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新增赛项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的公示

根据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新增赛项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苏人社发〔2022〕15号)和《关于做好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新增赛项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36号)相关规定,组织了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新增赛项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申报遴选工作。

经自主申报、遴选推荐、综合评议,拟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承办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新增赛项江苏选拔赛,拟由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新增赛项江苏选拔赛技术支持工作,现将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至13日

联系电话:(025)83271721

邮箱:1257033282@qq.com

附件: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新增赛项江苏选拔赛 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名单.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6月9日

江苏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育适应新时代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激发我省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活力,拟于第二届江苏青年技能周期间举办第二届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大赛作为培育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技工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大赛推荐报名、赛前筹备、赛事组织等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同时,要主动靠前服务,强化对本地区技工院校的指导帮扶,积极协调解决参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全方位发掘、培育优秀创业创新技能人才,为大赛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严格规范选拔,确保公平公正

各地要严格按照大赛方案(见附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制定科学合理、规范透明的选拔机制。在参赛选手选拔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名资格,规范评审流程,确保选拔结果经得起检验。通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本地区技工院校学生参赛积极性,鼓励师生团队结合专业特色和市场需求,打磨高质量参赛项目,切实提升参赛项目水平,打造大赛品牌影响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矩阵,综合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采取新闻报道、案例展示、专题访谈等多样形式,深入宣传大赛的重要意义、赛事规则、赛程安排及往届优秀成果。同时,注重挖掘本地赛事亮点,讲好参赛选手创业创新故事,不断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更多技工院校学生关注大赛、参与大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技工教育、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1名大赛联络员,负责大赛报名、项目提交等工作,并于5月12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方式:025-83238572

电子邮箱:13621586862@163.com

附件:第二届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方案.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3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二届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部署,优化创业培训服务,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引领带动广大劳动者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点燃创业星火 照亮创业前程

二、赛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综合能力赛和单项作品赛。

(一)个人综合能力赛。个人综合能力赛分为“创办你的企业”(SYB)和网络创业培训两个赛道(以下分别简称SYB赛道和网创赛道)。个人综合能力赛以现场竞赛形式为主,主要考查讲师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的综合能力。讲师可在SYB赛道和网创赛道中自行选择其一参赛。各设区市可推荐SYB个人综合赛2名选手、网创个人综合赛2名选手参赛。

(二)单项作品赛。单项作品赛以提交作品形式为主,主要考察讲师教学设计、课程呈现、案例分析等能力。单项作品赛分为“创办你的企业”(SYB)课程教学案例赛和“改善你的企业”(IYB)课程教学设计赛,IYB教学设计赛推荐作品对应课程内容不可重复。各设区市SYB课程教学案例赛、IYB课程教学设计赛各推荐3件作品参赛,于6月30日前报送省人社厅。参加个人综合能力赛的选手也可参加单项作品赛。

三、参赛人员

在我省从事创业培训一线的创业培训讲师(非本省户籍的要求在江苏工作1年以上,且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应满足以下条件的创业培训讲师方可参赛: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高尚,诚实守信;

(二)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创业培训(SIYB)讲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培训讲师培训合格证书》;

(三)严格执行创业培训标准和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实施规程,承担创业培训学员班授课任务1次以上,满意度不低于2.8分(满分3分);

各地组织选拔赛时可适当放宽选手参赛条件,鼓励广泛参与。参加第四届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的人员不参加本次大赛。大赛拟邀请长三角兄弟省市讲师参赛,受邀参赛人员只颁发获奖证书。

四、时序进度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5年4月—5月,各级创业培训主管部门牵头,各承办单位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全媒体公布大赛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公众知晓度和优秀选手参赛。

(二)市级选拔集训阶段。2025年6月—7月,各设区市创业培训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实施大赛选拔赛,按照大赛技术文件要求,设置竞赛内容、流程和规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按要求组队集训。为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各设区可结合市级选拔赛,对所属创业培训讲师进行理论考核,合理确定合格率。理论考试不合格的讲师需参加“回炉再训”,培训合格后方能参与创业培训授课。

(三)省级决赛阶段。2025年7月13日—16日在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举办省级决赛(决赛通知另发)。

五、奖项设置

个人综合能力赛各赛道和单项作品赛分别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对获奖选手由省人社厅颁发获奖证书。对个人综合能力赛各赛道一、二、三等选手分别奖励8000元、4000元、2500元。个人综合能力赛各赛道一等奖选手如具备中级职称或相应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可按规定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实行职业准入的须具备相应准入资格,“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对一等奖获奖选手所在单位,由省人社厅给予通报表扬,并可在参评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技工院校重点项目建设等项目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各市可参照上述奖励政策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是提升创业培训讲师教学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创业培训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大赛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省级选拔赛及参赛工作圆满顺利。部省属院校讲师参加大赛,按属地原则,统一参加市级选拔推荐。特别优秀的讲师也可通过3名以上创业培训师推荐予以报名(每个赛道不超过2个名额)。

(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媒体对大赛进行积极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发动、指导院校、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讲师积极参赛,确保竞赛规模,真正做到以赛促训、以赛促学,推动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三)材料报送。各设区市创业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材料报送。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盖章后的《参赛报名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并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同时报送市级选拔方案、总结(包括宣传发动、赛事组织、举办配套活动等情况)及《市级报名汇总表》。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及纸质件,邮箱:792910578@qq.com。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龚俊峰

