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皇家礼物2017年颐和园文创设计及产品征集大赛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颐和园在2016年8月16日至10月8日开展了为期54天的《北京颐和园首届旅游文创产品展》,并获得了社会的好评。

为了“丰富提升颐和园特色文创产品,开展2017年颐和园文创设计及产品征集大赛–我最喜欢的皇家礼物。现为最大限度呈现颐和园有品质、有文化,更符合实用的文创产品。

推进颐和园文创产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的精神,鼓励社会各界设计和开发颐和园特色突出、文化创意性强且市场认同度高的文创产品,加快打造颐和园文创产品品牌,努力拉动旅游消费,加快推进颐和园旅游文创产业的发展,特举办本次大赛。大赛由颐和园文创办支持颐和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主办单位: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

承    办:北京颐和园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家居文化用品行业协会

评委会:

组成:国内知名艺术高校、行业协会专家、企事业单位专家

征集主题:我最喜欢的颐和园皇家礼物

征集范围:

1、创意产品类

备注:样品设计以颐和园文化元素开发生产的产品

2、创意设计类

备注:以颐和园文化元素为创意,研发的文创产品设计

3、产品系列:

(1)颐和园吉祥物

(2)国粹系列

(3)养生系列

(4)生日礼物

(5)文创产品分类

※家居饰品(颐和园元素)

※生活用品(颐和园元素)

※颐和园图书音像(颐和园元素)

※服装、箱包(颐和园元素)

※办公文具(颐和园元素)

※旅游纪念品(颐和园元素)

※艺术品(颐和园元素)

4、文化元素

(1)福寿文化

(2)皇家文化

(3)吉祥文化

(4)“琴、棋、书、画、茶、香”等文化

(5)御膳、乐、舞、戏剧。

5、颐和园文化梳理

集中国传统文化之大成,汇集中国吉祥文化的精髓;风月无边的园林;营造山水的绝唱;东方园林的明珠。

(1)山形水系,山水环抱:  万寿山、昆明湖,福山寿海;一池三山,南湖岛、藻鉴堂、治镜阁代表瀛洲、方丈、蓬莱。

(2)7万平米的中国古典建筑,亭、 台、楼、阁、榭、轩、堂、斋。 城关6座, 著名的桥近20座。

(3)以福寿寓意的:仁寿殿、乐寿堂、益寿堂、介寿堂、 贵寿无及。景福阁、福荫轩、慈福牌楼、大量的五福捧寿。

(4)中轴线以佛教为主,寺庙10余座、佛像15000余座

(5)文物:近4万件

原状陈列文物:各大殿陈设家具

露陈文物:狮子、麒麟、香炉、铜龙、铜风、铜缸、六合太平、露陈墩、寿山石、石碑、石刻、砖雕、小兽、瓦当、吻兽。

馆藏文物:瓷器、玉器、青铜器、字画、绢类、书类、缂丝、象牙、珊瑚、木器、服装、配饰、餐具、钟表。

(6)长廊彩画:东起邀月门西至石丈亭,全长728米,273 间,留佳、寄澜、秋水、清瑶四座亭子,彩绘故事307幅。

(7)楹联匾额:内外檐300对。

(8)植物:古树 1601棵、 桂花古桂72株 培育2000株、 梅花 、 牡丹、 玉兰、 荷花、 海棠。

征集要求:

1、参赛者提供:平面效果图或3D效果图、制作图(正面图、侧面图、俯视图、剖面图、重要结点图)需标注作品名称、规格。

2、设计作品电子稿或实物图:A3大小。

3、300dpi像素、CMYK色彩模式。4、详细设计文案、材料、工艺及说明,涉及系列产品的需另附PDF文件。

备注:

1、产品参赛者只需提供文创产品及文案说明

2、专利作品需要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

评选标准:

1、文化性:具有颐和园文化特色,主题突出。以颐和园主题文化为载体,展现颐和园特有的文化特色及背景,具有独特性。

2、创新性:产品创意新颖、独特,易被旅游者接受,具有时尚感,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3、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4、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

5、市场性:具有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6、环保性:提倡节俭,符合环保要求,杜绝过度包装。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表-上传创意产品区–上传创意设计区–参加评选—作品展出

2、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征集–以省为单位征集(国外另定)

3、征集对象:高校、企业、团体(协会)、个人。

征集时间、截稿日期

2017年1月19 日–2017年 4月31日

奖项

1、创意产品类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30名——荣誉证书

最佳网络人气奖前10名,证书+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2、创意设计类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优秀奖30名——荣誉证书

最佳网络人气奖前10名,证书+奖励精美礼品一份

备注:获奖作品可以参加“颐和园文创作品展”

