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教育厅等5单位关于举办首届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的通知

 

 

 

 

 

 

 

 

 

闽委宣联〔2019〕27号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教育厅等5单位关于举办首届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组织创作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青春风采和艺术感染力的优秀原创校园歌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激发广大福建青年为推动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高等院校广泛开展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教育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承办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中心

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二、组织领导机构

1.设立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设立大赛组委会,由省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职能处室领导组成(组委会领导名单附后)。

2.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大赛各项具体工作。

三、参赛对象

1.大赛参加对象为福建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教职员工。

2.比赛以高校为单位,推荐原创校园歌曲参加比赛。推荐歌曲数量不少于2首,最多不超过10首,参赛作品须提供歌曲小样或歌曲MV。

3.每首歌曲词曲作者须为同一学校。

四、活动安排

大赛分为歌曲征集、初赛、半决赛、总决赛四个阶段。

(一)歌曲征集阶段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15日前完成参赛歌曲征集工作。

(二)初赛阶段

2020年2月29日前,大赛组委会将组织音乐专家评委对参赛歌曲进行初评,评选出前30强歌曲参加半决赛。

(三)半决赛阶段

2020年3月上旬,在福州大学举行半决赛,现场评选出前20强歌曲参加总决赛。

(四)总决赛阶段

2020年3月下旬,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总决赛暨颁奖仪式,评选出十佳歌曲10首、优秀歌曲10首。

半决赛、总决赛将以现场演唱的形式进行,根据评委打分情况开展评选工作。歌曲作者可自行演唱,也可委托同校其他演唱者参加比赛。半决赛、总决赛将通过海博TV《直播福建》进行网络直播,比赛实况录像将在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新闻频道、公共频道,福建教育电视台等播出。

五、奖项设置

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设十佳歌曲奖、优秀歌曲奖、组织工作奖。其中,十佳歌曲奖10首,每首奖励2万元;优秀歌曲奖10首,每首奖励1万元。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学校组织创作情况,评出组织工作奖若干名。

主办方将在获奖歌曲中择优选择3-5首歌曲,邀请全国著名歌手录制演唱,进行广泛宣传推广。优秀歌曲将推荐在福建省春节文艺晚会、“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福建文艺志愿惠民演出等全省重大文艺活动中演唱,推动优秀校园歌曲唱响、传开。

六、工作要求

1.原创校园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反映青春生活,旋律优美、时代感强。

2.参赛歌曲须无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参赛资格,由学校和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3.大赛组委会对获奖歌曲有使用权,如用于印制宣传品、编辑画册、展览、文艺活动、对外交流等。

4.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发动,做好组织工作,抓住大赛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要对参赛作品内容和参赛选手进行严格把关。要加强宣传,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广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的特色亮点,扩大社会影响力。

七、其他

1.各高校代表队需在2020年2月15日前完成参赛歌曲的创作、征集、推荐工作,填写原创校园歌曲报名表、参赛选手登记表和审核意见一同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上材料需在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成电子版与歌曲小样、歌曲MV一同发至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2.歌曲小样仅限mp3格式,歌曲MV仅限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

3.每所高校设领队一名,领队及参赛选手(含词曲作者)在福州期间食宿由承办单位负责,往返动车票按二等座票面价报销。陪同人员费用一律自理,并须先报大赛组委会同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杨,手机:18950410403,座机:0591-83712842 ,传真:0591-8371284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音乐家协会,邮编:350001,大赛组委会电子邮箱:fjycxygq@163.com。

 

附件:1.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报名表

3.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选手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教育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

 

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梁建勇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刘志坚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伟平  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志勇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

邱守杰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二级巡视员

刘  毅  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成员、副董事长

成  员:吕宏波  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苏贻堆  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处处长

周  睿  共青团福建省委学校部部长

唐晓燕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

曹  俭  省广播影视集团新闻频道板块副总监

 

附件2

 

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联系人:           工作职务:           联系电话:        

参赛曲目 时长 词曲作者 选手姓名 歌曲简介
词:

曲:

 

 

 

词:

曲:

 

 

 

 

 

 

词:

曲:

 

附件3

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选手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一寸免冠照)

组合名(若为组合参赛填写)
政 治 面 貌 出 生 年 月
学       校 院系、专业
现  学  历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参 赛 曲 目 词曲作者 词:        曲: 时长
歌 曲 简 介
校党委审核意见:

经审核,参加此次福建省原创校园歌曲大赛的歌曲《XXXX》未发现内容问题,参赛选手XXX、XXX共XX人(含词曲作者)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特此报告。

盖   章

 

