动农村“软环境”与“硬环境”同步发展,展示倡树文明新风尚、净化乡风民风新成果,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山东广播电视台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移风易俗树新风为主题,通过微电影艺术形式,真实纪录全省推进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过程中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形象再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反对盲目攀比等方面的生动故事,提高群众参与度,为乡村文明行动持续升温营造浓厚氛围。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省文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山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省电影家协会、大众网、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山东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省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总协调,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省民政厅、省农业厅负责活动的组织推动,省文联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大众网、山东农业电影电视中心负责作品展示工作,省电影家协会、山东逸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做好作品征集、评选、表彰等工作。

三、参与范围

凡以山东各地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为拍摄主题的微电影均可参加。拍摄单位、机构、个人不限。

四、活动安排

组织发动及作品征集:2016年9月—2017年3月

作品评审及表彰通报:2017年4月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分为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3类。

2、要求紧扣主题、导向正确,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注意把握习俗与低俗、传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党员与群众四种关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

3、作品题材要聚焦乡风民风中的热点问题,关注身边生活中的平凡人、平凡事。聚焦一个点,写好一件事,从细小之处表达对移风易俗的理性思考,唤醒对乡风民风诸多问题的反思,引发人们对移风易俗树新风的思想共鸣。

4、鼓励创意和创新。从选择题材、编织故事情节、展开矛盾冲突等方面充分展现微电影的艺术特征,以简洁短小的规模表达深刻的思想内涵,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5、制作要求①须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拍摄单位、字幕等信息;②影片需制作两种格式,即达到电视播出标准的MOV、MP4格式1080P高清影像和适合网站播出的FLV、 WMV格式标清影像;③故事片和纪录片时长15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使用手机、相机、专业等设备拍摄均可,作品语音普通话、方言均可。

6、参加单位、机构及人员须拥有参赛作品的合法版权,如发生侵权等问题,相关法律责任自负。主办方拥有作品传播使用权(两年),即在两年内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和播出,包括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农村电影院线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将分设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为一等奖1部,二等奖3部,三等奖5部,优秀奖若干部,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和1000元。此外,还将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作品评选结果公示后,将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网络、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展映。

七、有关要求

以单位、机构名义参赛的作品,由各市文明办统一报送,报送数量不设上限,但每市报送作品不少于3部,即故事片、纪录片、公益片各1部。个人参赛,可登陆“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活动官方页面(http://www.dzwww.com/2016/yfyssxfwdy/)下载报名表(复印有效)并如实填写,直接报送活动组委会。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高清、标清全片和电子版报名表以数据文件形式拷贝至光盘或U盘,并连同1份纸质报名表寄送至活动组委会。以邮戳为准。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参赛作品名称、出品单位、创作人员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

活动组委会设在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2799号和谐广场银座商务中心4号楼1004室。联系电话:0531-87035066 、15275170781,电子邮箱:362792637@qq.com,邮政编码:250021,联系人:密淑慧 。省文明办联系人:杨咏雪,联系电话:0531—51775201。

附件:山东省“移风易俗树新风”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山东省文明办 大众报业集团

山东省文联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16年9月28日

“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主题征文

“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主题征文

为进一步加强改进文艺评论工作,提倡健康的文艺批评,开创文艺评论新风,更好地发挥文艺评论对创作的指导作用,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于2016年6月-10月期间开展“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

二、征文对象:

全国广大文艺评论家和文艺评论工作者

三、征文要求:

1.文章应贴近文艺创作和评论现实,关注当下文艺评论的时代要求和现实问题,可围绕文艺评论的整体状况,也可围绕某一具体艺术门类、题材等展开论述;文章应对培育健康批评之风,塑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文艺评论提出真知灼见;文风清新朴实,具备思想性、专业性、学术性。

2.文章须为作者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体上发表(含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引文及注释格式规范参见《中国文艺评论》杂志。

3.投稿只限通过电子邮箱投寄;投稿篇数不限,同一作者不重复入围,每篇文章字数为5000-10000字。

四、征文报送:

请将文章Word格式电子文档和征文信息表发送至邮箱:zgwlplzx@126.com,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征文”字样。此次征文不接受纸质投稿。

五、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收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六、征文评选:

本次征文活动入围文章将由主办单位给予相关奖励,并推荐在《中国文艺评论》等媒体上刊发。

征文信息表详见中国文艺评论网:http://www.zgwypl.com/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