联系方式

我最喜欢的皇家礼物——2017年颐和园文创设计及产品征集大赛组委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东宫门–文创办

咨询电话:010–62730721

010–62881144转675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详见颐和园网:http://www.summerpalace-china.com

投稿邮箱:summerpalacechina@163.com

知识产权说明

1、参赛作品系作者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等,组委会 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参赛者自行负责;参赛者应保证组委会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纠纷。

2、参赛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主办方。

3、参赛作品一经入围,主办方围绕旅游文化商品品牌打造,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推广、展览的权利,同时拥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生产、销售的权利(已经投入生产和销售的除外),并无需向参赛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具体合作事宜,由生产销售方与原作者在赛后签订协议。

4、本参赛规则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

参赛者可登录颐和园官方网站(http://www.summerpalace-china.com/)下载活动内容,关注“颐和园官方微信号”(微信号yiheyuan_china)及颐和园皇家买卖街(微信号:yhyhjmmj)了解相关活动细则。

说明 “颐和园文创办” 字样的视频、图片或文字内容均属于本网站专稿,如需转载图片请保留颐和园文创展水印,转载文字内容请注明来源:颐和园文创展,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维护网络知识产权。

本次大赛解释权归颐和园大赛组委会

报名表下载

云台山吉祥物设计征集

云台山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境内,它以山称奇,以水叫绝,因峰冠雄,因峡显幽,占尽山水风韵,冠绝天下奇景。集全球首批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自然遗产、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猕猴自然保护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于一身,是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综合型风景名胜区。

云台山上溯夏商,下至明清,文人墨客不绝于此,竹林七贤隐居山中,对中国园林文化从宫廷走向大自然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云台山景区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在秉承集思广益、众筹智慧的原则上,景区现面向社会开展云台山吉祥物设计公开征集活动,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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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内容

1.云台山吉祥物三个,分别名为:云云、台台、山山;

2.云台山竹林七贤的卡通形象。

二、征集要求

1.作品应具有中国特色,展现河南文化精神,充分体现云台山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充满趣味性、极具亲和力,具有明显辨识度;

2.利于后期市场开发,具有市场亲和力;

3.适合各种场合和载体使用,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具有一定前瞻性,可长期使用;

4.作品如为平面设计,应有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如为立体图形,应附作品三视图(包含:正面、侧面、背面)。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形象设计可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5.设计方案应提供有关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设计说明,说明文字应当表述完整。

三、征集对象

全国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的师生、自由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等均可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参加。

四、奖项设置

评选将结合大众票选和专家评议两种方式。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分别评选出关于云台山吉祥物和竹林七贤卡通形象设计的奖励办法,具体设置如下:

1、云台山吉祥物设计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

2、竹林七贤卡通形象设计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

3、优秀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所有奖励均不含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均由本人自行缴纳。)

五、投稿方式

1、本次有奖征集以网络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2、应征者可将相关文件发送至ytsjy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为“云台山吉祥物投稿”,并在正文中注明:“本人承诺,本作品如在此次征集活动中获奖,则作品的著作权归焦作云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无此项内容,投稿无效。

六、赛程安排

1、作品征集:即日起至2月20日

2、作品初选:2017年2月21日至2月23日

3、大众评审:2017年2月24日至3月10日

4、专家评选:2017年3月11日至3月18日

5、大赛公示与颁奖:2017年3月19日至3月27日

七、评奖方式

本次广告语征集活动的评奖通过主办单位初选、网络公示与投票复选、评审委员会联合终选的方式进行。

初选:主办单位根据征集要求,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甄选,确定入围评选的30位设计师作品。

网络公示与投票:初选出的30位设计师作品,公开征集网友和现场游客意见和建议。对于通过网络积极投票并参与评论的网友,主办单位将随机抽取10名幸运网友给予1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与此同时在云台山景区百家岩游客服务大厅内将入围的30位设计师作品展示出来,进行现场投票活动,从现场投票中随机抽取10名幸运者给予500元人民币的现金奖励。

终选:主办单位聘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集中评审,遴选出各个奖项。评选结果将在云台山景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公布。评审结果的最终解释权归焦作云台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一经采用,设计单位或个人需根据景区意见对作品修改完善,并提供源文件。

八、特别声明

1、应征设计作品应为应征者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否则引起的相关纠纷和一切后果全部由应征者负责,并取消相应奖项。

2、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获奖作品的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应征设计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即云台山景区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单位除按本启事规定向获奖者支付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其它报酬。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应征者一旦投稿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九、联系方式及作品寄送邮箱地址