注:1.若为组合参赛,参赛选手需分别填写此表。

2.此表可复制。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印发

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公告

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以下简称“三亚亚沙会”)将于2020年11月在中国三亚举行,志愿者是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赛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国家文明的重要窗口。为更好地配合三亚亚沙会志愿者各项工作开展,凝聚和号召广大志愿者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状态投身到三亚亚沙会的各项志愿服务中去,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组委会(以下简称“三亚亚沙组委”)公开征集三亚亚沙会志愿者歌曲(歌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三亚亚沙会志愿者歌曲(歌词)。

志愿者歌曲是三亚亚沙会志愿服务精神的体现,扩大志愿服务的影响,激发志愿服务热情,营造良好氛围。志愿者歌曲将用于各类三亚亚沙会志愿文化活动现场氛围营造。

二、组织机构

三亚亚沙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评选活动由三亚亚沙组委主办,由三亚亚沙组委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三亚亚沙委)志愿者部具体承办,具体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征集要求

志愿者歌曲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精神,突出本届亚沙会的志愿服务理念;体现中华文化内涵和三亚的文化特色;词曲优美,内涵丰富,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朗朗上口,易于为广大志愿者传唱。

1.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2.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并且无抄袭、仿冒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之行为;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也不属于公开作品。除提交参选作品及资料的参加者以外,没有任何他方对参选作品及资料的创作有实质性贡献。

四、应征对象

1.国内外所有支持和关心三亚亚沙会并自愿遵守征集公告中征集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按照征集评选文件的有关规定参加征集活动;

2.所有作为自然人的应征者应能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所有作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征者应能够提交工商注册登记文件或其它具有同等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以充分、准确地证明其身份。

3.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征集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1月5日18:00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0日18:00

六、投稿方式

1.应征者须从三亚亚沙会官方网站(www.sanya2020.cn)下载《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活动应征表格》(以下简称《应征表格》),按照要求填写随应征作品一同提交(手写版本需字迹清晰,提交扫描电子文件到指定邮箱,歌曲作品提交CD-ROM或者U盘);

2.每个应征者只能提交一份作品;

3.未按规定提交的应征作品,均可能被视为无效应征作品;

4.应征作品网络提交邮箱地址:syszgb@126.com;邮寄地址:三亚市望海青年酒店四楼,三亚亚沙委志愿者部,邮编:572000,联系人:喻国志 电话:18208908616。

5.应征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应征作品提交至指定邮箱或地址,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作品,均可能被视为无效应征作品;通过网络提交的,以网络系统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一律采用挂号信方式,以三亚亚沙委志愿者部签收时间为准(邮件在途因客观因素引起的延误提交情况,三亚亚沙组委不负任何责任);

6.已递交应征作品的应征者,不得在征集工作结束前一稿多投;

7.应征者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评选流程

(一)信息发布

发布征集公告,策划组织社会各界、三亚亚沙会志愿者等参与征集活动。期间,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网络征集活动等方式,宣传征集活动。

(二)初选

征集截止后,三亚亚沙委志愿者部将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选出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作品10件。

(三)专家评审

邀请市委宣传部、高校教授、国内知名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媒体代表、志愿者代表等组成专家评审专家团,对初选作品进行专家评审,产生志愿者歌曲(歌词)3件作品。

(四)报审

三亚亚沙委志愿者部将经专家评审程序产生的志愿者歌曲(歌词)3件作品向三亚亚沙组委报审,确定最终优胜作品1件,适时公布评选结果,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全程介入。

八、奖励及发布

1.最终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优秀作品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作品奖(7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不重复设奖励;

2.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并缴纳所有税款;

3.三亚亚沙组委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5.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应征表格》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九、法律规范事宜

1.所有提交至三亚亚沙组委的应征作品,三亚亚沙组委均将予以保留并不予退还(包括应征人申请退出本次征集活动的情况),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应征人应同意按三亚亚沙组委的要求同三亚亚沙组委进一步签署相关后续的法律文件、协议。三亚亚沙组委也有权自行或要求应征人在该类应征人已经提交的应征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下一步工作;

3.三亚亚沙组委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技术对三亚亚沙会志愿者歌曲(歌词)进行使用;

4.经应征人确认,三亚亚沙组委有权无偿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应征人在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

5.应征人应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三亚亚沙组委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

6.所有应征作品都必须始终遵守上述条款和条件。三亚亚沙组委可以随时基于自己的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和条件的任何作品或任何应征者;

7.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三亚市辖区解决;

8.三亚亚沙组委保留以下权利:

(1)对本征集方案中所涉任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或撤回;

(2)拒绝不满足征集要求或者评审规则的应征作品;

(3)自行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一件或者数件或者未能选出三亚亚沙会志愿者歌曲方案;

(4)要求获选的应征作品的主创人员修改获选作品,完成最终的作品;

