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

“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

一、总则

(一)举办时间

2016年12月26举行初赛,12月28日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

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  明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明光市舞蹈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

明光市教体局、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明光职高)、明光市文广新局、明光市广播电视台

(四)冠名单位

榄菊  天水湖

(五)比赛组委会

成立比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文联,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比赛组别

比赛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两个项目组。

(七)比赛方式

各组别分别进行初赛和决赛。初赛、决赛以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及比赛有关事项

(一)参赛条件

  1. 凡明光市籍选手(含在外地工作、学习的明光籍选手)和在明光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户籍选手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年龄不限。
  2. 参赛作品须为创作的新作品。
  3. 每个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群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演员不得超过24人。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月11日22日—12月22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2.报名地点:明光市文联(地址:明光市文化中心二楼(明湖学校东)邮编:209400);

3.联系人:任亚弟(电话:0550-8133617、13505506456);邮箱:ahyd2009@163.com;

4.报名方式:学校、舞蹈培训中心等的参赛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其余单位和个人的参赛项目通知要求报送,名额不限,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文档均要。

5.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填写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2,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由编导和演员填写,群舞由编导填写)。

(2)编导和演员各提交3张2寸彩色照片(不包括群舞演员)。

(3)群舞作品提交2张7寸演出剧照。

(三)比赛程序

  1. 初赛

2016年12月26日,在明光市职高多功能报告厅经评委评议和打分,按作品得分高低排序,现场公布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

  1. 决赛

2016年12月28日在明光市职高多功能报告厅举行,采取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置

1.“独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组:设创作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表演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2.“群舞”项目组:设创作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表演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3.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表演奖: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表演奖,名额由比赛组委会从严掌握。

注:以上各类奖项允许空缺。

(二)奖品设置

1.创作、表演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3.优秀表演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颁奖安排

比赛组委会择时举行颁奖晚会,为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颁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和其它不正当行为,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制作、使用、交流、内部发行权。

3.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比赛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

4.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所需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

5.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的版权鉴定责任。参赛单位对作品版权负责,若参赛作品涉嫌版权纠纷、诉讼等问题,均由参赛单位负责。凡发生版权纠纷,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及获奖资格。

6.本章程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章程及“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报名表.doc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

为打造“一带一路”海洋歌曲优秀作品,发挥“人文相亲”文化优势,缔结丝绸之路文化纽带,传递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美好追求,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凸显广东省一带一路战略地位,决定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联、珠海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广东省音协、珠海市文联

执行承办:珠海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岭南音乐杂志社

二、作品要求

1.“一带一路”海洋主题的歌词及歌曲作品。

2.作品风格体裁不限,提倡多样化。尤其欢迎角度新颖、富有个性、富有情感的集思想性、艺术性、传唱性于一体的歌曲作品。

3.未正式出版发行,未在省级以上创作评奖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三、征集范围及要求

1.参加的词、曲作者年龄、地区不限。

2.报送作品为近年来新创作的歌曲作品,每位作者限报3首。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所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歌词征集:即日起至2016年11月6日截稿。评出优秀歌词作品20首,刊登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网(http://www.gdyyjxh.com/)、珠海文艺网(网址:http://zh-art.cn/ZHART/index.aspx)及其他媒体,供全国作曲家谱曲(社会征集谱曲、组委会委约作曲家谱曲、词作家自找作曲三种方式结合),被谱曲的作品将与社会征集上来的歌曲作品一起参加歌曲的评选。

  (二)歌曲征集:即日起至12月29日截稿,可以为入选的优秀歌词谱曲,也可以自找歌词谱曲。

五、评委及设奖

聘请全国著名词曲作家及音乐理论家组成专家评委,有作品参评者不得做评委。参评作品均以匿名方式评选。

设大奖1首,奖金10万元(词曲各5万),用于奖励本次应征作品中特别优秀的歌曲作品,一等奖2首,每首奖金4万元(词曲各2万);二等奖4首,每首奖金2万元(词曲各1万);三等奖4-6首,每首奖金1万元(词曲各5千);优秀歌曲作品15首,颁发证书;网民最喜爱的歌曲5首颁发证书和奖杯。获得一二三等奖的10-12首歌曲作品经签约后将由组委会统一出资编配、演唱、录制、收入CD专辑出版等,并在媒体播出及进行多渠道的推广宣传。

六、投稿方式和要求

作者可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dyyjxh.com/)、珠海文艺网(网址:http://zh-art.cn/ZHART/index.aspx)下载作品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曲谱电子图片文件发至大赛专用邮箱:ydylhygq@163.com。此次评奖不要求小样,但有小样提供亦欢迎。

征评活动办公室设在珠海市音乐家协会,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115号文艺大厦2楼B区207,邮编:51900,联系人: 李老师,手机:18666958359

七.活动解释权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12日

“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主题征文

“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主题征文

为进一步加强改进文艺评论工作,提倡健康的文艺批评,开创文艺评论新风,更好地发挥文艺评论对创作的指导作用,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于2016年6月-10月期间开展“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时代需要什么样的文艺评论

二、征文对象:

全国广大文艺评论家和文艺评论工作者

三、征文要求:

1.文章应贴近文艺创作和评论现实,关注当下文艺评论的时代要求和现实问题,可围绕文艺评论的整体状况,也可围绕某一具体艺术门类、题材等展开论述;文章应对培育健康批评之风,塑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文艺评论提出真知灼见;文风清新朴实,具备思想性、专业性、学术性。

2.文章须为作者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体上发表(含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引文及注释格式规范参见《中国文艺评论》杂志。

3.投稿只限通过电子邮箱投寄;投稿篇数不限,同一作者不重复入围,每篇文章字数为5000-10000字。

四、征文报送:

请将文章Word格式电子文档和征文信息表发送至邮箱:zgwlplzx@126.com,邮件主题中请注明“征文”字样。此次征文不接受纸质投稿。

五、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收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六、征文评选:

本次征文活动入围文章将由主办单位给予相关奖励,并推荐在《中国文艺评论》等媒体上刊发。

征文信息表详见中国文艺评论网:http://www.zgwypl.com/

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 灯彩大赛

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 灯彩大赛

各地市民协: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民间文化,加强全省民间文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地民间灯彩艺术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培育灯彩文化产业发展。并希望通过大赛,深入挖掘浙江灯彩艺术精华和更多的民间灯彩艺人。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海宁市人民政府将共同主办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灯彩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灯彩大赛

二、 活动主题

华灯辉映,多彩浙江

三、 活动时间

(一)发动创作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

(二)选送布展阶段:2017年1月中旬。

(三)评选展示阶段:2017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四、活动地点

海宁江南灯彩艺术街(海宁市南关厢历史文化街区)

五、主承办单位

主办: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海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海宁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浙江灯彩艺术专业委员会

六、活动实施办法

(一)参赛规则和要求

1、由各地市民协组织推荐本地区、本民族具有传统特色的灯彩不超过10件(组)参加本次活动。民间灯彩资源丰富的地区有要求超额参赛的,提前与主办方商议同意后可增加参赛数,最终以发出参赛邀请函为准。参赛推荐表和申报作品的照片或设计图(见附表)于11月30日前以地市为单位报送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作品,由组委会发出邀请赴海宁参加大赛活动。

2、所有申报作品必须与参加本次灯会的实物相符,属本人或集体创作的代表作品。规格不限,题材不限,应反映所在地区的传统特色,取材广泛,贴近生活,喜庆祥和,制作技艺精良,地方特色突出,民间风格显著,体现地区最好水平。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是新创作、制作的作品,版权责任由作者自负。评选将分为传统类和创新类两大部分。传统类要求80%以上为手工艺制作,其中主要部分必须为手工技艺;创新类主要指通过创意设计在题材、形式、用途、制作等方面的创新。

(二)奖项设置

“映山红奖”1件,奖金10000元。“华灯杯”金奖2件,奖金5000元/件;银奖6件,奖金2000元/件;铜奖10件,1000元/件,纪念奖若干,奖金500元。所有获奖者发给荣誉证书。(设奖数量以送展数量确认后调整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参加大赛展览,展期一个月。主办方对要求退还的室外展览作品可能存在的退色、破损等不确定因素免责,请参赛者谅解。

2、大赛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并为民间艺人开拓市场。获奖作品如符合“中国灯彩之窗”收藏或产业开发条件的,经协商可以支付制作成本或版权费转让,并列入“中国灯彩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合作推广项目。

3、作品免收参展费,承办方负担邀请队伍额定人数的往返交通费(长途客车、火车硬座、动车二等)以及评选活动期间的食宿。公职人员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七、组织保障和宣传

(一)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及各地市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由主办方、浙江灯彩艺术专业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评比。

(二)组委会将邀请有关媒体对本次大赛活动作宣传报道,各地市民协应相应做好宣传工作。除了通过浙江省民协正式发文外,大赛信息以浙江民间文艺微信公众号(浙江民间文艺)、江南灯彩艺术街微信公众号(hnjndcysj)为主要发布渠道。海宁江南灯彩艺术街官方网站(http://www.hndengcai.com)专门开设大赛专栏,有关参赛资料可从网站下载。

八、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地址:海宁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海宁市南关厢历史文化街区塘桥弄1号)

联系人:宓铮  董月明

联系电话(微信):0573-80771611 ;13600561601(宓)、13867326738(董)

电子邮箱:334207666@qq.com

浙江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6年8月2日

点击下载:作品推荐表.doc

“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

“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泸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泸西的文艺事业,提升高原花园城市的文化品位,繁荣和活跃群众文艺舞台,展示泸西人民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音乐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立足点,弘扬时代主旋律,培育和谐新风尚,激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正能量,切实宣传推介好泸西,提高泸西文化影响力,为加快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打造实力泸西、美丽泸西、幸福泸西凝聚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

承办:泸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协办:泸西县音乐舞蹈家协会

泸西县盛艺演艺公司

  (二)工作机构

成立“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段立青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胡国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丽娜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马丽亚   县文产办主任

何绕生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宋洪青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总支副书记

