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

近年来,广大返乡下乡本乡人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结合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创新成果和优秀人物,为活跃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做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农村创业创新是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是挖掘农村资源要素价值的有效手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中关于“广泛开展创业大赛”要求,树立农村创业创新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农村创业创新实践成效,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能力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部决定组织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项目

(一)参赛对象

参赛者主要是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下乡及本乡人员。包括返乡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和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在岗和离职均可)及下乡创业的城镇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作用显著,得到基层群众和干部的普遍认可。因违法、严重违规违纪、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受到处理的人员不能参赛。

(二)参赛项目

紧扣创业创新主题,突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企业组织,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应为具有一定发展基础,有较大提升拓展空间、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农村产业项目,包括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农业服务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信息服务业以及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参赛项目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农业部成立“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承担大赛组织协调、舆论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组织落实等各项工作。

3.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农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业文化遗产、农村产业融合等领域相关专家、知名创业创新企业家、农村创业创新辅导师、国内创投风投行业领军人士等著名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二)大赛流程

大赛分为省级选拔、选手培训、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四个环节。具体工作及流程包括:

1.省级选拔

2016年已组织举办各级各类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的省份,从已有结果中直接选荐10—12名代表参加今年12月下旬农业部在北京举办的创业路演培训。今年未组织举办农民创业大赛的省份,在明年5月底前按要求抓紧组织省级赛,并从中选荐10—12名代表参加2017年6—7月农业部举办的创业路演培训;鼓励2016年已组织举办创业创新的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2017年继续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并推荐代表参加培训和全国半决赛及总决赛。要求大赛事项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示。

2.选手培训

农业部将分别于今年12月、2017年6—7月组织各省推荐的选手到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参加为期7天的培训。以课程讲授、专题研讨、模拟演练等方式,帮助选手改进创业计划书、完善路演PPT、提高演讲表达能力。

3.全国半决赛

2017年7月举行全国半决赛

4.全国总决赛

2017年9月以现场路演的形式举办全国总决赛,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出席观摩。评选出参赛总数20%(最多不超过20个)的优胜项目。决赛结束后,将举办颁奖典礼,中央电视台、农民日报、相关网站等新闻媒体将报道有关情况,同时组织相关投融资机构与优胜项目进行对接。

三、有关要求

(一)举办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旨在对农村创业创新活动进行引导、宣传和发动。参赛的单位或个人免收培训和全国半决赛、总决赛费用。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将组织、参加大赛作为贯彻落实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扎实推进。

(二)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积极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半决赛及总决赛。凡参加农业部培训的推荐名单(见附件1)和全国决赛项目书(见附件2)须由各省(区、市)农业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参加今年12月培训班的选手推荐名单,于本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不需要报送附件2)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参加2017年6—7月培训班的选手,须同时填报附件1和附件2,并于明年5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四、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亚玲刘洋周鸿

电话:010—59199662、59199661、59199660

手机:13641328921、18701023236、13910399797

传真:010—59199661

电子邮箱:qgnmcy@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117室(100122)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联 系 人:毕晟维

电话:010-59193255

附件:

1.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全国决赛参赛人选推荐表

2.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全国决赛项目书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潍坊银行”杯第八届全市青年创业大赛

“潍坊银行”杯第八届全市青年创业大赛

各县市区团(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直属团委,潍坊银行各支行(营业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业就业的相关要求,激发青年创新创业热情,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展示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作出更大贡献,共青团潍坊市委、潍坊高新区管委会、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电视台、潍坊银行决定联合举办“潍坊银行”杯第八届全市青年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成就梦想,创新引领未来

二、参赛要求

(一)人员要求

年龄在18-40周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金融部门贷款条件,有贷款意向,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可行创业项目;户籍所在地为潍坊或在潍坊有创业项目的已创业或待创业青年及大学生。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项目要求

1.参赛创业项目是指已开始创业的初创业或再创业项目。重点扶持现代农业、物流产业、文化创意产业、IT产业、旅游业、服务民生产业以及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新信息、新材料、新医药和海洋开发等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新兴产业。

2.参赛项目必须正在或计划在潍坊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导向,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行业不限。往届创业青年可以重复报名,但需更换创业项目。