(5)结合所有或部分应征作品中的创意形成决定最终方案;

(6)保留所有未在本征集方案中授予的全部权利;

(7)保留解释本征集活动的程序与规则的权利;

9.应征者必须完全、彻底、无条件地接受本方案的所有应征规则。未遵守应征规则中列出的任何条件的,三亚亚沙组委有权剥夺其应征资格;

10.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三亚亚沙组委。

附件1:

点击下载附件>>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词(歌曲)征集活动应征表

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词(歌曲)征集活动应征表格

附件2:

点击下载附件>>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

 

第六届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活动

法律规范事宜告知函

1.所有提交的应征作品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应征作品获奖后,三亚亚沙组委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谱曲。

2.尽管已评选出最终的优胜作品并向该作品的创作者颁发了奖励,三亚亚沙组委仍有权最终选用其它不在本征集活动框架内的作品。

3.应征者理解并同意三亚亚沙组委单方调整此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和相关规则。

4.在本次活动期间,应征者同意按三亚亚沙组委的要求参加三亚亚沙组委制定的有关宣传活动,并同意签署其格式和内容能够为三亚亚沙组委所接受的相关后续的其他法律文件、协议。在需要签署该等法律文件、协议的情形下,三亚亚沙组委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应征者;如果应征者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应征者须根据三亚亚沙组委的要求,确保其雇员和所有参与了应征作品创作的相关人员签署该等法律文件、协议。

如果应征者未能按照上段要求签署或促使有关方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协议,应征者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其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的评选资格。在该情况下,应征者在其所签署的《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中就该应征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转让(许可)等事项所做出的承诺继续有效。

5.应征者同意按照三亚亚沙组委的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调整,并授权三亚亚沙组委对其提交的作品进行深化。

6.应征者同意并授权三亚亚沙组委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应征作品。

7.应征者同意并授权三亚亚沙组委无偿使用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

8.应征者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三亚亚沙组委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应征者参加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

9、所有应征者、应征作品应符合上述条款和条件,应征者同意并授权三亚亚沙组委基于单方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或条件的应征者、应征作品。

10、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提交至三亚亚沙组委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11、应征者同意并授权三亚亚沙组委行使用以下权利:

(1)对本征集公告中所涉任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或撤回;

(2)拒绝不满足征集要求的应征作品;

(3)自行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或者未能选出歌曲、歌词;

(4)要求获选的应征作品的作者修改获选作品,完成最终的作品;

(5)结合所有或者部分应征作品中的创意形成决定最终的作品;

(6)保留所有未在本征集方案中授予的全部权利;

(7)保留解释本征集活动的程序与规则的权利。

12、应征者接受征集评选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完全理解若未能遵守征集评选文件的有关规定可能将被剥夺应征资格。

 

应征者(填写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已阅知并认可以上法律规范事宜。

应征者(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附件3:

点击下载附件>>著作权换转让承诺函

 

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活动

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组委会(以下简称“三亚亚沙组委”):

为参加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以下签署的个人或监护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活动征集评选办法及征集规定”的前提下,签署《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志愿者歌曲(歌词)征集活动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本承诺函”),谨向三亚亚沙组委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因其参加本次活动而提交至三亚亚沙组委的应征作品及资料是由承诺人独立创作完成或合法取得的。承诺人对应征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2.承诺人自提交本承诺函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应征作品及资料(包括对应征作品进一步修改后的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三亚亚沙组委。

3.根据相关法律,应征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中的部分权利若为不可转让的权利,承诺人保证对该等权利做出如下安排:

(1)承诺人许可三亚亚沙组委独占性地合法行使发表、使用应征作品及资料的权利,以及对应征作品及资料的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2)三亚亚沙组委在使用应征作品及资料时,应当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但在必要情形下,三亚亚沙组委可自行决定是否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

(3)承诺人确认并同意,承诺人做出的上述“独占性许可”包括排除承诺人本人对相关权利的行使,三亚亚沙组委有权随时将上述(1)至(2)项的权利向任何第三方进行再许可。

4.承诺人签署本承诺函后,除非获得三亚亚沙组委书面允许,在任何时候不得撤销其在本函项下所作承诺。

5.在本次活动期间内,承诺人按照三亚亚沙组委的要求参加有关宣传活动,并签署或促使有关方签署其格式和内容能够为三亚亚沙组委所接受的必要合同。承诺人同意,如其未能签署或促使有关方签署前述合同,将视为自愿放弃应征作品继续参加本次活动的资格。

6.承诺人保证:

(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本次活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2)承诺人在本次征集活动中的任何盖章、签字,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承诺人具有约束力。

