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 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州(市)党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各州(市)司法局、社科联、普法办,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滇单位普法责任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进一步营造普法强基补短板浓厚氛围,加强专项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社科联和省普法办等单位联合主办、云南网承办的2023年“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自2023年4月中旬启动,于2023年11月中旬结束,大赛活动期间,共收到139家单位(个人)的786件参赛作品。

按照活动安排,经有关方面专家作品初评、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3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优秀作品50件,最佳导演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剪辑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双语作品奖等6个单项奖,网络人气奖5件,36家单位获优秀组织奖,并于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在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云南政法微信公众号、云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及云南网等平台完成公示。

本次活动通过作品的征集和展播,普及了法律知识,宣传了法治理念,弘扬了法治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为充分运用获奖作品,发挥其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请主办、承办单位在各自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并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使用获奖作品。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在今后普法工作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云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2023年“普法强基 全民守法”暨云南省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获奖名单

湖南省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开发设计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拟在第一届、第二届湖南省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三湘·文化先行”——湖南省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南省司法厅

协办单位: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法学院

湖南工商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学术支持:湖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

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委员会

湖南省广告协会文化创意委员会

新时代法治文化作品创研中心

承办单位:湖南天功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作品征集

1.参赛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企业、设计企业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2.作品奖项

(1) 招贴插画设计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2)产品设计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3)新媒体设计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4)普法动漫动画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5)书法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最佳网络人气奖5名,优秀组织奖5名。

3.奖励办法

一等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3000元;二等奖颁发证书、奖金2000元,三等奖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优秀奖颁发证书、奖金500元;优秀指导老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最佳网络人气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500元,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以上奖金均含税在内)

4.作品提交

2020年12月20日-2021年4月20日,请将参赛作品按要求提交电子稿及《作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3402355382@qq.com,原件邮寄地址:湖南工商大学设计艺术学院,收件人:刘茜,电话:18108476301,邮件产品请注明“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字样。学校或单位统一组织参赛的统一组织报送作品,个人参赛作品直接报送。

5.作品要求

(1)招贴插画类作品

所有招贴插画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紧扣《宪法》、《民法典》相关主题内容、弘扬法治精神,具有传播性、复制性、实用性的特点,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接受和传播法治文化,设计作品类都必须提供设计原始文件和JPG格式图片,招贴设计规格为大度四开(420mm*580mm),横版、竖版均可。单幅或者系列海报均可,作品像素为300dpi;插画设计规格为大度16开(210*285mm),版式风格不限,像素为300dpi。

(2)产品设计类作品

产品设计包含日常生活、学习、办公、体育、休闲娱乐等用品设计,题材以《民法典》相关内容为主,具有一定美感和广泛实用性。需设计像素为300dpi的大度四开展板(420mm*580mm),展示三视图与结构设计图,提供产品打样可优先取得复评资格,提高获奖机会。

(3)新媒体设计类作品

新媒体设计作品以《民法典》内容为主,形式包含抖音短视频、H5设计、APP设计、小程序设计、互动游戏设计等。抖音视频制作时长不得少于30秒,H5设计不得少于15页,APP版面风格设计不得少于三级页面,小程序设计包含UI设计与程序开发设计。

(4)普法动漫动画类作品

作品要求体现《民法典》元素,适合于普法宣传所用,具有实用性和美观性,具体包含以下几个小类:①、单一卡通形象类卡通形象:创意新颖,色彩协调,富有艺术想象力;便于表情化产品化,要有角色自己的性格和受众群体定位。以湖南普法卡通形象大使为主,例如可以是人物和动物形象,具有表情、漫画、微视频、玩具、模型、授权商品等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②、系列卡通形象类:该系列卡通形象将会被用于制作成漫画、动画片及电影。受众群体分为青少年和幼儿两类,请根据受众类别进行创作。③、投稿作品每套最少5个卡通形象(风格统一),最多可设计10个形象,奖金以入选数量累计支付。④、具有漫画、动画、电影、玩具、模型、授权商品等延展性,具备品牌营销价值,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并提交三视图,设计精度300dpi的大四开展板JPG图片,统一作品发至组委会邮箱。

