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承办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总决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激发青少年探索航空的兴趣与热情,培养具备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下一代科技人才,经研究决定,拟于2026年暑期举办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总决赛(以下简称“大赛”)。为确保大赛的顺利筹备与高水平举办,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大赛承办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基本情况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是由中国航空学会主办,面向全国中小学生的综合性航空航天科普活动,也是青少年无人机领域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公正性以及影响力的全国性比赛。大赛从2017年开始,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九届,规模和质量都逐届稳步提高,并连续入选教育部“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教监管厅函〔2025〕7号)。大赛集科技、创新、竞技、娱乐于一体,旨在提升青少年的动手实践能力、编程思维、团队协作精神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激发青少年探索航空的创造力与想象力,促进人工智能与航空航天科技知识在青少年中的普及,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夯实人才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航空学会

承办单位:(待申报确定)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三、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承办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总决赛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科技馆、青少年宫、相关协会或企业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组织能力: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专业的运营团队及志愿者召集能力(约1000人),具备承办大型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资源,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三)场地设施:具备符合大赛要求的室内比赛场地(约3万m²),场地面积、净高、环境等需满足各竞赛项目同时进行的需要。具备良好的网络、电力、照明、空调、监控等基础设施。

(四)保障能力:能够提供必要的竞赛器材调试区、裁判工作区、嘉宾休息区、媒体采访区、医疗点、安保设施等。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预案和处置能力。

(五)经费支持:能够筹措并提供大赛所需的基本经费保障,包括场地租赁与布置、设备租赁、裁判及工作人员劳务、嘉宾接待、宣传推广、安全保障等费用。

(六)地方基础:所在地区具有较好的青少年无人机活动基础,参与学校和学生数量较多,并能动员本地力量支持大赛举办。

(七)政府支持:能够获得当地政府或主管单位的有力支持,在政策、协调等方面提供便利。

(八)接待条件:场地所在区域及周边在交通、餐饮、住宿及文旅等方面,具备短时间同时接待10万人的基本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有意承办的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3日18时前,将《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总决赛承办申报表》和《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总决赛承办实施方案》(内容要求见附件1、2),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ede@csaa.org.cn),纸质材料同步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A座3001号。

(二)线上答辩:通过初步筛选的申报单位,将于11月底至12月初邀请参加线上答辩。

(三)考察评审: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

(四)结果公布: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承办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五、联系方式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肇晓兰

联系电话:010-84829353

六、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大赛相关信息将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发布,敬请关注。

中国航空学会网站(www.csaa.org.cn)

“中国航空学会”微信公众号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微信公众号

 

附件:

1.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总决赛承办申报表

2.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总决赛承办实施方案(内容提纲)

 

中国航空学会

2025年11月12日

中航学字180号-关于申报承办第十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总决赛的通知.pdf

附件.docx

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兹定于20228月中上旬在江西省赣州市和广东省广州市举办“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大赛设立主赛场和分赛场。

    (一)主赛场赛项:旋翼赛个人飞行赛、物流搬运赛、团体接力赛、空中格斗赛、空中足球赛、个人空中射击赛、蜂群舞蹈编程赛、编程挑战赛、创意图形编程赛、“蜂鸟行动”赛、编程空中搜寻赛、越障打击赛;固定翼赛模拟飞行紧急迫降挑战赛、空中侦察赛;动力飞行器创意赛。

    (二)分赛场赛项:旋翼赛机甲大师空地协同对抗赛、机甲大师越障迷宫赛。

二、时间地点

    (一)主赛场

    报到时间:采取分时分散报到方法,参赛选手在赛项比赛日前一天报到,时间为10时至18时。(具体时间以组委会赛前公布日程安排为准)

    报到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体育公园体育场南侧。

    比赛时间:810日至14日。

    比赛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体育公园、南康中学室内篮球场。

    (二)分赛场

    报到时间:采取分时分散报到方法,参赛选手在比赛日当日上午8时至10时或比赛日前一天13时至16时报到。(具体时间以组委会赛前公布日程安排为准)