(3)承诺人具有签署本承诺函的资格,并有能力行驶本承诺函项下所有权利、履行本承诺函项下的义务。

(4)应征作品及资料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其应征作品除参加本次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5)应征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内容,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6)如因承诺人的应征作品及资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因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而使三亚亚沙组委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三亚亚沙组委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三亚亚沙组委免受上述损失。三亚亚沙组委同时保留向承诺人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7)因参加本次活动而产生的费用由承诺人自行承担,前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费用、送达费用、税费等。

(8)承诺人无条件接受本承诺函第2、3条之规定。

(9)承诺人同意三亚亚沙组委可不经承诺人许可将应征作品再转让或再许可第三方使用,并同意放弃前述再转让或再许可所得任何收益。

(10)在本次活动中获悉的任何三亚亚沙组委未经公开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11)若应征作品未被选定为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或未被最终采用,承诺人不会向三亚亚沙组委提出任何要求。

(12)无论应征作品是否中选,承诺人不会以任何形式贬损“亚洲沙滩运动会”,并尊重亚奥理事会和三亚亚沙组委的尊严和荣誉。

7.承诺人保证其承诺真实可靠,并善意履行本承诺。如有违反而导致三亚亚沙组委遭受损害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亚亚沙组委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参选资格的权利。

8.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台湾地区法律除外)。

 

应征作品标题:

承诺人签名: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有适用):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征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2018大连原创歌曲大赛

乐事发声~

大连原创音乐孵化事业整装待发!!!

2018大连原创歌曲大赛即将启幕

新闻发布会邀你参加

“浪漫之都•悦动大连”

用音乐迈向新征程城市代言!

“浪漫之都•悦动大连”用音乐为迈向新征程城市代言! 由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大连广播电视台、大连市文广局、大连市文联主办,大连市音乐家协会、大连索菲亚传媒、FM106.7(easy radio)承办,“华润置地”2018大连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即将启动,邀请有志于原创音乐的你前来现场参加新闻发布会。

欢迎对于原创音乐怀有一腔热情的你莅临活动现场

感受大连原创音乐的蓄势待发

留下姓名&电话

详情关注:公众号:FM1067;公众号:大连原创音乐;微博:大连原创音乐

2017“文化中国·水立方杯”海外华人中文歌曲大赛

文化中国·水立方杯”海外华人中文歌曲大赛,是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的一项大型公益性侨务文化交流活动。大赛针对海外华侨华人推出,旨在以中文歌曲比赛的形式,加强其对祖(籍)国文化了解,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一、大赛宗旨

通过举办海外华人中文歌曲大赛,以侨为桥,增进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以歌传情,说好中国话、唱好中文歌,培育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对祖(籍)国的归属感;以35万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捐资共建的奥运场馆水立方为载体,广泛联结海外侨胞,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侨胞事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国务院侨办宣传司

国务院侨办文化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电视台

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演出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四)赞助单位

首钢总公司

(五)执行机构

大赛成立组委会,由各单位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执行和监督指导工作。

组委会在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章程的制定、解释工作。

大赛在海外华侨华人主要聚居国家和地区设立分赛区。

三、选拔条件

1.选手须为华侨或外籍华人(华侨: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外籍华人: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2.大赛分设青少年组和成人组。青少年组选手年龄为12至18(含)周岁,即在1999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之间出生;成人组选手年龄为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各赛区视情把握。每个赛区限推2名青少年组选手和1名成人组选手,参加北京总决赛。

3.大赛不接受当前在专业团体从事演唱职业的歌手参赛。

4.以往参加过北京总决赛且获得过金、银、铜奖中任一奖项的选手,不得再次参加北京总决赛。

5.以往参加过两次(含)以上北京总决赛的选手,不得再次参加北京总决赛。

6.选手须使用中文演唱,唱法不限,歌曲须内容健康。

7.大赛将从演唱水平、中文水平和艺术表现力等方面对选手进行考核,鼓励原创作品。

8.所有参加北京总决赛的选手须准备至少4首CD格式或MP3、WAV音频格式的无原声伴奏带。

9.海外选拔阶段的评分标准及办法由海外承办机构根据大赛章程制定,总决赛阶段的评分标准及办法由组委会另行制定。

四、比赛内容

大赛在海外华侨华人主要聚居国家和地区设立分赛区,青少年组和成人组分别比赛、评奖。

1.各承办机构在当地组织选拔赛,每个赛区推选2名青少年组优胜选手和1名成人组优胜选手,获得到北京参加总决赛资格;

2.组委会设立不多于3个复活名额,各赛区落选选手可经当地承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比赛视频发至组委会,经专家团队审核评定,确认是否复活并获得到北京参加总决赛资格;

3.经各赛区推选出的青少年组优胜选手到北京参加音乐夏令营和总决赛,成人组优胜选手仅参加总决赛;