(5)书法类作品

本次书法作品创作采用命题方式进行,必须按照公告提供的文字内容进行创作,尽量使用辨识度高的楷书、隶书和行书,并适用于普法宣传,例如办公室、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场所,方便后期的应用,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97cm×180cm),可以采用横版和竖版形式。无需装裱。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书体类别、创作时间,草书、篆书作品需附注译文;作品均需邮寄原件到组委指定地点,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四、作品评选

1.初评(2021年4月10日之前):由各地、各高校、各机关企事业等,参照活动规则自行组织评选。

2.复评(2021年4月20日之前):由活动组委会参照活动规则组织评选。并于4月30日前,将复评入围作品公布在网络平台,进行社会公众投票。

3.终评(2021年5月20日之前):采取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组成,专家评审由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教授等组成。按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结合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

五、特别申明

(1)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未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有关奖励。

(2)所有参加征集活动作品,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主办方有权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等。

(3)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4)参赛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上必填内容之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

(5)参赛者应仔细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7)评审结束后,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均需提供作品原创声明,并提供相关身份证件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8)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主办单位联系人:郭冬生 0731-84586200

承办单位联系人:刘茜 0731-84453444 18108476301

湖南省第三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

书法命题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

3、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

4、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

5、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

6、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7、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8、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9、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

10、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

11、要坚持依法治权,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

二、民法典

1、民法典 让生活更美好

2、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

3、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4、民法典 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5、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6、从“法”到“典”,开启民事权利保护新时代

7、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8、以民法典实施强化全民法治信仰

9、民法典是一部镌刻和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典

10、贯彻实施民法典 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11、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

12、树民法信仰,“典”法之光芒

13、民法典,拉近法律与生活的距离

14、民法典 回应时代需求 满足人民需要

15、学习民法典,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

16、学好用好民法典,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17、贯彻实施好民法典,让民法典深入人心

18、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19、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0、实施民法典,构建和谐民事关系

21、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2、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23、民法典——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24、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

25、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26、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27、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28、学习民法典,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法治宣传

1、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2.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

3、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村。

4、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乡村。

5、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确保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6、学习宪法、掌握宪法、运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增强公民宪法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8、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9、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10、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11、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2、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3、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4、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15、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16、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7、书到用时方恨少,法到用时不嫌多。

18、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

19、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基。

20、维护司法公正,匡扶公平正义。

21、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22、人人都是法治力量,个个都是文明形象。

23、学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24、送子孙高楼大厦,不如教其守法用法。

附件:湖南省第三届法治文化设计作品征集大赛报名表.doc

上海市第八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开展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适应新时代信息传播规律和传播方式,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决定开展上海市第八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法宣办

承办单位:黄浦区法宣办

02

大赛主题

法治新时代

03

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动漫、微视频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宣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熏陶,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04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报送阶段:2020年9月16日—10月15日

评审阶段:2020年10月15日—11月30日

集中推荐阶段:2020年12月初,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推荐。

05

作品要求

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以案释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分为“我与宪法”“民法典与我们同行”“依法防控疫情”和“一般普法宣传”四个主题。具体内容包括: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重要法规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形式要求

严格按照主题、时长要求报送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3件,系列作品按名称计1件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具体规则如下:

动漫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微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版权要求

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06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从宪法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由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选优。

根据作品报送情况,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10月12日前报送的作品将择优报送全国普法办,参与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评选

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法宣办获奖情况,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

07

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是上海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法宣办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精心组织作品创作,高质量完成推荐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市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法宣工作部门、各区法宣办可结合实际,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组织开展征集活动,择优报送视频作品2件。

联系人:陈怡(黄浦区法宣办)

电话:63262020转81741

手机:18817336506

邮箱:pujiangfayun@126.com

来源: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

 

“法润三湘•文化先行”2018湖南省首届法治文化作品开发与设计征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拟开发设计更多更好的优秀法治文化产品和设计作品,努力打造法治湖南特色品牌,湖南省委法治办、湖南省司法厅特地开展湖南法治文化作品开发设计和征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委员会

湖南天功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省内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