    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体育馆103号门。

    比赛时间:818日至21日。

    比赛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体育馆。

三、参赛须知

大赛前,组委会将根据组织情况适时公布大赛日程安排、疫情防控措施等相关通知,请实时关注以下宣传平台:

中国航空学会网站:http://www.csaa.org.cn

大赛网站:http://www.int-ede.com/

大赛微信公众号: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注意:因未关注大赛信息而产生的后果须自负。

关于公布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四川省赛)比赛成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四川省赛)”已于 2021 年 5月 29 日在天府第七中学成功举办 现将比赛成绩公布如下 。

比赛成绩详见附件

1、旋翼赛个人飞行赛成绩表 .pdf

2、旋翼赛团体赛成绩表 .pdf

3、旋翼赛空中格斗赛成绩表 .pdf

4、旋翼赛编程挑战赛成绩表 .pdf

5、旋翼赛蜂群舞蹈编程赛成绩表 .pdf

通知下载:

关于公布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四川省赛)比赛成绩的通知.pdf

空中格斗赛成绩统计表.pdf

编程挑战赛成绩统计表.pdf

个人飞行赛成绩统计表.pdf

团体赛成绩统计表.pdf

舞蹈编程赛成绩统计表.pdf

“飞越美丽天津”安利杯无人机航拍摄影大赛征集

“飞越美丽天津”安利杯无人机航拍摄影大赛征集

由新华网天津分公司策划、安利公司独家冠名的“飞越美丽天津”安利杯无人机航拍摄影大赛将于近日启动,特征集大美天津的无人机航拍摄影作品,规则如下:

一、活动主题

“飞越美丽天津”安利杯无人机航拍摄影大赛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

三、主办方

新华网天津频道

四、承办方

安利天津

五、作品征集

1、拍摄内容

以“飞越美丽天津”为主题,拍摄天津的山、水、路、桥、建筑等精美照片,呈现美丽天津四季韵味,带给大家不一样的视觉饕殄盛宴。

2、作品要求

照片宽度不小于900px 黑白、彩色照片均可。每位参赛者最多提供10张照片,并以文件打包的形式发送。

参赛者要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内容,便于后续联系。

3、投稿信箱

请参赛者投稿至tjxinhuanet@163.com 并标注邮件标题(无人机航拍大赛)

4、截稿日期

投稿自征集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截止

5、参赛须知

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版权和著作权,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参赛者在完成提交本次大赛的作品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拍摄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情况,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参赛者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飞行管理管制措施,无人机飞行地域管理,对地拍摄管理等;

参赛者报名时需向大赛组委会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拍摄地点、拍摄器材等信息;

对于入围作品,除非特别申明,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在新华网天津频道和“新华炫闻”客户端上作非盈利性展示,或用于颁奖仪式、公益宣传等非商业性活动;

参赛者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参赛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同意大赛组委会最终做出的评选结果。凡提交上传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作品展示

1、2016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30日,拍摄作品在新华网天津频道专题展示。

2、2016年12月中旬开始网络投票,并邀请业界专家(至少2名)对作品进行点评,再参考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

七、奖项设置

通过新华网平台进行网络投票、邀请专家评审,从征集到的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入围奖10名(奖品待定),在网上公布优秀作品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新华网天津频道

新华网天津分公司

2016年11月4日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

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36号)、深圳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总工会、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决定共同主办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深圳好技师系列活动,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提出的走人才引领的发展道路的方针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大师,激发广大劳动者爱岗敬业、钻研技术、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崇尚技能,创业伟大”的理念。

二、赛事性质

2016年深圳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列入2016年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纳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和深圳市总工会主办的“2016年职工技术(技能)大赛”。

三、竞赛宗旨

通过竞赛培养选拔一批在无人机领域具有精湛技艺的应用型技能人才,推进我市无人机技术人才的提升,满足我市无人机行业及应用技术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总工会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自动化学会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三)技术支持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次竞赛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赵忠良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艳玲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朱 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王鸿利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崔歧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马 阳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

杨金才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会长

隆仕明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主临宁 深圳自动化学会会长

吴 雁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跃平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崔歧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马 阳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