4.经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等多轮角逐,分别评选出青少年组和成人组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及各单项奖。

5.8月8日在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举行颁奖晚会,为获奖选手颁奖。

五、时间安排

(一)海外选拔阶段:3月至6月

1.各赛区成立组委会、评委会,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2.广泛发动当地侨界力量,共同开展筹备组织相关工作;

3.利用各种平台做好大赛宣传推广,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

4.做好选手报名工作,根据参赛人数确定赛制、安排赛程、实施选拔,邀请各界人士出席相关活动;

5.经初赛选拔,各赛区分别推选出2名青少年组优胜选手和1名成人组优胜选手,获得到北京参加总决赛资格;

6.鼓励有条件的赛区尝试开展以洲为单位的分赛区决赛。

(二)总决赛阶段:7月20日至8月3日

1.青少年组优胜选手集结时间为7月20日,成人组优胜选手集结时间为7月29日。

2.根据总决赛阶段赛程安排完成选拔,分别产生金、银、铜奖和各单项奖;

3.通过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选手投票活动,评选网络人气奖。

(三)颁奖晚会阶段:8月4日至8日

1.8月8日在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举办大型颁奖晚会,为获奖选手颁奖,并邀请国内知名艺人与选手同台献艺;

2.邀请国内相关单位领导及侨界代表人士出席颁奖晚会,担任颁奖嘉宾;

3.组织媒体对颁奖晚会进行网络直播;

4.总决赛阶段的比赛和颁奖晚会将全程录制,并择时面向海内外观众播出。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的奖项包括:

青少年组和成人组分设金奖、银奖、铜奖,另设网络人气奖、最佳潜力奖、最佳原创作品奖等单项奖。具体奖项数量将由大赛组委会综合比赛情况确定。

设立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用以表彰组织工作出色的海外承办机构,组委会将邀请获奖承办机构代表参加颁奖晚会。

大赛组委会有权对奖项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七、承办机构职责

1.负责赛事的筹备组织,广泛发动当地侨界力量,吸引更多的华侨华人关注和参与比赛,提高社会影响力;

2.负责赛事的宣传推广,通过华文媒体、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等,扩大受众范围,提高大赛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3.负责配合或组织开展有关北京冬奥会的宣传推广活动;

4.负责赛事的具体执行,承办当地选拔赛,邀请当地音乐界、文化界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完善赛制安排,规范选拔程序,坚持公平公正;

5.负责信息材料的收集报送,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对赛事信息、图文资料、比赛过程、媒体报道、社会反响等相关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报送;

6.协助大赛组委会做好来京参加总决赛选手的管理工作。

大赛组委会将对各分赛区的选拔赛进行监督指导,并最终决定来京参加总决赛选手资格。

八、费用安排

1.各赛区承办机构自行承担本赛区相关费用;

2.总决赛相关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凡属经大赛组委会确认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选手,在京期间的食宿费用按下列规定执行:

(1)大赛组委会为参赛选手提供免费食宿,选手须在指定地点住宿及用餐;

(2)参赛选手如有陪同者,其旅费、食宿、交通等费用一律自理,组委会不负责安排住宿地点;

(3)如选手抵京后拒绝参加培训或比赛,大赛组委会将停止提供其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

(4)如选手在比赛开始后因个人原因退赛,或因违反大赛规定而被要求退赛,大赛组委会将从选手退出比赛之时起,中止提供其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

(5)选手在抵京前自行购买在京必要的个人保险;

(6)大赛组委会不承担选手往返旅费。

上述费用安排如有变动,以大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九、其他

1.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各赛区承办机构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新歌唱灌南”2017全国首届原创歌曲大赛作品征集

灌南县位于江苏北部沿海,是全国首批开放城市——连云港市的南大门、《西游记》中二郎神的故乡。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秀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物产资源、强劲的发展态势,组成了灌南一幅五彩斑斓、奋发向上的壮美画面。为全面深入宣传推介灌南,打造灌南文化品牌,塑造灌南视听标识,进一步激发全县干群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全县人民的内生动力,不断扩大灌南的美誉度和对外影响力,根据“热爱灌南 奉献家乡”主题行动计划,中共灌南县委宣传部、灌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灌南县文广体局决定共同举办“新歌-唱灌南”2017全国首届原创歌曲大赛作品征集活动,热忱欢迎县内外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踊跃参加。征集相关事宜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作品形式:

作品以完整的歌曲为主,作品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二)作品要求:

1、歌曲力求围绕着人文灌南、绿色灌南、文明灌南、酒香(乡)灌南、平安灌南、奋进灌南,充分展示灌南人民勤劳、勇敢的精神风貌,诠释灌南跨越发展、改革创新和服务民生的深刻内涵,抒发热爱灌南、建设灌南的情怀,凝聚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的正能量;