媒体支持:红网、新湖南、法制日报、凤凰湖南、腾讯大湘网、潇湘晨报、法治湖南网、如法网

二、活动主题

“法润三湘•文化先行”——湖南省首届法治文化作品开发与征集活动。

三、活动对象

普通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企业、设计企业和合法公民个人均可报名参加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四、征集作品类别

1、开发创作的法治文化设计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插画、产品设计、数码艺术和其他五个类别等设计作品

2、法治文化作品包括:表演艺术类、文学作品类、书画摄影类、影视作品类四个大类。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座谈会和启动仪式

(一)9月26日,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在高校开展法治文化产品设计创作座谈会,举行专家讲座和专家座谈会,进行法治文化开发设计专业指导。

(二) 9月26日,举行首届湖南“法润三湘•文化当先”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作品评审

  1. 初评(11月10日之前)。初评由各市州、各高校、省直机关工委参照活动规则自行组织。于11月10日前向活动组委会报送复评作品及报名表。
  2. 复评(11月13-20日)。复评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结合专家评审进行,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以2:8的比例决定评选结果。按作品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结合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

第三阶段:颁奖典礼

获奖选手将参与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年度盛典活动现场。

六、奖项设置:

1.产品设计类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40名。

2.文学作品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

3.表演艺术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

  1. 影视作品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0名。

  1. 书画摄影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0名。

优秀组织奖10名,优秀指导老师奖5名。

七、奖励办法:

1、产品设计类、文学作品类:

一等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5000元;二等奖颁发证书、奖金2000元,三等奖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优秀奖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2、表演艺术类、影视作品类:

一等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10000元;二等奖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三等奖颁发证书、奖金2000元;优秀奖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3、书画类:

一等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2000元;二等奖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三等奖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奖金500元;优秀奖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优秀指导老师5名;

优秀组织奖10名。

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八、评审办法

邀请国内外业内极具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学者、教授组成。

初评采取参赛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复评采取网络大众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占20%,专家评审占80%。

九、活动原则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相关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落实活动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 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为活动营造氛围。活动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有关媒体进行专题展示。
  3. 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主办单位联系人:郭冬生 0731-84586200

承办单位联系人:刘 茜 0731-84453444 18108476301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

投稿电子邮箱:3402355382@qq.com

附件:

  1. 首届湖南“法治湖南·文化当先”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 首届湖南“法治湖南·文化当先”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作品报送要求

“运河杯”法治新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察日报社拟与全国专业报新闻摄影学会共同主办,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协办“运河杯”法治新闻摄影大赛。

本次大赛开通专用投稿邮箱 yhbsyds2019@163.com,接收参赛作品。大赛从2019年1月3日正式开始,截稿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参赛图片作品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用镜头记录各行各业特别是政法机关积极投身新时代改革开放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鲜活场面、感人故事,特别是要以新闻图片的形式,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检察干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宣传各级检察机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全面、平衡、充分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投身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的新气象、新作为、新成效。

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拍摄的新闻作品,图片说明要真实准确精练,同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本次大赛只接收JPG格式的电子图片。为体现新闻照片及时性,本次大赛也接收用手机拍摄的图片,不小于200K,并注明“手机摄影”。

活动期间,《检察日报》一版开设“运河杯”法治新闻摄影大赛专栏,同时其他版面、周刊也将择优刊发参赛新闻图片,检察日报新媒体推出优秀参赛作品专题,正义网推出专题网页集中推介优秀参赛作品。

投稿截止后,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50名。三等奖以上获奖作品将直接进入全国专业报新闻摄影学会年赛初评。投稿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正义网(http://www.jcrb.com)。

检察日报社

2019年1月2日

湖北省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通知

2016年全省首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开展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高度关注。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征集评选了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这些作品多采用故事、动漫、哑剧、说唱、快闪等形式,有的展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的诠释常用的法律知识、法治理念,还有的用身边鲜活的真实案例倡导公众遵纪守法,深受群众喜爱。

为充分发挥好法治动漫微电影在新媒体时代的独特宣传教育功能,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鄂普治办〔2015〕11号)和《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鄂普法办〔2017〕3号)的要求和安排,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决定联合举办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形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创作和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新媒体法治文艺作品,寓教于乐,让法治正能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增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参赛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类别有6类,分别是: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公益广告类、宣传片类、微视频类。

