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天水市第五届(2026年)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发掘和培育优秀创意设计人才,提升我市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原创设计水平及产业化开发能力,增强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决定举办天水市第五届(2026年)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及范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5日18:00止,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团体、单位(企业)均可投稿。

二、大赛主题及宗旨

大赛主题:生活因文化创意而丰富多彩

活动宗旨:弘扬创新理念,激发创新活力,挖掘培育优秀设计人才;提升我市文创产品与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水平与市场竞争力,搭建有效的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平台,培育天水文创品牌体系;为全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注入创新动能,助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天水市旅游协会

四、大赛环节及时间安排

(一)大赛环节

本届大赛主要包括四个环节:作品征集、专家评审、组织颁奖、展示展销。

(二)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5月5日

作品初评阶段:2026年5月6日—5月8日

作品终评阶段:2026年5月12日—5月14日

颁奖及展销阶段:2026年5月19日—5月24日

五、大赛规则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参赛作品须为原创,要符合大赛主题、具备文创产品与旅游商品的属性,能够体现时代新潮流、天水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和地域特色,且能满足不同游客需求;

2.参赛作品须按要求格式填报;

3.报送作品不得是历次文创产品或旅游商品大赛已获奖的作品,不得是仿冒国内外已上市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

4.已投产的作品需报送实物,准备投产的作品应报送样品,不支持作品效果图(概念图);

5.本届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参赛作品在大赛展示结束后,原路退还参赛者。作品的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往返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二)参赛流程

1.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需要认真详实填写单位(企业)或个人信息,明确作品功能、用途、表达的文化理念、材料、工艺和价格等。同时填写《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与报名表一并报送至邮箱:1114990330@qq.com(以“2026年天水市文创大赛报名表+单位/个人/团体名称”格式命名文件及邮件)。组委会将依据所提交的《报名表》对报名作品进行初评。

2.报送参赛作品。通过初评的作品,由各县区文旅局和相关单位统一收集,将作品分类包装完整后送至指定地点。部分作品需要邮寄时,需在邮件上注明“参赛作品”字样,一律不支持“作品”货到付款。对价值较高的实物或模型应自购保险并提前告知组委会。

六、大赛评审

(一)评审标准

1.工艺性:作品在材料应用、加工工艺等方面表现突出,结构严谨、图案饱满、色彩合理、做工精良,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

2.市场性:满足旅游购物的需求,深受消费者喜爱,定价合理,在市场上受欢迎程度高。

3.文化性: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能够反映时代潮流、天水五大文化特色和天水民俗文化内涵等。

4.创新性:注重科技与文化融合,作品创意设计新颖、独特,引领流行趋势,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进一步深化设计、批量生产的可行性。

5.实用性:具备日常实用功能,能满足居家生活、商务办公、休闲娱乐等需要。产品稳定性强,包装设计科学合理,品种多样,且便于携带和运输。

6.环保性:应保证生产材料和生产环节环保,符合相关行业环保要求。

(二)评选及颁奖

本届大赛赛程包括征集宣传、专家评审、颁奖及展销四个阶段。大赛特邀业内专家组成评审组,秉持公平、公正、公开且择优的原则,针对入围作品,从创意创新指数、生产工艺水平、品牌形象传达效果、营销情况等多个维度,展开现场综合评比。最终评定结果将在天水市第五届(2026年)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颁奖典礼上揭晓。

七、奖项设置

(一)参赛作品奖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12名。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组织奖

评选优秀组织单位3个,颁发奖牌各一面。

八、特别声明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企业)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展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概与组委会无关。

2.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要提供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基本信息;以单位(企业)名义投稿的,要提供单位(企业)名称、创作团体主要负责人简介、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3.符合参赛规则的作品,视为已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展览及有关宣传推介活动。

4.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天水市第五届(2026年)旅游商品及文创产品大赛组委会。

九、联系方式

大赛参赛作品征集联系人:李佳宁 王红(19219383645)

联系方式:0938-8221161 0938-6811865

电子邮箱:1114990330@qq.com

参赛作品送达(邮寄)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政务中心2号楼市旅游协会

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2月4日

附件:天水市第五届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报名表

知识产权承诺书

2025年“广西有礼·桂酒传韵”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名单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5年“广西有礼·桂酒传韵”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的通知》要求,经初审、复审、网络投票等环节,形成2025年“广西有礼·桂酒传韵”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至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电话:0771-5637571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邮编:530000

附件:2025年“广西有礼·桂酒传韵”特色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1月6日

 

2024年雄安新区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征集

为了深入挖掘雄安新区独特的文化底蕴,激发文创产业的创新活力,促进旅游商品的多样化与品质提升,同时进一步提升雄安新区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于2024年7月至12月举办“2024年雄安新区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01大赛概况

名  称:2024年雄安新区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征集时间:2024年7月19日—9月30日

主  题:雄安之美  由你创设

主办单位: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宣传网信局

02征集对象

全国企业单位、文创事业单位、景区、设计院校、设计公司、工作室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学生等,均可以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参赛,也可以共同创作、联名参赛。