2、立意深刻,蓬勃向上,思想性强,不拘一格,雅俗共赏;

3、具有强烈的时空穿透力和鲜明的地域特色;

4、歌词文字简练生动,概括性强,朗朗上口,在音韵、格律等方面符合歌词格式;

5、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昂扬向上、易于传唱,做到“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6、每位词曲作者作品不超过2首;

7、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新作,不包括改编曲和曾经在其它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法律后果作者自负。

(三)投稿要求:

1、参赛者登录灌南宣传官网,下载并填写网上报名表(网址:http://www.中国魔术之乡.cn),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gnzhengge@qq.com;参赛者务必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存有作品的数据光盘1份寄往大赛组委会,并注明“新歌-唱灌南”2017全国首届原创歌曲大赛作品征集字样。

2、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包括歌词、歌谱1式6份,歌谱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谱写清晰,1份署名,5份隐去作者姓名;有条件者可同时通过邮箱或以特快专递方式提交作品录音小样一份。

3、参赛者还须提交300字以内文字说明,说明歌曲创作理念,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及其它相关含义等。

(四)截止时间和投稿地址:

1、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投寄地址:江苏省灌南县人民中路1号761室“新歌-唱灌南”2017全国首届原创歌曲大赛作品征集组委会

联系人:汪翔

电 话:0518-80926866

邮 编:222500

二、组织机构:

主办方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审定活动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奖活动。组委会由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颁奖组织筹备工作。组委会聘请国内音乐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承担征集歌曲的评选工作。评委会将按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的原则进行评审。

三、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2017年10月20日

2、专家评奖: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2月16日

3、作品公示:2017年12月17日——2017年12月21日

4、发布评选结果并颁奖:2018年1月(具体时间待定)

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初评共评选出50首进入复评,复评共评选出20首进入终评,终评共评选出6首获奖作品,10首优秀作品。

四、奖项设置:

1、金奖1名,奖金2万元,词曲按4:6分配;

2、银奖2名,各奖1万元,词曲按4:6分配;

3、铜奖3名,各奖5000元,词曲按4:6分配;

4、优秀作品奖10名,颁发纪念证书。

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自付,对获奖歌曲还将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征歌须知:

1、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3、最终入选的歌曲,主办方将与作者签署有关协议,协议可有条件确认由活动主办方将其报送的作品进行改编、演唱、制作音像制品等再创作权益。

4、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启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中共灌南县委宣传部

灌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灌南县文广体局

2017年4月

“绿色中国”环保歌曲创作大赛

由国际中国环境基金会主办的环保歌曲创作大赛,旨在以音乐形式呼唤人们重视环境问题、提高环保意识,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原创歌曲作品将聚焦环境问题,既传达环保的理念和意义,也对中国以及世界环境的未来寄予美好期望。获奖者将有机会参加在美国华盛顿举办的“2017国际中国环境基金会公益环保绿色音乐会”,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稿dcxjxts@163.com。

一、作品要求

内容:以环保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宣扬环保理念、环境道德、生态文明,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经济、环保生活,关注中国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范围:参赛作品须是词曲完整的歌谱,作品形式、风格不限。采用简谱记谱法,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参赛者需提交完整的演唱音频(磁带、CD、MD均可)。

备注: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以及作品简要说明。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 2名 将受邀参加在美国华盛顿举办的“2017国际中国环境基金会公益环保绿色音乐会”

二等奖 5名 奖金5000 人民币及证书

三等奖 10名 奖金2000 人民币及证书

三、评委组成员

蒋姗倍,著名歌手,国际中国环境基金会“全球环境形象大使“。2012年蒋姗倍凭借《红尘情歌》获中国音乐家协会10年巡礼原唱金曲奖;《红尘情歌》被国家权威杂志列为经典之曲, 蒋姗倍不懈的为中国原创音乐奋斗之同时, 荣获“建设美丽中国最具影响力人物”, “中国好品牌形象大使”“,“中国十大好品牌代言”等称号。除此之外, 她还曾受邀在世界和平小姐大赛、2012年澳门国际电影节等重要场合登台献唱。2016年担任“中国有机生活日公益大使”。

另两位评委(待定)

四、截稿日期

大赛自通知刊登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6月30日截稿。

五、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歌唱子里甲·共筑中国梦”歌曲有奖征集

歌唱子里甲·共筑中国梦”歌曲有奖征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传递正能量,激发脱贫攻坚严峻形势下的干部群众的工作激情和干劲,凝心聚力建设和谐幸福美丽子里甲。子里甲乡党委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歌唱子里甲·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子里甲乡乡歌一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歌词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反映乡愁乡风乡情,浓缩厚重的民族文化元素,歌唱百姓勤劳淳朴、幸福快乐、乐观向上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

