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易杯”2017年度株洲市创新创业大赛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内高校、相关园区和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现决定举办“天易杯”2017年度株洲市创新创业大赛。现就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方案

大赛由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主办,株洲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湖南天易众创孵化器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大赛组织方案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类别

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团队组三个类别分别进行比赛。

2、报名方式

登陆“株洲市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zzcxcyds.com,市内企业、市外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在大赛官网进行报名。

3、报名截止日期

2017年6月30日

4、赛事阶段

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选拔赛将按照株洲市重点支持的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分别与相关园区、行业骨干企业共同举办。

二、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内高校、相关企业和园区、众创空间等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2、认真组织,广泛发动。为确保大赛的参与面,遴选一批优秀企业和团队,请各单位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报名参赛。

3、积极配合,落实责任。各单位应积极宣传大赛,认真组织企业和团队参加比赛,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并形成对参赛企业和团队的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三、联系方式

张小明 0731—28687624

易  雄 0731—28685704   13762269697

邮箱:zzcxcyds@163.com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72号(市科技局旁)炎帝创客中心二楼

附件:“天易杯”2017年度株洲市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关于举办“天易杯”2017年度株洲市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24日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我爱XX”图文征集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我爱XX”图文征集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为更好地宣传首届株洲艺术节,配合办好2016年“欢乐潇湘·欢乐株洲”群众文艺汇演活动,同时也为了给广大市民搭建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调动市民的参与热情,按照《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我爱XX”图文征集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7月—8月

二、征集内容

1、征集内容为图片或视频。其中,视频的时长为3—5分钟,图片需500万像素以上,所有的征集内容需配200字以上的文字解说。

2、图文主题须跟本次株洲市首届艺术节和“欢乐潇湘·欢乐株洲”群众文化活动有关,以参与群众文化给人带来的快乐为主,要求真实、感人、积极、健康。

三、参与方式

征集图文可以通过关注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的网站、公众号及微博进行投稿,也可直接将图片、视频资料邮寄至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最佳创意奖、最佳风采奖、最佳活力奖等奖项。由活动组委会统一颁发奖证、奖杯。

五、评选机制

活动组委会将担任评审工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评分,确保本次比赛公开、公平、公正。

六、宣传推介

评选结果将在“韵动株洲”、市群众艺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联系电话:26868203(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联 系 人:黄伟(13975332728)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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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专业舞台戏剧、声乐、器乐比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专业舞台戏剧、声乐、器乐比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按照《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举办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专业舞台戏剧、声乐、器乐比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0月

二、参赛对象

参赛作品的创作、编导、表演者必须为专业剧团人员及职业从业人员(如音乐教师、音乐专业学生、职业歌手等)。

三、赛事安排

初赛(7—8月):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自行组织开展。

复赛(8—9月):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自行组织开展。在初赛基础上,选拔优秀作品,并将视频、音频资料上报,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决赛(10月):市组委会组织复赛审核通过的作品举行决赛。

四、比赛类别及要求

  (一)舞台戏剧类

1、大型剧目(含大型歌剧、湘剧、音乐剧、花鼓戏等):作品时间不超过2小时,题材不限,人数不限。

2、小戏(含小歌剧、小花鼓戏等):作品时间不超过25分钟,题材不限,人数不限。

3、小品:作品时间为6—12分钟,题材不限,人数不限。

4、大型剧目及小戏必须是2015年12月后经过整理加工及原创,没有参加过市级以上的赛事。

  (二)声乐类

1、分为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分别进行比赛。

2、参赛选手年龄不限、性别不限,演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时者均予以扣分。提倡加入表演元素,以使得艺术更贴近大众审美。

3、进入决赛的选手均采用伴奏带伴奏。伴奏带由参赛选手提供,可由人声伴唱。现场允许人声和特色乐器伴唱、伴奏(伴唱及伴奏人员由参赛选手自行安排)。

 (三)器乐类

1、民乐及管弦乐均可参加比赛。可以独奏或乐队等形式参加比赛。

2、独奏:要求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原创、移植、改编均可,时长4分钟以上,不超过10分钟,参赛选手须背谱演奏。

3、乐队:表演形式不限。乐队人员须2人以上,合奏、齐奏、重奏均可。比赛曲目要求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原创、移植、改编均可,时长4分钟以上,不超过十分钟,参赛选手须背谱演奏,每轮比赛需更换曲目。

五、作品报送

各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推荐选送参加决赛的作品的视频、音频资料。

报送时间:2016年9月1日—15日

报送地址:株洲市芦淞路文化园群艺馆内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综合部(丁春收)