联系人:孙先生  尚先生

联系电话:0391-7709578  15239100767  15670936560

邮箱:ytsjyb@126.com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云台山百家岩综合服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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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美金华”首届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金华,一座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南宋女词人李清照“千古风流八咏楼,江山留与后人愁;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诗句,生动体现了古婺金华的雄伟气势。

金华下辖婺城区、金东区、兰溪市、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十佳宜居宜游城市。风景秀丽, 旅游资源丰富,峰、洞、瀑、湖一应俱全,森林覆盖率60%以上。这里名人辈出,名胜古迹众多,历史底蕴深厚,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特色浓郁,自古就有“山水名城,南方邹鲁”的美誉。现拥有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3家、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18家,国家级非遗项目32项和国家重点文保单位26处。

为充分展示金华优美的自然山水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联合中国摄影报社共同举办“醉美金华”首届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金华市文联、金华市旅游局、金华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金华网(原广众网)

征集主题

以展示金华优美的自然山水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主题,面向全国征集反映金华市境内四季自然风光、民风民俗、人文景观、名胜古迹、传统村落、休闲生态旅游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金华市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其中的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取材于金华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彩色、黑白不限,组照每组限投4—8幅。

3.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分辨率300)。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作者承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6.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金华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金华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醉美金华”首届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

(供光盘、U盘投稿使用)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所属摄影机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2017“自由山水 清清卢氏” 手机摄影大赛征集

为进一步宣传卢氏县旅游,展示卢氏风貌,叫响 “自由山水 清清卢氏”旅游品牌,卢氏县旅游局决定举办2017“自由山水 清清卢氏”手机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用镜头抒写清清卢氏,以图像展现卢氏魅力”

二、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3月26日(以审核通过发帖时间为准)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 (1名)  华为P9手机一部

(2)二等奖 (2名)  华为荣耀8手机一部

(3)三等奖 (3名)  华为畅享6S手机一部

(4)优秀奖 (100名)  三门峡旅游一卡通年卡1张

四、大赛规则

(一)征稿对象: 全国手机用户均可参与

(二)参赛题材: 反映卢氏县境内的自然景观、人文风情、民俗节庆、历史古迹、文化遗产、社会风貌等。

(三)拍照手机:本次大赛对手机型号、品牌不做限定,但非手机拍摄的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必须保留原始照片的完整信息,以便核实。

(四 )作品要求:

1.作品规格为640×480以上像素,文件格式不限。建议将拍照像素设置为最高,使用JPG格式。

2.每位参赛者可发表多个帖子,每个帖子只限一个主题,每个主题照片限9张以内(含9张)。

3.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图像内容,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

4.参赛作品可接受的数码修改为:格式转换、尺寸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平衡调整。编辑软件合成的摄影作品不在参赛范围内。

(五)参赛作品要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须附简明扼要的拍摄说明。

五、投稿方式

1、关注“魅力卢氏”微信公众号(   lushilvyouweixin  ),并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旅游论坛”进入卢氏旅游V论坛。

2、点击论坛“手机摄影大赛”版块进入进行发帖。作品原图发电子邮箱:lsxlyxc@163.com

六、评选办法

以点赞数量(占总分49%)和大赛专家组评委(占总分51%)结合评选。

七、其他要求

(一)2016年手机摄影大赛的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二)  参赛作品如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

(三)  所有入选作品,旅游局有权无偿用于各项宣传活动。

八、咨询方式

活动官网:www.lslyj.com

电子邮箱:lsxlyxc@163.com

联系电话:0398–7187835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卢氏县旅游局

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

也许你是旅游达人,曾走遍新疆,早就想为新疆设计一款最具民族风的旅游纪念品;也许是外地客人,虽初来乍到,却因为新疆沙漠绿洲而生出了提笔设计的的灵感;也许你是在读学生,何不用初出茅庐的理念融入新疆旅游纪念品中?为了寻找到最具创意的新疆旅游纪念品,自治区旅游局发出24万的高价悬赏令,只要你有灵感,有想法,就亮出你的作品,带走属于你的高额奖金。

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将从1月6日正式启动,这是新疆首次面向国内外广征创意。奖项设置分为两类,一为实物类,设有金奖1名,奖金30000元;银奖2名,奖金20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2000元;二为设计类,设有金奖1名,奖金15000元;银奖2名,奖金10000元;铜奖3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1000元。

此次资金设置特点是,总额高、范围广,优秀奖的名额多,旨在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并参与此次大赛活动。旅游纪念品企业和创意设计机构的设计专业人员、对设计有兴趣的各界人士,对设计有想法的老师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继承人,都可以参与其中。参与方式也可以不拘一格,不论毛遂自荐,还是慧眼推荐,定向邀请,都可以用设计作品“说话”。