张俊波   县文化馆馆长

秦丽萍   县音乐舞蹈家协会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文体系统),负责本次大赛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谭丽娜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组委会下设综合秘书、舞台现场布置、报名抽签、音响灯光、宣传报道、比赛监督、后勤保障七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整个比赛活动的统筹调度、协调指挥。

三、参赛歌手及作品要求

(一)本次大赛参赛选手年龄限定为16周岁至45周岁(含16周岁、45周岁),户籍不限,自由报名。

(二)本次大赛唱法:通俗唱法,以及以流行音乐为主要唱法的其他唱法。演唱形式:独唱、对唱、组合演唱均可。

(三)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旋律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新、老、中、外作品均可。

(四)关于自备伴奏:伴奏光盘、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由参赛歌手自行解决,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总人数不能超过10人。

(五)参赛人员需准备多首歌曲,各轮次曲目不得重复。

四、比赛程序及规则

  比赛分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流程。

  (一)海选:选手各演唱一首自选曲目,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演唱形式为清唱。

演唱过程中评委可以根据选手演唱情况举淘汰牌,累计有三位评委举淘汰牌,该选手停止演唱,晋级失败。没有中途淘汰的选手,演唱完毕后,由评委举牌决定淘汰或晋级。三位及以上评委举淘汰牌,即为该选手被淘汰;三位及以上评委举晋级牌,即为该选手成功进入初赛。

注:海选当天请各参赛选手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照抽签顺序候场。海选后请留意评委会对晋级选手的分组情况,并找到组员,根据评委会提供曲目选定本组的演唱曲目。并抽签决定该组成员在整个初赛中的参赛顺序以及各选手在该组中的演唱顺序。

  (二)初赛:晋级选手分组PK(分组方式由组委会视晋级选手情况确定)。各组选手根据大赛评委会为各组提供的10首候选歌曲中选择1首作为本组选手的初赛参赛曲目,组内每名选手均完整演唱本组选定曲目。五位评委现场为该组选手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在该组的得分,最后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选出该组晋级选手(每组晋级名额由评委会视晋级选手情况确定)。该环节选出20名选手进入复赛。

注:各参赛选手在初赛当天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评委会的分组及组内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初赛结束,将进行晋级选手复赛顺序的现场抽签。

  (三)复赛:每名选手自选一首曲目进行完整演唱,歌曲不能与初赛相同。伴奏光盘选手自备,通俗唱法可现场乐队伴奏。每名选手演唱一首完整曲目后,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复赛得分,最后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选出10名选手进入决赛。

注:各参赛选手在复赛当天提前到达比赛现场,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复赛结束,不再进行抽签,决赛的演唱顺序按照复赛的排名由低到高进行演唱,即从第十名到第一名的演唱顺序。

  (四)决赛:分两轮来进行,满分为20分。决赛期间演唱的曲目不能同初赛和复赛的曲目重复,伴奏光盘选手自备,也可现场乐队伴奏;

第一轮:选手演唱一首完整的曲目,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第一轮得分(占10分);

第二轮:帮唱环节,选手邀请帮唱嘉宾共同完成一首完整的与初赛、复赛不同的曲目。五位评委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为该选手的第二轮得分(占10分)。

注:帮唱嘉宾只能为1名选手帮唱。

选手在决赛中两轮得分相加为该选手的决赛得分,最后按得分高低决出各奖次。比赛结束后,现场公布获奖选手名单,并进行颁奖仪式。

具体各轮次的比赛时间和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奖项设置

本次泸西大奖赛所有获奖歌手按组别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分别设立以下奖项。

第一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5000元;

第二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3600元;

第三名:奖杯一个,证书一本,奖金2600元;

第四名:证书一本,奖金1000元;

第五名:证书一本,奖金960元;

第六名:证书一本,奖金900元;

第七名:证书一本,奖金860元;

第八名:证书一本,奖金800元;

第九名:证书一本,奖金760元;

第十名:证书一本,奖金7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各单位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将我县的“好声音”充分挖掘出来。

(二)各党工委至少选派两名选手参加比赛,多者不限;各社区、学校、各文艺团体、各唱歌爱好者均可自由报名参赛。同时,请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群众参与、群众创造、群众享受”的大赛氛围。每位参赛者(参赛组合)需缴纳30元报名费。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2日下午17:30;报名地点:泸西县文化馆;电话:6621751;邮箱:lxwhg751@126.com。

(四)海选演唱顺序抽签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

抽签地点:泸西县文化馆二楼休息厅。

参赛选手本人到场抽签,不得请人代抽。

(五)比赛时间:拟定比赛时间为2016年8月24—28日(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泸西县阿庐文化中心临时搭建灯光赛台。

七、评委构成及公正机制

(一)评委由省州县权威音乐和文艺专家组成评委会。

(二)大赛组委会将制定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来确保大赛程序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组委会工作人员、评委及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任何人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赛组委会举报,对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选手报名表》;

2.二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选手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选手可选择个人报名或单位集体报名。

  (三)每期比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将以补充规则方式另行通知。

 附:“声动泸西.醉美高原”泸西县流行歌曲公开赛选手报名表

中共泸西县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