03参赛作品范围和要求

(1)主题赛区

围绕河北特色产业集群,结合新区元素特点,设置“淀泊风光”主题赛区。以“红色文创”“非遗IP”“文博衍生”“时尚创意”“生态基底”“数智创新”“乡创赋能”“健康传播”等8大主题,面向全社会征集和筛选具有雄安特色的主题文创产品。

1.“红色文创”赛道:依托爱国主义教育,挖掘雄安革命历史题材及元素,征集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创产品为主。

2.“非遗IP”赛道:以鹰爪翻子拳、雄县古乐、圈头音乐会等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题材,创意设计一批具有历史性、艺术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非遗文创。

3.“文博衍生”赛道:围绕南阳遗址、宋辽边关地道、燕长城遗址等开发系列文博衍生品,包括工艺美术品、民间手工艺制品等。

4.“时尚创意”赛道:具有代表雄安品牌、制造工艺或研发设计能力的,满足生活需要的日用品,以生活、家居、常用品、必需品为主。包括配饰毛绒和各类材质玩具、工艺品、首饰类等,文具类、家纺类、箱包类、丝绸类制品、陶瓷制品、如学生文具、办公文具、通用文具、创意玩具、潮玩等。

5.“生态基底”赛道:以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如:千年秀林、白洋淀、郊野公园、悦容公园等)为创作题材,将未来之城的生态文化进行创意性设计赋能,开发系列文化创意衍生品,包括工艺美术品、民间手工艺制品等。

6.“数智创新”赛道:主打智慧科技类产品,聚焦5G+8K、人工智能、大数据、3D打印、云计算、VR、AR、3D、智能可穿戴设备、小型家用电器等数字技术及其他新技术与文化创意融合产品。

7.“乡创赋能”赛道:结合河北省以创意设计赋能乡村振兴的发展规划,在常规赛道中新设“乡创河北”赛道,引导创意设计企业、平台、工作室及设计师走进河北乡村,通过创意设计赋能,提升河北乡村民俗与地方特产的品相品质,打造具有特色的乡创文创产品和文旅商品。

8.“健康传播”赛道:结合中医药发展,“搭建文创+健康”的新平台。让文创产品在传承与创新中展现了中医药的文化魅力,通过文创产品了解养生知识,传播中医药文化,让更多人了解中医药,爱上中医药。

(2)专项赛区

围绕新区疏解企业文化建设需求,打造“未来之城”专项赛区。按照疏解企业需求设计相关文化产品,让大赛特色更鲜明,内涵更丰富。

(3)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金额和重量要求

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超过3万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20公斤/件套,体积不得过大(40*55*20厘米)。除旅游工艺品外的商品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

2.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要求

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电子和电器类商品需报送3C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3.参赛实物商品报送数量要求

(一)旅游特色食品类。即食类的单个小包装食品报送数量不少于20个;大袋包装食品中的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内的,报送数量不少于5袋;大袋包装单个小食品数量在20个以上的,报送数量不少于3袋;其它大袋包装食品报送数量参照以上要求报送。即食类食品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二)旅游特色茶品类。每类茶品报送数量不得少于5件套。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茶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三)旅游特色饮品类。瓶装和罐装液体饮品不少于30个;颗粒或粉末状态的即冲即饮的大包装饮品不少于5袋,小包装不少于10袋,特小包装不少于50袋。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不予退回。

(四)旅游特色酒品类。500ml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5瓶;啤酒不少于24瓶;500ml以上装白酒、葡萄酒、黄酒、米酒、奶酒不少于3瓶。组织评审和展览后,一般不予退回,特别贵重的酒品,除专家评审使用消耗外,剩余的参赛企业提前联系自取。

4.参赛作品有关知识产权要求

参赛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原创作品,且本人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大赛及大赛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凡涉嫌抄袭或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作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若为得奖作品,则收回已颁发奖项与打样等费用并公告。如造成第三者之权益损失,参赛者需自行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5.其它要求

已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评选)以及历届省、新区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丢失和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影响参赛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大赛无需交纳参赛费用。

(4)报名参赛条件

所有从事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的单位、企业、高校师生、社会团体及个人等均可选送作品参加。单件(套)作品作者署名不得超过5人。

1.个人参赛条件:

可同时报名个人参赛和团队参赛,两次报名不可提交重复作品。

2.团队参赛条件:

(一)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含)、不超过5人(含)。

(二)参赛项目的产品、设计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商业化、市场化潜力,与其它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

3.企业参赛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其他条件:

(一)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区产业政策,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参赛对象及参赛项目同意在媒体公开项目、实体及团队有关信息。

04作品提交

作品征集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9月30日)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和团队通过推送下载填写报名表、承诺书,发送邮件(xionganwenlv@foxmail.com)至承办方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参赛项目按照文创设计和旅游商品进行申报,不得是涉密项目或者包含涉密内容。入围作品均需提供实物或模型。

报名表、承诺书百度云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XkMFFyrXJL4pSJ-RY5xqA?pwd=zvzm

提取码:zvzm

报名表、承诺书百度云下载二维码:

05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最具地域特色奖、最佳创意设计奖、最具网络人气奖和最佳组织奖。

金奖1名(奖金2万元)

银奖2名(奖金1万元)

铜奖5名(奖金0.5万元)

最具地域特色奖、最佳创意设计奖、最具网络人气奖各10名,最佳组织奖若干。

金银铜奖颁发奖金、奖杯、证书;最具地域特色奖、最佳创意设计奖、最具网络人气奖、最佳组织奖颁发证书。大赛奖金由承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统一发放。

版权声明:

我们尊重原创。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删除。

北海市旅游文体局关于举办 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

一县三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涠洲岛旅游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市旅游协会、市文化产业协会:

为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业复苏,推动北海旅游商品创新发展,打造“北海有礼”品牌,我局定于2023年8月至11月举办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现将《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并请一县三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涠洲岛旅游区社会事务局于8月31日前报送《2023年“北海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回执表》(附件2)。

未尽事宜,请联系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及电话: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易丽辉 0779-2026729;北海市旅游协会 向晓霞 0779-3032321。

特此通知。

 

北海市旅游文体局

2023年8月28日

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丨关于举办2023年“阜阳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阜阳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升阜阳市文创和旅游商品策划、研发、生产、营销水平,推动文创设计向旅游商品深度转化,丰富文化和旅游商品有效供给,扩大旅游购物消费,举办2023年“阜阳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按照《2023年“阜阳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方案》(见附件)要求和进度安排,广泛发动,做好征集和组织工作。

二、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赛事活动,建立大赛工作推进机制,抓好责任落实,积极做好大赛的发动、组织、筛选等相关工作。于8月4日前将参赛商品(产品)资料汇总上报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商品(产品)申报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请各县市区文旅体局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参赛商品(产品)报名表、参赛汇总表、参赛承诺书、参赛商品(产品)有关资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丹,联系方式:2198177。

邮箱:fylyzx@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阜阳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方案

为推动阜阳市旅游商品快速发展,促进旅游商品创新,树立阜阳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扩大旅游购物消费,拟举办2023年“阜阳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并作为“520”文旅惠民消费季子活动。

一、大赛名称

2023年“阜阳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二、大赛主题

阜阳有礼 创享生活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阜阳市旅游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大赛组委会

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五)评审专家委员会

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组织邀请具有影响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专业人士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制定评审规则与标准,开展各项评审活动。

四、参赛对象

阜阳市辖区内各类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均可参赛。

五、参赛类别和要求

依托阜阳丰富的自然和人文历史资源,符合当代审美、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旅游商品。

(一)参赛商品类别(下滑查看)

(1)文化生活板块

第一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陶瓷和玻璃类

旅游文化创意日用陶瓷类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和办公用的陶瓷制品。

包括:日常用的陶瓷家居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等。

陶瓷包括:陶器、瓷器、砂器等。

如: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洗漱具、瓶、文具、陶瓷刀等。

旅游文化创意日用玻璃类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和办公用的玻璃制品。

包括:日常用的玻璃家居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等。

如:餐具、茶具、咖啡具、酒具、洗漱具、瓶、文具等。

第二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

旅游文化创意日用金属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和办公用的金属制品。

包括:日常用的金属家居用品(含厨房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等。

旅游文化创意日用石质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和办公用的石质制品。

包括:日常用的石质家居用品(含厨房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等。

第三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竹木品类

旅游文化创意日用竹木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和办公用的竹、木制品以及衍生品。包括:

餐具类,如:筷子、碗、碟等。

办公类,如:竹、木办公用品等。

小型家居类,如:灯具、垫、瓶、盒、罐等。

纸制品类,如:本、书画纸等。

文具及其他生活和办公器具。

不包括:家具、根雕、箱包、书画、图书等。

第四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化工合成品类

旅游文化创意日用化工合成品是指利用地域特色文化,创意设计的、工业化生产的、日常生活和办公用的化工合成材料制品。如:日常用的小型家居用品、办公用品、车载用品、一次性用品等。

不包括:箱、包、鞋、帽、首饰等。

第五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香品类

旅游文化创意日用香品是指利用可以被人的嗅觉感觉到香味的物质制作的各种形态不同的单品香和合香、线香、盘香、香油膏、香水、香囊、香薰等。

不包括:用于美妆护肤的香水等。

第六类:旅游纪念品类

旅游纪念品是指具有长期纪念意义的小型低值旅游商品。

第七类:旅游传统工艺品和旅游现代工艺品类

采用传统工艺、以手工制作为核心的、体现传统文化的传统工艺品和现代工艺或手工制作的、体现现代艺术的现代工艺品等。包括:陶瓷工艺品、雕塑工艺品、玉器、织锦、刺绣、印染手工艺品、花边、编织工艺品、地毯和壁毯、漆器、金属工艺品等。花灯、屏风、彩绘泥塑、面塑、装饰性工艺品摆件、各种装饰工艺品挂件等。皮影、木偶、风筝、空竹、风车等。

不包括:箱、包、帽、首饰、玩具、各类书画等。

(2)科技生活板块

第八类:旅游电子和电器类

旅游电子包括:

个人可穿戴设备、手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等。

个人可穿戴设备包括:智能手表、智能腕带、智能眼镜、智能头盔、智能头带、智能拐杖、智能配饰等。

旅游电器包括:

小型旅游电器,包括小型制冷电器、车载冰箱、车载冷饮机等。

小型空调器,包括小型的空调器、电扇、冷热风器、空气去湿器等。

小型清洁电器,包括电熨斗、小型吸尘器等。

小型厨房电器,包括小型的电灶、微波炉、电磁灶、电烤箱、电压力锅、电饭锅、电热水器、食物加工机等。

小型电暖器,包括电热毯、空间加热器等。

小型整容保健电器,包括电动剃须刀、电吹风、小型的整发器、超声波洗面器、电动按摩器等。

小型声像电器,包括微型投影仪、小型的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等。

其他小型电子文具及其他生活电器。

第九类:露营旅游装备和体育旅游用品类

照明类(头灯、手电、营灯等)。

炊具类(烧烤炉、套锅等)。

水具类(户外水壶、水袋、净水器等)。

野营类(睡袋、帐篷、天幕等)。

交通类(自行车、登山杖、指南针等)。

其他类(折叠桌椅、运动手表、望远镜等)。

园艺工具类(水枪、铲、扒、锹、盆、桶等。)

体育用品类(旅游用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

其他个人旅游携带的体育用品。

不包括:服装、箱、包、鞋、帽等。

(3)时尚生活板块

第十类:旅游服饰类

旅游服饰是指以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的发饰、镜饰、颈饰、肩饰、胸饰、腰饰、臀饰、臂饰、腕饰、手饰、腿饰、脚饰及袜子、手套、围巾、领带、腰带等。

不包括:服装、帽、包、鞋、帽等。

第十一类:旅游家居纺织品类

旅游家居纺织品是指以丝绸、棉、麻、化纤和皮毛等为原材料,工业化生产的床上用品(套罩类、枕类、被褥类等)、洗漱厨房纺织品、家具纺织品(靠垫、坐垫等)。

不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等。

第十二类:旅游箱和包类

箱包括:拉杆箱、手提箱等。

包包括:手提包、手拿包、背包、单肩包、挎包、腰包、购物袋等。

第十三类:旅游鞋和帽类

以丝绸、棉、麻、毛、皮、化纤等为原材料的工业化生产的鞋、帽。

第十四类:旅游美妆护肤和个护清洁类

以护肤、美容、修饰、防护抑菌为目的而利用当地特色物产制作的日用天然或化学的工业产品和洗护身体、衣物的日用天然或化学的工业产品。

第十五类:旅游首饰类

以各种金属材料,宝玉石材料,有机材料以及仿制品等加工而成的雀钗、耳环、项链、戒指、手镯等装饰人体的装饰品。

第十六类:旅游玩具和宠物用品类

旅游玩具是指具有娱乐性、教育性、安全性,供玩耍游戏的工业化生产的器物,包括:拼图玩具、游戏玩具、数字算盘文字玩具、工具玩具、益智组合玩具、积木、交通玩具、拖拉玩具、拼板玩具、卡通玩偶等。

宠物用品是指国家允许饲养宠物的附属用品,包括狗、猫及其他小动物的附属用品。

不包括宠物食品、宠物药品。

(4)特产生活板块

第十七类:旅游休闲食品类

旅游休闲食品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开包即食的、具有地方独特风味的、固体状的,人们在休闲时食用的小食品。

包括:谷物类制品(膨化、油炸、烘焙)、果仁类制品、薯类制品、糖食类制品、派类制品、肉禽鱼类制品、干/蜜制水果类制品、干/蜜制蔬菜类制品、海洋类制品。

第十八类:旅游方便食品类

旅游方便食品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开包即食的,或加水,或用水冲泡加热后即可食用的熟食品。

包括:方便面、方便米粉、方便河粉、方便粥、方便菜、自热饭、自热汤、自热粥、自热火锅、罐头等。

第十九类:旅游佐餐食品类

旅游佐餐食品: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开包即食的,且用于吃主食时的下饭食品。

包括:香肠、火腿、烧鸡、扒鸡、熏鸡、烧鸭、烧鹅、酱菜、酱肉、卤肉等。

第二十类:旅游调味品类

旅游调味品: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即食类的油、酱油、醋、酱、乳等,以及速食类的调味包等。

不包括: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玉米油、葵瓜子油、调和油、色拉油等。

第二十一类:旅游茶品类

旅游茶叶和其它以果实、花、叶类等冲泡制品。包括:

1.基本茶类: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

2.再加工茶类:以各种毛茶或精制茶再加工而成的,包括花茶、紧压茶、萃取茶、果味茶等。

3.类茶类:类茶植物加工制成的,不是真正的茶。包括:枸杞茶、杜仲茶、黄芪茶等。

第二十二类:旅游冲调品类

旅游冲调品是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固体或半液体的、即冲即饮的食品,包括:奶粉、咖啡、果珍粉、奶茶粉、豆奶粉、蜂蜜等。