参赛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坚持“群众演员、身边故事、以案说法”原则,充分挖掘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法治好故事,通过叙一事,讲一法,明一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作品内容应当积极健康向上,具有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粗俗等不良内容,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和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主要内容为:宣传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作品;反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作品;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作品;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家暴法》、《慈善法》、《民法总则》等近2年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的作品;针对我省“七五”普法规划内容的作品;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题材的作品;反映法治湖北建设特色的作品等。

(三)参赛作品时长要求:漫画类作品以图片形式展示无时长要求;动画类单部作品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0分钟;公益广告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分钟;宣传片类单部作品不超过10分钟;微视频类单部作品不超过3分钟。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超时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四)格式要求:报送视频格式为mp4、avi、mpg或mov;画面清晰,分辨率不低于720P,普通话、湖北省地方方言均可,所有剧情对话配中文字幕。

(五)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应确认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保证不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如有违反,取消其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六)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并享有获奖作品的公益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展播、宣传、放映等权利)。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被视为接受大赛规定的各项条款。

三、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共评选获奖作品66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设置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公益广告类、宣传片类、微视频类6大类,每类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三等奖3部、优秀奖5部。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各类奖项获奖比例适当调整。

(二)根据各地、各部门组织参赛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三)另设最佳编剧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人气奖奖项。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2017年5月至12月。

(一)部署启动(5月15日至5月31日):主办单位下发通知,明确参赛方式、参赛主体、作品要求、评选标准、评选要求、评选程序、颁奖时间、成果使用、报送方式、联系方式等活动细则,并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各地、各部门进行动员部署。

(二)作品报送(6月1日至8月31日):参赛作品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办公室收集并进行预审后集中报送至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三)作品初审(9月1日至9月30日):主办单位汇总全省参赛作品,并对照参赛作品要求进行作品初审。(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

(四)网络投票(10月1日至10月31日):主办单位将所有通过初审的参赛作品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为本次活动搭建网络投票平台。社会公众可按投票要求为喜欢的法治动漫微电影进行点赞、投票。网络投票情况占最终评分的30%。网络投票环节票数最高的参赛作品将被评选为最佳人气奖。投票若存在恶意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五)终审评定(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总结,并组织专家评审组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按公众投票30%,专家评审组70%的权重,评选出获奖作品。

(六)通报评选结果(12月):发文通报获奖名单,颁奖。

(七)宣传展播(12月起):评选出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将通过湖北电视、湖北省文化厅网站、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湖北法治网、湖北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同时,利用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社区、送电影下乡等线下活动进行展播。

五、报送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按时将征集到的参赛作品集中报送省普法工作办公室。

(二)参赛作品须标明片名、类别、时长、制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1套文字材料(推荐表、参赛作品光碟1份),1套电子版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省第二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活动是201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营造法治氛围,培育法治文化,加快法治湖北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7年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绩效考核评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主办单位要发挥牵头和主导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深入挖掘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评选、展播过程中的特色和亮点,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各地、各部门拟推荐报送的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确保整个活动顺利开展。

联系人: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陈丽莎

联系电话:027-87238590、87898233

邮箱:1627037305@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侧路22号 陈丽莎收

邮编:430071

网址:http://www.124.gov.cn湖北法治网

微信公众号:湖北普法

苏州市宪法主题宣传教育场馆设计竞赛公告

竞赛内容:苏州市宪法主题教育场馆

(相城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概念设计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1日 17:00时之前

作品提交时间:2017年2月6日17:00时之前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而法治文化阵地又是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力载体,近几年来,苏州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建设了一批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体验馆、法治文化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但目前全市尚没有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场馆。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讲话精神,为了进一步突出宪法宣传教育,苏州市司法局经与有关单位协商,拟于2017年打造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场馆(与相城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合并建设)。现面向社会发起设计竞赛公告,真诚邀请各类设计、文化创意机构和法律教学、宣传从业人员踊跃参加。

一、项目概况:

拟建场馆位于苏州市采莲路东、庆元路北相城区市民活动中心二期4层,面积约1300平方米,其中东、南、西三面均为玻璃幕墙,北侧为公共电梯和走廊,房型大体呈长方形(南北方向净尺寸为53米,东西方向净尺寸为21米),框架结构。

