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明光-明光市′2018迎春书画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推动我市书画摄影艺术创作,鼓舞全市人民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用自己的汗水和智慧建设“山水田园生态市,滨湖花园度假城”。经研究,决定举办“美丽明光——明光市′2018迎春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明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 承办单位:明光市美术馆   明光市文化馆

三、 协办单位:明光书画院

四、 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面向全市广泛征稿,在明光市工作、生活的书画摄影爱好者及明光籍书画摄影家。

2、作品要求

(1)书法: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及讴歌新时代、赞美美好新明光的诗歌赋。最大不得大于180厘米*97厘米,竖幅为宜,书体不限。

(2)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均可,主题健康向上(提倡主题性创作)及表现明光山水、风土人情。最大不得大于180厘米*97厘米,竖幅为宜,西画作品横向不大于200厘米,(书法、绘画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

(3)摄影:以表现美丽新明城及明光自然风光为主题,兼及人物摄影创作,墨白彩色均可,数码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投稿作品要求不小于4M,文件名请以作者姓名加图片主题命名(如:《作者+作品名称jpg》,作品不能进行后期制作PS)。

五、截稿日期

二0一八年元月四日,逾期不收。

(主办单位将成立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入围作品参加展览)

六、 时间、地点

1、 展览时间:

二0一八年元月三十日至二0一八年二月三十日

2、 展览地点:

明光市美术馆展厅

七、 收稿地址:

书法、绘画作品:明光市美术馆接待室

电话:0550-8109261

联系人:王传杰,电话:13855025066

摄影作品:明光市文化馆

电  话:0550-8259060

联系人:董鹏程

邮箱:245323906@qq.com

明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0月14日

“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

“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

一、总则

(一)举办时间

2016年12月26举行初赛,12月28日举行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

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  明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明光市舞蹈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

明光市教体局、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明光职高)、明光市文广新局、明光市广播电视台

(四)冠名单位

榄菊  天水湖

(五)比赛组委会

成立比赛组委会,主持全部赛事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文联,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六)比赛组别

比赛设“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两个项目组。

(七)比赛方式

各组别分别进行初赛和决赛。初赛、决赛以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及比赛有关事项

(一)参赛条件

  1. 凡明光市籍选手(含在外地工作、学习的明光籍选手)和在明光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外地户籍选手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年龄不限。
  2. 参赛作品须为创作的新作品。
  3. 每个独舞、双人舞、三人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群舞作品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演员不得超过24人。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月11日22日—12月22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2.报名地点:明光市文联(地址:明光市文化中心二楼(明湖学校东)邮编:209400);

3.联系人:任亚弟(电话:0550-8133617、13505506456);邮箱:ahyd2009@163.com;

4.报名方式:学校、舞蹈培训中心等的参赛项目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其余单位和个人的参赛项目通知要求报送,名额不限,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文档均要。

5.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填写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报名表(详见附件2,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由编导和演员填写,群舞由编导填写)。

(2)编导和演员各提交3张2寸彩色照片(不包括群舞演员)。

(3)群舞作品提交2张7寸演出剧照。

(三)比赛程序

  1. 初赛

2016年12月26日,在明光市职高多功能报告厅经评委评议和打分,按作品得分高低排序,现场公布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

  1. 决赛

2016年12月28日在明光市职高多功能报告厅举行,采取现场表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奖办法

(一)奖项设置

1.“独舞、双人舞、三人舞”项目组:设创作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表演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2.“群舞”项目组:设创作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表演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3.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表演奖: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表演奖,名额由比赛组委会从严掌握。

注:以上各类奖项允许空缺。

(二)奖品设置

1.创作、表演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3.优秀表演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颁奖安排

比赛组委会择时举行颁奖晚会,为获奖选手和获奖单位颁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有弄虚作假和其它不正当行为,违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比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的录音、录像及以本次比赛名义制作的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出权和音像制品的制作、使用、交流、内部发行权。

3.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比赛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

4.参赛选手参加比赛所需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

5.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的版权鉴定责任。参赛单位对作品版权负责,若参赛作品涉嫌版权纠纷、诉讼等问题,均由参赛单位负责。凡发生版权纠纷,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及获奖资格。

6.本章程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章程及“天水湖”杯明光市首届舞蹈大赛报名表.doc

“党在我心中”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明光市第二届歌手大赛

“党在我心中”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明光市第二届歌手大赛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我市声乐教育的普及与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文艺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和谐明光与文化强市建设,全力打造“滨湖花园度假城、山水田园生态市”,明光市将于2016年11月举办“党在我心中” 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明光市第二届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联

协办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教体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音乐家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0日——22日;

预赛地点:明光市文化中心多功能报告厅;

决赛地点:明光市文化中心多功能报告厅;

颁奖晚会地点:明光市文化中心多功能报告厅

三、比赛实施方案:

见附件一《“党在我心中” 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明光市第二届歌手大赛实施方案》;

四、参赛选手报名办法:

见附件二《“党在我心中” 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明光市第二届歌手大赛选手须知》;

附件三《“党在我心中” 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明光市第二届歌手大赛报名表》;

五、活动组织

请市教育体育局做好全市各中小学校周知和参赛选手报名工作,市直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周知和选手参赛报名工作、各乡镇街道做好本乡镇及所属文化馆、文化站、各类声乐教育培训点的周知和选手参赛报名工作,市文联积极帮扶调度浩淼企业文联、女山湖镇文联、泊岗乡文联组织好选手报名参赛工作。

本次大赛除欢迎机关单位积极踊跃参赛外,同时欢迎社会各界音乐爱好者直接报名参赛,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联系市文联(电话:8133617,联系人:任亚弟,手机:13505506456)。

附件: “党在我心中”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明光市第二届歌手大赛实施方案、选手须知和报名表.docx

中共明光市委宣传部

明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明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0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