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湖南文物价值解读与传播大赛

首届湖南文物价值解读与传播大赛

由国家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组织实施的“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内涵研究与传播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在湖南首次试点,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省文化厅、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办,省文物局、红网承办此次“讲文物故事知家乡历史――首届湖南文物价值解读与传播大赛”。活动于6月6日正式启动,为使社会各界人士充分了解活动内容,参与大赛,特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文物故事知家乡历史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12月

三、参与对象

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者、退休教师(干部)、高校在校学生、广大文物爱好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赛。

四、活动参与方式

各县市区文物管理所均可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登录红网(http://zt.rednet.cn/c/zt/43937/,报名须知登录http://zt.rednet.cn/c/zt/44073/)下载填写报名表格,将参赛作品通过红网进行网上报送,或邮寄投稿。

五、参赛要求

(一)解说词撰写要求

以郴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对象(可参考红网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可至各县市区文物管理所进行文物点咨询),选取其中1处撰写解说词。需尊重事实,对其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进行研究解读,挖掘文物内涵和背后的故事,信息真实,描述准确,行文规范,语言通俗生动,富有地域特色,不少于2000字,可同步上传文物保护单位照片(不超过2张),每人投稿数量不得超过3篇。

(二)现场讲解要求

现场讲解视频可由解说词的作者录制,也可委托他人讲解,或通过网络征集志愿者参与讲解,一定为现场讲解,语言准确、吐词清楚、生动而富有感染力,讲解人必须为非专职讲解员,视频时长不超过20分钟,视频资料录制可由讲解者本人完成,也可由他人录制并进行后期制作加工。

(三)作品报送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备份交于报名登记的各县市区文物管理所后,即可自行将报名表和作品(解说词稿和解说视频)在8月31日前,上传至红网,或邮寄投稿,也可报送至各县市区大赛联络员处,委托报送。

(四)作品评选

1、采用专家投票、网络投票和短信投票三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参照红网(http://zt.rednet.cn/c/zt/44073/)公布的活动方案。

2、此次大赛获奖作品(郴州区域)将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公布、宣传,并于郴州市博物馆及各县市区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文物照片与解说词的配套展示。

(五)奖项设置

优秀解说词:

一等奖 10名 奖金各8000元

二等奖15名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25名 奖金各3000元

入围奖 600名奖金各2000元

优秀讲解员:20名 奖金各5000元

(六)活动流程

1、作品报送时间:6月6日-8月31日

2、奖项评审时间:9月1日-10月10日(优秀解说词)

11月11日-12月5日(优秀讲解员)

具体活动流程见红网:http://zt.rednet.cn/c/zt/44073/

(七)咨询方式

见附件

郴州市文物事业管理处

2016年7月30日

附件:郴州市参加“首届湖南文物价值解读与传播大赛”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财政给力生态文明建设”征文、摄影大赛公告

“财政给力生态文明建设”征文、摄影大赛公告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批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为全面展示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湖南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政给力生态文明建设”征文、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湖南日报、红网

二、征集时间

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

三、征集内容

1、好点子征集。要求:紧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湖南省“十三五”规划》、《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及2016年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对照财政部门为主承担的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第三方治理和两型采购等改革任务,立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支持力度,提出符合我省实际、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好思路、好举措、好政策。

2、好图片征集。要求:作品拍摄地点须在湖南境内,必须以新老图片对比为一组,全面展示生态文明建设的前后对比情况(拍摄对象可以是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具体项目,也可以是生态保护与修复较好的流域、区域等),直观反映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3、其他要求。征文作品(好点子)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格式统一采用国标仿宋三号字体、word 2003及以上版本;摄影作品(好图片)要求原创,可使用编辑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不得合成、添加、删除、大幅改变色彩等,格式统一为JPG格式,每幅图片大小1-5M。征文作品、摄影作品均请注明作者姓名、电话及电子邮箱。

四、赛事奖励

1、好点子、好图片每周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奖金分别为800元、500元、200元,持续4周。

2、大赛最后分类评出金奖一名、银奖两名和铜奖三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纪念奖若干名,奖金100元。

3、作品权限。湖南省财政厅享有作品使用权,参赛者享有作品署名权、著作权。

五、参与方式

参赛作品须提交电子版,文件夹以“征文作品”或“摄影作品”命名。

六、特别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获奖和入选作品数量作出调整。

2、赛事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获奖及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3、对于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4、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公告之所有规定。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5、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取消获奖资格。

6、所有参赛作品在网上投稿及因其他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7、本届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退稿。

8、主办方对本届赛事征稿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9、截稿日期:2016年8月15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熊辉 李广祺

联系电话:0731-85165244 85165150

电子邮箱:czt85165150@163.com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7月11日

走进盘龙大观园摄影大赛

走进盘龙大观园摄影大赛

国家4A级旅游景区—湘潭盘龙大观园,是长株潭“绿心”美轮美奂的既具明清风格又有江南风情的生态休闲乐园。奇花异草名树是她的特色,迷人山水清泉是她的靓点,灿烂历史文化是她的魅力,亭台楼阁水榭是她的底蕴。她被誉为“珍稀植物的王国、野生动物的天堂、天人合一的绿洲”。

为展示盘龙大观园的靓丽风景,为展现摄影爱好者的摄影技艺,促进摄影艺术事业的发展,湘潭市岳塘区文联、岳塘区摄影家协会、湖南盘龙大观园决定,开展“走进盘龙大观园”主题摄影作品创作活动,并征集优秀作品,在岳塘新闻网专栏登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6月25日——2016年8月25日。

  二、参与对象:不限。

  三、征稿须知:

1、作品必须突出盘龙大观园主题,并配有简要文字(包括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配文等)。

2、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5张。

3、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人原创作品。作品后期制作仅限对光色等做一般调整,不允许对画面元素和内容增减,不接受用电脑技术人工制作的PS作品。

4、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本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5、所有投稿作品,举办方有使用权、发布权。

  四、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以电子版本形式发送至:2991467475@qq.com;联系人:岳塘区文联,谢添,电话:15773212300

  五、作品采用与奖励:本次征集到的作品,将在岳塘新闻网的专栏中登载,并纳入2016年岳塘区委、区政府举办的“画岳塘、写岳塘、唱岳塘”活动中摄影作品创作的评奖之列。

  湘潭市岳塘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湘潭市岳塘区摄影家协会

  湖南盘龙大观园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