孙从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艾 军 深圳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吴映霞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廖学斌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临宁 深圳自动化学会会长

庞 伟 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秘书长

吴 雁 深圳华越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跃平 深圳中科大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 员:黄志文 王生淋 俞益飞 方少钟 李亚妮 吴义元 刘强黄小燕 何龙辉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地点为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2室。

联系人:何龙辉,联系电话:82997882(三)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专家组、裁判组、监督仲裁组、赛务组、设备组和后勤保障组。

六、竞赛项目、标准、内容

       (一)竞赛项目

无人机组装与调试、无人机驾驶

       (二)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根据我市无人机行业发展状况并结合无人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及考核要求制定竞赛标准,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相关技术文件。

  (三)竞赛内容

  1. 无人机组装与试调竞赛项目

初赛:参赛选手需要完成一台指定机型的无人机组装任务,不要求调试,但是无人机零部件的位置必须安装合理、正确。

决赛:要求参赛选手完成一台指定机型的无人机组装、调试任务,除要求无人机零部件的位置必须安装合理、正确外,还需完成相关调试任务,最后进行起飞、降落飞行测试。

  2. 无人机驾驶竞赛项目

初赛:参赛选手需要按指定赛道完成绕圈飞行、躲避障碍等基础飞行任务,主要考查参赛选手对无人机的操控能力和技巧。

决赛:参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快递运输”和“电塔架线”两项模拟应用飞行任务,主要考查参赛选手对无人机的精准操控能力和技巧。

七、参赛对象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年龄18岁以上,在我市从事无人机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无人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学员、无人机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项目竞赛自动取消。

  (二)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可于2016年10月14日前登录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szzx.org.cn/),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报名表,选手需打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资料于报名截止前递交或快递到报名点审核。

  (三)报名资料

1.个人报名表(网站报名后自动生成);

2.选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选手本人2寸免冠黑白证件照一式5张;

  (四)报名资料审核点及联系人咨询电话:

报名资料审核点: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8299788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2室

八、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4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比赛项目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并推荐优秀选手报名参加竞赛。

  (二)赛前培训(2016年9月5日至10月20日)。

为使参赛选手能够尽快熟悉设备环境和了解竞赛与技术要求,竞赛组委会将于赛前每周六、周日开放高训大厦2楼无人机实训室,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可以参加组委会定期举办的免费培训讲座。

联系人:周济 联系电话:83249529 83240064(三)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0月23日至11月3日)。

  1.无人机组装与试调竞赛项目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1)初赛进行无人机组装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前35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进行无人机组装、调试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决出优胜选手。

 2.无人机驾驶竞赛项目

竞赛分赛前模拟飞行、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赛前模拟飞行测试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比赛安全,证明参赛选手均已具备独立操控无人机的能力。通过模拟飞行的参赛选手才可参加初赛。

(2)初赛进行无人机基础飞行技能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前3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进行无人机模拟应用飞行技能竞赛,赛后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决出优胜选手。

九、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

1.荣获无人机组装与调试项目综合成绩第1名的选手,由所在单位工会推荐、按程序申报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

2.荣获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参赛选手,由深圳好技师好讲师系列活动组委会授予“深圳好技师”荣誉称号,根据相关条件推荐参加省市“优秀技师”或“技能标兵”等评选活动。

  (二)获得优胜奖

本次竞赛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由竞赛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三)获得竞赛奖金

获得各竞赛项目前6名的参赛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奖金分配如下:

第1名,奖金20000元;第2名,奖金6000元;第3名,奖金3000元;第4至6名,奖金各2000元。

十、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或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有权对赛场违规选手的违规行为做出查处和裁决,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商竞赛主办单位后,做出决定。

十一、其他(一)各参赛企业应把参加竞赛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本企业参赛人员的组队和选拔工作;

(二)为保证大赛公平公正,本次竞赛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竞赛全程予以监督;

(三)各参赛人员在竞赛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四)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2.《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无人机组装与调试项目技术文件》

3.《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暨好技师系列活动无人机应用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无人驾驶项目技术文件》

  深圳好技师好讲师系列活动组织委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