1、舞台戏剧类:大型剧目推荐选送数量不限,小戏、小品各县市区共推荐选送1个作品。

2、声乐类:美声、民乐、通俗分别推荐选送2个作品。

3、器乐类:独奏、乐队分别推荐选送2个作品。

六、奖项设置

1、专业舞台戏剧大型剧目:设剧目综合奖和单项奖。剧目综合奖分设一个“金奖”、两个“银奖”、“新剧目奖”若干。

2、专业舞台戏剧小戏小品:设一个“金奖”、两个“银奖”、三个“铜奖”、“优秀奖”若干。

3、专业舞台声乐类比赛:每个小组各设一个“金奖”、两个“银奖”、三个“铜奖”、“优秀奖”若干。

4、专业舞台器乐类比赛:每个小组各设一个“金奖”、两个“银奖”、三个“铜奖”、“优秀奖”若干。

七、其他要求

1、本次艺术节旨在挑选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并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作品。组委会将从中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演,所有演出团队及个人应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2、参加决赛的团队及个人需认真填写报送表格(见附件),于9月上旬,上报至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综合部。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8686284(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综合部)

联 系 人:丁春13973399377(大型剧目类)

唐农家13707331116(小戏小品类)

魏立彬13973336833(声乐类)

黄志平13973300725(乐器类)

附件: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专业舞台戏剧、声乐、器乐比赛申报表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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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根据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于2016年举办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时间

2016年6月—12月

二、参赛对象

市内各企事业单位、大学、文化(广告)公司以及在株洲生活、学习、工作的微电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0月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

2、纪录片、专题片、故事片、电视散文、MTV、动画片等各类影像作品均可参赛。

3、作品格式不限,清晰度必须达到高清。

4、作品时长为3到12分钟。

四、赛事安排

此次微电影大赛分为初选征集(即初赛)、决赛评选和作品巡展等阶段。

1、初选征集(6月—8月):此阶段即大赛初赛阶段,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最终每个县市区统一推荐选送3—5个优秀作品参加决赛评选。

2、决赛评选(9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对各县市区推荐选送的优秀作品进行集中评选,同时,进入决赛的优秀作品将上传到网络平台接受大众投票。

3、作品巡展(10—12月):首届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将组织大赛优秀作品在各网站、电视台、电影院展播,并在市内各机关、社区、学校进行巡展。

五、评审工作

1、活动组委会将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工作。评委会由专家评审、媒体评审和网络投票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40%、30%、30%。其中,专家评审由省、市影视、文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媒体评审由省、市相关媒体代表组成;网络投票将在大赛指定网站进行。

2、本次大赛将设最佳故事片金奖、最佳故事片银奖、最佳纪实片金奖、最佳纪实片银奖、最受大众欢迎作品奖(网络奖)。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最佳表演奖等若干单项奖。

六、作品报送

1、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2、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初选作品后,填写表格、刻制碟片或者存储U盘,统一报送活动株洲艺术节组委会微电影大赛组。

联 系 人: 龚   琳    尹德胜

联系电话:28686261  28686263

邮    箱:605836365@qq.com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B803室

附件:首届株洲艺术节微电影大赛作品报送表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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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群众音乐、舞蹈大赛

2016年首届株洲艺术节群众音乐、舞蹈大赛

各县市区文体广新局:

根据《首届株洲艺术节总体方案》要求,决定于2016年举办群众音乐、舞蹈大赛,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16年7月—10月

铁路文化宫(舞台舞蹈决赛)、周末剧场(音乐决赛)、沿江风光带露天剧场(广场舞决赛)。

  初赛、复赛地点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

本次群众音乐、舞蹈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7—8月):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自行组织开展。

复赛(8—9月):由各县市区在本区域自行组织开展。市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和大众评委一同参与复赛评选。

决赛(10月):各县市区从复赛节目中推荐1个音乐作品、2个舞蹈(可含广场舞)作品参加决赛。

全市业余文艺爱好者均可参赛,专业剧团及职业从业人员(如音乐教师、音乐专业学生、职业歌手等)不能参赛。

1、参赛作品应于2015年第五届湖南艺术节以后创作或改编,表演者必须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其中,声乐、舞台舞蹈作品必须为原创,器乐、广场舞可为改编作品,鼓励原创。

2、音乐作品(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得超过7分钟,表演形式不限(独唱、独奏、重唱、重奏、小组唱等),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

3、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广场舞演出人数不超过36人。

4、参选作品应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注重反映城市社区、农村群众生活。

5、凡进入决赛的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并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并与组委会签订安全协议,提供健康证明,自行购买人身以外伤害保险。

首届株洲艺术节群众音乐、舞蹈大赛按不同类别设金奖、银奖。

为提高我市文化艺术队伍,鼓励各县市区文艺团队积极参与此次活动,组委会将从参加决赛的节目中,选出优秀节目深入社区、企业集中演出,各参演团队、个人应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2、参加决赛的团队及个人需认真填写报送表格(见附件),于8月上旬,上报至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8686203(株洲市群众艺术馆群文工作部)

联 系 人:赵佳13617337788

李萍15200403083(舞蹈类)

伍姿13707334805(音乐类)

附件:

首届株洲艺术节决赛作品报送表(舞蹈类)

首届株洲艺术节决赛作品报送表(音乐类)

株洲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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