联系电话:(025)83338131

 

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选手报名表.pdf

2.第二届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推荐选手汇总表.pdf

3.第二届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单项作品赛作品推荐表.pdf

4.第二届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单项作品赛推荐作品汇总表.pdf

5.第二届江苏省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技术文件.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14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的公示

根据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苏人社发〔2022〕15号)和《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号)相关规定,组织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申报遴选工作。

经自主申报、遴选推荐、综合评议,现将第二批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1日

联系电话:(025)83271721

邮箱:1257033282@qq.com

附件: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承办、技术支持单位(第二批).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7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的公示

根据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苏人社发〔2022〕15号)和《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号)相关规定,组织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申报遴选工作。

经自主申报、遴选推荐、综合评议,拟由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等单位承办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由广州明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技术支持工作,现将第一批承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15日

联系电话:(025)83271721

邮箱:1257033282@qq.com

附件: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技术支持单位名单(第一批).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3月11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今年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为做好我省参赛备战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根据人社部通知要求,我省按照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详见附件1)组织省级选拔赛。

二、主要工作

(一)选手摸底

组织对全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师生和大中型企业职工参加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意向进行摸底(摸底调查表见附件2),重点挖掘种子选手。

凡在我省从事相应职业人员按户籍属地原则(在苏务工外省户籍人员需在江苏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各类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和江苏在籍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根据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正式通知的条件要求确定报名选手是否具备参赛资格。

(二)技术支持单位申报

遴选优秀企业作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技术支持单位(申报表见附件3),往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技术支持单位,可优先考虑。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提供场地、设备和技术等方式对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予以支持和赞助。

(三)专家申报

采取推荐或自荐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专家,组建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各项目技术指导专家组,具体负责我省相关项目参赛、集训等工作指导。专家组组长优先选择往届全国技能大赛专家组长或成员及省内优秀专家担任,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部分优秀教师参与省技术指导专家组工作(申报表见附件4)。

(四)选拔赛承办单位申报

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申报工作,省内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国赛技术支持单位均可申报;鼓励以地方政府或部门名义集中申报选拔赛;鼓励技术支持单位以第三方身份承办选拔赛。每个承办单位可根据自身能力申报1-5个项目,每个承办地区至少申报5个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往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基地、全国技能大赛省级集训基地,可优先考虑。

三、工作流程

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各类申报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全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中型企业参赛选手、专家和承办单位的组织发动、遴选工作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教育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本地区报名意向汇总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技术支持单位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2025年1月10日~2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通网络报名信箱接受报名。

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张鲲、汪海云

联系电话:025-83271721、83271779

电子邮箱:1257033282@qq.com。

省教育厅

联 系 人:李永乐、王会聪

联系电话:025-83335605、83308523

附件:  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竞赛项目.pdf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参赛选手摸底调查表.pdf

3.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技术支持单位申报表.pdf

4.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专家申报表.pdf

5.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国赛精选项目江苏选拔赛承办单位申报表.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1月10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预选工作,决定举办首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大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江苏 共赢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3年6月至8月

三、办赛单位

主办单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江苏省博士后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大赛赛制

大赛项目设置对标全国第二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设置创新赛、创业赛两个组别,每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综合(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具体产业方向可参考“赛事项目指引”(附件1)。

五、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参赛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创业赛参赛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三)有关要求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且尚未有国内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的,可直接报名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海外(境外)赛。

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江苏参赛地区(单位),并在通过相应遴选程序后获得全国赛参赛资格。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六、赛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资格审核、初赛、决赛、颁奖仪式等环节。

(一)报名(6月30日前)

本届全省比赛依托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博士后或团队报名参赛需通过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资格审核(7月1日至5日)

省人社厅对照参赛条件,对已报名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三)初赛(7月30日前)

根据申报项目数情况,视情组织书面评审进行择优遴选后,分组别、分赛道邀请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四)决赛(8月上旬前)

决赛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评委由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等担任。赛后举行颁奖仪式。

(五)组织江苏代表团参加全国赛

9月,按照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根据省赛成绩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七、奖励政策

(一)奖项

省选拔赛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奖励,为优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授予获金奖、银奖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排序第1的国内进站博士后“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组织奖励

对组织参赛市、设站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颁发优秀组织奖,在下一年度省卓越博士后计划单位(企业)举荐中予以倾斜。

(三)获奖支持

报名参赛的博士后,在我省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八、其余事项

(一)请各地、各设站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大赛通知精神,对照参赛条件要求,积极做好参赛项目征集推荐工作。各设区市原则上每个赛道应择优推荐不少于2个参赛项目,各设站数3个以上(含)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原则上应择优推荐不少于1个参赛项目,鼓励各类流动站设站单位、省属(中央驻苏)设站单位积极参与。

(二)有参赛意愿的博士后或所在团队,填写《项目计划书模板(创新赛、创业赛)》(附件2、3,以下简称《项目计划书》),于6月30日前,将《项目计划书》、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送相应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其中,所在单位为省属、中央驻苏单位的,直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所在单位为市、县(市、区)以下单位的,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参赛人员提交项目不得抄袭、盗用或有知识产权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金,相关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四)大赛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初赛、决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5)83687885,83236069,邮箱:jsbsh@126.com,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314室。

附件:  1.赛事项目指引.doc

2.目计划书模板(创新赛).doc

3.项目计划书模板(创业赛).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