第二十三类:旅游水饮品类

旅游水饮品类是指经过加工的、有包装的、可以直接饮用的液体食品,包括水、饮料等。

第二十四类:旅游烈酒类

旅游烈酒指地方特色的高浓度的烈性酒。

包括:中国白酒、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朗姆酒、龙舌兰酒、杜松子酒等。

不包括:药酒。

第二十五类:旅游低度酒类

旅游低度酒指地方特色的酒精含量在20度以下的酒。

包括:黄酒、葡萄酒、啤酒、米酒、香槟酒、果酒等。

不包括:药酒。

(二)参赛要求

(1)本届大赛报送的参赛商品应是具有阜阳各地特色的旅游商品中具有自主品牌的最能体现当地旅游商品新技能、新技艺等方面的精品,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的、符合参赛要求的实物类商品。参赛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且须体现各板块的特性。

(2)参赛商品不包括:

烟(如:香烟,电子烟等),药品(如: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制品【药食同源的除外】、药酒等),医疗器械,服装(如:上衣、裤子,裙子,衬衣、内衣、内裤、T恤衫、登山服、羽绒服等),书画(如: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画、芦苇画、年画等),图书(如:一般图书、画册等)等。

注意:名称中有“盲盒”字眼的参赛商品,请在参赛商品名称中必须准确体现盲盒参赛商品的具体内容。

(3)各县市区选送的参赛商品须已批量生产或正在批量生产,且市场销售较好的旅游商品。

(4)各县市区选送的参赛商品须已有自有的文字商标旅游商品。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赛单位负责。

(5)请各县市区大赛负责人在网上统一报送参赛商品报名表。为了扩大参赛商品的宣传和销售,请各参赛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交企业网站链接或者购买商品链接。

(6)商标名称和商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7)参赛商品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5000元/件套。参赛商品重量不超过5公斤/件套(不包括个人旅游装备品),体积不得过大。参赛的个人旅游装备品单件重量不得超过10公斤。除旅游工艺品外必须是工业化批量生产的产品,旅游工艺品原则上以手工批量制作的产品为主,且不得是孤品,并在运输或移动时不易脱落或损坏。

(8)各县市区选送的每件/套参赛商品须同一材质或同组材质,且类别一致。(旅游茶品类的红茶、绿茶等请分开报送)。

(9)参赛单位要保证参赛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需要网上提交带有文字商标的商标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及知识产权声明书。

(10)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商品需报送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目录内的电子电器类商品需要提供3C证书复印件。

(11)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商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主办的展示活动及有关宣传推荐活动,大赛结果名单、图片刊登在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官方网站和指定网站上。

(12)本赛免收报名费、裁审费和展示费,符合参赛的商品(除旅游美妆护肤、个护清洁类、特产生活板块各类商品因裁审时消耗的外),在大赛活动展示后,均退还参赛单位。

(13)报名参赛商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参赛单位。

(14)请参赛单位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参赛商品一经报名,视同参赛单位完全同意并完全遵守本通知及附件的各项内容。

(三)征集渠道

面向全市征集符合大赛主题方向的参赛商品。

投稿邮箱:fylyzx@163.com

邮寄地址:初评阶段结束后,大赛组委会电话通知入选对象。

六、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大赛启动阶段

7月下旬启动,发布赛事方案和大赛通知。

(二)征集阶段

7月—8月4日,参赛对象打包报送报名表、参赛承诺书、照片等电子资料至邮箱:fylyzx@163.com,包括1张以上的实物照片,1张参赛承诺书扫描件图片,如有文字商标注册证的请提供1张注册证照片,照片的文件格式JPG或PN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片大小1至3Mb。以上资料纸质版无需邮寄。

逾期未报送的,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或内容不完整的商品将自动失去参赛资格。

(三)专家评审阶段

1.初评阶段:8月4-18日,按照大赛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对报名的旅游商品报名表、照片等资料进行审核,遴选出入围决赛的商品。

2.终评阶段:8月18-25日(寄达时间)前,组委会电话通知入围旅游商品寄送至指定地点,按照大赛决赛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由专家评审组提出评奖推荐意见。

(四)发布颁奖阶段

9月上旬,根据专家评审组提出的评奖推荐意见,报经市文旅体局审议通过后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奖金、证书。

未获奖参赛商品在大赛结束后自行联系组委会退还。获奖商品在2023年阜阳特色旅游商品展上展示,展览结束后再行退还。

七、奖项设置

评选出金奖8名,银奖16名,铜奖24名,并颁发奖金、证书。

入围决赛但未获金银铜奖的参赛商品将颁发2023年“阜阳有礼”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入围奖证书。(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3首届京张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作品征集

为更好的让文创赋能经济·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文化和旅游资源,充分提炼代表性文化和旅游元素,创新研发具有特色的文化和旅游产品,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为构建现代化、国际化美丽冬奥城市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全面推进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围绕“筑梦冰雪长城  文心创建未来”主题,全面提升张家口文化创意设计水平,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深挖文化创意贡献文创力量,深入推进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决定举办2023年首届京张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

