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海门第二届“海智杯” 创业大赛公告

江苏省海门市靠江靠海靠上海,与上海直线距离60公里,距上海虹桥机场、浦东国际机场仅1个半小时车程,是长三角地区科技人才要素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海门是全国著名的“科技之乡”、“教育之乡”、“纺织之乡”、“建筑之乡”和“生态之城”,名列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第18位。近年来,先后获评“欧美同学会留学报国基地”、“国家‘千人计划’创新创业基地”、“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吸引、集聚更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携项目来海创新创业,特举办2017’中国·海门第二届“海智杯”创业大赛。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汇入创新之海、开启创业之门”。围绕“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和“新材料与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资源,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大赛时间

2017年9月中旬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海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门市政府办、海门市人才办、海门市科技局、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科协、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市临江新区

支持和协办单位:海创智库(千人计划)科技服务中心、海外人才网(OTEC)、上海“零号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来投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日本中国人博士协会、国仟海门医疗科技创新研究院

四、大赛条件与要求

大赛以创业项目为主,设两个行业赛,重点分为“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和“新材料与智能装备”两组,比赛分组进行。参赛选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年7月1日后出生)。

2. 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外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 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 参赛者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要求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5. 创业人才(团队)为2017年1月1日后在海门注册企业,或尚未在海门注册成立企业,并有意向在赛后一年内在海门注册落户。

6. 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

五、大赛流程

(一)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

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提交《2017’中国·海门第二届“海智杯”创业大赛申报书》(见附件),所有参赛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创业计划书、项目PPT、参赛项目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连同《申报书》合成电子文档(PDF或 word格式),并于8月15日前报送至大赛报名邮箱:contact@o-tec.cn

(二)项目初审

时间:2017年8月15日—9月1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人才(团队)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并确定进入初赛名单。

(三)初赛

时间:2017年9月13日—9月14日

采取路演及答辩的形式(路演8分钟,答辩8分钟),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人才(团队)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并确定进入决赛名单。

(四)决赛

时间:2017年9月15日

决赛项目按10+10的模式进行(即10分钟路演,10分钟答辩),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业分组进行现场路演及答辩,确定获奖项目和人员。

六、奖励支持

(一)奖项设置

决赛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2名,分别给予奖金8万元、5万元和3万元和1万元。所有获奖项目现场颁发一半奖金,其余奖金待项目落户海门并正常运行后再予兑现。

(二)创业资助

落户海门创业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选手,直接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和60万元创业资助,要求创业人才投入企业的实际货币出资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创业团队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项目资助分两次拨付,人才企业在海门注册注资、团队人员入驻后,3个月内先拨付一半,一年内企业正常运行的,经第三方评估后再拨付另一半。

(三)伯乐奖

鼓励“千人计划”专家、海智专家和知名创投负责人等为大赛推荐优秀项目,根据海门市有关人才政策,推荐项目获奖并实际落户海门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四)政策扶持

(1)免费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支持。

(2)3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50%的贷款贴息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税收优惠。

(3)给予最高6000元/月的岗位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4)符合“海门人才新政10条”其他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就高享受政策支持。

(五)旅费补贴

入围初赛的选手将给予参赛交通补贴,标准为:欧美澳3000元/人,海外其它地区2000元/人,需提供2017年9月1日后回国机票和登机牌。已在国内的海外人才旅费补助1000元/人。

七、注意事项

1. 大赛报名项目材料保密,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 参赛人员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提交项目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涉及参赛项目版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3. 本公告涉及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OTEC海外人才网

联系电话:021—61859778

邮箱:contact@o-tec.cn

联系人:海门市人才办

联系电话:0513—82226768

邮箱:hmzzbrcb@126.com

附件:《2017年中国·海门第二届“海智杯”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书》

 2017’中国·海门第二届“海智杯”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7年7月5日

2016年海门市“海智杯”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2016年海门市“海智杯”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

江苏海门市靠江靠海靠上海,全面融入上海一小时经济圈,素有“江海门户”之称和“金三角上小浦东”的美誉,名列第十五届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第22位。建成“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基地”,七度蝉联“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为进一步吸引、集聚更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携项目来海创业,特举办2016年海门市“海智杯”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为“汇入创新之海、开启创业之门”。围绕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新材料、电子信息和智能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资源,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大赛时间

2016年9月—12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江苏省科协、海门市政府

承办单位:海门市科协、海门市人才办、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中心、海创智库(千人计划)科技服务中心、寰球人才交流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科协海智办

四、大赛条件与要求

大赛以创业项目为主,设两个行业赛,重点分为“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和“新材料、电子信息和智能装备”两组,比赛分组进行。参赛选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商业计划,技术成果或者商业模式国内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 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 参赛者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要求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5. 创业人才(团队)一般应未在江苏省内注册成立企业。已获得江苏省内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团队)、落户的项目,不再作为参赛对象。

五、大赛流程

(一)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提交《2016年“海智杯”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书》(附件1,可从江苏省科协海智网站http://www.jshome.org.cn/、2016中国(昆山)国际创新创业大会网站http://www.jshzdh.com、海门门户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下载),提供身份证或护照、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专利证书以及反映人才(团队)能力、业绩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材料合成电子文档(PDF或 word格式),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hzbdszwh@163.com。

(二)初审

时间:2016年11月上旬

大赛组委会根据大赛参赛条件和要求,对参赛人才(团队)资格进行审查,筛选确定进入初赛名单。

(三)初赛

时间:2016年11月中旬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人才(团队)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并确定进入决赛名单。

(四)决赛

时间:12月6日—8日

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采取路演及答辩的形式(路演8分钟,答辩8分钟),确定获奖项目和人员。

六、奖励支持

(一)荣誉称号

对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二)奖金奖励

决赛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奖金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三)政策支持

1. 经费资助。一年内落户海门市创业的一、二、三等获奖项目,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60万元资助(创业人才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须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创业团队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须不少于3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项目资助分两次拨付,人才企业在海门注册注资后3个月内先行拨付一半,一年后企业正常运行的再拨付另一半)。

2. 金融支持。根据人才不同层次和项目规模,企业创办3年内,给予不超过2年、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以及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3. 人才补贴。根据人才不同层次,给予1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以及每月最高6000元的生活补贴。

4. 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人才项目。积极推荐报送各级人才计划,优先给予科技人才政策支持,助推人才企业成长。

(四)交通补贴

入围决赛的选手,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并给予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欧美澳6000元/人,海外其它地区3000元/人(需提供机票原件,海外人才需在12月1日后入境),国内1000元/人。

七、注意事项

1. 大赛报名项目材料保密,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 参赛人员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提交项目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涉及参赛项目版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3. 本公告涉及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江苏省国际科技合作中心  龚茜

联系电话:025-83707296

邮箱:308684976@qq.com

联系人:海门市人才办

联系电话:0513-82226768

邮箱:hzbdszwh@163.com

附:

1. 《2016年“海智杯”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申报书》

2. 海门简介

 2016江苏海门市“海智杯”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项目申报书

附件2 海门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