2.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词句生动有韵律;

3.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4.在以往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词曲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我们期待用您的才华与智慧,为展示当前子里甲乡干群齐心战脱贫、共奔富裕路的新面貌新气象谱写华彩乐章。

三、征集方式

歌曲征集截稿时间2016年11月30日止。参赛者可到各报名点(乡文化站/各村委会)领取或自行下载“歌唱子里甲·共筑中国梦”歌曲征集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以纸质版或电子版形式报名参赛即可。

报送地址:子里甲乡文化站

联系电话:13378860912

联系人:唐才燕

邮箱:356758532@qq.com

四、评选奖励

征集截止后,将邀请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评选。入围作品,将在子里甲乡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展示、投票,前5名奖金各500元,从前5名中入选一首作为子里甲乡主题歌,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活动组委会将设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评选。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组委会,作品的版权归属主办单位,作者享有该作品的永久署名权。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4.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子里甲乡文化站。

六、活动流程:

 

2016-10-23_172118

附件:“歌唱子里甲·共筑中国梦”歌曲征集报名表

子里甲乡人民政府文化站

2016年10月18日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

为打造“一带一路”海洋歌曲优秀作品,发挥“人文相亲”文化优势,缔结丝绸之路文化纽带,传递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美好追求,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凸显广东省一带一路战略地位,决定组织开展“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联、珠海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广东省音协、珠海市文联

执行承办:珠海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岭南音乐杂志社

二、作品要求

1.“一带一路”海洋主题的歌词及歌曲作品。

2.作品风格体裁不限,提倡多样化。尤其欢迎角度新颖、富有个性、富有情感的集思想性、艺术性、传唱性于一体的歌曲作品。

3.未正式出版发行,未在省级以上创作评奖中获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三、征集范围及要求

1.参加的词、曲作者年龄、地区不限。

2.报送作品为近年来新创作的歌曲作品,每位作者限报3首。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所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歌词征集:即日起至2016年11月6日截稿。评出优秀歌词作品20首,刊登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网(http://www.gdyyjxh.com/)、珠海文艺网(网址:http://zh-art.cn/ZHART/index.aspx)及其他媒体,供全国作曲家谱曲(社会征集谱曲、组委会委约作曲家谱曲、词作家自找作曲三种方式结合),被谱曲的作品将与社会征集上来的歌曲作品一起参加歌曲的评选。

  (二)歌曲征集:即日起至12月29日截稿,可以为入选的优秀歌词谱曲,也可以自找歌词谱曲。

五、评委及设奖

聘请全国著名词曲作家及音乐理论家组成专家评委,有作品参评者不得做评委。参评作品均以匿名方式评选。

设大奖1首,奖金10万元(词曲各5万),用于奖励本次应征作品中特别优秀的歌曲作品,一等奖2首,每首奖金4万元(词曲各2万);二等奖4首,每首奖金2万元(词曲各1万);三等奖4-6首,每首奖金1万元(词曲各5千);优秀歌曲作品15首,颁发证书;网民最喜爱的歌曲5首颁发证书和奖杯。获得一二三等奖的10-12首歌曲作品经签约后将由组委会统一出资编配、演唱、录制、收入CD专辑出版等,并在媒体播出及进行多渠道的推广宣传。

六、投稿方式和要求

作者可从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gdyyjxh.com/)、珠海文艺网(网址:http://zh-art.cn/ZHART/index.aspx)下载作品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曲谱电子图片文件发至大赛专用邮箱:ydylhygq@163.com。此次评奖不要求小样,但有小样提供亦欢迎。

征评活动办公室设在珠海市音乐家协会,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115号文艺大厦2楼B区207,邮编:51900,联系人: 李老师,手机:18666958359

七.活动解释权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一带一路”海洋歌曲全国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12日

2016中国-贵州“普安红”原创歌曲演唱大赛

2016中国-贵州“普安红”原创歌曲演唱大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打造“普安红”茶文化品牌,展示古茶文化的无穷魅力,普安县拟于近期举办中国-贵州 “普安红”原创歌曲演唱大赛活动,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普安红-古茶文化浓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普安县委

普安县人民政府

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黔西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普安县委宣传部

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普安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黔西南州音乐家协会

黔西南州艺术研究所

  协办单位:贵州黔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贵州日报 多彩贵州网 黔西南日报 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亮点黔西南 黔西南文化网 普安县广播电视台 兴义之窗