根据房屋所处位置、结构和实际宣传教育工作的需求,主办方拟将其打造成以宣传宪法和有关宪法性法律为主,辅之于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组织有关法治宣传活动的专门场地。

总投资额预估控制在600万元左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苏州市司法局

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

三、参赛对象

凡国内具有平面设计、文化创意、广告布展、宣传策划、法学教学宣传等能力和经验的机构、个人均可参加本次竞赛活动。

不同资质、专业背景的机构、个人也可采取联合的方式参赛。

四、参赛方式

1.报名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17:00时。可以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后寄送至: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429号,苏州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处,收件人:刘阳,联系电话:0512-65230550;也可以通过邮箱报名,邮箱地址:10718282@qq.com。

2.现场踏勘

主办单位组织集中踏勘、答疑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下午1:30,其他时间,由参赛方自行前往踏勘。

3.设计成果提交

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6日17:00时,逾期提交无效,提交地址同上。所有文件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设计成果要求

总体要求是完整表达设计概念,功能分区科学合理,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兼顾其他配套功能,宣传、装饰风格适度体现苏州元素和创新特质。

设计成果须全面、清晰、完整,包含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分平面图、主要立面图和效果图(含灯光效果)、宪法宣传部分的具体内容和表达方式。文字说明应准确、完整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涉及模型展出的应有展出模型作品小样,配多媒体设备的应有功能说明和软件方案。

设计成果文件包含纸质文件、相应的电子文件

1、纸质文件

(1)文本标准:统一A3幅面彩打图纸,设计尺寸用毫米(mm)标注,装订成册,一式8份;

(2)确认签字的《所有权及版权说明》;

(3)总造价概算。

 2、电子(含演示)文件电子

(含演示)文件一份,内容同纸质文件。以u盘为存储介质保存,文件格式为Word或JPG,图像分辩率不小于600dpi;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并给予奖金,奖金均含税。

一等奖1名:奖金60000元人民币+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30000元人民币+证书

三等奖2名:奖金20000元人民币+证书

优秀奖3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证书

七、专家评审

1、主办方定于2017年2月上中旬(具体时间提前7天通知)邀请有关设计布展、法治宣传、宪法教学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集体讨论与投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评出各奖项。

八、相关说明

1、参与竞赛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方自行承担,所获奖金涉及税费由参赛方自行承担。

2、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若设计最终成果提交主办方获得奖项的,主办方可以无偿采用或部分采用设计成果。

3、对于提交的方案未达到设计要求的,主办方可以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4、凡参加本次竞赛的参赛方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所有条件,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苏州市司法局

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苏州市宪法主题教育宣传馆布展设计竞赛活动报名表

第二届“银锄杯”静海法治全国漫画、动画大赛

第二届“银锄杯”静海法治全国漫画、动画大赛

静海银锄漫画社是国内知名的农民漫画组织,经中国美协授予的全国三支农民漫画队伍之一,多年来组织创作了大量以歌颂时代、抑恶扬善、针砭时弊为题材的优秀农村漫画作品。2014年为宣传新农村建设成果,扩大静海银锄漫画影响力,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静海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了“首届‘银锄杯’静海国土资源漫画大赛”,全国知名漫画家和广大漫画爱好者广泛参与,在国内漫画界引起强烈反响并得到高度认可。为进一步打造区域文化品牌,推动动漫艺术的繁荣发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建美丽法治静海,按照静海区委工作安排,2016年举办“第二届‘银锄杯’静海法治全国漫画、动画大赛”。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天津美术学院、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静海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法治静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美术学院动画艺术系。

  媒体支持:天津日报、今晚报、中国法制报、中国书画报、每日新报、农民日报、讽刺与幽默杂志、天津日报·静海文汇;中国漫画网、天津北方网、天津美术网、天津文学艺术网、天涯艺术、北方网、新浪网、天津司法行政网、天津司法官方微博、天津司法微信公众号、天津市群艺馆微信公众号、静海文化微信公众号。

  学术主持:

中国美术家协会漫画艺委会主任徐鹏飞

天津美术学院动画艺术系系主任余春娜漫画征稿启事

一、征稿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法治社会”以原创漫画作品弘扬法治社会,传播正能量。

