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这65年”好新闻、好作品全国征集

泸水这65年”好新闻、好作品全国征集

为进一步全方位推介泸水县成立65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广泛宣传泸水发展的光辉历程,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以文艺繁荣的成果向撤县设市献礼。经研究,即日起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体现泸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闻作品和文学作品,热忱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泸水县委

泸水县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止。

三、征集范围和内容

面向全国进行征集,结合泸水撤县设市主题,反映泸水城乡建设、市政设施、交通运输、生产生活、自然风光、名胜古迹、名人轶事、风土人情、民风民俗等各领域发展变化的新闻作品和文学作品。

四、征文细则

1. 作品在州级以上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播的文学作品和新闻作品方可参加评奖。凡刊播在中央、省级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等,优先考虑作品入选。

2.作品体裁新闻消息、言论(包括社论、评论、述评、短评)、通讯(包括特写和调查报告)、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等新闻作品,或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

3.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来稿应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内容健康,情感真挚,语言清新,文字精练,提倡有独特的视角和个人的感悟。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

4.作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导向正确,富有时代特色、社会效果好,感染力强,为群众喜闻乐见。

5.本次征集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出版物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本次征集活动,接受电子版文档,每件作品请认真填写附件一《“泸水这65年”好新闻、好作品外宣刊播奖励申报表》。

7、温馨提示:广大作者可登陆“摆时之乡·中国泸水”网站(http://www.ynls.org.cn/),在“撤县设市专栏”、“民族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发展”栏目,及其他新闻栏目查阅参考相关资料。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新闻类、文学类各1名,作品必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各奖励3000元;

设二等奖6名(新闻类、文学类各3名,作品必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各奖励2000元;

设三等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设优秀奖15名,各奖励500元;

设入围奖若干名,各奖励200元。

获奖作者由中共泸水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方式

投稿咨询:泸水县六库镇县级行政中心A1301(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投稿邮箱: ynlswx@126.com

联 系 人: 张丽燕 QQ:724059245

联系电话:0886-3629943

附件一:“泸水这65年”好新闻、好作品外宣刊播奖励申报表.doc

  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25日

“世界怒江•壮美泸水”摄影展征稿

“世界怒江•壮美泸水”摄影展征稿

“世界怒江•壮美泸水”摄影展作为2016怒江傈僳“阔时”文化旅游节暨泸水撤县设市活动内容之一,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摄影作品,热忱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泸水县委

泸水县人民政府

执行单位:中共泸水县委宣传部

泸水县文联

二、征集主题

此次摄影展以“世界怒江•壮美泸水”为主题,围绕泸水壮美风光和人文景观以及建县65周年的建设成就及发展变化,以摄影人的独特视角,捕捉动人画面,充分展示泸水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人文风情和人民群众生活、精神面貌的深刻变化。

三、征集范围

各地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及文化工作者均可参加。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五、荣誉奖励

设一等奖2名(风光类、人文类各1名),各奖励2000元;

设二等奖4名,各奖励1000元;

设三等奖6名,各奖励600元;

设优秀奖10名,各奖励200元;

入选作品78幅,每幅100元。

获奖作者由中共泸水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六、作品征集细则

1、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泸水境内,创作时间不限。

2、送展作品体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不超过6幅),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后期制作中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但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做任何改变拍摄主体客观事实的增加和删减,不违背拍摄对象真实属性。

3、作品要求JPG格式电子数据,画面清晰,每位作者限投稿10件,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所在单位或联系地址,邮件主题请标注“世界怒江•壮美泸水”。

4、投稿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为本人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将入展作品用于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附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投稿方式

投稿地点:泸水县六库镇县级行政中心A1304(县文联)

投稿邮箱:lsxwlyd@163.com

联 系 人:何希予

联系电话:0886-3898753,13508869802

  泸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0月18日

泸水县2016年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招募

泸水县2016年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招募

一、招募人数

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募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80名。

二、招募原则

招募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签订协议、集中培训、上岗支教”的程序统一实施。

三、招募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三)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如按规定招募程序和条件,未能足额招募志愿者,对剩余指标需适当放宽招募条件的,由招募工作组织方研究同意后,可继续开展招募工作。

(六)招募工作在县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泸水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泸水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地点:六库江西民族体育场一楼)。报名时间:2016年8月20日—8月21日,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填写《泸水县2016年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招募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16年招募农村学前教育支教志愿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16〕66号)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面试以说课、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幼儿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四)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无异议,方可进行体检。

五、志愿者待遇

支教志愿者每年生活补助2.4万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每月补助2000元。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报名录用考试。

  泸水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