三、日程安排

(一)报名:2016年9月15日-10月15日

(二)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报名须填写参赛选手报名表(word格式,登录多彩贵州网普安新闻网:http://gzpa.gog.cn/system/2016/09/23/015134301.shtml、兴义之窗: http://www.xyzc.cn/article-50084-1.html下载),并发送电子邮件到联系邮箱1217605068@qq.com。

2、参加初赛和决赛的演唱曲目均为2首,其中一首必选上传的《花儿上的普安》等15首推荐歌曲之一(可登陆多彩贵州网普安新闻网: http://gzpa.gog.cn/system/2016/09/23/015134301.shtml、兴义之窗: http://www.xyzc.cn/article-50084-1.html自行下载)。另一首仍可从《花儿上的普安》等15首入围歌曲中选取,也可从上传的特邀歌曲《天下普安》等5首歌曲中选取,还可以由歌手自由选择,但自由选择的歌曲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

3、演唱2首歌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对唱、重唱、组合唱和小合唱(人数不超过8人)五种形式。

5、参赛选手要求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在7-50岁之间。

五、奖项设置

本次演唱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9名。

一等奖:奖金10000元;

二等奖: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奖金各6000元;

优秀奖:奖金各3000元。

奖金一律为税前,若产生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六、参加选手食宿自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报名联系方式:

组委会:中共普安县委宣传部

地 址:中共普安县委宣传部(中共普安县委大院内)

邮 编:561500

联系人:杨成志(手机:15186350201)

座 机:0859—7237277

邮 箱:1217605068@qq.com

微信号:y1217605068

中国-贵州“普安红”原创歌曲演唱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6年9月27日

第二届世界互联网音乐大赛

第二届世界互联网音乐大赛

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主办,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文化与新媒体专业委员会、浙江传媒学院、相关学术机构、宋城演艺集团、中国原创音乐基地(酷狗音乐)等联合承办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音乐大赛近日全面启动。

此次大赛以2015首届世界互联网音乐大赛为基础,以大力发展网络文艺为要务,以打造中国互联网乐坛赛事为目标,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音乐从业者和爱好者提供国际音乐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大赛期待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与音乐的交互融合,推动中国音乐创作的多元化发展,使其风格上更民族化、技术上更科学化、影响上更国际化、应用上更市场化,从而促进中国电子音乐、流行音乐的蓬勃发展。

大赛分为原创流行音乐及电子音乐创编大赛和中国互联网大会会歌征集两个板块。原创流行音乐及电子音乐创编大赛以“一带一路之声”为创作主题。创作者可以深入挖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民歌、地方戏曲、传统民间歌舞、传说等文化传承符号,以电子音乐的形式勾画他们心中的祖国印象,表达他们对祖国的深刻感情,打通中国与世界文化碰撞的新通道,从而推动中国流行音乐、世界音乐、民族文化的交流和发展。

比赛将设立A、B两个组别:A组为原创流行歌曲创作(可以是古风、民谣、摇滚、爵士、R&B等风格);B组为电子音乐创编(指定素材范围可参照,花儿、信天游、西安鼓乐、木卡姆、京剧、秦腔、昆曲、南音、江南丝竹、粤剧、舟山锣鼓等)。

比赛不设年龄限制,业余爱好者、在校学生和专业人士均可参加。参赛者可自行报名参加(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也鼓励各高校、院系组织和推荐学生集体参赛。每位参赛者最多提交2首作品,不限组别。

初赛参赛者登入比赛官网http://5sing.kugou.com(中国原创音乐基地-酷狗音乐)进行报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参赛作品的音频文件仅支持wma或mp3格式。报名系统起止日期为9月10日—10月21日。

1.为了鼓励、支持和保护作品主创人员的贡献,请在《作品简介》中认真、准确填写该作品主要参与人员名单;如使用第三方音频素材,也请您按以上要求认真填写其出处。

2.参赛的所有作品内容要求体现中国特色的音色,为体现此次赛事“一带一路之声”的创作主题要求,作品要具有这一地域的音乐风格,包括各少数民族的音乐风格,作品长度不少于3分钟,不长于5分钟。作品提倡有新意,有独特创意。

3.参赛人以及作品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的道德规范。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违反知识产权法规;参赛作品涉及使用的其他素材等资料应注明出处和来源,相应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负责;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并负全责。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奖金和奖品的权利。

4.大赛不承担参赛作品在网络上传、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5.获奖名单公布后,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6.赛事时间及比赛细则如有调整或补充,请及时关注官网公告。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咨询热线:李琳、刘奇、徐卓;电话:0573-89390319、0573-89390325或13636641099。官网技术保障:赛事项目组(酷狗音乐);电话:0571-87759197,057186879246。比赛官方电子邮箱:MCPC2016@163.com。

世界互联网音乐大赛组委会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