二、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稿,参赛作者不限,个人和集体报送均可,欢迎集体报送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漫画。

2、征稿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8月15日24时限时截稿。

3、作品评选:大赛设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漫画家和相关专家担任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终评,评选结果将在支持的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获奖名单。

4、展览出版:大赛主办单位拟于2016年10月举办“第二届‘银锄杯’静海法治全国漫画大赛”优秀作品展览,并出版《“第二届‘银锄杯’静海法治全国漫画大赛”优秀作品集》。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可采用歌颂、讽刺、幽默等多种表现形式,主题鲜明,构思巧妙,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鼓励创新作品。

2、参赛作品形式以手绘为主,也可以是电脑绘制,单幅或四格、多格、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规格为不大于A3(297mmx420mm)纸质尺寸。电脑制作作品容量不小于2M、不大于10M,文件格式为JPE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点。参赛作品每人报送不得超过5幅。

3、报送作品务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及有效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获奖者提供身份证。

4、投稿方式,本次漫画大赛只收电子传送稿件,每件作品需要保证文件清晰完整,经公证、评选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组委会另行通知调原作品参加展出,发送邮件上注明“银锄杯”漫画大赛稿件。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

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

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

优秀奖100名,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

五、版权说明

1、作者报送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涉嫌版权争议责任自负。

2、本次漫画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和修改权(包括展览形式、印刷、出版、传播等)不另支付稿酬,凡报送作品参赛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3、报送作品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损害个人形象和言论出现,此类作品不在参赛之内,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1、本次漫画大赛详情请登录“银锄杯”静海法治全国漫画大赛邮箱,下载大赛征稿启事、报名表、创作参考的法律法规及案例。(邮箱:yinchubei2016xz@yeah.net密码ycb68727030 ) 。

2、“第二届‘银锄杯’静海法治全国漫画大赛”个人及集体报送作品发送至投件邮箱:tjjhycb@163.com

3、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13702018342

  动画征稿启事

一、征稿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法治社会”以原创动画作品弘扬法治社会,传播正能量。

二、参赛对象:全国范围的动画专业人士,大赛面向全国高校征集作品,希望各地高校积极组织、发动、鼓励并指导相关专业学生和学生社团积极参赛。

三、提交作品规范(只接受电子文件,作品处理与投稿方式如下)

动画作品投稿要求格式采用:HD 720P 画面尺寸1280X720像素 24FPS MP4格式 H264压缩 码流 :16mbps或HD 1080P 画面尺寸1920×1080像素 24FPS MP4格式 H264压缩 码流:20mbps

四、作品提交

1、初评: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作者通过电子邮件投稿后,委员会对作品的完整性、作品质量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入围的作品获得终评资格,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通知初审结果及终审具体事宜。

2、终评:成立学术委员会对初审作品进行最终评定,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通知终审结果及领奖具体事宜。

3、报名表及参赛说明下载:

邮箱yinchubei2016xz@yeah.net密码ycb68727030

4、作品报名表填写: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表格

5、作品提交邮件发送方式:个人参赛请将作品及参赛报名表打包邮件名称的格式为:类别+参赛者姓名+单位(院校),发送至投件邮箱(yinchubei2016@126.com);集体参赛,直接注明单位名称即可。

五、奖项及奖金数额:

一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

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

三等奖15名(奖金各1000元)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

优秀奖50名,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

六、权利与责任

①参赛者完全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大赛,但一旦参加本次大赛的任何一个环节或全部,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章程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②作品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大赛的全部责任,如发现参赛者、参赛作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奖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赛者承担。

③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将参赛作品使用权授予组委会,供组委会传播、展览、出版等之用途。

七、赛事日程安排:

征稿日期:即日起—2016年8月25日24时限时截稿

评奖日期:2016年8月25日

颁奖展览日期:2016年10月20日

获奖证书邮寄日期:2017年3月10日

八、咨询方式:

参赛者、指导教师及相关院校、机构可通过以下方式就与大赛相关问题向组委会进行咨询:咨询邮箱:yinchubei2016@126.com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3622033015

  “银锄杯”静海法制全国漫画、动画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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