一、活动主题:

“筑梦冰雪长城  文心创建未来”

——首届京张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设计作品征集大赛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7日-7月1日

三、征集对象:

京张两地院校、设计机构;非遗保护单位、老字号、非遗传承人以及热心非遗与手造文化创新、创意、创作设计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四、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张家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张家口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口建设发展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北方学院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寒舍旅游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张家口大境门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北方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河北北方学院艺术学院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财经旅游学院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北京工美集团技术中心
隐世寒舍(北京)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职业教育中心动漫专业部
张家口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张家口市文化产业协会

五、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符合“筑梦冰雪长城  文心创建未来”主题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2.体现张家口特色,符合现代审美风格;在功能、结构、色彩、形态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形式要求

1.参赛作品以电子稿形成提交,文件不小于A3幅、300dpi,文件格式为JPG、 RGBCMYK数媒作品为MP4格式。

2.设计类作品需提供1-6张作品相关图片,要求画质清晰、能多角度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创意视频类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要求画质清晰、内容完整。

3.参赛作品版面上应有300字以内阐述作品的文字说明。

(三)人员数量要求

每个作品创作人员不超过3名,每个作品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

六、参赛类别:

01传统工艺类

作品要求充分体现对传统工艺的传承与创新的实物产品,突出非遗、工艺美术、手工加工等传统手造技艺与现代创意设计的融合,体现本土文化元素,鼓励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产品参评。

02时尚创意类

03文创设计类

04实物设计类

七、申报流程:

本次大赛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请参赛团体、个人、学校通过大境门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邮箱dajingmen2020@126.com进行网上申报,联系人庞海阳,联系电话13231318000/15373139117,并对真实性负责。请各参赛团体、个人、学校于2023年6月2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同一参赛者可以报多个产品(作品),每个产品(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逾期不予申报。

八、作品评审: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各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评审标准进行作品评审。评审分为初评、终评和公示三个阶段。

1初评
所有参赛者应于2023年6月21日前完成电子版作品提交,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的作品资料进行初评,确定进入终评环节的作品名单。

2终评
对进入终评的参赛作品进行线上展示投票,纳入评审参考。各参赛单位或个人同时需要于2023年7月1日前提供参赛产品实物(报送地点另行通知),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同时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提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获奖建议名单。

3公示
获奖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查后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九、评审标准:

(一)地域性

具有张家口区域特色,主题突出,以张家口奥运、长城、地标建筑等相关信息为内容,展现张家口特有的地域特色及文化背景,具有独特性。

(二)创意性

创意新颖独特,创新点突出,易于被大众接受,具有时尚感,不落俗套。能够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三)实用性

产品功能结构合理,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趣味且性能稳定,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要求,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符合环保要求。

(四)经济性

具有生产可行性且市场经营能够获得较好收益;产品的设计因素是否对提高实物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规模的潜力。

十、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评选4个类别48个奖项,其中每个类别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6个。

一等奖1个,奖金为5000元,颁授证书和奖杯;

二等奖2个,奖金为3000元,颁授证书和奖杯;

三等奖3个,奖金为2000元,颁授证书和奖杯;

优秀奖6个,颁授2023年首届京张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十佳优秀设计奖”证书;

凡获奖作品有指导老师进行指导设计,指导老师按作品奖项名次荣获2023年首届京张文化创意和旅游设计大赛“指导教师奖”。

个人作品和团队作品不分开设奖;所有入围及以上作品均可参加大赛成果展及相关活动;所有获奖奖金为税前金额。

十一、颁奖仪式活动地点:

张家口市大境门长城文化旅游区

十二、版权归属:

(一)参赛方有义务保证对其向主办方提供的参赛作品,享有完全的排他的著作权。

(二)参赛方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有规定的作品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三)作品一经提交成功,活动主办方及合作媒体对征集创意及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网站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的使用权利,而不需另行告知参赛选手。

(四)活动结束后,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其余奖项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

(五)参赛作品在提交后不予退还,参赛方应自行提前备份。

(六)凡报名参赛即视同承认大赛指南的各项规定,大赛组委会对本活动所有文件资讯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活动有关的未尽事项,大赛组委会保留随时修正的权利。

十三、免责声明:

(一)若参赛者因自身提交信息有误而导致其后在宣传、印刷、展览等赛事活动中被错误公示,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因参赛本次大赛而导致参赛者、获奖者或其他第三方之间产生权益纠纷,组委会主办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由于作品本身存在易碎、易刮伤、易脱漆、结构复杂等潜在危险,而导致的非人为故意损坏或造成自然人人身损害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四)所有作品的外包装皆不在组委会的安全保管范围内,对于外包装的破损和丢失,组委会概不负责。

(五)因参赛者未及时在系统有效录入或者错误录入“寄送信息”的作品,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安全保管责任,作品寄送及回寄过程中的任何丢失或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六)由天灾、战争或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组委会方面无赔偿责任。

