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魅力东乡”冬季旅游摄影大赛的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开拓冬季旅游市场,打造冬季旅游品牌,促进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举办以“看变化、赏雪景、品美食”为主题的第二届“魅力东乡”冬季旅游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照片、图片、视频等形式多角度反映东乡县脱贫攻坚成效,宣传东乡独特的山川地貌、奇特景观、风土人情、城乡巨变,展现“感恩奋进、顽强拼搏、自信开放、文明诚信、美丽和谐”的新时代东乡形象,不断激发各族群众感党恩爱家乡的热情,激励全县上下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

 二、投稿要求

1、参赛作品范围:
 凡在东乡县范围内拍摄的冬季景色(雪景为主)均在征稿范围之内。内容包括山川地貌、河流风光、乡村田野、园林道路、农村民居等方面。
2、参赛作品要求:
 图片:作品不限色调(彩色、黑白数码照片均可)、不限设备(手机、单反相机等各机型均可);拍摄时间不限,单幅作品、组照作品均可参赛,组照每组不得超过4张,照片可做适度的后期处理,但不得做过多合成。图片大小不少于3MB,像素不小于1200万,JPEG、JPG格式均可,不得添加任何水印签名,否则视为无效。鼓励采用航拍、长曝光、全景等创意方式拍摄图片。
 视频:作品格式为MP4、MOV、AVI、MPEG均可,需提供原始视频素材,作品长度在5分钟以内;作品分辨率不得小于1080P;参赛作品一律不得加水印及LOGO。
3.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由作者本人负责并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简介等基本情况。
5.投稿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15日
 作品投递邮箱:524978370@qq.com
联系人: 张志磊 18393018012
马玉萍 18215091119
刘 斌 19993053813
 6.凡与本次大赛主题不符、思想内容不健康、资料不全等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
 7.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三、大赛流程

 征稿通知—参赛人员投稿—作品评选—获奖作品展示—颁奖五部分;评选工作由大赛领导小组负责聘请专业的摄影师和专家进行,确定最终获奖作品。经过初审的作品、参赛入围作品将在东乡县政府网站、多彩东乡、东乡文旅、东乡融媒等公众平台上公布,向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平台推荐。

四、奖项设置

 1、摄影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鼓励奖20名。
 2、微视频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3、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设立相应奖金。

 五、作品使用

 所有参赛作品均可作为东乡县文化旅游宣传素材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或发表,并不支付稿费。

 六、赛事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东乡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东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甘肃盛世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东乡县支行
 甘肃金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东乡县文联
 东乡县融媒体中心
 东乡县东美文化旅游投资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首届“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摄影大赛征稿

首届“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摄影大赛征稿

为充分展示内蒙古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通过摄影视角聚焦大美北疆,全方位宣传内蒙古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气象,由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内蒙古旅游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首届“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摄影大赛。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内蒙古旅游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网图片中心、内蒙古画报社

协办单位: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旅游资讯网、内蒙古天堂草原摄影网、大美内蒙古网、so内蒙古城市生活网

2、活动概况

活动口号:摄影那达慕——图游内蒙古。

活动主题:草原文化、北疆特色、休闲度假

拍摄范围:围绕活动主题,用镜头全方位体现草原、森林、沙漠、冰雪、河湖、温泉、地质奇观、中俄蒙口岸、历史文化民俗、美食等旅游资源。

活动形式:“那达慕”蒙语意为“游戏、娱乐”,为体现本次活动“旅游+摄影+那达慕”重在参与互动的特点,欢迎大家走进内蒙古,并拿起手中的相机、手机随时记录拍摄,及时踊跃投稿,加入到我们的“摄影那达慕”活动中来。

征稿时间:2016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三名奖金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二等奖六名奖金5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三等奖九名奖金3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份;

优秀奖50名奖金500元、证书一份;

入围奖100名奖金200元、证书一份;

4、参赛要求

本届摄影大赛面向全社会,摄影专业人士及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不收报名费,不退稿;

参赛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器材不限,数码相机、胶片机、手机均可(投稿时须标明相机或手机拍摄)、形式风格不限;

所有入选作品,图片版权归作者本人拥有,但主办方及自治区旅游局享有免费使用权,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保留作者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作品要求

每位参赛者参赛作品限二十幅,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4-8幅(组照按一幅计算),投稿图片采用jpg格式,相机作品每幅不得低于5MB,边长(3000×2500)以上,手机不得低于2MB,除接片外禁止一切电脑合成照片。

作品入选后主办方将向作者调取原图或RAW格式,无法提供原图者将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年初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参赛者须将作品发送到指定投稿邮箱(nmglysy@163.com),邮件主题“摄影那达慕投稿+姓名);或刻录成光盘邮寄至大赛指定的地址投稿参赛,投稿时请在邮件附页中注明“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参赛作品。

详细注明:参赛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及地点,并对拍摄内容做简单文字介绍(100字以内)、相机组或手机组、作者姓名、年龄、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编及通信地址。

6、评选事项

截稿后,将由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获奖名单将在组委会合作媒体公布;

评选结束后,将举办“内蒙古旅游摄影那达慕”活动年度“内蒙古最美旅图”颁奖仪式。

7、投稿方式

  投稿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43号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边雲霞

  咨询电话:

边雲霞:18647963291

0471-6288720转803

投稿邮箱:nmglysy@163.com

首届渝东南旅游摄影作品征集大赛

首届渝东南旅游摄影作品征集大赛

渝东南位于重庆市的东南部,是重庆市的生态发展保护区,也是全市重要的民俗生态旅游区,有着独特的自然风光、浓郁的民族风情。重庆市将于2016年7月举办渝东南民族生态文化旅游节,按照组委会的安排,特举办“首届渝东南旅游摄影作品征集大赛”。现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活动主题

畅游渝东南 ,领略武陵风

主要展示渝东南旅游独特的景区风光、风土人情和游客情趣,体现渝东南的自然生态与浓郁民族文化融合。

二、征稿时间

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 主办单位:

重庆市旅游局、重庆市文化委、重庆市民宗委、重庆市文联、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奖项设置

大赛共评审出入选作品200幅,将评出:

金奖1幅 奖金8000元

银奖8幅 奖金各3000元

铜奖8幅 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奖金各300元

入展作品若干名 奖金200元

获铜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入展以上的作品同一作者数量不得超过5幅。以上获奖作品均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以上奖金均为税前价值,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参赛方式

    (一)投稿方式

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网络投稿邮箱:qzwh2008@126.com。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处理为长边1024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MB左右。文件名称为: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联系电话。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渝东南生态旅游区拍摄的作品,时间不限;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命名格式示例:“组照名称8—1”、“组照名称8—2”);

4、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六、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三)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投稿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四)使用权仅指用于摄影大赛的宣传、以及获奖作品可能用于出版宣传渝东南民族生态旅游的画册,所有参赛作品不会用于其他用途。如果参赛作品被选择用于其他稿件,按杂志正常标准支付稿酬。

(五)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六)活动征稿期间,凡持有省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的创作人员,到彭水县指定景区采风免收门票。区、县级摄影团体组织到景区采风,须在各景区注册登记证后,凭景区签证免收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