三、大赛流程

(一)发动阶段

在网站、电视台、电台、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在潍坊银行各支行(营业部)、高校、企业、商务楼宇、商贸广场、商业街区、孵化中心、产业园区、街道社区等张贴宣传海报,在各县市区团(工)委、高等院校团委设立报名点。

(二)比赛阶段

1.初赛

各县市区团(工)委、高等院校团委根据条件设分赛场,各县市区、开发区分赛场前10名选手、各高校分赛场前5名选手进入初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选出30名选手进入复赛。

2.复赛

通过项目路演、沙盘对抗、商业实战、创业辩论等方式,评选出6名选手进入决赛。

3.决赛

通过项目路演、评委提问等方式,产生大赛一二三等奖。

四、奖项设置及政策扶持

(一)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创业扶持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IT创业奖、帮扶创业奖若干名,创业扶持金为3000元。另根据选手整体表现设立最佳表现奖、最佳人气奖、最具魅力奖、最具潜力奖、最佳创新奖、优秀创业奖等奖项。

(二)相关政策扶持

1.提升创业青年路演推介能力。大赛期间举办路演培训公益系列活动,为创业青年提供项目路演指导,提升创业项目展示推介水平,帮助青年获得投融资支持。

2.提供资金信贷扶持。潍坊银行针对此次创业大赛专门成立“小微创业信贷资金池”,通过初审的30个项目推荐潍坊银行创业信贷扶持。

3.提供社会化投融资对接服务。邀请风险投资机构全程参与大赛,为大赛优秀选手提供社会化投融资对接服务。

4.给予低息创业贷款资金扶持。符合“鲁青基准贷”、“鲁青担保贷”、“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主办行业务等青年资金扶持项目申请条件的项目,协调相关单位给予相关资金扶持。

5.推荐入驻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对优秀创业项目,推荐通过初审的30个项目入驻青年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园区),享受系列创业优惠政策。

6.提供“一对一”重点跟踪帮扶。对部分优秀项目,给予重点跟踪帮扶,并提供“一对一”创业导师指导。

7.搭建创业经验交流分享平台。组织大赛优秀创业青年进行项目对接,为青年搭建交流学习、积累经验、抱团发展的创业平台。

8.推荐参加全国、全省青年创业大赛。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大赛部分获奖选手参加全国、全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五、报名要求

(一)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团(工)委、高等院校团委要按必要程序举行初赛,将参加初赛选手名单和前10强名单(高等院校团委提交前5强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组委会。

(二)报名方式

在各县市区团(工)委、高等院校团委设立报名点。有报名意向的参赛者,可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也可登陆潍坊共青团(http://www.wfgqt.com/)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好后,附报名资料到报名点报名。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三)报名资料

各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选手登记表(参赛选手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正面,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附件1));

2.创业项目表(附件2);

3.创业项目说明书;

4.参赛选手为再创业的或户籍是外地的,需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财务报表(近两年的)及其他企业信用证明等资料;

5.所有参赛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参赛人员自行备份。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对所有材料进行统一销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帮助青年创业就业,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办青年创业大赛,是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有效手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活动领导机构,切实做好大赛的各项组织工作。为加强大赛的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团市委工农青年部,电话:8789173。各县市区团(工)委、高等院校团委也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机构,做好大赛组织、报名、初赛等工作。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团(工)委、高等院校团委要认真按照大赛安排,广泛深入地动员有参赛愿望、符合参赛条件的优秀青年参与,要重点从当地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中做好优秀项目的挖掘推荐,从本地、本系统各类创业创新赛事中做好项目推荐,从源头保证参赛项目的质量。要严把报名关,确保参赛选手为本人,不准他人替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各级报名情况要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并做好报送汇总工作。组委会对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主办单位要积极宣传,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报道,跟踪活动进展,激发广大青年的创业意识,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团(工)委、高等院校团委要随时关注本地的报名情况及本地创业青年的比赛情况,对进入初赛、复赛、决赛的本地创业青年要进行比赛培训、大力宣传和追踪报道,扩大活动影响,为带动更多青年自主创业发挥积极作用。