(七)参赛者保证在提交作品前,已详细阅读本免责条款,若参赛者无法接受上述任何条款,请不要参与本次奖项评选。参赛者一旦经提交参赛作品,即意味着不可撤销地同意以上全部条款约定。

第七届绍兴市旅游商品征集大赛公告

绍兴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江南水城、文化名城”的美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人文资源,为绍兴市文旅商品开发提供了天然优势。绍兴大禹文化、阳明文化、鲁迅文化、书法文化、黄酒文化更是享誉东亚的五张文化“金名片”。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引导绍兴市文化和旅游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入开发特色商品,营造消费“热度”,以“更潮、更有趣”的理念,在设计、开发、传播、运营等全链条各环节发力,推出一批具有“烟火气+文化味”、紧贴时代潮流和年轻人偏好的旅游新品、美品,全面反映全市旅游商品成果,展示绍兴旅游形象,为全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地”、全国文旅融合样板地贡献力量,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现决定举办第七届绍兴市旅游商品征集大赛。

一、大赛主题

绍兴文化五张“金名片”(大禹文化、阳明文化、鲁迅文化、书法文化、黄酒文化),分设“名士之乡焕活新生”和“诗画古城绍兴有礼”两大赛道。

1.赛道一:名士之乡焕活新生

绍兴人文荟萃,名人辈出,历史上孕育了“华夏先祖”大禹、“心学大儒”王阳明、“民族脊梁”鲁迅等杰出代表,被赞誉为“鉴湖越台名士乡”。此赛道设置将深入挖掘绍兴名人故事,传播越地精神。

2.赛道二:诗画古城绍兴有礼

绍兴融“东方水城”和“越国古都”于一体,自古有着“东南山水越为首,天下风光数会稽”的美誉。一部《兰亭集序》成就书法圣地,绍兴黄酒更是闻名天下。该赛道设计作品聚焦地域文化和绍兴黄酒等特色产品,彰显城市魅力。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围绕大赛主题五张“金名片”进行创意设计、内容体现,充分展示绍兴特色文化、城市风貌等元素。

2.作品类型包含但不限于:旅游商品、文创(文博)产品、工艺美术品(非遗)、农特产品、城市礼物、商务礼品、乡村及民宿伴手礼。

3.作品须为实物,可为单件或系列组件。附照片(像素不低于3M),100-200字简要说明(说明作品构思或创意)。作品如为设计图的,须JPG格式,提供3个版面以上,A3竖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参赛者需自留底稿。初评后提供实物。

4.旅游商品要求成本合理,方便携带,可批量生产。

5.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创作、研发和生产(制作),参赛者须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参赛作品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序良俗。若在大赛或后续活动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6.参赛对象面向市内外。个人参赛最多可报作品5件(组)。以团队名义参赛的,作品内署名由团队自行协商。

7.参赛作品若有内容相同设计,以先收到者为准。

8.参赛作品为系列组件的,请在《大赛报名表》上作相应说明。

9.已参加过国家、省相关大赛并获奖作品不再评奖。

10.凡报名参赛即视同承认大赛各项规定,组织方保留随时修改的权利。组织方享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媒体宣传、出版发行、展览展示等非商业活动的权利。

11.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在展览、信息传播、宣传推介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参赛主体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三、奖项设置

大赛共2个赛道,每个赛道分别设置金奖(各3名)、银奖(各4名)、铜奖(各5名)、优秀奖(若干名),给予奖励。

四、赛程安排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

作品评审及颁奖时间:12月下旬

五、评审标准

根据本次大赛的主题,参赛作品应突出以下4个特点:

1.产品性:从旅游六要素着眼,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时尚性强、易被接受。

2.工艺性:作品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符合相关产品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或对传统工艺推陈出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市场性:具有批量生产的可行性。

4.引领性:切合大赛主题。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欣赏性与实用性的结合。作品能引导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又具有开放意识、国际视野。

六、作品提交方式

1.在作品征集截止时间前将作品图片及《大赛报名表》发送至本次大赛官方邮箱:sxlysp@yeah.net。

2.《大赛报名表》获取方式,发送主题为“报名”两字的邮件至大赛官方邮箱,即可获得下载链接。

七、咨询方式

1.绍兴市文广旅游局推广交流处(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蔡彦,联系电话:0575-85122310;赛事服务电话:0575-82878701。

2.大赛官方邮箱:sxlysp@yeah.net。

2017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

一、大赛目的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100号)和《天津市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挖掘天津历史底蕴和文化特色资源,开发具有天津地域符号元素的旅游商品,带动一批有特色的天津老字号产品、工业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推动景区旅游商品不断创新,培育天津旅游商品品牌,拉动天津旅游商品客源市场,扩大天津旅游购物消费。

为推动落实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特设“京津冀旅游商品”特别奖。

二、大赛主题:

天天乐道 津津有味

三、主办单位:

天津市旅游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四、特别协作单位: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五、承办单位:

天津六合天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

六、支持协作单位:

天津市各区旅游管理部门、中国旅游协会天津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天津工业设计协会、天津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天津市工业旅游促进中心

七、组织机构:

(一)成立2017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组委会

主 任:阳世昊 天津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何智能 天津市旅游局党组副局长

谷云彪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李 宏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邢立华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徐恒秋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为各主办单位相应处室部门、承办单位和支持协作单位。

(二)设立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活动促进处,具体负责大赛的日常统筹工作。市旅游局活动促进处杨静霞处长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市旅游局负责制定旅游商品大赛总体工作方案,负责统筹协调大赛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

2、市工信委负责指导工业设计协会、工业旅游促进中心组织开展工作,工业设计协会负责组织工业设计企业参赛、工业旅游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工业旅游示范点企业参赛。

3、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动员本市老字号企业参赛工作。

4、市教委负责动员本市普通高校进行天津旅游商品设计类作品的参赛工作。

5、市文广局负责动员本市文化创意单位参赛工作。

6、天津六合天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办单位,在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下,会同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负责落实完成大赛具体承办工作,主要包括:大赛宣传推广工作、大赛作品征集、大赛作品评审(网评、初评和终评)、大赛作品获奖颁奖仪式和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展示展销、获奖作品印制、产品对接会等工作。

7、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负责创新设计类参赛作品的收集、汇总、登记、分类、评审等工作。

8、天津市民间文艺家协会负责组织民间协会企业参赛。

9、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动员和组织本区域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经营企业及爱好者参赛。

八、参赛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集符合大赛主题的参赛作品。

大赛参赛作品分实物类和创意设计类,其中实物类主要范围包括:旅游工艺品类、旅游特色食品类、旅游茶品类、旅游丝织品类、旅游陶瓷类、旅游竹木品类、旅游电子类、旅游个人装备类、旅游纪念品类和创意设计类。

九、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具有旅游商品特质,要突出体现地域性、创新性、实用性、时尚性、纪念性、市场性、示范性等特点的系列作品。

(二)参赛作品需根据天津特色与元素,深入挖掘天津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传统工艺;作品名称需积极健康,不得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参赛作品要以市场为导向,符合游客生活消费需求,适合市场宣传推广。参赛作品不得是历届天津旅游商品大赛已获奖的作品。

(三)实物类参赛作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零售价格不超过2万元,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需要提供两张不同角度的照片。

(四)参赛作品名称、规格大小及作品简介用电子版形式按照大赛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样式报送,作品简介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传统工艺要注明工艺特点,字数在300字左右。设计类参赛作品设计说明填写包括:设计理念、创意构思、使用方法等情况。(报名表附后)。

(五)本届大赛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照片、电子文件与打印稿概不退还。

(六)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交的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各方面均没有违反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技术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处理侵权投诉的程序。当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奖励等。

(七)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参赛作品的信息进行有关的宣传推荐活动,例如发布获奖作品信息、展览展示、出版刊物等。

十、奖项设置:

奖项:实物类和设计类各设特别奖1个(奖金10000元);一等奖3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6个(奖金3000元);三等奖9个(奖金2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获奖作品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奖杯、证书,奖励在2017年天津市旅游商品开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中给予。设最佳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同时设“京津冀旅游商品”特别奖1名(奖金10000元)。

奖励方式:

1、大赛将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平台,全程对整个大赛活动开展宣传,获奖作品将通过天津旅游官网、官方微信等进行宣传报道,提升知名度和公众认知度;

2、获奖者将参加在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举行的颁奖仪式,颁发获奖作品证书和奖杯;

3、获奖作品将纳入2017天津市旅游商品开发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给予申报奖励;

4、获奖作品免费在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期间进行展示及多场节庆、景区巡回展览展销,增加作品的社会影响力;

5、获奖作品将优先选送参加国家旅游局和国内省市组织举办的全国旅游商品大赛和展示;

6、获奖作品实物类商品将列入天津市旅游局旅游商品采购名录;

7、获奖作品优先获得组委会组织召开的产品对接会,推动获奖作品市场转化力,搭建市场营销渠道。

十一、大赛日程安排

(一)3月  大赛宣传推广工作启动。

(二)3-5月 参赛作品报名征集。

1、设计类:参赛者登录天津旅游资讯网(www.tjtour.cn)下载设计作品模板,填后发送至邮箱:1720690933@qq.com,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媒体和网站公告。大赛报名处地址:天津商业大学设计学院,电话:022—26684086(唐老师)。

2、实物类:参赛者可到大赛报名处直接报名,也可登陆天津旅游资讯网(www.tjtour.cn)下载打印报名表,填后将报名表及参赛作品照片2张,要求照片文件格式JPEG、PNG、TIFF,文件像素不得低于300dip,文件尺寸不得大于3M寄/送U盘至报名处,或发送至邮箱:2936846109@qq.com,具体事项请随时关注媒体和网站公告。大赛报名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卓越大厦1号楼816室 天津六合天创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22-24238933。

(三)6月,网评、初审。

(四)7月,终评

(五)8-9月,优秀获奖作品展示、巡展和召开产品对接会。视情况举办获奖人员与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代表见面会,把优秀作品向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纪念品商店推荐,推动大赛成果转化。

附件1:2017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评审标准

附件2:2017天津市旅游商品大赛作品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