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童声里的中国”少儿歌谣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童声里的中国”少儿歌谣创作大赛是江苏“童”字系列美育活动的品牌项目,旨在运用优秀童谣、校园歌曲等艺术形式滋润孩子们的心灵,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实践中健康成长。在迎接新中国70周年华诞之际,第九届“童声里的中国”少儿歌谣创作大赛正式启动。本届大赛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联主办;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承办。

一、大赛主题:

以“新时代、新少年、新歌谣”为主题,立足儿童视角,贴近儿童生活,创作富有时代特点、适合未成年人传唱的童谣和校园歌曲,注重表达对祖国繁荣富强、家乡发展变化、个人幸福生活的真切感受,抒发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勇于追梦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条件:

本届大赛立足江苏、面向海内外,包括童谣和校园歌曲两类项目。童谣创作分学生组、成人组,面向6—18岁未成年人征稿,同时欢迎教师、家长、文学艺术爱好者、专业创作者等社会各界投稿。校园歌曲创作,年龄不限,不分组别。

三、截稿日期:

2019年5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1、童谣作品: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生动活泼,朗朗上口,体现童心童趣,富有时代感,适合幼儿园、小学生诵读传唱。

2、校园歌曲:词曲风格朴实明快,清新爽朗,展现青少年蓬勃朝气和健康阳光气质,适合广大未成年人传唱。

3、已在全国、省获奖的作品不再申报。作品坚持原创,拒绝抄袭、剽窃。一经发现有抄袭、剽窃现象的,将取消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本次大赛不向参赛作者收取任何费用,组委会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制作推广、编辑出版、新闻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投稿方式:

1、作品采取实名制报送,同一作者的童谣作品、校园歌曲各限报一个。请在作品最后注明姓名、年龄、学校或单位(含省市全称)、年级、联系方式(家长或老师电话)、指导老师。

2、投稿一律用word附件发送,每个作品限1个word文档,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姓名”,发电子稿至专用邮箱tsldzg61@126.com。校园歌曲简谱或五线谱均可,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寄送,有条件者同时寄送歌曲录音小样CD一份。

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通路118号5号楼904室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邮编:210000。联系人:季婷婷,手机:13813856723。

六、活动流程:

1、作品评审:2019年6月—7月,分初评、复评、终评三轮评选。终评由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儿歌专家、作曲家、词作家等组成终审评委会,评出优秀童谣100首,最佳校园歌曲15首。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江苏文明网、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网站、交汇点新闻客户端、荔枝新闻客户端、“文明江苏”“江苏教育报”“最美教育人”公共微信号,以及各协办单位报、刊、网等登载并公示。组委会根据参赛及获奖作品数量、质量等评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

2、颁奖仪式:2019年10月中旬左右,在“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江苏南通)举行颁奖仪式,邀请全国著名儿童文学、儿歌作家、词曲作家和获奖学生、老师、学校代表参加。颁奖活动将由省电视台录制播出。

3、获奖作品推广:汇编出版《第九届“童声里的中国”少儿歌谣优秀作品选》,制作最佳校园歌曲CD,入选者免费获赠。组织相关媒体同步发布评选结果,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大力传播获奖作品。组织广大中小学校开展优秀获奖作品诵读传唱、展演展播活动,发挥江苏大剧院合唱团、全省美育教育示范基地和优秀团队优势作用,开展艺术示范和普及教育。同时,通过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阵地面向更多未成年人推广优秀成果。

2016年优秀童谣创作征集

2016年优秀童谣创作征集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教育管理办公室、团委、妇联),各中小学校,县直有关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现将我县开展2016年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1.突出爱国主义。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以及“中国梦”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2.突出核心价值。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场景出发,以童真童趣的生动语言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3.突出中华美德。围绕弘扬勤俭、孝敬、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践行好校训好校风,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讲文明、有道德、树新风。

二、征集标准

1.内容健康向上。童谣作品应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时代气息,弘扬时代新风,体现未成年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形式生动活泼。符合未成年人接受习惯,语言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真童趣。

3.保证原创首发。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已获全国、全省优秀童谣奖项的作品不再推荐。

三、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6月25日前,各乡镇、各单位认真筛选近年来优秀童谣征集活动中符合主题的优秀作品,也可组织开展面向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童谣征集或组织创作。

2.评选推荐。6月30日前,各乡镇推荐5首童谣参加全县优秀童谣评选,县直有关单位可择优推荐。县文明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选取优秀童谣作品参加全省评选。

3.组织传唱。县文明办将评审出优秀童谣作品在《宿松新闻网》、《宿松文明网》和《安庆日报·宿松周刊》上刊登发表,供广大少年儿童学习传唱。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征集创作优秀童谣,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既符合主题要求、又受少年儿童喜爱的优秀作品。

2.所有参与征集创作的童谣作品,视为作者授权主办单位及其指定出版单位可以在全国以各种形式和文本出版、发行该作品,并拥有专有出版权。童谣作品要确保原创,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原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请各乡镇、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推荐作品并附推荐表(见附件)统一报送县文明办。电子版发邮箱:ahsswmb@163.com,电话:0556-7838102。

附件:宿松县2016年优秀童谣征集创作推荐表

中共宿松县委宣传部 宿松县文明办

宿松县教育局 共青团宿松县委

宿松县妇联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