实物类参赛作品是能够体现新疆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的旅游纪念品,包括礼品、工艺品、日用品等特色旅游纪念品,此类作品必须是原创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参赛作品可以任选能体现新疆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以平面插画、创意图形、标志设计、文化旅游、商品广告外包装等表现形式进行创意设计。

自治区党委大力发展旅游业,将旅游业做为支柱产业培育。旅游纪念品开发与生产一直以来是新疆旅游业的短板,加大旅游纪念品的开发力度,尤其在品牌化方面下大功夫成为新疆旅游职能部门重点引导的工作。启动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设计创意大赛和今年计划建设十大新疆旅游纪念品的研发中心等工作,均是为了更好地打造旅游纪念品。

2016年,新疆旅游行业实现了旅客人数和旅游消费双增长,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了“十三五”开局之年新疆旅游业大发展。如何让旅游稳疆富民,精准扶贫,旅游纪念品开发生产及销售环节不容忽视。

为了让旅游纪念品更快落地和产业化,此次大赛只争朝夕,1月7日至2月17日为作品征集期;2月18日至2月22日为网络评选期;2月23日公布网络评选结果,2月24日至2月26日为专家现场评选及统计结果,详情及报名表参见自治区旅游局官方网站(www.xinjiangtour.gov.cn)及组委会网址(www.iyaxin.com)。

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

为进一步提升龙南旅游知名度,树立龙南旅游新形象,全面唱响龙南旅游品牌。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龙南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龙南旅游形象标识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止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有创意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设计方案,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宣传口号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体现龙南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特色。

2.文字精炼,韵味传神,言辞大气,响亮有力,具有冲击力。

3.字数限制在10字以内,并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二)形象标识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能充分反映龙南旅游的灵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鲜明的个性特征。

2.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3.作品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五、征集方式

1.应征作品可以通过邮寄、送达和发送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交。应征龙南旅游形象标识的,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复印件2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规格大小、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电子版。入围标识作品将另行通知递交矢量图。

2.应征投递方式

(1)寄送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委宣传部(请在信封上注明“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字样),邮政编码:341700。

(2)投稿邮箱:lnlyzjb@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龙南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或形象标识)征集”)

(3)联系电话:0797-3512501联系人:李清鹏

3.所有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

4.应征作品须在2016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5.评选结果预计于2017年元月20日公布。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龙南县委宣传部所有。

六、评选方法

1.本次征集活动由龙南县委宣传部和县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开投票,同时接受网友、读者监督和抄袭举报等。

3.经公开投票后,由县委、县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七、奖励办法

1.宣传口号奖励标准。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从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龙南县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其它两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

2.形象标识奖励标准。评委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确定3件入围作品,从中确定一件作品作为龙南县旅游形象标识,并给予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1份;给予其它两件入围作品的应征者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1份。

八、特别声明

1.应征者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是原创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国内外其他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的宣传口号或形象标识;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无论采用与否,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其著作权归评委会独家所有,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入围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评委会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评委会主张分享其入围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中共龙南县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16日

灌云县征集旅游形象标识

灌云县征集旅游形象标识

为全力打造“伊山伊水伊甸园,真情真意真灌云”旅游品牌,加快旅游标准化建设,提升灌云旅游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灌云县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内容

灌云县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6日起至2017年元月31日截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1.主题突出,形象生动,能准确反映“伊山伊水伊甸园,真情真意真灌云”这一主题和灌云旅游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要有独特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简洁精练,庄重美观,易于识别与传播。

3.应征者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投稿人和署名人对作品的知识产权承担法律责任。

四、征集规则与作品权属

1.主办方给予获奖者相应额度的奖金,以此作为稿酬,且不再支付创作者其它费用。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以及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改完善权利等,有权将其标识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不同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并被评奖,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者为获奖者。

4.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源文件),所有参选作品概不退稿。

5.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6.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主办,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与连云港弘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2.组织评选工作由主办方组织实施,初选作品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公众投票,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委员会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评选出入围作品。

3.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作品3件,按照得分高低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评选结果将通过《今日灌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包括标识设计图片(jpg)电子文档和300字以内的创意构思与设计说明。以纸质方式送达时,请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和创意构思与设计说明各一式二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灌云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字样,同时提供作品电子文档一份;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时,请将文件名设为:作者姓名+灌云旅游形象标识征集。同时,请在来件中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联系方式: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城恒驰大厦8楼,邮编:222200

联系人:何洪斌、王习文;电话:0518-88166620。

电子信箱:gyxlyzhb@163.com

七、平台支持

1.连云港发布(微信公共号)

2.今日灌云

灌云县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指挥部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